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經部十四

○書類存目二

△《書經疑問》·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姚舜牧撰。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是編於《經》義罕所考定,惟

推尋文句,以意說之,往往穿鑿杜撰。如解《堯典》“湯湯洪水方割”云:“湯

湯如湯滾沸一般樣。”解《舜典》“有能奮庸熙帝之載”曰:“載字下得極妙。

天下事重且大矣,帝王以一身擔當負荷如車載者然。”可謂游談無根矣。

△《書帷別記》·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王樵撰。樵所著《尚書日記》十六卷,說者稱其該洽,已著於錄。此書則

為科舉而作,曰《別記》者,所以別於《日記》也。書前舊有萬曆甲申《自序》,

見朱彝尊《經義考》。此本不載,蓋偶佚之。

△《尚書要旨》·三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王肯堂撰。肯堂字宇泰,金壇人,樵之子也。萬曆己丑進士,官至福建布

政司參政。事跡附見《明史·樵傳》。是書承樵所著《尚書別記》,鈔撮緒言,

敷衍其說,以備時文之用。其《經》文較講義低二格,每節惟書首尾二句,亦如

時文之體然。

△《尚書辨解》·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郝敬撰。敬有《周易正解》,已著錄。是編前八卷解伏書二十八篇,後二

卷辨孔書,故曰《辨解》。其解“周公居東”為就管叔以兄弟之義感之,解“罪

人斯得”為成王與太公、召公誅管叔而周公不與聞,他若周公稱成王為孺子為國

史代公之辭,非自周公口出,其說多與先儒異。蓋敬之解經,無不以私意穿鑿,

亦不但此書為然也。

△《禹貢備遺增注》·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胡瓚撰。其曾孫宗緒增注。瓚字伯玉,桐城人。萬曆乙未進士。官至江西

布政司參政。宗緒字襲參,雍正庚戌進士,官至國子監司業。是書先發明《禹貢》

書法,別為卷首。自“禹敷土”至“西戎即敘”為一卷,“道岍及岐”以下為一

卷。依《經》附注,多遵蔡氏《集傳》。宗緒增注,則間引蔡《傳》原文以證其

同異。如謂淄水入海不入流。考《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成人伐齊師之飲馬

于淄者。”杜注云:“淄水出泰山梁父縣,西北入汶。”鄭樵誤會其文,遂據此

謂濰淄之淄為入汶不入海,固為牽合。蔡《傳》云淄水東入濟,亦不知通淄濟之

間乃漢時事,有《河渠書》可證也。《禹貢》之淄出益都縣東南岳陽山,曆今臨

淄、博興、樂安至壽光縣,北由清水泊入海,水道顯然。此糾正之得實者也。至

謂汾本西流,則從蔡《傳》。考《水經注》:“汾水出太原汾陽縣北管涔山,南

流與東、西溫谿合。”以今地輿考之,自汾陽至臨汾縣東,皆南流。自此而南,

西流經曲沃縣,所謂故絳也。由曲沃至河津、榮河諸縣,則皆西流。蔡《傳》未

為明晰。如是之類,尚未盡正也。

△《書傳會衷》·十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曹學佺撰。學佺有《易經通論》,已著錄。是書自一卷《堯典》至六卷

《召誥》,題曰《書傳會衷》。七卷《洛誥》以下則題曰《書傳折衷》。篇帙相

連,而兩名互見,莫喻其故。今姑從其前名,以歸畫一。其說多沿襲舊文,間自

立議,則又舛誤。如四岳舊說以為四人,學佺則以為一人而總四岳諸侯之事。不

知下文“僉曰”為眾應之辭也。其以三江為松江、婁江、東江,九江為洞庭,則

皆取舊說之不可信者。《洪范》之“六,三德”不取鄭康成臣道之說,而用孔

《傳》,亦為寡識也。

△《虞書箋》·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茅瑞徵撰。瑞徵字伯符,歸安人。萬曆辛丑進士,官至南京光祿寺卿。解

官後自號苕上漁父,又稱澹泊居士。此書前有《自序》,言:“南局多暇,讀唐、

虞論治之書,輒次數語。”蓋即官光祿時作也。考《定陵注略》,瑞徵官職方郎

中時,欲黜一副將不遂,反為所構。又禦史姚永濟、韓浚皆有所請托,瑞徵不從,

遂合力排擠之去。其人蓋亦錚錚者,而此書所箋,大抵敷衍舊說,無所發明。如

解“柔遠能邇”句云“柔字下得最妙”,解“惟時亮天工”句云“即熙帝載意”,

解“天敘有典”節云“兩我字正與兩天字相應”,解“慎乃在位”句云“即慎乃

有位”:皆膚淺不足采錄。殆閑曹無事,姑以遣日,本無意於著書,而其子漫付

剞劂耳。

△《禹貢彙疏》·十五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茅瑞徵撰。其書前冠《圖經》二卷。上卷二十四圖,皆鄭曉原本。下卷二

十四圖,則瑞徵所補輯也。次以《九州》為九卷,《導山》、《導水》各一卷。

而“九州攸同”至末自為一卷。又采摭大禹神怪之事為《附錄》一卷。書作於崇

禎壬申,多借以抒寫時事。故其《自序》曰:“讀《禹貢》者詳九州之山川,則

可供聚米之畫;習澮渠之岐路,則可商飛輓之宜;察東南之物力,則當念杼軸

之空;考甸服之遺制,則當興樹藝之利,而挈要於底慎財賦一語。疏解浩繁,可

一言以蔽之。如必句櫛字比,執今圖志疑古山川,此不離經生之耳食,何益孔、

蔡之舊文?”蓋其志不在於解經也。然徵引浩繁而無所斷制,動引及天文分野,

未免泛濫。至其《附錄》一卷,盡摭雜家之言,侈談靈異,則非惟無與於《經》

義,亦並無關於時事矣,豈說經之體哉?

