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上古時代 15

丁編傳記(下)

第一章管仲、子產、晏嬰、叔向春秋時期,社會動蕩,列國卿大夫不乏賢能,因時乘勢,顯名當世。齊之管仲、晏嬰,鄭之子產,晉之叔向,都是當時政治家中影響較大的人物。第一節管仲管仲相齊以前管仲,名夷吾,颍上(今安徽颍上縣)人①。生年不詳。卒于公元前645年。相傳,他是姬姓後人,父名管嚴②。

春秋初年,齊襄公荒淫無道,弟兄們紛逃國外。公子糾,由管仲、召忽輔佐,奔往魯國。公子小白,由鮑叔牙輔佐,奔往莒國。管仲和鮑叔牙是很要好的朋友。他們早年曾共同經商。在分錢時,管仲常多拿一些。鮑叔牙知道他家有老母,需要錢花,不以為貪。他曾給鮑叔出過主意,後多失敗。鮑叔牙認為,不是主意不好。而是時機不成熟。管仲作過三次小官,都被辭退。鮑叔牙認為,這是國君不賢明,不是他不能干。管仲打仗,總是中途逃回。鮑叔牙認為,這不是膽小,而是不願在那些權力斗爭中白白送死,而且家有老母,也需人奉養。

公元前686 年冬,齊襄公被殺。大夫高傒派人迎接小白繼位,魯國聽到了襄公的死訊,發兵送公子糾回齊,並派管仲帶領軍隊攔截從莒回來的小白。管仲截住了小白,並射了一箭,射在小白的帶鉤上。小白裝死,管仲信以為真,趕緊使人報魯。魯國送公子糾的兵馬聞訊後,情緒松懈,行動遲緩,走了六天才趕到齊國都城臨淄。這時,小白已當上了國君,就是齊桓公。

齊桓公即位,便發兵抗魯。後來魯國應齊國的要求,殺了公子糾,逼迫召忽自殺,管仲被囚禁。

齊桓公打算任用鮑叔牙為相,鮑叔牙卻極力推薦管仲。他對齊桓公說:臣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不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不若也。

忠信可結于百姓,不若也。制禮義可法于四方,不若也。執枹鼓立于軍門,使百姓皆加勇,不若也①。

盡管齊桓公難忘一箭之仇,但他為了圖霸,用人心切,終于采納了鮑叔牙的意見,任命管仲為相。管仲對于鮑叔牙的知已情誼和讓賢的品格,始終念念不忘,他感歎說:“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②司馬遷在《管晏列傳》里贊歎說:“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

管仲相齊桓公,有四十年。史稱“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卒成齊的霸業,使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個霸主。

① 《史記·管晏列傳》。《鹽鐵論·相刺》說:“越人,夷吾。”

② 《史記正義》引韋昭云:“夷吾,姬姓之後,管嚴之子”。不知何據。① 見《國語·齊語》。

② 見《史記·管晏列傳》。

管仲相齊和齊的霸業管仲相桓公,成齊的霸業。其主要的功績,一在于促進齊之富強,一在于“尊王攘夷”,取得成就。

《史記·管晏列傳》:“管仲既任政相齊,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強兵,與俗同好惡。”這是利用齊在地理條件上的優勢,順應人民的意願,以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齊帶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魚鹽。”①齊的地理條件,既宜于農耕,又宜于桑麻,而人民善于紡織,又有魚鹽之饒,也便于貿易。這是齊在經濟結構上的傳統特點。從齊在周初建國以來,就是這樣。齊太公在齊的主要措施,就是“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而人民多歸齊。”②管仲通貨積財”,就是利用土地的肥沃發展農業桑麻,利用紡織和魚鹽經營的傳統以發展手工業和商業。所謂“貨”,即指手工制品和貨幣,而紡織品為大宗。所謂“財”,指土地所出而以谷類為主。《漢書·食貨志》說:“食,謂農殖嘉谷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大學》說:“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這都略可見“財”“貨”的關系。通貨積財是加強齊國圖霸的經濟條件,同時也是“與俗同好惡”之一重要內容,是富國強兵的根本大計。

《管晏列傳》又稱述管仲的論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這是管仲從多方面論述他的政治見解和施政方針。首先,把倉廩實和衣食足放在第一位。倉廩實,是解決國家的儲備問題。衣食足,是解決人民的生活問題。其次,君上要遵守法度。這樣,可以保持君上的親屬之政治地位的穩定,也可以保持政局的安定。再次,雖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但“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禮義廉恥的道德教育仍是維護國家生存的重要支柱。複次,政令必須堅決貫徹。“下令如流水之原”,就是說,政令的下達,如水流平原,不可阻擋。但須注意到令順民心,才能順利易行。最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這還是一個“與俗同好惡”的問題。管仲的這些見解和方針,表明他為國設想的周詳,也反映他向法家前進的走向,但還說不上是變革,還不同于後來法家的變法活動。

在施政方針的指引下,管仲設鹽官煮鹽,設鐵官制農具。對農民“無奪其時”,“相地衰征”。①對市場,“貴輕重,慎權衡。”

為了“定民之居,成民之業”,管仲分全國為二十一鄉,其中工商六鄉,士十五鄉。工商專心本業,免服兵役。士鄉即農鄉,平時農夫耕田,戰時當兵。士鄉規定:“五家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每家出兵一人,“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四里為① 《史記·貨殖列傳》。

② 《史記·齊太公世家》。

① 《國語·齊語》。

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這是兵農合一的勞動力編制,對于加強齊的國力當然起不小的作用。

管仲相桓公,制定了“尊王攘夷”的策略,對于團結友邦、打擊敵對勢力,提高本國在列國中的地位,收到顯著的效果。《韓非子·有度》說:“齊桓公並國三十,啟地三千里”。《荀子·仲尼》說他“並國三十五”。據統計,齊桓公在位的四十余年間,齊會盟諸侯二十六次,用兵二十八次。這都有管仲的功勞。

公元前661 年,邢(今河北邢台縣)受到翟人的侵襲。管仲說:“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①齊派兵救邢,使邢免于亡國。為了使邢國不再受翟人的威脅,齊幫助邢國遷徙到夷儀(今山東聊城縣),並為它築了城。公元前660 年、翟人滅衛,殺了衛懿公。衛國只剩了男女七百三十個人,添上其、滕兩邑的居民,剛淒滿五千人,逃到曹(今河南滑縣),立戴公。齊派兵替衛國戍守曹邑,並且贈送衛君許多東西。戴公死,弟文公立,齊又帶領諸侯的軍隊為衛國修築楚丘城(今河南滑縣),把衛國遷到這里。救邢,存衛,是齊的兩大功業,“邢遷如歸,衛國忘亡”;阻擋了翟人的南侵,為諸夏作了屏藩,在諸侯國間取得了信譽。

乘著齊國抵禦北翟的時候,已向黃河流域擴展的楚國,不斷征伐鄭國。

公元前656 年,齊桓公率領齊、魯、鄭、陳、衛、許、曹等國聯軍侵蔡伐楚,進兵召陵(今河南郾城縣),迫使楚向周王納貢。這是齊國霸業的一個高峰。管仲病了。齊桓公問他:群臣中誰可以為相?管仲說:最了解臣的是國君。桓公又問:易牙、開方、豎刁,這三個人怎麼樣?管仲回答說,這三個人都是沒有人性的小人,千萬不要親近他們!管仲死,桓公沒有聽管仲的話。後來,這三個人趁齊桓公病危的時候,專權作亂,對齊國的危害很大,齊的霸業也就衰落了。但管仲的曆史影響還是相當久遠。故孔子稱道他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披發左衽矣。”①《管子》書世傳《管子》書,內容複雜,不是管仲一家之言,也不是雜家自成體系之作,而是多家學說的彙集。但書中關于管仲言行的記述不少,其中一些篇章的內容傳世已久,並有久經認為管仲的作品。

《論語》所引管仲有三歸。反坫等,皆可從《管子》書中見到。《孟子》書中,曾引用過齊桓公與諸侯會葵丘的記事,其中如“誅不孝”,“無易樹子”,“無以妾為妻”,“尊賢育才以彰有德”,“士無世官,無專殺大夫,無曲防,無遏糴,無有封而不告”②等內容,也均見《管子》書《大匡》、《霸形》等篇。

戰國末年,《韓非子·五蠹》說:“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在《韓非子》中,有引用《管子》中的地方,如《難三》“管① 《左傳》,閔公元年。

① 《論語·憲問》。

② 見《孟子·告子下》。

子曰:‘言于室,滿于室,言于堂,滿于堂,是謂天下王。’”又:“管子曰:‘見其可,說之有證:見其不可,惡之有形。賞罰信于所見,雖所不見,其敢為之乎?見其可,說之無證,見其不可,惡之無形,賞罰不信于所見,而求所不見之外,不可得也。’”分別見于今《管子》的《牧民》和《權修》,而文字煩簡不同。

《史記·管晏列傳》說:“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詳哉其言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既然在司馬遷時《管子》書是“世多有之”,他見到的《管子》,當是漢代容易見到的書,而上述諸篇為管仲自著,也應是司馬遷時一種公認的看法。

看來,《管子》書是研究管仲必讀的書,但須謹慎汲取,最好在使用時取得旁證。

第二節子產子產執政以前子產,鄭穆公之孫,子國之子,名僑,子產是其字。又字子美。他的家族就是“七穆”之一,即所謂“國氏”。公子之子稱公孫,故他又叫做公孫僑。以父為字,故又叫做國僑。

子產的生年不詳。鄭簡公元年,公元前565 年,子國、子耳侵蔡。蔡是楚的與國,所以鄭侵蔡必然會引起晉楚之爭。《左傳》襄公八年記載此事說:“鄭子國、子耳侵蔡,獲蔡司馬公子燮。鄭人皆喜,唯子產不順。曰,“小國無文德而有武功,禍莫大焉。楚人來討,能無從乎?從之,晉師必至。晉楚伐鄭,自今鄭國不四五年,弗得甯矣。”後來,事實果如子產所說那樣。子產當時還是童年,他的父親子國一聽到這話,就斥責說:“童子言焉,將為戮矣!”按古代15 歲到19 歲之間都是童年,我們假定子產這時就是十九歲,那麼,子產當生于公元前584 年,即鄭成公元年。

子產的卒年,《左傳》與《史記》記載也有出入。據《史記·鄭世家》說,子產于聲公五年卒,《循吏列傳》又說子產治鄭二十六年而卒。考之《左傳》,子產自簡公十二年為卿(公元前554 年,魯襄公十九年),二十三年執政(公元前543 年,魯襄公三十年),至定公八年卒(公元前522 年,魯昭公二十年),共計前後三十二年。若單以執政論,則治鄭只有二十三年,與《循吏列傳》所云,相差不多。倘照聲公五年(公元前496 年)卒計之,則前後達五十九年。單就執政而論,則治鄭當在四十八年以上。《循吏列傳》與《鄭世家》比較,相差至二十余年之久。考定公八年以後,執政者已為子太叔,而獻公九年以後,執政者又為駟顓。聲公五年,執政駟顓卒。司馬遷可能誤駟顓為子產了。故《左傳》以子產于定公八年卒,可能是正確的。這樣,子產生于公元前584 年,卒于前522 年,享年六十二歲。

關于子產的少年時代,我們今日幾乎一無所知。不過,他既然是生長在貴族家庭里的公孫,必定從小受到良好的詩禮教育,這在他所論侵蔡事件中就可以看得出來。當時,他還是“童子”,就已有這樣的政治見識了。他辦理外交時,引用詩禮,非常得體,既可見他的智慧學識,又充分顯示他的才華。

鄭簡公三年(公元前563 年),正值子駟當國,鄭國發生了一起重大的政治暴亂。子駟被暴徒殺死了,子產的父親子國也犧牲了。當時子產大約二十二歲,他勇敢地組織國人,抵抗暴徒。他幫助了在子駟以後當國的子孔,平定了亂事。

簡公十二年(公元前554 年),子孔與子駟一樣專斷獨行,國人不滿。

是年,國人又殺死子孔。子展繼位當國。子產為卿,開始了從政的生活,但他尚未插手于內政,而做了幾件漂亮的外交活動。

簡公十五年(公元前551 年),晉國以盟主的身分命鄭往晉朝聘。晉平公問鄭國何以從楚。子產說:在晉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簡公)于是即位。即位八月,而我先大夫子駟從寡君以朝于執事(指晉侯)。執事不禮于寡君。寡君懼,因是行也。我二年六月朝于楚,晉是以有戲之役。楚人猶競,而申禮于敝邑(鄭國自稱),敝邑欲從執事,而懼為大尤,曰:晉其謂我不共有禮,是以不敢攜貳于楚。我四年三月,先大夫子 又從寡君以觀釁于楚,晉于是乎有蕭魚之役。謂我敝邑邇在晉國,譬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間二年,聞君將靖東夏,四月又朝,以聽事期。不朝之間,無歲不騁,無役不從。以大國政令之無常,國家罷病,不虞薦至,元日不惕,豈敢忘職?大國若安定之,其朝夕在庭,何辱命焉?若不恤其患,而以為口實,其無乃不堪任命,而翦為仇讎,敝邑是懼。其敢忘君命?

