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中古時代-五代遼宋夏金時期 35

在與諸弟的爭奪中,阿保機認識到了迭刺部貴族是他建國稱帝的最大障礙,控制迭刺部對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讓耶律曷魯為迭刺部夷離堇,將迭刺部掌握在自己親信手中比讓他充當侍衛軍統帥更能發揮作用。于是,在處置逆黨後,914 年阿保機再一次將迭刺部夷離堇的職務交給了他。與上次不同的是,曷魯欣然從命。顯然,他也認識到了這一職務對阿保機建立政權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在耶律氏兄弟爭權斗爭中,迭刺部受到了嚴重破壞,人口、財富銳減,民生凋敝。“曷魯撫輯有方,畜牧益滋,民用富庶”①。次年,再次配合阿保機出兵征討烏古,使之“不敢複叛”。

916 年,建國稱帝的條件完全具備,曷魯“乃請制朝儀、建元,率百官上尊號”。太祖備禮受冊,曷魯也榮膺于越之職,號“阿魯敦于越”②。此後,仍從阿保機出征西南諸部族和幽州。

殫精竭慮,國建身瘁建國後,曷魯更為鞏固契丹政權而殫精竭慮。他深知,政權的取得是與迭刺部貴族反複較量取勝的結果,而政權的維持和鞏固,最主要的障礙仍然來自迭刺部貴族。因此,他一直在考慮如何妥善處理迭刺部問題,並向阿保機提出了析迭刺部為二以弱其勢的建議。甚至在病重期間,仍拳拳以此為念。在阿保機前往視疾時,他又諄諄叮嚀:“陛下聖德寬仁,群生咸遂,帝業隆興。臣既蒙寵遇,雖瞑目無憾。惟析迭刺部議未決,願亟行之。”①可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此後,阿保機遂于天贊二年將迭刺部分為五院、六院。曷魯武善征伐,文足以治國,又對阿保機忠心耿耿,是阿保機的忠臣、直臣、賢臣、能臣和重臣,可惜天不假年,于神冊三年(918)七月,皇都落成舉行典禮、阿保機宴集群臣時病逝,享年47 歲。阿保機十分惋惜地說:“斯人若登三五載,吾謀蔑不濟矣!”②既葬,阿保機賜其墓名宴答③,山名于越峪,下詔立石紀功。遼道宗清甯中,命立祠于上京。

《遼史》稱“終遼之世,以于越得重名者三人”,即“三于越”④,曷魯為其首。

曷魯二弟覿烈和四弟羽之也以品德、才干見知于阿保機、耶律德光①,受到重用。當曷魯典宿衛時,二人皆與聞政事。

① 《遼史》卷73《耶律曷魯傳》。

② “阿魯敦”,又作“阿魯朵里”,契丹語“盛名”。終遼之世,為于越而有阿魯敦稱號者,僅耶律曷魯一人。

① 《遼史》卷73《耶律曷魯傳》。

② 《遼史》卷73《耶律曷魯傳》。

③ 宴答,又做諳答、安答等,契丹語。漢語意為“盟友”、“義兄弟”。④ 三人為耶律曷魯、耶律屋質、耶律仁先。參見《遼史》卷45《百官志》一。① 《曷魯傳》稱“祖匣馬葛,父偶思”,《覿烈傳》“六院部蒲古只夷離堇之後,父偶思”。蒲古只與匣馬葛二名實為一人,又作帖刺。則曷魯、覿烈、羽之為親兄弟。參見《遼史》卷66《皇族表》校勘記(四)。證以《耶律羽之墓志》,知校勘記不誤。又《遼史》卷75《耶律覿烈傳》載,“覿烈以謹願寬恕見器使”,羽之“幼豪爽不群,長嗜學,通諸國語”。

耶律覿烈(880—935),字兀里軫(兀里整),神冊三年,曷魯死後,繼為迭刺部夷離堇,兼掌南方事②。曾先後從太子倍和大元帥德光討黨項,略燕地。天顯元年,從阿保機東征渤海,留守扶余城。二年,為東丹國大內相,留守京城③。天顯十年卒,享年56 歲。

