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36-050

正文 036-050 36

事實上,我不想蒙倒誰,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騙,我也寫作,我用別人的作品給自己解悶,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給別人解解悶,我不想極不正當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繪得冠冕堂皇,我犯不著,我爭取與愚蠢和嘩眾取寵劃出界限,我還要點面子,不想掀開被子讓別人看我如何手淫,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做得出來就敢說出來,我不怕語言的殘酷無情,我也不在乎是否在道德上獲得成功,我沒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寫亂畫,不著邊際,可我就這麼點能力,我自認為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員,有著芸芸眾生的一切情感方式與生活習性,我用不著害怕失去什麼,我原本就什麼也沒有,我輕裝上陣,無所畏懼,我的筆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筆壞了我會尋找別的飯碗,我當然也像大家一樣,在人世間挑挑揀揀,盡量找又輕松報酬又高的工作,抄上了我就盡情地享受,抄不上我也沒辦法,要是找不著好活兒我也許會撐上那麼一陣子,撐不住了我也不會土崩瓦解,我會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對付著把日子過下去,這方面我像大家一樣是個行家里手──在這個人口如此眾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滄海一粟,伴隨著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97年的我就是這個樣子,當然,97年,這個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給我一份大禮,那是嗡嗡,叫我現在想想便覺難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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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故事距嗡嗡還有些遙遠,現在嗡嗡還未與我熟識,她還未與我說過幾句話,還未爬到我的身邊,還未在我身邊安靜地睡下,嗡嗡一個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幾個布娃娃陪伴著她,她現在與兩個剛剛畢業的舞蹈演員住在一間9平米的臨時宿舍里,那是一間歌舞團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塊錢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簡易衣櫃,折開來能隨手提走,里面裝著她心愛的不值錢的衣裙,最貴的是一條花300元買的名牌LEECOOPER牛仔短褲,她穿著有點小,但由于太貴了,所以一有機會就會吸一口氣穿在身上,她還有一床被子,是遠在云南的媽媽做的,還有蚊帳,還有洗臉盆、毛巾等洗漱用品,還有一包廉價化妝品,嗡嗡用它來馬馬虎虎地描眉畫眼,對付她很不喜歡的各種演出,嗡嗡還有一個小箱子,幾本相冊,里面的相片記錄了她17歲的人生,這就是她的全部家當,從地下室搬到劇院後,這些東西就陪伴著她。她一個月掙300元左右,演出補助好的時候也不過一個月2000元,那是她用自己的苗條身體,在舞台上靈巧地做出各種動作換來的,總之,嗡嗡生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天地里,她的眼睛不大不小,頭發稀疏,黃白相間,眉毛用鑷子拔成細細的一線,作為一個時常抬起手臂的舞蹈演員,連腋下的汗毛也被她忍著劇痛一根根拔去,她十分乾淨,黃皮膚,走路輕快,嘴里的牙齒像一塊塊傲然伸出的參差不齊的小小墓碑,臉上帶著被狗咬傷後痊愈的細小疤痕,以及同學用鉛筆紮破後又長好的黑印兒,她的腰肢纖細,手指柔軟得能向手背彎過去,她在夏天喜愛穿長長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褲,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的前3句,總之,17歲的嗡嗡是個還未長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陣輕風吹到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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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小春已經把嗡嗡分發給我,可我卻還未認領,我隨著他一起去劇團找菲菲,時常碰見嗡嗡,還碰見很多與嗡嗡一起分到團里的姑娘,不用說,我眼花繚亂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錯了事後後悔,與此同時,小春倒是目標明確,他開著他的舊夏利,帶著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劇團跑,一進去便紮進菲菲的宿舍,彈起吉它,唱著流行歌,對著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潑好動,說話羅唆,耐心細致,與小春脾氣十分和適,小春當時迷戀藝術,當然是通俗藝術,包括外國電影與中國搖滾,凡與藝術有關的事物無不令他動心,菲菲會跳舞,在他眼里簡直就是高雅藝術,他最愛坐在練功房,看著菲菲排練,覺得檔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與其他姑娘們的舞姿攪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時,小春便與她說話,趁機請她吃午飯或晚飯,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飯他也願意請,一次兩次三次,他把菲菲帶到我那里,聊藝術,聊生活,看錄像,一星期後,他把菲菲從我這里帶走,帶到另一個朋友的房子里,小春認為那里適合亂搞,便在那里提出了亂搞要求,菲菲認為,自己一個處女就這麼失身恐怕有點不太合適,便拒絕了,小春便堅持不懈地提出請求,菲菲再一想,反正處女早晚要失身,也就委婉地答應了,據小春向我介紹,菲菲是這麼答應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給灌醉了你再──”

