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經部十六

○詩類二

△《詩集傳名物鈔》·八卷(內府藏本)

元許謙撰。謙有《讀書叢說》,已著錄。謙雖受學於王柏,而醇正則遠過其

師。研究諸經,亦多明古義。故是書所考名物音訓,頗有根據,足以補《集傳》

之闕遺。惟王柏作《二南相配圖》,移《甘棠》、《何彼襛矣》於《王風》,

而去《野有死麕》,使《召南》亦十有一篇,適如《周南》之數。師心自用,竄

亂聖經,殊不可訓。而謙篤守師說,列之卷中,猶未免門戶之見。至柏所刪《國

風》三十二篇,謙疑而未敢遽信,正足見其是非之公。吳師道作是書《序》,乃

反謂已放之鄭聲,何為尚存而不削,於謙深致不滿。是則以不狂為狂,非謙之失

矣。卷末譜作詩時世,其例本之康成,其說則改從《集傳》,蓋淵源授受,各尊

所聞。然書中實多采用陸德明《釋文》及孔穎達《正義》,亦未嘗株守一家。名

之曰《鈔》,蓋以此云。

△《詩傳通釋》·二十卷(內府藏本)

元劉瑾撰。瑾字公瑾,安福人。其學問淵源出於朱子。故是書大旨在於發明

《集傳》,與輔廣《詩童子問》相同。陳啟源作《毛詩稽古編》,於二家多所駁

詰。然廣書皆循文演義,故所駁惟訓解之辭。瑾書兼辨訂故實,故所駁多考證之

語。如注《何彼襛矣》,以齊桓公為襄公之子。注《魏風》以魏為七國之魏。

注《陟岵》,謂毛《傳》先出,《爾雅》後出。注《綢繆》,謂心宿之象,三星

鼎立。注《鹿鳴之什》,謂上下通用,止《小雅》二《南》,其《大雅》獨為天

子之樂。注《節南山》,以家父即《春秋》之家父,師尹即《春秋》之尹氏(案

此項安世之說,見朱善《詩解頤》,瑾襲之而隱其名也。)注《楚茨》,誤讀鄭

康成《玉藻注》,以楚茨為即采齊。注《甫田》,誤讀毛《傳》車梁,以為即

《小戎》之梁辀。注《殷武》,杜撰殷廟之昭穆,及祧廟世次。皆一經指摘,無

可置辭。故啟源譏胡廣修《詩經大全》,收瑾說太濫(案《大全》即用瑾此書為

藍本,故全用其說。啟源未以二書相較,故有此語。謹附訂於此)。然徵實之學

不足,而研究義埋究有淵源。議論亦頗篤實,於詩人美刺之旨尚有所發明,未可

徑廢。至《周頌·豐年篇》,朱子《詩辨說》既駁其誤,而《集傳》乃用《序》

說,自相矛盾。又三夏見於《周禮》,呂叔玉注以《時邁》、《執競》、《思文》

當之,朱子既用其說,乃又謂成康是二王諡,《執競》是昭王後詩,則不應篇名

先見《周禮》。瑾一一回護,亦為啟源所糾。然漢儒務守師傳,唐疏皆遵注義。

此書既專為朱《傳》而作,其委曲遷就,固勢所必然,亦無庸過為責備也。

△《詩傳旁通》·十五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元梁益撰。益字友直,號庸齋,江陰人。自署三山者,以其先福州人也。嘗

舉江浙鄉試,不及仕宦,教授鄉里以終。事跡附載《元史·儒學傳·陸文圭傳》

內。朱子《詩傳》,詳於作《詩》之意,而名物訓詁僅舉大凡。蓋是書仿孔、賈

諸疏證明注文之例,凡《集傳》所引故實,一一引據出處,辨析源委。因杜文瑛

先有《語孟旁通》,體例相似,故亦以《旁通》為名。其中如聖人之耦,則引

《西漢書》劉歆論董仲舒語。“見堯於羹,見舜於牆”則引《後漢書·李固傳》

以明出典。或朱子所未詳者,亦旁引諸說以補之。如五緎、五總,引陸佃之語。

三單,引鄭《箋》羨卒、孔《疏》副丁之類。亦間有與朱子之說稍異者。如“頃

筐塈之”,《集傳》音“許器切”,《大雅》“民之攸塈”,《集傳》音“許既

切”者,從陸德明《經典釋文》。益則引《禮部韻》,謂“許既切”者,在《未

韻》,音餼,注云:“取也”。“許器切”者,在至韻,音洎,作“巨至切”。

朱子之音與《禮部韻》不同云云。是是非非,絕不堅持門戶。視胡炳文等之攀附

高名,言言附合,相去遠矣。卷首為類目,末一卷則其敘說。內一條論秦造父封

趙,因錄羅泌《國姓紀原》之文,自謂此於《詩傳》雖無所系,而宋氏有國,其

姓亦當知,故通之。則冗贅之文,汗漫無理,可已而不已者也。前有至正四年太

平路總管府推官濱州翟思忠《序》,明朱睦《授經圖》遂以《詩傳旁通》為

思忠作,殊為疏舛。今從朱彝尊《經義考》所辨(案彝尊所引乃陸元輔之言),

附訂正焉。

△《詩經疏義》·二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朱公遷撰。公遷字克升,樂平人。《江西通志》載其至正間為處州學正,

何英《後序》則稱以特恩授校官,得主金華郡庠。二說互異。考《樂平縣志》載

公遷“以至正辛巳領浙江鄉試,教婺州,改處州。”然則英《序》舉其始,《通

志》要其終耳。是書為發明朱子《集傳》而作,如注有疏,故曰《疏義》。其後

同里王逢及逢之門人何英,又采眾說以補之。逢所補題曰《輯錄》,英所補題曰

《增釋》。雖遞相附益,其宗旨一也。其說墨守朱子,不逾尺寸,而亦間有所辨

證。如《卷耳篇》內,朱子誤用毛《傳》舊說,以崔嵬為土山戴石,公遷則引

《爾雅》、《說文》,明其當為石戴土。又《七月》之詩,朱子本《月令》以流

火在六月,公遷推驗歲差,謂《公劉》時當五六月之交。皆足以補《集傳》之闕。

又《集傳》所引典故,一一詳其出處。即所引舊說,原本不著其名者,如《衛風》

之趙子注為趙伯循,《小雅·斯千篇》之或曰注為曾氏之類,皆一一考訂。雖於

宏旨無關,亦足見其用心不苟也。書成於至正丁亥。正統甲子英始取逢所授遺稿

重加增訂,題曰《詩傳義》,詳釋發明,以授書林葉氏刊行之。而板心又標《詩

傳會通》,未喻其故。今仍從公遷舊名,題曰《詩經疏義》,以不沒其始焉。

△《詩疑問》·七卷、附《詩辨說》·一卷(內府藏本)

元朱倬撰。倬字孟章,建昌新城人。至正二年進士。官遂安縣尹。壬辰秋,

寇至,吏卒逃散,倬獨坐公所以待盡。及寇焚廨舍,乃赴水死。蓋亦忠節之士,

《元史》遺漏未載。國朝納喇性德作是書《序》,始據《新安文獻志》汪叡所作

《哀辭》,為表章其始末。其書略舉詩篇大旨發問,而各以所注列於下,亦有闕

而不注者。劉錦文《序》稱“其間有問無答者,豈真以為疑哉?在乎學者深思而

自得之耳”,又稱“舊本先後無緒,今為之論定,使語同而旨小異者,因得以互

觀焉”,是此本乃錦文所重編,非倬之舊。其有問無答者,或亦傳寫佚脫,而錦

文曲為之辭歟?末有趙惪《詩辨說》一卷。惪,宋宗室,舉進士,入元

隱居豫章東湖。其書與倬書略相類,殆後人以倬忠烈,惪高隱,其人足以相

配,故合而編之歟?倬書七卷,附以惪書為八卷。朱睦《授經圖》、焦

竑《經籍志》乃皆作六卷,疑為傳寫之訛。或倬原書六卷,劉錦文重編之時析為

七卷,亦未可定也。

△《詩纘緒》·十八卷(永樂大典本)

