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二

◎書十一首

【上梅直講書】

某官執事。軾每讀《詩》至《鴟》,讀《書》至《君》,常竊悲周公之不遇。及觀史,見孔子厄于陳、蔡之間,而弦歌之聲不絕,顏淵、仲由之徒相與問答。夫子曰:“匪兕匪虎,率彼曠野。吾道非邪,吾何為于此?”顏淵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雖然,不容何病,不容然後見君子。”夫子油然而笑曰:“回,使爾多財,吾為爾宰。”夫天下雖不能容,而其徒自足以相樂如此。乃今知周公之富貴,有不如夫子之貧賤。夫以召公之賢,以管、蔡之親而不知其心,則周公誰與樂其富貴。而夫子之所與共貧賤者,皆天下之賢才,則亦足與樂乎此矣。

軾七八歲時,始知讀書,聞今天下有歐陽公者,其為人如古孟軻、韓愈之徒。而又有梅公者從之游,而與之上下其議論。其後益壯,始能讀其文詞,想見其為人,意其飄然脫去世俗之樂而自樂其樂也。方學為對偶聲律之文,求斗升之祿,自度無以進見于諸公之間。來京師逾年,未嘗窺其門。今年春,天下之士群至于禮部,執事與歐陽公實親試之。誠不自意,獲在第二。既而聞之人,執事愛其文,以為有孟軻之風。而歐陽公亦以其能不為世俗之文也而取焉。是以在此。非左右為之先容,非親舊為之請屬,而向之十余年間,聞其名而不得見者,一朝為知己。退而思之,人不可以苟富貴,亦不可以徒貧賤。有大賢焉而為其徒,則亦足恃矣。苟其僥一時之幸,從車騎數十人,使閭巷小民聚觀而贊歎之,亦何以易此樂也。

《傳》曰:“不怨天,不尤人。”蓋優哉游哉,可以卒歲。執事名滿天下,而位不過五品。其容色溫然而不怒,其文章寬厚敦樸而無怨言,此必有所樂乎斯道也,軾願與聞焉。

【上韓太尉書】

軾生二十有二年矣。自七八歲知讀書,及壯大,不能曉習時事,獨好觀前世盛衰之跡,與其一時風俗之變。自三代以來,頗能論著。

以為西漢之衰,其大臣守尋常,不務大略。東漢之末,士大夫多奇節,而不循正道。元、成之間,天下無事,公卿將相安其祿位,顧其子孫,各欲樹私恩,買田宅,為不可動之計,低回畏避,以苟歲月,而皆依仿儒術六經之言,而取其近似者,以為口實。孔子曰:“惡居下流而訕上,惡訐以為直。”而劉歆、谷永之徒,又相與彌縫其闕而緣飾之。故其衰也,靡然如蛟龍釋其風云之勢而安于豢畜之樂,終以不悟,使其肩披股裂登于匹夫之俎,豈不悲哉!其後桓、靈之君,懲往昔之弊,而欲樹人主之威權,故頗用嚴刑,以督責臣下。忠臣義士,不容于朝廷,故群起于草野,相與力為險怪驚世之行,使天下豪俊奔走于其門,得為之執鞭,而其自喜,不啻若卿相之榮。于是天下之士,囂然皆有無用之虛名,而不適于實效。故其亡也,如人之病狂,不知堂宇宮室之為安,而號呼奔走,以自顛仆。昔者太公治齊,舉賢而尚功。周公曰:“後世必有篡弑之臣。”周公治魯,親親而尊尊。太公曰:“後世浸微矣。”漢之事跡,誠大類此。豈其當時公卿士大夫之行,與其風俗之剛柔,各有以致之邪?古之君子,剛毅正直,而守之以寬,忠恕仁厚,而發之以義。故其在朝廷,則士大夫皆自洗濯磨淬,戮力于王事,而不敢為非常可怪之行,此三代王政之所由興也。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天下之人,幸而有不為阿附、苟容之事者,則務為倜儻矯異,求如東漢之君子,惟恐不及,可悲也已。

軾自幼時,聞富公與太尉皆號為寬厚長者,然終不可犯以非義。及來京師,而二公同時在兩府。愚不能知其心,竊于道塗,望其容貌,寬然如有容,見惡不怒,見善不喜,豈古所為大臣者歟?夫循循者固不能有所為,而翹翹者又非聖人之中道,是以願見太尉,得聞一言,足矣。太尉與大人最厚,而又嘗辱問其姓名,此尤不可以不見。今已後矣。不宣。軾再拜。