耶律羽之(891—942),小字兀里,字寅底石。“幼勤事業,長負才能。儒釋莊老之文,盡窮旨趣;書算射禦之藝,無不該通。”渤海平,以太子耶律倍為人皇王主東丹,設左、右大相,左、右次相輔佐。左大相為皇弟迭刺,右大相為原渤海老相,左次相為渤海司徒大素賢,羽之為右次相(中台右平章)。

在耶律德光與耶律倍兄弟互相猜忌,渤海舊臣仍懷二心而左大相迭刺受命不逾月而卒的情況下,羽之實際上就成為東丹國的主要任事者,故墓志稱其“雖居四輔之末班,獨承一人之顧命”④。天顯二年,以克敵制勝和招撫邊城有功,升左相,加太傅,判鹽鐵,封東平郡開國公。羽之“蒞事勤恪,威信並行”,“庶事咸熙”①。此後,受人皇王耶律倍之命,秉承耶律德光旨意,上表請遷渤海人至遼東等事,都由耶律羽之完成②。人皇王耶律倍逃往中原後,耶律羽之遷中台省左相,“鎮撫國人,一切如故”,成為東丹封地名副其實的管理者。會同元年,改南京為東京,羽之改官東京宰相。他“身為家宰,手執國鈞,于輔政之余,養民之暇,留心佛法,耽味儒書,入簫寺則滌蕩六塵,退廟堂則討論五典。而又為政尚于激濁,舉士不濫掄材”,為朝中正臣,國之良相。五年(942)卒,享年52 歲,諡文惠公。

附表:耶律曷魯家族世系及其與阿保機家族的關系② 這里的“南方事”,即與向西南的黨項和南邊的燕云地區發展勢力相關的事宜,主要是軍事征伐。③ 《遼史》卷75《耶律覿烈傳》載覿烈于天顯二年“留守南京”,此時東丹國尚未南遷,遼陽郡也未改南京。當從《耶律羽之墓志》,覿烈為東丹國大內相,所留守之地當為原渤海都城忽汗城,遼改為天福城,今黑龍江甯安東京城。

④ 《耶律羽之墓志》稱其官為“中台右平章”,《遼史》卷75《耶律羽之傳》載其官稱為“中台省右次相”,可知“右次相”即“右平章”。

① 《遼史》卷75《耶律羽之傳》、《耶律羽之墓志》。

② 《遼史》卷75《耶律羽之傳》載上書內容甚詳,羽之極言遷民之利。

第二節耶律屋質耶律屋質(915—973),字敵輦,系出季父房。《遼史》稱他“資簡靜,有器識,重然諾。遇事造次,處之從容,人莫能測。博學,知天文”①。曆事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四朝,勇于任事,善于調停,參與平息遼朝在皇位繼承問題上的兩次大亂,對遼初政權的鞏固、社會的穩定起了重要作用。曆任惕隱、右皮室詳穩、北院大王,加于越,保甯五年(973)薨。為耶律曷魯之後遼朝“以于越得重名者”第二人。

耶律德光會同年間(938—946)為惕隱。大同元年(947)四月,耶律德光死于欒城,遼朝又面臨政權交接的危機。耶律屋質在緊急關頭置自身安危于不顧,以大局為重,充分發揮其調停和斡旋的能力,使遼朝順利渡過了這道難關。

述律後主持立耶律德光時,就有相當一部分契丹貴族持有異議。述律後嚴厲懲治了持異議者,有的人甚至被殺,這就在統治集團內部造成了不和甚至仇恨。耶律德光即位後,在應天皇太後的壓力下,又立幼弟李胡為皇太弟、天下兵馬大元帥,這就意味著耶律德光將以李胡為皇位繼承人。在游牧社會,以兄傳弟也是最高統治權繼承的方式之一,但此時的契丹政權選擇兄終弟及的方式顯然是應天皇太後出于個人權力欲的需要,加之李胡素無人望,所以這一決定並不為契丹貴族所一致認可,也就為下一次的皇位繼承埋下了隱患。“及帝崩于欒城,無遺詔,軍中憂懼不知所為”①。時南、北院大王皆在軍中。南、北院大王是契丹貴族中地位僅次于四帳皇族首領的契丹權貴,有權參加推舉最高統治者的貴族大會,他們的態度在選擇皇位繼承人上也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南院大王耶律吼對李胡為皇位繼承人持反對態度,在皇位虛懸之際,他挺身而出,主動拜會北院大王耶律窪,共商大計。他們一致同意立東丹王耶律倍之子永康王耶律阮為帝②。