△《尚書傳翼》·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陸鍵撰。鍵字實府,秀水人。其時又有一陸鍵,平湖人,萬曆丙午舉人。

未知一人二人也。是書惟敷衍蔡沈之說,無所異同,故曰《傳翼》,然于《集傳》

實無所發明。其體例全似語錄,亦頗不雅馴。

△《尚書晚訂》·十二卷(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明史維堡撰。維堡字心傳,金壇人。萬曆丙辰進士,官至工部郎中。是書本

名《尚書集覽》,後更名《晚訂》,蓋取晚年論定之意也。大旨以蔡《傳》為藍

本,惟考據典故,頗引舊文,不盡同於蔡《傳》。蓋參用朱子“《尚書》名物度

數當看注疏”之語也。

△《尚書揆一》·六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鄒期楨撰。期楨字公甯,無錫人。萬曆中諸生。《江南通志·儒林傳》附

見《吳桂森》傳中,稱“與桂森俱從高攀龍學,稱兩素衣先生”。是書專主蔡

《傳》,而雜引諸儒之說以發明之,蓋為科舉而作。書成於萬曆丙辰,前有高攀

龍《序》,又有《讀尚書六要》,其孫升所述也。國朝康熙庚戌,其門人顧宸序

而刊之。

△《尚書葦籥》·二十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潘士遴撰。士遴字叔獻,烏程人。天啟壬戌進士,官至大理寺寺副。是書

大意欲囊括漢、宋諸儒而折衷以己見。然博引繁稱,卮言多而精理少。其《凡例》

高自標置,謂“從來說經非稽天之射,即無病之呻。《葦籥》指點虛實,筆光開

洞,真可引人心氣,資人聰明。其經如經星之左旋,其緯如緯星之右轉,無可增

減,無可贊宣。煙霞寶氣,結為祥光瑞靄。萬古執迷,一旦葦籥獨見曉焉”云云。

自古以來,著述之家,未有誇誕至於如是者。其華而不實,亦可概見矣。目錄止

二十一卷,而分編則為五十八卷。蓋以篇數為子卷也。

△《書經集意》·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萬嗣達撰。嗣達字孝仲,潯陽人。其履貫無可考。《自序》稱天啟壬戌書

於陪京。《序》中謂“云曹簡靜”,蓋官南京刑部時所作。書中分節講論,蓋家

塾課蒙之本。至《禹貢》內雜引明代漕輓東壩諸事,以便答策,尤非解經之體

矣。

△《禹貢圖注》(無卷數,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艾南英撰。南英字千子,東鄉人。天啟甲子舉人。朱聿鍵僣號於福建,以

為監察禦史。病卒於延平。事跡具《明史·文苑傳》。楊陸榮《三藩紀事本末》

則以為殉節自經。傳聞異辭,莫之詳也。是編以《禹貢》九州分繪九圖,列於各

州《經》文之前。又繪《五服圖》,列於“五百里甸服”一節之前。後附《輿地

總圖》,據明代郡縣,紀其大略。采錄蔡注之簡明者為內注,有不可廢者仍錄為

外注。其圖與注俱頗簡略,無足以資考證,南英《自序》亦云為便於童蒙記誦也。

△《禹貢合注》·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夏允彝撰。允彝字彝仲,華亭人。崇禎丁丑進士,官長樂縣知縣。遭母憂

歸。福王時召為吏部主事,以終制辭,南都失守,投水死。事跡附見《明史·陳

子龍傳》。是書多證合時務,指言得失。又雜取《水經注》及諸家小說,旁載山

水形狀及諸奇異。似乎博贍,實於《經》義無關也。

△《讀尚書略記》(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朝瑛撰。朝瑛有《讀易略記》,已著錄。此書力辨攻古文者之非,殊失

深考。其所注釋,亦不過隨文敷衍。在所作諸經《略記》之中獨為最下。

△《書繹》·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楊文彩撰。文彩字治文,甯都人。是編冠以《指略》十六條、《先儒論》

二十一條、《四十二篇亡書目》、次《汲塚周書篇名》。其餘卷次,一如蔡《傳》。

文彩崇信古文,其注或如策論,或如語錄,或如時文批語,無複先儒詀經之體。

前有其門人魏禧《序》,推尊甚至。文彩《自序》亦謂:“與門人魏叔子共處一


室,相與揚榷,正謬薙繁。義有未盡,複著為論,以補所未逮。是書之成,其功

為多。”然禧工於文章,而學問則多講權略,解經亦非所長也。

△《禹貢廣覽》·三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許胥臣撰。胥臣,錢塘人。茲編首載《九州總圖》,次以九州各為一圖,