【上富丞相書】

軾聞之。進說于人者,必其人之有間而可入,則其說易行。戰國之人貪,天下之士,因其貪而說之。危國之人懼,天下之士,因其懼而說之。是故其說易行。古之人一說而合,至有立談之間而取公相者,未嘗不始于戰國、危國。何則?有間而可入也。

居今之世,而欲進說于明公之前,不得其間而求入焉,則亦可謂天下之至愚無知者矣。地方萬里,而制于一姓,極天下之尊,而盡天下之富,不可以有加矣。而明公為之宰。四夷不作,兵革不試,是明公無貪于得,而無懼于失也。方西戎之熾也,敵人乘間以跨吾北,中國之大不畏,而畏明公之一詞。是明公之勇,冠于天下也。明公居于山東,而傾河朔之流人,父棄其子,夫棄其妻而自歸于明公者百余萬。明公人人而食之,旦旦而撫之。此百萬人者,出于溝壑之中,而免于烏鳶豺狼之患。生得以養其父母,而祭其祖考,死得以使其子孫葬埋祭祀,不失其故常。是明公之仁,及于百世也。勇冠于天下,而仁及于百世,士之生于世,如此亦足矣。今也處于至足之勢,則是明公無複有所羨慕于天下之功名也。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書,莫不盡讀。禮樂刑政之大小,兵農財賦之盛衰,四海之內,地理之遠近,山川之險易,物土之所宜,莫不盡知。當世之賢人君子,與夫奸偽險詐之徒,莫不盡究。至于曲學小數,茫昧惝恍而不可知者,皆獵其華而咀其英,泛其流而涉其源。雖自謂當世之辯,不能傲之以其所不知。則是明公無複有所畏憚于天下之博學也。

名為天下之賢人,而貴為天子之宰,無貪于得,而無懼于失,無羨于功名,而無畏于博學,是其果無間而可入也?天下之士,果不可以進說也?軾也聞之楚左史倚相曰:“昔衛武公年九十有五,猶日箴儆于國曰:“自卿以下,至于官師,苟在朝者,無謂我老耄而舍我,朝夕以交戒我。”猶以為未也,而作詩以自戒。其詩曰:‘抑抑威儀,惟德之隅’”。夫衛武公惟居于至足,而日以為不足,故其沒也,諡之曰睿聖武公。嗟夫明公,豈以其至足而無間以拒天下之士,則士之進說者亦何必其間之入哉?不然,軾將誦其所聞,而明公試觀之。


夫天下之小人,所為奔走輻輳于大人之門而為之用者,何也?大人得其全,小人得其偏。大人得其全,故能兼受而獨制。小人得其偏,是以聚而求合于大人之門。古之聖人,惟其聚天下之偏而各收其用,以為非偏則莫肯聚也,是故不以其全而責其偏。夫惟全者之不可以多有也,故天下之偏者,惟全之求。今以其全而責其偏,夫彼若能全,將亦為我而已矣,又何求焉。昔者夫子廉潔而不為異眾之行,勇敢而不為過物之操,孝而不徇其親,忠而不犯其君。凡此者,是夫子之全也。原憲廉而至于貧,公良孺勇而至于斗,曾子孝而徇其親,子路忠而犯其君。凡此者,是數子之偏也。夫子居其全,而收天下之偏,是以若此巍巍也。若夫明公,其亦可謂天下之全矣。廉而天下不以為介,直而天下不以為訐,剛健而不為強,敦厚而不為弱。此明公之所得之于天,而天下之所不可望于明公者也。明公居其全,天下效其偏,其誰曰不可。

異時士大夫皆喜為卓越之行,而世亦貴狡悍之才。自明公執政,而朝廷之間,習為中道,而務循于規矩。士之矯飾力行為異者,眾必共笑之。夫卓越之行,非至行也,而有取于世。狡悍之才,非真才也,而有用于天下。此古之全人所以坐而收其功也。今天下卓越之行,狡悍之才,舉不敢至于明公之門,懼以其不純而獲罪于門下。軾之不肖,竊以為天下之未大治,兵之未振,財之未豐,天下之有望于明公而未獲者,其或由此也歟?昔范公收天下之士,不考其素。苟可用者,莫不咸在。雖其狂狷無行之徒,亦自效于下風,而范公亦躬為詭特之操以震之。夫范公之取人者,是也,其自為者,非也。伏惟明公以天下之全而自居,去其短而襲其長,以收功于無窮。