另一個堅決擁戴耶律阮的是他的隨從護衛耶律安摶。耶律安摶代表了一部分在第一次皇位繼承時受到打擊和壓制的契丹貴族的態度,他的父親就是以“黨附東丹王”的罪名被殺的③。當軍中諸將欲立耶律阮又擔心李胡和耶律德光子壽安王耶律璟與之對抗而猶豫不決時,安摶堅定了他們的信心④,于是諸將于軍中共立永康王耶律阮為帝,即為遼世宗。

遼世宗是南征諸將避開應天皇太後于軍中議立的,這顯然違背了太後的旨意,“太後聞之,怒甚”⑤。一向專斷又溺愛幼子的她當然不會輕易接受這一事實,于是一場爭斗在太後與世宗祖孫間爆發。當耶律德光靈柩至上京時,太後不哭,也不為之發喪,聲言“待諸部甯一如故,則葬汝矣”⑥。當世宗領兵北歸時,她派遣李胡以兵迎擊。李胡兵敗,“盡執世宗臣僚家屬,謂守者① 《遼史》卷77《耶律屋質傳》。

① 《遼史》卷77《耶律吼傳》。

② 《遼史》卷77《耶律吼傳》載:“吼詣北大王耶律窪議曰:‘天位不可一日曠。若請于太後,則必屬李胡。李胡暴戾殘忍,詎能子民。必欲厭人望,則當立永康王。’窪然之。”③ 《遼史》卷77《耶律安摶傳》。

④ 《遼史》卷77《耶律安摶傳》。

⑤ 《遼史》卷77《耶律屋質傳》。以下不注出處者,皆據此傳。

⑥ 《資治通鑒》卷286,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

曰:‘我戰不克,先殪此曹!’人皆恟恟相謂曰:‘若果戰,則是父子兄弟相夷矣!’”一場血腥的殘殺即將在遼朝皇室內部展開,形勢異常危急。身為惕隱的耶律屋質,職掌皇族政教,協調皇族內部的關系是他的職責之一。他又善謀劃,兼得太後信任,既可能助太後,也可能被世宗爭取到自己一方。于是世宗“欲行間,乃設事奉書,以試太後”。屋質不避嫌,竟勸太後與世宗講和。他說:“太後佐太祖定天下,故臣願盡死力。若太後見疑,臣雖欲盡忠,得乎?為今之計,莫若以言和解,事必有成;否即宜速戰,以決勝負。然人心一搖,國禍不淺,惟太後裁察。”又說:“李胡、永康王皆太祖子孫,神器非移他族,何不可之有?太後宜思長策,與永康王和議。”並自告奮勇,為和談之使,往見世宗。他同樣勸世宗“能釋怨以安社稷,則臣以為莫如和好”。世宗認為太後、李胡之軍乃烏合之眾,不可能取勝,屋質則說:“即不敵,奈骨肉何!況未知孰勝?借曰幸勝,諸臣之族執于李胡者無噍類矣。以此計之,惟和為善。”屋質立足于避免戰爭,減少契丹人員傷亡和矛盾激化,使世宗平穩接管政權,既不畏太後的威勢,也不懼世宗見疑,終于說服了雙方,使世宗同意與其祖母相見,“各紓忿恚”,爭取問題的和平解決。

在太後與世宗會面時,屋質指出了太後“牽于偏愛,托先帝遺命,妄受神器”,導致了今日皇位的爭奪;也批評世宗“擅立,不稟尊親”的過失;同時他利用雙方都想避免武裝沖突的心理威脅說,如果各持己見,專務指責對方,則和議無望,“當速交戰”,迫使雙方做出讓步①,一觸即發的內戰得以避免。

但是,太後並不承認世宗地位的合法性,她又提出了“議既定,神器竟誰歸”的問題。為了國家的利益,耶律屋質敢于逆太後之意,言人所不敢言,他說:“太後若授永康王,順天合人,複何疑?”李胡當即厲聲反駁說:“我在,兀欲安得立!”屋質毫無畏懼,據理力爭,他說:“禮有世嫡,不傳諸弟。昔嗣聖之立,尚以為非,況公暴戾殘忍,人多怨 。萬口一詞,願立永康王,不可奪也。”

