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時代-秦漢時期 29

① 《戰國策·齊策》一。

博弈博弈,博指六博,始于春秋,戰國秦漢時在民間和宮廷都很盛行。東漢時有人寫了一本《博經》,專門介紹六博的玩法,早已散佚。在馬王堆漢墓中出土了一套完整的博具。六博的場面也見于漢畫像磚石。六博的玩法大致是:在博的兩端各放六只棋子,兩人對坐,一人執白棋,一人執黑棋(或采取其他的區別方法,如一方畫虎,一方畫龍),滾動骰子,依出現的字數行棋。決定勝負的方法,有不同的說法,或說六只棋子中,有一只叫“梟”,其余五只名“散”,以“梟”為貴。“梟”可以吃掉對方的“散”,“梟”在“散”的幫助下可以殺掉對方的“梟”,以殺“梟”為勝。或說到東漢時,棋局當中有一方塊,叫“水”,“水”中放“魚”,得“驍”棋後即入水食“魚”,亦名“牽魚”,每牽一“魚”,獲二籌,翻一“魚”,獲二籌,最後誰得的籌碼多,誰就為勝。六博根據擲得的彩行棋,有很大的偶然性,故班固《奕旨》云:“夫博懸于投,不專于行。優者有不遇,劣者有僥幸;踦拿相凌,氣勢力爭,雖有雄雌,未足以為平也。”弈是圍棋,比賽方法與六博不同,按規則行棋,講究爭奪地盤,圍死敵人,勝負決定于棋藝的高低。行樂錢滿城中山靖王劉勝之妻竇綰的墓中出土了一套“宮中行樂錢”和一枚銅骰。“宮中行樂錢”共四十枚,外圓內方,形狀與銅錢相仿,其中二十枚上分別鑄有自“第一”至“第十九”的字樣,另二十枚則鑄有三字或四字一句的韻語,如“聖主佐”、“得佳士”、“樂無憂”、“飲酒歌”等。銅骰子徑長二點二厘米,有十八個面,各個面上分別用金銀錯出“一”至“十六”的數字和“酒來”、“驕”字樣。其比賽方法可能類似六博,先投骰再行錢,輸者罰酒。竇綰將“宮中行樂錢”帶進墳墓,表明她生前很愛好這一活動。第三節雜技秦漢雜技表演大放光彩,常見的項目有:角抵角抵源出于古老的“角力”,至秦二世時更名“角抵”。應劭說:“角者,角材也。抵者,相抵觸也。”文穎說:“兩兩相當,角力,伎藝射禦,故名角抵也。”①可見角抵類似現今的摔跤。1975 年,在湖北江陵鳳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的上部弧形背面的畫面上,三個男子赤臂,穿短褲,翹頭鞋,右邊兩人正在進行熱烈而緊張的角抵比賽,左邊一人平伸雙手,似為裁判。畫面上部有一帷幕飄帶,說明這場比賽是在帷幕中進行的。

履索履索即走繩。《晉書·樂志》載:“後漢正旦,天子臨德陽殿,受朝賀,..以兩大繩系兩柱頭,相去數丈,兩倡對舞,行于繩上,相逢切肩而不傾。”沂南漢畫像石上的履索圖像,是在地上立兩個三角架,橫系一根粗繩,繩頭固定在木柱上,繩上有三個小孩,中間一個雙手撐繩倒立,站在繩兩端的兩個小孩,手中分別拿著木橦、戟,舉足向繩中間走去。繩下立著四把刀,顯得十分驚險。

緣竿緣竿俗稱“都盧尋橦”,類似現代的爬竿運動,其表演形式是立一竿于人額上,或于地上,或于車上,或一人仰身躺在地上,雙腳抬起,支撐一竿,在竿上,有一至三人表演各種險技。在沂南漢畫像石上,有一人于額上立一十字形長竿,竿上橫木的兩端,有兩個小女孩在翻轉著,竿的頂端有一圓盤,一個小女孩用腹部在盤上旋轉。

疊案疊案類似現代在桌、凳等物上表演倒立等活動的雜技。疊案的表演形式是伎者先于一案上表演,逐漸累疊,多者達十二案。在四川彭縣出土的畫像磚上,有一位頭梳雙髻的女伎在重疊的十二案上表演倒立,以雙手著案,彎腰,腳後伸,臉向上,似乎欲望見腳跟。在四川德陽縣出土的一畫像磚上,伎者在六案之上表演倒立,旁邊一人手扶疊案,故作驚駭狀,給人以驚險之感。

沖狹張衡《西京賦》中說:“沖狹燕濯,胸突铦鋒”,張銑釋“狹”曰:“狹,以其為環,插刀四邊,使人躍其中,胸突刀上,如燕之飛躍也。”薛綜注云:① 《文選·西京賦》李善注。

“卷簟席,以矛插其中,伎兒以身投,從中過。”可見“沖狹”的表演方式是以草木編成草環,環上插刀矛等兵器,刃尖向內,伎者從中穿過。

旋盤旋盤的表演方式是伎者頭頂一竿,竿端頂一盤,使之旋轉。在四川和山東漢畫像磚、石上都可以見到這一活動場面。

扛鼎扛鼎是雙手把一沉重的大鼎舉起。這是一項強體力的活動,史書中也往往以力能扛鼎來形容一個人力氣之大。如西楚霸王項羽,“力能扛鼎”①。轉石轉石是將若干個大石滾串聯成一線,由一人猛力啟動第一個石滾,使個個石滾撞擊而滾動。張衡《西京賦》中有“轉石成雷,霹靂激而增響”的描寫。

弄丸劍弄丸劍又叫跳丸劍,其表演方式是以手拋接數丸或數劍于空中,往複不絕,也有丸劍並用,飛丸兼飛劍的,丸劍的數目從一至九不等。據說大秦來的幻人,“善跳丸,數乃至千”①。

手搏手搏又稱卞,即徒手相搏,技術高超者,可以與持兵器的人相搏而不傷。《漢書·藝文志》中有《手搏》六篇,皆已散佚。

戲獸張衡《西京賦》中說:“熊虎升而拿攫,猿狖超而高援,怪獸陸梁,大雀踆踆踆,白象行孕,垂鼻麟囷”,就是玩獸的場面。

弄蛇在山東嘉祥武氏祠左室第五石上有一弄蛇圖,圖上三人,當中一人雙膝並攏跪在地上,右臂著地,側身蜷伏,兩臂相交,左臂挾一蛇,蛇頭直立,蛇尾盤曲;左邊一人長袍高冠,左手持斧;右邊一人長袍不冠,持一錘,兩人似為保護人。此外,還有一蛇飛舞于上,並有蜥蜴之類的東西點綴其中。① 《史記·項羽本紀》。

① 《後漢書·西域傳》注引魚豢《魏略》。

魔術張騫“鑿空”以後,中西交通開辟,從西方傳入了魔術表演。《史記·大宛列傳》載,漢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 年),安息“以大鳥卵及黎軒善眩人,獻于漢”。《索隱》引《魏略》云:“黎軒多奇幻,口中吹火,自縛自解。”又《後漢書·西南夷傳》亦載,安帝時,撣國(今緬甸)獻大秦幻人,“能變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

第五十一章婦女傳在悠久的封建社會中,男耕女織,婦女在社會生產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社會生產以外的領域中,婦女當有不少的貢獻,但記載缺乏,不可詳考了。兩漢婦女見于記載者,有後妃,有公主,有起義領袖,有學術才女。

第一節母後干政母後干政,是在西漢初年由呂後開始的。當呂後還是皇後的時候,她敢于殺了開國的功臣,顯示出她掌權的欲望。漢高祖死後,呂後嚴重違背了惠帝的意願,殺害了戚夫人和趙王如意。惠帝死後,她臨朝稱制達八年之久,在很大程度上動搖了漢的統治。但這種尖銳的宮廷斗爭並沒有怎樣影響社會秩序的安定,所以司馬遷稱頌:“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①呂後可以說是有政治才能而手段狠毒的女主。景帝時,竇太後好黃老,阻礙了一些儒生的仕進之路。西漢末年,元後信賴外家,導致王莽以新代漢。

