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俺寫成這樣的筆鋒,大家還能看下去嗎?

槍匠短文 年輕的時候,我曾經是個海軍陸戰隊士兵。 每次執行任務的時候我都拿著從家里帶來的45ACPCOMMANDER走在隊伍的最前面。緊跟在我身後的是我的長官,他負責保護我們的左翼。接下來是衛生兵,右翼就交給他了。一只M60走在隊伍中間,有麻煩的時候全都得靠他,他可是我們的核心火力。還有一個倒黴蛋拿著XM177E2斷後。只要誰發現敵人,就立刻大叫一聲,全班的火力就會立刻壓過去。 長官反複告訴我,不要管斷後的弟兄叫倒黴蛋,可是直到今天我還是要說走在最後的就是倒黴蛋。如果有人從後面摸上來,最後一個准保是最倒黴的。有時候我們回到營地以後清點人數才發現斷後的弟兄不見了。我們以後可能會發現尸體,武器肯定已經被拿走了。更多的時候我們連尸體也找不到,只能把那些弟兄的名字寫在失蹤人員名單里,過一段時間再從失蹤人員里劃去,轉移到陣亡人員名單里。 敵人的伏擊往往是從兩翼發起的,指揮官和機搶手是首要目標,狙擊手最喜歡攻擊的就他們,這一點我早就知道。所以我甯可走在第一個,只要注意腳下的絆腳雷就好。 我不是軍官,海軍陸戰隊沒有為我配發手槍,我只好用自己的槍。因為我走在最前面,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靈活、迅速、一槍制敵。M16太長了,足足990毫米,槍管會擋住我的視線。也許就那麼0.1秒,決定我們全隊生死。當一個人被223口徑子彈打中的時候,他仍然可以站立,可以抬起手中的AK槍向你開火。像我這樣用一只45ACP手槍就沒問題了,只要我打中他,就足以讓他向後倒下,就算他仍然可以扣動板機,子彈也全都打鳥了。 這槍原本爸爸的,不過現在它歸我了。我七歲起就懂得槍械安全使用守則,懂得不用槍的時候要把食指放在板機護圈外面。十五歲那年我擁有了自己的第一支槍,那是一支老式的春田式步槍。我自己動手據短了槍管,加上瞄准鏡導軌,把郵購的瞄准鏡裝在上面,把它變成了一支真正的狙擊步槍。它的精度還不錯,三百米上打出了1MOA的散布。 我的槍法也一直不錯,我20發慢射的成績是197環,和槍架子擺出來的差不多。但是我的速射成績不好,只有190環上下,可是能比我更好的人也不很多。加入海軍陸戰隊的時候我就想當一個維修營的槍匠,和那些工程師相比,我腦子里沒有那麼多公式,但是遇到問題的時候我知道該怎麼做,而他們不知道。這也就是我和他們之間最大的差異。現在我才懂得,你可以顯得比別人笨很多,那樣的話大家頂多說你傻,你不能顯得比別人聰明很多,那樣大家肯定說你是瘋子。 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直做同一個夢,夢見將軍握住我的手說:“小伙子,你出色的履行了對這個國家的責任,你有什麼要求麼?”然後我就毫無猶豫的說:“我想去當個專職槍匠”。這個夢從來沒有變成現實。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作為尖兵要和敵人短兵相接。我不怕這個。我可以迅速從掩體里探出頭又縮回去,這是為了看清楚敵人的位置。接著馬上再探出頭,這次可就是實打實的攻擊了。當尖兵最大的好處也就在于可以和敵人短兵相接,對雙方來說機會均等,如同一次公平的決斗。誰反映更快、誰的槍法更准誰就能活下來。我是班里殺敵最多的一個,也是受傷最多的一個。因為我幾乎從來不采取任何規避動作,一切都取決于那個瞬間。 我曾經和一個手持AK47的敵人面對面的近距離交火,用手里的45口徑COMMANDER把他打死了,盡管我身上也被穿了個洞。那個笨蛋不如我靈活,誰讓他拿著那個又大又笨的家伙。他還愚蠢的向我掃射,子彈幾乎全都打飛了。從那以後,我一直對M1911的威力贊賞有嘉,在近距離上,它的效果和7.62mm口徑步槍沒什麼兩樣。那次我傷的很重,幾乎要死了。子彈射進我身體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向後飛起來了。