群情所願,賴屋質得以上達。迫于輿情,考慮到耶律家族的權力,太後不敢再固執己見,她無可奈何地對李胡說:“昔我與太祖愛汝異於諸子,諺云:‘偏憐之子不保業,難得之婦不主家。’我非不欲立汝,汝自不能也。”于是同意立永康王兀欲為帝,遼朝第二次權力交接得以和平解決,為這個政權的延續和鞏固創造了條件。

在這次權力交接的協商中,耶律屋質起了關鍵性和決定性的作用。事後,世宗問屋質:“汝與朕屬尤近,何反助太後?”屋質說:“臣以社稷至重,不可輕付,故如是耳。”其實,屋質與世宗的擁戴者態度是一致的,但為了讓世宗權力取得無可質疑的合法性,他把一切都擺到會議上來,從根本上阻止了任何人以武力解決問題的意圖。從道理上,太後與李胡不得不認輸,但是從感情上和行動上,他們仍然不甘心接受這一結果。後來,李胡與太後又陰謀廢立,世宗將他們囚于祖州,于理于法都是無可指責的。

世宗即位後,契丹貴族內部的爭權斗爭並沒停止,屋質對此也一直保持① 太後對建國前諸弟之亂使契丹社會遭受嚴重破壞的情況記憶猶新,她擔心慘劇再度重演,于是首先做出了讓步,她說:“向太祖遭諸弟亂,天下荼毒,瘡痍未複,庸可再乎!”世宗也檢討了自己行為,稱“父不為而子為,又誰咎也”。

著高度警惕。天祿二年(948),耶律德光第三子天德覬覦帝位,聯合後族蕭翰和太祖弟寅底石的兩個兒子劉哥(留哥)、盆奴伺機謀殺世宗,耶律石刺覺察後報告屋質。屋質領他們見世宗,他們拒不承認,世宗也不深究。後來,劉哥請世宗觀樗蒲,于袖中暗藏利刃,被世宗發覺,親自詰問。劉哥設誓抵賴說:“臣若有反心,必生千頂疽死。”世宗又欲寬免。屋質奏請:“當使劉哥與耶律石刺對狀,不可輒恕。”世宗命屋質審問,得其實。于是誅天德,杖蕭翰,流劉哥,使盆奴遠使轄戛斯。在屋質的堅持下,天德等的謀反陰謀被粉碎①。

天祿三年(949),泰甯王察割(太祖幼弟安端子,世宗堂叔)覬覦帝位,耶律屋質揭露其陰謀,世宗非但不信,還將屋質所上表章出示給察割,使屋質陷入被動。但他依然能忍辱負重,一時也沒有放松對察割等的警惕②。由于世宗麻痹大意,輕信察割,天祿五年秋,終于在火神澱之亂中被察割和南京留守牒臘等殺死。

世宗被殺于火神澱(河北宣化西),遼朝的統治頓時陷入混亂之中。耶律屋質再一次挽救了這個政權。由于他時時防范察割,當然不為逆黨所容。變亂中,逆黨必欲得屋質,他們揚言“衣紫者不可失”。屋質遂“易衣而出,亟遣人召諸王,及喻禁衛長皮室等同力討賊”。同時,決定立耶律德光長子壽安王耶律璟為帝。時耶律璟已回到自己的帳中,屋質遣弟沖前去迎接。及至,耶律璟卻猶豫不決。屋質又不得不向他反複陳述利害,他說:“大王嗣聖子,賊若得之,必不容。群臣將誰事,社稷將誰賴?萬一落賊手,悔之何及?”在變亂中,屋質成為群臣的首領,諸將知屋質脫離了危險,也相繼來會,至天明,整軍討叛,殺察割。遼朝的航船又一次渡過了險灘。誠然,遼穆宗耶律璟並不是一個理想的人選,但倉卒之際和世宗子耶律賢生死不明的情況下,立太宗長子應是順理成章的,也能使群臣意見統一。

穆宗即位後,命屋質知軍國事,“以逆黨財產盡賜之”,屋質固辭。于此,也可見屋質所為確實是從社稷的需要出發的,並不為個人邀求私利。應曆五年(955),為北院大王,總山西事。