軾也西南之匹夫,求斗升之祿而至于京師。翰林歐陽公不知其不肖,使與于制舉之末,而發其猖狂之論。是以輒進說于左右,以為明公必能容之。所進策論五十篇,貧不能盡寫,而致其半。觀其大略,幸甚。

【上曾丞相書】

軾聞之。將有求于人,而其說不誠,則難以望其有合矣。

世之奇特之士,其處也,莫不為異眾之行。而其出也,莫不為怪詭之詞,比物引類,以搖撼當世。理不可化,則欲以勢劫之,將以術售其身。古之君子有韓子者,其為說曰:“王公大人,不可以無貧賤之士居其下風而推其後,大其聲名而久其傳。雖其貴賤之闊絕,而其相須之急,不啻若左右手。”嗚呼,果其用是說也,則夫世之君子為老死而不遇者,無足怪矣。

今夫扣之者急,則應之者疑。其辭誇,則其實必有所不副。今吾以為王公大人不可以一日而無吾也,彼將退而考其實,則亦無乃未至于此耶?昔者漢高未嘗喜儒,而不失為明君,衛、霍未嘗薦士,而不失為賢公卿。吾將以吾之說,而彼將以彼之說。彼是相拒,而不得其歡心,故貴賤之間,終不可以合,而道終不可以行。何者?其扣之急而詞誇也。鬻千金之璧者,不之于肆,而願觀者塞其門。觀者歎息,而主人無言焉。非不能言,知言之無加也。今也不幸而坐於五達之衢,又呶呶焉自以為希世之珍,過者不顧,執其裾而強觀之,則其所鬻者可知矣。王公大人,其無意于天下後世者,亦安以求為也。苟其不然,則士之過于其前而有動于其目者,彼將褰裳疾行而摟取之。故凡皇皇汲汲者,舉非吾事也。昔者嘗聞明公之風矣。以大臣之子孫,而取天下之高第。才足以過人,而自視缺然,常若不足。安于小官,而樂于恬淡。方其在太學之中,衣繒飯糗,若將終身,至于德發而不可掩,名高而不可抑。貴為天子之少宰,而其自視不加于其舊之錙銖。其度量宏達,至于如此。此其尤不可以誇詞而急扣者也。

軾不佞,自為學至今,十有五年。以為凡學之難者,難于無私。無私之難者,難于通萬物之理。故不通乎萬物之理,雖欲無私,不可得也。己好則好之,己惡則惡之,以是自信則惑也。是故幽居默處而觀萬物之變,盡其自然之理,而斷之于中。其所不然者,雖古之所謂賢人之說,亦有所不取。雖以此自信,而亦以此自知其不悅于世也。故其言語文章,未嘗輒至于公相之門。今也天子舉直諫之士,而兩制過聽,謬以其名聞。竊以為與于此者,皆有求于吾君吾相者也。故輒有獻。其文凡十篇,而書為之先。惟所裁擇,幸甚。

【應制舉上兩制書】

軾聞古者有貴賤之際,有聖賢之分。二者相勝而不可以相參,其勢然也。治其貴賤之際,則不知聖賢之為高。行其聖賢之分,則不知貴賤之為差。昔者子思、孟軻之徒,不見諸侯而耕于野,比閭小吏一呼于其門,則攝衣而從之。至于齊、魯千乘之君,操幣執贄,因門人以願交于下風,則閉門而不納。此非苟以為異而已,將以明乎聖賢之分,而不參于貴賤之際。故其攝衣而從之也,君子不以為畏。而其閉門而拒之也,君子不以為傲。何則?其分定也。士之賢不肖,固有之矣。子思、孟軻,不可以人人而求之,然而貴賤之際,聖賢之分,二者要以不可不知也。世衰道喪,不能深明于斯二者而錯行之,施之不得其處,故其道兩亡。

