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亡其國,篡其史

從眉眼細瞧,朱常洵長的跟他娘鄭貴妃還真是有點像.

以良臣的審美來看,年近四十的鄭貴妃因為保養得體,不比前世那些在熒屏上活躍的四十多歲女明星們差.

並且,那些女明星們再怎麼飾演,再怎麼扮得像,哪怕是扮皇後,太後,她們始終都演不出那種真正的皇家氣質.

鄭貴妃不用演,站哪就有.

"是"與"像",看著不過一條小河之寬,實則是奔騰之長江.

母親如此,兒子也是如此.

先前誤會了沒察覺,現在一看,朱常洵身上還真有王者之風.

良臣覺得這位福王殿下,眼面前和他應該算是自家人.

因為,是他娘要見良臣,他舅和良臣也是稱兄道弟的.

所以要論輩份的話,良臣年紀是小朱常洵幾歲,可卻能稱他一聲"賢侄"啊.

只是,這賢侄,良臣可不敢叫.

人家是親王,他是什麼?

不過,歲月真是一把殺豬刀啊,誰能想到眼前微胖的朱常洵,三十多年卻成了一個巨胖呢.

良臣前世看過很多史料,上面都說這位重達三百斤的王爺,終日閉門暢飲,遍**娼,花天酒地.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饑民相食,朱常洵卻不聞不問,仍照舊收斂賦稅.以致洛陽軍民紛紛怒言:"洛陽王府富于皇宮,神宗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卻讓我們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賊手,何其不公!"

當時退養在家的明朝前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前往福王府,勸朱常洵開府庫賑濟饑民.朱常洵卻根本不聽.

到了崇禎十四年,李自成率農民軍進攻洛陽.因洛陽城極其堅固,農民軍攻了整整一個白天也未攻下.這時,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陽終久難保,再加平時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揮守城的王胤昌綁在城上,准備獻城投降.

總兵王紹禹聞訊,急忙趕來安撫.嘩變士兵大叫:"義軍已在城下,王總兵您又能把我們怎樣!"一時間眾人動手,殺掉守城明軍數人,不少人因驚墮城.城外農民軍見狀,趁亂蟻附攀城,嘩變的明軍伸手引梯,洛陽即時攻下.王胤昌見勢不妙,掉轉馬頭逃之夭夭.

朱常洵得知城破後,嚇得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朱常洵被農民軍尋跡逮捕,押回城內.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呂維祺激勵道:"名義甚重,王爺切毋自辱!"

朱常洵卻真是熊包一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頭如搗蒜,把腦袋磕得青紫,哀乞饒命.可惜,李自成沒有饒過他.

關于朱常洵的死,很多偽清時期的筆記史料上都說,他是被李自成活活煮了的.

有一篇寫的活靈活現的,良臣至今都還記得.

說在宏偉壯麗的福王府中堂前,人聲鼎沸,烈焰騰騰.成堆的柴木,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大的鐵鍋內,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在煙霧繚繞的蒸汽中,散發著撲鼻香氣.

巨鍋之中,除七,八只剝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還有一個三百多斤重的巨胖活人,他像盲人游泳一樣在大鍋里瞎撲騰.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嚎叫聲撕心裂肺,好不淒慘.

其間,這個連毛都被剃光的大胖子剛剛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體喘息,大鍋周圍兩三千圍觀的農民軍士兵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胳膊,使其不得不慘叫著放開手,重新在慢慢燒開的熱水中"游泳".


農民軍中各行各業能手應有盡有.幾個昔日大廚出身的兵卒,聞言踴躍,持刀上前,輕刮細剃,先把大胖子朱常洵身上的毛發盡數刮干淨,然後撥去指甲,以藥水灌腸排去糞便,里里外外弄干淨後,像大閘蟹一樣把他放入大鍋中慢燉.笑看他在白湯佐料間上下翻滾,肥肉與鹿肉齊飛,湯水共作料一色,終成一頓美餐.

"福祿宴"畢,李自成命手下搬運福王府中金銀財寶以及糧食,數千士兵人拉車載,數日不絕.並命打開糧倉,賑濟饑民,河南饑民紛紛加入農民軍.

這些描寫如當時在場之人親眼目睹後所寫,活靈活現,以致後世無數人都以為朱常洵這位福王真是被李自成下令煮吃了的.

一開始,良臣也以為如此,只到後來他看到了考古工作者的勞動成果.

事實上,朱常洵不是被李自成煮殺,而是處死後掩埋的.他死前也沒有向李自成哀求乞饒,而是散盡藩庫,招募義勇,挺身抗節,最後城破被俘,仍指賊大罵,慷慨激烈,堪稱與城俱亡,所謂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證據是1924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發現的福王墓.

據墓志記述,洛陽城破後,李自成在城西周公廟內,主持處死福王,同時處決的還有前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河南知府亢孟檜等.

墓中壙志表明,福王墓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藩倍,內中棺墓同時發現了福王尸骨.

如果朱常洵真是被煮吃了的,他就根本不會有尸骨掩埋.

那麼為何會有朱常洵被李自成煮殺的記載流傳于世呢?

實際上,這不過和偽清篡改史書,抹黑明朝及反清漢人英雄如出一轍,全是編造出來的.

這個編造好處大大的,一石二鳥,把李自成和朱常洵都給汙蔑抹黑了.

謠言流傳了整整兩百多年,甚至還在流傳下去,不少人深信不疑.

便和朱常洵的兒子弘光帝朱由崧是昏君一樣,國難當頭還沉迷女色,到處選妃,不問國政,只知信任奸臣一樣.

事實的真相卻又恰恰相反,朱由崧沒那麼草包.他和他信用的"奸臣"都殉了國,而"忠臣"們,卻留起了辮子.

為何會這樣?

欲亡其國,亡其種,必先滅其史!

曆史,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一個又一個活生生的人構成.

否認了這些人,就是否定了史.

看著眼前的微胖福王朱常洵,良臣唏噓其命運之後,又生出感慨,相對于兩千兩買一個未來國丈和皇後的友誼,三十兩紅包換福王殿下的"欣賞",怎麼算都是一樁劃算的買賣.

………

本章可能會有讀者認為注水,但骨頭特意如此寫法,不喜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