而《經》文分附於後。又以導山、導水、南條、北條分析為圖,亦各以《經》文

附焉。至“九州攸同”及“五百里甸服”諸條,又分《山水總敘》及《弼服》諸

名,體例頗為詳悉。而《經》文下所引諸家注釋,則粗明訓詁,未足為考證之資

也。

△《尚書講義》(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蔡璋撰。璋字達夫,無錫人。是書順文敷衍,無所發明。即其開卷釋“曰

若”若字作設問之如字解,則大略可睹矣。書凡兩冊,為明季寫本。當時朱墨標

識猶存,疑即璋之原稿云。

△《尚書解意》·六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李楨扆撰。楨扆字華麓,任邱人。是編不甚訓詁名物,亦不甚闡發義理,

惟尋繹語意,標舉章旨、節旨,務使明白易曉而止。蓋專為初學而設,故名以

《解意》云。

△《禹貢通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槜李邵璜撰”。不著時代。前有寶坻杜立德《序》,當為國朝人。

而其圖中稱北直隸、稱承天府,皆明人語。疑《序》為立德未入國朝以前作也。

立德之《序》,頗斥據後代地理以疑蔡《傳》之非,乃並河源之說亦指為不近理。

而璜之所注,乃與蔡《傳》多有異同。其循《傳》發揮者謂之《通解》。其不從

《傳》者謂之《辨異》。每州之首,及導山、導水各列為圖,自云多本之鄭曉、

夏允彝。然其《青州圖》下即駁允彝之說,亦不盡用二家也。是書頗有意於考正,

而所學未博,引據疏略,視胡渭諸家不止上下床之別矣。

△《尚書集解》·二十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孫承澤撰。承澤號退谷,山東益都人。世隸上林苑籍,故自稱曰北平。

前明崇禎辛未進士,官兵科給事中。李自成僣位,受偽職為四川防禦使。入國朝,

官至吏部侍郎。平生以尊崇朱子得名,而是書篤信古文,與朱子獨異。所解自蔡

沈《集傳》外,多采呂祖謙《書說》、金履祥《表注》、許謙《叢說》,而力斥

馬融、鄭康成。蓋欲尊宋學,故不得不抑漢儒。然宋儒解經惟《易》、《詩》、

《春秋》掊擊漢學,其《尚書》、三《禮》實不甚異同。承澤堅持門戶,又並排

斥之耳。然千古之是非,曷可掩也?

△《九州山水考》·三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孫承澤撰。是書取《禹貢》所載山水,分類相從。山凡四十有三,正導

者二十有七,雜見者十有六。水凡四十有二,正導者九,雜見者三十有三。附以

澤九,原隰十。冠以水道會通源委,皆首標其名,而以所合諸水旁行斜貫,引以

烏絲,略似族譜世系,與地圖之式迥殊。中多附論時事,引明代諸人議論事實以

相證佐,如水利、海運之類,與《經》義多不相關。蓋借事抒議,不專為注《經》

設也。書首標曰《格致錄卷》,而卷字之上缺一字未鐫。其子目乃題《九州山水

考》上、中、下字。蓋其《格致錄》中之一種,刊而未竣者耳。

△《尚書近指》·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孫奇逢撰。奇逢有《讀易大旨》,已著錄。是書前有《自序》,以主敬

存心為《尚書》之綱領。其說多標舉此義,不甚詮釋《經》文。然蔡沈《書集傳

序》所謂“堯舜存此心,桀紂亡此心,太甲、成王困而存此心”者,已先揭大旨,

不煩重演矣。

△《尚書引義》·六卷(湖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尚書稗疏》,已著錄。此複推論其大義,多取後世

事為之糾正。如論《堯典》“欽明”,則以辟王氏良知。論《舜典》“玄德”,

則以辟老氏玄旨。論“依永”、“和聲”,斥宋濂、詹同等用九宮填郊廟樂章之

陋。論“象以典刑”,攻鍾繇、陳群等言複肉刑之非。論“人心、道心”,證釋

氏明心見性之誤。論“聰明、明威”,破呂不韋《月令》、劉向等《五行傳》之

謬。論“甲胄起戎”,見秦漢以後制置之失。論“知之非艱,行之維艱”,詆朱

陸學術之短。論《洪范》“九疇”,薄蔡氏數學為無稽。論“周公居東”,鄙季

友避難為無據。議論馳騁,頗根理要。至於“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及“所其

無逸”等句,從孔《傳》而非呂、蔡,亦有依據。惟《文侯之命》以為與《詩》

錄《小弁》之意同,為孔子有取於平王,至謂“高宗諒暗”與“豐昵”同為不惠

於義,則其論太創。又謂黃帝至帝舜皆以相而紹位,古之命相,猶後世之建嗣。

又謂虞、夏有百揆,商有阿衡,皆相也。至周則六卿各率其屬,周之不置相自文

王起。此皆臆斷之辭。他若論“微子去紂”,恐文王有易置之謀,“周公營洛”,

亦以安商民反側之心。則益涉於權術作用,不可訓矣。

△《尚書體要》·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錢肅潤撰。肅潤字礎日,無錫人。是書章分句解,止於隨文生義,未能