今夫軾,朝生于草茅塵土之中,而夕與于州縣之小吏,其官爵勢力不足較于世,亦明矣。而諸公之貴,至與人主揖讓周旋而無間,大車駟馬至于門者,逡巡而不敢入。軾也,非有公事而輒至于庭,求以賓客之禮見于下執事,固已獲罪于貴賤之際矣。雖然,當世之君子,不以其愚陋,而使與于制舉之末,朝廷之上,不以其疏賤,而使奏其猖狂之論。軾亦自忘其不肖,而以為是兩漢之主所孜孜而求之,親降色辭而問之政者也。其才雖不足以庶幾于聖賢之間,而學其道,治其言,則所守者其分也。是故踽踽然而來,仰不知明公之尊,而俯不知其身之賤。不由紹介,不待辭讓,而直言當世之故,無所委曲者,以為貴賤之際,非所以施于此也。

軾聞治事不若治人,治人不若治法,治法不若治時。時者,國之所以存亡,天下之所最重也。周之衰也,時人莫不苟偷而不立,周雖欲其立,而不可得也,故周亡。秦之衰也,時人莫不貪利而不仁,秦雖欲其仁,而不可得也,故秦亡。西漢之衰也,時人莫不柔懦而謹畏,故君臣相蒙,而至于危。東漢之衰也,時人莫不矯激而奮厲,故賢不肖不相容,以至于亂。夫時者,豈其所自為邪?王公大人實為之。軾將論其時之病,而以為其權在諸公。諸公之所好,天下莫不好。諸公之所惡,天下莫不惡。故軾敢以今之所患二者,告于下執事。其一曰:用法太密而不求情。其二曰:好名太高而不適實。此二者,時之大患也。

何謂用法太密而不求情?昔者天下未平而法不立,則人行其私意,仁者遂其仁,勇者致其勇,君子小人莫不以其意從事,而不困于繩墨之間,故易以有功,而亦易以亂。及其治也,天下莫不趨于法,不敢用其私意,而惟法之知。故雖賢者所為,要以如法而止,不敢于法律之外,有所措意。夫人勝法,則法為虛器。法勝人,則人為備位。人與法並行而不相勝,則天下安。今自一命以上至于宰相,皆以奉法循令為稱其職,拱手而任法,曰,吾豈得自由哉。法既大行,故人為備位。其成也,其敗也,其治也,其亂也,天下皆曰非我也,法也。法之弊豈不亦甚矣哉。昔者漢高之時,留侯為太子少傅,位于叔孫之後,而周昌亦自禦史大夫為諸侯相,天下有緩急,則功臣左遷而不怨。此亦知其君臣之歡,不以法而相持也。今天下所以任法者,何也?任法生于自疑。自疑生于多私。惟天下之無私,則能于法律之外,有以效其智。何則?其自信明也。夫唐永泰之間,奸臣執政,政以賄成,德宗發憤而用常袞,袞一切用法,四方奏請,莫有獲者。然天下否塞,賢愚不分,君子不以為能也。崔佑甫為相,不至期年,而除吏八百,多其親舊。或者以為譏,佑甫曰:“不然。非親與舊,則安得而知之?顧其所用如何爾。”君子以為善用法。今天下泛泛焉莫有深思遠慮者,皆任法之過也。


何謂好名太高而不適實?昔者聖人之為天下,使人各致其能以相濟也。不一則不專,不專則不能。自堯舜之時,而伯夷、後夔、稷契之倫,皆不過名一藝辦一職以盡其能,至于子孫世守其業而不遷。夔不敢自與于知禮,而契不敢自任于播種。至于三代之際,亦各輸其才而安其習,以不相犯躥。凡書傳所載者,自非聖人,皆止于名一藝辦一職,故其藝未嘗不精,而其職未嘗不舉,後世之所希望而不可及者,由此故也。下而至于漢,其君子各務其所長,以相左右,故史之所記,武、宣之際,自公孫、魏、邴以下,皆不過以一能稱于當世。夫人各有才,才各有小大。大者安其大,而無忽于小。小者樂其小,而無慕于大。是以各適其用,而不喪其所長。及至後世,上失其道,而天下之士,皆有侈心,恥以一藝自名,而欲盡天下之能事。是故喪其所長,而至于無用。今之士大夫,其實病此也。仕者莫不談王道,述禮樂,皆欲複三代,追堯舜,終于不可行,而世務因以不舉。學者莫不論天人,推性命,終于不可究,而世教因以不明。自許太高,而措意太廣。太高則無用。太廣則無功。是故賢人君子布于天下,而事不立。聽其言,則侈大而可樂。責其效,則汗漫而無當。此皆好名之過。

深惟古之聖賢,建功立業,興利捍患,至于百工小民之事,皆有可觀,不若今世之因循鹵莽。其故出于此二者歟?