東漢時期,母後干政現象特別顯著。其後臨朝稱制者就有竇、鄧、閻、梁、竇、何六位太後。清人趙翼約舉六後的事跡說:“章帝時,竇後專寵,有梁貴人生和帝,竇後養為己子,而陷貴人以憂死。章帝崩,和帝即位,竇為太後稱制。和帝崩,皇後鄧氏為太後,立殤帝嗣位,殤帝殂,太後又立安帝,終身稱制。安帝崩,皇後閻氏為太後,立北鄉侯懿嗣位,身自臨朝。未幾,懿殂,宦官孫程等迎立順帝,太後乃歸政順帝。順帝崩,皇後梁氏為太後,立沖帝,身自臨朝。沖帝殂,太後又立質帝,猶秉朝政。質帝為梁冀所酖,太後又立桓帝,數年歸政。桓帝崩,皇後竇氏為太後,立靈帝,仍自臨朝,後其父武為宦官所害,太後亦遷于南宮。靈帝崩,皇後何氏為太後,立子辨嗣位,身自臨朝,尋為董卓廢弑。”①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婦女在一定條件下,也可擁有最高的權力,這是研究曆史的人所應注意的一大問題。① 《史記·呂後本紀》。

① 《廿二史劄記·東漢鄉母後臨朝外藩入繼》。

第二節公主和親解憂公主,西漢楚王劉戊的外孫女,武帝太初年間出塞,遠嫁烏孫。

烏孫原為匈奴右臂,後與漢通好,願與漢和親,為昆弟。漢曾于元封中,遣江都王建之女細君公主嫁于烏孫。因語言不通,又遠在異鄉,細君思鄉心切,曾上書武帝要求回歸故里。武帝令她“從其國俗,欲與烏孫共滅胡”。烏孫王死,遂續嫁王孫。不久,細君公主死,漢廷又以解憂為公主,繼續對烏孫推行和親政策。

昭帝時,匈奴與車師為一,共侵烏孫。公主上書報告了這一情況,並請求昭帝出兵。適逢昭帝死,宣帝即位,公主又與烏孫王上書說,匈奴使使謂烏孫交出公主,欲隔絕漢,請求漢出兵與烏孫共擊匈奴,以解救烏孫王和公主。于是,漢發兵十五萬,同烏孫一起,直搗匈奴右谷蠡王庭,斬獲首級四萬余,各種牲畜七十余萬頭,給了匈奴以沉重的打擊①。

解憂在烏孫期間,曾兩次從俗。她嫁到烏孫後不久,烏孫王死,又續嫁其叔父肥王及烏孫王前妻的兒子狂王為妻,並生有四男二女。甘露三年(公元前51 年)解憂70 余歲了,她的兩個兒子病死。于是她上書宣帝,請求“得歸骸骨,葬漢地”,攜孫兒孫女,回到長安。宣帝賜以公主田宅、奴婢,奉養甚厚,朝見儀比公主。甘露五年,解憂公主死。從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 年)出塞到宣帝甘露三年,她在烏孫生活了五十年。在此期間,漢和烏孫基本上一直保持了良好的關系。

王昭君,字嬙,東漢南郡(今湖北興山縣)人。元帝時,她以良家女選入後宮。昭君入宮數年,未得進見。

當時,東漢和匈奴的關系重新修好,南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請求和親。

元帝以宮女五人賜之。王昭君得知後,特請求行。呼韓邪臨行前,元帝為了表示友好,還專門請呼韓邪過目所賜女子,昭君豐容靚飾,光彩照人。元帝很後悔,可是最終還是送昭君出塞。

王昭君到匈奴後,與呼韓邪生有二子。呼韓邪死後,其前妻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請求歸漢。成帝令從胡俗,她從命為後單于閼氏。

昭君後來死于匈奴,唐杜佑《通典·州郡》九“金河”下,提到“王昭君墓”。昭君墓上草色常青,故又稱之為“青塚”①。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南郊大黑河南,有一座昭君墓,不知建于何時。

昭君出塞,對漢朝和匈奴的友好關系有著良好的影響。

② 本節材料依據《漢書·西域傳》下及《後漢書·南匈奴傳》者,不另一一注出。① 參見《漢書·匈奴傳》。

① 《太平環宇記》卷三八。

第三節呂母起義王莽末年農民大起義的序幕,是由一個名叫呂母的婦女揭開的。

呂母,琅邪海曲(今山東日照境內)人,家資數百萬。天鳳元年(公元14 年),她做縣吏的兒子因犯小罪,被縣宰處死。呂母為了替兒子報仇,“密聚客”,以家財釀醇酒,買刀劍衣服。有來飲酒的少年壯士、無錢者,呂母賒酒給他們;穿著單薄者,則借給衣裳,不問多少。數年以後,呂母的家財殆盡,大家都准備償還所欠債物。呂母傷心地說:我厚待諸君,非為求利,只因縣宰屈殺了我的兒子,我想報仇。大家聽了,都很同情。這樣,呂母集中了好幾千人,自稱將軍,攻破了海曲縣城,捉住縣宰。諸縣吏叩頭為縣宰請命。呂母說:我兒犯小罪,不當死,而為縣宰所殺,殺人當死,有什麼可請求的!說罷,便殺了縣宰,以其首祭子塚。

後來,呂母的隊伍發展到一萬多人的光景③,這時,呂母的活動就不限于為兒子報仇了。公元17 年,王匡、王鳳等在綠林(今湖北當陽境內)起義,公元18 年,樊崇等在莒縣(今山東莒縣)起義,起義軍開始出現了浩浩蕩蕩的形勢。

約公元22 年,呂母病死,她的部下基本上轉入樊崇的隊伍。這時樊崇的隊伍已成為著名的赤眉軍。

在呂母起義後不久,公元21 年,平原(在今山東平原境內)女子遲昭平,能說經,也聚集了數千人在平原起義,但因缺乏記載,情況不明。

② 本節材料依據《後漢書·劉盆子傳》者,不另作注。

③ 荀悅《漢紀》卷三十稱:琅邪女子呂母,為子報仇,黨眾浸多,至數萬人,號曰赤眉。這可見呂母部隊同赤眉軍關系是很密切的,因而被看作一支隊伍了。

第四節班昭著書班昭,字惠班,一名姬。扶風曹世叔妻。世叔早死,史稱班昭有“節行法度”。

班昭博學高才,其兄班固去世後,所著《漢書》有八表和《天文志》尚未完成。班昭奉和帝詔續而成之。和帝數召班昭入宮,師事皇後諸貴人,所以又稱她作“大家”。和帝還詔她為所貢獻異物作賦頌。後來鄧太後臨朝,有事總要找班昭議論,並封昭子為關內侯,官至齊相。當時《漢書》剛剛完成,書中還有不少要上下互通的地方。于是班昭在樓上講《漢書》,同郡馬融在樓下受讀通寫。後來班昭死,又詔融兄馬續繼昭成之。

永初中,鄧太後的兄弟、大將軍鄧騭,上書請求還歸故里。起初,鄧太後不肯,征求班昭的意見,班昭上疏說:“妾聞謙讓之風,德莫大焉。..《論語》說:‘能以禮讓為國,于從政乎何有。’由是言之,推讓之誠,其致遠矣。今四舅深執忠孝,引身自退,而以方垂未靜,拒而不許,如後有毫毛加于今日,誠恐推讓之名不可再得。”她勸太後答應了鄧騭的要求。

班昭作《女誡》七篇,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箒于曹氏,于今四十余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導無素,恒恐子榖,負辱清朝。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複以為憂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沉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閑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勗勉之!”《女誡》後來流傳甚廣,成為對婦女施教的封建規范。馬融善之,令妻女習之。班昭丈夫曹世叔妹,不同意班昭的觀點,作書問難,其書不傳。

班昭七十余歲卒。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疏、遺令,凡十六篇,由其兒媳丁氏撰集之,又作《大家贊》。

班昭的姑母也是一個女才子,孝成帝初即位時,她被選入後宮。開始為少使,不久得幸于成帝,立為倢伃。班倢伃能誦詩,熟讀古箴之書,每日進見皇上,必依法古禮。

後來,班倢伃失寵。鴻嘉三年(公元前18 年),她同許皇後受趙飛燕僭告,許皇後坐廢。班倢伃對皇上說:我聽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修正尚未蒙福,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愬,如其無知,愬之何益,故不為也。成帝聽了,甚憐憫之,于是賜黃金百斤。

班倢伃恐再受趙氏之害,退處東宮。成帝崩後,充奉園陵。死葬園中。

班倢伃著作之傳世者,《漢書·外戚傳》下收其自傷之賦一首,《昭明文選》收其《怨歌行》一首。

① 本節材料依據《後漢書·列女傳》、《漢書·外戚傳》下者,不另一一作注。第五十二章雜傳田橫、季布、東方朔、朱云都未建立什麼功業,然各能以其言行獲于當時,留傳後世,其事跡不可沒也。

第一節田橫和五百壯士田橫,齊人,故齊王田氏族的後裔。他和兄長田儋、田榮,都是狄縣(今山東省青高縣東南)的豪族。

秦末陳勝起義時,田橫隨其兄殺狄令,東略定齊地,舉兵抗拒諸侯,並趁亂擴充齊的地盤。後來田儋被秦將章邯殺死,田榮也被項羽擊敗而死。田橫收齊散兵,反擊項羽。他趁項羽與劉邦撕殺之際,奪回了齊的城邑,立田榮子廣為齊王,自己為相,專國政,既不為楚,也不為漢。