遼朝契丹諸臣,多以武功見稱。屋質所為多是關乎國家社稷安危的大事,在遼有兩次定策之功。但他同時也能領兵征戰,是個亦文亦武的全才。景宗保甯(969—978)初,宋兵攻北漢,屋質曾引兵助漢退敵。以功加于越。保甯五年(973)病死,享年57 歲。道宗朝樹碑表其功,詔于上京立祠祭享。遼朝建立之初,皇位的長子繼承制未能確立,皇位繼承人需貴族大會推舉選定。按部落首領世選制的慣例,首領家族的成年男子都有被推舉的資格。因而,當沒有眾望所歸的人物出現時,一旦其位置出缺,就會出現一次本家族內成年男子競爭權力的激戰。有時,這種內部斗爭會使家族的勢力削弱或導致聯盟的分裂。遼朝建立後,受中原長子繼承制的影響,一些人開始接受① 此時劉哥為惕隱,屋質當已不再擔任惕隱。從劉哥和察哥的陰謀活動都由屋質揭發考察,屋質此時所掌似應為總宿衛之事。但《世宗紀》和《耶律屋質傳》都不載屋質此時為何官職。② 《遼史》卷112《耶律察割傳》載,“右皮室詳穩耶律屋質察其奸邪,表列其狀,帝不信,以表示察割。察割稱屋質疾己,哽咽流涕。帝曰:‘朕固知無此,何至泣也!’察割時出怨言,屋質曰:‘汝雖無是心,因我過疑汝,勿為非義可也。’他日屋質又請于帝,帝曰:‘察割舍父事我,可保無他。’屋質曰:‘察割于父既不孝,於君安能忠?’帝不納。”《耶律屋質傳》載,天祿三年,耶律屋質上表揭露察割罪狀;五年為右皮室詳穩。

或力圖推行長子繼承制;而另一些人,特別是皇族中權力欲望很強的人,仍然不肯放棄依世選傳統習俗本人所享有的被選舉權,這是導致遼初在皇位繼承上屢屢出現紛爭的原因之一。在兩次政權交接危急之機,耶律屋質力挽狂瀾,使政權得以平穩交接,社會維持穩定,他的功績,確實可以同遼朝建立之際的耶律曷魯並論,被譽為遼朝得重名的“三于越”之一,也是當之無愧的。

第十七章韓氏家族遼金時期,漢人中韓、劉、馬、趙四姓六大家族世代顯赫,對遼金政權的建設和發展分別作出過各自的貢獻。其中趙姓者有趙延壽、趙思溫二族,韓姓者有玉田韓氏和幽州韓氏兩大家族。

第一節玉田韓氏家族韓知古玉田韓氏家族最早入遼者為韓知古,政績卓著者為其孫韓德讓。

耶律阿保機為迭刺部夷離堇時,曾于903 年對薊州用兵,韓知古為述律月理朵(建國後為地皇後,即淳欽皇後)之兄欲穩所俘,是較早進入草原的漢人之一。月理朵嫁與阿保機時,知古作為媵臣至耶律家。因身份低微,懷才不遇,曾逃出以為人庸工維持生計。後太祖召見並與之議論時事,知其賢而有才,遂命其參與謀議。“太祖平奚及俘燕民,將建城,命韓知方(當為“知古”)擇其處,乃完葺柳城,號霸州彰武軍”①。授知古彰武軍節度使,總知漢兒司事,遂著籍柳城(今遼甯遼陽)。漢兒司是遼初管理漢人事務的機構,知古因熟悉漢制又得以“主諸國禮儀”。契丹建國之初,對漢儀知之甚少,“儀法疏闊”,知古“援據故典,參酌國俗,與漢儀雜就之,使國人易知而行”②,可以說,他是將漢地禮儀介紹到草原並與契丹“國俗”參互使用制定遼朝禮制的第一人。因此也成為遼太祖佐命功臣之一③。

韓知古多子多孫,且在遼朝多有建樹④。可知者第三子匡嗣,“以善醫,長樂宮,皇後視之猶子”①,穆宗時為太祖廟詳穩②,與在潛的景宗耶律賢為① 《遼史》卷39《地理志》三。