這種答應法不幸刺傷了小春的自尊心,他認為自己只請求與菲菲亂搞,可沒請求過菲菲喝醉後再亂搞,他認為菲菲提出的辦法不合適,因為他在其中扮演一個處女誘奸犯的角色,雖然這角色是處女分派的,于是遭到小春拒絕,我了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總是考慮做完後怎麼講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後被說成是一個擅長誘奸處女的人,他認為那樣太丟人──總之,這件事情拖來拖去,兩人拉拉扯扯前後有那麼一個鍾頭,我想小春最後還是與菲菲達成了一致,像一切處女一樣,菲菲事後要求小春不要把這件事講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樣,小春沒有遵守自己的諾言,至少他把這事告訴了我,而且是懷著內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時間把自己勝利的消息告訴了我,從電話里的聲音看來,我認為他發一筆意外之財也沒這麼高興過。

于是,用一般人的話講,叫做,菲菲與小春好了──你用不著問是怎麼好了,反正,他們就是好了,就如同一個人喝醉,用一般人的話講,叫做”這個人喝好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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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菲菲好了之後,小春忽然對我產生了一種負疚感,我認為,只有好朋友之間才可能產生這種負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里有一塊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夾走,猛地吞進肚里,事後發現我正看著他,于是他便對我說道:”怎麼著,你還沒吃啊?”于是,在他的內心深處,負疚感油然而生,這至少證明小春是個仗義之人,這種性格使他在這個泥沙俱下的世界里顯得卓爾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這樣,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這種情況下就絕不會這樣,他會對自己的嗅蜜本領一通吹噓之後,立刻斷定沒嗅上的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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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春的負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處,特別是在他與菲菲不久以後住到了我那里,我得交待一句,小春是這種朋友,他幫你忙和麻煩你的時候都干脆利落,我不知他為什麼放著自己另一個專門用來亂搞的房子不用,而帶著菲菲住到了我這里,我當時正在搞寫作,沒想到問他這個問題,現在我猜測這件事可能與小春的虛榮心有關,他認為找一個搞藝術的姑娘就應該住到搞藝術的朋友那里去,于是,情況越發對我有利,因為他們住了不久,我發現,不僅小春對我的負疚感沒有消除,而且菲菲也對我產生了負疚感,這讓我得到了更多的好處,當然這件事還得從頭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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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小春帶著菲菲敲門進入我的房間,坐穩後問我,能不能在我這里借住一宿,我說沒問題,我有一張多余的單人床,我們三個人動手把床裝好,放在廳里,他們倆當晚就睡在那里,第二天晚上他們仍睡在那里,第三天還睡在那里,然後就天天睡在那里,我是說,我們三個人住在了一起,我還要再三說明,小春是個仗義之人,這次他的仗義表現在一些生活細節方面,比如:他們從未在夜半亂搞大喊大叫,令我想入非非,他們永遠督促我認真寫作,連他們看錄像時都放低音量,把門關上,他們在兩人不和時也未大吵大鬧,只是相互盯著對方,沒完沒了地看來看去,他們在我的小屋里悄無聲息地生活。

當然,我們三個人時常在一起玩兒,在我不寫的時候,我們一起看錄像,去飯館吃飯,或是干脆在家做飯,我擅長做飯,菲菲擅長洗碗,小春擅長在外面吃飯時請客,總之,我們三人處得不錯,彼此相安無事。

有一陣兒,小春與我迷上了打台球,我們天天到台球廳打台球,每晚以100元做為賭注,賭贏的錢用來上街買錄像帶,我得說,那一段兒,我與小春的台球技藝進展神速,通常一小時打十幾局,往往對方還未打滿三杆另一方就已取勝,不幸的是菲菲,她特別愛玩,而我們倆借口她水平太差總讓她在一邊看著,日久天長,連菲菲都說,應該給我找一個女朋友,好在我們打台球時陪著她玩。何況,菲菲認為,住在我那里最好是為我做點事情,力所能及的,也就是介紹女朋友給我,我對菲菲這一建議十分贊成,甚至與小春一起海闊天空地想到了以後,連試試男女混居的生活方式都妄想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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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菲菲開始張羅著為我介紹女朋友,當然,就在她的同學里選擇。