公元前204 年,漢王劉邦派儒生酈食其說齊歸漢。酈食其對齊王說:“王知天下之所歸,則齊國可得而有也,若不知天下之所歸,即齊國未可得保也。今漢王已據敖倉之粟,塞成皋之險,守白馬之津,杜大行之阪,距蜚狐之口,天下後服者先亡矣。王疾先下漢王,齊國社稷可得而保也,不下漢王,危之可立而待也。”①田橫覺得酈食其說得不錯,便撤去守備,准備依附于漢。韓信聽說酈食其不費一槍一馬便為漢王下齊七十余城,出兵襲齊。田橫大怒,以為酈食其不講信義,耍弄了自己,便烹殺酈食其,然後東走梁地,投靠了當時正值中立的彭越。

劉邦定天下後,封彭越為梁王。田橫因殺了酈食其,害怕劉邦報複,就跑到了海州東海縣一島上據守,跟從者有五百余人。劉邦素聞田橫三兄弟定齊,齊多賢能者。他擔心以田橫在齊人中的威信,長期留在海島中,會生後患,對漢不利,便下詔赦去田橫之罪,召他回朝。田橫不肯,他說:“臣烹陛下之使酈生,今聞其弟酈商為漢將且賢,臣恐懼,不敢奉詔。”他表示願為庶人,守海島中。

可是劉邦不肯罷休。他一面詔令酈商,如有敢傷害田橫人馬從者的,夷族,一面又派使者對田橫說:“田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不來,舉兵加誅。”田橫無奈,只得隨使者前往洛陽。

田橫深知劉邦是不會輕易放過自己的,他這樣做,不過是為了看看自己的長相。田橫當年與劉邦都南面稱王,平起平坐,如今要他北向稱臣,這使他感到羞辱。他烹了酈食其,現在卻要與酈生的弟弟同為劉邦做事,即使酈商因懼劉邦之威不敢把他怎麼樣,他難道不羞愧嗎?因此,當他隨使者來到離洛陽三十里地的尸鄉驛站,洗沐完畢,便把自己的心里話跟從客說了,並要他們割下自己的頭,送給劉邦。說完,便自殺了。

劉邦見到田橫的頭顱,流著淚說:“田橫起自布衣,兄弟三人更王,豈不賢乎!”隨後發卒二千人,以王者禮葬田橫,又拜田橫從客二人為都尉。不想兩個從客將田橫墓側鑿開,自剄在墓里。劉邦聞之大驚,于是他使使者召尚在海島的其余500 人,那些人聽說田橫死了,也都紛紛自剄身亡。

① 本節材料依據《史記·田儋列傳》及《漢書·田儋傳》者,不另作注。① 《史記·酈食其列傳》。

第二節季布“一諾百金”

季布,楚人。以任俠名聞于時。楚漢相爭,他為項羽手下大將,數圍困漢王劉邦。劉邦稱帝後,拜他為郎中。

季布為人耿直,不善阿諛奉迎。孝惠帝時,他任官中郎將。那時漢皇朝和匈奴的關系不好。匈奴單于寫信給呂後,呂後覺得其中有侮慢之意,便召集諸將商議付伐匈奴之事。上將軍樊噲說,他願率十萬眾橫行匈奴中,諸將也都阿呂後之意,表示贊同樊噲的意見。季布對呂後說,樊噲這是當面欺謾,當斬。當年高皇帝率四十萬兵馬被圍困于平城,這事你應清楚,因為你也在其中,可現在你卻說以十萬兵橫行匈奴中,這不是當面欺謾嗎?秦以事于胡修長城而使得陳勝吳廣起義,這創傷至今未複,樊噲又當面奉諛,這要搖動國家的根基!諸將聽了季布的話都很恐慌,怕呂後動怒。呂後罷朝,從此以後再不議論討伐匈奴的事兒了。

孝文帝時,季布為河東守。有人向孝文帝推薦季布,說他是賢者。文帝便詔季布到京城,想提升他為禦史大夫。季布來到京城後,又有人向文帝說季布好喝酒,難以接近。文帝又放棄了原意。季布留在京城整整一個月無所用事。于是他面見文帝說:“臣因為陛下的恩寵任河東守,今陛下無故召臣,大概是有人向您說了我的好話。今臣至,卻又無所受事,大概又有人向您說了我的壞話。陛下以一臣之譽召臣,又以一臣之毀去臣,陛下這樣做,我只恐怕有人會利用您這一點的。”文帝聽後,很慚愧。季布辭官而去。

季布最為人稱道的是他的語言信實,說話算話,當時人曾流傳著這樣的話:“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季布的軍功政績都為人們所忘記,而季布“一諾百斤”的佳話卻為人們所稱頌。在那個動亂的時代,做到這一點是極不容易的。唐代詩人李白在他的詩中,把“一諾”和“千金”聯系起來,于是又有“一諾千金”的說法①。這當然是一種誇張,但也可見這事受到重視,曆久不衰。

① 本節材料依據《史記·季布列傳》及《漢書·季布傳》者,不另作注。① 見唐李白:《李太白詩十·敘舊贈江陽宰陸調》:“一諾許他人,千金雙錯刀。”第三節東方朔的滑稽東方朔,齊人,以善滑稽著稱。

武帝初即位,舉天下賢良方正。東方朔也在被舉薦之中。別人上書都說天下得失之策,而多被武帝罷之令歸。東方朔上書則陳述自己的德才,自薦可為天子大臣。這書用了三千牘,費時兩月才讀畢,因其“文辭不遜,高自稱譽”,武帝以為奇才,令他待詔公車。不久,又待詔金馬門。後拜為郎中,常在側侍中。

東方朔說話詼諧有趣,常于調笑中直言切諫。武帝很喜愛與他交談,還常常賞賜他錢帛。有人對武帝說,東方朔把所賞錢帛全都花費在婦人身上;又有人說,東方朔不拘禮節,不等割肉大臣來到就先自分割賜肉,還帶回家去。武帝說,東方朔在事無所求,你們不如他。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 年),武帝要把南山一帶提封頃畝,增為上林苑,供自己弋獵消遣。東方朔進諫武帝,不要取民膏腴之地,這樣做,會“上乏國家之用,下奪農桑之業,非所以強國富人”,于國于民都不利。武帝拜東方朔為太中大夫給事中,賜與黃金百斤,而沒有聽從規勸,遂起上林苑。武帝的侄兒昭平君,醉殺主傅,被投入內官治罪。廷尉以他是公主之子,上奏請議。左右的人都為昭平君說情,武帝也垂淚歎息,但仍舊以法治罪。這時,東方朔上前為武帝敬酒。下朝後,武帝責備東方朔敬酒不看時辰。東方朔卻說:“我聽說樂極生悲,哀極陰損,我敬酒是明示陛下正而不阿,不再因此事而悲哀。”東方朔前因酒醉入殿中,遺尿殿上,被劾為不敬,有詔免為庶人,待詔金馬門。因此事而複為中郎。

武帝時,天下侈靡趨末之風很盛。武帝想改變這種風氣,便問東方朔用什麼辦法來教化人民呢?東方朔說,孝文帝身為天子,崇尚節儉,以道德為麗,以仁義為准,于是天下望風成俗,昭然化之。今陛下大興土木,奢侈成風,而想使民獨不奢侈失農,實在是困難。陛下如能“推甲乙之帳,燔之于四通之衢,卻走馬示不複用”,改變風氣也就不難了。《易》說:“正其本,萬事理;失之毫氂,差之千里。”

