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

辭法律。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

傅。上怪之,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

中尉皆國二千石,故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

“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于前,後飽;起下,

襪系解。成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定陶王,數稱其材。

時王祖母傅太後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

昭儀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成帝亦

自美其材,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征定陶王,立為皇太子。謝曰:“臣幸

得繼父守藩為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

順神祇,宜蒙福晁子孫千億之報。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

歸國守藩。”書奉,天子報聞。後月余,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

以獎厲太子專為後之誼。語在《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後曰太

皇太後,皇後曰皇太後。大赦天下。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

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太皇太後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後傅氏。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後曰恭

皇太後,丁姬曰恭皇後,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追尊傅父為崇

祖侯、丁父為褒德侯。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丁滿為平周侯。追諡滿父忠為平周

懷侯,皇後父晏為孔鄉侯,皇太後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六月,詔曰:“鄭聲淫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

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太仆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

封五百戶,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

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後三年,為宗室儀表,益封萬戶。”

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淫,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諸侯王、列侯、

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

其議限列。”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

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

內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

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

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

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禁郡國無得獻名獸。益吏三百石以下奉。

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有司無得舉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甯三年。”

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為庶人,歸故郡。

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

郡國比比地動。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朕之不德,民反

蒙辜,朕甚懼焉。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其令水所傷縣

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皆有罪,免

為庶人,徙遼西。

太皇太後詔外家王氏田非塚塋,皆以賦貧民。

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為首。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

二千石、州牧、守、相舉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

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錢、

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後媛、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殺。

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複禦史大夫。

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號不宜複稱定陶。

尊恭皇太後曰帝太太後,稱永信宮;恭皇後曰帝太後,稱中安宮。立恭皇廟于京

師。郝天下徒。”

罷州牧,複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後丁氏崩。上曰:“朕聞夫婦一體。《詩》云:‘谷則異室,

死則同穴。’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附葬之禮,自

周興焉。‘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後宜起陵恭皇之園。”

遂葬定陶。發陳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複土。

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曆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詔

曰:“漢興二百載,曆數開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

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

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

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

朕過聽賀良等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嘉應。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六月甲子

制書,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皆伏辜。

丞相博、禦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博自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

之一。語在《博傳》。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後所居桂宮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當薨。有星孛于河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郚鄉侯閔為王。

冬十一月壬子,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祠,罷南、北郊。

東平王云、云後謁、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云自殺,謁、放棄市。

四年春,大旱。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曆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

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後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後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寵皆以告東平王封

列侯。語在《賢傳》。

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後為皇太太後。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

憂勞,未皇甯息。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望。至

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于亡滅。是故殘賊

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錯躬。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余

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于安民。陳朕之過

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

下。”

丁巳,皇太太後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單于不說。語在

《匈奴傳》。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禦

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宮。秋九月壬寅,葬義陵。

贊曰:孝哀自為藩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賭孝成世祿去王

室,權柄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雅性不好聲色,時

覽卞射武戲。即位痿痹,末年A1劇,饗國不永,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