四、

昨夜下了一場雨,使得空氣裡之前的悶熱散去許多,秋天開始以緩慢的無聲無息的方式光顧這個亞熱帶城市。


高二三班的體育課上,姚可謙穿了一雙和司馬敦志一模一樣的Puma球鞋,一個人站在操場上環顧四周,找不到人說話,無所適從。
十九中學是普通高中,學生大多資質平庸,學生們不愛學習,更喜歡上體育課。
熱身活動做完大家熱鬧地散開,三五成群結伴去打球跳繩。
只有姚可謙一個人站在操場邊上,沒有人願意叫上他一起玩。

剛才在更衣室,小J一看到他腳上的鞋就狂踹了他好幾腳,罵他鄉巴佬還不要臉地學流行,敢假裝和敦志一樣高品味,買相同的款來穿。
罵完又和班上幾個男生合著打了他一頓,一起踩他的鞋。到最後,好好的一雙新球鞋變得灰頭土臉,十分不招人待見。



「這邊,這邊……敦志,傳給我,快。」


姚可謙抬眼眺望遠處的籃球場上,敦志正在和幾個身材強壯的高年級學生打球。
他不動聲色地看著敦志運球,帶球過人,彈跳起來搶籃板,遠投三分,禁區內灌籃,看得著了迷。
敦志瀟灑幹練的樣子好像每週體育電視上播的那些全美籃球聯賽的耀眼明星。


那晚敦志送他回家後立刻掉頭就走,那個時候輕軌末班車已經沒有了,山路那麼遠,他不知道敦志後來是怎麼下山的。
回到家家人問他幹嘛去了,他支吾著說和同學去逛街。廚房特地留給他的晚飯也沒心思吃,直接沖完涼就進房間睡下了。
輕軌列車上敦志對他說的話以及對他做出的動作,讓他魂不守舍。


第二天清晨起床,他難為情地發現身上穿著的內褲濕透,散發出厚重的腥味。
短暫幾個小時的睡眠時間裡,他不斷地回想敦志的手隔著牛仔褲,摩挲他的陰莖帶來的焦躁感覺。十六歲的他有時候也會偷偷對著黃色雜誌,做一些手淫動作,但只是出於好奇,從未覺得那種事情會是一種享受。

他想不明白為何敦志的手只是輕輕的在他腿間探訪了一下,足可以讓他得到強烈快感,舒服得難以言說。



「喂。」站在他旁邊的小J叫他,「你他媽是不是變態!?」
他收回定在敦志身上的視線,別傳臉去看對面做有氧操的女生們,掩飾偷窺敦志的小動作。

「我說,你他媽是不是真的是同性戀,整天一副很娘的樣子,敦志才沒那種嗜好。你想都不要想。」小J移動步伐上前,腳緊緊踩在他的鞋上。
「敦志是直的,不要再用那種色情眼神觀察他的一舉一動,不然老子砍死你~!」小J朝他的臉孔大聲吼,聲音裡帶有一股濃厚的保護欲。


姚可謙輕輕搖晃著腿,挪開被小J死死踩住的腳,低著頭後退了幾步,不打算搭理小J。
一般情況下,小J可以算是個脾氣很好的人,可是只要話題一觸及到司馬敦志,小J就易怒,易衝動,易抓狂。


罵完後小J沒有走開,和他一起站在場邊,對面的男生叫小J去打球,小J也回絕了,背靠在操場邊上的鐵絲網觀看遠處的敦志打籃球。
姚可謙怯怯地抬頭,見到小J澄澈的雙眼閃著亮光,比平常明銳幾十倍。



「敦志的籃球打得超好……」小J抱住雙臂自言自語,「國家隊的教練上次給他名片,要他有興趣的話就去那邊碰碰運氣。」
「那他為什麼不去?」姚可謙好奇地問。
「我怎麼知道……如果他真的去了,我就不能和他一起了。」小J皺了皺眉,表情有些索然,「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去。」


「我想問你一件事。」姚可謙從兜裡摸出一包萬寶路遞給小J,他想用香煙來和小J交換一個秘密。
小J不耐煩地接過煙,等他開口。


「敦志以前是不是和男人好過啊……?」
小J一愣,揚高聲音問他,「你聽誰說的?」小J驚訝為何這個新來的插班生會知道敦志的秘密。除了他,沒有人知道敦志的那段過去。


「敦志自己跟我說的……我想問你是不是真的?」

「是個鳥,不是!」小J快速否定,「敦志騙你的。」
「可是好像是真的,敦志說他和那個男明星王子諾好過……他們還做、做愛……」


姚可謙話還未說完,小J一腿就把他踹倒在地。「做你媽個頭,再敢亂說,小心我割你舌頭。」小J把手裡的那包萬寶路扔到他臉上,朝他吐了一口口水,粗聲告誡他,
「以後不准再接近敦志,一次都不可以……」