伏惟明公才略之宏偉,度量之寬厚,學術之廣博,聲名之煒燁,冠于一時,而振于百世。百世之所望而正者,意有所向,則天下奔走而趨之。則其湣時憂世之心,或有取于斯言也。軾將有深于此者,而未敢言焉。不宣。軾再拜。

【上劉侍讀書】

軾聞天下之所少者,非才也。才滿于天下,而事不立。天下之所少者,非才也,氣也。何謂氣?曰:是不可名者也。若有鬼神焉而陰相之。今夫事之利害,計之得失,天下之能者,舉知之而不能辦。能辦其小,而不能辦其大,則氣有所不足也。夫氣之所加,則己大而物小,于是乎受其至大,而不為之驚,納其至繁,而不為之亂,任其至難,而不為之憂,享其至樂,而不為之蕩。是氣也,受之于天,得之于不可知之間,傑然有以蓋天下之人,而出萬物之上,非有君長之位,殺奪施與之權,而天下環向而歸之,此必有所得者矣。多才而敗者,世之所謂不幸者也。若無能焉而每以成者,世之所謂天幸者也。夫幸與不幸,君子之論,不施于成敗之間,而施于窮達之際,故凡所以成者,其氣也,其所以敗者,其才也。氣不能守其才,則焉往而不敗?世之所以多敗者,皆知求其才,而不知論其氣也。若夫明公,其亦有所得矣。軾非敢以虛辭而曲說,誠有所見焉耳。

夫天下有分,得其分則安,非其分,而以一毫取于人,則群起而爭之。天下有無窮之利,自一命以上,至于公相,其利可愛,其塗甚夷,設為科條,而待天下之擇取。然天下之人,翹足企首而群望之,逡巡而不敢進者,何也?其分有所止也。天下有無功而遷一級者,則眾指之矣。遷者不容于下,遷之者不容于上,而況其甚者乎!明公起于徒步之中,執五寸之翰,書方尺之簡,而列于士大夫之上,橫翔捷出,冠壓百吏,而為之表。猶以為未也,而加之師友之職,付之全秦之地,地方千里,則古之方伯連帥所不能有也;東障崤澠,北跨河渭,南倚巴蜀。西控戎夏,則古之秦昭王、商君、白起之徒,所以堇身殘民百戰而有之者也。奮臂而取兩制,不十余年,而天下不以為速。非有汗馬之勞,米鹽之能,以擅富貴之美,而天下不以為無功。抗顏高議,自以無前,而天下不以為無讓。此其氣固有以大服于天下矣。天下無大事也,天下而有大事,非其氣之過人者,則誰實辦之?

軾遠方之鄙人,游于京師,聞明公之風,幸其未至于公相,而猶可以誦其才氣之盛美,而庶幾于知言。惜其將遂西去而不得從也,故請間于門下,以願望見其風采。不宣。軾再拜。

【上韓魏公論場務書】

軾再拜獻書昭文相公執事。軾得從宦于西,嘗以為當今制置西事,其大者未便,非痛整齊之,其勢不足以久安,未可以隨欹而拄、隨壞而補也。然而其事宏闊浩汗,非可以倉卒輕言者。今之所論,特欲救一時之急,解朝夕之患耳。

往者寶元以前,秦人之富強可知也。中戶不可以畝計,而計以頃。上戶不可以頃計,而計以賦。耕于野者,不願為公侯。藏于民家者,多于府庫也。然而一經元昊之變,冰消火燎,十不存三四。今之所謂富民者,向之仆隸也。今之所謂蓄聚者,向之殘棄也。然而不知昊賊之遺種,其將永世而臣伏邪?其亦有時而不臣也?以向之民力堅完百倍而不能支,以今之傷殘之余而能辦者,軾所不識也。夫平安無事之時,不務多方優裕其民,使其氣力渾厚,足以勝任縣官權時一切之政,而欲一旦納之于患難,軾恐外憂未去而內憂乘之也。鳳翔、京兆,此兩郡者,陝西之囊橐。今使有變,則緣邊被兵之郡,知戰守而已。戰而無食則北,守而無財則散。使戰不北,守不散,其權固在此兩郡也。