武帝以東方朔能言善辯,曾問他說:“先生看我是個怎樣的君主?”東方朔回答說:唐虞之隆,成康之際,不足以比喻當世。您的功德在五帝、三王之上,而且不僅如此。如果得到天下賢士,在位的公卿都可得到適當的人選了。“譬若以周、邵為丞相,孔丘為禦史大夫,太公為將軍,畢公高拾遺于後,弁嚴子為衛尉,皋陶為大理,後稷為司農,伊尹為少府,子贛使外國,顏閔為博士,子夏為太常,益為右扶風,季路為執金吾,契為鴻臚,龍逢為宗正,伯夷為京兆,管仲為馮翊,魯般為將作,仲山甫為光祿,申伯為太仆,延陵季子為水衡,百里奚為典屬國,柳下惠為大長秋、史魚為司直,蘧伯玉為太傅,孔父為詹事,孫叔敖為諸侯相,子產為郡守,王慶忌為期門,夏育為鼎官,羿為旄頭,宋萬為式道候。武帝大笑,又問東方朔:“你看你比公孫丞相、兒大夫等這些人如何?”東方朔說:“臣朔雖不肖,尚兼此數子者。”東方朔雖有才華,但在政治上一直得不到重用。于是會聚宮下的博士諸先生與他議論,故意作難他。他們說:昔日蘇秦、張儀憑一張嘴位居相卿,你雖博學多才,盡忠以事皇帝,而官不過侍郎,位不過執戟,這是什麼緣故呢?東方朔回答說,這是因為時代不同了。蘇秦、張儀時,天下不穩,諸侯② 本節材料依據《史記·滑稽列傳·東方朔傳》和《漢書·東方朔傳》者,不另作注。相爭,因此得士者強,失士者亡,士人可以身處尊位。現在天下一統,人才濟濟,即使蘇秦、張儀在世,也不能有所作為。“傳曰:天下無害菑,雖有聖人,無所施其才;上下和同,雖有賢者,無所立功。故曰:時異則事異。今世之處士,時雖不用,崛然獨立,塊然獨處,子何疑于余哉!”這一席話,使嘲笑他的諸先生無言以對。

東方朔臨死前,對武帝說:“願陛下遠巧佞,退讒言。”可見他對武帝的一片忠心。

東方朔善文辭,他的作品,劉向《別錄》加以收錄。《漢書·藝文志》“雜家類”載“東方朔二十篇”。東方朔的作品中,以《設客難》、《非有先生論》兩篇最著。

第四節朱云折檻朱云,字游,魯人,後徙平陵。西漢後期時人。少時好俠義,經常聚集一幫人為人報仇,以勇力聞。年四十始從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蕭望之受《論語》,學業很深。後來,華陰守丞嘉上封事,舉薦他為禦史大夫,以代替貢禹,丞相匡衡極力反對,未成。

當時,尚書令五鹿充宗善講《梁丘易》。元帝好梁丘氏,因此五鹿貴幸一時。元帝欲考《易》之異同,令五鹿與諸《易》家辯論。諸儒因五鹿藉尊貴之權,都稱病不敢與之對抗。有人便推薦朱云與五鹿相對。朱云“音動左右,既論難,連拄五鹿”,常常駁得五鹿啞口無言。儒生們都很欽佩他的勇氣和才華,為語說:“五鹿岳岳,朱云折其角。”朱云由此做了博士,後來又遷杜陵縣令。因得罪了中書令石顯和丞相韋玄成,遂被廢錮,直到元帝去世。

成帝時,故安昌侯張禹以帝師位特進丞相,成帝非常尊重他。張禹為相六年,無所作為,只圖自己享受。朱云上書求見成帝,朝廷公卿俱在。朱云說:“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他請求成帝賜尚方寶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余。成帝問他要斬何人?朱云說是安昌侯張禹!成帝大怒,說:“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令禦史將朱云拉下。朱云攀住殿檻,檻折。朱云大聲呼道:“我得以從龍逄、比干游于地下,足矣!未知聖朝何如耳!”

此時,左將軍辛慶忌免冠解印綬,連連叩頭,請求成帝寬恕朱云,說,朱云素著狂直于世,不可誅,臣敢以死爭。辛慶忌叩頭流血,成帝赦朱云。後來,禦史要治理殿檻,成帝說:“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

從此以後,朱云居閑不仕,教授學生。七十余歲卒于家。

直言折檻,這是朱云有名的大事,對當時以及後世很有影響。

附錄秦漢禮俗安作璋禮俗,存在于社會各階級各階層中。它反映人們的生活面貌,也反映人們對于生活某些方面之傳統的認識。我們對于民間禮俗的興趣,比對皇家貴族禮俗的興趣要多得多。但關于秦漢時期禮俗的記載,對皇家貴族的記載要比對民間的記載詳細得多。而統治階級的禮俗,也必然對民間禮俗有深刻的影響。同時,階級社會既存在著階級對抗,在統治思想占優勢的情況下,實際上也有反統治思想的存在。在禮俗這一領域內也必然有類似的情況。不過一直到現在,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研究,還沒有認真地起步。以下,試依現在所見到的材料,就衣食、住行、嫁娶喪葬等三個方面的禮俗,作一些敘述。① 本節材料依據《漢書·朱云傳》者,不另作注。

第一節衣和食冕、冠、巾“衣”有廣狹二義。狹義的“衣”,是指上衣。廣義的“衣”,包含有冕、冠、巾,有上衣、下衣和鞋襪。

冕、冠、巾,都是帽子。周制冕為天子、諸侯、卿大夫的祭服。秦、西漢之冕,于史無征。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 年),詔有司采《周禮》、《禮記》、《尚書》而制冕,規定皇帝之冕“廣七寸,長一尺二寸,前圓後方,朱綠里,玄上,前垂四寸,後垂三寸,系白玉珠為十二旒,以其綬采色為組纓”①。三公、諸侯、卿大夫之冕,也廣七寸、長一尺二寸,不同的是:三公、諸侯之冕七旒,青玉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為珠。皆有前無後。民間或謂冕為“平天冠”。

周制,貴族子弟年滿二十,于宗廟中舉行加冠之禮,以表示成年,可以從政。隨著春秋戰國時期世卿世祿制度的瓦解,選官制度的產生,冠禮失去了原有的內涵,備典而已。秦漢之時,自皇帝至百官所服之帽,亦多謂之冠,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通天冠。《晉書·輿服志》云:“通天冠,本秦制。高九寸,正豎,頂少斜缺,乃直下,鐵為卷梁,前有展筩,冠前加金博山述。乘輿所常服也。”漢承秦制,通天冠猶為皇帝之常服。

法冠。又名“柱後”,“高五寸,以C 為展筩,鐵柱卷。”②法冠原為楚王冠。傳說當時有一種叫“獬豸”的神獸,一只角,秉性耿直,能別曲直,見有人爭斗,即用角戳無理的一方;聽到誰說假話,則咋之。楚王獵獲到這種神獸後,仿制為冠。秦滅楚,賜與禦史服之,蓋寓執法公正之意。漢則為侍禦史、延尉之服。

武冠。武冠又名“武弁大冠”,原為“胡服”,趙武靈王“胡服騎射”

時仿制,以金珰飾首,前插貂尾,為王冠。秦滅趙,賜與近臣服之。漢時為諸武官之服。

劉氏冠。劉邦任泗上亭長時,做了一頂高七寸、寬三寸,竹皮為里,漆絲而成的帽子,時常服之。劉邦做皇帝後,命名為“劉氏冠”,規定公乘爵位以上者,方可服之。大約從劉邦死後,劉氏冠成為祭祀宗廟時戴的一種帽子,並更名為“長冠”。

樊噲冠。傳說在“鴻門宴”上,范增欲殺劉邦,樊噲聞之大驚,裂裳以裹楯,蒙在頭上闖入軍門。其後,仿造成一種冠,寬九寸,高七寸,前後各出四寸,制若冕,命名為“樊噲冠”,後為司馬殿門衛士之服。

委貌冠。冠長七寸,高四寸,狀若覆杯,前高而寬,後低而窄,皁絹為之。在辟雍行大射禮時,公卿、諸侯、大夫服之。

遠游冠。其狀若通天冠,有尺筩橫于前,無山述。為諸王所服。

高山冠。又名“側注”,形似通天冠,頂不斜卻,直豎,無山述展筩。

為中外官、謁者、仆射所服。

進賢冠。即古之緇布冠。前高七寸,後高三寸,長八寸,公侯有三梁:① 《續漢書·輿服志》。

② 《續漢書·輿服志》。

劉氏宗室、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兩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皆一梁。漢畫像石、畫像磚上多見此冠。

卻敵冠。前高四寸,後高三寸,長四寸,制似進賢冠,為衛士之服。

建華冠。鐵為卷柱,貫大銅珠九枚,下輪大,上輪小。祀天地、五郊、明堂時,舞《育命舞》之樂人服之。

方山冠。狀若進賢冠,以五彩絹為之,祠宗廟時,舞《大予》、《八佾》、《四時》、《五行》之樂人服之。

在先秦時,貴族服冠,庶人用巾。從秦開始,唯庶人服巾的傳統禮制被打破。《續漢書·輿服志》云:“秦雄諸侯,乃加其武將首飾為絳袙,以表貴賤。”入西漢以後,自皇帝至庶人,皆可服巾。巾的用法是:用一幅紗或絹包在頭上,兩端在腦後打成耳狀結,文官長耳,武官短耳。不同身份的人和在不同的季節,巾的顏色有所變異。

