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零 大開眼界 上

事情其實還要歸結到史可法身上.

--他從短毛那里為朝廷要來一條巨艦,看過的人都說極大極好.正好可以用來彌補朝廷自登州兵變之後損失掉的水師力量.而出于穩妥考慮,這次重建的水師駐地不再位于山東,而是放到了天津,是為津門水師.

構想是很好的,但真正實施起來,各種實際問題就都冒出來了.最基本一點:你至少得有座軍港不是?

天津衛開埠很早,但它更多是作為京杭大運河的北端口,為大運河服務的.而不是作為海港城市設立,三座衛城均是靠近河口建立,距離海邊其實挺遠.唯一靠近海邊,可作為港口使用的,便是在海河的入海口,大沽口地區設有墩台,放了幾門老式銅炮,算是有一個最簡單的海防體系.而在朝廷的計劃中,未來津門水師駐地,也就是放在此處.

只是這套體系當初並沒有考慮要設置港口,安置艦隊的需要--明朝以前,准確點說直到清末,中原政權從未遭受過來自海上的戰略性進攻.就算有倭寇騷擾,仍然只是海盜流竄搶劫模式.大軍自海上登6,直取京師要地這種戰術,還是一幫文人在看到瓊海軍艦船多次往來之後才想到的,朝廷諸公能想到在這里擺一支水師防備一下,已經算是很有戰略眼光了.

只是想到了,卻並不等于就能做到.到兵部,兵部派人過去實地一看,地形水勢倒還不錯,確實可以停泊大型艦船.可碼頭棧橋這些設施就差得遠了,當地原本最多只是些漁村私港,販運些走私貨物還行,要想增建到能駐紮水師戰艦的地步,沒有幾十上百萬兩銀子的投入,休想辦得下來.而如今的大明朝廷,任何事情只要一談到銀子上,肯定立馬抓瞎.不要說崇禎皇帝,就是內閣大臣也不可能同意在西北東北戰事都吃緊的時候,再挪出一大筆銀子去營建港口.

朝廷不肯撥銀子,可事情卻總得要辦,畢竟人家瓊海鎮那邊增送的巨艦已經出,總不見得等到了地頭卻現連個停泊的碼頭都沒有,那絕對是要鬧大笑話的.于是這擔子就全壓到地方官頭上了.若是換了任何一個傳統的明朝官僚,面對這種情況肯定是兩手一攤,說一聲非是下官無能,可這事兒絕對辦不下來!

朝廷一毛不拔,卻要求在短時間內弄出一座能停泊巨艦的軍港,這有誰能做到?

--王介山可以.

瓊海軍出現在這個年代,除了他們親身參與的事件生很大變化外,也在其它許多不起眼的小地方引起了"蝴蝶效應".比如把天津三衛合並升格為天津府,除原本的軍事防禦用途外又額外增加民政,鹽運和稅收等建制,這在曆史上原本是要到清雍正年間才會生的事情,但在這個時空,卻是大大的提前了--趁著前段時間,大明朝廷在南方新辟的呂宋,台灣兩地新設府治的東風,天津府的設立也搭了個順風車,給一並辦理了.

而王璞王介山作為任天津知府,才剛一到任,便迎頭被壓下這麼一副重擔,換了別人肯定是一肚子火,但他卻反而愈的興致盎然--天津府再小再破,各方面條件總比當年的瓊州府要強得多.而王璞在瓊州府這幾年,親眼看著那十來個短毛是如何從無到有的一步步展壯大起來,心里早就想著有機會自己也來模仿一把,如今這個狀況,天津知府正是最適合他的位置了.


要建港口?沒錯啊,就算是沒有朝廷的喻令,他主政天津後的頭一件事情肯定也是大建港口.就好像短毛占領了瓊州府之後頭一件事情也是擴建白沙港一樣.比起周邊地區,天津府最大的優勢不就是靠著海麼.只要海上路線通暢了,山東,江浙,福建,兩廣……這些地方的資源都可以為己所用.

至于說沒錢?對于一般只知道搜刮田賦的庸官來說,天津附近大都是鹽堿地,沼澤塘,糧食收成偏低,確實很難弄出錢來.但在跟著短毛學了好幾年的王璞眼中,天津港的位置本身就是無價之寶--這里是距離京師最近的海邊港口!光這一點就足以頂得上任何魚米之鄉了.商人重利,等到將來港口建成之後,甚至都不需要專門去搜刮,只要地方上能提供必要的服務,自會有巨大財富滾滾而來.這一點,可是他在瓊州府那幾年,看著短毛的所作所為,好不容易才終于領悟出來的.而只要想明白了這一點,哪怕府庫里空空蕩蕩,他也能設法給籌措出開工建設的經費來.