我事先聲明,我對找姑娘有個標准,那就是盡量去找那些有男朋友的,這麼干對別人來講十分缺德,但對我來講卻十分方便,我認為,在尋找異性伴侶方面,不應當過多地考慮別的男人,因為你既不想得到他,也不想與他有什麼關系,相反,你倒巴不得離他遠遠的,因此,考慮他無非是想使事情複雜化,而且公共道德也不應是障礙,因為這其實只是個先來後到的問題,我就是後到了,夾個塞兒又怎麼啦,有能耐你把我轟出去呀?另外,試想如果在這方面大家都懷抱利他主義相互謙讓,說什麼”這姑娘還是你操吧,我無所謂”,想必更不自然。而且,隨著時代的變遷,女子有了更多的權利,使她們可以自己做主,以前這件事不僅要征得她的同意(這已十分困難),還須與她的伴侶商量(這更令人望而卻步),弄不好還要來一場回到遠古時代的決斗,只不過把古猿的徒手互毆改成兩人各持凶器,我認為那樣不僅增加了傷亡的可能性,還十分不便,更何況,這使得事情繞得彎子太大,你本想弄到一個姑娘,沒想到卻參與了一起暴力活動。作為一個和平主義者,我認為,像特洛伊戰爭那樣原始愚昧的暴力活動越少越好,現代海倫出于虛榮心也許會盼著時光倒流,回到希臘,但現代男子可不會輕易上當,他們學精了,他們學會了尊重女性,以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損失。

至于為什麼我甯願找有男朋友的姑娘而不願找那種似乎更易到手的女光棍呢?那取決于我個人的分析,我想,最好我還是把理由列出來吧,這樣看著清楚。

理由如下:

首先,單身姑娘之所以單身,我想定有原因,不管原因是什麼,我想這種人還是少惹為妙,最起碼,在你弄到她之後,少了一個物歸原主的機會,你搖身一變,成了那個原主,因此只能自己扛著,我可不想扛,扛個姑娘很容易就會把她扛老,(我特別警惕那些第二天就會變老的姑娘,我甯可找那些已經自暴自棄的真老姑娘,她們倒顯得通情達理)一句話,我沒有對別人負責任的能力,因此就不敢貿然打那些漂亮磁器的主意,我可不想與誰誰一起艱苦奮斗,等到成功後再甩掉她,我只在人群中找我的單身異性同道,她們像我一樣不安定,沒主意,走一天看一天,對生產下一代暫時沒有興趣,敢冒性病與懷孕的險而不敢冒成家立業的險,對自己了解甚深,不敢輕易對自己及別人的人生之類的東西大包大攬,凡事喜歡往壞處想,對未到眼前的明天不相信,不肯生騙也不肯放棄尋歡作樂的機會,不太狡猾,最好受過一點女權主義的熏陶,經濟上能照顧自己,沒有出溜到又勢利又賴皮的地步,她們可以干脆利落與我一夜露水,天亮”白白”時也干脆利落地離我而去,重要的是,她們必須有點姿色──老實告訴你,這樣的單身姑娘至今我也未碰見一個,我要是把希望寄托在這種姑娘身上,而且妄想她們在我面前接二連三地出現,那不是神經病嗎?

其次,拆散一對貌合神離的情侶十分容易,因為里面可利用的條件很多。想想看,男女在一起一般會經曆一個從相識,到小磨擦,到大磨擦,到相互看透對方,直至撞出分手的火花的過程──當然,這當中任何時刻都可使雙方步入婚姻,但只要是沒邁進那個門檻,我就有機可乘。

先從最容易的說起。

在他們已撞出分手的火花之時,出于神秘的習慣勢力,姑娘一方往往對散伙後的單身生活不太習慣,因此,她們更習慣于在沒散前就替自己物色下一個獵物,如果我恰巧出現,那麼就很有可能獲此殊榮,因為那時的姑娘最不客觀,對舊情人事事看不慣,往往帶著早已受騙上當的心理去四處奔波,一旦有那麼一個人,比如我,咬緊牙關,忍著厭惡心理,耐心地聽聽她們訴苦,那麼很可能就被她們當成一個善解人意的人,眾所周知,姑娘最喜歡善解人意的人啦──這時,我只需擁有兩只耳朵就可得手,要是姑娘真的受了舊情人的傷害(多半是因為那人不忠于她,找了別的姑娘),我至少可幫她報上一箭之仇,最壞的情況下,蹭上一次也不成問題。