有所折衷。其訓《禹貢》“三江”,既以松江、婁江、東江為三江,又謂“江、

漢發源於梁,合流於荊,入海於揚,定是江、漢,為何又生松江、婁江、東江出

來”云云,則又主蘇氏岷江為中江、嶓塚為北江、豫章為南江之說矣。又云:

“東湖未築以前,江水直注太湖,是岷江、嶓塚、豫章三江未嘗不通震澤也。”

考江水雖入海於揚,然自古未與震澤通。若如是說,則京口以東皆成巨浸矣。殊

為無據。惟其辨九江有三,頗為詳晰,差足備考耳。

△《書經疏略》·六卷(江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沐撰。沐有《周易疏略》,已著錄。是書從注疏本,以《書序》分冠

諸篇。又從古本合為一篇,列於卷首。其次第與孔安國《傳》及鄭康成所注百篇

之《序》俱互有異同。又所載孔安國《序》,於《春秋左氏傳》句闕其“左氏”

二字,解之曰:“《傳》附《經》左曰《左傳》。以人號傳,古無此體。”考

《左傳》或曰《左氏》,或曰《左邱》,漢以來說者不同,總為人姓。沐乃以為

左右之左,殊駭視聽。且謂傳以人號,古無此體,是並《漢藝文志》亦未見矣。

蓋沐著《春秋疏略》,以《左傳》為孔子作,故於此書亦護其說耳。所解多襲蔡

《傳》,其獨出己見者率多杜撰。如解《無逸篇》“則知小人之依”句曰:“於

是知小民者君子之所依賴以安也。”豈複成文義乎?

△《古文尚書考》·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陸隴其撰。隴其字稼書,平湖人。康熙庚戌進士,官嘉定、靈壽二縣知

縣,行取禦史。雍正二年從祀孔子廟庭。乾隆二年賜諡清獻。是書原載隴其《三

魚堂集》中,曹溶《學海類編》始摘錄別行。大旨惟據朱子告輔廣之言,以申古

文《尚書》非偽。然《朱子語錄》曰:“《書序》恐不是孔安國所作,只是魏、

晉時文字。”又曰:“孔氏《書傳》某疑決非安國所注,恐是魏晉間人托安國為

名,與毛公《詩傳》大段不同。”又曰:“傳之子孫,以貽後代,漢時無這般文

章。嘗疑安國書是假書。漢儒訓釋文字有疑則闕,此卻盡釋之。豈有千百年前人

說底話,收拾於灰燼屋壁之中,與口傳之餘更無一字訛舛。況孔書至東晉方出,

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然則未子辨古文非真,不一而足,未可據輔廣

所記一條,遂謂他弟子所記皆非朱子語也。

△《尚書惜陰錄》·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徐世沐撰。世沐有《周易惜陰錄》,已著錄。是編乃世沐七十二歲時作。

其篤信古文,猶先儒之舊論。至於尊古文而排抑今文,則變本而加厲矣。其排抑

今文,惟以不全為辭,不思古文五十八篇亦不足百篇之數也。其說皆因蔡《傳》

而衍之,往往支離於文外,如解“蒙羽其藝”,謂:“蒙多蒙昧,亦要隨刊。羽

多禽鳥,亦必翦除。益稷之有勞可知。”夫益稷佐禹,豈必在此二山。且以山名

一字穿鑿生義,然則熊耳必多冬蟄之獸,外方必為中矩之形哉?又如解“厥貢惟

土五色”,謂:“徐之東原乃中原正地,厥土五色而赤多,亦文明天辟。孔子雖

為兗產,實徐產也。”斯文之統,蓋像地靈,是與《經》義何涉也?至謂唐尚無

史,舜乃設史追書,故曰《虞書》。謂舜以諸侯之禮祀瞽瞍,二妣並祔,正舜

母,繼象母,一一秩之不紊,大小宗無餘憾,故官曰秩宗。益不知其所據矣。

△《尚書口義》·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懷志撰。懷志字貞儒,武強人。康熙中左都禦史謙之父也。其孫自潔

原《跋》稱為大司空,蓋其贈官,然未詳何以贈工部尚書也。是書於《經》文之

內注小字以貫串之,大旨悉遵蔡《傳》,而衍以通俗之文以便童蒙。凡蔡《傳》

所謂錯簡者,俱移易《經》文以從之。凡蔡《傳》所謂衍文者,則徑從刪薙。可

謂信《傳》而不信《經》矣。

△《禹貢正義》·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曹爾成撰。爾成字得忍,無錫人。是書成於康熙甲寅,據蔡氏《集傳》

為本。或偶出己見,又於古無稽。如揚之三江,則以為錢塘江有兩源,北源為黟

江,西源為太末江,並錢塘而為三。梁之沱、潛,則以為皆江之別源,而非江漢

別流。其說導水也,於“導河”節以“東過洛汭”為禹過之,以大陸為去河絕遠,

禹從洚水取陸路到高平之處,下“又北”接上“北過洚水”,非自大陸又北。於


“導漾”節“過三澨至于大別”,亦為禹取陸路,從三澨至大別,下“南入于江”

接上“又東為滄浪之水”而轉南,非自大別而南。於“導江”節“過九江,至于

東陵”為禹從九江取陸路至東陵,于“東迤北”接上“又東至于澧”,非自東陵

又東。於“導沇水”節以“東出于陶邱北,又東”為濟之正派。下“至于菏”