元劉玉汝撰。玉汝始末未詳。惟以周霆震《石初集》考之,知其為廬陵人,

字成之,嘗舉鄉貢進士。所作《石初集序》,末題“洪武癸丑”,則明初尚存也。

此書諸家書目皆未著錄,獨《永樂大典》頗載其文。其大旨專以發明朱子《集傳》,

故名曰《纘緒》。體例與輔廣《童子問》相近。凡《集傳》中一二字之斟酌,必

求其命意所在。或存此說而遺彼說,或宗主此論而兼用彼論,無不尋繹其所以然。

至論比興之例,謂有有取義之興,有無取義之興,有一句興通章,有數句興一句,

有興兼比、賦兼比之類。明用韻之法,如曰隔句為韻,連章為韻,疊句為韻,重

韻為韻之類。論《風》、《雅》之殊,如曰有腔調不同,有詞義不同之類。於朱

子比興、葉韻之說,皆能反覆體究,縷析條分。雖未必盡合詩人之旨,而於《集

傳》一家之學,則可謂有所闡明矣。明以來諸家詩解,罕引其說,則亡佚已久。

今就《永樂大典》所載,依《經》排纂,正其脫訛,定為一十八卷。

△《詩演義》·十五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元梁寅撰。寅有《周易參義》,已著錄。是書推演朱子《詩傳》之義,故以

《演義》為名。前有《自序》云:“此書為幼學而作,博稽訓詁以啟其塞,根之

義理以達其機,隱也使之顯,略也使之詳。”今考其書,大抵淺顯易見,切近不

支。元儒之學,主於篤實,猶勝虛談高論,橫生臆解者也。朱彝尊《經義考》載

此書作八卷,注曰“未見”。此本至《小雅·苕之華篇》止,以下皆闕,而已有

一十五卷,則八卷之說,殊為未確。蓋彝尊未睹此本,但據傳聞錄之,卷數訛異,

其亦有由矣。

△《詩解頤》·四卷(內府藏本)

明朱善撰。善字備萬,號一齋,豐城人。洪武中官至文淵閣大學士。事跡附

見《明史·劉三吾傳》。是編不載《經》文,但以《詩》之篇題標目。大抵推衍

朱子《集傳》為說,亦有闕而不說者,則並其篇目略之。其說不甚訓詁字句,惟

意主借《詩》以立訓。故反覆發明,務在闡興觀群怨之旨,溫柔敦厚之意,而於

興衰治亂,尤推求源本,剴切著明。在經解中為別體,而實較諸儒之爭競異同者

為有裨於人事。其論《何彼襛矣》為後人誤編於《召南》,蓋沿王柏之謬說不

足為據。其論《二子乘舟》,謂“壽可謂之悌弟、伋不可謂之孝子”,律以“大

杖則逃”之文,固責備賢者之意。實則申生自縊,《春秋》無貶。尚論古人,亦

未可若是苛也。然論其大旨,要歸醇正,不失為儒者之言。其於“太王翦商”一

條,引金履祥之言,補《集傳》所未備。其據宣王在位四十六年,謂“節彼南山”

之申伯蹶父、皇父尹氏,皆非當日之舊人,駁項安世之說,亦時有考據。《明史》

載其引據往史,駁律禁姑舅、兩姨為婚之說,極為典核。知其研思典籍,具有發

明。蓋元儒篤實之風,明初尤有存焉,非後來空談高論者比也。

△《詩經大全》·二十卷(通行本)

明胡廣等奉敕撰。亦永樂中所修《五經大全》之一也。自北宋以前,說《詩》

者無異學。歐陽修、蘇轍以後,別解漸生。鄭樵、周孚以後,爭端大起。紹興、

紹熙之間,左右佩劍,相笑不休。迄宋末年,乃古義黜而新學立。故有元一代之

說《詩》者,無非朱《傳》之箋疏。至延祐行科舉法,遂定為功令,而明制因之。

廣等是書,亦主於羽翼朱《傳》,遵憲典也。然元人篤守師傳,有所闡明,皆由

心得。明則靖難以後,蓍儒宿學,略已喪亡。廣等無可與謀,乃剽竊舊文以應詔。

此書名為官撰,實本元安城劉瑾所著《詩傳通釋》而稍損益之。今劉氏之書尚有

傳本,取以參校,大約於其太冗蔓者略刪數條,而餘文如故。惟改其中“瑾案”

二字為“劉氏曰”,又劉書以《小序》分隸各篇,是書則從朱子舊本合為一篇,

小變其例而已。顧炎武《日知錄》、朱彝尊《經義考》並抉摘其非。陳啟源《毛

詩稽古編》,但責廣等采劉瑾之說太濫,猶未究其源也。其書本不足存,惟是恭

逢聖代,考定藝文,既括千古之全書,則當備曆朝之沿革,而後是非得失,厘然

具明。此書為前明取士之制,故仍錄而存之,猶《小學類》中存《洪武正韻》之

例云爾。

△《詩說解頤》·四十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季本撰。本有《易學四同》,已著錄。是書凡《總論》二卷、《正釋》三

十卷、《字義》八卷。大抵多出新意,不肯剽襲前人,而徵引該洽,亦頗足以自

申其說。凡書中改定舊說者,必反覆援據,明著其所以然。如以《南山篇》之

“必告父母”句為魯桓告父母之廟。《九罭篇》之“公歸不複”句,謂以鴻北向,

則不複為興。《下泉篇》之郇伯,為指郇之繼封者而言。“皇父卿士”章,謂以

寵任為先後,故崇卑不嫌雜陳。《頍弁》篇之“無幾相見”句,為兄弟甥舅自相

謂。如斯之類,皆足於舊說之外,備說《詩》之一解。雖間傷穿鑿,而語率有徵,

尚非王學末流以狂禪解經者比也。存此一編,使知姚江立教之初,其高足弟子研

求經傳、考究訓詁乃如此,亦何嘗執“《六經》注我”之說,不立語言文字哉!

△《讀詩私記》·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先芳撰。先芳字伯承,號北山,監利人,寄籍濮州。嘉靖丁未進士,官

至尚寶司少卿。《明史·文苑傳》載王世貞所定廣五子,先芳其一也。是書成於

隆慶四年。所釋大抵多從毛、鄭,毛、鄭有所難通,則參之呂氏《讀詩記》、嚴

氏《詩緝》諸書。其《自序》曰“文公謂《小序》不得《小雅》之說,一舉而歸

之刺。馬端臨謂文公不得鄭、衛之風,一舉而歸之淫。胥有然否。不自揣量,折

衷其間”云云,蓋不專主一家者,故其議論平和,絕無區分門戶之見。如說《鄭

風·子衿》,仍從學校之義,則不取宋學。謂《國風》、《小雅》初無變正之名,

則不從漢說。至《楚茨》、《南山》等四篇,則《小序》與《集傳》之說並存,

不置可否。蓋《小序》皆以為刺幽王,義有難通,而《集傳》所云,又於古無考,

故闕所疑也。雖援據不廣,時有闕略,要其大綱,則與鑿空臆撰者殊矣。朱彝尊

《經義考》載先芳有《毛詩考正》,不列卷數,注曰“未見”,而不載此書。其


為一書兩書,蓋不可考。然此書亦多辨定毛《傳》,或彝尊傳聞未審,誤記其名

歟?