軾官于鳳翔,見民之所最畏者,莫若衙前之役。自其家之甕盎釜甑以上計之,長役及十千,鄉戶及二十千,皆占役一分。所謂一分者,名為糜錢,十千可辦,而其實皆十五六千,至二十千,而多者至不可勝計也。科役之法,雖始于上戶,然至于不足,則遞取其次,最下至于家貲及二百千者,于法皆可科。自近歲以來,凡所科者,鮮有能大過二百千者也。夫為王民,自甕盎釜甑以上計之而不能滿二百千,則何以為民。今也,及二百千則不免焉,民之窮困亦可知矣。然而縣官之事,歲以二千四百分為計,所謂優輕而可以償其勞者,不能六百分,而捕獲強惡者願入焉,レ發贓弊者願入焉,是二千四百分者,衙前之所獨任,而六百分者,未能純被于衙前也。民之窮困,又可知矣。

今之最便,惟重難日損,優輕日增,則民尚可以生,此軾之所為區區議以官榷與民也。其詳固已具于府之所錄以聞者。從軾之說,而盡以予民,失錢之以貫計者,軾嘗粗較之,歲不過二萬。失之于酒課,而償之于稅緡,是二萬者,未得為全失也。就使為全失二萬,均多補少,要以共足,此一轉運使之所辦也。如使民日益困窮而無告,異日無以待倉卒意外之患,則雖複歲得千萬,無益于敗,此賢將帥之所畏也。


軾以為陛下新禦宇內,方求所以為千萬年之計者,必不肯以一轉運使之所能辦,而易賢將帥之所畏。況于相公,才略冠世,不牽于俗人之論。乃者變易茶法,至今以為不便者,十人而九,相公尚不顧,行之益堅。今此事至小,一言可決。去歲赦書使官自買木,關中之民,始知有生意。向非相公果斷而力行,必且下三司。三司固不許,幸而許,必且下本路。本路下諸郡,或以為可,或以為不可,然後監司類聚其說而參酌之。比複于朝廷,固已期歲矣。其行不行,又未可知也。如此,而民何望乎?

方今山陵事起,日費千金,軾乃于此時議以官榷與民,其為迂闊取笑可知矣。然竊以為古人之所以大過人者,惟能于擾攘急迫之中,行寬大閑暇久長之政,此天下所以不測而大服也。朝廷自數十年以來,取之無術,用之無度,是以民日困,官日貧。一旦有大故,則政出一切,不複有所擇。此從來不革之過,今日之所宜深懲而永慮也。山陵之功,不過歲終。一切之政,當訖事而罷。明年之春,則陛下逾年即位改元之歲,必將首行王道以風天下。及今使郡吏議之,減定其數,當複以聞,則言之今其時矣。伏惟相公留意。千萬幸甚。

【上蔡省主論放欠書】

軾于門下,蹤跡絕疏。然私自揆度,亦似見知于明公者。尋常無因緣,固不敢造次致書,今既有所欲言,而又默默拘于流俗人之議,以為跡疏不當干說,則是謂明公亦如凡人拘于疏密之分者,竊以為不然,故輒有所言不顧,惟少留聽。

軾于府中,實掌理欠。自今歲麥熟以來,日與小民結為嫌恨,鞭笞鎖系,與縣官日得千百錢,固不敢憚也。彼實侵盜欺官,而不以時償,雖日撻無愧。然其間有甚足悲者。或管押竹木,風水之所漂;或主持糧斛,歲久之所壞;或布帛惡弱,估剝以為虧官;或糟滓潰爛,紐計以為實欠;或未輸之贓,責于當時主典之吏;或敗折之課,均于保任干系之家。官吏上下,舉知其非辜,而哀其不幸,迫于條憲,勢不得釋,朝廷亦深知其無告也,是以每赦必及焉。凡今之所追呼鞭撻日夜不得休息者,皆更數赦,遠者六七赦矣。問其以不得釋之狀,則皆曰:“吾無錢以與三司之曹吏。”以為不信,而考諸舊籍,則有事同而先釋者矣。曰:“此有錢者也。”嗟夫,天下之人以為言出而莫敢逆者,莫若天子之詔書也。今詔書且已許之,而三司之曹吏獨不許,是猶可忍邪?