委諸執事,執事實重圖之。①這番話的前段曆敘自悼公以來鄭國與晉國友好的關系,雖然有時不能不“有貳于楚”,那也是因為晉國沒有盡到保護小國的責任。後段的語氣由委婉而轉入嚴厲,大意說你們大國如果能夠安定小國,那小國自然會朝夕去朝見晉庭。如果不憐恤小國的禍患,實際上是為了他項問題——如貨賄,口頭上卻說是征朝,那麼,小國負擔不起剝削,就要變成仇讎,這是小國感到憂慮的事情。晉侯聽了子產這番話之後,自知理屈,再也不責備鄭國了。

鄭簡公十七年(公元前549 年),子產寄信給晉范宣子,勸他減輕盟國對盟主納幣的負擔。這也是一篇著名的有聲有色的外交文件。原信說:子(指范宣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于公室,則諸侯貳。若吾子賴之,則晉國貳。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也!將焉用賄?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臨汝,無貳爾心。”有令德也夫!宣子得信後,便不得不減輕諸侯貢物的負擔。

這時,因為吳的強盛,在今長江淮水流域一帶吳楚不斷發生戰爭,楚國疲于奔命。晉在中間起著挑撥離間的作用。楚自平王以後,已經無力經營北方,因而鄭國在外交上漸漸傾向于晉,同時為晉伐陳蔡許等從楚的小國。簡公十八年(公元前548 年),子展、子產帥師入陳。陳敗。陳侯只好穿著喪服,懷抱社主,群眾男女也分別系著繩子,作為俘虜,去歡迎鄭國的軍隊,陳幾乎滅亡。這次鄭的入陳,原是為了討盟主晉國的歡心,所以子產一待戰爭結束,便去向晉報捷。晉人間子產“何故侵小?”這大概是晉怕鄭強大的緣故。子產也反問說:“今大國多數圻矣(意為土地不斷擴大),若無侵小,何以至焉?”

子產在外交上的成功,當然也不是只憑他的口才,而是由于他對當時的形勢、各國的實力,都能了如指掌,因而能從容進退。簡公十九年(公元前547 年),楚為了替許報仇,起兵討伐鄭國。鄭人准備抵抗。子產卻說:“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于一來(意即貪功一來),不如使逞而歸(逞,快也),乃易成也。”子展聽從了子產的意見。後來楚師來到鄭國耀武揚威了一番,便班師而回。鄭國沒有抵抗,也沒有導致戰爭。

鄭簡公二十年(公元前547 年),這一年由宋向戌發起第二次弭兵大會。這次大會參加的,有齊、秦、晉、楚、魯、鄭、陳、蔡、許、曹、衛等國。當時中原諸侯各國內部都發生“公室卑弱,大夫專政”的現象。長期的爭霸戰爭,互相砍殺,弄得“夫婦男女,不遑啟處,”民生凋敝已極。小國固然受害最深,大國也弄得精疲力竭。楚國雖無大夫專政的局面,但是吳在邊境①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上的擾亂也使它窮于應付。因此,當時諸侯各國都有休兵停戰的共同要求。大會期間雖然晉、楚、齊、秦四個大國之間發生一點矛盾,但是大會之後,晉楚兩國與中原諸侯之間竟維持和平達四十年之久(自魯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 年,到魯定公四年,公元前506 年)。

晉趙武自宋參加弭兵之會以後,經過鄭國。鄭簡公親自舉行宴會,歡迎趙武。趙武有意試探一下鄭國的態度,請鄭子展、伯有、子西、子產、子太叔、印段、公孫段賦詩。最後子產賦《隰桑》之詩曰:“隰桑有阿,其葉有幽。既見君子,德音孔膠,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趙武說:“武請受其卒章。”①簡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44 年),吳季劄聘鄭,見子產,如舊相識,互相贈答。他對子產說:“鄭難將至,政必及子。子為政,慎之以禮”②。他已預料到子產將執政了。鄭裨諶也對子產寄托很大的希望。

次年(公元前543 年),子產有事到晉國去,見到晉叔向。叔向問到鄭國強族駟氏、良氏之間的斗爭。子產沒有表態。後來駟帶(駟氏)率國人討伐伯有。子產說:“兄弟如及此,吾從天所與。”他依然沒有左右袒。伯有死後,他枕股而哭之,並且以禮把伯有的尸體埋葬了。駟氏的人要打子產。子皮勸止他們,說:“禮,國之干也。殺有禮,禍莫大焉。”③這年,應該輪到子皮執政。但是他保薦子產執政。子產推辭說:“國小而逼,族大寵多,不可為也。”但子皮竭力支持他,終于接受了執政④。子皮是屬于罕氏強族,他沒有參與駟良之間的斗爭。子產執政以後的內政外交活動,都得到子皮的支持。因此子皮死時,他不禁失聲而哭,說:“我已,無為為善矣!唯夫子知我!”

子產執政期間的內政外交還在子產年輕時,有一次他問然明“為政”。然明回答說:“視民如子。見不仁者,如鷹鹯之逐鳥雀也”。子產很同意他的見解,並去告訴子太叔。子太叔就是子產執政以後的繼承者①。

又有一次,子太叔“問政”于子產。子產回答說:“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②這話比然明所說,似乎要更穩重些。後來子產執政,他的內政外交基本上按照他的這個言論去做的。

簡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 年),子產從陳結盟回來,他對鄭大夫們說:“陳,亡國也,不可與也。聚米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太子卑,大夫敖,政多門,以介于大國,能無亡乎?不過十年矣”③。這種情形,與子產自謂鄭“國小而逼,族大寵多,不可為也”無何不①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②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③ 《左傳》,襄公三十年。

④ 《左傳》,襄公三十年。

①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② 《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③ 《左傳》,襄公三十年。

同,雖然陳當時確比鄭要弱小得多。由子產對陳的評論看來,他是有意維護公室的權力,而反對私家貴族的“政多門”的現象。

在子產剛執政前,駟良方爭,他並不左右袒。這可能是他自己感到政治力量還不穩固的緣故。在“七穆”的強族中,以駟良兩族最為強橫。後來,良氏被駟氏趕出國外,不久又被殺死了,從此駟氏獨強。簡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 年,公孫楚(游氏)與公孫黑(駟氏)為爭奪一個女人而發生斗爭,公孫黑表現得更加橫蠻。子產反而把公孫楚放逐出國。董隧之盟,罕虎等六族私盟,公孫黑知道了,硬要參加。子產也不加討罪。這樣過了一年,公孫黑將作亂,其族人和諸大夫都反對他。子產乘機把公孫黑處死。駟氏強族才稍衰。

其次,豐氏罕氏也很強大。子展、子皮即屬罕氏,是子產執政的支持者。子產執政不久,豐卷要求田獵一次以便獲取新鮮禽獸作為祭祀品。子產說:“唯君用鮮,眾給而已”,沒有答應。豐卷便准備動武,趕走子產。子皮又支持子產,豐卷反而被迫逃奔晉國。子產把豐卷的田里全部保存起來。三年後,豐卷回國,子產又把田里,包括三年內田里的收入,歸還給豐氏。由此可見子產對貴族的曲意回護了。西周時土地本是王有的,但是貴族既然可以長期占有,實際上也就等于私有了。此由豐卷的田里一例可以看出。

但是也有相反的例子,鄭簡公三年,公元前539 年,公孫段相鄭伯騁晉,晉平公很喜歡他,把州的一塊土地賜給公孫段。但是這塊土地(在晉鄭交界之處)已經曆過多次主人,韓宣子、范宣子、趙文子三家又爭著要它。所以公孫段一死,子產勸公孫段的兒子豐施把這塊土地歸還晉國。豐施已同意了。當時晉韓宣子執政,子產對韓宣子說:“日君以夫公孫段為能任其事,而賜之州田,今無祿早世,不獲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聞于君,私致諸子。”這就是土地只能占有的例子。當然,如果這塊土地原是鄭國的土地,那麼豐施繼承其父是理所當然的。

自弭兵之會以後,晉楚之間保持和平。子產是比較親晉的,他為卿時就曾數次騁晉。由于他的外交辭令和利用周禮,他在朝騁和輕幣等問題上,都給鄭國爭得光彩。執政以後,他也幾次赴騁,可以算是禮儀性的。鄭定公元年,公元前529 年,晉會諸侯于平丘,子產和子太叔相鄭赴會。魯、周、齊、宋、衛、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也都參加了。這卻是一次重大的會盟。在開會前一日(七月癸酉)先舉行朝晉禮。子產命外仆(官名)速張幄幕,子太叔止之,使待明日。到了晚上,子產聽說子太叔還未張幄幕,使速往,卻無余地了。僅此小事,也可見子產的外交經驗和才能都要比子太叔為高明。次晨甲戌,會盟典禮開始,而又發生“爭承”問題。《正義》解釋:承,就是貢賦,言諸侯所出貢賦,各國按照班爵大小而有不同。子產認為鄭是伯男,不該與公侯同列。子產根據周禮,說了下面的一番話: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位也)。列尊貢重,周之制也。卑而貢重者,甸服也。鄭伯,男也,而使從公侯之貢(言鄭國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應出公侯之貢)懼弗給也,敢以為請。諸侯靖兵,好以為事,行理(使人通騁問者)無月不至,貢之無藝,小國猶缺,所以得罪也。諸侯修盟,存小國也。貢獻無極,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將在今矣。子產理直氣壯,自日中以爭,至于昏。晉人終于不得不答應。結盟之後,子① 《左傳》,昭公十三年。

太叔責怪子產,他說:“諸侯若討,其可讀乎?”子產回答說:“晉政多門,貳偷之不暇,何暇討?國不竟亦陵,何國之為!”子產對于當時晉國六卿專政的情形,是很清楚的。據說,後來孔子聽到子產為國爭承的事情,贊歎說:“子產,君子之求樂者也。且曰合諸侯,藝貢事,禮也。”②鄭定公四年(公元前526 年),晉韓宣子騁鄭。鄭伯歡迎他,舉行宴會。鄭大夫孔張後到,立于客間。掌司儀的糾正了他。孔張走到客的後面,客不讓進去。他到掛樂器的地方站著。這種失禮的行為是要被貴族階級所訕笑的。鄭大夫富子因此向子產諫議道:“國而無禮,何以求榮?孔張失禮,吾子之恥”。他是想子產懲罰孔張,以討好于大國的權臣,子產為了保持鄭國的尊嚴,很不高興富子的媚外態度,怒斥了富子一頓①。

又,晉韓宣子有一只玉環,另一只在鄭國的商人那里,因此他趁騁鄭之際,要求子產給他配成一對。這本是韓宣子的私事,但鄭國子太叔、子羽等怕得罪于晉,不得不要求商人給他。獨子產不肯。他說,政府與商人世有盟誓:“爾(指商人)無我叛,我無強賈,毋或匄奪;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所以他不能為韓宣子強迫商人一定要賣給韓宣子。子產接著嚴正地說:“今吾子(韓宣子)以好來辱,而謂敝邑強奪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諸侯,必不為也。”韓宣子聽了子產的話,再不敢要玉環了,說:“起(宣子名)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失諸侯和鄙鄭國),敢辭之。”此與上事同樣,子產維持了鄭國的尊嚴②。

這時期,子產對于楚國也保持和平的關系。簡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年,楚公子圍騁于鄭,且娶于公孫段氏。將入館舍時,鄭發現楚人帶著兵器,使行人(辦外交的)子羽與楚交涉。公子圍讓步,倒掛著弓衣(橐)以示無弓,進入館舍,迎接新婦。這件事雖由子羽出面交涉,實際上也是子產的意思③。

當時,正值楚郟敖在位,公子圍篡位的野心已日益暴露。他使公子黑肱、伯州犁在鄭邊境修築犨、櫟、郟三城,鄭人害怕起來。子產知道公子圍的目的是在轉移國人的目標,而不是真正要攻鄭,所以他說:“不害,令尹(指公子圍)將行大事(言將弑君)而先除二子(指黑肱及伯州犁)也,禍不及鄭,何患焉!”①這年冬,公子圍果然弑死郟敖自己即位,是為靈王。由此可見子產對于當時列國形勢是瞭如指掌的,所以他能斷定公子圍築城的目的不在鄭國。

簡公三十年(公元前536 年),楚公子棄疾赴晉過鄭。鄭罕虎、子產、游吉從鄭伯在相歡迎他。棄疾很有禮貌,見鄭伯以馬八匹作為禮物,如見楚王一樣,見子皮(罕虎)如上卿,以馬六匹作為禮物,見子產以馬四匹,見子太叔以馬二匹,各如其分。並且下令他的隨從士兵,不芻牧,不進入田中,不砍伐樹木,不強買等等。這是過去楚人進入小國境內所沒有過的現象。因此子皮、子產、子太叔推測棄疾將有為王的野心。後來靈王被弑,公子棄疾為王,是為平王。這個例子同樣說明子產能夠洞察列國形勢,所以料事如神。② 《左傳》,昭公十三年。

① 《左傳》,昭公十六年。

② 《左傳》,昭公十六年。

③ 《左傳》,昭公元年。

① 《左傳》,昭公六年。

子產的三項改革子產政治生活上最大的成就,是他執政後立即進行的三項改革。

第一項是田制的整理、改革。《左傳》襄公三十年記載此事云:(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大人之忠儉者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