我唯一的感覺就是我要死了。傷口並不很疼,卻難以容忍。我甚至想要盡快死掉,讓這一切全都結束。從醫院出來以後,我得了勳章。 有一天我們正在營地休息,上官把我們緊急集合起來,說是長官的長官的長官來了。可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他不是在夢里認識的那個將軍。他把我從隊列里拉出來,問我是不是可以在瞄准鏡里看著敵人被打的腦漿迸裂,如果沒打中就立刻補上一槍。當時我毫不猶豫的回答:“沒戲。我只想當個槍匠” 他們還是不由分說塞給我一只雷鳴盾700,據說是因為我的回答非常果斷,絲毫沒有拖泥帶水。這把槍剛剛到我手里的時候不過是一件大路貨,凡是沒經過我的手調教的武器我都認為那是大路貨。 戰爭結束後,我讀到了這樣一段話,戰爭就如同一架巨大的絞肉機,把所有人的都卷進去了。被卷進去的人又變成絞肉機的一部分,把更多的人卷進去。其實生活是一架更大絞肉機,把你卷到很多原本和你不相干的事情里去,你不得不去。當時我被戰爭卷進去了,如果我不殺死那些人,那麼我的朋友都會死的。雖然我自己並不太在乎死活。 當時戰場上特別缺乏狙擊手,戰前我們從來就沒想過要訓練狙擊手。于是長官的長官的長官只好臨時從普通士兵中抽調槍法好的人充當狙擊手。盡管和我一起接受短期培訓的個個都是神槍手,可我們對于狙擊手這個行當還是一無所知。 我曾經給那些無知的電影導演寫信,以便讓他們知道他們對于狙擊是多麼無知。導演以為看上去越漂亮的槍就一定越准,以為狙擊手總是蹲在樓頂上等待目標出現,現實當中只有笨蛋才那麼做。 作為一個專業狙擊手,他選擇的一定是一支老式的手動步槍,就如同我當時使用的雷鳴盾700那樣。只有這樣的槍才會准,那些半自動步槍上可以移動的零件太多了,無法保證每次射擊的重複性。一個專業的狙擊手也決不會選擇制高點作為隱蔽所。只要你開了一槍,對方就能從聲音和地形上判斷出你的大概位置。他們的自動步槍、.50口徑機槍、RPG、甚至迫擊炮,能用上的所有武器都會朝你所在的方向開火,而制高點則肯定首先遭到打擊。他們這時候從不怕浪費彈藥,保命才是更要緊的事。 這個時候我也從來不動,他們就是想用火力覆蓋把我從隱蔽所趕出來。我也不會還擊,只要我打了第二槍,他們就可能判斷出我的精確位置,那我就死定了。火力打擊結束之後,我就得趕緊溜。他們肯定要組織搜索行動,這時候他們也不怕死人,如果不把我找出來,他們以後肯定還要死更多的人。但是所有這些並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對方也有狙擊手。對方的狙擊手可以准確的猜出我藏在什麼地方,高訴他們的人該向什麼地方開火,自己躲在隱蔽所里等著我因為恐懼而慌不擇路。 我每次執行任務之前都要把子彈一一立在指尖上好好挑選,挑出來的優質貨,讓子彈飛行的更快,更平穩,在槍管上捆兩根樹枝作為偽裝,選一個半山腰建立隱蔽所。然後是長時間的等待,也許幾個小時,也許一兩天。最長的一次我連續潛伏了七天,目標出現以後開一槍,然後忍受時間或長或短的恐懼,看著炮彈在我附近爆炸,看著.50口徑機槍打倒我身邊的灌木,等他們搜索行動開始之後溜掉。 這就是我當狙擊手的生活。我不是王牌狙擊手,不想當個偏執的殺人狂。米妮以前是我的第二狙擊手,幫我觀察搜索目標。早就認識米妮,他以前是機槍手,就是走在隊伍中間拿著M60的那個家伙。之所以叫他米妮是因為他長著一張和米老鼠一模一樣的臉,無論誰看他的臉都想笑,而他對此也毫不介意。但我和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當別人問他是不是願意在瞄准鏡里看著敵人被打碎腦袋的時候,他毫不猶豫的回答:“沒問題”。 戰爭結束的時候他已經是我的長官了,在整個戰爭期間他一共狙殺了187人。他用的也是由我調校的一支雷鳴盾700,就連他槍上那個Utrenal瞄准鏡都是我幫他郵購的。直到現在他成了國防部的頭頭兒,他還是認為雷鳴盾700是最適合作為狙擊槍的。 他曾經懇求我把他的槍改裝成可以使用彈匣供彈的,我知道那會讓我們兩個都送命。