△《詩故》·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朱謀撰。謀有《周易象通》,已著錄。是書以《小序》首句為主,

略同蘇轍《詩傳》之例,而參用舊說以考證之,其曰《詩故》者,考《漢書·藝

文志》,《詩類》有《魯故》二十五卷,《齊後氏故》二十卷,《齊孫氏故》二

十七卷,《韓故》三十六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顏師古注曰:“故者,道

其旨意也。”謀是編,蓋用漢儒之舊名。故其說《詩》,亦多以漢學為主,

與朱子《集傳》多所異同。其間自立新義者,如以《小星》為褻禦入直,以《斯

干》為成王營洛,周公所賦之類,未免失之穿鑿。然謀博極群書,學有根柢,

要異乎剽竊陳言。蓋自胡廣等《五經大全》一出,應舉窮經,久分兩事。謀

深居朱邸,不藉進取於名場,乃得以研究遺文,發揮古義也。經術盛衰之故,此

亦可知其大凡矣。

△《六家詩名物疏》·五十四卷(內府藏本)

明馮應京撰。應京字可大,號慕岡,盱眙人。萬曆壬辰進士,官至湖廣按察

使僉事。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因宋蔡卞《詩名物疏》而廣之。《江南通志》

稱其“少業詩,鉤貫《箋》、疏,作《詩六家名物疏》”是也。其徵引頗為賅博。

每條之末,間附考證。如“被之僮僮”,鄭《箋》以被為髲髢,《集傳》以

為編發,應京則據《周禮·追師》,謂編則列發為之,次則次第發長短為之,所

謂髲髢,定《集傳》之誤混為編。又如《鄭風·緇衣》,《集傳》以為緇衣、

羔裘,大夫燕居之服。應京則據賈公彥《周禮疏》,以為卿士朝于天子,服皮弁

服,其適治事之館改服緇衣,鄭《箋》所謂所居私朝,即謂治事之館。凡此之類,

其議論皆有根柢,猶為徵實之學者。惟所稱六家乃謂齊、魯、毛、韓、鄭《箋》、

朱《傳》,則古無是目,而自應京臆創之。且毛、鄭本屬一家,析而為二,亦乖

于傳《經》之支派。以非宏旨所系,亦姑仍其舊名焉。

△《詩經疑問》·十二卷(內府藏本)

明姚舜牧撰。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是編釋《詩》,兼用毛《傳》、

朱《傳》及嚴粲《詩緝》,時亦自出新論。如辨成王未嘗賜周公天子禮樂,其說

頗為有見。又論三經、三緯之說,謂賦、比、興乃通融取義,非截然謂此為賦,

此為比,此為興也。惟截然分而為三,於是求之不得其說,則將為賦而興又比也,

賦而比又興也,而寢失其義。其說亦足解轇轕之談。舜牧於諸經皆有疑問,

惟此編說《詩》為差善。《自序》稱所疑凡經數十年,重加訂問,前此誤解,亟

與辨正。蓋其用力較深也。惟不信古人字少假借通用之說,於龍光、伴奐之類,

皆徑以本字解之,強生論辨。是則隆、萬以後儒者少見古書之故。亦足見詁訓不

明而欲義理之不謬,無是事矣。

△《詩經世本古義》·二十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何楷撰。楷有《古周易訂詁》,已著錄。其論《詩》,專主《孟子》知人

論世之旨。依時代為次,故名曰《世本古義》。始於夏少康之世,以《公劉》、

《七月》、《大田》、《甫田》諸篇為首。終於周敬王之世,以《曹風·下泉》

之詩殿焉。計三代有詩之世,凡二十八王,各為序目於前。又於卷末仿《序卦傳》

例,作《屬引》一篇,用韻語排比成文,著所以論列之意。考《詩序》之傳最古,

已不能盡得作者名氏。故鄭氏《詩譜》,闕有間焉。三家所述,如《關雎》出畢

公,《黍離》出伯封之類,茫昧無據,儒者猶疑之弗傳。楷乃於三千年後,鉤棘

字句,牽合史傳,以定其名姓時代。如《月出篇》有“舒窈窕兮”、“舒憂受兮”

之文,即指以為夏徵舒。此猶有一字之近也。《碩鼠》一詩,茫無指實,而指以

為《左傳》之魏壽餘,此孰見之而孰傳之?以《大田》為《豳雅》,《豐年》、

《良耜》為《豳頌》,即屬之於公劉之世。此猶有先儒之舊說也。以《草蟲》為

《南陔》,以《菁菁者莪》為《由儀》,以《緡蠻》為《崇丘》,又孰傳之而孰

受之?大惑不解,楷之謂乎?然楷學問博通,引援賅洽。凡名物訓詁,一一考證

詳明,典據精確,實非宋以來諸儒所可及。譬諸蒐羅七寶,造一不中規矩之巨器,

雖百無所用,而毀以取材,則火齊、木難,片片皆為珍物。百餘年來,人人嗤點

其書,而究不能廢其書,職是故矣。

△《待軒詩記》·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張次仲撰。次仲有《周易玩辭困學記》,已著錄。是書前載《總論》二篇,

其餘《國風》以一國為一篇,二《雅》、《周頌》以一什為一篇,《魯頌》、

《商頌》亦各為一篇。大抵用蘇轍之例,以《小序》首句為據,而兼采諸家以會

通之。其於《集傳》,不似毛奇齡之字字譏彈,以朱子為敵國,亦不似孫承澤之

字字阿附,並以毛氏為罪人(案承澤《詩經朱傳翼自序》,稱:“王弼亂《易》,

罪深桀、紂;毛氏之罪,亦不在王弼之下。”),故持論和平,能消融門戶之見。

雖憑心揣度,或不免臆斷之私,而大致援引詳明,詞多有據。在近代經解之中,

猶為典實。卷末別有《述遺》一卷,有錄無書,目下注“嗣刻”字,蓋欲為之而

未成也。今並削其目,不複虛列焉。

△《讀詩略記》·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朝瑛撰。朝瑛有《讀易略記》,已著錄。是書朱彝尊《經義考》作二卷。

此本六冊,不分卷數。核其篇頁,不止二卷。疑原書本十二卷,刊本誤脫一“十”