這次田制改革實際是二十年前子駟“為田洫”的繼續。《孔疏》解釋“為田洫”說:“為田造洫,故稱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過制。子駟為此田洫,正其封疆,于分有剩則減給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孔疏》的解釋是正確的。《左傳》記述子產的改革特別說“大人忠儉者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一語也可證明。這就是說,春秋以後原來的井田制已經逐漸破壞了。破壞的原因就是有一些貴族“占田過制”,不但原來的公田已由貴族占有而變為私有,而且農民的私田也可能被他們所掠奪,從而代耕公田也就成徭役剝削了。這自然會引起廣大的人民和一部分沒落的貧窮貴族(包括“士”在內)的不滿。而這種改革必然會牽涉到既得者的利益,子駟那次改革的失敗,就是四族喪田者引起來的暴亂。故子產改革之後一年,輿人之誦曰:“取我衣冠而褚(貯)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這幾乎又要釀成與二十年前同樣的暴亂。《左傳》記載那次暴亂,特別引用《鄭書》稱“盜”者並非大夫,因此“輿人”可能主要指“士”(上文“大人”指大夫,見杜注)。他們是有田的(即所謂“士食田”)。也有“隸子弟”(見《左傳》桓公二年)。因此,輿人之誦說:“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疇而伍之”,他們中間必定也有占田過制的,因而也必定有沒落的貧窮的人。三年之後,大概是因為生產發展了,而且土地不均的現象停止了,他們就普遍地對子產的改革表示擁護,所以輿人之誦說:“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子產這次改革,恐怕是整理多于改革。因為從“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看來,他並不廢除國野(鄉、遂)的制度。服,不是車服,而是服役之服,即所謂“上所以事神,下所以事上”的等級服役制度。

第二項改革是“作丘賦”。這是在鄭簡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38 年),距他的作田洫的改革只五年,距魯國作丘甲則晚五十二年。《谷梁傳》對魯作丘甲說:“甲,國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甲,非人人之所能為也,丘作甲,非正也。”按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區,他們是不服兵役的,因而也無作甲的義務。現在魯國統治階級要被統治的野人也制作甲,當然是“非正”的,鄭作丘賦,大概與魯作丘甲相同。就是說,鄭國統治階級從此也要丘所在的被統治階級供應軍賦了。賦本包括車馬、甲盾、徒兵等等,所以鄭作丘甲與魯作賦並無不同。這是春秋以來由于戰爭的頻繁,各國普遍地有加賦的趨勢。統治階級不一定預料到,這樣一來,國野的界限卻不知不覺地取消了。

子產這次改革,同樣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對,這是必然的。如國人謗之曰:“其父死于路,已為蠆尾。以令于國,國將若之何?”子產毫不動搖,他說:“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聞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濟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吾不遷矣。”這種堅定的意志,是春秋時期的政治家所少有的,也就是他所以成功的原因。

第三項改革,是鑄刑書。這是在鄭簡公三十年(公元前536 年)。它與晉鑄刑鼎應該相同,而時間上卻早于晉國二十三年(前513 年),《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云:“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為刑書焉。”這是我國文獻上第一次明確用鐵的記載。雖然鄭鑄刑書是否鑄在鐵鑄的刑鼎上,不能斷定,但既然說“鑄”,很可能也是鐵鼎,鄭鑄刑書,晉叔向寫信給子產表示反對,他說:“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于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他的言論與二十三年後晉鑄刑鼎,孔子所反對的言論全出一轍。孔子說:“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賤無序,何以為國?”兩相比較,可知鑄刑書和鑄刑鼎,就是把貴族階級的法律條文鑄在鼎上加以公布。在此以前,只是貴族階級的習慣法,不成文法,也即所謂“禮”,而鑄刑書以後,則是成文法。禮只施于貴族,刑(指體罰)則施于平民、奴隸。因此鑄刑書和鑄刑鼎必然對于貴族不利,而引起叔向、孔子等人的反對。

應該指出,刑書的公布必定是階級矛盾的結果。因為子產給叔向的回信說:“僑(子產)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倘使不是為了無法解決的階級矛盾,何以說話如此嚴重!子產于臨死前給子太叔的遺囑說:“我死,子必為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子產死後數月,子太叔執政,他不忍猛而寬,結果是“鄭國多盜,取(聚)人于萑苻之澤。太叔悔之曰:“吾早從夫子(子產),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①依《左傳》的記載,萑苻之盜似乎發生在子產死後數月,這或是為了故意給子產隱諱,而在子產生前已經發生,就是說,在子產鑄刑書時必定已經發生,否則子產給叔向的回信說:“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就不能理解他死前的遺囑里,說什麼寬猛云云,也就成為無的放矢了。

我們知道,雅典公布德拉古成文法,羅馬公布十二銅表法,都是平民不斷地劇烈地反對貴族特權才取得的。盡管那些成文法還很不平等,條文非常之殘酷,但是有了成文法的公布,總比把法律藏在貴族手里,要對平民有利。以此類推,我們認為鄭晉刑書的公布,對平民也可能比較有利,而這正是叔向、孔子等人反對的原因。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子產的改革雖然有其抑制貴族的一面,但是他對于貴族也有曲意回護的一面。

子產的思想子產不只是政治家,而且是思想家。他的政治活動,可以說只屬于鄭國,而他的思想,不只影響于春秋時期,而且影響于後代。

子產是一個很博學的人,這與他少年時受到良好的詩禮教育是分不開的。鄭簡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41 年),子產到晉去問候晉平公疾病。叔向問子產說:“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實沈台駘為祟’。史莫之知。敢問此何神也?”子產回答說: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于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于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① 《左傳》,昭公二十年。

虞。當武王邑姜方震太叔,夢帝謂已:“余命而子日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封太叔焉,故參為晉星。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玄冥師,生允格、台駘。台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用嘉之,封諸汾川,沈、姒、蓐、黃,實守其祀。今晉主汾而滅之矣。由是觀之,則台駘,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于是乎縈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于是乎縈之。若君身,則亦出入飲食哀樂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為焉?僑聞之,君子有四時,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修令,夜以安身,于是乎節宣其氣,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茲心不爽,而昏亂百度,今無乃壹之,則生疾矣。僑又聞之,內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盡矣,則相生疾,君子是以惡之。故《志》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違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禮之大司也。今君內實有四姬焉,其無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為也已。四姬有省猶可,無則必生疾矣。

叔向聽了這番話後,說:“肸(叔向)未聞也,此皆然矣”。晉侯聽到子產的話,說:“博物君子也”①。他不但原原本本地講述了參、商二星的神話傳說,而且說明了男女同姓不婚,其生不蕃的生理原因,指出晉侯的疾病不是由于實沈台駘為宗,而是由于男女飲食的緣故。

又如後來子產第二次騁晉,晉侯生病,已經三月,夢見黃熊。韓宣子問是什麼厲鬼。子產回答說“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首先他駁韓宣子厲鬼之說,接著他又講述黃熊的故事說:昔堯殛鯀于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于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子產強調人事,但是他並不否認鬼神的祭祀的意義。這種態度與孔子“祭神如神在”一樣。

簡公三十年、三十一年間(公元前536、535 年)鄭國發生一次鬧鬼事件,人們紛紛傳說“伯有至矣!”(伯有被子晢駟帶所殺)而且有人傳說,夢見伯有披著兵甲走過,某月某日要殺死駟帶和公孫段。後來駟帶和公孫段果然如期而死,因此眾人驚慌得很。子產在這種情況下,為伯有立了廟,並讓良止(伯有子)和公孫泄(子孔子。子孔也是被國人殺死的)繼為大夫。子太叔不解其故。子產說:“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意思是說要使他的魂魄有所歸宿。太叔又問:“公孫泄何為?”(子孔不為害,問何為立公孫泄)子產曰:“為身無義而圖說,從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從也。”意思是說,為了滿足群眾的心理要求,有時政治上不能不反其道行之。公孫泄雖非冤死,但是借伯有立廟,只是“無義而圖說”而已。因此,子產雖然不是無鬼神論者,但是他仍然重在人事,或者只是為了政治的需要。這和孔子“敬鬼神而遠之”,其義實在相似。後來子產到晉國去,趙景子還問:“伯有能為鬼乎?”子產也不否認鬼神,他接著說,伯有是大族,而且從政三世,不幸“強死”(即被人殺死),能為鬼,不亦宜乎?”②說穿了,伯有為鬼害,就因為他是大族。

① 《左傳》,昭公元年。

① 《左傳》,昭公七年。

② 《左傳》,昭公七年。

春秋時期,貴族階級內部還保持著氏族貴族的民主精神,古代所謂“德治”、“仁政”。盡管有後人的誇張,其實就是氏族社會末期的軍事民主,決不是儒家空想出來的。子產從政,他沒有子駟、子孔那樣專斷,而是相反。《左傳》襄公三十年云:“子產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文,公孫揮能知四國之為,而辨于大夫之族姓,班位,貴賤,能否,而又善為辭令。裨諶能謀,謀于野則獲,謀于邑則否。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乃問四國之為于子羽,且使多為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斷之。事成,乃授子太叔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①。由此可見子產執政時期,盡管鄭仍舊處在晉楚兩大國之間,強族也仍舊專橫,但當時無論內政外交都比過去要穩定得多。這不僅是子產一人的智慧才能,而是他的班子比過去要健全得多,也就是他能夠更多地發揚了貴族民主的精神。

子產的民主精神,在“不毀鄉校”一事上也表現得很明顯。《左傳》記載道:鄭人游于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

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仲尼聞是語也,曰:“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②傳說,“鄉校”即古之“明堂”,為討論、執行政治的地方,春秋時是否尚有此制,已不可知,不過它可能還作為古建築保留下來,而且為人游觀之所,並按照舊習慣大家在這里議論政治。然明主張“毀”,子產不主張“毀”,正可說明子產的民主精神。

子產不但尊禮,知禮,而且《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記載子產論禮的一大段話,從內容看來,卻可證明子產是禮的專家。有云: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則天之命,因天之性,生其大氣,用其五行。..禮,上下之紀,天地之經緯也,民之所以生也。

趙簡子聽了子產的議論之後,贊歎他說:“甚哉!禮之大地!”

在禮法的問題上,子產仍舊堅持傳統的觀點,認為禮是第一位的,不得已才用法或刑罰。他之鑄刑書就是其例。

在天道觀方面,子產確有超出同輩的人的地方。他的一句名言是為大家所熟悉的,他說: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

這是鄭定公六年(公元前524 年),宋、衛、陳、鄭四國發生大火,裨灶是懂天文的,他預先警告過子產,要子產以瓘斝玉瓚禳火,子產弗聽。後來宋、衛、陳、鄭果然大火,而且依裨灶說鄭還要大火。子產沒有聽從裨灶的話去禳火,因此說了上面這話的。依子產的意思,天道就是自然的規律,它與人的規律是無關的,所以並不同意裨灶的話,至于禳火更是迷信之舉。子產不只不聽從裨灶的話去禳火,反而對于防火卻做了充分的准備。鄭國也未發生第二次大火①。子產認為“天道”與“人道”是沒有關系的,而應盡力①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②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① 《左傳》,昭公十八年。

于人事方面,這種觀點與孔子基本上也一致的。

又鄭國旱災,子產使屠擊、祝欵、豎樹三人到桑林祭祀求雨。他們到後,反而把桑林砍伐了,不雨。子產說:“有事于山,藝山林也,而斬其木,其罪大矣!”②因此把屠擊等三人的官邑奪取了。天旱到桑林求雨,這是商代以來的老風俗,不過大片的森林可以引雨,這在科學上有一定的道理。子產命屠擊等到桑林祭祀,這是他遵守傳統的風俗的一面,但他既說“藝山林也”也似乎認識到森林與天雨的關系。

有一次,鄭又大水。據說,在鄭城外洧淵出現龍斗,國人要求縈祭,子產不答應。他說:“我斗,龍不我覿(見也)也,龍斗,我獨何覿也。吾無求于龍,龍亦無求于我”。①這仍是“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的思想。子產去世的消息,傳到孔子耳里(時孔子29 歲)他流著眼淚說:“古之遺愛也!”②孔子與子產生前似未謀面,但是孔子是深深地敬愛子產的為人的,他這一歎語與“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正是因為他們思想上有共鳴的地方,才可能說出這麼深切的話。

② 《左傳》,昭公十六年。

① 《左傳》,昭公十九年。

② 《左傳》,昭公二十年。

第三節晏嬰、叔向晏嬰相齊晏嬰,字仲,溢平,習慣上多稱為平仲。東萊夷維(令山東高密縣)人。《史記》稱其“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重于齊。既相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語不及之,即危行。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則衡命。以此,三世顯名于諸侯。”司馬遷為晏嬰立傳,對他極為推崇,說:“方晏子伏莊公尸哭之,成禮然後去,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耶?至其諫說,犯君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哭齊莊公成禮,進諫節儉,這是我們所知晏嬰一生中的重要事跡。

晏嬰哭齊莊公成禮,在《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有較詳的記載。當時,崔杼設置圈套,預謀殺害莊公。莊公要與崔杼之妻通奸,陷入圈套。晏嬰聞訊,來到崔氏住宅的門外。有人問晏嬰,你要為君而死嗎?回答是,獨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有人又問,你要跑到別處去嗎?回答是:吾罪也乎哉,吾亡也。又問:你回去嗎?回答是:君死安歸。接著,晏嬰說出一番道理:“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社稷是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昵,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將庸何歸?”崔家的門打開了,晏嬰走進去,枕尸而哭。興,三踴而出。有人就跟崔杼說,一定要殺掉他。崔杼說:“民之望也。舍之,得民。”這段故事表明晏嬰在生死的關鍵時刻,能作出理智的選擇。他沒有死,但並不怕死。崔杼敢于殺害莊公,而不敢殺害晏嬰,這可見晏嬰在當時政治天平上分量之重。