當他們出現大磨擦之際,你只需旁敲側擊,為姑娘打抱不平,很快大磨擦會上升到前面一種情況。

至于小磨擦嘛,我想,通過你的分析,把它弄到大磨擦的地步也非難事。

相識的階段其實也很容易,那時的姑娘往往抱著一種奇怪的挑選心理來貨比三家,如果她們要知道照單全收那算她聰明,但是,姑娘往往相信一個男友比兩個好這一荒謬結論,因此,她天然地便會來回對比,甚至,作為她對其性魅力的迷信及虛榮心,她往往會公開地與兩方交往,並把一方的情報向另一方彙報,這時,關鍵是你要堅決而迅速地把她帶上床,那麼她一般不會把這一情報再向對方彙報了。更有趣的是,很多姑娘往往不太自信,她會帶著你會見她的同性朋友,然後聽取朋友的意見,這不僅可以增加你追求別的姑娘的機會,還可利用女人間的奇怪的同性嫉妒心理達到你的目標。

即使在最難的情況下,就是一對看來相安無事的情人中間,你側身而入也會給姑娘一方的生活平添光彩,而令她的男友苦悶不堪──即使不得手也會為他們以後吵翻添點借口,而且,重要的是,有男友的姑娘只把我與她原來那個男友作一對比,這總比對付那些單身姑娘要好,因為單身姑娘往往用你一個人與她想象中的很多男人做對比,這樣一來,你自然很難取勝。

如果是那種追求道德的人呢,我想拆散一對也可為自己成為道德完人找到說法,因為你可說服自己並不想占有姑娘,只不過把她借來一用,過段時間便原物奉還,甚至還能想到,你這麼做沒准是甘當反面教材,讓姑娘了解世道之險惡,從而對重圓後的破鏡加倍珍惜,這也可使你平添幾絲慰藉,甚至覺得自己很高尚呢!當然,這類人十分討厭,甚至我的小說也不想給這類人看,這類人是十分偽善,無論做了什麼事都能自圓其說,根本用不著我為他們想任何辦法,在比無恥方面,我至今對這類人甘拜下風。

另外,我對神聖的已婚婦女沒有興趣,她們肩負著生產下一代的使命,我想,能夠讓她們多花點時間在小孩身上,那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如果下一代小孩像上一代人一樣愚蠢,那麼,人類走投無路的窘狀就會荒謬絕倫地延續下去,我不是什麼理想主義者,從未認為人類以後會步入光明,事實上,我對我受過的理想主義教育一直非常痛恨,要是從小有人告訴我,你生而為人,真是倒了大黴,那麼我至少不會有那種理想破滅的滑稽體驗,現在也不會把不知所云的理想與大言不慚的謊言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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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

