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霸占(下)



陳昭重握緊了拳頭,他惡狠狠叫道:“為兄當做前鋒!”

劉許利聲音大了:“聽說程小鬼那一隊人有一百人,那我這個幢的人馬便要編齊一千人!”

這可有相當的難度了,七家聯盟拼湊起來有五百壯丁,剛到這個數字的一半。

而且程展的那一隊人由郡府支付糧餉,兵器裝備也是從郡府以武裝百人的標准領用,而劉許利雖然拿到了幢主的委任狀,但委任狀上卻要求自備兵甲,自給糧餉。

而且即便能找來一千名精壯男子,這兵器甲革、糧餉都是非常難以解決,只不過林老爺也有辦法,他靠在靠椅上慢悠悠地說道:“我想著我們七家一體,大家也都想在官府謀個職位,這次可是個好機會了!”

陳昭重抱拳謝道:“我們家中還有些富余,願借花獻佛,捐出足夠一隊人使用的兵器!”

陳家一向黑白通吃,經常向綠林道上的朋友販賣兵器,只是林老爺嫌他捐獻的太少:“我們七家,每家都應當有個隊主的位置,不過,這幢主之下,還有好位置!”

陳昭重埋怨自己怎麼犯糊塗了,這幢副的位置怎麼給忘記了:“五十件是少了些,我再加五十件!”

林老爺搖搖頭,陳昭重心如刀割地再加碼:“一百三十件,不能再多!”

林老爺輕輕地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陳家主沒這個意思?我想一個幢副的位置會有很多人感興趣,到時候誰開價就由誰端走如何?”

陳昭重一咬牙:“一百五十件,不過我一次只能先拿出五十件,其余一百件等下個月再辦!我手里沒那麼多貨色!”

林老爺點點頭:“那就再加上二百人穿的軍裝如何?我知道你們那個布店生意不壞!”

正規化的部隊永遠于不同土匪,土匪隨手拿把菜刀就能搶劫,軍隊卻需要有正規化的兵器,穿上制式統一的軍裝,還有許多統一的裝具。

幢主、幢副再加上十個隊主各有其主,林家除了先期付出的金錢和奔波,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組織了四隊四百人的兵力。

但是出于七家聯盟的預料之外,他們這個幢主的位置來得太晚了些,影響力還不夠大。

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永遠是最聰明的人,至于第二個吃螃蟹的人,卻不一定能有這麼大的反響。

柯受良開汽車飛躍黃河舉國關注,後來有人跟風,用摩托車飛躍黃河,卻吸引不了多少眼球,到了有人用自行車飛躍黃河的時代,雖然難度增加了不知多少倍,這已經不算是一個新聞。

程展的第一個隊主才是真正震憾性的消息,他和三家聯盟不勞而獲奪取了大量的田產和附屬在土地的佃客一下子變得氣勢如虹。

何況程展還有一百名完全用軍用制式裝備武裝起來的軍隊,有大量新依附于沈家土地的佃客部曲。

而且程展的思路很不錯,除了冒出一堆隊主之外,大家也千方百計地想在官府謀個官職,白斯文當上了里正,鄭勇鋒不知道通過哪里的關系,也干上維持治安的亭長,聽說茅方也弄到了個小武職。

在這種情況下,七家聯盟的造勢運動完全沒有效果。


大家關注更多的事情,反而是隨郡的亂民滋事,隨郡受的水災比竟陵要重得多,幾乎要絕收了,亂民四出滋事,甚至聽說有維持治安的亭長在鄉下被亂民殺害。

所以林雷天恨恨地說道:“操!我不信了,一個幢主干不過他一個小隊主!點齊人馬干他一番!”

陳昭重卻是陰陰地說了句:“你有把握干得過他們三家聯盟?”

表面上,七家聯盟對付程展是一千對一百,以十倍擊之,但是程展從佃客中又募集了二百人的輔助部隊,再加上白斯文和鄭勇鋒的雜兵,裝備雜亂、訓練水平不高的七家聯盟勝算不大。

林雷天大聲說道:“拼光算了!我們兵多將廣,還怕干不過他們!”

陳昭重的臉越發陰沉:“林二少爺,您太武斷了!一開戰,這是殺官造反啊,馬虎不得!”

林老爺瞧了陳昭重一眼,責怪道:“陳家主,知道你鬼主意多!說吧!”

陳昭重笑哈哈地說道:“我不過是有個建議,您看著辦吧!”

“說!”

“他們沈家發的是不義之財,自然要由江湖上的俠士來懲辦!”

林老爺冷聲道:“那些高來高去的江湖人靠不住,再說了,即便是一個俠客能打一百個人,也得被沈家的三百兵馬射穿了身子!”

陳昭重輕輕地一笑:“是啊!俠客不能以一敵百,可只要把沈家的主事人給殺個干干盡盡,他們的家產再多,終究還是要散了!”

他壞水特多:“請江湖上的俠客,那一本萬利的事情!再說,我知道的這幾位俠客,可不是單槍匹馬的人物,手下有好幾百好手!我們不花一分錢,就說沈家欺男霸女,強占不義之財,民怨四起,自然有人收拾他們!”

林雷天歡喜得一拍大腿:“既然有這麼多好處,陳家主為何還不快辦!至不濟,大伙兒一塊聯名寫信請出這位大俠!”

陳昭重很平淡地說:“這位大俠,與我有些生意的來往,但是人家是絕頂的人物,要請動他,不是我動動嘴皮子就可以,非得請林老爺出馬不可!”

林老爺眼睛一亮,接著又黯淡了下去:“你是說夏老俠客?我當年受過人家的大恩,後來也幫過他的一些小忙,但是以咱們這點私事滋擾人家,似乎不大方便,人家畢竟是江上名門,北荊州第一劍俠!”

陳昭重顯得皮笑肉不笑:“夏老俠客既然是江湖名俠,自然也得替天行道了!”

林老爺又想起了許多往事,他思索了一會才輕聲說道:“既然如此,我寫封私信與夏大俠敘敘舊情,也請他為我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