晏嬰進諫,有時,是象司馬遷所說,“犯君之顏”,因事引導,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公元前522 年,齊景公生病已經一年,還沒有好。諸侯派人來問疾者不少。梁丘據和裔款說,“我們祭祀鬼神,比先君還要豐盛。現在君主病了,使諸侯擔憂。這是祝史之罪。諸侯不知內情,要說我們不敬鬼神了。”他們建議殺了祝史,以便向諸侯解釋。景公把這個意思告訴晏嬰。晏嬰說:若是有德行的君主,內政外事不荒廢,上下無怨恨,舉動不背時,那麼祝史向鬼神陳說實情,也不會有什麼慚愧。因而鬼神也會饗用祭禮,國家也會受到福澤,祝史也可以從中得到好處。如果遇到淫亂的國君,內政外事偏頗邪惡,朝野上下怨恨,舉動邪僻背理,縱欲貪私,高台深池,淫樂無已,斬刈民力,掠奪民財,從而釀成過錯,又不體恤後代,暴虐放縱,胡作非為,毫無顧忌,不考慮怨謗,不害怕鬼神,把鬼神的震怒和百姓的痛恨都不放在心上,那末,祝史若陳說實情,則是訴說國君的罪過;如果祝史掩蓋過錯、列舉好事,則是虛詐欺騙。所以鬼神不享受祭祀,國家因而得禍,其中也有祝史的份。夭、昏、孤、疾者所以存在,只因為有暴君的緣故。

景公問:那末,怎樣辦呢?晏嬰回答說:這不是殺祝史所可辦到的。現在山林澤藪,鹽蜃,都設官看管。貪鄙的人掌握權力,各處的關卡橫征暴斂,世襲的大夫強買貨物;政令無准則,賦斂無節度,宮室不斷更新,淫樂不止,寵妾在市場肆意掠奪,寵臣在各處假傳教令,私欲不能滿足,就加害百姓。百姓痛苦困乏,夫婦都在詛咒。祝有益也,詛亦有損。聊地,攝地以東,姑地,尤地以西,人口多得很呢!雖其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

晏嬰的這次進諫,有進步思想的內容。“祝不勝詛”,有無神論和人民性的傾向。這次的進諫,是有政治效果的。景公指示大臣們寬政、毀關、去禁、薄斂,裁減了一些不利于民的機構和法令①。

也是在公元前522 年,晏嬰又一次的進諫。《左傳》昭公二十年說:齊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猶(梁丘據)馳而造焉。

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

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鹽梅以烹魚肉, 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亦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瑕。”今據不然。

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

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這番話包含兩層意思。一是要和而不同,就是聽取多方面不同的意見,不要偏聽。二是于一種意見之中,也要有可有否,作出一些分析,不要囫圇吞棗。晏嬰所說,是如何正確對待不同意見的態度問題。他的話說得委婉,但是關系國君政治作風的大問題。

晏嬰堅持節儉。對違背節儉的事,雖君命有所不受。《左傳》昭公三年記載:齊景公打算為晏嬰更換住宅,說,“你的住房靠近市場,又低濕狹小,喧鬧多塵,不能在這兒居住了,把你房子換到高爽的地方吧。”

晏嬰辭謝說:“君的先臣就住在這里,下臣我不足以繼嗣祖業,住在這里就已經過分了。況且小人靠近市場,早晚得到所需要的東西,這與小人有便利之處,豈敢麻煩里旅的人為我建造新房呢?”

景公笑著說:“你居近市場,知道物價的貴賤呀?”晏嬰說:“當然知道。市上的履貴踴賤。”這是晏嬰乘機諫景公刑罰之多。景公聽了晏嬰的話,為之減刑。

等到晏嬰出使在外,齊景公命人更換了晏嬰的住宅。晏嬰從國外回來,新住宅已經建成了。然而,晏嬰拜謝以後,就將新宅拆毀了,並重新建造鄰居的房屋,都象原來的樣子,讓原來的住戶又重新搬了回來①。

《晏子春秋》記:晏嬰總是乘坐破舊的車子,駕車的馬也老瘦不堪。齊景公見了說:“你的俸祿太少了吧?為什麼你的車馬這樣不好呢?晏嬰說:臣得暖衣飽食,敝車駑馬,以奉其身,于臣足夠了。

晏嬰走後,齊景公命梁丘據給晏嬰送去了漂亮的大車和駿馬。一連送了三次,都被拒絕了。

齊景公很不高興,就把晏嬰召來,對他說:你不接受車和馬,我以後也不再坐車了。晏嬰說:你讓我統轄全國官吏,我要求他們節衣縮食從儉處事,① 《左傳》,昭公二十年。

① 見《韓非子·難二》。

以便給全國的人們作個樣子。這樣,我還恐怕他們有奢侈浪費和不正當的行為。現在你在上面是輅車乘馬,我在下面也乘坐這麼好車馬,這樣一來,有些人就要學你和我的樣子。上行下效,會弄得全國奢侈成風,我也就無辦法去禁止了。最後,晏嬰還是辭而不受①。

車馬和住宅,好象只是生活上的事,但從晏嬰作為齊相的身份說,卻是關系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大事。司馬遷說他“以節儉力行重于齊”,可見他對于節儉的堅決及其政治影響。他對于節儉的一些議論,也有人民性的傾向。晏嬰作為一國之相,于上述各事外,對人才的敬禮,任用,特別重視。

有一次,齊景公出獵,上山見虎,下澤見蛇,以為不祥。晏嬰說:“國有三不祥,是不與焉。夫有賢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也。所謂不祥,乃若此也。”又有一次,齊景公問晏嬰如何改變齊國的政治。晏嬰說:國具官而後政為善。景公很不高興,說:“齊國雖小,何為不具官乎?”晏嬰說:“這不是我要說的意思。昔先君桓公身體墮懈,辭令不給,則隰朋侍。左右多過,刑罰不中,則弦章侍。居處肆縱,左右懾畏,則東郭牙侍。田野不修,人民不安,則甯戚侍。軍吏怠,戎士偷,則王子成父侍。德義不中,信行衰微,則筦子侍。先君能以人之長續其短,以人之厚補其薄,是以辭令窮遠而不逆,兵加于有罪而不頓。是故諸侯朝其德而天子致其胙。今君之失多矣,未有一士以聞者也,故曰未具。”②晏嬰的這兩次議論,見于《說苑》,或多浮詞,但略可見晏嬰對人才的重視。

《史記》記:“越石父賢,在縲絏中。晏子出,遭之塗,解左驂贖之。

載歸,弗謝,入閨。久之,越石父請絕。晏子懼然,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于厄,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诎于不知己,而信于知己者,方吾在縲絏之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以感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絏之中。’晏子于是延入為上客。”又記:“晏子為齊相,出。其禦之妻從門間而窺其夫。其夫為相禦,擁大蓋,策駟馬、意氣揚揚,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禦,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後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禦以實對。晏子薦以為大夫。”這兩段記載,寫出了晏嬰在為國、敬禮、任用賢才的不平常的作風。司馬遷為晏嬰立傳,很重視這兩件事,把它們放在傳記的重要地位上。

公元前500 年,晏嬰卒。生年不詳,開始相齊之年亦不詳。但他的政治生活,主要是在齊景公時期,當無可疑。景公聽到晏嬰死之後,急忙奔喪,伏尸而號,悼念他對自己的日夜督責,“不遺尺寸”。十七年後,景公還懷念他,說:“自我失晏子,于今十有七年,未曾聞吾過、不善。”①世傳《晏子春秋》一書,系後人對晏嬰言行的輯錄,似成于戰國人之手,內容多系傳說,不盡可信。

叔向論政① 《晏子春秋·景公以晏子乘弊車駕馬使梁丘據遺之三返不受》。

② 《說苑》卷一,《君道》。

① 《說苑》卷一,《君道》。

叔向,羊舌氏,名肸,是晉的公族,曆事晉悼公、平公和昭公,死于公元前528 年或稍後,生年不詳。晉悼公時,傅太子彪,即後來的平公。他在晉國沒有執掌國政,但以正直和才識見稱于時。他留下了一些重要的政治見解和政治風范。

公元前552 年,晉平公六年,叔向的異母弟弟羊舌虎因罪被殺,叔向也被囚禁。平公寵臣樂王鮒向叔向表示,說他可以去說情。叔向不理他。並向人表示,只有祁奚才可以幫助他。他說:“祁大夫外舉不棄仇,內舉不失親,難道會單獨把我丟下嗎?”後來,情況的發展,正如叔向所料。平公向樂王鮒詢問叔向的罪過。樂王鮒回答說:不丟棄他的親人,可能是同謀。當時祁奚已經告老休養了,聽說叔向的情況,坐上傳車去拜見范宣子,說:“謀而鮮過,惠不倦者,叔向有焉”。這是國家的柱石。即使他的十代子孫有了過錯,還要赦免,用以勉勵有才能的人。現在一旦自身不免于禍,而使之丟掉國家,這難道可使人理解嗎?鯀被誅戮而禹興起,伊尹放逐太甲而又做了他的宰相,也沒有受到怨恨。管叔、蔡叔被誅,而周公輔佐成王。為什麼叔向要為了羊舌虎而被殺?宣子被說服了,同往勸說平公赦免了叔向。祁奚和叔向都不認為這件事的處理是由于私情。祁奚不見叔向就回去了。叔向也不向祁奚表示感謝而去朝見晉平公①。

公元前546 年,晉平公十二年,宋國的向戎發起彌兵之會。晉、楚兩國是主要的參與者。晉國的代表人物是趙武,叔向是趙武的副手。楚國的代表人物是令尹子木。要會盟了,楚人衣里裹上皮甲。這實際上是對晉及晉方諸國的不信任。楚國伯州犁說:“會合諸侯的軍隊,而做不信任人的事,恐怕不可以吧。諸侯盼望受到楚國的信任,因此前來盟會。如果不信任別人,這就是丟掉了所用來使諸侯信服的東西。”他堅決請求子木解除皮甲。子木說:“晉國和楚國缺乏信用,已經很久了,干對我們有利的事就是了。如果能滿足願望,哪里用得著信用。”伯州犁退下去,對人說:“令尹將要死了,不會到三年。但求滿足意志而丟棄信用,意志會滿足嗎?有意志就形成語言,有語言就生信用,有信用就鞏固意志。這三件事互相關聯、彼此確定。信用丟了,怎麼能活到三年呢?”趙文子為楚人裹甲而感到擔心。叔向說:“這有什麼可怕?一個普通人一旦做出了不守信用的事,尚且不得好死。如果一個國的卿,會合了諸侯而做出不守信用的事,必然不能成功。說話不算數的人不能給人造成麻煩,這是你不必擔心的。用信用召集別人,而又用上了虛偽,必然沒有人親附他,那里能危害我們?而且我們依靠著宋國來防守他們制造的麻煩,那就能人人舍命。和宋軍一起舍命抗敵,即使楚軍增加一倍也是可以的,我有什麼可怕呢?而且事情又不至于到這一步。嘴上說消除戰爭以召集諸侯,反而發動戰爭來危害我們,我們的好處就多了,這我們是不必擔心的。”

晉國和楚國爭執歃血盟誓的先後。晉國人說:“晉國本來是諸侯的盟主,從來沒有在晉國之前歃血的。”楚國人說:“你說晉國和楚國的地位對等,如果晉國永遠在前面,這就是楚國弱于晉國了。而且晉國和楚國交換著主持諸侯的結盟已經很久了,難道專門由晉國主持?”叔向對趙武說:“諸侯歸服晉國的德,不是歸服它主持結盟。你致力于德,不要去爭執先後。而且諸侯會盟,小國也一定有主盟的人,讓楚做晉的小國,不也是可以嗎?”于是①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就讓楚國先歃血。《春秋》記載會盟諸國的順序,把晉國放在前面。《左傳》說,這是由于晉有信用。

會後,宋公招待晉、楚的大夫。趙武為主賓。楚令尹子木跟他說話,趙武不能回答。叔向在旁邊說話,趙武也不能回答。子木回國後,對楚王說:“宜晉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無以當之,不可與爭。”弭兵之會的成功,和緩了南北對抗的緊張形勢,這當是符合各國人民願望的。叔向在會盟的過程中,起了積極的作用。

公元前537 年,晉平公二十一年,晉韓起以叔向為副手,入楚送女。在路經鄭國的時候,子皮、子太叔慰勞他們。太叔對叔向說:“你要當心,楚王是非常驕橫的。”叔向說:“他非常驕橫,只有對他自己有害,對別人有什麼關系。若奉我幣帛,慎我威儀,守之以信,行之以禮,敬始而思終,終無不複。從而不失儀,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訓辭,奉之以舊法,考之以先王,度之以二國,雖驕橫,又能對我怎麼樣。”叔向所說的主要內容是“守之以信,行之以禮。”“守之以信”,是遵守出使的任務,也就是送女成婚。“行之以禮”,是按傳統的規范行事。“信”和“禮”,在叔向的言論中,往往是被強調的。此外,“度之以二國”這句話也是重要的,是說要審度晉楚二國之不同的形勢,也即國家的實力。

後來,事實證明,太叔和叔向的話都是對的。楚王在韓起、叔向等到達後,對群臣說,他要派給韓起、叔向等人擔任不體面的職務,以羞辱晉國,自己好痛快痛快。群臣沒有人答腔,只有啟疆說了話。他指出,晉自鄢之戰以來,一直沒有放松警備,兩晉臣到楚以後的一切活動又都依禮行事。晉國送親的使者,都是各國卿大夫中著名的人物,有很大的政治影響,不可輕易得罪了他們。他說楚王的想法“將以親易怨,實無禮以速寇,而未有其備,使群臣往遣之客以逞君心。”這番話把楚王說得省悟過來,他說:“不穀之過也。”于是以厚禮接待韓起。本來想找麻煩使叔向為難,但也做不到,只得也用厚禮接待了叔向。①公元前536 年,晉平公二十二年,鄭鑄刑書。叔向致照書子產,表示他對公布刑書的意見。叔向在書中說:“始吾有虞于子,今財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涖之以彊,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負忌于上,並有爭心,以徵于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參辟,鑄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于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子產不同意叔向的意見,答書堅決而委婉地說:“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①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① 《左傳》,昭公五年。

