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三

◎王華王曇首殷景仁沈演之

王華,字子陵,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從祖弟也。祖薈,衛將軍,會稽內史。

父,廞,太子中庶子,司徒左長史。居在吳,晉隆安初,王恭起兵討王國寶,時

廞丁母憂在家,恭檄令起兵,廞即聚眾應之,以女為貞烈將軍,以女人為官屬。

國寶既死,恭檄廞罷兵。廞起兵之際,多所誅戮,至是不複得已,因舉兵以討恭

為名。恭遣劉牢之擊廞,廞敗走,不知所在。長子泰為恭所殺。華時年十三,在

軍中,與廞相失,隨沙門釋曇永逃竄。時牢之搜檢覓華甚急,曇永使華提衣幞隨

後,津邏咸疑焉。華行遲,永呵罵云:“奴子怠懈,行不及我!”以杖捶華數十,

眾乃不疑,由此得免。遇赦還吳。

少有志行,以父存亡不測,布衣蔬食不交游,如此十余年,為時人所稱美。

高祖欲收其才用,乃發廞喪問,使華制服。服闋,高祖北伐長安,領鎮西將軍、

北徐州刺史,辟華為州主簿,仍轉鎮西主簿,治中從事史,曆職著稱。太祖鎮江

陵,以為西中郎主簿,遷咨議參軍,領錄事。太祖進號鎮西,複隨府轉。太祖未

親政,政事悉委司馬張邵。華性尚物,不欲人在己前;邵性豪,每行來常引夾轂,

華出入乘牽車,從者不過二三以矯之。嘗于城內相逢,華陽不知是邵,謂左右:

“此鹵簿甚盛,必是殿下出行。”乃下牽車,立于道側;及邵至,乃驚。邵白服

登城,為華所糾,坐被征;華代為司馬、南郡太守,行府州事。

太祖入奉大統,以少帝見害,疑不敢下。華建議曰:“羨之等受寄崇重,未

容便敢背德,廢主若存,慮其將來受禍,致此殺害。蓋由每生情多,甯敢一朝頓

懷逆志。且三人勢均,莫相推伏,不過欲握權自固,以少主仰待耳。今日就征,

萬無所慮。”太祖從之,留華總後任。上即位,以華為侍中,領驍騎將軍,未拜,

轉右衛將軍,侍中如故。

先是,會稽孔甯子為太祖鎮西咨議參軍,以文義見賞,至是為黃門侍郎,領

步兵校尉。甯子先為高祖太尉主簿,陳損益曰:“隆化之道,莫先于官得其才;

枚卜之方,莫若人慎其舉。雖複因革不同,損益有物,求賢審官,未之或改。師

錫僉曰,煥乎欽明之誥,拔茅征吉,著于幽《賁》之爻。晉師有成,瓜衍作賞,

楚乘無入,蒍賈不賀。今舊命惟新,幽人引領,《韶》之盡美,已備于振綱;

《武》之未盡,或存于理目。雖九官之職,未可備舉,親民之選,尤宜在先。愚

欲使天朝四品官,外及守牧,各舉一人堪為二千石長吏者,以付選官,隨缺敘用,

得賢受賞,失舉任罰。夫惟帝之難,豈庸識所易,然舉爾所知,非求多人,因百

官之明,孰與一識之見,執咎在己,豈容徇物之私。今非以選曹所銓,果于乖謬,

眾職所舉,必也惟良,蓋宜使求賢辟其廣塗,考績取其少殿。若才實拔群,進宜

尚德,治阿之宰,不必計年,免徒之守,豈限資秩。自此以還,故當才均以資,

資均以地。宰蒞之官,誠曰吏職,然監觀民瘼,翼化宣風,則隱厚之求,急于刀

筆,能事之功,接于德心,以此論才,行之年歲,豈惟政無秕蠹,民庇手足而已,

將使公路日清,私請漸塞。士多心競,仁必由己,處士砥自求之節,仕子藏交馳

之情。甯子庸微,不識治體,冒昧陳愚,退懼違謬。”