伏惟明公在上,必不容此輩,故敢以告。凡四十六條,二百二十五人,錢七萬四百五十九千,粟米三千八百三十斛。其余炭鐵器用材木冗雜之物甚眾。皆經監司選吏詳定灼然可放者,軾已具列聞于本府。府當以奏,奏且下三司,議者皆曰:“必不報,雖報,必無決然了絕之命。”軾以為不然。往年韓中丞詳定放欠,以為赦書所放,必待其家業蕩盡,以至于干系保人亦無孑遺可償者,又當計赦後月日以為放數。如此則所及甚少,不稱天子一切寬貸之意。自今苟無所隱欺者,一切除免,不問其他。以此知今之所奏者,皆可放無疑也。伏惟明公獨斷而力行之,使此二百二十五家皆得歸安其藜糗,養其老幼,日晏而起,吏不至門,以歌詠明公之德,亦使赦書不為空言而無信者。干冒威重,退增恐悚。

【答安師孟書】

辱書,為貺過厚。吾子自以美才積學,取榮名于當時,所宜德者,平生之師友,朝夕相與講學者也,如軾何與焉。然吾子之于軾,其得失休戚,軾所宜知。何者?其勢足以相及也。向也,聞七子者之失,然如軾之有失也。既乃聞吾子之得,則亦如軾之有得也。今吾子書來,以為自為喜者少,而為軾喜者多,甚矣吾子之見愛也。然彼七子者,豈以一失為戚哉。彼將退治其所有,益廣而新之,則吾猶有望焉。若吾子既得不驕,而日知其所不足,則軾之所得,又將有大者也。

【與曾子固書】

軾叩頭泣血言。軾負罪至大,苟生朝夕,不自屏竄,輒通書問于朋友故舊之門者。伏念軾逮事祖父,祖父之沒,軾年十二矣,尚能記憶其為人。又嘗見先君欲求人為撰墓碣,雖不指言所屬,然私揣其意,欲得子固之文也。京師人事擾擾,而先君亦不自料止于此。嗚呼,軾尚忍言之!今年四月,軾既護喪還家,未葬,偶與弟轍閱家中舊書,見先君子自疏錄祖父事跡數紙,似欲為行狀未成者,知其意未嘗不在于此也。因自思念,恐亦一旦卒然,則先君之意,永已不遂。謹即其遺書,粗加整齊為行狀,以授同年兄鄧君文約,以告于下執事。伏惟哀憐而幸諾之。豈惟罪逆遺孤之幸,抑先君有知,實寵綏之。軾不任哀祈懇切之至。

【上韓魏公乞葬董傳書】

軾再拜。近得秦中故人書,報進士董傳三月中病死。軾往歲官岐下,始識傳,至今七八年,知之熟矣。其為人,不通曉世事,然酷嗜讀書。其文字蕭然有出塵之姿,至詩與楚詞,則求之于世可與傳比者,不過數人。此固不待軾言,公自知之。然傳嘗望公不為力致一官,軾私心以為公非有所愛也,知傳所稟付至薄,不任官耳。今年正月,軾過岐下,而傳居喪二曲,使人問訊其家,而傳徑至長安,見軾于傳舍,道其饑寒窮苦之狀,以為幾死者數矣,賴公而存。“又且薦我于朝。吾平生無妻,近有彭駕部者,聞公薦我,許嫁我其妹。若免喪得一官,又且有妻,不虛作一世人,皆公之賜。”軾既為傳喜,且私憂之。此二事,生人之常理,而在傳則為非常之福,恐不能就。今傳果死,悲夫。書生之窮薄,至于如此其極耶!夫傳之才器,固不通于世用,然譬之象犀珠玉,雖無補于饑寒,要不可使在塗泥中,此公所以終薦傳也。今父子暴骨僧寺中,孀母弱弟,自謀口腹不暇,決不能葬。軾與之故舊在京師者數人,相與出錢賻其家,而氣力微薄,不能有所濟,甚可憫矣。公若猶憐之,不敢望其他,度可以葬傳者足矣。陳繹學士,當往涇州,而宋迪度支在岐下,公若有以賜之,軾且斂眾人之賻,並以予陳而致之宋,使葬之,有余,以予其家。傳平生所為文,當使人就其家取之,若獲,當獻諸公。干冒左右,無任戰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