字,傳寫者病其繁瑣,並為六冊也。朝瑛論《詩》,以《小序》首句為主。其說

謂亡《詩》六篇,僅存首句,則首句作於未亡之前,其下作於既亡之後,明矣。

所見與程大昌同,而所辨較大昌尤明白,足決千古之疑。然其訓釋不甚與朱子立

異。自鄭、衛淫奔不從《集傳》以外,其他說有乖迕者,多斟酌以折其中。如論

《楚茨》為刺幽王之詩,則據《荀子》以為恰在鼓鍾之後,或幽王尚好古樂,故

賢士大夫稱述舊德,擬《雅》、《南》而奏之,以感導王志。論《抑》為刺厲王

之詩,則據《詩》文“其在於今”一語,以為當為衛武公少時所作。大抵皆參稽

融貫,務取持平。其以《生民篇》姜嫄巨跡為必不可信,亦先儒舊義。至於求

棄之之由而不得,乃援後世綠纟弟方底之事以證之,則未免反失之附會。又頗信

《竹書紀年》,屢引為證,亦乖說經之體。然綜其大旨,不合者十之二三,合者

十之五六也。

△《欽定詩經傳說彙纂》·二十卷、《序》·二卷

康熙末聖祖仁皇帝禦定。刻成於雍正五年,世宗憲皇帝制《序》頒行。《詩

序》自古無異說,王肅、王基、孫毓、陳統爭毛、鄭之得失而已。其舍《序》言

《詩》者,萌於歐陽修,成於鄭樵,而定於朱子之《集傳》。輔廣《童子問》以

下,遞相羽翼,猶未列學官也。元延祐中行科舉法,始定《詩》義用朱子,猶參

用古注疏也。明永樂中修《詩經大全》,以劉瑾《詩集傳通釋》為藍本,始獨以

《集傳》試士。然數百年來,諸儒多引據古義,竊相辨詰,亦如當日之攻毛、鄭。

蓋《集傳》廢《序》,成於呂祖謙之相激,非朱子之初心。故其間負氣求勝之處,

在所不免。原不能如《四書集注》,句銖字兩,竭終身之力,研辨至精。特明代

纂修諸臣,於革除之際,老師宿儒,誅鋤略盡,不能如劉三吾等輯《書傳會選》,

於蔡氏多所補正。又成祖雖戰伐之餘,欲興文治,而實未能究心經義,定眾說之

是非。循聲附和,亦其勢然歟?是編之作,恭逢聖祖仁皇帝天亶聰明,道光經籍,

研思六義,綜貫四家。於眾說之異同,既別白瑕瑜,獨操衡鑒。而編校諸臣,亦

克承訓示,考證詳明,一字一句,務深溯詩人之本旨。故雖以《集傳》為綱,而

古義之不可磨滅者,必一一附錄以補闕遺。於學術持其至平,於經義乃協其至當。

《風》、《雅》運昌,千載一遇,豈前代官書任儒臣拘守門戶者所可比擬萬一乎!

△《欽定詩義折中》·二十卷

乾隆二十年,皇上禦纂。镕鑄眾說,演闡經義,體例與《周易述義》同。訓

釋多參稽古義,大旨亦同。蓋我聖祖仁皇帝欽定《詩經彙纂》於《集傳》之外,

多附錄舊說,實昭千古之至公。我皇上幾暇研經,洞周窔奧,於漢以來諸儒之論,

無不衡量得失,鏡別異同。伏讀禦制《七十二候詩》中《虹始見》一篇,有“晦

翁舊解我疑生”句。句下禦注,於《詩集傳》所釋蝃蝀之義,詳為辨證。並於

所釋《鄭風》諸篇概作淫詩者,亦根據毛、鄭,訂正其訛。反覆一二百言,益足

見聖聖相承,心源如一。是以諸臣恭承彝訓,編校是書,分章多准康成,徵事率

從《小序》。使孔門大義,上溯淵源。卜氏舊傳,遠承端緒,因欽定《詩經》以

樹義,即因《禦纂周易》以立名。作述之隆,後先輝耀。經術昌明,洵無過於昭

代者矣。

△《田間詩學》·十二卷(左都禦史張若溎家藏本)

國朝錢澄之撰。澄之有《田間易學》,已著錄。是書成於康熙己巳。大旨以

《小序》首句為主。所采諸儒論說,自《注》、《疏》、《集傳》以外,凡二程

子、張子、歐陽修、蘇轍、王安石、楊時、范祖禹、呂祖謙、陸佃、羅願、謝枋

得、嚴粲、輔廣、真德秀、邵忠允、季本、郝敬、黃道周、何楷二十家。其中王、

楊、范、謝四家今無傳本,蓋采於他書。陸、羅二家本無《詩》注。蓋草木鳥獸

之名,引其《埤雅》、《爾雅翼》也。自稱毛、鄭、孔三家之書,錄者十之二,

《集傳》錄者十之三,諸家各本錄者十之四。持論頗為精核,而於名物、訓詁、

山川、地理言之尤詳。徐元文《序》稱其“非有意於攻《集傳》,於漢唐以來之

說亦不主於一人。無所攻,故無所主。無所攻、無所主而後可以有所攻、有所主”

云云,深得澄之著書之意。張英《序》又稱其“嘗與英書,謂《詩》與《尚書》、

《春秋》相表里,必考之三《禮》以詳其制作,徵諸三《傳》以審其本末,稽之

五《雅》以核其名物,博之《竹書紀年》、《皇王大紀》以辨其時代之異同(案

二書所序時代,多不可據。此語殊為失考。謹附訂於此),與情事之疑信。即今

輿記以考古之圖經,而參以平生所親曆”云云,則其考證之切實,尤可見矣。

△《詩經稗疏》·四卷(湖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已著錄。是書皆辨正名物訓詁,以補

《傳》、《箋》諸說之遺。如《詩譜》謂“得聖人之化者謂之《周南》,得賢人

之化者謂之《召南》。”此則據《史記》謂雒陽為周、召之語,以陝州為中線而

兩分之,則《周南》者周公所治之南國也。證之地理,亦可以備一解。至於鳥則

辨雎鳩之為山禽而非水鳥;雀角之角為咮,詩意言雀實有角,鼠實有牙。於獸

則辨“九十其犉”之語,當引《爾雅》“七尺曰犉”之文釋之,不當以“黃

牛黑唇”釋之;骍剛之剛為犅,則以牛脊言之。於草則辨蔞為雚葦之屬,而非

蔞蒿;薇自為可食之菜,而非不可食之蕨。於木則辨詩言樸者,實今之柞。言柞

者,實今之櫟;榛楛之榛,即詩之所謂栵,而非榛栗之榛。於蟲則辨斯螽、

莎雞、蟋蟀之各類,而非隨時異名之物;果蠃負螟蛉以食其子,而非取以為子。

於魚則辨鳣之即鯉,而《集傳》誤以為黃魚;鮪之似鯉,而《集傳》誤以為鱘

魚。於器用則辨《集傳》訓重較為“兩輢上出軾者”之未諳車制。及毛《傳》

訓楘為曆錄,曆錄為紡車交縈之名、而《集傳》增一然字之差。於禮制則辨公堂

稱觥為飲酒于序,而非如《集傳》所云豳公之堂。“裸將”之訓為灌,與奠一義,

而曆詆《白虎通》灌地降神之謬。皆確有依據,不為臆斷。其謂《猗嗟》為作於

魯莊如齊觀社之時,指莊娶哀姜而言,則據《爾雅》“姊妹之夫曰甥”以釋甥字。

謂《無衣》為作於秦哀公,則指楚之僣號以釋王字,義亦可通。惟以“葛屨五兩”

之五通為行列之義。木瓜、木桃、木李為刻木之物。堇荼之荼如塗為穰草和泥。

奉璋之璋為牙璋,連下文六師以為言。未免近鑿。至於《生民》一篇,謂姜嫄

為帝摯妃,後稷為帝摯子,平林為帝摯時諸侯之國。推至見棄之由,則疑為諸侯

廢摯立堯之故,即以“不康不甯”為當日情事。無論史冊無明文,抑與祭法禘嚳

郊稷之說異矣。四卷之末,附以《考異》一篇,雖未賅備,亦足資考證。又《葉

韻辨》一篇,持論明通,足解諸家之轇轕。惟贅以《詩譯》數條,體近詩話,

殆猶竟陵鍾惺批評《國風》之餘習,未免自穢其書,雖不作可矣。

△《詩經通義》·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朱鶴齡撰。鶴齡有《尚書埤傳》,已著錄。是書專主《小序》,而力駁