甯子與華並有富貴之願,自羨之等秉權,日夜構之于太祖。甯子嘗東歸,至

金昌亭,左右欲泊船,甯子命去之,曰:“此弑君亭,不可泊也。”華每閑居諷

詠,常誦王粲《登樓賦》曰:“冀王道之一平,假高衢而騁力。”出入逢羨之等,

每切齒憤咤,歎曰:“當見太平時不?”元嘉二年,甯子病卒。三年,誅羨之等,

華遷護軍,侍中如故。

宋世惟華與南陽劉湛不為飾讓,得官即拜,以此為常。華以情事異人,未嘗

預宴集,終身不飲酒,有燕不之詣。若宜有論事者,乘車造門,主人出車就之。

及王弘輔政,而弟曇首為太祖所任,與華相埒,華嘗謂己力用不盡,每歎息曰:

“宰相頓有數人,天下何由得治!”四年,卒,時年四十三。追贈散騎常侍、衛

將軍。九年,上思誅羨之之功,追封新建縣侯,食邑千戶,諡曰宣侯。世祖即位,

配饗太祖廟庭。

子定侯嗣,官至左衛將軍,卒。子長嗣,太宗泰始二年,坐罵母奪爵,以長

弟終紹封。後廢帝元徽三年,終上表乞以封還長,許之。齊受禪,國除。華從父

弟鴻,五兵尚書,會稽太守。

王曇首,琅邪臨沂人,太保弘少弟也。幼有業尚,除著作郎,不就。兄弟分

財,曇首唯取圖書而已。辟琅邪王大司馬屬,從府公修複洛陽園陵。與從弟球俱

詣高祖,時謝晦在坐,高祖曰:“此君並膏粱盛德,乃能屈志戎旅。”曇首答曰:

“既從神武之師,自使懦夫有立志。”晦曰:“仁者果有勇。”高祖悅。行至彭

城,高祖大會戲馬台,豫坐者皆賦詩;曇首文先成,高祖覽讀,因問弘曰:“卿

弟何如卿?”弘答曰:“若但如民,門戶何寄。”高祖大笑。曇首有識局智度,

喜慍不見于色,閨門之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不得為飾玩,自非祿賜

所及,一毫不受于人。

太祖為冠軍、徐州刺史,留鎮彭城,以曇首為府功曹。太祖鎮江陵,自功曹

為長史,隨府轉鎮西長史。高祖甚知之,謂太祖曰:“王曇首,沈毅有器度,宰

相才也。汝每事咨之。”景平中,有龍見西方,半天騰上,蔭五彩云,京都遠近

聚觀,太史奏曰:“西方有天子氣。”太祖入奉大統,上及議者皆疑不敢下,曇

首與到彥之、從兄華固勸,上猶未許。曇首又固陳,並言天人符應,上乃下。率

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眾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

戶外,不解帶者數旬。既下在道,有黃龍出負上所乘舟,左右皆失色,上謂曇首

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我何堪之。”及即位,又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

無以致此。”以曇首為侍中,尋領右衛將軍,領驍騎將軍。以朱容子為右軍將軍。

誅徐羨之等,平謝晦,曇首及華之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嘗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台云:“應須白虎幡,銀

字棨。不肯開門。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禦史中丞傅隆以下,曇首繼啟曰:“既無

墨敕,又闕幡棨,雖稱上旨,不異單刺。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

前事之違。今之守舊,未為非禮。但既據舊史,應有疑卻本末,曾無此狀,猶宜

反咎其不請白虎幡、銀字棨,致門不時開,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上特

無所問,更立科條。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宴集,舉酒勸之,因拊禦床曰:“此坐非卿兄弟,

無複今日。”時封詔已成,出以示曇首,曇首曰:“近日之事,釁難將成,賴陛

下英明速斷,故罪人斯戮。臣等雖得仰憑天光,效其毫露,豈可因國之災,以為

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上不能奪,故封事遂寢。

時兄弘錄尚書事,又為揚州刺史,曇首為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城王義康

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形于辭旨。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

曇首固乞吳郡,太祖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梁者哉?賢兄比屢稱疾,固辭

州任,將來若相申許者,此處非卿而誰?亦何吳郡之有。”時弘久疾,屢遜位,

不許。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治。”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

半以配義康,義康乃悅。

七年,卒。太祖為之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

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追贈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詹事如故。九年,以