米妮每次都在槍里裝滿五發不同的子彈,每次都要把子彈打光才算罷休。第一發是穿甲彈,用來打穿敵人車身上的裝甲,打死駕駛員或者車長。第二發是燃爆穿彈,可以打穿並引燃油箱,第三發以後米妮裝的都是普通子彈,打死從燃燒的汽車上跳出來的人。這樣的攻擊會讓我們培上性命。 現在我對戰爭厭惡透了,只有在逃避死亡的時候我才是勇敢的。現在我和過去不同了,我感到身心疲憊。我已經不敢和敵人短兵相接了,那實在太瘋狂。小時候我只喜歡貝多芬,因為他是悲劇性人物,只有悲劇才是深刻的。我不喜歡莫紮特的華麗和樂觀。但是現在我知道了,如果世界上還有什麼音樂被保留下來,那一定是莫紮特的作品,只有天才和傻瓜才能在任何時候都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莫紮特無疑是前者,我不是。 戰後我沒能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沒能當上槍匠。那時候有很多和我一樣大的孩子從戰場上回來,大家都沒有適合的工作。米妮重新上了大學,我沒那麼幸運。可能是那時候我的運氣不好,起碼不如後來那麼好吧。我成了個警察,算是子承父業。我想成為警局里的槍匠,他們說不需要。我想加入SWAT特種分隊,當一個狙擊手,他們也說不需要。他們需要我當一個普通的巡警,我接受了。 直到現在我還是喜歡穿一身黑色,就如同當年作警察的時候那樣。發給我們的黑色制服是純毛和化纖混紡的,無論我在車里坐多久都不會起皺,就算粘上了土也只要一撣就掉。我和同事就開著車在我的警區里逡巡,每天碰到的都是違反交通規則的和酗酒鬧事的。有一次我們接到電話,一個女人報告說他丈夫虐待她,原因是他丈夫非要讓家里的狗和他們一起做愛。 我所負責的警區很平靜,一個月我也用不著拔一次槍,有那麼幾年我干脆就沒朝人開過槍。後來就不一樣了,墨西哥人牙買加人、厄瓜多爾人、哥斯達黎加人、還有亞洲人多起來了,這個街區就變得越來越亂。本來安分守己的好孩子都學壞了,我拔槍的次數也越來越多。 我成了同事們當中的紅人,他們喜歡讓我替他們調校輪倉重心位置。開始的時候是我周圍的同事,後來連其他單位的人也來找我。那時候我只收他們很少的錢,因為我喜歡干這個。我調整出來的槍都特別准。盡管有些人一年也不見得朝罪犯打幾槍,但是真到了那個時候他們需要自己的武器准確可靠,也就不在乎多花那一點錢。 日子一天天的就那麼過去,我雖然不像後來那麼富裕,但我過的也還不錯。我腰上的槍也從老COLT換成了92SB,這種槍剛剛在上市不久我就買了一把。我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幾年以後軍方搞了一次著名的手槍測試,92SB不作任何保養的打了12000發子彈沒發生一次故障。用力把它摔在地上也不會走火。把它在泥漿里沾一下,抹掉槍口上的泥就可以繼續放心使用。不過驅使我換槍的主要原因在于那支老COLT的火力不夠,一次只能裝7發子彈,沒法對付那些裝著75發彈鼓的AK槍。92SB也不行,但終歸好一些,雙排彈匣能裝15發子彈。 後來我又自己買了一支P7,作為我的備用槍。它太昂貴了,足足花掉我1220塊。我早就想要這支槍了,總覺得太貴。直到後來上級命令我們必須配備備用槍,我才為自己找足夠的理由把它買下來。這支槍複雜的一-塌-糊-塗,也好用的-一-塌-糊-塗。它沒有真正的保險裝置,只有槍把上的一個擊錘開關。當你拿起槍准備射擊的時候,攥緊握柄的同時就把擊錘開關就打開了,放下槍開關就被關掉了。我從來沒見這樣的天才設計,看到它我就想罵人,為什麼我想不到這麼高明的結構呢。P7的威力和一支大型手槍沒什麼兩樣,但它很小巧,可以放在口袋里,別人根本看不出來。現在你該明白為什麼警察都把手放在褲袋附近了,褲袋里放著他們的備用槍。 這支P7給我帶來了好運,買了它以後沒多久我就結婚了。我是在野戰醫院里認識我妻子的,她當時是個27歲的年輕護士,而我只是個不滿18歲的毛頭小伙。我妻子以前有過一個丈夫,在戰場上陣亡了。我認識她的時候,她是我的長官的情人。我把她搶過來了,從此就再沒讓她離開我。