為分流,南行通泗。“又東北”接“又東”正派,非自菏又東北。其“又北東入

于海”,以“又北”為分流,北出為沮而合于灉,以“東入于海”為正派。皆

膠滯破碎,使文理不相貫也。

△《舜典補亡》·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舜典》舊無篇首二十八字,

至梁姚方興始得別本於大航頭以補之,其事本屬可疑。然相沿已久,無可刊削之

理。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奇齡堅信古文而獨不信二《典》之分篇,遂以為

自“月正元日”以下乃為《舜典》而闕其前半篇,遂摭《史記》以補之。夫司馬

遷書豈可以補《經》?即用遷書為補,亦何可前半遷書,後半忽接以古《經》,

混合為一?奇齡以竄亂古《經》詆朱子,而所為又加甚焉,雖善辨者殆亦難為之

辭矣。

△《尚書義疏》(無卷數,檢討蕭芝家藏本)

國朝蔣家駒撰。家駒字千里,丹陽人。康熙庚午舉人,官懷集縣知縣。是編

亦高頭講章之類,鈔本綴以圈點,其體段皆類時文。

△《書經詳說》(無卷數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冉覲祖撰。覲祖有《易經詳說》,已著錄。是書以蔡《傳》為主,旁引

孔《傳》、孔《疏》及宋元以下諸家之說以釋之。雖證引證,頗繁,然如六宗、

三江皆援據諸說而終以蔡《傳》為主。其有稍異於《傳》者,多削而不錄。如

《文侯之命》引孔《疏》,其下注云:“《傳》、《疏》多與蔡《傳》說異,故

僅錄此。”又如《費誓》“徂茲淮夷”句引孔《傳》,亦必注其下云:“徂訓往

征,與蔡《傳》異。”蓋篤守宋學,不肯一字異同者也。

△《禹貢臆參》(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陸榮撰。陸榮有《易互》,已著錄。是書於《經》文之下詳載蔡《傳》,

而並錄《地理今釋》以糾其誤。亦間附己說,然頗有攻詰未當者。若“三江既入,

震澤厎定”一條,《初學記》引鄭康成注:“漢江為北江,右合彭蠡為南江,岷

江居中為中江。”後儒咸主鄭義,而陸榮力攻之,謂《周禮·職方》於荊州曰:

“其川江漢”,於揚州曰“其川三江,”若江漢即三江之二,又何以一表之於荊,

又表之於揚也?考《職方氏》有曰:“河東曰兗州,其川河、泲。東北曰幽州,

其川河、泲。”一河、泲而既表之於兗,又表之於幽,陸榮又何以難之也?陸榮

又謂:“《職方氏》曰:其川三江,其浸五湖。苟彭蠡可以為南江,則是一水而

分列於川浸。”蓋主李善、司馬貞之注,以彭蠡為五湖之一。然虞翻、韋昭、張

勃、酈道元、張守節、陸龜蒙、李宗諤諸家皆與善及貞注不同,則五湖必兼彭蠡,

尚未可確定,亦不得執以駁三江矣。

△《禹貢譜》·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澍撰。澍字若霖,亦或自書為篛林,金壇人。康熙壬辰進士,曆

官給事中。是書各著《經》文於前,而附圖於後。州為二圖,一言疆界,一言貢

道。導山、導水及山川、田賦亦各有圖,凡四十圖。大抵皆本蔡《傳》,而參以

諸家之說。條理簡明,頗易尋覽。然多因仍舊說,依違遷就,不能折衷歸一。與

胡渭《錐指》蓋未可同日語也。

△《禹貢解》·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晏斯盛撰。斯盛有《楚蒙山房易經解》,已著錄。《禹貢》一篇,自注

疏而外,無慮數十百家。迨胡渭《禹貢錐指》出,條分縷晰,辨正詳博。斯盛是

編,大概全取渭書而變其體例。中如渭引《水經注》“漳至斥漳縣入河”,斯盛

則以《漢志》“斥漳”下應劭云“漳水出治北入河”蓋言漢時漳水在治北,其云

“入河”者,以下流至阜城言也。漳水逕行鄴東,已當入故大河,若漢時阜城以

上安得有河?渭據《水經注》“濟曆琅槐縣故城北,淄入馬車瀆,逕琅槐故城南”,

故言淄、濟各自入海。斯盛以《漢書》“甾至博昌入泲”師古注云“泲音子禮反”,

孔疏引作“入海”,誤也。甾入泲不在馬車瀆,而在琅槐東之博昌界。其辨別亦

頗精密。至其論碣石,據《漢志》驪成之大碣石山即今昌黎縣北二十里所謂仙人

台、天橋柱者,不取王橫淪於海中之說。又謂河濟相通,浮濟自陶邱而西以達于

河,周以後滎川道窒,至東漢時僅存滎菏澤渚之本源,故《漢志》云“軼出滎陽

北平地”,非《禹貢》、《職方》舊跡,不取三伏三見之說。其他如冀之恒衛,

以恒由恒山得名,滱水出靈邱縣北高氏山,與渾源州恒山相連屬。衛由惡池得

名,衛轉曰惡,惡轉曰虖,滱即恒,虖虖它即衛。皆因渭說而附益之。導河後

附曆代徙流,亦因渭之書,刪繁就簡。於雍之黑水欲以打沖河當之,究不協“入

于海”之文,且漫無實證。又渭不知今呼老黃河者為宋之二股河,而以為二股河

行唐馬頰河故道。斯盛亦曰二股河尋唐景福以前馬頰河之道也。則又沿渭之誤,

不能糾正矣。

△《今文尚書說》·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陸奎勳撰。奎勳有《陸堂易學》,已著錄。是編皆訂補蔡沈《書傳》之