預誅羨之等謀,追封豫甯縣侯,邑千戶,諡曰文侯。世祖即位,配饗太祖廟庭。

子僧綽嗣,別有傳。少子僧虔,升明末,為尚書令。

殷景仁,陳郡長平人也。曾祖融,晉太常。祖茂,散騎常侍、特進、左光祿

大夫。父道裕,蚤亡。景仁少有大成之量,司徒王謐見而以女妻之。初為劉毅後

軍參軍,高祖太尉行參軍。建議宜令百官舉才,以所薦能否為黜陟。遷宋台秘書

郎,世子中軍參軍,轉主簿,又為驃騎將軍道憐主簿。出補衡陽太守,入為宋世

子洗馬,仍轉中書侍郎。景仁學不為文,敏有思致,口不談義,深達理體;至于

國典朝儀,舊章記注,莫不撰錄,識者知其有當世之志也。高祖甚知之,遷太子

中庶子。

少帝即位,入補侍中,累表辭讓,又固陳曰:“臣志干短弱,曆著出處。值

皇塗隆泰,身荷恩榮,階牒推遷,日月頻積,失在饕餮,患不自量。而奉聞今授,

固守愚心者,竊惟殊次之寵,必歸器望;喉唇之任,非才莫居。三省諸躬,無以

克荷,豈可苟順甘榮,不知進退,上虧朝舉,下貽身咎,求之公私,未見其可。

顧涯審分,誠難庶幾,逾方越序,易以誡懼。所以俯仰周偟,無地甯處。若惠

澤廣流,蘭艾同潤,回改前旨,賜以降階,雖實不敏,敢忘循命。臣迕違之愆,

既已屢積,甯當徒尚浮采,塵黷天聽。丹情悾款,仰希照察。”詔曰:“景仁

退挹之懷,有不可改,除黃門侍郎,以申君子之請。”尋領射聲。頃之,轉左衛

將軍。

太祖即位,委遇彌厚,俄遷侍中,左衛如故。時與侍中右衛將軍王華、侍中

驍騎將軍王曇首、侍中劉湛四人,並時為侍中,俱居門下,皆以風力局干,冠冕

一時,同升之美,近代莫及。元嘉三年,車駕征謝晦,司徒王弘入居中書下省,

景仁長直,共掌留任。晦平,代到彥之為中領軍,侍中如故。

太祖所生章太後早亡,上奉太後所生蘇氏甚謹。六年,蘇氏卒,車駕親往臨

哭,下詔曰:“朕夙罹偏罰,情事兼常,每思有以光隆懿戚,少申罔極之懷。而

禮文遺逸,取正無所,監之前代,用否又殊,故惟疑累年,在心未遂。蘇夫人奄

至傾殂,情禮莫寄,追思遠恨,與事而深,日月有期,將卜窀穸,便欲粗依《春

秋》以貴之義,式遵二漢推恩之典。但動藉史筆,傳之後昆,稱心而行,或容未

允。可時共詳論,以求其中。執筆永懷,益增感塞。”景仁議曰:“至德之感,

靈啟厥祥,文母伣天,實熙皇祚。主上聿遵先典,號極徽崇,以貴之義,禮盡

于此。蘇夫人階緣戚屬,情以事深,寒泉之思,實感聖懷,明詔爰發,詢求厥中。