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②叔向和子產的書信,是春秋政治史上的重要文獻。他們在政治思想上有嚴重的分歧,分歧的焦點是對待禮的態度。叔向主張“行之以禮,守之以信”,防民有爭心。子產鑄刑書,則“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于書。”叔向看不到傳統的社會秩序必然要滅亡,他看到的是刑書公布後所要發生的新的矛盾。子產是主張改變傳統的社會秩序的,但他也並不認為新的辦法就可能徹底解決矛盾。所以他說:“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叔向和子產,在政治思想上的具體表現盡管不同,但又都表現了春秋這一動蕩時期的政治家看不到曆史前途的苦悶。

公元前533 年,晉平公二十五年,周王朝的甘大夫和晉的閻大夫嘉爭奪閻地的土田。晉的梁丙、張趯率領陰戎進攻王朝的颍邑。周王使詹桓柏向晉致詞,指出周之疆土及封建子弟的曆史,意在譴責晉對曆史使命的背棄,譴責晉率戎人伐諸姬的錯誤。最後指出周王室同晉的關系,“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如晉要“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也就無可責備了。叔向對韓起說:“文公之霸,難道能改變制度嗎?他輔佐擁戴天子,是很恭敬的啊。從文公以來,累代都有不合禮的活動,損害了宗周,暴露了自己,諸侯對晉的三心二意不也是應該的嗎?天子的致辭,你還是要考慮考慮。”韓起同意叔向的意見。這時,周王的姻親有喪事,晉就派趙成到周吊唁,送去閻的土田和入殮的衣服,遣返在颍地抓到的俘虜。周王也派大夫賓滑逮了甘地的大夫襄,來討晉國的喜歡。晉對他加以禮遇而放了他回去①。

公元前531 年,晉昭公元年,楚王召蔡靈侯于申而殺之,使公子棄疾帥兵圍蔡。韓起問叔向說:楚國會戰勝嗎?叔向回答說:“可以戰勝的。蔡侯得罪了他的國君(指其殺父自立)而無恩于民!天要假手于楚以處死他,為什麼不能戰勝他呢?但我聽說,不講信而微勞得利,不能有第二回。楚曾使陳太孫吳伐陳,說將要安定你的國家。陳人聽從了他的命令,就把陳變成一個縣。現在又誘蔡而殺了其君,以兵圍了蔡。雖僥幸得勝,也必然受到災殃,這是不能長久的。以前,桀戰勝了有緡而丟掉了國,紂戰勝了東夷而喪失了生命。楚疆小,地位低,而比桀紂還要暴虐,能夠沒有災禍嗎?上天借助于壞人,不是降福給他,而是增多他的罪惡而降罰于他。比如天有五種材料而由人使用,材力用盡也就丟了。因此楚國不能拯救了,也不能複興了。”①公元前529 年,晉昭公三年,楚公子比(即子干)、公子黑肱、公子棄疾等帥陳、蔡、不羹、許、葉之師入楚,與楚靈王爭奪王位。韓起問叔向:子比會成功嗎?叔向說:“他不會成功。如想得到國家,必須克服五項困難。有了顯貴的身分而沒有賢人,這是一。有了賢人而沒有人內應,這是二。有了內應而沒有謀略,這是三。有了謀略而沒有人民,這是四。有了人民而沒有德,這是五。子比在晉國十三年了,晉、楚跟從他的人,沒有知名之士,可以說沒有賢人。族人被消滅,親人背叛,可以說沒有內應。沒有可乘之機而輕舉妄動,可以說沒有謀略。一輩子在外邊作客,可以說沒有人民。流亡在外沒有懷念他的象征,可以說沒有德。楚王暴虐而無所顧忌,是自取滅亡。② 《左傳》,昭公六年。

① 《左傳》,昭公九年。

① 《左傳》,昭公十一年。

子比不顧這五項困難而殺死原來的國君,誰能幫助他成功呢?享有楚國的,大概是棄疾(平)吧。他統治著陳、蔡兩地,方城山以外也歸屬于他,煩雜和邪惡的事情沒有發生,盜賊潛伏隱藏,雖然有私欲而不違禮,人民沒有怨恨之心。神靈任命他,國內的人民相信他。羋姓發生動亂,必然是小兒子立為國君,這是楚的常例。得到神靈的保佑,這是一。有人民,這是二。有美德,這是三。受寵而顯貴,這是四。年紀最小,合于常例,這是五。棄疾有這五項優點,可以消除那五項困難,誰還能夠傷害他呢?子比的官職,不過是右尹;他的地位,不過是庶子;論起神靈所命,也是遠的。貴和寵,對他都說不上。百姓沒有懷念他的,國內沒有親附他的。他要憑什麼立為國君呢?”

韓起說:“齊桓公、晉文公不也是這樣嗎?”叔向回答說:齊桓公、是衛姬的兒子,受到僖公的寵愛;有鮑叔牙、賓須無、隰朋為輔助;有莒國、衛國作為外援;有高氏、國氏作為內應;從善好象流水一樣,行動迅速;不貪財貨,不放縱私欲,施舍不知疲倦,求善沒有滿足。由于這樣而享有國家,不也是合適的嗎?我們的先君文公,是狐季姬的兒子,受到獻公的寵愛;喜歡學習而專心一志。他生年七十,就得到五個人材。有先大夫子余、子犯作為心腹,有魏犨、賈佗作為臂膀,有齊、宋、秦、楚作為外援,有奕氏、郤氏、狐氏、先氏作為內應。他逃亡在外十九年,堅守自己的意志。惠公,懷公丟棄人民,人民因而親附文公。獻公沒有別的親人,人民沒有別的希望。上天正在保佑晉國,將會用誰來代替晉文公?子比和這兩位國君比,不一樣。他是在國內有更有威望的人可以做國君的情況下,對人民沒有施予,在外邊沒有援助,離開晉國沒有人相送,回到楚國沒有人迎接,憑什麼希冀享有楚國呢?①這年五月癸亥,楚靈王縊于芋尹申亥家。乙卯夜,子比在動亂中自殺。

丙辰,公子棄疾即位①。楚政局的變化,大體不出于叔向所料。叔向的這段議論,既分析了楚的形勢,也反映了他對于作為一個國君的要求,這在他的政論中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公元前528 年,晉昭公四年,晉邢侯與雍子爭鄐田,久而無成。士景伯入楚,叔魚代理景伯的職務,管理刑獄。韓起命叔魚斷獄。按規定,雍子有罪。雍子納其女于叔魚,叔魚乃判邢侯有罪。邢侯怒,殺叔魚和雍子于朝。韓起問叔向應如何判罪。叔向說:“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有罪而以賄賂進行收買。叔魚賣獄、邢侯專殺,他們犯的罪是一樣的。已惡而掠美,是昏。貪以敗官,是墨。殺人不忌,是賊。《夏書》說:‘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請從之。”于是對邢侯施刑,對雍子和叔魚陳尸。孔子評論這件事情說:“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制刑,不隱于親,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減,曰義也夫,可謂直矣。”②這是說,叔向不以親枉法。叔向一向是主張行禮守信的,但從這件事的處理上,又可見他是守法的,這同他反對子產公布刑書的精神並不矛盾。

季世的憂慮① 《左傳》,昭公十三年。

② 《左傳》,昭公十四年。

晏嬰和叔向,在齊晉兩國卿大夫間都是著名人物,他們相互間也有接觸,並且都有“季世”之感,對國家的前途滿懷憂慮。這種憂慮,在春秋時期,特別是在春秋中、後期,反映了這個時期社會動蕩的特點。

公元前539 年,晏嬰出使于晉。晏飲之間,兩人進行了相當坦率的談話。叔向說:齊國的情況怎麼樣?

晏嬰說:這到季世了。我不知道齊國是否要屬于陳氏了。國君不愛護他的人民,讓他們歸附陳氏。齊國過去有四種量器,豆、區、釜、鍾。四升為一豆,各自翻四倍,以成為一釜。十釜就是一鍾。陳氏的豆、區、釜三種量器都加大四分之一,鍾的容量就更大了。陳氏用私家的大量器借出,而用公家的小量器收回。山上的木料運到市場,價格不高于山上;把魚鹽脣蛤運到市場,價格不高于海邊。人民力量如果分為三份,兩份歸于國君,只有一份維持衣食。國君的積蓄腐朽生蟲,而三老卻挨凍受餓。國都的市場上,鞋子不值錢而假腿昂貴。人民有痛苦疾病,陳氏就給予溫暖。陳氏象父母那樣去愛護人民,而人民歸附他如同流水。要想陳氏得不到人民的擁護,哪里能躲得開?箕伯、直柄、虞遂、伯戲,跟隨著始祖胡公,他們的神靈太姬,已經來到齊國了。

叔向說:是這樣。我們的公室,現在也是季世了。戰馬不駕戰車,卿不率領軍隊,公室的戰車沒有禦者和戎右,步兵的行列沒有官長。人民困疲,而宮室更加奢侈。死于道上的人彼此相望,而寵姬家里的財富多得裝不下。人民聽到國君的命令,好象躲避仇敵。欒、郤、胥、原、狐、續、慶、伯,這八家已經淪為低賤的吏役,政事在于私家,人民無所依靠。國君哪一天也不肯改悔,用歡樂來掩蓋憂患。公室已經這樣卑微,還能再等幾天?饞鼎之銘說:“昧旦丕罡,後世猶患。”何況哪天都不肯改悔,他能長久嗎?

晏嬰說:你打算怎麼辦?

叔向說:晉國的公族完結了。我聽說,公室將要卑微,它的宗族象樹枝葉一樣先落,公室就跟著凋零了。我的宗十一族,只有羊舌氏還在。我又沒有好兒子,公室又沒有法度。我得到善終,就是僥幸。難道還會受到祭祀?晏嬰和叔向談話的情調,顯然是低沉的。他們對于改變國家前進的方向也顯然沒有信心。但他們還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在政治上作出了一些努力。晏嬰是努力要改善現狀,叔向是要努力維護傳統。

在這次談話以後的二十五年(公元前514 年),晉傾公因祁恩專殺,殺了祁恩和羊舌食我。羊舌食我是叔向的兒子,祁恩的黨羽,而祁氏、羊舌氏亡。後來,三家分晉,田氏得齊,都如晏嬰、叔向所見。

第二章司馬穰苴、孫武、伍子胥、范蠡春秋時期,戰爭頻仍。無數次勝利和失敗的戰爭經驗反複出現,使人們得以比較研究,因而有認識戰爭規律的可能,也就會有軍事家的出現。齊的司馬穰苴、吳的孫武、伍子胥,都是著名的軍事家。范蠡助勾踐重建越國,既是政治家,也是軍事家。

第一節司馬穰苴司馬穰苴,齊田氏之族,生卒年不詳。曾為齊司馬,故稱司馬穰苴②。齊景公時,晉伐阿(今山東東阿縣)、甄(今山東甄城縣),燕侵河上③,齊國不能抵。晏嬰推薦穰苴說,他雖是田氏的眾賤子,但文能附眾,武能威敵。景公召見穰苴談說兵事十分高興,任命他為將軍,率兵抵禦燕、晉的軍隊的進攻。穰苴說,“我向來卑賤,您從閭伍中提拔我為士大夫,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權輕,希望得到您的寵臣,國家尊重的人監軍。景公使莊賈去作監軍。

穰苴與莊賈約定,說明次日午時在軍門相會。穰苴先至軍中,等待莊賈。莊賈素來驕貴,以為將己之軍而己為監,不甚在意。親戚、左右的人為他飲酒送行。日中而賈不至。穰苴把軍隊出發前應進行整飭、約束的事都已經完成,夕時,莊賈才到。穰苴問:為什麼晚到?莊賈認錯說,“大夫親戚們送行,所以逗留。穰苴說:“將受命之日則忘其家,臨軍約束則忘其親,援枹鼓之急則忘其身。今敵深侵,邦內騷動,士卒暴露于境,君寢不安席,食不甘味,百姓之命皆懸于君,何謂相送!”召喚軍正詢問說:按軍法晚于約定時間到達,應怎麼辦?軍正回答說:“當斬。”莊賈恐懼,使人馳報景公,請求解救。使人還未回來,莊賈已被斬,行示于三軍。三軍之士皆振慄。不久,景公派遣使者持符節赦莊賈,奔馳入軍中。穰苴說:“將在軍,君令有所不受。”問軍正說:馳三軍的法是什麼?軍正說“當斬。”使者大為恐懼。穰苴說,君的使者不可殺。斬使者之仆,斬車之左駙,馬之左驂①,以行示三軍。打發使者還報景公,然後行軍。

穰苴親到士卒住所,察看井灶飲食,問疾問苦。他盡取將軍的資糧享士卒,自己與士卒平分糧食,並特別照顧羸弱的人。三天以後,在軍中宣布約束。有病的都要求跟軍隊走,爭相鼓勁赴戰。晉師燕師聽到這種情況,都罷兵而去。穰苴率兵追擊,奪回丟失的土地而歸。將至國,穰苴釋兵旅,解約束,誓盟而後入。

景公與諸大夫郊迎,依禮勞師。景公見穰苴,尊為大司馬。不久,大夫鮑氏、高、國等人語于景公。景公退穰苴,苴發病而死。其後,田常殺齊簡公,盡滅高、國之族。田常曾孫和自立,號太公。其孫因齊號,為齊威王。齊威王使大夫整理古司馬法,而附穰苴于其中,稱為《司馬穰苴兵法》。① 本文所據材料,均見《史記·司馬穰苴傳》。

② 一說齊將,齊湣王時掌國政,被湣王所殺。見《戰國策·齊策六》。

③ 《史記正義》“河上,黃河南岸地,即滄、德二州北界。”