② 《遼史》卷74《韓知古傳》。又《遼史》卷47《百官志》三載:“韓知古,天顯初為中書令”;其孫《韓瑜墓志銘》稱其官為“臨潢府留守、守尚書左仆射兼政事令”;曾孫《韓橁墓志銘》又稱其官為“彰武軍節度東南路處置使,開府儀同三司,守尚書左仆射、中書令”。知古在世時,遼朝官制未定,掌漢人事務者唯漢兒司而已。在漢兒司的基礎上,世宗天祿四年始建南樞密院、政事省,興宗重熙十二年(1043,《遼史·百官志》三記為重熙十三年,此從《遼史·興宗紀》二),改政事省為中書省。在南北面官制確立後,南樞密院行使唐時尚書省大部分職責;中書省掌禮儀,視同禮部。《百官志》中所載的“中書令”,乃是據《韓知古傳》中“與康默記將漢軍征渤海有功,遷中書令”的記載,附會而成。而尚書左仆射、中書令等,也只是沿用前朝官稱,無官署和實責。臨潢府留守所掌也是進入臨潢地區的漢人事務,其實也只是當時的漢兒司。因此,所謂政書令、中書令等只相當于宋朝“寓祿秩,敘位著”的官,臨潢府尹實際上就是當時的“總漢兒司事”。

③ 遼太祖有佐命功臣21 人,分別以身體各部器官為之命名,如心、手、耳等。按《韓橁墓志銘》,知古號為“推忠契運宣力功臣”。

④ 1995 年發現于赤峰市巴林左旗的《韓匡嗣墓志》稱知古有子11 人,皆出仕為官,其中封王者除匡嗣外,還有鄴王匡美。而官至節度使加司徒、太尉、太保、太傅的有4 人。參見葛華廷:《韓匡嗣墓志及其相關的幾個問題》,《北方文物》1997 年第3 期。

① 《遼史》卷74《韓知古附韓匡嗣傳》。此“長樂宮”當為太祖淳欽皇後長甯宮。據上揭葛華廷文,“嗣聖皇帝以勳舊之胤,有干濟之才,特授右驍衛將軍”,財匡嗣初仕于太宗時,所謂直長甯宮或即以右驍衛將軍而為宿直官。

友。景宗即位,先後任始平軍節度使、上京留守、南京留守、攝樞密使、西南面招討使,晉昌軍節度使等,封燕王、秦王,號尚父。死後追贈尚書令。在知古子孫中這一支最為顯赫。

另一子匡美為燕京統軍使、天雄軍節度管內處置等使,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師兼政事令,行魏州大都督府長史,上柱國,封鄴王。匡美有子名瑜,曆任天雄軍衙內指揮使、控鶴都指揮使、絳州防禦使、左羽林大將軍、客省使、權涿州刺史。統和五年隨聖宗和承天太後南攻宋,頭部中流矢而死③;又一子匡胤為鎮安軍節度使,判戶部■事,贈太傅。子琬為遼興軍節度使。孫相也有戰功④;還有一子匡獻為天成軍節度使,守太傅。子德沖為戶部使、威勝軍節度使⑤。

匡嗣有子九人①,長德源,官崇義、興國二軍節度使。以貪賄為人所短②。五子德威,曆任上京皇城使、儒州防禦使、北院宣徽使。聖宗統和元年,繼父職為西南面招討使兼五押③。討黨項、河湟、西夏,屢建戰功,加開府儀同三司、政事門下平章事,贈兼侍中。子雱金,終彰德軍節度使。長孫謝十官至惕隱;次孫滌魯曆任北院宣徽使、右林牙、副點檢、惕隱、西北路招討使、烏古敵烈部都詳穩、東北路詳穩、南府宰相,封漆水郡王、混同郡王、漢王。滌魯子燕五為南京步軍都指揮使④。

六子德沖,曆任戶部使、威勝軍節度使、太尉;子制心(又作直心、遂貞),統和中為歸化州刺史;開泰中,拜上京留守,進漢人行宮都部署、南院樞密使、權諸行宮都部署、中京留守,封漆水郡王;太平中為惕隱、南京留守、析津尹、兵馬都總管、南院大王,徙封燕王。死後贈政事令,追封陳② 《韓匡嗣傳》。但據上揭葛華廷文,匡嗣後曾“改授二儀殿將軍”,二儀殿在祖州,為太祖廟之所在。此“二儀殿將軍”或即本傳所載的“太祖廟詳穩”。

