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十九章

?69.放鶴亭記蘇軾

熙甯十年秋,彭城大水。云龍山人張君之草堂,水及其半扉。明年春,水落,遷于故居之東,東山之麓。升高而望,得異境焉,作亭于其上。彭城之山,岡嶺四合,隱然如大環,獨缺其西一面。而山人之亭,適當其缺。春夏之交,草木際天,秋冬雪月,千里一色。風雨晦明之間,俯仰百變。山人有二鶴,甚馴而善飛。旦則望西山之缺而放焉,縱其所如,或立于陂田,或翔于云表,暮則東山而歸,故名之曰“放鶴亭”。

郡守蘇軾,時從賓佐僚吏往見山人,飲酒于斯亭而樂之。挹山人而告之曰:“子知隱居之樂乎?雖南面之君,未可與易也。《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詩》曰:‘鶴鳴于九皋,聲聞于天。’蓋其為物清遠閑放,超然于塵埃之外,故《易》、《詩》人以比賢人君子、隱德之士。狎而玩之,宜若有益而無損者,然衛懿公好鶴則亡其國。周公作《酒誥》,衛武公作《抑戒》,以為荒惑敗亂無若酒者,而劉伶、阮籍之徒以此全其真而名後世。嗟夫!南面之君,雖清遠閑放如鶴者,猶不得好;好之,則亡其國。而山林遁世之士,雖荒惑敗亂如酒者,猶不能為害,而況于鶴乎?由此觀之,其為樂未可以同日而語也。”

山人欣然而笑曰:“有是哉!”乃作《放鶴》、《招鶴》之歌曰:“鶴飛去兮,西山之缺。高翔而下覽兮,擇所適。翻然斂翼,宛將集兮,忽何所見,矯然而複擊。獨終日于澗谷之間兮,啄蒼苔而履白石。鶴歸來兮,東山之陰。其下有人兮,黃冠草履,葛衣而鼓琴。躬耕而食兮,其余以汝飽。歸來歸來兮,西山不可以久留。”

元豐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