① 《史記·索隱》:“車之左駙,當作‘軵’,並音附,謂車循外立木,承重輅之材。又斬其馬之左驂,以禦者在左之故也。”

第二節孫武孫武的事跡孫武,字長卿,齊國樂安(今山東惠民縣)人,生卒年月不詳,約與孔子同時。孫武是齊國陳氏後裔。田完四世孫陳無宇生陳恒和陳書。陳書字子占,為齊大夫,因伐莒有功,景公賜姓孫氏,食采邑于樂安,生孫馮,馮生孫武。以田、鮑四族為亂,奔吳為將軍①。

經伍員的推薦,孫武以兵法見吳王闔廬(闔閭)。闔廬說:你的十三篇,我都看過了,可以小試一下列陣嗎?孫武回答說:可以。闔廬說:可以用婦女來試嗎?回答說:可以。于是出宮中美女百八十人。孫武把他們分成兩隊,用吳王寵愛的宮妃二人為隊長。孫武命令所有的人都拿著戟,並命令她們說:“你們知道你們的心、背和左右手嗎?向前,就看心所對的方向;退後,看背所對的方向;左,看左手方向;右,看右手方向”。婦女們回答說:好。約束已經宣布,便把鐵鉞排列起來,即刻反複說明規定,“三令五申之”。然後擊鼓發令向右,婦女大笑不止。孫武說:“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複三令五申,擊鼓,命令向左,婦女們又大笑。孫武說:“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他准備斬左右隊長。吳王看見,大為驚駭,急忙傳令說,“我已經知道將軍能用兵了。我離開這兩個宮妃,吃飯都沒有味道,希望不要殺她們。”孫武說:“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令有所不受”。終于殺了兩個隊長,而用以下的人遞補。孫武重新擊鼓發令,婦女們左右前後跪起,都整齊規矩,合乎要求,沒有敢出聲的。孫武遣使報告吳王說:“兵已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說:“將軍回去休息吧。我不去看了。”孫武說:“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闔廬從此知道孫武能用兵①。

吳王闔廬任用伍子胥為謀主,孫武為將,于公元前506 年,大舉攻楚,五戰五勝,進駐楚的郢都(今湖北江陵縣)。《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闔廬知孫武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孫子兵法》孫武有兵書傳世,後人稱作《孫子兵法》。這書相當系統地表述了孫武的軍事思想,是我國現存最古的兵書。

孫武是一個為吳王服務的職業軍事家。他重視戰爭對社會的影響,重視戰爭給民眾帶來的危害,重視戰爭規律的研究。他說:“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②又說:“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① 見《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宋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辯證》亦同此說。① 以上,見《史記·孫子吳起列傳》,《吳越春秋·闔廬內傳》,1972 年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孫子兵法》殘簡。

② 《孫子兵法·計篇》。

家。”①他認為,解決敵對勢力間的矛盾,戰爭並不是最好的辦法,“不戰而屈人之兵”②才是最好的辦法。他反對憑著主觀意圖而輕于用兵。他說:“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攻戰。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③孫武的戰略思想,相當豐富。其主要的內容,約有四點:一、戰爭的政治環境;二、戰爭與將帥的素質;三、敵我軍情的掌握;四、因糧于敵和因敵致勝。

戰爭的良好政治環境,孫武稱之為“道”。道的作用,是“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④“令民與上同意”,就是要得到民眾的擁護,這當然首先要有可以得到民眾擁護的政治環境。得到民眾擁護而達到“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死”,這就是上下一心,形成了堅強的戰斗意志,為制敵取勝取得了重大的精神力量。《謀攻篇》把這說成是:“上下同欲者勝。”

《計篇》說,戰爭勝負的條件是:“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得,士卒孰練,賞罰孰明”。這幾條被稱為戰爭“七計”,而“主孰有道”放在首位,“道”又是為“主”所有。

《史記·伍子胥列傳》載:吳王闔廬第一次伐楚,欲攻楚都郢。孫武對他說:“民勞,未可,且待之。”後來吳王又欲攻楚,征詢伍子胥和孫武的意見。兩人都回答說,“楚將囊瓦貧,而唐、蔡皆怨之。”吳王聽了二人的意見,聯合唐、蔡,大舉伐楚,五戰而進入郢都。在吳王第一次伐楚時,孫武的話是說,當時還沒有具備良好的政治環境。第二次伐楚時,孫武和伍子胥的話是說,楚國政治上的不良現象有利于吳國對它的征伐。這兩個事例,從不同方面說明政治環境對戰爭的勝負有極大的作用。

戰爭的勝負,又跟將帥指揮的得失有密切的關系。孫武強調將帥在戰爭中的作用,他說:“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①對于將帥的素質,孫武在《計篇》提出“智、信、仁、勇、嚴”五個字的要求。

智是智力的運用。在備戰及戰爭進行中,可以遇到各種複雜情況和各種臨時的變化,將帥須有事前的周密考慮,也須有應變的決斷,這都需要將帥的智力起作用。孫武說:“是故智者之虜,必雜于利害。雜于利,而務可信也;雜于害,而患可解也。”②雜于利害,即系顧到利和害。信,同伸。在有利條件下考慮到不利因素,則任務可以完成。在不利條件下要考慮到有利因素,則禍患可以解除③。這都須智力發揮作用,作出決擇。

信和勇,孫武沒有較多的表述。仁和嚴,孫武是看作治軍必要的互相配合的兩個方面。《地形篇》說:“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行① 《孫子兵法·用間篇》。

② 《孫子兵法·謀攻篇》。

③ 《孫子兵法·火攻篇》。

④ 《孫子兵法·計篇》。

① 《孫子兵法·作戰篇》。

② 《孫子兵法·九變篇》。

③ 參用齊光《孫子兵法評注》頁135 的解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年版。軍篇》說:“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對士卒的體恤和紀律要求的嚴格,在良將身上是結合在一起的。孫武強調對敵我軍情的掌握,留下了“知彼知己”的名言。他說:“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事也。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不窮。”又說:“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①孫武所謂“知彼”“知我”,都不是簡單地專指敵方或我方說的,而是把敵方和我方聯系起來說的。而且,知彼知己都還聯系到戰區的地形和作戰時要遇到的氣候,知之必知天,在軍情的掌握上,孫武也是看得很重要的。毛澤東同志很贊賞孫武“知彼”“知己”的論點,他說:“有一種人,明于知己,暗于知彼,又有一種人,明于知彼,暗于知己。他們都是不能解決戰爭規律的學習和使用的問題的。中國古代大軍事學家孫武子‘知彼知己,百戰不殆’這句話,是包括學習和使用兩個階段而說的,包括從認識客觀實際中的發展規律,並按照這些規律去決定自己行動克服當前敵人而說的,我們不要看輕這句話。”②孫武的戰略思想,富有辯證法的光澤。他雖不能從理論上形成辯證法體系,但在思想路線的實踐上有明顯的辯證法特點,這在他表述“因糧于敵”和“因敵制勝”的時候更為顯著。

古代用兵,因交通之不便,往往困于軍糧的運輸。孫武提出因糧于敵的辦法,使敵軍之糧為我所用,因而削弱了敵人,充實了自己,且減省了由于運輸而消耗的人力和物力。軍糧以外,對于其他軍事物資當然也可一般對待。《作戰篇》說:“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又說:“國之貧于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故智將務食于敵,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 稈一石,當吾二十石。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得車十乘已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因敵制勝”,是針對敵方的具體情況,創造出相應的條件,奪取戰爭中的主動地位,迫使敵人向對立面轉化,從而取得勝利。在這里,孫武提出了“致人而致于人”的指導思想。他在《虛實篇》中說: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能使敵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饑之,安能動之。

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勞者,行于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孫武認為,戰爭跟其他事物一樣,無時不在推移變化之中。《虛實篇》:“五行無常勝,四時無常位”,“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故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這就是說,能根據情況的變化,掌握戰機而取得勝利,就是用兵如神的表現。

① 《孫子兵法·九變篇》。

② 《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毛澤東選集》第一卷,橫排大字本頁166,人民出版社1969 年版。孫武還從主觀能動作用,進一步對矛盾作出分析,根據敵人的特點,甚至利用敵人的優點造成它的缺點,如《九變篇》:“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這是利用敵人弱點可以取到勝利。“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煩也。”這是從敵人的優點中看出缺點,因而加以利用,取得勝利。廉潔本是將帥應具的品質,但廉潔者往往不適當地清高,因而經不住侮辱。愛民本是制勝的條件,但愛民者往往會因民眾眼前局部利益而忽略了全局的戰略利益。

孫武還提出,在一定地理條件下,善于運用多和少的辯證關系,可以改變敵人在數字上的優勢,達到因敵制勝的要求。《虛實篇》:“故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而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這段話的大意是說,敵人暴露而我隱蔽,我集中為一而敵分散為十。我以集中的一,進攻其分散的一,等于以十攻一。這樣,我方的人就多了,敵人就相應地少了。我所與交戰的對手也就削弱了。

在對于戰術上,孫武有詳細的論述。對于火攻,用間,特別是對地理條件的分析及對于不同的地理條件之利用,論述尤為具體。《兵法》中,對于治軍、用兵的經驗,對于有關行軍的自然現象,也有不少記載為後來的軍事家所稱道。

總的說來,《孫子兵法》寫于春秋晚年,這是一個強凌弱、大並小的時期,孫武是為當時的奴隸主統治集團或新興地主統治集團取得戰爭上的勝利而寫這書的。他不全是為發動人民戰爭,或為人民的利益而寫這書的。但在書中考慮到戰爭給民眾帶來的危害,這就是有進步性的。他在書中的表述,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因素和原始辯證法因素,這也是值得肯定的,當然這都以軍事學的范圍為限。

《孫子兵法》的曆史地位《孫子兵法》,久經傳世本,有十三篇。《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記闔廬初見孫武時說:“子三十二篇,吾盡觀之矣。”又記“太史公曰:世俗所稱師旅,皆稱孫子十三篇”。“十三篇”,及兩見。而且依太史公所說,十三篇是當時通行之本,《孫子兵法》的名稱尚未出現。《漢書·藝文志》兵書兵權謀十六家中有“吳下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齊孫子八十九篇,圖四卷。”“齊孫子”,是孫膜。“吳孫子”,即孫武。孫武兵法稱“孫子兵法,”此為最早的記錄。但所稱“八十二篇”,詳情也不可知。1972 年,山東臨沂銀雀山出土孫武兵書一百二十八簡,其中有《孫子兵法》佚文。唐杜佑《通典·兵典》,都有吳王與孫武問對多條,文風與《孫子兵法》不甚相似,或為後人所記。

《孫子兵法》在中外軍事學術史上占有顯著的地位。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吳起、孫臏等都受到孫武的影響。《荀子·議兵篇》說:“善用兵者,感忽悠闇,莫知其所從出。孫吳用之無故于天下。”《漢書·刑法志》亦稱戰國時期“馳說者以孫吳為宗。”三國時期著名軍事家曹操在《孫子序》中說:“吾觀兵書戰策多矣,孫武所著深矣”。宋代列《孫子兵法》于《武經七書》之首,號稱《兵經》。《孫子》繼曹操注釋之後,迄于唐宋,孟氏、李筌、杜佑、杜牧、陳皡、賈林、梅聖俞、王皙、何延錫、張預等各家注。而《孫子兵法》中的論斷,為曆來作家及兵家所引用,不勝枚舉。

約在七世紀,《孫子兵法》傳入日本。十八世紀以後,陸續有了法、英、德、俄等文譯本,受到國外軍事界的重視。

第三節伍子胥(附申包胥、專諸)①伍子胥的逃亡生活伍子胥,名員,子胥是字,又稱申胥。楚國人,生年不詳,死于公元前484 年。子胥的父親名伍奢,兄伍尚。其先人伍舉,以直諫事楚莊王,有顯名。他的後人,因而在楚國也有名氣。

楚平王使楚大夫費無忌到秦國為太子建娶婦。婦美好。無忌先回楚,勸說平王納秦女,為太子另娶婦。平王聽從了他的意見,後生子熊珍。無忌原為少傅,而伍奢為太傅。無忌既以秦女獻媚于平王,因離太子而事平王。無忌恐怕平王死而太子繼位,殺害自己,便設法陷害太子建。建的母親是蔡女,平王不喜歡她。平王逐漸對建疏遠了,令守邊地的城父。無忌不斷向平王進讒,說太子因為秦女,對王怨望,要王有些防備。還說太子居城父將兵,外交諸侯,就要作亂了。平王召伍奢詢問。伍奢知無忌進了讒言,因說:王為什麼為讒賊小臣而疏骨肉之親?無忌對平王說:王如不制止,將要被擒了。于是平王怒,囚伍奢,而使城父司馬奮揚往殺太子。奮揚使告太子,太子奔宋。無忌對平王說:“伍奢有二子,都是賢能,不殺,將是楚國的憂患。可以伍奢為質而召之。”王使使對伍奢說:能招二子來你就能活著,不然則死。伍奢說:“我有兩個兒子,長子為人慈溫仁信,若我叫他,他會來的。小兒子固執剛強,能成大事,他看到,來後也一定被捕,他是不會來的。”平王不聽,召公子,說:來吾生汝父。不來,今殺奢也。”伍尚說:“我能見父一面,雖死猶生。”遂往楚就父,後與父俱被戮于市。平王複遣使追捕子胥,使者追到野外。子胥對使者說:回去告訴你的王,要釋放我的父兄;不放,楚國將為廢墟。使者還報平王,平王發兵追趕,不得而返。伍奢聽到伍員已逃走,說:楚國的君臣將苦于兵了!

