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菜鳥欲高飛】 第一章.你那該死的溫柔

六月是個該死的時節,戀人就像兩只拴在一起卻突然崩斷了繩的麻雀,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痛苦里沉淪。

“唉,韓楓,不是你做錯了什麼,我要怎麼說你才明白呢,”電話那頭的傳來了一陣歎息,又帶著些許不耐煩在里面,不過這個分手的電話確實為難了她,不過就是我跟你沒戲這麼一句話,唐詩詩足足被韓楓纏了兩個鍾頭,“你的性子實在太懦弱了,和你交往這兩年每一天都過得平淡如水,這不是我渴望的愛情,對不起,你是個好人,相信你會找到一個比我更好的女孩。”



分手了!談了兩年戀愛就只牽過小手,連嘴都沒有親過的馬子就這樣和自己分手了,韓楓心里憋屈得直想哭,唐詩詩說的不錯,他的性子確實是太懦弱了,現在是目光空洞地望著電話發呆,心中依舊悵然地回憶著那些曾經擁有、現在沒有的“幸福”回憶。

一旁摟著抱枕,叼著可樂躺在沙發上看球賽的程云先是飄了一眼失魂落魄的韓楓,又把目光投到了電視上,淡淡地道:“唐詩詩那妞跟你鬧分手?”

“嗯,”韓楓心里別提有多憋悶了,有氣無力地答了一聲,依舊沉溺在痛並快樂著的回憶里。

“木頭,手機丟過來。”韓楓和程云是死黨,韓楓性格弱,程云卻很要強,從小到大韓楓受了別人欺負,每次都是程云出面,要說緣分這東西也是奇妙,這倆哥們從小學起就是同學,到了大學依舊考在了同一所學校,畢了業就在同一個城市合租了一間房子,這程云就親切地稱呼韓楓叫韓木頭,不過按程云自己的話說起來,這稱呼證明了他倆關系鐵,其他人一律不許叫。

“螃蟹,你是不是能夠勸她回心轉意啊?”聽了程云這話,韓楓立刻來了神,趕緊丟了電話,把自己的手機遞了過去。

韓楓叫程云螃蟹,只不過這外號倒不是他取的,而是那幫欺負了韓楓反而被程云出手教訓了的壞小子們取的,為啥叫螃蟹呢,橫唄!不過同樣的,這外號也只有韓楓能叫,否則其他人叫了,非得惹程云好臉色看,記得上次程云其中的一個女朋友叫了,程云立馬跟她說拜拜,那女孩當時哭得要死要活的,程云拍拍屁股就走人,這里要說的是,程云可是個絕對的帥哥兒,泡妞本事一流,可不是,那唐詩詩當年還倒追了他半年,被他以朋友妻不可欺義正辭嚴的拒絕,不過這事他也沒和韓楓說過,怕啥?怕就怕這小子為情所困,想不開……

韓楓可是一直盯著程云看,仿佛生家性命都壓在了上面,看見程云翻開自己的手機,搜都沒搜就撥出那個號碼簿上排第一位的女友大人,他自己當然知道,程云的號碼排在了唐詩詩後一位,所以對程云朝自己瞪來的大白眼,他只能心虛地低下了頭。


“操,他媽的擺譜還不接!”程云恨恨地咬咬牙,把手機拋還給了韓楓,繼續盯向了電視,吩咐道,“打通了再給我。”

聽了這話,韓楓頓時又有了底氣,從小到大他沒少受程云的照顧,所以對程云的話當然是很相信的,程云既然叫他撥,肯定有辦法,當下收起失戀的痛苦,一心想著把這個挽回一切的電話打穿。

“喂,韓楓,我不是和你說了我……”手機里傳來了唐詩詩的焦躁的聲音,韓楓正想要說些什麼,手機卻一把被人抽了出去,看看正是跳過來搶他手機的程云。

“喂,是我找你,我是程云!”程云的聲音很有成熟男人的韻味,手機那邊剛剛還吃了火藥的聲音瞬間變得柔聲似水。

“嗯,我是想替韓楓告訴你,你這個傻妞,別以為自己長得有多少漂亮,你這德行的大街上隨便抓抓就是一大把,還有,別以為自己是什麼聖女貞德還是聖母瑪麗亞,你還貞潔呢,被多少個男人上過了都不知道呢,對,是我說的,滾你媽的騷娘皮,以後別來煩韓楓,否則老子不放過你!”程云很是瀟灑地按掉了通話鍵再按了關機,把手機拋到了沙發上,一把扯起一臉難以置信的韓楓。