廢《序》之非。所采諸家,於漢用毛、鄭,唐用孔穎達,宋用歐陽修、蘇轍、呂

祖謙、嚴粲,國朝用陳啟源。其釋音,明用陳第,國朝用顧炎武。其《凡例》九

條及考定鄭氏《詩譜》,皆具有條理。惟鶴齡學問淹洽,往往嗜博好奇,愛不能


割,故引據繁富而傷於蕪雜者有之,亦所謂武庫之兵,利鈍互陳者也。要其大致,

則彬彬矣。鶴齡與陳啟源同里,據其《自序》,此書蓋與啟源商榷而成。又稱啟

源《毛詩稽古編》專崇古義,此書則參停於今古之間,稍稍不同。然《稽古編》

中,屢稱“已見《通義》,茲不具論”。則二書固相足而成也。

△《毛詩稽古編》·三十卷(江西按察使王昶家藏本)

國朝陳啟源撰。啟源字長發,吳江人。是書成於康熙丁卯。卷末自記,謂閱

十有四載,凡三易稿乃定。前有朱鶴齡《序》,又有康熙辛巳其門人趙嘉稷《序》。

鶴齡作《毛詩通義》,啟源實與之參正。然《通義》兼權眾說。啟源此編,則訓

詁一准諸《爾雅》,篇義一准諸《小序》,而詮釋《經》旨,則一准諸毛《傳》,

而鄭《箋》佐之。其名物則多以陸璣《疏》為主。題曰《毛詩》,明所宗也。曰

《稽古編》,明為唐以前專門之學也。所辨正者惟朱子《集傳》為多,歐陽修

《詩本義》、呂祖謙《讀詩記》次之,嚴粲《詩緝》又次之。所掊擊者惟劉瑾

《詩集傳通釋》為甚,輔廣《詩童子問》次之。其餘偶然一及,率從略焉。前二

十四卷,依次解《經》而不載《經》文,但標篇目。其無所論說者,則並篇目亦

不載。其前人論說已明,無庸複述者,亦置不道。次為《總詁》五卷,分六子目,

曰《舉要》、曰《考異》、曰《正字》、曰《辨物》、曰《數典》、曰《稽疑》。

末為《附錄》一卷,則統論《風》、《雅》、《頌》之旨。其間堅持漢學,不容

一語之出入,雖未免或有所偏。然引據賅博,疏證詳明,一一皆有本之談。蓋明

代說經,喜騁虛辨。國朝諸家,始變為徵實之學,以挽頹波。古義彬彬,於斯為

盛。此編尤其最著也。至於《附錄》中“西方美人”一條,牽及雜說,盛稱佛教

東流始於周代,至謂孔子抑三王、卑五帝、藐三皇,獨歸聖於西方。“捕魚諸器”

一條,稱廣殺物命,恬不知怪,非大覺緣果之文,莫能救之,至謂庖犠必不作網

罟。是則於《經》義之外,橫滋異學,非惟宋儒無此說,即漢儒亦豈有是論哉?

白璧之瑕,固不必為之曲諱矣。

△《詩所》·八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光地撰。光地有《周易觀彖》,已著錄。是編大旨不主於訓詁名物,

而主於推求《詩》意。其推求《詩》意又主於涵泳文句,得其美刺之旨而止,亦

不旁徵事跡,必求其人以實之。又以為西周篇什,不應寥寥。二《南》之中,亦

有文武以後詩。《風》、《雅》之中,亦多東遷以前詩。故於《小序》所述姓名,

多廢不用,並其為朱子所取者亦或斥之,其間意測者多,考證者少。如謂“有女

懷春”為祀高禖,則附會古義。謂“有扁斯石”,扁字從戶從冊,古者額書於戶

曰扁,以石為之,亦近於穿鑿字說(案戶冊為扁義本《說文》,以石為之,則光

地之新解)。在光地所注諸經之中,較為次乘。然光地邃於經術,見理終深。其

所詮釋,多能得興觀群怨之旨。他如鄭、衛之錄淫詩,引《春秋》之書亂臣賊子

為之,證《楚茨》以下為《豳雅》、《載芟》以下為《豳頌》。引《豳風》之後

附《鴟鸮》諸篇以釋《豳雅》後有《瞻洛》諸詩、《豳頌》後有《酌》、《桓》

諸詩之疑。其言皆明白切實,足闡朱子未盡之義,亦非近代講章揣骨聽聲者所可

及也。

△《毛詩寫官記》·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書皆自記其說《詩》之語,

凡一百八十八條。取《漢書·藝文志》“武帝置寫書之官”語為名。《自序》謂

“依汝南太守聽寫官言《詩》,憶而錄之”。蓋寓名以為問答,猶之或問焉耳。

案奇齡自述,早年著《毛詩續傳》三十八卷,其稿已失。後乃就所記憶者作《國

風省篇》、《詩劄》及此書。其門人所述經例,則云早刻《詩》說於淮安,未能

刊正。又李塨所作《序目》云:“嘗以《詩》義質之先生,先生曰,予所傳諸

《詩》,有未能改者數端。如以《十畝之間》為淫奔,以《鴟鸮》為避居於東,

以封康叔為武王,以有邰家室為太姜琅琊之駘。凡此皆惑也。”據此則此中之誤,

奇齡固自知之,但所自知者猶未盡耳。然其書雖好為異說,而徵引詳博,亦不無

補於考證。瑕瑜並見,在讀者擇之而已。

△《詩劄》·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既作《毛詩寫官記》,複托與寫官以劄問訊而寫官答之

之詞,以成此書。凡八十四條。第二卷首有其門人所記云“此西河少時所作,故

其立說有暮年論辨所不合者。其間校韻數則,尤所矛盾。行世既久,不便更易”

云云。據此則其中多非定論,其門人亦不諱之。然奇齡學本淵博,名物詁訓,頗

有所長。必盡廢之,亦非平允之道。毛、韓異義,齊、魯殊文,漢代專門,已不

限以一說。兼收並蓄,固亦說經家所旁采矣。

△《詩傳詩說駁義》·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明嘉靖中鄞人豐坊作《魯詩世學》一書,往往自出新義,得

解於舊注之外。恐其說之不信,遂托言家有《魯詩》,為其遠祖稷所傳,一為子

貢《詩傳》,一為申培《詩說》,並列所作《世學》中。厥後郭子章傳刻二書,

自稱得黃佐所藏秘閣石本,於是二書乃單行。明代說《詩》諸家,以其言往往近

理,多采用之,遂盛傳於時。奇齡因其托名於古,乃引證諸書以糾之。夫《易傳》

托之子夏,《書傳》托之孔安國,其說之可取者皆行於世。至其源流授受,則說

經之家務核其真。奇齡是書,不以其說為可廢,而於依托之處則一一辨之,亦可

謂持平之論矣。

△《續詩傳鳥名》·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作《毛詩續傳》,以遭亂避讎佚之。後從鄰人吳氏子得

卷末《鳥名》一卷,與其門人莫春園、張文檒共緝綴之,衍為三卷。大意在

續《毛詩》而正朱《傳》。每條皆先列《集傳》之文於前,而一一辨其得失,考

訓釋《毛詩》草木蟲魚者,自吳陸璣以後,作者實繁。朱子作《詩集傳》,大旨

在發明美刺之旨,而名物訓詁則其所略。奇齡此書,則惟以考證為主,故其說較

詳。惟恃其博辨,往往於朱《傳》多所吹求,而所言亦不免於疏舛。如奇齡所作

《毛詩省》篇既以《齊風·雞鳴》為讒人,此書又用舊說,為賢妃之告旦,前後

時相矛盾。鷦鷯之名桃蟲,猶竊脂之名桑扈,原不因木而名。乃謂所棲所食,俱

不在桃,以喙銳如錐,專剖葦中蟲食之,謂之掏蟲,掏桃字通。尤杜撰無理。至

於解“睍睆黃鳥”用毛萇舊訓,於義本長,乃謂鸎字從二目一八。其二

目,離之二目。一八者,艮八之喙。又謂鶯字從二火,離為目,目本離火。《尚

書·洪范》伏傳以五事之目屬五行之火,鶯首之戴兩火,即鸎之戴兩目。此

雖王安石之《字說》不穿鑿至此矣。然大致引證賅洽,頗多有據。錄而存之,以

廣考訂,固不害於“多識”之義爾。

△《詩識名解》·十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姚炳撰。炳字彥暉,錢塘人。自多識之訓,傳自孔門,《爾雅》一書,