子胥在去宋尋找太子建的路上,遇好友申包胥。子胥說:父母之仇不與戴天履地,兄弟之仇不與同域接壤,我將亡楚。申包胥說:你能亡之,我能存之。子胥至宋時,有大夫華氏之亂,便同太子建由宋奔鄭,再由鄭到晉。晉頃公想以太子建為內應而滅鄭,許以鄭封太子。事泄,鄭定公與子產誅太子建。子胥同太子建的兒子勝奔吳。

相傳伍子胥行到昭關(今安徽含山北),幾為關吏所捕。隨後,楚兵又追趕到來。正不得脫身時,見江上有個漁舟溯流而上。子胥呼渡。漁父歌著:“日月昭昭乎寢已馳,與子期乎蘆之漪。”一面就把船靠近蘆葦灣里。子胥正向漁船走去,漁父又唱著:“日月夕兮,予心憂悲!月已馳兮,何不渡力?事寢急兮,當奈何?”子胥上了船,漁父把他送過江。他看見子胥面有饑色,為他去取飯。子胥懷疑有詐,深藏蘆葦之中。待到漁父回船,持飯再三尋找,子胥慢慢出來,炮餐一頓,想以“百金之劍”相謝。漁父說:“楚國已出法令,得伍員者,賜粟五萬石,爵能執珪。我哪里圖你的百金呢!”子胥問其姓名,答以“蘆中人”,希望富貴之後莫相忘!子胥走了幾步,再回顧時,漁父已把漁船弄翻,自己沉到水中去了!子胥沉默悲哀良久,才又前行。到了吳國,行乞于深陽市上。他在這里遇見了一個未嫁的女子,擊綿于瀨水之① 本篇取材,基本上見于《史記·伍子胥傳》,又《吳泰伯世家》、《越王勾踐世家》、《刺客列傳》、《吳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闔廬內傳》、《夫差內傳》。如非別有所據,不再一一注明。上,他向她乞討到一筐米飯。子胥吃飽之後,囑她收拾碗盞,不要向外聲張。女子說,“我獨與母居三十年,貞潔自守。今與丈夫飯食,是越禮行為,因我不忍心而至此。您走吧!”當子胥前行幾步,回頭看時,女子已自投于瀨水中。子胥既至吳都,披發赤足塗面行乞于市上。吳人見他象個貴族的後裔,又不是本國人,猜想是逃亡出來的,便報告了吳王僚。

吳王僚問明情況,准備擢用子胥,相與論政。子胥勸吳代楚。當時公子光圖謀奪取王位,深怕王僚伐楚有功,于己不利。便極力勸阻王僚,不要聽信子胥,說子胥是為報私仇而說這些話的。子胥知道公子光的用意,推薦專諸,于公子光,自己退野躬耕,等待時機。專諸,或作鱄設諸,堂邑人。伍子胥在逃往吳的途中,遇見專諸與人斗,盛怒之下有萬夫莫當之勢,但其妻一呼即還。子胥怪而問之。專諸說:“夫屈一人之下,必伸萬人之上。”子胥從他的表面和言論上知他是勇士,便陰相結納。專諸被推薦于公子光後,甚受光的禮遇。

伍子胥在吳的功業公元前515 年,吳王僚乘楚平王之喪,派公子掩余、燭庸率師圍潛。又派季劄聘魯,觀察中原列國動向。楚派大軍在潛地夾攻,吳軍進退不得。公子光認為時機已到,假意宴請王僚。在王僚的森嚴戒備下,專諸以進獻炙魚為名,在魚腹中藏劍,乘間抽劍殺死王僚,專諸也當場被殺。公子光即位,就是吳王闔廬。闔廬命專諸之子為卿,①重用子胥,使知國政。

在伍子胥與聞吳國國政之初,闔廬就提出來立國大計。他說:“吾國僻遠,顧在東南之地,險阻潤濕,又有江海之賓。君無守禦,民無所依,倉庫不設,田疇不墾,為之奈何?”子胥說:“治國之道,安君理民是其上者。”而立城廓、設軍備,實倉廩、治兵庫則是安君理民的手段。子胥奉命把城郭倉廩都建立起來。他所建吳都城姑蘇,周回四十七里,有陸門八,水門八,是當時一座很大的城。他還奉命訓練兵卒習術戰騎射禦之巧。所有這些,都提高了吳國在軍事上進攻防守的水平,也是吳進一步接受中原文化的標志。這是伍子胥入吳後立下的第一件重要功業。

公元前512 年,即闔廬四年,吳滅徐,准備伐楚。伍子胥提出了一個伐楚的戰略方針。他說:“楚執政眾而乖,莫適任患。若為三師以肄焉。一師至,彼必皆出。彼出則歸,彼歸則出,楚必道敝。亟肄以之,多方以讒之,既罷而後以三年繼之,必大克之。”這大意是說,楚國掌權的人多,意見不一致,也沒有一定的計劃。

公元前511 年,吳伐楚,攻夷(城父)、潛、六、弦(今河南潢川縣等地),使楚國將士疲于奔命。公元前508 年,楚伐吳,軍隊駐在豫章。吳用一支兵在豫章迎擊,暗中轉移實力到巢邑,在豫章抗擊楚軍之後,集中兵力圍住在巢邑的楚軍,大敗楚軍,俘獲了楚公子繁。

公元前507 年,蔡、唐跟晉、吳結盟,共同對付楚國。公元前506 年,晉國在王室劉文公參加下,在召陵開了十八國諸侯的盛大盟會,共謀伐楚。由于晉人索取蔡國的財賄不得,又出爾反爾,而會盟作罷。但是,因為伐楚之勢畢竟無可扭轉,這年夏天,蔡國滅了不參加盟會的沈國。冬天,蔡、吳、① 《左傳》,昭公二十七年。

唐伐楚的大戰爆發了。

在蔡、唐二國軍隊的引導下,吳國軍隊向楚國進發,先是乘舟溯淮到蔡地登陸,然後把戰船放在水灣處,和楚軍夾著漢水對峙。楚令尹囊瓦的軍隊渡漢水進擊,從小別打到大別(均在漢陽縣北)和吳交鋒三仗,都沒有得手。他自知不敵,即想逃走。這時,兩國軍隊已集中到柏舉(今湖北麻城縣)進行決戰。闔廬之弟夫概王摸清了楚軍士氣低落,就帶領自己所屬五千兵士進攻,把楚軍打得大敗,囊瓦奔鄭。吳軍跟蹤作長距離的追襲。在清發(今湖北安陸縣)突擊半渡河水的楚軍,在雍澨(今湖北京山縣)又突擊正在開飯的楚軍,一連打了五個勝仗,就長驅進入楚之郢都。楚昭王出逃。

伍子胥找尋不到楚王,掘了已故一王之墓,鞭尸三百,以報殺父之仇。

申包胥逃在山中,使人告伍子胥說:“子之報仇,其以甚乎?吾聞之,人眾者勝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親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豈其無天道之極乎!”伍子胥說,“為我謝申包胥曰:吾日暮途遠,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于是申包胥到秦國乞求救兵,秦哀公表示要商議,請他先在賓館住下。他說,我國君民正在受難。他靠在秦庭門外哀哭著,七天七夜,哭聲不絕。秦哀公被感動了,說:“楚雖無道,有臣若是,可無存乎?”遂決定發兵五百乘救楚,這已經是第二年(前505 年)。秦楚聯軍打敗夫概王。楚 射被吳俘虜,他的兒子跟從子西收集散兵游勇,又在軍祥(今湖北隨縣)打敗吳軍。秦楚聯軍滅了唐國,吳軍又在公婿之谿和麇地(今湖北與陝西交界)連吃敗仗。夫概王乘機回國想奪取王位,但被闔廬打敗,奔楚,楚封為棠谿氏。這年越國也抄吳後路,向吳進攻。吳國自己也消耗不少,只好撤軍。吳國回師的次年,公元前504 年,吳太子終纍又用舟師打敗楚軍,俘虜楚國兩個水軍將領和七個大夫,又在繁陽(今河南新蔡縣北)打敗楚子期的陸軍。楚國元氣大傷,國內人心惶惶,形勢緊張,于是把都城往北遠遷至都(今湖北宜城縣東南)。史稱:“當是時,吳以伍子胥、孫武之謀,破強楚,北威齊晉,南服越人”,可以說子胥在吳的功業達到了頂點。

伍子胥之死公元前496 年,越王允常死,勾踐繼位。吳國乘喪伐越。越出兵抵禦,戰于槜李(今浙江紹興縣)。吳軍大敗,吳王闔廬傷指,在回師途中死去。闔廬生前聽從子胥的意見,以兒子夫差接位。夫差決心報仇,使人站在宮門,每當他出入,就喊:夫差,你忘了越國殺了你父親嗎?夫差就回答:不敢忘,三年一定報仇!

剛到第三個年頭,夫差就發兵要報仇。公元前494 年,吳軍在夫椒(今太湖椒山),一舉打敗越軍,並一直攻進越境。勾踐只剩下五千甲士,保守會嵇,眼看無力較量,為了免于亡國,只好接受文種“卑辭厚禮”向吳請和的建議,派大夫到吳軍中,卑辭下氣,向吳請罪,勾踐願為吳王臣仆,夫人為奴妾、大夫士及其妻女為吳服役,越國的寶器獻給吳王。夫差打算答應,伍子胥不同意。他講了個夏少康怎樣從危險中求生存,發展壯大終滅政敵寒浞,中興夏朝的故事,並分析吳越兩國同處三江之地,不能並存的形勢。他說:遠方敵國,即使吳能降服,但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車;而占有越國,我能居其地,能乘其車,這是一個不能或失的時機。又說:勾踐是個能人,加上范蠡、文種這班良臣,一旦他們歸國圖強,那會長期為患于吳國的。正當吳國君臣爭議未決之際,越裝飾美女八人,送給吳太宰伯噽。太宰伯噽接受了賄賂,就對夫差說:古來攻人國家,無非是使人家降服而已,現在越國請降,納貢稱臣,還有什麼要求呢?他又引文種朝見吳王,一面說好話,一面委婉地威脅,說越國萬一得不到吳王的寬宥,勾踐將會殺妻滅子,銷毀寶器,用這剩有的五千甲兵和貴國拼個死活。說這樣,吳國再強,也不會有什麼利益,只有損失吧?這樣軟硬兼施,使已經開始驕奢自滿的夫差終于首肯了這個和議。子胥歎道:“姬姓應該衰敗了。這是養虎貽患。越國將會發展國力,訓練軍民,二十年之後,吳國就變成池沼廢墟了!”

夫差認為越國小,這次會一蹶不振,不足為患的。同時,他也被越國人的甘辭厚賂所迷醉。他一心向中原地區進取,當年伐陳,次年入蔡,把蔡遷于州來。公元前489 年,再次伐陳。公元前488 年,向魯征取百牢的獻禮。公元前487 年,助邾伐魯。公元前486 年,成邗溝,通江淮,作北進的准備。公元前485 年,聯合魯、邾、郯伐齊,從海道進兵。這是中國最早的海軍,不過卻被齊國打敗。公元前484 年,又跟齊戰于艾陵(今山東萊蕪縣東北),與魯聯合敗齊,俘虜齊國中軍將領國書等五大夫,繳獲革車八百乘,甲首三千,將這些戰利物都給了魯國。

就在公元前484 年,早已歸國勵精圖治的越國君臣入吳朝賀吳國代齊的勝利。吳舉朝上下皆大歡喜,獨有子胥心情沉重。他說:“這是越國存心豢養吳國而已。這個心腹之患一天不除,即使得了齊國,也不過是塊石田,不能種植莊稼。”他斷定:“越不為沼,吳其泯矣!”①他見吳王如此,趁為使者去齊之便,把自己的兒子寄托給齊國鮑氏,改姓王孫氏。伍子胥沒完沒了的諫諍,吳王夫差越來越聽不進去。加上伯噽的讒言,夫差早就對子胥越發不滿。他伐齊得勝回國時,得知子胥寄予齊國的事,立即以私通敵國,懷有二心的罪名,賜子胥以屬鏤之劍,迫使自殺。伍子胥認定自己的見解是正確的,堅持他的滅越主張,始終不渝地抗爭至死。死前,他對夫差說:“請把我一雙眼睛掛在姑蘇城東門,讓我總有一天看見越國大軍從這門進來”。事實證明,他是最清醒的,只是夫差沒有為他辦理這件後事,而是恨及枯骨,把他的尸首包在皮革里,拋在江中,名曰“鴟夷浮江”,使之葬于魚腹。此後十二年,公元前471 年,越滅吳。《漢書·藝文志》,兵書有“伍子胥十篇,圖一卷”,久佚。

① 《左傳》,哀公十一年。

第四節范蠡①(附文種)

范蠡和越之滅吳范蠡,字少伯,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相傳,范蠡早年倜儻不群,不為人所知。文種,為宛令,遣吏奉謁。吏還,說范蠡是當地狂人,生有此病。文種笑,說,吾聞士有賢俊之姿,必有佯狂之譏,內懷獨見之明,外有不知之毀。文種親自往見,抵掌而談。後來,他們都到了越國,在越王勾踐最困難的時期,通力合作,複興了越國,滅了吳國。范蠡是一位戰略思想家。文種在具體的軍事政治上為越王出了力。《漢書·藝文志》兵書權謀類有“范蠡二篇”,“大夫種二篇”,這兩書都早已失傳。