當然怕長官報複我,他可以命令我執行最危險的任務,可是沒過多久我就調離原來的部隊當了狙擊手。多年來父母一直無法接受她,不是因為年齡的問題,而是他們無法接受一個異教徒作為兒媳婦。我妻子是猶太人。我實在不忍心再讓她等了,她已經不再年輕了。 結婚以後的我是最幸福的。雖然我不能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起碼我還是把我愛的人娶回了家。沒有比這更好的了。妻子每天等我回來,聽我講上班時候發生的有趣的事情,她給我講剛剛聽到的有關鄰居的趣聞。因為她是護士,和我一樣要倒班,所以我們經常有充裕的時間在一起。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我有種很踏實的感覺,我不會再漂泊不定了,無論她在什麼地方,那里就是我的家。我們憧憬著去歐洲度假,憧憬著擁有我們自己的海濱別墅,當時看起來這一切非常遙遠。 一個夏天的晚上,我和同事一起拘捕一個小混混的時候出事了。那個小混混企圖搶我的槍,我猛地向後一跳,順手從褲袋里拔出P7,朝他連開三槍。P7比一般自動手槍的反應速度快很多,和聯動左輪手槍一樣快。P7救了我的命。小混混倒下死了。他該死。如果他不搶我的槍就什麼事也不會有,既然他要搶搶,目的就能是殺死我。我的行為從法律上是絕對說的過去的,他沒有按我說的話去做,還企圖襲擊執法人員,我是為了自衛才打死他的。 這一切是在瞬間發生的,就如同我以前在叢林里和敵人短兵相接的那些瞬間一樣。但我的同事沒看到這一切,他在朝小混混的哥兒們叫喊,讓他們站遠一點。我的同事沒法在法庭上為我作證。小混混那群哥兒們證明事情發生的時候我的同事是背對著我的,他們還證明我是如何毫無道理、殘忍的向他們的朋友連開三槍。這簡直是笑話,無論是我在戰爭中得到的經驗還是當警察時所受的訓練都要求我向目標連續射擊,直到他倒下為止。檢察官問我曾經殺過多少人,有多少是用手槍再近距離殺的,有多少是用狙擊步槍殺的,就好像當年我在那個鬼地方作戰完全是因為我自己喜歡殺人。 官司鬧得揚揚,不知怎麼就成了政治問題和種族問題。那段時間我的壓力太大了,夜里總是夢見當狙擊手的日子。那時候我們遇到都是身經百戰的敵人,知道應該盡可能伏下身子躲在掩體後面前進,但是他們不能保證自己的頭一點也不露出來。露出來的部分可能只有一個老鼠那麼大,我所做的就是在800M外打中一只快速移動的“老鼠”,然後再瞄准鏡看著這只“老鼠”血花四濺。 妻子勸我給米妮打個電話,看看他能不能幫我。他竟然也做相同的夢,這實在讓我感到驚訝。于是我和米妮又聊起過去發生的事情,米妮問我妻子是不是還好,當時他特別妒忌我能和胸部那麼美的女人約會。聽他這麼說我簡直想揍他,就像過去那樣用子彈匣敲他的腦袋。不過米妮還是幫了我大忙,他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幫我解了圍,不過我不能再當警察了。 從此以後我經常和米妮通電話,有時候在夜里兩三點聽他嘮叨他那支雷鳴盾700,還有他的太太,他的狗。更多的時候是說戰爭期間的事。我們以前的長官現在是一家干洗店的老板,衛生兵後來當了大夫,國防部找到那些倒黴蛋的尸骨了……等等。米妮總忘不了誇獎我的技術如何如何之高,妻子也鼓勵我自己開業當一個專職槍匠。 要不是妻子和米妮,我肯定早就垮下來了。有了他們我不但挺了過來,而且比以前過的更好。米妮有很多朋友,他把他的朋友們介紹到我這里幫他們改搶。他的朋友都是真正懂搶的人,即使開始的時候還對我半信半疑,只要坐下來聽我聊上半個小時或者看看我以前幫米妮改的槍,他們就立刻高高興興的把自己的槍放在我的工作台上。我以前當警察的時候也認識了不少朋友,其中很多成了我的客戶。他們當中也有很多人已經不敢再讓我給他們改搶了,因為他們怕承受不起那麼高的費用。其實只要我有時間,還是很樂意像以前那樣幫他們。但是我真的太忙了,米妮和他的朋友們神通廣大,竟然為我爭取到了海軍的一筆訂單:按照射手的要求改裝20把M40A1和XM25。那是我接過的最大的生意,足足忙了一年。 我的名氣越來越大,生意越來越多。