上衣、下衣和鞋襪上衣,秦漢時名目繁多。大別之,有以下幾種:禪衣。禪衣是一種單層的長袍,源于先秦的深衣而與深衣又有所不同。

深衣由衣和裳縫合而成,肥大臃腫。禪衣上下相通,不別衣裳,較深衣輕便。秦、西漢之時,禪衣是一般地主和貴族的常服。據《漢書·江充傳》載:“初,充召見犬台宮,自請願以所常被服冠見上,上許之。充衣紗糓禪衣,曲裾後垂交輸。”據《漢書·蓋寬饒傳》,至遲到宣帝時,司馬等武官開始服用禪衣。長沙馬王堆漢墓中出土一件用素色紗做成的禪衣,衣長128 厘米,袖長190 厘米,重量只有49 克。

襜褕。襜褕為禪衣之變種。禪衣曲裾,襜褕則是直裾,所謂“直裾謂之襜褕”①。在漢代,襜褕為婦女常服,男子雖也有服用者,但較少。綠林軍將士服襜褕,三輔舊官吏和士人譏笑他們“服婦人衣”②。

袍。袍源出于深衣。《釋名·釋衣服》云:“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

袍,苞也,苞內衣也。”又說:“婦人以絳作衣裳,上下連,四起施緣,亦曰袍。”袍有里有面,也謂之“複袍”。有時還填以綿絮。故袍多為春秋服和冬服。

襦。襦是一種及于膝的短衣,有面有里,也謂之“複襦”,為禦寒之衣。古詩《孤兒行》曰:“冬無複襦,夏無單衣。”

汗衣。《釋名·釋衣服》曰:“身受汗垢之衣也。”汗衣是一種內衣,其作用相當于現代的背心,而樣式則近似于現代的馬甲。

下衣曰“裳”,所謂上衣下裳。裳主要有以下幾種:袴。“袴,謂脛衣也。”①似後世的套褲,穿于兩腿,分掛于腰帶上。顯貴子弟以紈作袴,故稱“紈袴子弟”。

裈。袴之有■者,謂之“裈”。

裙。裙也作“帬”,男女皆可服用,但以女子為多。

犢鼻褲。褲腿較短的裈,曰“犢鼻褲”,近似現代的褲衩。司馬相如在① 許慎:《說文解字》。

② 《後漢書·光武帝紀》。

① 《急就篇》顏師古注。

成都當酒保時即曾穿過犢鼻褲。這是一種盛夏之服。

秦漢時的衣和裳皆用帶子系紮。用帶子系紮,需用帶鉤。考古發現的帶鉤,長者幾近半,短者僅二至三厘米。就質料而言,多為金、玉、銅、鐵,也有石、骨、木、陶等。帶鉤的用法大致有三:一是將鉤紐嵌入革帶一端,鉤弦向外,與腰腹弧度貼合,鉤首鉤在革帶另一端的穿孔中。二是將兩個或更多相同規格的帶鉤並聯起來使用。三是帶鉤並不直接鉤在革帶上,而是在革帶的一端先置一環,鉤首掛在環上。

鞋,有單底、複底之分。單底的鞋稱履②。履有三種:一種是用皮革制成,也曰“鞜”。其深而大者,謂之“裒”;薄革的小履,謂之“鞮”;以柔皮制作、頭尖者,謂之“靸”。一種用絲制成,曰“綿履”,云夢出土的秦簡《法律答問》說:“以絲雜織履,履有文,乃為綿履。”一種是用麻制成,也叫“不借”,所謂“不借者,小履也。以麻為之,其賤易得,人各自有,不須假借,因為名也。”③也有以草為之者。

複底的鞋,曰“舃”、“屐”。舃,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與履底大小相同,實心。屐則以木為之,或以帛為面,有的以漆畫之,下有兩木齒。《續漢書·五行志》:“延熹中,京師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初嫁,作漆畫屐,五色采作絲。”

據《搜神記》載,男鞋方頭,女鞋圓頭。但男女往往通用。從馬王堆一號漢墓帛畫中的貴婦人的鞋和出土的四雙青絲鞋來看,女鞋的前頭有兩個昂起的小尖角。

襪,以布帛作成,也有以皮革制作者。襪一般高尺余,上端有兩帶,以縛系于足脛。

秦漢時有進門脫鞋的習慣。在屋中,多穿襪行于席上,不僅平時燕居如此,上殿朝會亦然。著鞋上殿,以為殊榮,漢時唯蕭何、梁冀、曹操等膺此殊禮。

南方濕熱,一般平民多赤足。如東漢時桂陽郡一帶,民多“無履,足多剖裂”①。謝罪時也要赤足,謂之“徒跣”。

服色的等級性在先秦時期,衣是用來區別尊卑貴賤的一個重要標志,“非其人不得服其服”②。否則,就是僭禮。至于秦漢,一方面,有些舊的等級有了變化,加以往唯庶人才服的巾,到秦漢之時,“上下群臣貴賤皆服之”③。另一方面,新的等級開始建立。秦漢時區分衣之尊卑的標志主要有三:一是服色。秦人尚黑。漢初尚赤。漢武帝時正服色,色尚黃。東漢則尚赤。此外,青紫也是貴族的服色①,平民不准服用,到西漢後期,才放寬了限制。一是質料。如秦簡《法律答問》有一般人不得穿“綿履”之條文。漢初,劉邦曾規定商人不② 《急就篇》顏師古注。

③ 《急就篇》顏師古注。

① 《東觀漢記》。

② 《續漢書·輿服志》。

③ 《續漢書·輿服志》。

① 《漢書·夏侯勝傳》顏師古注:“青紫,卿大夫之服也。”

得衣絲,以卑賤之。一是形制。一般說來,長而肥者為貴,短而瘦者為賤。主食中華民族素以擅長種植五谷而著稱于世。以五谷為主。輔之以魚肉、蔬菜的飲食習慣,由來已久。隨著秦漢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人們的飲食生活也有所改善。

秦漢人一日兩餐或三餐,主食是五谷②。由于自然環境的差異,各地區的食糧不盡相同。一般說來,南方以水稻為主;黃河中、下游地區以麥為主,其次是粟、黍、菽;關中地區以黍、粟為主,後來,麥子漸增,而食用大麻,則為天下之冠。糧食加工工具也有了改進,桓譚說:“庖犧之制臼,萬民以濟。及後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碓,而利十倍。又複設機關,用驢、驘、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③漢獻帝時,雍州刺史張既曾令隴西、天水、南安三郡“富人”造水碓以安民④。糧食加工工具的革新,有助于人們主食水平的提高。

主食的制作方法和品種很多,大別之,有餅、飯、粥三種。

餅的制作方法有三:一是蒸。顏師古注《急就篇》說:“溲面而蒸熟之,則為餅。”這是一種用水摻和面,不經發酵,捏成餅狀,放入釜甑中蒸熟而成的餅。二是烤。至遲到東漢中、後期,出現了一種“胡餅”,漢靈帝及王公大巨等皆喜食之。胡餅是一種撒有胡麻的烤餅。三是煮。《四民月令》說:“距立秋,無食煮餅。”

飯,即用麥、粟、黍、稻等制作的干飯,亦稱“糒”或“糗”,多為一般平民之食;貴族官吏食之者,則被目為儉約,如“公孫弘為丞相,食脫粟之飯”①。有的在飯中加入干果等以調味,如有加棗而稱之為“棗糒”者。粥,是在麥、粟、黍、稻、菽等食糧中摻水煮成,有把麥等磨碎做粥的,也有不磨碎做粥的。

由于畜牧業的發展,肉食品較前有所增多。

肉食、禽、魚及蔬菜、瓜果家養畜類有馬、牛、羊、豬、狗等。馬、牛多用于生產、運輸和戰爭,一般很少食用,多食用羊、豬、狗等。野生的鹿、豲(獾)、黃鼠鼬(黃鼠狼)、兔、鼠等也是人們獵食的對象。人們不僅吃畜類的肢體,也嗜食其“雜碎”。在河西發現的一支漢簡上記載著:頭六十,肝五十,肺六十,蹄二十,舌二十,胃一百,心三十,腸四十,等等。對畜類的大、小與肥、瘦,也很有講究,一般以小、瘦者為佳。

家養的禽類有雞、鴨、鵝等。禽蛋也是人們喜愛的食品,漢墓中曾發現帶有“卵笥”標牌的竹笥和變質的禽蛋。據說曹操善射,他在南皮(今河北省南皮)一天射殺了六十三只野雞,可見當時的野生禽很多,其中主要有雉、② 關于五谷,有不同的說法,或曰黍、稷、麥、菽、稻;或曰粟、稷、麻、菽、麥。③ 《新語·離事》。