「喂,小J,走了。回去了……」打完籃球的司馬敦志大汗淋漓,站在不遠的籃筐下叫紀堇銘。
「來了。馬上。」紀堇銘回過頭來,又踹了坐在地上的姚可謙一腳,「記住我跟你說的。」



操場外摩托車油門聲轟一陣後,紀堇銘載著敦志走了。劇烈運動結束後的敦志把頭靠在紀堇銘的後背爽朗地笑,「吶,小J,晚上去我那裡睡吧……」

「不了。」紀堇銘脫口而出回答,往常他一定會答應,今天有些怪怪的。


機車在校園的林蔭道上快速馳騁,兩人耳邊全是呼呼的風。


「啊?」敦志沒有聽見他的回答,大聲問。「你說什麼?大聲一點。」
「我說……」紀堇銘稍微偏轉頭,貼住敦志的脖子,聞到敦志身上的強烈汗味,充滿年輕男子的雄性荷爾蒙氣息。


「不去了,晚上我媽要我去城北幫她取貨。」
紀堇銘家裡是開雜貨店的,經常需要他去跑腿幫忙。
「哦。那下次吧。好累,先讓我先睡一下。」敦志朝前坐了坐,摟住紀堇銘的腰安穩閉上雙眼小睡。「到了叫我。」




「嗯。」紀堇銘感受著身後野蠻男人的溫順依偎,心裡五味雜陳。
今天之前,他以為男人這輩子相信的人只會有他紀堇銘一個。可是為什麼現在對一個陌生的插班生都肯把心底深藏的秘密全盤托出。


司馬敦志長在孤兒院,九歲起流落街頭,小時候脆弱多病,心臟經常因為承擔不了負荷而停下,在孤兒院每天要吃好多莫名其妙的藥片,經常被別的健康兒童欺負。
他的童年和別人比起來,堪稱地獄。


紀堇銘認識他是因為他總是去紀家的雜貨店偷麵包。


稍微長大些的他喜歡打架傷人,欺負弱小,小偷小摸,游手好閒地過日子,如果不這樣,他根本就沒有錢維持基本的一日三餐。
所以姚可謙的那幾百塊他騙來剛好可以抵他這個月的房租,他在S城二環路外租有一間地下室,每個月房東要催他七八次,他才能湊到錢繳房租。


兩年前司馬敦志跟人去停車場偷車,被人當場抓住,硬要送他去警局,關鍵時候是車主王子諾幫他解圍,說敦志是自己朋友,之後還請敦志吃了頓西餐。
那一次,敦志三天沒有吃過飯,坐在高檔西餐廳裡,在王子諾面前狼吞虎嚥地吃食物,王子諾見了一直誇他直接,讚他可愛。


後來兩個人熟起來,王子諾便經常把他帶在身邊,買各式各樣的東西給他,開高檔跑車送他上下學,有一次暑假還帶他去了馬來西亞旅行。


那時敦志十四歲,以為這一次走紅運,愛情羅曼史化為現實,儘管對方是個男人,敦志還是死心塌地地把心交出去,男人一個眼神他就願意為男人跪下,卑躬屈膝地體貼侍候。
直到王子諾那個有身家有背景、高學歷好長相的正牌男友出現,王子諾淡笑著塞給他一些錢,無情地跟他說再見。


從那之後,司馬敦志變得更為神經質和大膽,什麼都敢做,漸漸地發展到在S城的街頭市井搶劫,嗑藥,販毒,砍人。
僅僅那一次,從來都不天真的他選擇相信別人,最後得來的卻是對方嗤之以鼻的拋棄。
敦志把和王子諾的事當作否定這個世界,否定真心愛情的最好借口。



他不知道每天這樣行屍走肉地活下去是因為什麼……
不管走到這個城市哪裡,都可以見到王子諾那張淡笑的臉,像是在嘲笑過去他的天真。



「敦志……」紀堇銘回頭喚他,輕輕問他,「為什麼跟一個外人提你的過去?」
敦志睡熟了,沒有回應。

「難道不知道他不適合你的世界?」

紀堇銘意味深長地輕吻了吻他的額頭,轉過身來把車開上二環外高架橋,送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