③ 《韓瑜墓志銘》,載民國《朝陽縣志》卷11、羅福頤《滿洲金石志》、陳述《全遼文》卷5;《韓橁墓志銘》,《全遼文》卷6。

④ 《韓相墓志銘》,《全遼文》卷6。遼東京置戶部司,設戶部使、知戶部使事、戶部使判官等職。此判戶部■事,或即戶部使司判官。

⑤ 田立坤、張晶:《遼〈韓瑞墓志〉考》,《文物》1992 年第8 期。據《韓瑞墓志》,則知古尚有一子名匡獻,匡獻有子德沖;《韓匡嗣墓志》也記其第六子為德沖,與匡獻子之德沖皆官戶部使、威勝軍節度使;同時《遼史·韓匡嗣傳》載其五子中有德崇、德凝,德崇事跡見其子《制心傳》,與上述二德沖不同;德凝自有傳,但二人又都不見于《韓匡嗣墓志》。《韓匡嗣墓志》為聖宗時名臣馬得臣所撰,當屬可信,則德沖與德崇確當為二人。《遼史》三見“德崇”,事跡與上述二德沖不同,其人善醫,視人形色,輒決其病,累官至武定軍節度使;為制心父、匡嗣子;景宗保甯初為翰林祭酒。見《遼史·耶律隆運附制心傳》、《遼史·韓知古附韓匡嗣傳》、《遼史·百官志》三。則德沖與德崇中,必有一人為匡獻子。至于德凝,事跡彰顯,卻不知《墓志》中何人可當之?

① 《遼史·韓匡嗣傳》載匡嗣五子,但《契丹國志·耶律隆運傳》載“隆運兄弟九人”,而未錄其名;上揭葛文據《韓匡嗣墓志》證明《契丹國志》所記九人為是,其名為德源、德慶、德彰、德讓、德威、德沖、德颙、德晟、德昌。

② 葛文據墓志載,德源為始平軍節度使。

③ “五押”當即“五院”。據《韓匡嗣墓志》,德威以西南面招討使兼五押,當系以西南面招討使兼五院大王。

④ 參見《遼史》卷82《耶律隆運附德威、滌魯傳》。

王。制心為聖宗皇後外弟,卻頗知自律,謙退淡泊,待人寬厚⑤。

七子(?)德凝廉遜,有惠政。保甯(969—978)中為護軍司徒。開泰(1012—1020)中累遷護衛太保,都宮使(諸行宮都部署),崇義、廣德、大同軍節度使,西南面招討使。子郭三終于天德軍節度使,孫高家奴終南院宣徽使,高十終遼興軍節度使①。

韓德讓韓德讓(941—1011),韓匡嗣次子,《遼史》稱他“重厚有智略,明治體,喜建功立事”②,是玉田韓氏家族中成就卓著者。早年事景宗,官東頭供奉官、樞密院通事、上京皇城使。後代父為上京留守,權知京事,所在謹飭、有能聲。又代父為南京留守。乾亨元年(979),高梁河之役,宋軍圍城,德讓親自登城“日夜守禦”,“安人心,捍城池”,與南京馬步軍都指揮使耶律學古、知三司使劉弘等俱受詔書褒獎③。以功拜遼興軍節度使。乾亨三年,為南院樞密使。

景宗臨終,與耶律斜軫同受顧命,總宿衛事,立梁王耶律隆緒即帝位,奉太後蕭綽稱制。統和三年(985),加開府儀同三司,兼政事令。四年遼宋燕云之戰,從聖宗、太後出師禦宋,敗宋兵,加守司空。七年,封楚王。與北府宰相室昉共執政。十二年,室昉致仕,代為北府宰相,仍領樞密使,監修國史,賜興化功臣,加守太保,兼政事令。十七年,北院樞密使耶律斜軫薨,兼北院樞密使,拜大丞相,進為齊王,總二樞府事,賜名德昌,位極人臣。二十二年,從太後、聖宗南征,與宋簽定澶淵之盟,結束了遼宋爭戰局面。徙封晉王,賜姓耶律,出宮籍,隸橫帳季父房,從此,韓家成為遼朝宗室成員。二十八年,賜名隆運。二十九年薨,享年71 歲,贈尚書令,諡文忠,官給葬具,建廟乾陵側。德讓無子,初以聖宗子耶律宗業為嗣;又無子,以魏王貼不(宗范)子耶魯為嗣;天祚立,以皇子敖魯斡為嗣。