④ 《三國志·魏志·張既傳》。

① 《漢書·公孫弘傳》。

雁、鵠、鶴、鳩、鴿、麻雀、鵪鶉、鷓鴣等,這些都是人們獵食的對象。秦漢時期已開始較大規模地利用陂塘養魚。如漢安(今四川省內江市西),“有鹽井、魚池以百數,家家有焉”①。南陽(今河南南陽)人樊宏,“池魚牧畜,有求必給”②。陂塘養魚也常見于漢畫像石、畫像磚。人工養魚的產量很高,多者一年可達千石,與一個千戶侯的收入相當。人們還捕捉江海湖泊中的魚、鱉、螺、蚌、蛤等,方法有網撈、毒殺、線釣等。

上古物質生活簡陋,蔬菜種類較少,很多植物被當作菜吃。至秦漢時,情況有了改善。這時的蔬菜主要有五種:葵、藿、薤、蔥、韭,此即所謂的“五菜”。葵在植物分類上稱冬葵,漢時葵有“百菜之首”之稱。藿是大豆的嫩葉。此外,還有藕、筍,芥、芹、芋、菘(白菜)、蘿蔔、葫蘆、菠菜、蔓菁等。還有從西域傳入的胡蔥、胡蒜等。內地的蒜叫小蒜,產量較低,胡蒜即今天食用的大蒜。據說,當時一個人要有“一百本■、五十本蔥、一畦韭”③才能滿足需要。在皇家的太官園內,蔬菜四季常綠。冬菜的種植方法猶如今天的溫室栽培,“覆以屋廡,晝夜燃蘊火,待溫氣乃生”④。

人們解剖了馬王堆漢墓出土的一具女尸,在她的食道、腸胃里發現了一百多粒甜瓜籽。甜瓜是秦漢眾多瓜果中的一種,此外還有西瓜、梨、桔、桃、李、杏、柚、柿、楊梅、香橙、荔枝、龍眼、板栗、橄欖、核桃等。張騫通西域,又傳入了葡萄、石榴、胡桃、胡瓜等。有的瓜果成片種植,並形成了一些特產區,如真定的梨,安邑的棗,燕秦的栗等。

烹飪技術的提高與灶及炊具、餐具的改進對于飲食,時人是很講究的,烹飪技術達到了較高的水平。張衡說南陽的菜肴有“百種千名”①,枚乘說吳楚的食饌為“天下之至美”②。烹飪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羹,即作肉湯;灸,是把肉用簽子串起來放在火上烤;濯,是把食物放在熱油中炸;膾,是把生肉切細生吃;脯,是做肉干;臘,是把肉烤熟再曬干;炮,是將帶毛的禽獸包以泥巴放到火中燒烤;菹,是醃制瓜菜; ,是做魚醬。此外,還有類同于現代的蒸、煎、熬、煮等方法。

烹飪技術的提高與灶、炊具的改進是分不開的。從出土的陶灶模型和畫像磚、畫像石上的灶畫像來看,灶面有圓形、橢圓形、方形和船形等幾種形狀,灶門有方形、長方形和券形等形式,灶面上一般有一個大火眼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火眼,火眼上放置釜、甑等炊具。《漢書·霍光傳》有個“曲突徙薪”的故事。“曲突”,就是在灶上裝有彎曲的煙囪,這種灶不僅安全,且通風助燃,火苗旺,溫度高。當作鍋用的釜、甑向著輕薄小巧方面發展。據說,漢獻帝建安年間,出現了一種複層的“諸葛行鍋”,熟飯很快;還有一種一釜多味,號稱“五味齊芳”的“五熟釜”。廚刀、勺、通火鉤等炊具也已具備。

① 《華陽國志·蜀志》。

② 《後漢書·樊宏傳》。

③ 《漢書·循吏·龔遂傳》。

④ 《漢書·循吏·召信臣傳》。

① 《南都賦》。

② 《七發》。

餐具有盛飯的碗,取羹的勺,盛菜的盤,盛酒的耳杯,夾菜的箸。箸有象耳箸、竹箸、木箸和鐵箸。當時仍有用手抓飯菜的習慣。

第二節住和行宮殿、樓房和城堡秦漢建築有新的發展。宮殿建築代表了當時建築的最高水平。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為了滿足自己的窮奢極欲,令人把六國宮殿的圖樣摹繪下來,在咸陽照樣興建。他還嫌六國宮殿狹小,又在上林苑興建規模宏大的朝宮,它的前殿即曆史上有名的阿房宮。據記載,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下可建五丈旗。有秦一代,關中宮殿計有三百,關外四百余。秦亡漢興,劉邦把秦代的長樂宮加以修繕,住在這里。又在秦章台宮的舊址上修建未央宮,作朝會施政之所,後來的皇帝也住宿在這里。漢武帝時又興建了明光宮、桂宮和北宮,作為後妃等人的住所。漢都長安,內外宮室一百四十五所,而其壯麗程度,無遜于秦。如未央宮,用名叫木蘭的香木作棟,有花紋的杏木作梁,華椽頭上用玉璧裝飾,柱礎以玉石為之,金飾窗,玉飾門。二千余年後,在漢宮遺址上發現的銅器,塗金鏤銀,工巧絕倫;出土的磚瓦,古樸厚重,堅實耐用。

劉秀做皇帝後,都洛陽,修建了南宮和北宮等宮殿。北宮中的德陽殿是最重要的殿,周旋容萬人,陛高二丈,殿前的朱雀闕高聳入云,據說從四十多里以外即可望見。

最能代表官吏、富商居住條件的是樓房和城堡。樓房的大量出現,是在東漢。古詩云:“西北有高樓,上與浮云齊。交疏結綺窗,阿閣三重階。”甘肅武威和江蘇句容出土的陶樓模型,有五層的。樓房的各層之間有樓梯相聯。在揚州邗江漢墓出土的樓房模型中,有一整木刳成的樓梯,共十五檔,旁有扶手。勾闌也已具備,望柱多加裝飾。

作為主體建築的樓房往往與附屬建築構成城堡,也有以平房組成的城堡。在成都楊子山出土的東漢畫像石上,有一座城堡式建築,由周垣圍成的庭院分兩大部分。右部是兩進的居住正院,內進上方是四開三間的正堂。左部前端是個跨院,有廚房、水井和曬衣架,後端建有一座望樓,還有一個糧倉。

由于自然環境的差異,住宅顯示出地區特色。華北地區,冬寒多風,住宅建築封閉緊錮。江南一帶,炎熱多雨,住宅敞開外露,多外廊,深出簷,窗口開孔較大,有可以支撐、摘下的“支摘窗”,還有“干闌”式建築。天水、隴西,山多林木,居民以板為室屋。日南郡的住宅,開門朝北,即所謂“北向戶”;而漠北的匈奴等游牧民族,則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

室內用具秦漢時期,自帝王至平民,坐臥起居皆用席。席一般是用蒲草或藺草編成,也有以竹為之者。馬王堆漢墓出土莞席四件,完好的有二件。一件長2.19米,寬0.81 米。另一件長2.22 米,寬0.82 米。席邊皆用黃絹包縫,邊寬0.20 米左右。

坐席之禮,有一定的規定。一般是多人同坐一席,唯尊者有專席。如《後漢書·張禹傳》載:“張禹為太傅、尚書,鄧太後以殤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中,乃詔禹與三公絕席。”在坐次上,坐北面南最尊,這是帝王之禮,一般人則以坐西面東為尊,其次為北向,而西向最卑。坐席的姿勢,如同今日之雙膝跪地。若伸腿向前,謂之“箕踞”,是為傲慢無禮。

睡眠一般用床。床多木制,較矮。戰國時的大床,多繞以欄干。而秦漢時的床,一般無欄干。床上鋪席。床除了用于睡眠外,也可當坐具。

張騫通西域後,傳入了“胡床”。胡床是一種可以折疊的坐具,類似于現今的“馬紮”。

官宦之家,也有坐榻的。榻是一種較床輕便的坐具。在河北望都漢墓中的壁畫上,一主簿和一記吏各坐一榻,榻呈方形,鋪有座墊。也有兩人同坐一榻者。坐榻姿勢同坐席,也是跪坐。

幾案的使用很普遍。其用途有二,一是用來放置碗、盤等,近似于現今的飯桌。一是供書寫用,類似今天的書桌。有木案、石案等,以木案為多,形狀多方形或長方形,也有圓形的。幾案腿短,適應于秦漢人跪坐的姿勢。用來照明的是燈燭。燭的使用較早,燈的使用大約始自戰國。秦漢時的燈形式眾多,制作精巧。現今可知的燈具有象形的人俑燈、羊尊燈、牛燈、朱雀燈、鳳鳥燈、雁足燈、花樹連枝燈等。還有仿器皿的豆形燈、槃燈、卮燈、三足爐燈、奩形燈、耳杯燈等。其質料有銅、鐵、陶等幾種。滿城漢墓出土的長信宮燈,其造型是宮女跽坐持燈,生動逼真。燈盤有雙重直壁,插置兩片弧形屏板為燈罩,燈盤可以轉動,屏板可以開合,燈光照度與射光方向,均可調節。側舉的右臂和下垂作燈蓋的右袖,既增加了美感,又可使燈盤內空氣流通,導煙助燃。燈的各部分都可拆卸,便于清除煙垢。