一開始是一個叫夏蔚的姑娘,名字不錯,長得也過得去,就是天生不喜歡說實話,對于生活中有撒謊習慣的人,我倒沒什麼特別的意見,只是覺得與這種人相處不太方便,因為撒謊的人往往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撒謊,因此,對于這種人說的話,你只能東猜西猜,十分繁瑣,況且,現在這個姑娘正傍著一個開化肥廠的家伙,我們請她一起看電影,沒想到她卻沒去,讓我們三人在電影院門口等了半天,等我們看完電影,她來了,卻想拉菲菲去另一個地方玩,總之,不妙的經曆一而再、再而三,最後我失去了興趣,菲菲認為介紹一個不成,還害得我東跑西顛,非常過意不去,只好給我介紹第二個,第二個只見了一面,我們在一個飯館請她吃烤鴨,吃飯間我幾乎未說出什麼話,因為那個姑娘十分厲害,說出的每句話後面都帶著一個驚歎號,因此,此事作罷。菲菲開始意識到情況並不簡單,因此松了勁兒,接下來,重新進入惡性循環──我是指,我自己也為這事兒轉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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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你要是想辦成一件事,全指望別人可不行,因為別人沒有你的願望,辦起來當然有一搭無一搭,當然,我這是指普通人,他們身邊沒有別人作為自己意志的工具,因此事事要自己操心,我不幸就是這麼一個人,隨著菲菲與小春在我那里一住再住,看著一對青年男女成天在我面前晃來晃去,慢慢地,不覺產生了羨慕心理,寫作之情一掃而空,我不是天才,沒有那種對寫作有利的堅強意志與恒久耐心,很容易受到各種誘惑,特別是在我看來是好事兒的誘惑,我雖然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或者心血來潮會想到搞文學,但我想文學本身是否同意讓我盡情來搞還是個未知數,我本想來東高地後,環境會迫使我孤獨,迫使我寫出名著,但誰知情況起了變化,我也隨機應變,改了主意,當即決定,我不應把時間浪費在虛頭八腦的文學上,我可不想寫出好書來讓別人盡情地欣賞,從中得到無窮的樂趣,而我卻過著悲慘的禁欲生活,我沒有尼采那種愛好,我是個精明實際的中國人,我缺乏上帝那種獻身精神,而且上帝也不過為了人類得救獻出了自己的兒子,自己卻過得好好的──甚至上帝此舉的效果,我是說人類得沒得救這件事,我都認為現在作出結論為時尚早,我承認我有時會被神奇的自我犧牲精神所感染,可一旦我想到獻身的具體對象與效果時,大半就會改變主意,我認為為救朋友兩肋插刀還有點譜兒,因為朋友很可能攔住你,而且還說你夠義氣,但獻身于像文學之類的把戲我卻認為不太可靠──再看看小春他們那一副如魚得水的樣子,不由得十分眼饞,對文學的追求在我心中悄然熄滅,認為就是寫十本名著也不如弄到一個姑娘來得實在──根子上,我雖然有時狂傲無比,目空一切,但更多的時候,我胸無大志,也喜歡同樣胸無大志的朋友,在我胸無大志的時候,我還真看不起那些滿腹理想的家伙──尤其是希特勒之類的理想主義者──在我看來,理想主義者的狂妄令我心驚膽戰,一有機會我就躲他們遠遠的,免得身受其害、成為實現他們理想的會說話的工具。

我還要說,當我滿腔肉欲的時候,我不由得對精神生活充滿厭倦,如果它不能更好地為我的肉欲服務,那我簡直就覺得精神生活完全是在活受罪,當然,一旦肉欲得到了滿足,我便會搖身一變,轉而看看人類的精神世界里有什麼值得我消遣的地方兒,我的大實話也許會讓有些人看不慣,但是我想我也有我的權利,即,對看不慣我的人看不慣的權利。因此,我照說我的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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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到姑娘對我可不是一件簡單事,尤其是我在一段時間脫離了我的環境以後。我翻開電話本,打給幾個姑娘,她們當然正忙著,沒時間陪我散心,我忽然想到劉琴,決定給她打個電話,打她的電話費了我很長時間,我先是打給一個專管選演員的副導演,他手里有劉琴的電話,我按照他的電話打過去,對方卻是一個男的,那個男的說自己買了劉琴的手機,但他與劉琴並不認識,而是通過劉琴的朋友辦成的,他知道劉琴朋友的電話,並告訴了我,我再次打給劉琴的朋友,劉琴的朋友也是演員,在外地拍戲,她知道劉琴換了手機,但她把電話忘了,她說她宿舍里的桌上有個電話本,劉琴的電話就記在上面,她說可以叫她的室友查一查,她告訴我她的宿舍的電話,我再次打過去,接電話的人是個姑娘,聽說了我的意圖,還真找到了那個電話本,據說是綠皮的,她從里面查到劉琴的電話,告訴了我,我打過去,接電話的人仍然不是劉琴,而是劉琴的另一個朋友,她說劉琴昨晚把電話拉在了她男朋友的車上,而她男朋友剛把電話交給她,她問我:”你有急事嗎?”對此,我還真不能把實話告訴她,只好說:”沒什麼正經事兒。”她說:”一會兒劉琴到我這兒來取電話,我叫她給你回吧?”

我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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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天才接到劉琴打來的電話,傍晚我正為吃飯發愁的時候,劉琴在電話里問我:”有誰在昨天打過這個電話?”

我說:”我。”

”你?不可能吧──”她說,聲音飛得一塌糊塗,不用說,正大麻呢。

”為什麼?”我問。

”因為──你是個男的吧?”

”是。”

”告訴你,這一段兒,我不認識男的。”

”為什麼?”

”因為──”忽然,她咯咯咯笑了起來,”我認識的男的太多啦,聽不出你是誰?”

我說:”我是周文。”

”周文?”

