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整頓吏治”為方(1)



“整頓吏治”為方


曾國藩身逢亂世,對當時吏治腐敗有著深刻感受。他雖以平定內亂起家,卻始終認為太平天國起因很大程度上源于吏治不清。“何嘗不以有司虐用其民,魚肉日久,激而不複反顧,蓋大吏之泄泄于上,而一切廢置不問者,非一朝一夕之故矣”。內亂結束後,兩江總督曾國藩明確提出,要“以吏治人心為第一義”。“務須從吏治上痛下功夫,斯民庶可少蘇”,“若不從吏治人心痛下功夫,滌腸蕩胃,斷無挽回之理”,內亂遲早會再次發生。曾國藩的吏治思想,主要體現為他在兩江總督任上制定的《勸誡淺語》。這成為後世為政者取法借鑒曾國藩政治資源的經典文本。


勸誡州縣四條


上而道府,下而佐雜,以此類推。


一曰治署內以端本。


宅門以內曰上房、曰官親、曰幕友、曰家丁,頭門以內曰書辦、曰差役。此六項者,皆署內之人也。為官者欲治此六項人,須先自治其身。凡銀錢一分一毫,一出一入,無不可對人言之處,則身邊之人不敢妄取,而上房、官親、幕友,家丁四者皆治矣。凡文書案牘,無一不躬親檢點,則承辦之人不敢舞弊,而書辦、差役二者皆治矣。


二曰明刑法以清訟。


管子、荀子、文中子之書,皆以嚴刑為是,以赦宥為非。子產治鄭,諸葛治蜀,王猛治秦,皆用嚴刑,以致義安。為州縣者,苟盡心于民事,是非不得不剖辨,讞結不得不迅速。既求迅結,不得不刑惡人,以伸善人之氣,非虐也,除莠所以愛苗也,懲惡所以安良也。若一案到署,不訊不結,不分是非,不用刑法,名為寬和,實糊塗耳,懶惰耳,縱好惡以害善良耳。


三曰重農事以厚生。


軍興以來,士與工商,生計或未盡絕。惟農夫則無一人不苦,無一處不苦。農夫受苦太久,則必荒田不耕。軍無糧,則必擾民;民無糧,則必從賊;賊無糧,則必變流賊,而大亂無了日矣。故今日之州縣,以重農為第一要務。病商之錢可取,病農之錢不可取。薄斂以紆其力,減役以安其身。無牛之家,設法購買;有水之田,設法疏消。要使農夫稍有生聚之樂,庶不至逃徙一空。


四曰崇儉樸以養廉。


近日州縣廉俸,入款皆無著落,而出款仍未盡裁,是以艱窘異常。計惟有節用之一法,尚可公私兩全。節用之道,莫先于人少、官親少,則無需索酬應之繁,幕友家丁少,則減薪工雜支之費。官廚少一雙之箸,民間寬一分之力。此外衣服飲食,事事儉約,聲色洋煙,一一禁絕,不獻上司,不肥家產。用之于己者有節,則取之于民者有制矣。


勸誡委員四條


向無額缺,現有職事之員,皆歸此類。


一曰習勤勞以盡職。


觀于田夫農父,終歲勤勞而少疾病,則知勞者所以養身也。觀于舜禹周公,終身忱勞,而享壽考,則知勞者所以養心也。大抵勤則難朽,逸則易壞,凡物皆然。


二曰崇儉約以養廉。


昔年州縣佐雜,在省當差,並無薪水銀兩,今則月支數十金,而猶嫌其少。昔年舉貢生員在外坐館,不過每月數金,今則增至一兩倍而猶嫌其少。此所謂不知足也。欲學廉介,必先知足。觀于各處難民,遍地餓莩,則吾輩之安居衣食,已屬至幸。尚何奢望哉?尚敢暴殄哉?不特當廉于取利,並當廉于取名。毋貪保舉,毋好虛譽,事事知足,人人守約,則氣運可挽回矣。


三曰勤學問以廣才。


今世萬事紛紜,要之,不外四端:曰軍事,曰吏事,曰餉事,曰文事而已。凡來此者,于此四端之中,各宜精習一事。習軍事,則講究戰攻防守,地勢賊情等件。習吏事,則講究撫字催科,聽訟勸農等件。習餉事,則講究丁漕厘捐,開源節流等件。習文事,則講究奏疏條教,公牘書函等件。講究之法,不外學問二字。學于古,則多看書籍,學于今,則多覓榜樣。問于當局,則知其甘苦,問于旁觀,則知其效驗。勤習不已,才自廣而不覺矣。


四曰戒傲惰以正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