闕失。大抵推求於字句之間,離合參半。所解惟伏生二十八篇,而古文則置之不

言。蓋用吳澄《書纂言》之例,未為無見。而所附《古文尚書辨》二篇,不引梅

鷟、閻若璩的然有證之言,而又變為古文《尚書》半真半偽之說。自稱“年將及

艾,於《詩》、《禮》、《春秋》揆成《經說》三十八卷,夢見孔子。心似別開

一竅者,凡於《書》之真贗,一覽自明”云云,其亦近於語怪矣。

△《尚書通義》·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方葇如撰。葇如有《周易通義》,已著錄。是書亦仿《周易通義》之例,

以《四書》成語釋之。如《禹貢》“冀州”至“四海會同”,則曰:“所謂然後

人得平土而居之也。”“五百里甸服”至“五百里米”,則曰:“所謂五十而貢,

可想見矣。”《洪范》“無虐煢獨而畏高明”,則曰:“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

也。”全書皆用此例,可謂附會《經》義矣。

△《尚書舉隅》·六卷(江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徐志遴撰。志遴字掄英,江西新城人。雍正甲辰舉人。其書刪節蔡《傳》,

而於蔡《傳》後每條各以己意附注一二語,簡略殊甚。蓋于舉業之中更辟捷徑矣。

△《書經劄記》(無卷數,江蘇巡無采進本)

國朝顧昺撰,昺有《周易抄》,已著錄。是編為其三經解之二。取明陳第之

說,謂古文《尚書》非偽。冠以《古文今文辯》,盡掃諸家考證,而斷以《大禹

謨》之“精一危微”、《咸有一德》之“主善克一”數語,謂非漢晉所能作。蓋

摭近時方苞之論。此明知徵實之難誣,又變而蹈空以求勝也。

△《禹貢方域考》·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湯奕瑞撰。奕瑞號玉峰,南豐人。雍正中官福建鹽場大使。其書載《禹

貢》本文,而專疏其方域界址。附《江河入海記》、《河源記》數篇於後。前有

《自序》,謂刪撮胡渭《禹貢錐指》而為之。故卷首自稱曰“纂輯”,明為渭書

之節本云。

△《尚書約旨》·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方達撰。方達有《易經圖說會通》,已著錄。是書大略墨守蔡《傳》,

依文訓義。間有與蔡《傳》異者,亦僅鑽研語氣,未能考證其失。故所著《凡例》,

亦自謂未脫講章舊局。至於名物典故,不甚詮釋,則以別撰《尚書通典略》故也。

△《尚書通典略》·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方達撰。是書皆考辨《尚書》典故。首卷力主梅書之非偽,至以馬融、

鄭玄不見古文,所見皆張霸偽書。而《顧命》鈗字又以為《說文》本孔《傳》。

蓋猶毛奇齡之緒論。其訓釋名物,多據理斷制,不由考證。如河出昆侖信《水經

注》五萬里之說,而駁元以來探求河源之謬,不知輿圖俱在,道里井然。是為泥

古而不徵今。《胤征篇》中謂日食可以推算,不應馳走,不知自漢以前,無預知

日食之術。是為知今而不稽古。蓋典制之學與義理之學南轅而北轍也久矣。

△《禹貢約義》(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華玉淳撰。玉淳字師道,號澹園,金匱人。是編考證《禹貢》山水,詳

略頗不畫一。蓋隨事紀載,未及成書之稿本也。其論三江,主鄭玄、蘇軾之說,

極為有見。論九江則以九江為洞庭,大抵與胡渭所見同。不知九江自在潯陽,古

者江則名江,河則名河,未有以洞庭為九江者,應劭諸家不可廢。且澧江已見於

《經》,而云夢亦跨岳陽之界,洞庭之說終屬未安。玉淳蓋未深考耳。

△《尚書質疑》·八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心敬撰。心敬有《豐川易說》,已著錄。是書用趙孟頫、吳澄之說,