訓詁名物略備。厥後諸儒纂述,日久多佚。惟陸璣之《疏》尚有裒輯重編之本。

自宋蔡卞以來,皆因璣書而輾轉增損者也。此書亦以鳥獸草木分列四門,故以多

識為名。其稍異諸家者兼以推尋文義,頗及作《詩》之意爾。然孔子言鳥獸草木

本括舉大凡,譬如史備四時,不妨以春秋互見。炳乃因此一語,遂不載蟲魚,未

免近高叟之固。其中考證辨駁,往往失之蔓衍。如辨麟麐二物,義本《說文》,

尚有關於訓詁。至於鳳凰神物,世所罕睹,而連篇累牘,辨其形狀之異同,則與

《經》義無關矣。又詩中八鸞、和鸞之類,本為鈴屬,非鸞鳥之鸞,而列之鳥部。

然則車之伏兔,將入獸部乎?是皆愛奇嗜博,故有此弊。然核其大致,可取者多,

固宜略其蕪雜,采其菁英焉。

△《詩傳名物集覽》·十二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陳大章撰。大章字仲夔,號雨山,黃岡人。康熙戊辰進士,改庶吉士。

以母老乞歸。其於《毛詩》用功頗深,所作《集覽》本百卷,凡三易稿而後成。

此乃其摘錄付梓之本,凡《鳥》二卷、獸二卷、《蟲豸》一卷、《鱗介》一卷、

《草》四卷、《木》二卷。蓋尤其生平精力所注也。《毛詩》自陸璣以下,詮釋

名物者毋慮數十家,此書成之最後,故于諸家之說采輯尤夥。其中體例未合者,

如釋“鶉之奔奔,”則《莊子》之鶉居、《列子》之性變以及朱鳥為鶉首、子夏

衣若懸鶉之類,無所不引。釋“雞棲于塒”,則《列子》之木雞,《呂氏春秋》

之雞蹠,《漢官儀》之長鳴雞,亦無不備載。皆體近類書,深乖說經之旨。又每

條首錄《集傳》大意,以紫陽為主。故如“鄂不韡韡”則取豈不光明之義,而駁

鄂作萼、不作跗之說為不煩改字。亦過於偏執。至如載宋太宗賜耶律休哥旗鼓杓

窊印,則以遼事誤作宋事。尤為乖舛。然其徵引既眾,可資博覽,雖精核不足,

而繁富有餘,固未始非讀《詩》者多識之一助也。

△《詩說》·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惠周惕撰。周惕字元龍,長洲人。康熙辛未進士。由庶吉士改密云縣知

縣。惠氏三世以經學著,周惕其創始者也。是書於毛《傳》、鄭《箋》、朱《傳》

無所專主,多自以已意考證。其大旨謂《大、小雅》以音別,不以政別,謂《正

雅》、《變雅》,美刺錯陳,不必分《六月》以上為正,《六月》以下為變,

《文王》以下為正,《民勞》以下為變。謂二《南》二十六篇皆疑為房中之樂,

不必泥其所指何人。謂《周》、《召》之分,鄭《箋》誤以為文王,謂天子諸侯

均得有《頌》、《魯頌》非僣。其言皆有依據。至謂《頌》兼美刺,義通於誦,

則其說未安。考鄭康成注《儀禮》“正歌備句”曰:“正歌者,升歌及笙各三終,

間歌三終,合樂三終,為一備。”核以《經》文,無歌後更誦及一歌一誦之節。

其《周禮·瞽矇職》曰:“諷誦詩。”鄭注謂“闇讀之,不依永也”。則歌、

誦是兩事,知頌、誦亦為兩事,周惕合之,非矣。又謂證以《國策》,禮無歸甯

之文,訓“歸甯父母”為“無父母遺罹”之義。考“歸甯”文見《左傳》,於

《禮經》必有所承。何休注《公羊傳》,稱“諸侯夫人尊重,既嫁,非有大故不

得反。惟士大夫妻,雖無事,歲一歸甯”。此文當必有所受。《曲禮》曰:“女

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

坐,弗與同器而食。”其文承上許嫁而言,則已嫁而反,是即歸甯之明證。不得

曰禮無文矣。然其餘類皆引據確實,樹義深切,與枵腹說經,徒以臆見決是非者,

固有殊焉。

△《詩經劄記》·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楊名時撰。名時有《周易劄記》,已著錄。是編乃其讀《詩》所記,大

抵以李光地《詩所》為宗,而斟酌於《小序》、朱《傳》之間。其論《關雎》,

從《小序》求賢之說,最為明允。其論《鄭風》不盡淫詩,而聖人亦兼存淫詩以

示戒,論亦持平。而謂鄭聲即鄭詩,力駁鄭樵之說,則殊不然。淫詩可存以示戒,

未有以當放之淫聲被之管弦可以示戒者也。至《詩所》論季劄觀樂,所陳皆西周

之詩,非東遷以後之詩。名時據《變風》終於陳靈,在宣公十年,至襄公二十九

年吳子使劄來聘,已越五十五年;又引《左傳》卿大夫所賦以見東遷以後之詩,

列國具備其文。絕不回護其師說,可謂破除講學家門戶之見。又《十月之交》一

篇,謂辛卯日食,則云應問於知曆者。《殷武》一章於朱子始祔而祭之說,則云

更宜考定。亦不強不知以為知。惟二《雅》諸篇,頗有臆斷。然如論《國語》吊

二叔之不咸,引富辰所云封建親戚以藩屏周者,首舉管、蔡、郕、霍,知二叔

不為管、蔡;引《禮記》“月三五而盈”,證三五在東;引《周禮》,祭天地三

辰皆有奉璋之禮,辨朱《傳》之專指宗廟;引《月令》“節嗜欲”及《集韻》,

“嗜”字注,解“上帝耆之”;引《大司樂》享先妣之文在享先祖之上,證《大

雅》、《魯頌》所以止稱姜嫄;引《儀禮》下管新宮在宣王之前,證新宮非

《斯干》。亦皆具有考據。於其師說,可謂有所發明矣。

△《讀詩質疑》·三十一卷、《附錄》·十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嚴虞惇撰。虞惇字寶成,常熟人。康熙丁丑進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是