“螃蟹,你為什麼要罵詩詩,不行,我要和她道歉!”韓楓說到這里臉上才有了血色,立即撲向身旁的電話。

“你小子就這點出息!”程云看著生氣,卻也不攔,直接走到一旁拔斷了電話線,還先一步搶掉了沙發上韓楓的手機。

韓楓眼見實在沒了招,立刻像萎了的茄子,一頭紮在了沙發堆里,掄起拳頭猛砸那可憐的靠墊。

“哥們,不就是個女人麼,犯得著麼!”程云撇撇嘴,不過看了一眼韓楓尋死覓活的樣子,還真不敢再刺激他,趕緊道,“你要想讓唐詩詩回心轉意,就你現在這個樣子肯定是沒戲,要不再信哥們我一次,給你個改頭換面大包裝,包你人見人愛,車見車載,美女見了倒貼著來!”

這不,聽了還有破鏡重圓的可能,韓楓立刻從那沙發里鑽出腦袋了,紅著眼看了看程云,疑道:“真的?”


“你這臭小子,敢懷疑我!”程云隨手把沙發上的軟墊砸了過去,一把拉起韓楓,把他的眼睛摘了下來,隨手扔進廢紙簍,嘿然笑道:“你丫個和我做兄弟這麼久還不知道我的手段,早就想勸你了,但你又是個死牛脾氣——倔得緊,偏生對唐詩詩那女人俯首貼耳的,現在好了,沒了累贅,分個手算個鳥,以後包著她倒過來追你,到那時候,哥們還不甩甩屁股叫她滾蛋——好好好,不說這個,你不過近視個百來度,戴什麼眼鏡,整個兒變成一只四眼田雞,好看啊?”

韓楓倒是沒有任何插嘴的機會,就像一個木偶,被程云牽著動,這會不是,程云又扯著他的衣服笑罵道:“我的上帝,你別說,就你這土的掉渣的衣服,要我是你女朋友也得跟你分,面子啊兄弟!”

“可這襯衫配西裝不是……”韓楓還要辯上兩聲,卻被程云一個大白眼壓了回去,只能低聲地喃喃。

“老大,你這個可是標准的工作服啊,西裝和襯衫也是講究品牌的,而且你丫的還沒娶妻生子呢,弄得自己像個七老八十的老人家裝成熟啊?現在講究的是時尚,是不羈,是狂野,你懂不懂?”程云耐心地和韓楓解釋,看了對面那個白癡的神情,歎了口氣,沖進自己的房間拎了一套衣服出來,一股腦塞進了韓楓的懷中,道,“都換上,下次再去買,哼,你那個詩詩兩年了連一件衣服都沒替你買過,你還……”

“詩詩送過我圍巾,還是她親手織得呢。”所以說陷入愛情中的男女都是盲目的,尤其是像這種剛失戀又不斷記起對方好的人。看見程云滿頭的黑線,韓楓終于沒有再敢去觸這個眉頭,雖說他和程云關系鐵,但是真惱了程云,程云還是可以變了法子收拾自己,所以也不敢忤逆,立即換上了程云塞來的一身。

別說,人靠衣裝佛靠金裝這話還真是不錯,這一身換上,還真的有些鳥槍換炮的感覺,要說的是韓楓長得也算是一表人才,雖不若程云那樣像小貝一般天生狂野的英氣,但模樣沒的挑剔,更像是古代那種儒衫飄飄的仙俠美男,只是平日里一副死板的眼鏡和穿著,蓋去了他的光華,現在不過是換了一套黑色鱗紋的T恤和一條打磨得白花花的牛仔褲,就體現出幾分年輕人的活力來。

“嘖嘖,小樣,長得還真不賴,我以前咋沒看出來,看來以後和你出去泡馬子的時候,得小心防范免得被你小子捷足先登了啊。”程云這話當然是打趣韓楓的,韓楓的樣貌就算別人不知道,他這個從小玩到大的死黨又怎麼會不知道,這樣不過是給這小子多幾分自信,也減輕幾分失戀的苦楚。

“螃蟹,現在再干些什麼,要不我們去找詩詩吧,我想好好和她談談說不定她會回心轉意的。”得,這小子就好這一口,說什麼也都是白搭,現在不是,韓楓又苦下臉來,一臉無助地望向這個死黨。

“詩詩,詩詩,你除了會掛念著你的詩詩還會干什麼啊,你丫的怎麼不去死呐,不行!”程云毫不猶豫地一口拒絕,摸出自己的手機,瞬間撥出了好幾個電話,韓楓正奇怪間,程云已經陰笑地掛了電話,對他笑道:“走,跟哥們出去找找樂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