公元前494 年,越王勾踐繼位的第三年,勾踐聽說吳王夫差日夜治兵,將以伐越,想搶先一步下手。范蠡勸他不要輕易用兵。范蠡說:“夫國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傾,有節事。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驕,勞而不矜其功。夫聖人隨時以行,是謂守時。天時不作,弗為人客。人事不起,弗為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驕,不勞而矜其功,天時不作而先為人客,人事不起而創為之始,此逆于天而不和于人。王若行之,將妨于國家,靡王躬身。”范蠡是從戰略思想的高度,特別是從“持盈”的道理上,結合越國的實際,闡述吳之不可伐。他所說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是他的戰略思想的主要內容。他所謂“守時”,用現在的話說,就是要根據具體的曆史條件。

勾踐沒有聽范蠡的話。兩國交戰的結果,是越軍被打得大敗,只剩下五千人,困守會稽。勾踐喟然長歎,說:我這樣就完了嗎?文種說:“湯系夏台,文王囚羑里,晉重耳奔翟,齊小白奔莒,後來都稱王稱霸。這樣看來,眼下的困難也不一定不是來日之福。”勾踐對范蠡說:“我沒有聽你的話,弄到這般田地,你看怎麼辦。”范蠡說:“君王難道忘記了持盈者與天,定傾者與人,節事者與地嗎?”范蠡提出了定傾的具體辦法;“卑辭尊禮,玩好女樂,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與之市。”勾踐聽了范蠡的話,派文種入吳請和,遭到吳王的拒絕。勾踐打算殺妻子,燔寶器,以五千人觸戰以死。文種勸阻勾踐說:“吳太宰噽貪,可誘以利,請間行言之。”于是文種受命,以美女寶器買通吳倖臣太宰噽,噽引文種見吳王,說:“希望大王赦勾踐,勾踐將把所有的寶器奉獻。不幸勾踐得不到吳王的赦免,他將殺了他的妻子,毀了他的寶器。他的五千人也要拚命戰斗,也一定得到相當的代價。”他這一番又軟又硬的話,加上太宰噽從中說合,吳王也就答應了勾踐的請求,罷兵而歸。此後,勾踐及其臣民,在吳的干預下,經曆了一個時期的屈辱生活,但畢竟克服了亡國的危機,並為日後越國的複興保存了一定的力量。

勾踐想使范蠡治理國政。范蠡說:“兵甲之事,種不如蠡。鎮撫國家,親附百姓,蠡不如種。”于是,勾踐以國政屬大夫種,而使范蠡與大夫柘稽行成,為質于吳。相傳,范蠡是隨勾踐同到吳國為質的,君臣共處奴役的生活,達三年之久。

約在公元前490 年,范蠡由吳歸國,君臣共論興國大計。勾踐重新提出來“節事”的問題。范蠡說:“節事者與地。唯地能包萬物以為一。其事不① 本篇取材,基本上見于《國語·越語》上、下,《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如別無所據,不一一注明。失,生萬物,容畜禽獸,然後受其名而兼其利,美惡皆成以養其生。時不至不可彊生。事不究不可強成。自若以處,以度天下,待其來者而正之。因時之所宜而定之。同男女之功,除民之害以避天殃。田野開辟,府倉實,民眾殷,無曠其眾,以為亂梯。時將有反,事將有間,必有以知天地之恒制乃可以有天下之成利。事無間,時無反,則撫民保教以須之。”范蠡的話,主要是說,土地是萬物之本;農事做得好,可以生長萬物,有名有利,美和惡都可以各盡其用;天時的掌握和農事的進行,都要適度,不可勉強;男女都要勞動,避免災害,開辟田野,充實倉庫,使民眾殷附,沒有游手好閑之人。必須知道天地的長數,才可收到可靠的生氣。范蠡的話,非農業無立國之本,也是他複興越國的基本國策。勾踐很贊許這個國策,甚至于說:不榖之國家,蠡之國家也。文種是范蠡認為最能推行這種政策的人,他稱贊文種執政可以“不亂民功,不逆天時,五谷睦熟,民乃蕃滋。”勾踐君臣在國策上的一致,使越的複國活動取得顯著的成效。

公元前482 年,是勾踐由會稽山歸國的第七年。這一年,吳國農業欠收,夫差還決定起師北征以與齊晉爭霸中原。吳軍北上的消息傳來,勾踐和范蠡商議吳國師出國空,是一個好時機。依照范蠡的計謀,等到吳軍完全到黃池之後才行動。于是下決心把二十年積聚的兵力:善于水戰的士兵二千,訓練有素的士兵四萬,近衛軍士六千,軍官千人,分成三路。由范蠡、後庸領兵取海道入淮,斷絕北去的吳軍歸路。由疇無余、謳陽從吳國南境直逼姑蘇。吳軍被打得大敗。吳太子友等三將被俘。越軍焚燒了姑蘇,奪取了吳的船只。吳王夫差聞訊後,率師南歸,向越求和。越國自度還不能一舉滅吳,也答應言和,而繼續加緊滅吳的准備①。

公元前478 年,越國已了解到吳國“大荒薦饑,市無赤米,國廩空虛,其民必有移徙之心,寒就蒲蠃于東海之濱。”軍隊也在北上伐齊抗晉等戰役中消耗了精銳。于是,越王勾踐在大會臣民決定謀劃滅吳之後,向吳進軍。越軍進至笠澤(蘇州南面,與吳淞江平行的一條江)的南岸,與吳軍夾軍對峙。越國軍分左右兩翼,組成鉗形攻勢。勾踐親率六千精兵為中軍。夜晚命左軍銜枚溯江上至五里處待命,命右軍踰江五里處待命。夜半左、右軍涉江,全軍一齊鼓噪。吳軍大駭,他們亦分左、右軍出來抵禦。勾踐的中軍趁機潛行渡江,從中間突擊。吳軍大敗。越軍三戰三捷,直至姑蘇城下,占據所到之地。吳國的軍事力量土崩瓦解②。

越國已經處于絕對優勢,公元前475 年,越軍再次進攻姑蘇,很快打到城下。吳國城池畢竟經過多年經營,十分鞏固,一時沒被攻下。勾踐采取長期圍困的戰略,過了兩年,吳國終于城門不守。公元前473 年越軍攻進吳都。夫差率眾逃至姑蘇台上越軍重重圍困。夫差只得派王孫雒袒衣膝行至勾踐面前說:往日我在會稽得罪了您,不敢違命同您結好,現在您來懲治我的罪過,我唯命是聽,希望也象那時一樣,允許我長為越王臣虜。勾踐也有些不忍,打算接受這個請求。范蠡當即說:“君王,您忍辱受苦二十多年,為了什麼?現在不能拋棄前功。”于是回絕王孫雒說:“往日是上天把越賜予你吳國,你們不要,今天是上天以吳賜越,我們不敢違背天命而聽從你們的請求!”王孫雒還一再哀求。范蠡毅然鳴鼓進兵,說:“越王已命我處理此事了,請① 《左傳》,哀公十三年。

② 《左傳》,哀公十七年。

使者回去,否則就得罪了!”王孫雒流著眼淚而去。

越王勾踐滅吳後,也北上會諸侯,號稱霸主。

范蠡的隱退范蠡事越王勾踐,苦身深謀二十多年,終于滅吳。越王置酒大宴群臣,歡慶滅吳之功,樂師們作曲歌頌功德。在歡悅氣氛中,勾踐卻面無喜色,范蠡猜中了勾踐只愛土地,不惜臣民的死活,即使國家安定以後,也永無滿足之日。范蠡于是決定要離開勾踐。在將離開以前,他對文種說:越王會誅戮你的,文種不以為然。范蠡又寫信告訴他:“凡物盛極而衰,只有明智者了解進退存亡之道,而不超過應有的限度。俗語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良犬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嘴,鷹眼狼步,可與共患難,不可以共安樂。你若不走,終有一天會加害于你。”范蠡的這一套說辭,文種還是不信。

范蠡向越王辭行,越王流下眼淚說:“你走了,叫我靠誰?你留下,我可以與你分國:你真走了,我將殺了你的妻子。”范蠡堅決要走。他說:“我聽人說,君子適應形勢,有計不急于成功,死了也不被人猜疑,內心也不自欺。我既然走了,我妻子犯什麼罪呢?”于是,范蠡乘扁舟,出入三江五湖煙水之中,人們都不知他的去向。不出他的預言,越王還是封他妻子百里之地,鑄了他的金像置之案右,比擬他仍同自己在朝夕論政。

范蠡走後,舊時的同僚,有的走,有的疏遠于勾踐。文種也消極起來,不大上朝。果然有人進讒言,說文種心懷怨意,將謀反。文種向勾踐解釋,說現在沒有多大事情,用不著多操心,所以怠于政事。勾踐聽了,總是抑郁不樂。這時,魯哀公想借越兵伐三桓,文種勾踐之間意見也不一致。過了一年,勾踐向文種索取他過去說過的九九之策,說已經用了三策,剩下的還有六策,應該拿出來。勾踐隨即賜文種以屬鏤之劍。文種仰天哀歎:身為楚國南陽之宰,終為越王的罪囚,後世的忠臣當以我為鑒。于是伏劍自殺。

范蠡在東海之濱,治產業,有積蓄。然後,浮海至齊。他慕伍子胥的忠直,歎為夫差所殺,于是取名鴟夷子皮,取子胥鴟夷浮江之意。

范蠡父子在齊國從事農商結合的產業,積蓄數十萬,盡散于親友鄰居。

後轉移到中原交通樞紐的定陶,故范蠡又號陶朱公。其中男因罪拘囚在楚,他欲派小男去楚救之,可大男自告奮勇前去。大男將千金送給范蠡好友莊生,再歸還,作為信任的抵押。莊生入見楚王,說今夜某星座預示災異,王若施德,可以消除。于是楚王使人封三錢之府(示節儉)。可是這時其他官員也接受了朱公大男私賄的黃金,紛紛報訊,說他弟弟得救了,因為楚王封三錢之府,照例就要大赦。大男得訊見事已成功,何必丟掉千金,又去見莊生,說弟弟將獲赦。莊生知其意,退回黃金。長男取金,高興而去。莊生卻認為受騙,再見楚王告以將大赦的傳言。楚王因被人察覺他未施行的意圖而惱怒,立即處治罪犯。朱公中男被判處死刑。結果,大男為弟弟奉喪而歸。

母親和眾多鄉親甚為悲哀,惟陶朱公卻說:“我早就預料結果如此。因為:大男與我共患難,治產業,惜財如命;小兒子沒吃過苦,不知財產貴重。所以這件事只能讓小兒子去辦。這是事物的道理,沒有什麼可悲傷的。”在《史記·越王勾踐世家》里記載有這個故事,也許帶點寓言性,但當非完全虛構。這可見范蠡的遠見,跟他在政治上的去留,治產業的生財有道,都是一致的。

第三章孔子、墨子第一節孔子的生平春秋戰國之際,社會的大動蕩引起文化學術領域里的大變化。原來守在官府的《詩》、《書》,典籍散在民間。原來只能由供職官府的人傳授、講習的知識和技術,現在可以在私人間傳習,甚至主要是在私人間傳習。私人講學,成為曆史性的風尚。孔子是私人講學的重要倡導者,也是在私人講學的風尚中最有成就、最有代表性、對當時及後世影響最大的人。略後于孔子,有墨子,創立了墨家學派,與孔子創立的儒家學派並稱為顯學。

孔子的家世孔子,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縣)人。生于公元前551年①,死于前470 年。他的先世是宋國的貴族,是微子之後。他的先祖孔父嘉,始以孔為氏。曾祖父孔防叔因政治斗爭失敗,逃到魯國。父親叔梁紇在魯作過下級官吏,很有力氣。《左傳》襄公十年(公元前563 年)隨從魯軍攻偪陽(今江蘇邳縣西北)。當部分魯軍攻入城內的時候,守城的人把懸門(猶今之閘門)放下來,要把魯軍隔成兩截。叔梁紇以兩手扶舉懸門,使不得下,攻入城內的魯軍得以退出城外。叔梁紇又曾與另外兩人率甲士三百,打退了齊軍的侵擾①。相傳,叔梁紇晚年娶顏氏女徵在而生孔子。

青少年時期(三十四歲前)

孔子幼年喪父,跟隨母親生活,家境貧困。但魯人好禮的習俗很早就影響著他,他“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賓。”到了十五歲的時候,他立志向學,曾自稱“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他學什麼、向誰學、怎樣學,都不得而知。《論語》記他的話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發憤忘食,樂以忘憂。”“學如不及,猶恐失之。”“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這些話不能確指為何時所說,但孔子這種博學、好聞、審思、明辨的精神是自早年就已養成,這可能是沒有疑問的。相傳孔子“見于郯子而學之”,並告訴人說:“天子失官,學在四夷”①;又相傳孔子曾禮于老聃②、訪樂于萇弘③。

孔子二十歲左右,作過季氏的委吏,看管倉庫,計算賬目。又作過乘田,① 《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說孔子生于魯襄公二十一年,《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生于魯襄公二十二年。此從《史記》。關于孔子生平的某些事跡,曆來說法不一。本文基本上依據《史記·孔子世家》、參照《論語》、也參用崔述《洙泗考信錄》。文中凡依據《孔子世家》和《論語》的地方,不再一一指出。① 見《左傳》,襄公十七年。

① 《左傳》,昭公十七年。

② 《禮記·曾子問》。

③ 《禮記·樂記》。

管理畜牧,這都屬于家臣一類的小官。孟子說:“孔子嘗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嘗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④。

孔子博學的名聲大起來,有人願意把子弟送來,做他的門徒。後來他曾說,我到三十歲的時候,仿佛對任何事都有個主意了,這就是所謂“三十而立”。也就在孔子三十歲左右,他有了第一批弟子,其中包括後來著名的弟子顏淵的父親顏路、曾參的父親曾點。只比孔子小九歲的子路也屬于第一批的門徒。

在齊魯期間(三十五至五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