編乃其孫湖南驛鹽道有禧所刊,乾隆十二年經進禦覽。首為《列國世譜》、次

《國風世表》、次《詩指舉要》、次《讀詩綱領》、次《刪次》、次《六義》、

次《大小序》、次《詩樂》、次《章句音韻》、次《訓詁傳授》、次《經傳逸詩》、

次《三家遺說》、次《經傳雜說》、次《詩韻正音》、次《經文考異》。每一類

為一卷,皆附錄篇首,不入卷數。其正經則《國風》為十五卷。《小雅》為八卷。

《大雅》為三卷,而每卷析一子卷。《頌》為五卷。大旨以《小序》為宗,而參


以《集傳》。其從《序》者十之七八,從《集傳》者十之二三。亦有二家皆不從,

而虞惇自為說者。每篇之首,冠以《序》文及諸家論《序》之說。每章之下,各

疏字義。篇末乃總論其大旨與去取諸說之故。皆以推求詩意為主,頗略於名物訓

詁,亦不甚引據考證。如《墨子》稱:“文王舉閎夭、太顛於罝網中,授之政,

西土服。”《墨子》在春秋、戰國之間,當及聞古義。而虞惇以為附會《兔罝》

之詩。至《左傳》稱“祭仲有寵於莊公”,所謂寵者,信任顯榮之意,故楚靈王

對申無宇自稱“盜有寵”也。虞惇因此一字,指祭仲為安陵、龍陽之流,以《山

有扶蘇》之狡童當之,謂仲雖為卿,詩人丑其進身之始。此不更附會乎?又申培

《詩說》,出自豐坊,其中多剽朱《傳》之義。而虞惇反謂朱《傳》多引申培,

亦殊失考。然大致皆平心靜氣,玩味研求於毛、朱兩家,擇長棄短。非惟不存門

戶之心,亦並不涉調停之見。核其所得,乃較諸家為多焉。

△《毛詩類釋》·二十一卷、《續編》·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棟高撰。棟高有《尚書質疑》,已著錄。是編成於乾隆壬申。《序》

文、案語皆稱臣,蓋擬進之本。凡分二十一類。其《序》中抒所自得者,如於釋

地理,知邶、鄘、衛乃三地名,非三國名;於釋山,知“崧高維岳”乃吳岳,非

中岳;於釋水,知《吉日》之漆、沮非《綿》詩、《潛》頌之漆、沮;於釋時令,

知《公劉》已先以建子為正;於釋祭祀,知禘饗明堂俱周公創舉。於釋官職,知

司徒、司空、司馬皆在《周官》以前;于釋兵器,知古甲皆用革;于釋宮室,知

“君子陽陽”乃伶官之詩,非婦人所作。于釋草,知麻有二種;于釋鳥,知桑扈

亦有二種。于釋馬,知《衛風》騋牝、《魯頌》牧馬,皆以備兵事,《司馬法》

“馬牛車乘俱出于民”乃王莽偽托之文。今考其書,禘及大享明堂一條,司徒、

司空、司馬一條,皆與《序》文不相應,未喻何故。其邶鄘衛一條為顧炎武說,

崧高一條為閻若璩說,漆、沮一條為許謙說,《公劉》用子正一條為毛亨說,古

甲用革一條為陳祥道說,麻有二種一條為蔡卞說,桑扈二種一條為陸佃說,丘甸

不出車馬一條為李廉說。惟“君子陽陽”一條以《楚茨》之文證《小序》,自出

新意耳。然諸家說《詩》中名物多泛濫以炫博。此書則采錄舊說,頗為謹嚴,又

往往因以發明《經》義,與但徵故實,體同類書者有殊,於說《詩》亦不為無裨

也。其《續編》三卷,則成於乾隆癸酉。取《爾雅》、《釋詁》、《釋言》、

《釋訓》之文有關於《詩》者,摘而錄之,亦略為疏解,蓋訓詁名物相輔而行之

義。以《爾雅》校之,尚闕“之,匹也”、“言,戒也”二條。或繕稿時偶誤脫

歟?

△《詩疑辨證》·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中松撰。中松字仲嚴,上海人。是書主於考訂名物,折衷諸說之是非,

故以《辨證》為名。其中亦瑕瑜互見。如古說雎鳩為雕類,鄭樵及朱子則以為鳧

類。《左傳》云:“雎鳩,司馬也。”馮複京引朱《傳》云:“江淮所有,當年

恐未入詩人之目。”已為定論。至《爾雅》云:“雎鳩,王鳩。”郭注:“雕類,

今江東呼之為鶚,好在江渚山邊食魚。”《爾雅》又云:“楊鳥、白鷢。”

郭注:“似鷹,尾上白。”是則二鳥明矣。乃揚雄、許慎皆以白鷢釋雎鳩、

是傎也。中松並存其說,未免兩岐。“黍稷”一條,獨載雷禮黍貴稷賤、黍早

稷晚之說。按後稷以官名,社稷以壇名,稷為五穀之長,諸書皆然,稷未嘗賤也。

《月令》以稷為首種。《尚書緯》云:“春,鳥星昏中以種稷。夏,火星昏中以

種黍。”是稷亦非晚也,中松乃取其說。又引《家語》之文以廢群議,不知《家

語》王肅偽撰,不足據也。《韓奕》之“梁山”、“韓城”,王應麟兩存舊說,

而其意以在晉為主。中松本王肅之說,謂皆在燕地,持論自確。而又疑梁山在晉

地,且不明乾州之梁山與在夏陽者本一山綿亙,孔《疏》最明,乃用胡渭“雍州

有二梁山”之說,並疑梁山宮為三梁山。則支離繳繞,弊亦與應麟等矣。“應田”

不取鄭《箋》田當作朄、聲轉字誤之說。按陳之為田,此聲轉也。朄之變陳,此

字誤也;中松徒疑朄非引而曰讀為引,以為費力。不知朄與同。《說文》

解字曰:“,擊小鼓引樂聲也。”其文甚明,何足為疑乎?至全書之中,

考正訛謬,校定異同,其言多有依據。在近人中,猶可謂留心考證者焉。

△《三家詩拾遺》·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范家相撰。家相字蘅洲,會稽人。乾隆甲戌進士。官至柳州府知府。漢

代傳《詩》者四家。《隋書·經籍志》稱:“《齊詩》亡於魏,《魯詩》亡於西

晉,惟《韓詩》存。”宋修《太平禦覽》,多引《韓詩》。《崇文總目》亦著錄,

劉安世、晁說之尚時時述其遺說。而南渡儒者,不複論及。知亡於政和、建炎間

也。自鄭樵以後,說《詩》者務立新義,以掊擊漢儒為能。三家之遺文,遂散佚

而不可複問。王應麟於咸淳之末,始掇拾殘賸,輯為《詩考》三卷。然創始難工,

多所掛漏。又增綴逸《詩》篇目,雜采諸子依托之說,亦頗少持擇。家相是編,

因王氏之書重加裒益,而少變其體例。首為《古文考異》,次為《古逸詩》,次

以三百篇為綱,而三家佚說一一並見。較王氏所錄以三家各自為篇者,亦較易循

覽。惟其以《三家詩拾遺為名》,則《古文考異》不盡三家之文者,自宜附錄;

其逸《詩》不系於三家者,自宜芟除。乃一例收入,未免失於貪多。且冠於篇端,

使開卷即名實相乖,尤非體例。其中如張超稱《關雎》為畢公作一條,說見超所

作《誚蔡邕青衣賦》,非超別有解經之說,而但據《詩補傳》所載泛稱張超云云,

並不錄其賦語。搜采亦間有未周,然較王氏之書則詳贍遠矣。近時嚴虞惇作《詩

經質疑》,內有《三家遺說》一篇。又惠棟《九經古義》,余蕭客《古經解鉤沈》,

於三家亦均有采掇。論其賅備,亦尚不及是編也。

△《詩瀋》·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范家相撰。是編乃其釋《詩》之說。家相之學,源出蕭山毛奇齡。奇齡

