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造(下)

說實話,如果不是為了把乾生元的框架撐起來的話,王勝是很不願意進行造紙這種汙染極大的產業的.

哪怕是在王勝離開時的地球上,造紙依舊還是工業汙染中排名前列的行業,那還是在各種高科技的運用以及監管極嚴的情況下.

不過,乾生元本身就是走精品極品路線的,所以,王勝還是決定小規模的制造一批極品書畫用紙.

既然要做傳世千年的精品,那紙的選擇肯定不會是別的,只有一種,那就是號稱紙壽千年的宣紙.

王勝並不知道造紙的完成流程,更不知道宣紙的制造方法,唯一知道的就是宣紙的原料,用的是青檀,某地特產的稻草,以及楊桃藤汁.其他的基本上不清楚,知道生宣和熟宣的區別,也知道兩者的最大區別就是吸水性,工藝上貌似是多了一層礬水的處理程序而已,剩下的就全都不清楚了.

早在召集各位宗師大宗師之前,王勝就說過,他有點子,但還需要各位宗師們去驗證.王勝不知道不要緊,只要那個造紙的宗師知道具體過程就行,區別無非就是原料而已.

明白原料不同之後,那位造紙宗師就開始利用王勝早已經花大價錢買過來的各種原料進行試驗,後面的事情,基本上就和王勝沒多大關系了.

媚兒曾經提過一嘴,說乾生元能不能也捎帶做一點點女子的生意.王勝對此可有可無,反正文房四寶,男子女子都用.有時候,女才子使用起來,可比那些臭男人更能揚名.所以,在說到造紙的時候,王勝也把這部分考慮了進來.

地球上中華曆史中,薛濤箋絕對是鼎鼎大名的.這種詩箋大小合適,特別適合作詩作詞,或者是通信使用,再加上染上不同的顏色,立刻男女通殺,只要挑選自己合適的顏色就行.

染色也簡單,貌似是用花瓣和一些膠,紙就用熟宣好了,也不用再多一種制造工藝.本來王勝打算叫媚兒箋的,結果媚兒這小丫頭滿臉歡喜的扭捏了半天,居然拒絕了.

最後王勝只能用了薛濤箋的別名"浣花箋",這個世界上並沒有薛濤這個人,就算有也和這詩箋扯不上關系,還是浣花箋合適.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這位造紙的宗師竟然姓宣.巧合的不能再巧合了,以後這些紙,全部都叫宣紙.當王勝宣布這個名字的時候,那個宣姓宗師的樣子,一看就是能連續不斷的加班幾十天不會累.

總之,乾生元只賣三種紙,生宣,半生宣,熟宣.生宣叫玉版宣,半生宣其中要撒上金粉,就叫灑金宣,熟宣叫澄心堂.裁好的彩色詩箋浣花箋屬于熟宣,反正每一種都有一個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名稱,當然,這名稱是王勝直接照搬過來的.

接下來就是墨.還是那句話,傳世精品,那就不用考慮別的,只把徽墨中的李廷圭墨拿出來就行.


制墨的同樣也是一位宗師,他本身造出來的墨已經是精品,至少乾生元里提供的那些精品墨有超過八成都是出自這位姓李的宗師.多巧合的事情?李姓宗師造李墨,名正言順啊!

同樣的,具體什麼過程王勝肯定不清楚.不過王勝依稀記得傳說中李墨的原料:松煙,珍珠,白檀,魚膠,鹿角膠等等.

"造出來的墨要豐肌膩理,光澤如漆,拈來輕,磨來清,嗅來磬,堅如玉,研無聲,一點如漆,萬載存真."王勝沖著李宗師說道:"做到這些,以後這種墨就叫李墨,李宗師你造的墨."

于是王勝又看到了一個宗師站在自己面前打擺子.前面有一個宣宗師,現在又是一個李宗師.

可惜,造筆的那位不姓胡,否則真可以叫湖筆了.但姓陸當然可以叫陸筆,同樣也能銘傳天下.之前王勝沒有和那位陸宗師這麼說過,但他聽到宣紙和李墨這兩個名號之後,早已經暗暗發誓,絕對要把陸筆變成這世上最頂尖的毛筆.

相對來說,硯台就比較簡單了一些.只要石質選擇的好,以魯大師的實力,絕對能把一塊合適的石頭變成天下最頂級的"魯硯".

和魯大師一說這事,魯大師也不淡定了,直接問王勝需要什麼樣的石質.

"細,潤,嫩."王勝對這個世界的石材了解,比魯大師差了十萬八千里,所以直接說要求就行.總之,就是簡單的幾個字,把硯台需要的特點歸納的干干淨淨:"下墨最好要快,發墨要細而不滑澀而不粗."

"如果再加上一些藍天碧海一般的顏色,或者黑白分明,蘊含至理的色彩,齊活."王勝和魯大師說話就相對簡單:"剩下的就是雕工,一定要君子,一定要溫潤,總是什麼體現高潔,氣節,文化什麼就雕什麼,越高深莫測越好."

"另外,墨和紙都不方便用陣法,但硯台上一定要有陣法."既然在這個有陣法的世界,王勝當然不會拒絕陣法的使用:"硯台上的陣法,首先要能保濕潤墨,經久不干,其次,要能營造出一種靜謐安詳的氛圍.讓書寫的人每一次在硯台上舔筆鋒,都能讓筆和硯之中的陣法交彙,明心調氣,養生潤燥,還能保養筆鋒."

"總之,就是要讓使用之人時時刻刻都神清氣爽,每一次寫字研墨揮毫潑墨都如同修行一次一般."王勝把自己想要的理想狀態說出來,然後才沖著魯大師笑道:"基本上,這就達到我的要求了.大師,這個對您來說,應該不難吧?"

魯大師差點想要一巴掌把王勝給抽到這個跨院外面.這還叫不難?那什麼才叫難?不過,仔細想想,如果真的能做到王勝說的這些,那這硯台還不被人追捧到天上去?

一想到日後一枚枚傳世千古的名硯上面都有一個魯字標記,魯大師的心中就狂熱無比.以前這把老骨頭當真是活到狗身上了,這麼簡單的東西都想不到,幸虧這半個徒弟還不錯,讓自己居然有了一個名傳千古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