”對。”她想了一會兒,電話傳來她向別人問話的聲音:”你們誰知道周文是誰?”眼看著這事兒越來越離譜兒,我只好恨恨掛下電話,不料,半分鍾後,電話又打來了,是劉琴的聲音,那聲音聽起來別提多暈了。

”周文,是嗎?”

”是──”

”你在哪兒?”

”在家。”

”我想起你來了,”又是一陣笑聲,然後,她像是把嘴貼近話筒,以至于聲音都有點聽不清楚了,”你就是那個趁我喝醉把我騙到你們家的那個人吧?”

我只好老實承認:”實不相瞞,正是在下。”

”為什麼給我打電話?”

”我關心關心你唄。”

”關心我?”

”算不上關心。”

”那算什麼?”

”瞎操心唄。”

”為什麼?”她又笑了,這一次笑得更長久。

”你什麼時候開始飛的?”我找到一個話題。

”我?我飛了嗎?”

”我不知道。”

”我沒飛,我和朋友在一起──”

”噢。”

”──飛──”她接上一口氣。

”噢。”

”你知道現在幾點了?”我看看表:”晚上六點。”

”晚上六點啦!──我怎麼一點不餓呀?”

”我可餓了──我得上街吃飯了。”

我已被這種聊天弄得狼狽不堪,而且,據我的經驗,她現在正是饒舌的時候,因此決定打住話題。

”是嗎?”

”啊。”

”你一個人吃嗎?”

”我本來想請你一起吃。”

”這可是你說的啊──”

”怎麼啦?”

”你得記住,你欠我一頓飯。”

”我記住了。”

”今天饒了你。”

”謝謝。”

”哎,你是那個寫劇本兒的周文嗎?”

”什麼意思?”

”我問你,你是不是寫劇本?”

”是。”

”哎,我還真有事找你。”

”什麼事兒?算了,等你清醒了再說吧。”

”你什麼意思?”

”我──我不知道你什麼狀態。”

”我狀態還行──你來嗎?”

”我還有事兒。”

”那你說請我吃飯的事兒呢?”

”你不是說今天饒了我嗎?”

”我說過嗎?”

”說過。”她又發出一陣長長的笑聲,從聽筒里聽起來,她笑得十分開心。

”別害怕,我又不想吃你。”她又笑了,這次笑的時間更長了。”該吃吃你的。”我說。

”真的不和我們一起吃飯?”

”除非你們答應跟我們一起群奸群宿。”

”真惡心。”她又笑了起來。

”不答應就算了,反正這兒一幫人呢,多一個少一個無所謂。”

”真的?”

”什麼真的假的?”

”你們真的?”

”真的假的另說著,你別派記者來采訪就行了。”電話被捂住了,我什麼也聽不見,少頃,聽筒里再次傳出劉琴的聲音:”哎,是周文嗎?”

”是。”

”我們一起吃飯吧,就我們倆,我真的有事找你,再說,我也想看看上次騙我的是什麼人。別說,上回我還真沒怎麼看你,現在一點印象也沒有。”

”哎,你要這麼說,我還就掛電話了,要不然你永遠弄不清楚什麼叫神秘。”

”別別別──”

”別別別──”我學她。

”說真的,你知道我在哪兒嗎?”

”不知道。”

”在一個朋友家──我們一起做的吃的,三個菜,一個湯,你來吧,我朋友馬上有事,要出去,菜呢,我們沒吃了,還有不少,湯呢──還剩一口。”

”你不會在菜里放點什麼吧?”

”放心,我不會,我在飯里放。”說罷,她再一次咯咯笑起來。

”你別叫你朋友走啊,我還沒見過呢。”

”真惡心──我朋友比我大20多歲,我管她女兒叫大姐,你就別想了。”

”噢──”

”你來不來?”

”在哪兒?”