分今文、古文為二,不為無據。惟是《康誥》等三篇,據《書》語則在武王時受

封,據《左傳》則在成王時受封,先儒皆疑不能明。今徑升《大誥》之前,紊亂

舊第,殊失謹嚴之義。伏書《顧命》一篇,孔氏古文分出《康王之誥》,見《史

記·周本紀》。馬融舊本亦見於《經典釋文》。今以為後人妄分,於考證亦疏。


至於沿豐坊偽本之說,改《堯典》為《帝典》,自謂根據《大學》,不知無以處

《孟子》。又以二,《典》非虞史所作,出夫子筆削,“曰若稽古帝堯”出孔子

增加,尤為臆說矣。

△《書經參義》·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是編以朱子命蔡沈作

《書傳》,甫越歲而朱子亡,其間未是正者頗多。如《集注》行夏之時及歲十一

月十二月之屬,昭如日星,而蔡《傳》於《伊訓》之“元祀十有二月”及《泰誓》

之“十有三年春”、《武成》“惟一月”之屬,皆力著不改時、不改月之辨。是

顯與朱子有異。因作是書正之。計《經》文錯互篇簡者二條,錯分段落者五條,

錯混句讀者二條,錯解文義者十二條,定錯複錯者一條。考蔡《傳》自南宋以來,

即多異議,原非一字不刊之典。然兆錫所改,大抵推求字句,以意竄定,未能確

有考證也。

△《尚書質疑》·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棟高撰。棟高字震滄,晚年始治《春秋》,又自號左畬,無錫人。康

熙辛丑進士。乾隆辛未薦舉經學,賜國子監司業。丁丑又賜國子監祭酒銜。所著

《春秋大事表》,最為精密。其注《詩》,亦有可觀。惟此一編,較他書為次乘。

其例不載《經》文,亦不訓釋《經》義。惟標舉疑義,每條撰論一篇,為數凡四

十有一。大抵多據理臆斷,不甚考證本末。如謂帝王巡狩必不能一歲而至四岳,

因疑惟泰山為天子親至,餘皆不至其地,引泰山獨有明堂為證。且稱華山、恒山、

衡山久在晉、楚境內,若有明堂,而為晉楚所毀,列國宜何如問罪,《春秋》宜

何如大書特書。夫《春秋》明例,承告乃書,二百四十年中,未有以毀某來告者

也。安得以《春秋》不書毀為本無明堂之證。晉不奉正朔(《春秋》凡載晉事,

《傳》與《經》皆差兩月,杜預以為晉用夏正),楚僣稱王號,孰問其罪?又安

得以《春秋》無書毀明堂者為本無明堂之證乎?古文《尚書》晉時乃出。棟高既

確信“危微精一”數語,斷其必真(案危微精一數語,實《荀子》所載,云出

《道經》)乃獨以兩階干羽一事為劉歆竄入,主名確鑿,此出何典記也?《山海

經》本不足信,蔡《傳》引其怪說以注《禹貢》,自是一失。棟高駁之是也。至

謂為劉歆所偽作,則禹本紀《山海經》之名先見於《史記·大宛傳贊》,亦歆所

竄入歟?周代諸侯所以能知其名者,賴《春秋傳》耳。夏商年遠文略,靡得而徵。

乃謂夏商不封建同姓。考《史記·夏本紀》曰:“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

姓,故有夏後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

辛氏、冥氏、斟戈氏”云云,則夏代分封,史有明證,烏得遽斷其無?如以不見

於《書》而斷之,則今文惟有齊呂伋、魯伯禽、晉文侯、秦穆公,古文惟有蔡仲

耳。周公封魯,召公封燕,《書》且無明文矣。他如論堯、舜、禹非同姓,論商、

周改時改月,論“亂臣十人”中有膠鬲,論《洪范》不本《河圖》、《洛書》,

論“微子面縛”而又“左牽羊,右把茅”,論周公未嘗居攝,亦皆前人之舊論,

不足以言必得。大抵棟高窮經之功,《春秋》為最,而《書》則用力差少。人各

有所短長,不必曲為之諱也。

△《書經提要》·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徐鐸撰。鐸有《易經提要錄》,已著錄。是書體例亦不錄《經》文,但

標舉字句,雜采諸家之說而以己意融貫之。然大抵推求文義之學。如王心敬以

“曰若稽古”一句為孔子所加,至為無理,而鐸曰“其說可從”,殊乏考訂。他

如解《大禹謨》曰:“堯曰大哉堯之為君,舜曰大舜有大焉,舜繼堯稱大舜,禹

繼舜故亦稱大禹。”然則《大禹謨》之作在《論語》、《孟子》後乎?

△《尚書小疏》·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沈彤撰。彤字貫云,號果堂,吳江人。嘗預修三《禮》及《一統志》,

議敘九品官。是編所解,自《堯典》至《禹貢》僅數十則,而往往失之好異。如

謂“禹時交州本屬荊梁,胡渭《禹貢錐指》以九州大略不逾五嶺者非是。”蓋沿

閻若璩《潛邱劄記》之說。然《潛邱劄記》精核者多,惟此條則過泥《通典》。

今姑以《禹貢》經文求之,自“五百里甸服”至“五百里荒服”,每面各二千五

百里,九州凡五千里。自孔、鄭諸儒無有異辭者也。《經》稱荊及衡陽惟荊州,

《通典》稱衡陽郡去洛陽二千七百六十八里,以南北兩面計之,已逾於五千里。

至稱荊州之域兼有零陵、江華、桂陽、連山諸郡,又稱零陵去洛陽三千五十五里,

江華去洛陽三千五百八十里,桂陽去洛陽三千五十七里,連山去洛陽三千五百八

十九里,則荊州南域已逾千里有奇。恐《經》所云衡山之陽,未必遼闊如此。

《禹貢錐指》謂“騎田嶺北為桂陽,嶺南為連山,連山亦古南越地,不當入荊域。”

