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處女也是一種氣質 第二章 我恨你


第二天早上,豆男准時出現。

我們共同早餐完畢,我無所事事,他開始埋頭工作,就像一對夫妻一樣,只不過新房變病房,紅色變白色,還有我是瘸腿的新娘。

過了一會兒,我忍不住偷偷看他,發現他因過敏而發的痘子都消了,臉龐愈發清俊起來,說不上很帥,但是眉目分明,舒服耐看。一個有錢人長成這樣可不容易,尤其那種白手起家的,有的時候,人的地位改變,眼神也會變,連帶著整張臉就會不同起來。

“你在偷瞄我哦。”他眼睛盯著電腦屏幕說。

大概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林澤秀總是匆匆來去,而有時,豆男卻會陪我很長時間,不過他不多和我說話,就坐一邊看文件,打電腦。他能很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也能在護士出出進進時視而不見,精神絕對集中,不像我,坐立難安,還特別容易走神。

“其實你長得還很好看的。”我咬著筆頭說。

這兩天打膩了電子游戲後,我開始學人家畫漫畫,林澤秀弄了全套的畫筆畫紙給我,但我的水平卻還停留在畫那種“我語文得了分,算術得了分,我一撅嘴,變成一個小鴨子”的程度,畫風有點類似于周星馳版《唐伯虎點秋香》中,祝枝山畫的小雞食米圖。我剛才就在畫豆男,一大一小兩顆豆子摞在一起。上面四條細線代表四肢,兩個圈圈代表眼鏡,雖然形非常不似,但我追求地是神似。不可以嗎?

他聽到我的話,終于抬起頭來,眼神中即有開心。也很警覺,“你要說什麼?小新。”

他應該叫我小新姐姐的,但自從他遇到林澤秀,就自動給我降了身份,“姐姐”二字再沒從他嘴里吐出來過。

“不是我要說。是你要說。”我干脆把紙筆都推遠,倚在被子上,打算跟他挑明了講,“你不是說話不算數的人吧?或者你忘記和我說什麼了?再或者,你和我說話是不經大腦,不負責任的?”

“這麼多罪名加給我?”他一推眼鏡。似乎有點羞澀和無奈,“我和你說過的話都不會忘記地,你對我說過的話我也都記得,只是你這麼多天也沒問,我以為,你並不想知道,又何必多嘴?”

這個人真會倒打一耙!

“那是你和林澤秀一直烏眼雞似的,吵得這里雞飛狗跳。我哪有機會?”我懊惱,“難道你想我當著林澤秀的面問你?”

“我不介意哦。讓他聽到也好,這樣他就知道我的絕心,再不會來做無意義地競爭。”他干脆把電腦關掉,一派隨便你問,我知無不言的模樣。我不說話。等他坦白。可他也不說,等我問。就那麼大小瞪小眼了一會兒,我突然發現我的年紀雖然比他大,但論起人情世故、為人處世、舉止應對,他才是更成熟的那一個。怪不得他小小年紀就能如此成功,怪不得那麼多超級富翁願意把自己的錢交給他打理。

這沉默,他能坦然面對,我卻尷尬萬分,我年紀已經二十九了,卻不習慣和男人對視那麼長時間,所以我有點慌亂,盡管心里一個勁提醒自己要沉住氣,但身體卻早就坐立不安起來,腦子里也一片混亂,抓了兩遍頭發,也不知道說什麼。

難道問,你為什麼喜歡我?

雖然這確實是我想問的,可是這太直白了。如果人家說我不喜歡你,只是對你有好感,我不糗大了嗎?

“你--”這單音節是我沉默良久後,發出地唯一聲音。


“我心里惦記你已經足足十二年了。”他突然開口,說出的話卻嚇了我一跳。

十二年?二十九減十二是十七,而二十五減十二是十三歲,難道一個十三歲的小屁孩兒就愛上了十七歲的我?我記得當年我還有點嬰兒肥呢,圓滾滾的,就這樣也有人喜歡嗎?

這情況確實很讓人美得冒泡,沒想到我還有個暗戀了我很多年的青梅竹馬呀。只是我從來不知道這竹馬的存在,怪不得他那麼瘦,原來是竹制的。

“我們在哪里見過?”我不禁問,“鄰居?念過同一個學校?不對哦,你小我四歲,初中、高中都是三年,大學我們念地不是同一所,我上的幼兒園是那種接受三歲到五歲兒童地,難道是小學?對了,你跳過級,可是--你跟我不在同一個省市呀。”

他眼神定定的看著我,本來很純情的樣子卻變得有點莫測高深,“你十七歲那年的夏天,有沒有去過X市旅行?”他突然問。

我記得我是去過X市的,但幾歲時去地卻有點印象模糊了,仔細回憶了半天,好像是我十七歲那年地暑假,我娘被單位派到X市出差,為了慶祝我所有的考試第一次全部及格,我娘就自費帶我去了。當時她很忙,我只好自己帶著地圖四處玩。

那是個南方小鎮,白牆黑瓦、小橋流水,雅致得很,我還拍了不少照片。總之那是個愉快地夏天,雖然我只在那兒待了不到七十二個小時,但那番詩情畫意卻至今記得。

可是,我不記得有什麼美麗邂逅啊?再說當時豆男才十三歲,哪個十七歲的大姑娘會和一個十三歲的小孩子玩浪漫呀。他再早熟也只是個小毛孩子,而那時候他如果有痘痘,肯定不是過敏,而是青春造成的。“難道你不記得去旅行過的地方?”他似乎很失望。

我點點頭,“我記得,我是去過X市,但我在那里沒有朋友。”

“你是沒有朋友,但是你有一個敵人。”他又說出了一句讓我目瞪口呆的話,但我確實沒什麼印象了。

難道我無意間得罪了什麼人嗎?我這人一向喜歡多管閑事,因為仗著有點武功,總是到處尋找有什麼人間悲慘事可以讓我見義勇為。

那時候的我真的很傻有天真,天天滿大街亂逛,哪亂往哪紮,夢想成為黑夜中來去無蹤的俠女,實行黑暗的公正,代表人民代表黨修理那些社會上的人渣。看豆男斯文模樣,難道小時候曾經差點被拐賣、或者被高年級同學圍毆,我救了他,所以這小子念念不忘到如今,居然由感激而生愛?

我用力想著,一瞬間,腦海中出現了一幅模糊的畫面,可是我看不清。

“難道你從那時候就愛上我了?”盲目之下,我沖口而出。

這多浪漫哪!十二年的暗戀,當他成功之後就騎著白馬來接我了。男人是沒有耐性的,所以這十二年的光陰才特別珍貴。那可是一個男人最美麗的少年時光,可他卻只想著我,那感覺--

我說不出來,只是爽到極致。

“誰說我從那時就愛你,我剛才說的是--從那時起我就惦記著你。”他靠在沙發上,直對著我說,因為嚴肅,因為他的有點驕傲的姿態,還真有那麼一股氣勢。

“我十三歲那年遇到你,然後開始--”他平靜的吐出兩個字,“恨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