槍匠這一行所能掙的錢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多的多。譬如說在密根州,花上五百塊就能拿到一把M1911ColtCommander45ACP(就是我在戰爭中經常用的那種槍)。但誰也不能拿這樣一把槍參加比賽。Colt和Springfeild壟斷了整個M1911市場,卻不懂得怎樣造一把好槍。但我懂。我可以替客戶把槍完全拆開,對必要的部分進行打磨拋光,拆掉原來的准星,換上一個加高了的,再換一個可調照門。要是客戶需要還可以裝上光學瞄准具和激光瞄准器導軌,為了這些工作,我至少收一千五百塊。沒用這些錢可以買四把新槍了。我敢打賭,不可能用2000塊買到一支在75M上打出0.5MOA散布的槍,而我改裝的槍可以輕而易舉的做到這一點。 就在我的生意如日中天的時候,有個紳士拿著一把44口徑自動馬格南來找我,要我幫他改槍。沒有沙漠之鷹以前,44ATUOMAGNUM是威力最大的自動手槍,全不鏽鋼結構,這在當時這也是空前的。但是這槍設計上有缺陷,大概每三十發就要卡一次殼,所以現記得這支槍的人不多了。我對這支槍進行了仔細的調校,克服了卡殼的毛病。按要求裝上了激光瞄准器和瞄准鏡,因為客戶說他要用這把槍狩獵。這支槍在200M距離上的精度和步槍不相上下,非常准,是我的得意之作。我當時簡直想把這支槍從那個人手里買下來,為這個我甚至坐臥不甯了一陣子。 做完這筆生意後,我和妻子就去歐洲度假了。這是我們第一次去歐洲,玩的非常開心。特別讓人高興的是,我妻子懷孕了。我早就想要個孩子,從我認識我妻子的那會兒就想要。于是我們又匆匆忙忙的結束假期,回到了家里。這時候我已經把44AUTOMAGNUM的事情拋在腦後了,沒想到這時候事情又找上門來了。 報紙上已經把這件事情炒的揚揚,說是著名槍匠和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有牽連。凶手在高速路旁的加油站附近朝無辜的市民開槍,用的是一支44AUTOMAGNUM。凶手所用的這支槍非常准確,而那正是經我改裝的。事情很明顯,我並不知道那個人是連環殺手,也不知道他拿槍干什麼,他告訴我要用這把槍狩獵。我是無辜的。可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因為我的原因,17個人死了,每個人都被准確的擊中了頭部。是我改裝了那支槍,是我讓它變得驚人的准確和可靠。 我覺得自己就如同當年Deringer一樣。當年林肯就是被Deringer手槍暗殺的,害的那家武器公司不得不改名為Derringer。我沒法改名,現在不是林肯的那個時代,我的照片反複出現在電視上和報紙上,現在誰都認識我了。米妮這次幫不了我了,妻子也幫不了我。 政府收回了所有的訂單,米妮的朋友也不來了,因為他們不能和名譽不好的槍匠為伍。還是有很多人來找我改槍,甚至比以前還多,但我覺得那些人都是變態狂,看到電視上的報道才來找我的。現在我只是私下里替一些相互了解的朋友改槍,數量也很少了。 我之所以還干這個行當,是因為我還要替我的妻子和孩子著想,我實在沒有什麼其他技藝。我一生的一切都是和槍相關的,但是現在我必須遠離它了。沒事的時候我經常看看照片,那是我剛剛加入海軍陸戰隊的時候拍的。有些照片上還有我妻子,那時候她可真漂亮。看完了照片我就去看掛在牆上那些槍,我小時候用過的春田式步槍還在那里安靜的掛在那里,還有我在海軍陸戰隊時用的coltmander,這些槍都是經過我手改裝的。 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長大,我,妻子,還有我的朋友們都在期待這個孩子的誕生。你知道為什麼每次有小孩誕生,大人們就如同過節一樣麼?因為每次一個孩子誕生,就意味著一個希望。 PS就這水平了,有人看嗎? 腳像踩在灌水靴子里一樣,而且坐不久,大家再忍耐幾天,反正俺把下禮拜強推給推掉了,估計還得寫一個月公眾版,咱們慢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