香爐也是家庭常備之物,有陶制的,也有銅制的。據《西京雜記》載,有一個叫丁緩的人,制作了一具臥褥香爐,“為機環轉四周,而爐體常平,可置之被褥”。他還制作了一具九層博山爐,鏤以奇禽怪獸。後者在漢墓中時有發現,是漢代香爐的代表作。

空中還備有唾壺,以盛痰汙,有玉制、銅制和陶制等種類。朝廷多將其作為賜物,頒賜群臣。

裝置物品的有簏、篋、笥等,都是竹制的箱子。

車馬和船秦漢交通,陸行有車馬,水航則舟船。

皇帝的坐乘叫“安車”,立乘叫“立車”。安車、立車十分堅固,都是重輞、複轂、兩轄;又極其華麗,較(車箱)上有交錯的金龍,衡(車轅頭上的橫木)上立著金鳥,軾(車前扶手的木欄)上畫著伏虎;車上堅著高九仞、垂十二旒、畫有日月升龍的大旗,駕六馬,體現了皇帝的尊嚴。舉行籍田儀式時,皇帝乘耕車,出征則乘戎車,而校獵則乘獵車。

婦女乘坐的車叫“軿車”。“軿,屏也,四面屏蔽,婦人所乘。”①太皇太後、皇太後乘坐的軿車屏之以紫罽,左右騑,駕三馬。長公主的軿車屏之以赤軿,貴人、公主、王妃則乘油畫軿車,皆只有右騑”。

皇太子、皇子乘安車,朱斑輪,較上畫虎,軾上畫鹿,青色蓋,旗垂九旒,畫降龍,左右騑,駕三馬。公侯也乘安車,朱斑輪,較上畫鹿,軾上畫熊,黑絲蓋,黑轓,右騑。中二千石至六百石皆乘黑絲蓋車,區別是:中二① 《釋名·釋車》。

千石、二千石朱兩輪,千石、六百石朱左輪。三百石乘黑布車,二百石以下乘白布車。而三老、商人等則多乘小型、輕便、快速的軺車。“古之貴者,不乘牛車。”①漢承秦末戰亂之後,經濟殘破,“將相或乘牛車”②。漢武帝實行削弱王國的政策,有的諸侯王窮困潦倒而乘牛車。然自此以後,牛車漸被重視,到東漢後期,從天子到士大夫都常乘牛車。此外,還有載尸柩的辒辌車,載衣物的輜車,載竹木的棧車,囚罪犯的檻車,服任時坐的柏(大)車,等等。

秦漢時的畜力車與現今的畜力車不同之處是:車前是軾,人從後面上車;車輪木制;車箱較小,一般只能乘坐一至三人。

值得一提的還有獨輪車,漢代叫“鹿車”。鹿車類似于現今的手推車,方便輕巧,大路、小道都能通行,可運物,也可載人。

馬也是重要的陸路交通工具。驛傳多用馬,賓客相過也往往乘馬。如漢武帝即位之初,“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③造船技術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造船地點遍及全國。在廣州曾發現一處規模很大的造船工場遺址,木船及木船模型、陶船模型屢有出土。船體具備了槳、櫓、帆、舵及錨等設備。漢代的戰船——樓船是很有名的,以“樓船”命名的水軍,是漢代的重要兵種之一。商船大者在五丈以上,漕運糧食入關的船隊,在萬艘以上。

戰國時發明的指南針,在秦漢時尚未用于航海,舟師主要靠觀察日月星辰的方位、現象來測定航向和氣候的變化。《漢書·藝文志》記有六種航海天文書,早已失傳。

在邊疆少數民族聚居區,受地理環境和生產力水平的限制,仍較多地使用獨木舟。

① 《晉書,輿服志》。

② 《史記·平准書》。

③ 《史記·平准書》。

第三節嫁娶和喪葬嫁娶春秋戰國時期,在激烈的社會變革浪潮的沖擊下,古老的婚禮發生了變革。無媒而嫁、同姓而婚、同姓聯姻,卜之不吉而猶通婚等違背傳統婚禮的行為,在《左傳》、《國語》、《戰國策》等書中不乏其例。秦漢統一帝國建立後,統治者重整了婚禮。

周禮,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娶妻;女子十五而笄,笄而許嫁。秦人不以年齡而是以身高作為成丁與否的標准,男子身高六尺五寸(合今1.50 米)、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合今1.40 米),即為成丁,始可嫁娶。漢承秦末戰亂之後,人口銳減,“戶口可得而數者十二、三”①,造成了嚴重的人口危機。為增加人口,漢惠帝六年(公元前189 年)詔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②惠帝此詔,法定了年十五為女子的最高婚年。至于最低年限,則無條文規定。據《漢書·外戚傳》載,上官安之女立為昭帝皇後時,“年甫六歲”。至于男子婚年,則無條文規定,有年十九而娶者,也有年八歲而娶者。總的看來,惠帝以後男女婚年普遍過小,因而帶來了某些弊端。宣帝朝的博士諫大夫王吉說:“夫婦,人倫大綱,夭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①秦漢時期,婚姻的決定權依舊操持在父母手里。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自由結合違背了卓王孫的意志,遭到極大的阻撓。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中的焦仲卿與劉蘭芝先由父母包辦婚姻,後又被焦母拆散,兩人被逼死。若父母的意見有分歧,則服從父意。如呂公欲嫁女呂雉與劉邦,呂雉母不同意,呂公斥之曰:“此非兒女子所知!”②最後按照呂公的意見把女兒嫁給了劉邦。若父已謝世,長兄便代行父權。劉蘭芝被婆母趕回後,其兄要她改嫁縣令之子,劉蘭芝表示她的婚事要“適兄意”,不能“自任專”③。這是子從父、婦從夫、夫死從子的封建倫理道德在婚姻上的反映。

在擇偶標准上,漢人認為有五種女子不可娶:“喪婦之長女不娶,為其不受命也;世有惡疾不娶,棄于天也;世有刑人不娶,棄于人也;亂家女不娶,類不正也;逆家子不娶,廢人倫也。”④漢時謂此為“五禁”。除了“世有惡疾”一條外,其余四條都屬于封建倫理道德。

在先秦之時,名位不同,婚姻禮儀亦異數。遭秦焚書後,先秦婚禮文獻只有《儀禮·士昏禮》殘存下來。呂後時,將《士昏禮》稍加變通,用之于皇帝。故在漢代,自皇帝至庶人的婚禮,皆由《士昏禮》變通而成。

按《士昏禮》,媒人受男方父母之托,到女方家中求婚,謂之“納采”。秦漢時,為皇帝納采者,有宗正、少府、尚書令等人。官僚或遣吏為子納采,或躬自為之。在周代,賓主相見要執一定的禮物,叫作“贄”,實際上是“身①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

② 《漢書·惠帝紀》。

① 《漢書·王吉傳》。

② 《史記·高祖本紀》。

③ 《孔雀東南飛》。

④ 《後漢書·應奉傳》注引《韓詩外傳》。

份證”,用來識別貴賤。據《士昏禮》,士用雁。在秦漢,納采無論尊卑,一律用雁。這時的雁已非身份地位之標志,其含義是順乎陰陽,因為雁為候鳥,葉落南翔,冰泮北徂。此外還有璧、羊、酒等三十余種禮物,各有名堂,大意都是象征婚姻和諧美滿。行納采禮者,多是皇室和講究禮儀的官宦之家,一般人戶求婚大都比較簡單,無繁文縟節。

按《士昏禮》,納采之後,便問女之姓名生辰,謂之“問名”。男方占卜聯姻是否吉利,叫“納吉”。秦漢時期二禮猶存,然備典而已。

占親之後,行納聘之禮,因定婚約,古謂之“納征”,秦漢稱“聘禮”。漢高後制,聘皇後黃金二萬斤。在漢初,這相當于兩千個中等人戶的資產。嗣後諸帝皆以為故事,唯王莽娶史氏,增聘金為三萬斤。聘金之外,又有奴婢、車馬、布帛等若干。如王莽除給史氏三萬斤黃金作聘金外,“車馬、奴婢、雜帛、珍寶以巨萬計”①。官吏之家的聘禮也很豐厚,若以二、三萬錢為之者,便被視乃為儉陋。貧無聘禮者,則假貸以聘。有的人家為騙取聘金,至“一女許數家”②。女方要為女兒置辦嫁妝,也很豐厚,富者有奴婢、金錢等,貧者也有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之屬。秦漢最重聘禮,婚姻具有明顯的買賣性。官府屢下禁令,皆無成效;士大夫們也多加譏斥,然則沿而不改,以致造成“貧人不及,故不舉子”①的慘景。

