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3章 說情



孫悟空手里拎著棒子冷笑,"壽星兄弟,那里來"?這一路上類似的情況他見得實在是太多了,每每剛剛降服妖怪,便有人出來制止他將妖怪殺死,不過之前連如來佛祖的舅舅都干掉了,南極老人星又能如何,這面子說不給也就不給了.

那八戒倒是有點慫,眼見南極仙翁過來,便放下了釘耙,准備先觀望一番再說,像孫悟空那樣扛著壓力直接干死妖怪的膽子他可沒有.

壽星陪笑道,"望二公饒他命罷."他也曾聽聞先前獅駝國發生的事情,人家連如來佛祖的面子都不給,他也沒啥好辦法,只能軟語哀求,同時心中頗為後悔,這原本是靈山的事情,我何必摻和,在自家洞府里依舊逍遙不好麼?

小說中,南極仙翁還曾經在五莊觀一事中幫了孫悟空他們一把,暫且拖延住了鎮元大仙,可現如今,五莊觀的事兒被沈隆一手擺平,可沒給他留下賣人情的機會;所以孫悟空的語氣便冷淡了不少,"老怪不與老弟相干,為何來說人情?"

壽星笑道,"他是我的一副腳力,不意走將來,成此妖怪."說罷一縷寒光罩住國丈,"孽畜!快現本相,饒你死罪!"那怪打個轉身,原來是只白鹿.

壽星將他的蟠龍杖拿起來,"這孽畜!連我的拐棒也偷來也!"那只鹿俯伏在地,口不能言,只管叩頭滴淚.

那比丘國國王臉色愈加蒼白,也不知道是因為自己寵信的愛妃竟然是個妖怪,還是因為自己被國丈給綠了,小白龍帶過來的那幾根鹿毛他可沒忘.

那壽星陪著笑臉站在那里,就要講白鹿帶走,沈隆卻抬手攔住,"仙翁說笑了,此怪是在比丘國犯下的罪過,理當接受比丘國百姓審判,你又有什麼資格寬恕與他?你就算能寬恕,最多也只是寬恕他私自下界的罪過,可他在比丘國搜集小兒,准備用小兒心肝煉藥的罪過可不是你一句話就能交代的!"

說到後面,沈隆的話越來越嚴厲,那壽星還想辯解一二,卻不料沈隆的語氣愈加嚴肅起來,盯著他質問道,"你如包庇與他,莫不是這藥不是給國王煉的,而是給你煉的?"

"長老說笑了,長老說笑了!"慌得壽星老兒連連擺手,這麼大的罪名他可扛不起,"我早已修行得道,與天地同壽,又何須這般藥物延壽?"

"既如此,為何王母娘娘的蟠桃宴總少不了你?"不光是蟠桃宴,小說里你還蹭了鎮元大仙的人參果來著,"再者說了,這白鹿既然是你的坐騎,那麼他的藥方是從那兒來的?定然是從你那兒得來的吧?你為何還藏著這種傷天害理的方子?"

"師傅,俺看去拷問這白鹿精一番,幾棍子下去,不怕他不說實話!"孫悟空提溜著金箍棒走到白鹿精身邊,就要琢磨從那兒下手!


"長老,我怎敢做出如此事來?且看在昔日的份上,繞過他這一遭吧!"南極仙翁瞅了瞅孫悟空手里的如意金箍棒,他雖然地位崇高,法力精深,可先前如來佛祖,文殊普賢都沒有從孫悟空等手中救回人來,想硬來怕是不行,既然如此就只能攀人情了.

"昔日你母生你之時,卻是我去報信來著!"這壽星老兒和唐三藏還真有一番瓜葛,當年唐三藏的母親滿堂嬌被劉洪擄去.

臨生產的時候便是南極仙翁報信,"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

如此才有了滿堂嬌將唐三藏順水放下,流落至金山寺,被法明和尚撈起,取名江流兒,教其佛法,成就一代名僧的經曆;咦,這唐三藏也是金山寺出身,為毛他不會大威天龍啊?

沈隆聞言沉默片刻,然後緩緩點頭,"確有此事,既如此我當承你的情!"聽聞此言,南極仙翁面露喜色,可惜沈隆下一句話便讓他的笑容凝固了,"那麼,我便不問這方子的來曆,也不追究你放坐騎下界的罪過!"

"然則,我可不欠這白鹿的人情!"你要說我欠你的人情也就罷了,唐僧留下的恩怨我也認,只不過這白鹿精我可絕不會放過,"而且,他所犯下的罪孽也于我無關,要想寬恕與他,須得比丘國上下同意才行!不如你去問問那些被他抓走孩子的人願不願意寬恕與他?"

"長老不是已經將那些孩童保護起來了嗎?既然這些孩童無事,那邊算不得罪過!"南極仙翁來的時候已經從六丁六甲,五方揭諦,護教伽藍那里得知了消息,搞不好還有可能直接就是那些人給南極仙翁報信,他才能及時趕來.

"仙翁說笑了,若不是我等阻攔,這些孩子恐怕早就被害了!再者說,犯罪未遂或許可以稍減一等懲罰,卻不可完全贖罪!"沈隆冷笑道,犯罪沒成功就可以完全無罪,那有這麼便宜的道理?

沈隆看向朝中文武百官,"大理寺,刑部官員何在?在比丘國,如此所為該判何罪?"

還留在大殿上的群臣紛紛把目光落在大理寺和刑部官員的身上,他們臉色愈加蒼白,天山的神仙起了糾葛,他們如何敢牽扯其中?有的閉口不言,裝作自己不是大理寺和刑部的人,有的干脆兩眼一翻暈了過去.

但偌大一個朝廷,終究還有那麼一兩個忠義之輩,國丈在比丘國倒行逆施,早有人對此不滿,于是一名刑部侍郎硬著頭皮站了出來,說道,"國丈此舉可歸為采生折割,指以妖術惑人,為采取生人的耳目髒腑之類而折割其肢體;此乃十惡不赦之罪也,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傷,首犯當凌遲處死,從者皆斬,妻子隱瞞不報流三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