謹尋漢氏推恩加爵,于時承秦之弊,儒術蔑如,自君作故,罔或前典,懼非盛明

所宜軌蹈。晉監二代,朝政之所因,君舉必書,哲王之所慎。體至公者,懸爵賞

于無私;奉天統者,每屈情以申制。所以作孚萬國,貽則後昆。臣豫蒙博逮,謹

露庸短。”上從之。

丁母憂,葬竟,起為領軍將軍,固辭。上使綱紀代拜,遣中書舍人周赳輿載

還府。九年,服闋,遷尚書仆射。太子詹事劉湛代為領軍,與景仁素善,皆被遇

于高祖,俱以宰相許之。湛尚居外任,會王弘、華、曇首相系亡,景仁引湛還朝,

共參政事。湛既入,以景仁位遇本不逾己,而一旦居前,意甚憤憤。知太祖信仗

景仁,不可移奪,乃深結司徒彭城王義康,欲倚宰相之重以傾之。

十二年,景仁複遷中書令,護軍、仆射如故。尋複以仆射領吏部,護軍如故。

湛愈忿怒。義康納湛言,毀景仁于太祖;太祖遇之益隆。景仁對親舊歎曰:“引

之令入,入便噬人。”乃稱疾解職,表疏累上,不見許,使停家養病。發詔遣黃

門侍郎省疾。湛議遣人若劫盜者于外殺之,以為太祖雖知,當有以,終不能傷至

親之愛。上微聞之,遷景仁于西掖門外晉鄱陽主第,以為護軍府,密邇宮禁,故

其計不行。

景仁臥疾者五年,雖不見上,而密表去來,日中以十數;朝政大小,必以問

焉,影跡周密,莫有窺其際者。收湛之日,景仁使拂拭衣冠,寢疾既久,左右皆

不曉其意。其夜,上出華林園延賢堂召景仁,猶稱腳疾,小床輿以就坐,誅討處

分,一皆委之。

代義康為揚州刺史,仆射領吏部如故。遣使者授印綬,主簿代拜,拜畢,便

覺其情理乖錯。性本寬厚,而忽更苛暴,問左右曰:“今年男婚多?女嫁多?”

是冬大雪,景仁乘輿出聽事觀望,忽驚曰:“當閣何得有大樹?”既而曰:“我

誤邪?”疾轉篤。太祖謂不利在州司,使還住仆射下省,為州凡月余卒。或云見

劉湛為祟。時年五十一,追贈侍中、司空,本官如故。諡曰文成公。

上與荊州刺史衡陽王義季書曰:“殷仆射疾患少日,奄忽不救。其識具經遠,

奉國竭誠,周游繾綣,情兼常痛。民望國器,遇之為難,惋歎之深,不能已已。

汝亦同不?往矣如何!”世祖大明五年,行幸經景仁墓,詔曰:“司空文成公景

仁德量淹正,風識明允,徽績忠謨,夙達先照,惠政茂譽,實留民屬。近瞻丘墳,

感往興悼,可遣使致祭。”

子道矜,幼而不慧,官至太中大夫。道矜子恒,太宗世為侍中,度支尚書,

屬父疾積久,為有司所奏。詔曰:“道矜生便有病,無更橫疾。恒因愚習惰,久

妨清序,可降為散騎常侍。”