其駁正最為允協。必反其說已為非是,乃更謂荊州之域直統交趾,則距洛陽凡七

千二百二十五里,較《經》文荒服里數,三倍過之,甯有是事乎?至引《後漢書》

為證,尤屬牽合。考《獻帝本紀》:“建安十八年複《禹貢》九州。”《注》引

《獻帝春秋》曰:“時省幽、並州,以其郡國並於冀州。省司隸校尉及涼州,以

其郡國並為雍州。省交州,並荊州、益州。於是有兗、豫、青、徐、荊、揚、冀、

益、雍。”據此則當時特複《禹貢》九州之名,非謂漢之疆域即禹疆域,又安得

以後證前耶?其他附會游移之說,往往類此。蓋彤長於三《禮》,而《尚書》非

其所精,又務欲求勝於胡渭,故糾紛至是,不足為據也。

△《心園書經知新》·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郭兆奎撰。兆奎平湖人。是書成於乾隆乙亥,兆奎年七十三矣。大旨以

蔡沈《集傳》為本,而時參己見,故曰《知新》。如解《堯典》“命羲和”數節,

則謂後世日晷為定分至之要,而舉南北極及歲周歲差之法皆以為不足信。解《禹

貢》,則謂黑水非有二水,因九江、三江未盡入海,上流泛濫,溢出於西。謂漢

枝分於大別入江,其正流為北江,在彭蠡之北。江枝分會於彭蠡,其正流為中江,

在彭蠡之南。他如“涇屬渭汭”條下,訾《周禮·職方》為後來雜湊之書。於

《甘誓》條下,訾《禮記·曾子問》一篇率多不經。於《伊訓》論三年之喪,訾

《儀禮·喪服》之經及《禮記》為非。說六律則謂古無六呂及隔八相生。其《國

語》禘、郊、宗、祖、報,《左傳》羿、澆、管、蔡之事,皆訾為謬說。大抵不

信古經,自以意斷。惟篤信梅賾古文,故卷末附《古今文辯》,謂秦焚民間《詩》、

《書》,其博士所職,漢初猶有全書。又謂蔡邕書《石經》,即全古文。蓋取毛

奇齡《古文尚書冤辭》之說,重為申衍。不知漢時古《經》果完,何以立於學官

者僅伏生所傳,以及賈、馬、鄭諸大儒親見古文者,其所傳述,何以絕不涉伏生

所傳之外也?

△《尚書讀記》·一卷(編修周永年家藏本)

國朝閻循觀撰。循觀字懷庭,號伊蒿,昌樂人。乾隆丙戌進士,官吏部考功

司額外主事。是編為濰縣韓夢周所刊,凡七十六條。循觀亦不信古文,其解《金

縢》“我之弗辟”為弗辟攝政之嫌,《康誥》首四十八字非錯簡,及《費誓》伯

禽征徐戎為周公在時事,並根據《史記》為說。蓋司馬遷受古文《尚書》於孔安

國,其所引證,足為根據也。其他則多循文生義之說。蓋本其讀書之時,偶記簡

端。循觀沒後,夢周錄為此帙,初非著成之書,故所解止此耳。

△《尚書私學》·四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江昱撰。昱字賓谷,號松泉,甘泉人。貢生。是書大旨謂古文《尚書》

論政、論學莫不廣大精深,非聖人不能道,故其說多據理意斷。然亦有偶然標識,

無關大義者,如謂“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若蹈虎尾涉于春冰,皆晉人危語之祖”

云云,殆非詁經之體。又如稱“刑金氣也,苗為暴虐淫過之刑,殺戮無辜,金氣

盛極,故惡臭薰蒸,變而為腥,腥於五臭為金”云云,亦過於求深也。

△《尚書注解纂要》·六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蓮撰。蓮字余嘉,江都人。是書融會蔡沈《集傳》之義,每節之下先

標指意,而各隨文句銓釋之,無所考證。

△《尚書剩義》·四卷(湖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璘撰。璘有《周易剩義》,已著錄。是書分條疏解,大旨為制義而作,

與所注《周易》體例相同。

○附錄

△《別本尚書大傳》·三卷、《補遺》·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孫之騄編。之騄號晴川,仁和人。雍正間官慶元縣教諭。伏生《尚書大

傳》,久無刻本,外間傳寫殘帙,訛缺顛倒,殆不可讀。元和惠棟號為博洽,修

《明堂大道錄》時,亦未見其原本。僅從他書輾轉援引,故之騄蒐采補綴,仍勒

為三卷。其不注出典者,殘缺之原文。其注某書引者,之騄所增入也。殘章斷句,

頗賴以存。近時宋本複出,揚州已有雕版,此本原可不存。然之騄於舊帙未出之

前,鉤稽參考,閱歲月而成是編。其好古之勤,亦不可沒,故仍附存其目焉。

──右“書類”七十八部,四百三十卷(內十部無卷數),《附錄》一部,

四卷,皆附《存目》。

(案:《尚書》文句古奧,訓釋為艱。故宋元以前注是《經》者差少。曆年久

遠,傳本彌稀,凡有遺編率皆采錄。惟薛季宣之贗古,王柏、賀成大、胡一中之

改《經》,特黜而存目,一以杜好奇之漸,一以杜變亂古《經》之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