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章忽悠,秘密基地的想法(5更)

克萊爾甚至表示,以後放假了就要到這邊來找路克和賽琳娜玩.

路克對此無奈苦笑.

他和賽琳娜上班時間太長,哪兒有時間陪伴家人.

凱瑟琳卻是知道警察工作的艱苦,幾句話就把克萊爾的這種小心思打消了,順便還給女兒洗了個腦:"你要真那麼想過來,那就努力學習,考上南加大,或者加大洛杉磯分校也行.到時候,還能在這邊找工作,隨時隨地和那些大明星待在一個城里."

克萊爾恍然:"對啊,我要努力學習."

路克:……小孩子真好騙.

約瑟夫:……那我不是還要等十幾年?

愉快的日子很快過去,一月三號這天,路克終于把羅伯特一家送上了飛機.

告別時,克萊爾忍不住哭了,約瑟夫戀戀不舍.

羅伯特和凱瑟琳要好得多,只是默然地拍拍他的肩頭,擁抱,然後告別.

路克卻知道,這種情形以後是常態,他要想活得更自在一點,就不可能隨時和羅伯特他們在一起,那只會給他們帶來危險.

收拾心情,剛好順便在機場等了三小時,迎來了回歸的艾爾莎.

艾爾莎一上車,就忍不住踢掉了中跟鞋,口中抱怨道:"早知道就不回去了.該死!"

路克笑呵呵:"又怎麼了?"

艾爾莎:"蒂芬妮那家伙結婚了,還生了兒子,現在在我面前炫耀.還誇她老公有錢,在邁阿密一家三星級酒店當經理.特麼的,我看她那表情,還以為她老公睡到了希爾頓呢."

路克莞爾.

女人之間的攀比心,從古至今,由東至西,皆是如此.

"除非你想找個人嫁了,否則生氣毫無意義."路克輕笑道:"人,都是有自己選擇的.你既然沒選擇她那條路,又為什麼要生氣呢?以你的能力,去干點別的什麼,哪怕是私家偵探,專門抓偷(河蟹)情證據,也能賺很多錢.比現在當個小探員賺得多,你為什麼還要為此努力呢?"

艾爾莎聽著這話,漸漸地平靜下來.

她也是被人用話堵了,又沒人傾訴.

現在聽見路克的話,如同找到知音一般:"是啊,我喜歡這份職業,不想老老實實待在家里結婚生子,才在大學後考進了洛杉磯警局.這就是我自己喜歡的生活,不需要和那賤人比."

路克輕笑,沒有再吭聲.

人生理念這種東西,是很難說明白的.

有的人覺得一文不值,有的人覺得高于一切.

路克自己其實也沒什麼人生理念,過得開心一點,少點煩心事就行.

這在上一輩子的佛系生活中,基本做到了,因為他還沒有到那必須考慮各種老年問題的年齡就重生了.

這輩子……要不就死于某場戰斗,要不就活得精彩紛呈.

不需要考慮太多,因為這個世界會推著他向前走,不前進的人,只能成為超級英雄們的背景板,或許哪天就默默地死于大戰的某個廢墟中.

今天接了艾爾莎,任務也算完成.

明天兩人才正式上班,今天路克清閑了.

開著車,路克翻出手機中早就記錄下的一個地址,很快找到了那里.


這是洛杉磯郊區的一處廢棄工廠.

從某處破爛的鐵絲網鑽了進去,再在廠房中走了一遍,最後還是靠著靈敏嗅覺聞到的淡淡的槍油味兒,才找到了一個被遮蔽得很好的地下室.

路克小心地開門,靈敏嗅覺全力發動,最後過了好幾分鍾才走進了這地下室.

他可不敢保證,那對暴力父女不會在這里裝點什麼保密手段,比如詭雷之類的.

地下室不大,大概只有十平米的樣子,或許是原來工廠的某個雜物間.

路克點亮了自己帶來的冷光燈,查看了片刻,最後才從桌子上的一個工具盒的夾層中取出了一包現金.

他打開一看,全是一卷卷的美刀,查看了下面值卻都不大,基本上都是二十刀的.

二十卷,一卷二十張,一張二十刀,也才八千美刀而已.

路克倒不怎麼在意,這里有多少東西,都是白撿的.

不和那對父女交換,他也很難把那一大堆黑錢弄回來.

再查看了下其他東西,發現只有兩把手槍一把P226,一把HKP7.

另外還有一把HK416自動步槍,一把德國G3/SG1算是介于步槍和狙擊槍的存在.

子彈也不算多,加起來二百發出頭,平均到四把槍上,一把槍才五十發,基本上每把槍能裝兩個彈匣的量.

路克也不覺得奇怪.

這肯定只是一個後備地點,現金和槍都只需要應急,不可能太多.

倒是看見這地方,路克有點心動.

或許,自己也可以找個類似的地點,作為自己的秘密基地?

象美國這種大城市周圍的郊區,很多地方都有這種廢棄工廠,多年無人問津.

本來人口就不多,大多數人都聚集到城市中心去了,這里什麼都沒有,當然沒人來.

但考慮片刻,他暫時打消了這個主意.

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來考察地理位置,現在他家里的車庫就能作為臨時的加工車間,精密制作的東西可以找個房間來進行.

只要不搞什麼危險物品或者違禁物品,他那小別墅暫時夠用.

當然,只是暫時.

一旦涉及到機密的東西,肯定不能再放在那里,不然隨便來個人進去就能看見一切.

路克沒動那些槍,只把那筆錢取了出來,然後開車去洛杉磯到處轉悠,在很多地方用現金買了不少的工具和物資,全部用車運回了家里.

雖然錢還不是特別富裕,但已經可以進一步給自己弄點小工具來使用了,不然白瞎了托尼斯塔克那四個一千積分的初級能力.

以路克暫時最缺乏的,還是高速移動能力.

在平面上,他能夠用汽車來解決這個問題,但在面對城市里最常見的樓宇時,他空手無疑會遇見太多困難.

其它不說,就說蝙蝠俠沒什麼超能力,但靠著各種小道具帶那個黑披風,配合強大的體能,靈活的反應,就能在城市中高速移動.

路克覺得,托尼斯塔克的研發能力怎麼也不會比阿福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