當然了,要想順利行事,最終還是得依靠瓊海鎮的力量--瓊海軍在天津開設的那家銀行網點,第一個貸款大客戶,便是由王璞王介山簽名擔保的大明朝天津府.

…………

"王介山竟敢以朝廷名義向瓊鎮借款?當真是好大膽子!倘若到時候還不出銀子,難道還要朝廷替他還債不成?"

在最初聽到這個消息時,周延儒還勃然大怒了一番.不過,很快就有幕僚向他做出了詳細解釋--對于這件新鮮事情,這幫幕僚著實下了一番功夫,因為他們現這其章可做.

"並不需要朝廷還款,實際上連王介山自己都不需要還--他是用新港口未來的經營權作為抵押,向短毛那家……瓊海銀行貸的款.未來港口的建設和經營都會交給短毛來干,用收入逐年還貸."

那幕僚也是專程去過一趟天津,把事情搞清楚了才趕回來的,這時候正捧著記錄的紙張,把他打聽來的消息一一向周延儒詳細彙報:

--王璞從瓊海銀行里借的這筆"港口建設費",總數是五十萬兩,貸期為十二年,年利率為一成,也就是百分之十.按照瓊海銀行提供的還款方式,到期連本帶息需要償還約八十六萬兩白銀.但這筆銀子並不是到時候一起還的,而是從貸款的次月就開始還,也就是從大明崇禎六年的二月份就開始還款,每月還一期,至大明崇禎十七年一月結束.總共一百四十四期,每期需要支付約五千九百兩白銀,六千不到的樣子.對于天津府來說就不算是很大的壓力了.

然而這筆銀子其實根本沒離開銀行金庫,在借款手續完成之後王璞轉手就把這筆錢支付給了瓊海貿易公司名下的工程隊,作為聘請他們修築港口的資金.同時又與貿易公司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天津府與瓊海貿易公司合作開建設塘沽港口區.天津府負責提供地皮,政策支持和這五十萬的啟動資金,而貿易公司方面則承擔主要建設及後續的管理工作.

今後港口區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船只入港的引水,停泊,以及碼頭管理等費用,還有港區貨物倉庫的租金等等,這些收入在扣除成本以後的利潤將由貿易公司和天津府平分.而天津府用于償還貸款的錢也是從這筆分紅中支出.


此外王璞在其中又特別添加了三條要求:

其一,在港區除了商用碼頭外,還需專門建設一座供津門水師使用的軍港,除了軍用碼頭外還要求在大沽口建設炮台,要塞和配套軍營,用于軍港的防衛--相應圖紙和規模要求均在附件之中注明,絕不是能隨便糊弄過去的.

其二,天津府還貸的銀子,雖然是從屬于朝廷的那筆分紅中支出,但由于整個港區管理是交給貿易公司負責的,所以貿易公司必須要為分紅費用托底.具體說就是至少要保證分紅數額不低于還貸費用.如果連還貸的錢都不夠,那差額部分就由貿易公司自己負責補足,天津府不管!

--這條才一簽訂馬上就用到了:二月份時港口區還是一片白地呢,第一期還貸費用將近六千兩銀子全是貿易公司掏的,跟天津府和他王介山一點關系沒有.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天津府與短毛分紅的,僅僅是港口方面提供服務之後收取的管理費用.大明朝廷以國家之權向進出港口貨物所收取的稅銀,屬于朝廷所有,與貿易公司無關,也不計入分紅數額之內.

"……如果真照這些條款執行的話,朝廷可是占大便宜了!"

在聽幕僚介紹了相關條款的內容之後,周延儒第一反應就和先前與短毛談判鹽業事務的感覺差不多:對方提出的條件太好,反倒有些不大敢相信了.

"王介山居然能用一座還不存在的港口作為抵押,就向短毛借到了那麼大一筆款子,而且還不用自己償還……他果然是學到了短毛的幾分真本事!"

"以學生之見,王介山此舉的最大妙處,還是在于朝廷實際上是分文未出,卻平白賺了到一座包括要塞,炮台和兵營的完整軍港!"

"不止不止,除了軍港,還有民港也一並建起來了.更妙的是哪怕這港口折了本,朝廷也不用操心還錢的事情,就連稅銀收入都不會受到絲毫影響--這麼好的條款,也虧得王介山能跟短毛談下來!"(未完待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