下聘禮後,選定吉日迎娶新娘,謂之“請期”。如平帝納王莽女,“待吉日月”②。新郎親往迎娶,謂之“親迎”。秦漢皇帝不親迎,遣大臣代迎。王莽納史氏,曾親迎至未央殿前殿兩階間。一般人均需親迎。迎皇後用乘輿法駕,登車稱警蹕。王莽之制,自四輔至郎官,親迎立軺並馬。東漢之時,“富貴嫁娶,車軿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③水鄉則有以船親迎者。

女將行,家長致戒。如張負嫁孫女與陳平,臨行,戒曰:“毋以貧故事人不謹!事兄伯如事乃父,事嫂如事乃母。”④既行,家人送之。

迎至後,行同牢禮,飲合巹酒,及婦見公婆等禮。據《戊辰雜抄》載,李夫人初至,武帝迎入帳中共坐,飲合巹酒,令人遙撒五色同心花果,帝與夫人以衣裾接之,云得果多得子多。此即後世“撒帳”之禮的淵源。

婚日,親朋故友,上司下屬,皆往賀,夫家具酒肉以饗之。婚宴上,賓客開杯暢飲,歌舞以樂,言行無忌,後世“鬧房”之俗,漢時已有之,甚至鬧出人命。如杜士娶妻,婚宴上,其友張妙惡作劇,“縛杜士捶二十下,又懸足指,士遂至死”⑤。靈帝時,更有于婚宴上作傀儡戲,唱挽歌者。當時部分士大夫曾指斥此違禮敗俗。仲長統說:“今嫁娶之會,棰杖以督之戲謔,酒醴以趨之情欲,宣淫泆于廣庭之中,顯陰私于族親之間,汙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者也。”①① 《漢書·王莽傳》。

② 《潛夫論·斷訟》。

① 《漢書·王吉傳》。

② 《漢書·外戚傳》。

③ 《潛夫論·浮侈》。

④ 《漢書·陳平傳》。

⑤ 《意林》引《風俗通義》。

① 《群書治要》引《昌言》。

婚後三月,新婚夫婦拜見祖廟,婚禮告終。

關于離婚,漢代的基本原則是“七棄、三不去”。所謂“七棄”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不順父母者,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後也”;“淫,為其亂族也”;“有惡疾,不可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為其反義也”②。若妻子犯有七條中的任何一條,便可與其離婚。但在具備以下三條中的任何一條,則不應離婚,這三條是:“有所取而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而後富貴不去”③。此即所謂的“三不去”。

關于離婚手續,秦律規定,離婚必須報告官府並登記;否則,夫、妻各罰二甲。漢代離婚手續,是因秦制還是有所變更,于史無征。

喪葬對皇帝來說,在他即位後不久便開始操辦喪葬了,這就是作“壽陵”或曰“初陵”。壽陵始見于戰國。秦王政初即位,即在驪山營建規模龐大的壽陵。“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④有的皇帝即位數年以後方作陵。到皇帝駕崩之時,他的陵墓也基本上作好了。

人初死,沐浴飯含。飯含之物以玉石珠貝最為常見。裹尸的衣衾,有金鏤玉衣、銀鏤玉衣、銅鏤玉衣三種。建國後在考古發掘中不斷有這類葬衣出土。據《續漢書·禮儀志》載,皇帝用金鏤玉衣,諸侯王、列侯、始封貴人、公主用銀鏤玉衣,大貴人、長公主用銅鏤玉衣。實際情況要複雜一些,如西漢時諸侯王可用金鏤玉衣;東漢時的諸侯王也有用銅鏤玉衣者。其他人等,則用布帛之類裹尸,也有裸體而葬者。

宣布死訊,謂之發喪。聞喪訊後,親屬無論是家居者,抑或外出者,均要赴喪;其不能親赴者,則寄物以吊。喪家具酒肉以饗吊唁者,並娛之以音樂。對于王侯公卿,皇帝或遣使持節吊祭,或親臨其喪;對某些重臣謝世,天子往往罷朝三日,以示哀悼。

天子之喪,乃國之大事,發民男女哭臨殿中。文帝臨死遺詔:“無發民哭臨宮殿中”;“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①。其後諸帝,遵以為故事。文帝又令臨喪的王侯百官等,“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禮畢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②參加會喪的人員,有一定的限制。如安帝崩後,廢太子劉保(即順帝)“以廢黜,不得上殿親臨梓宮,悲號不食”③。

《禮制·王制》云:“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由于預作壽陵,秦漢諸帝停尸的時間大為縮短。如文帝自崩至葬凡七日,故後人有“以日易月”之說。

送葬時,帝王用辒辌車,具黃屋左纛,大駕鹵薄,禮儀甚重,喪車所過,街路有祭。重臣之喪,國家或遣羽林孤兒挽送,或派軍士列陣以送。東漢時,② 《大戴禮記·本命》。

③ 《大戴禮記·本命》。

④ 《晉書·索靖傳》。

① 《漢書·文帝紀》。

② 《漢書·文帝紀》。

③ 《後漢書·順帝紀》。

常有皇帝或帝、後共同為重臣送葬之舉。

棺槨之制,因等級而異。皇帝用的棺槨是“黃腸題湊”①。所謂黃腸題湊共包括黃腸題湊、樅木外藏槨、楩房和梓宮四部分。這是一套甚有講究的葬具。西漢時,皇帝、皇後和同制京師的諸侯國王、王後,皆可用這套葬具,某些重臣如霍光,也曾受此殊禮。東漢時,有的諸侯王猶可用黃腸題湊,但不能用梓宮,改用樟棺。秦漢時新興的墓葬形式,有磚室墓、石室墓,即用磚、石或磚、石混合砌成地下墓室,墓室里面安置棺槨。在室壁、門楣上,往往刻上畫像,內容豐富,涉及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故這兩種墓葬又被稱為“畫像磚墓”、“畫像石墓”。到東漢時,這兩種墓葬形式達到極盛。在隨葬品上,秦漢時的禮器和仿禮器逐漸減少,反映現實生活的模型明器逐漸興盛,從杯、盤、勺、案等生活用具,到倉、井、灶、樓房、豬圈、雞鴨舍等建築;從水田、池塘,到雞、鴨、豬、狗等禽獸,無不具備,簡直是一個埋在地下的現實世界。

帝王陵墓埋葬更為豐富。如秦始皇驪山墓,“宮室百官奇器珍怪徏藏滿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不滅者久之。”②在陵墓東面,埋藏著陣容整齊、兵強馬壯的兵馬俑。兩漢諸帝隨葬物品雖比秦始皇有所減損,但也十分可觀。武帝茂陵隨葬物品多至“百九十物”③。晉建興年間(公元313—316 年),有人盜掘了霸陵和杜陵,得珍寶極多,以致當時的晉湣帝都大為驚歎:“漢陵中物何乃多邪!”①秦漢帝陵封土,皆如山似陵。秦始皇驪山現殘存的封土堆高76 米,底面周長485×515 米。昔日的驪山,比現今還要高大,還種植著草木。西漢諸陵封土面積,一般方120(漢)步,高12(漢)丈。東漢帝陵封土,一般方300(漢)步,高度不等,有高15(漢)丈者,也有高4.6(漢)丈者。

在文帝以前,行服蓋如先秦。文帝遺詔短喪,規定下棺後服大紅(“紅”同“功”)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合計三十六日。此後遂成定例。如翟方進為丞相,後母死,葬後三十六日,除服起視事,“以為身備漢相,不敢逾國家之制”②。王莽時,複行三年喪服之制。東漢建立後,劉秀廢告甯之典。安帝時,鄧太後臨朝,詔長吏不親行服者不得選舉。鄧太後死,安帝又改制,仍不聽行服。桓帝時又令刺史二千石行服,未幾又斷之。實際上,無論官府准與不准,從西漢到東漢,都有很多服喪三年者。東漢時,有的人為博取鄉曲之譽,進入仕途,竟行服多達二十余年。

① 《漢書·霍光傳》顏師古注引蘇林曰:“以柏木黃心致累棺外,故曰黃腸。木頭皆內向,故曰題湊。”② 《史記·秦始皇本紀》。

③ 《漢書·貢禹傳》。

① 《晉書·索靖傳》。

② 《漢書·翟方進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