沈演之,字台真,吳興武康人也。高祖充,晉車騎將軍,吳國內史。曾祖勁,

冠軍陳祐長史,戍金墉城,為鮮卑慕容恪所陷,不屈節,見殺,追贈東陽太守。

祖赤黔,廷尉卿。父叔任,少有干質,初為揚州主簿,高祖太尉參軍,吳、山陰

令,治皆有聲。朱齡石伐蜀,為齡石建威府司馬,加建威將軍。平蜀之功,亞于

元帥,即本號為西夷校尉、巴西梓潼郡太守,戍涪城。東軍既反,二郡強宗侯勱、

羅奧聚眾作亂,四面云合,遂至萬余人,攻城急。叔任東兵不滿五百,推布腹心,

眾莫不為用,出擊大破之,逆黨皆平。高祖討司馬休之,齡石遣叔任率軍來會。

時高祖領鎮西將軍,命為司馬。及軍還,以為揚州別駕從事史。以平蜀全涪之功,

封甯新縣男,食邑四百四十戶。出為建威將軍、益州刺史,以疾還都。義熙十四

年,卒,時年五十。長子融之,蚤卒。

演之年十一,尚書仆射劉柳見而知之,曰:“此童終為令器。”家世為將,

而演之折節好學,讀《老子》日百遍,以義理業尚知名。襲父別爵吉陽縣五等侯。

郡命主簿,州辟從事史,西曹主簿,舉秀才,嘉興令,有能名。入為司徒祭酒,

南譙王義宣左軍主簿,錢唐令,複有政績。複為司徒主簿。丁母憂。起為武康令,

固辭不免,到縣百許日,稱疾去官。服闋,除司徒左西掾,州治中從事史。

元嘉十二年,東諸郡大水,民人饑饉,吳義興及吳郡之錢唐,升米三百。以

演之及尚書祠部郎江邃並兼散騎常侍,巡行拯恤,許以便宜從事。演之乃開倉廩

以賑饑民,民有生子者,口賜米一斗,刑獄有疑枉,悉制遣之,百姓蒙賴。轉別

駕從事史,領本郡中正,深為義康所待,故在府州前後十余年。後劉湛、劉斌等

結黨,欲排廢尚書仆射殷景仁,演之雅仗正義,與湛等不同,湛因此讒之于義康。

嘗因論事不合旨,義康變色曰:“自今而後,我不複相信!”演之與景仁素善,

盡心于朝庭,太祖甚嘉之,以為尚書吏部郎。

十七年,義康出藩,誅湛等,以演之為右衛將軍。景仁尋卒,乃以後軍長史

范曄為左衛將軍,與演之對掌禁旅,同參機密。二十年,遷侍中,右衛將軍如故。

太祖謂之曰:“侍中領衛,望實優顯,此蓋宰相便坐,卿其勉之。”上欲伐林邑,

朝臣不同,唯廣州刺史陸徽與演之贊成上意。及平,賜群臣黃金、生口、銅器等

物,演之所得偏多。上謂之曰:“廟堂之謀,卿參其力,平此遠夷,未足多建茅

土。廓清京都,鳴鸞東岱,不憂河山不開也。”二十一年,詔曰:“總司戎政,

翼贊東朝,惟允之舉,匪賢莫授。侍中領右衛將軍演之,清業貞審,器思沈濟。

右衛將軍曄,才應通敏,理懷清要。並美彰出內,誠亮在公,能克懋厥猷,樹績

所蒞。演之可中領軍,曄可太子詹事。”曄懷逆謀,演之覺其有異,言之太祖,

曄尋事發伏誅。遷領國子祭酒,本州大中正,轉吏部尚書,領太子右衛率。雖未

為宰相,任寄不異也。

素有心氣,疾病曆年,上使臥疾治事。性好舉才,申濟屈滯,而謙約自持,

上賜女伎,不受。二十六年,車駕拜京陵,演之以疾不從。上還宮,召見,自勉

到坐,出至尚書下省,暴卒,時年五十三。太祖痛惜之,追贈散騎常侍、金紫光

祿大夫,諡曰貞侯。

演之昔與同使江邃字玄遠,濟陽考城人。頗有文義。官至司徒記室參軍,撰

《文釋》,傳于世。演之子睦,至黃門郎,通直散騎常侍。世祖大明初,坐要引

上左右俞欣之訪評殿省內事,又與弟西陽王文學勃忿阋不睦,坐徙始興郡,勃免

官禁錮。

勃好為文章,善彈琴,能圍棋,而輕薄逐利。曆尚書殿中郎。太宗泰始中,

為太子右衛率,加給事中。時欲北討,使勃還鄉里募人,多受貨賄。上怒,下詔

曰:“沈勃琴書藝業,口有美稱,而輕躁耽酒,幼多罪愆。比奢淫過度,妓女數

十,聲酣放縱,無複劑限。自恃吳興土豪,比門義故,脅說士庶,告索無已。又

輒聽募將,委役還私,托注病叛,遂有數百。周旋門生,競受財貨,少者至萬,

多者千金,考計髒物,二百余萬,便宜明罰敕法,以正典刑。故光祿大夫演之昔

受深遇,忠績在朝,尋遠矜懷,能無弘律,可徙勃西垂,令一思愆悔。”于是徙

付梁州。廢帝元徽初,以例得還。結事阮佃夫、王道隆等,複為司徒左長史。為

廢帝所誅。順帝即位,追贈本官。

勃弟統,大明中為著作佐郎。先是,五省官所給干僮,不得雜役,太祖世,

坐以免官者,前後百人。統輕役過差,有司奏免。世祖詔曰:“自頃干僮,多不

祗給,主可量聽行杖。”得行干杖,自此始也。

演之兄融之子暢之,襲甯新縣男。大明中,為海陵王休茂北中郎咨議參軍,

為休茂所殺,追贈黃門郎。子曄嗣,齊受禪,國除。

史臣曰:元嘉初,誅滅宰相,蓋王華、孔甯子之力也。彼群公義雖往結,恩

實今疏,而任即曩權,意非昔主,居上六之窮爻,當來寵之要轍,顛覆所基,非

待他釁,況于廢殺之重,其隙易乘乎!夫殺人而取其璧,不知在己興累;傾物而

移其寵,不忌自我難持。若二子永年,亦未知來禍所止也。有能戒彼而悟此,則

所望于來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