之說經,引證浩博,喜於詰駁,其攻擊先儒最甚。而盛氣所激,出爾反爾,其受

攻擊亦最甚。家相有戒於斯,故持論一出於和平,不敢放言高論。其作是書,大

旨斟酌於《小序》、朱《傳》之間,而斷以已意。首為《總論》三十篇。以下依

次詮說,皆不載《經》文,但著篇目。其先儒舊說無可置辨者,則並篇目亦不著

之。今核其所言,短長互見。如謂《卷耳》為文王在羑里,後妃遣使臣之作;謂

《中谷有蓷》為憐申後;謂《褰裳》為在晉楚爭鄭之時;謂《豐》為男親迎

而女不從;謂《敝笱》為歎王綱廢弛;謂《采苓》為申生而作;謂《采薇》為文

王伐玁狁;謂《沔水》為宣王信讒:皆以意揣度,絕無確證。然如《總論》第

十四條力破《黍離》降為《國風》之說,謂:“太史不采風,王朝無掌故,諸侯

之國史亦不紀錄以進。蓋四《詩》俱亡,非獨《雅》也。《詩》亡而諷諭彰癉之

道廢,是以《春秋》作焉。”此與孟子跡熄之說深有發明。第十五條謂:“三百

五篇之韻葉之而不諧者,其故有三。列國之方音不同,一也。古人一字每兼數音,

而字音傳訛已久,非可執一以諧聲,二也。詩必歌而後出,每以餘音相諧,自歌

詩之法不傳,而餘音莫辨,三也。”此亦足解顧炎武、毛奇齡二家之斗。其解

《采蘩》篇,謂“被之僮僮”為夫人齋居之首服,而曆引《周禮·內司服》、

《玉藻》及聶氏《三禮圖》以證之。蓋被者所以配褖衣,今據聶氏謂婦人之

褖衣因男子之玄端,又《玉藻》云“玄冠丹組纓,諸侯之齋冠也”,則知夫人

服被為齋,夫人齋於正寢,既不可如祭之服副袆,又不可服告桑之編,故服燕

寢朝君之被,此說為前人所未及。其解《楚茨》、《信南山》諸篇,尤為詳晰。

如“南東其畝”及“中田有廬”之類,於溝洫田制咸依據確鑿,不同附會。在近

代說《詩》之家,猶可謂瑜不掩瑕、瑕不掩瑜者也。

△《詩序補義》·二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炳璋撰。炳璋字石貞,號白岩,象山人。乾隆甲戌進士,官石泉縣知

縣。是編以《詩序》首句為國史所傳,如蘇轍之例。但轍於首句下申明之語竟刪

除不論,炳璋則存其原文,於首句中離一字書之,而一一訂其疏舛,例又小殊。

蓋參用朱子《詩序辨說》之義,以貫通兩家也。其論“江有沱”,謂古者嫡媵並

行,無待年於國之禮。然《春秋》伯姬歸紀,叔姬歸酅,實非一年之事,未可

斷其必無。論《魯頌》,謂用天子禮樂自吉禘莊公始見於《經》,斷以為僣自僖

公。然《呂覽》史角之事雖出雜說,而“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注謂:“前此

用八,故曰初獻。”是已在隱公先矣。是過於考證,轉失之眉睫之前。他如論

《野有死麕》,以尨吠為喻人之類,亦失《經》旨。要其恪守先儒,語必有據,

而於廢《序》諸家亦置而不爭,不可不謂篤實近里之學也。其《綱領》有云:

“有詩人之意,有編詩之意。如《雄雉》為婦人思君子,《凱風》為七子自責,

是詩人之意也。《雄雉》為刺宣公,《凱風》為美孝子,是編詩之意也。朱子順

文立義,大抵以詩人之意為是詩之旨。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則以編詩之意為一篇

之要。”尤可謂解結之論矣。

△《虞東學詩》·十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鎮撰。鎮字備九,號古湫,常熟人。常熟,古海虞地。鎮居城東,故

又號曰虞東。乾隆甲戌進士,官至宗人府主事。是書大旨,以講學諸家尊《集傳》

而抑《小序》,博古諸家又申《小序》而疑《集傳》,構釁者四五百年,迄無定

論。故作是編,調停兩家之說,以解其紛。所徵引凡數十家,而歐陽修、蘇轍、

呂祖謙、嚴粲四家所取為多。雖镕鑄群言,自為疏解,而某義本之某人,必於句

下注其所出。又《集傳》多闡明義理,於名物訓詁聲音之學皆在所略。鎮於是數

端,亦一一考證,具有根柢。蓋於漢學、宋學之間,能斟酌以得其平。書雖晚出,

於讀《詩》者不為無裨也。

(案:諸經之中,惟《詩》文義易明,亦惟《詩》辨爭最甚。蓋“《詩》無

達詁”,各隨所主之門戶,均有一說之可通也。今核定諸家,始於《詩序辨說》,

以著起釁之由;終於是編,以破除朋黨之見:凡以俾說是《經》者化其邀名求勝

之私而已矣。是編錄此門之大旨也。)

○附錄

△《韓詩外傳》·十卷(通行本)

漢韓嬰撰。嬰,燕人。文帝時為博士,武帝時至常山太傅。《漢書·藝文志》

有《韓故》三十六卷、《韓內傳》四卷、《韓外傳》六卷、《韓說》四十一卷。

歲久散佚。惟《韓故》二十二卷,《新唐書》尚著錄,故劉安世稱嘗讀《韓詩·

雨無正篇》。然歐陽修已稱今但存其《外傳》,則北宋之時,士大夫已有見有不

見。范處義作《詩補傳》在紹興中,已不信劉安世得見《韓詩》,則亡在南、北

宋間矣。惟此《外傳》,至今尚存。然自《隋志》以後,即較《漢志》多四卷,

蓋後人所分也。其書雜引古事古語,證以《詩》詞,與《經》義不相比附,故曰

《外傳》。所采多與周秦諸子相出入。班固論三家之《詩》,稱其“或取《春秋》、

采雜說,咸非其本義”,殆即指此類歟?中間阿谷處女一事,洪邁《容齋隨筆》

已議之。他如稱彭祖名並堯禹,稱長生久視,稱天變不足畏,稱《韶》用干戚,

稱舜兼二女為非,稱荊蒯芮仆不恒其德,語皆有疵。謂柳下惠殺身以成信,謂孔

子稱禦說恤民,謂“舜生於鳴條”一章為孔子語,謂輪扁對楚成王,謂冉有稱吳、

楚、燕、代伐秦王,皆非事實。顏淵、子貢、子路言志事與申鳴死白公之難事,

皆一條而先後重見,亦失簡汰。然其中引荀卿《非十二子》一篇,刪去子思、孟

子二條,惟存十子,其去取特為有識。又繭絲、卵雛之喻,董仲舒取之為《繁露》。

君群王往之訓,班固取之為《白虎通》。精理名言,往往而有,不必盡以訓詁繩

也。是書之例,每條必引《詩》詞,而未引《詩》者二十八條;又“吾語汝”一

條,起無所因:均疑有闕文。李善注《文選》,引其孔子升泰山觀易姓而王者七

十餘家事及漢皋二女事,今本皆無之,疑並有脫簡。至《藝文類聚》引雪花六出

之類,多涉訓詁,則疑為《內傳》之文,傳寫偶誤。董斯張盡以為《外傳》所佚,

又似不然矣。

(案:《漢志》以《韓外傳》入《詩類》,蓋與《內傳》連類及之。王世貞

稱“《外傳》引《詩》以證事,非引事以明《詩》”,其說至確。今《內傳》解

《詩》之說已亡,則《外傳》已無關於《詩》義,徒以時代在毛萇以前,遂列為

古來說《詩》之冠,使讀《詩》者開卷之初,即不見本旨,於理殊為未協。以其

舍《詩類》以外無可附麗,今從《易緯》、《尚書大傳》之例,亦別綴於末簡。)

──右《詩類》六十二部,九百四十一卷,《附錄》一部,十卷,皆文淵閣

著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