”在方莊小區,柳芳園。”她又說了樓號門牌號,然後說:”你找不著的話打我的手機,我下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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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找的著,即使是最善躲藏、下手最狠的KGB女特務,只要有點姿色,我相信我都能找到,並把她干掉。我收拾了一下自己,讓自己看起來不引起別人肉體上的厭惡,我是說,我讓自己干乾淨淨的,然後下了樓,坐上一輛出租車,直奔目的地。

按門鈴的時候,我用一只手堵住了望孔,免得對方隔著門偷看我,直到里面傳來”誰呀”的喊聲,我的手也沒松開。

門開了,劉琴出現在我面前,她穿著一條牛仔褲,上身一件緊身T恤,比我印象里瘦十倍。

”請進。”

”我叫周文。”

”我叫劉琴。”

”我知道。”

”我也知道。”

”你沒變。”

”你也沒變。”

”我變了吧。”

”我才變了呢。”

”我看變來變去也變不出什麼花樣,別瞎變了。”

”你真惡心。”在寒暄中,我進了門,在門廳里換上一雙布拖鞋,走進鋪著地板的客廳,看到餐桌上十分整齊地碼好了一桌飯菜,還真不是剩的,桌子上還鋪了桌布,我走到廚房,洗了手,翻回來坐到飯桌邊。

”可以吃了嗎?”我問道。

”吃吧。”劉琴坐在我對面。

我開始吃起來,因為很餓,所以吃得很快,湯就喝了兩碗,劉琴只是拿著一雙筷子比劃了幾下,便停住不吃了,她不停地喝水,很少說話,等我吃完,便把東西收拾起來。我裝著要幫她收拾,被她拒絕了。

我坐到沙發上,等著她回來,她回來坐在我對面的地上,把面巾紙盒子遞給我,讓我把嘴擦一擦,我心領神會,但擦完之後才覺上當,因為我沒有在紙巾上發現飯粒之類的東西。我沖她笑笑:”別這麼周到,你又不是飯店服務員。”

”是啊──我只是一個想討好編劇的演員。”

”這麼說就讓我放心了。”

”你真惡心。”

”真的?”

”我討好你干什麼,你也不想想?”

”我想過,沒想出來──輪到我就剩下討好你了。”

”這麼說還差不多。”

談話中斷了,我們彼此看看,又同時像無話可說的人一樣伸手拿茶杯喝茶,喝完以後又同時放回桌上,算她機靈,找到件事干,她給我倒茶,我干坐著,但我也有應對辦法,我看她倒茶,並指揮:”再多來點。”說完這句話,我又想到一個話題。

”前一段看到過你,在東方一號。”我說。

”一號?不可能,我沒去過。”

”奇怪?難道我看錯了?”

”我根本就不會去東方一號,我只去巴娜娜。”

”哎,這可怪了,要不是那次遇見你,我還不會想起給你打電話呢。”

”你呀──”

”難道我那天見鬼了嗎?”

”你罵誰呢?”

”我自言自語呢──我問你,你有沒有一個長得跟你特別像的妹妹或姐姐?”

”你胡說什麼呢你,我們這撥兒都是獨生子女,你以為我外地農民吶!”

”真怪──太像了。”

”我告訴你吧──迪廳那種地方,誰和誰都像,黑咕隆咚的,哪兒看得清楚?”

”哎怪了,難道我是靈機一動想起的你?”

”我看你是在性饑渴時想起的我。”

”答案正確,加十分。”

”真惡心。”我們一齊大笑起來。

”你最近怎麼樣?”

”我?我好得很。”

”怎麼個很法?”

”我的倆男朋友以前一塊兒爭著找我,現在不知為什麼,一下子都不理我了。”

”也好,難得清靜,是吧?”

”是什麼是!我都快氣死了!”

”為什麼?”

”他們倆現在正搶我的好朋友呢!”

”你好朋友是誰?”

”誰?我們宿舍的,你應該認識吧,上回見過。”

”上回?上回我淨看你了──別人沒印象。”

”唉,”她歎口氣,”聽說你在給老王寫劇本?”

”前一段兒寫過,後來他覺得我寫得不行,找別人了。”

”真的?”

”這種事兒,我都懶得騙你。”她笑了:”原來是這樣。”

”完了,”我說,”白請我吃一頓飯吧?”

她苦笑了一下,強忍失望,假裝沒聽懂:”你說什麼吶?”

從此開始,談話變得斷斷續續,終于,我們無話可說了,我走到陽台上,望著下面的燈火,想著如何脫身離去,我回頭看,只見劉琴躺在地板上,一動不動,甚至連眼睛也閉上了。

我說:”哎,那我走了。”劉琴睜開眼睛,看看我,沒說話。

我從陽台走回來,路過她:”你做的飯挺好吃的。”劉琴笑了:”別走,一會有幾個朋友過來一塊兒玩,我們去巴娜娜。”

”我不去了,那兒太吵。”

”那──”她看看我,”真倒黴。”

我聽見她這麼低聲咕噥道,也不知她指的什麼。

我走到門廳里換鞋,劉琴走過來看著我:”真不跟我們玩去啦?”

”下次吧。”

”那麼,以後打電話吧。”她一邊打著哈欠一邊用手揉著眼睛說。

我點點頭,拉開門,往外走。

”再見。”她對我說。

48

我對演員的生活方式頗感興趣,有時候,我看到那些從未有望成名的演員四處奔波,真是有一種奇怪的感覺,演員的成功極其有限,而且即使對于有才華的演員,混出名也多半得靠運氣,但演員卻有辦法使自己面對極不可靠的前途。演員是一些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們能做到很多人無法做到的事情,我無法想象長時間無戲可拍時演員的感受,我無法想象那些整夜整夜被燈光照著的姑娘是如何使自己的美麗不褪色的,我能從眾多人中一下子把演員認出來,每個受過訓練的演員都有一種與眾不同的氣質,他們謎一樣的目光散布在北京這座城市中,散布在酒吧、游泳館、迪廳、飯館、劇院以及制片廠的放映廳中,那些演員的身影充滿激情與夢想,被錄制在膠片或錄像帶中讓人觀看,有時,我會接連看到兩個不同時期的電影,由同一個演員演出,年齡卻相差幾十年,幾乎使人認不出,而由同一人的面貌構成的幻影卻分明告訴我某種有關時間的信息,我無法想象一個年老的演員是如何觀看自己青年時代的電影的,因為他過去的幻影不僅會活動,還會發出聲音,這種可怕的記錄迫使一個人的現在直接面對過去,克拉克·蓋博與費雯麗接吻的鏡頭被蓋博年老時看到,他會想什麼呢?他會相信那一切曾經發生過嗎?我不知道。有時,我在拍片現場看到一個個男女演員,兜里裝著與常人不同的不可告人的辛酸,卻能在鏡頭下面做出種種與內心毫不相干的表演,我感到那真是一種奇跡。

49

我十分討厭照相,也十分討厭看自己以前的照片,那是一些令我討厭的證據,它證明我在毫無意義地存在著,這讓我受不了。而記憶里的自我卻好些,它十分模糊,而且,加上不太確實的想象,往往可以使我避免過分清晰地面對過去的歲月,從而讓我覺得還過得去,然而,照片卻是無情的,它使我不太愉快地看到所謂”成長”這一事物,十分客觀,十分具體,它講敘著一個從無到有的生命要曆經的痛苦與荒謬,更討厭的是,任何事物都有盡力保持其存在的特性,而人的生命既具有這一特性,又枉然地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只能在胡亂掙紮中,眼巴巴地看著自己的不妙結局,即使從子孫身上也無法得到安慰,因為子孫的頭腦從零開始,里面沒有你的記憶,甚至,你還得為子孫毫無意義的存在感到不安。

還有更令人煩惱的事呢,這一切意識,永遠發生在你的死亡之外!你能看到,能感覺,能推斷,還能相信你的推斷正確,你的目光一旦從忙忙碌碌的人生的表象離開,就會落到你的存在上,讓你的生命在悲觀中流連不止,在虛無中欲罷不能!

50

我想,我又說了離題話,我是怎麼啦?

讓膠片、相片、錄音磁帶、鏡子之類真切清楚的東西見鬼去吧!我可不想面對它們。我應回到云山霧照的記憶之中,我的記憶能夠被我的想象力所控制,在存在的暗夜里打出一團亮光,我可以令它溫馨,也可令它具有香味,任何可以使我感到安心的辦法我都會嘗試,我只能依靠我的記憶生活下去,我需要一片混沌的舒適,我需要忘記自己,我需要讓我的存在平添熱鬧,我需要寫作,我相信,我能安慰自己,在敘述中,我不會迷失,因為我知道我的職責,我是一個笨蛋作家,我要寫暢銷書,我要與人生歡聚一場後再戀戀不舍地離去,我要走向一個花園而不是一個廢墟,我要走進花園,去把那五顏六色的花朵都摘落,我領著你,我的讀者,我要讓你與我一齊忘情地在人世間玩耍,我騙你,為的是讓你高興,讓你開心,而不是帶你進入荒漠,與你一起相互偎依,一起驚懼不安,一起陷入苦惱,我不想那麼干,我不想與任何人一起身處無法脫身的險境,我要強撐著不往那種倒黴地方想,盡管我知道,我並不具備變地獄為樂園的天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