韓德讓自景宗朝“翼決庶政”,深得皇後信任。景宗病重期間,他總宿衛,協助皇後,輔翼皇子。景宗崩,“布置已定,乃集番漢臣僚,立梁王隆緒為皇帝”,不負景宗臨終之托。聖宗以年少即位,承天太後又少姻黨之助,幸賴韓德讓、耶律斜軫、耶律休哥等蕃漢大臣同心輔政,才能內勝諸宗室,外禦宋朝的進犯。

韓德讓“孜孜奉國,知無不為,忠孝至誠,出于天性”①。他既重視保護和發展農業生產,維持遼朝的社會穩定,也盡全力維護得之不易的遼宋和平⑤ 《遼史》卷82《耶律隆運附制心傳》。制心姑、德崇妹嫁睿智皇後(承天太後)弟蕭隗因,生女蕭菩薩哥,為聖宗皇後,故制心與聖宗皇後為姑表姐弟。《遼史·耶律隆運附制心傳》載:“每內宴歡洽,(制心)輒避之。皇後不悅曰:‘汝不樂耶?’制心對曰:‘寵貴鮮能長保,以是為憂耳!’”制心“守上京時,酒禁方嚴,有捕獲私釀者,一飲而盡,笑而不詰。卒之日,部民若哀父母”。① 據葛文,匡嗣二子、三子早亡,四德讓、五德威、六德沖,八和九子皆享年不永,則德凝似可以《墓志》中的德颙當之,故暫列為第七。

② 《遼史》卷82《耶律隆運傳》。

③ 參見《遼史》卷82《耶律隆運傳》、《遼史》卷9《景宗紀》下。

① 《契丹國志·耶律隆運傳》。

局面②。果有益于國,他或向太後進言,或身體力行。而作為國之大臣,德讓大度能容,更以進賢去邪為己任,舉人不避親,任人不避仇,所薦多為治國干才③。遼聖宗時,遼朝進入強盛時期,這是承天太後能團結和依靠蕃漢官員進行一系列改革和整頓的結果,作為當時總領南北面事務的大臣,韓德讓也作出了自己的貢獻。當然,他之所以能發揮作用,首先是由于太後的知人善任和任人不疑,同時也取決于他的個人品質、治國才干和契丹政治家的有力配合。

在遼朝進入全盛之時,玉田韓氏家族也進入了他們的鼎盛時期。他們的顯赫,不在遼朝的宗室和後族之下。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是相當契丹化了的漢人。這是因為自韓德讓始,韓氏家族被賜以國姓,並屬籍于季父房,是遼宗室中與皇帝族屬關系最為密切的一支。他們以宗室資格與後族蕭氏通婚,男娶蕭氏,女嫁後族,因而甥女則以出自後族得為皇後①。他們與契丹貴族一樣,有封地和屬民,成為遼朝的漢人領主②,而韓德讓又與遼朝諸帝和淳欽、承天兩太後及聖宗朝孝文皇太弟一樣建立了自己的斡魯朵——文忠王府。作為宗室成員,他們可以擔任只有契丹貴族才能擔任的北面官,如北院樞密使、惕隱、北府宰相、南院大王等。至遼興宗時,玉田韓氏家族“拜使相者七,任宣猷者九,持節旄、綰符印宿衛交戟、入侍納陛者實倍百人”③。玉田韓氏家族,不但數代仕于遼,為遼政權的建設和統治以及契丹、漢文化在遼朝境內的發展作出了貢獻,而且本身也接受了契丹習俗、文化的影響。這個家族的發展變化是游牧民族與漢族、農業文化與游牧文化互相影響、互相滲透的縮影,也是民族交往和民族自然融合的體現。

隨著遼朝的滅亡,韓氏後裔又進入了金朝。在金朝初年,他們仍然發揮著與其先祖對遼朝同樣的作用,對金初的政權建設、統治的鞏固起了重要作用,促進了女真貴族對漢文化的了解和吸收,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女真社會的封建化進程①。

第二節幽州韓氏家族韓延徽家族是遼朝又一漢人韓姓大族。韓延徽(882—959),字藏明,幽州安次人,入遼後家居燕京,死後葬幽州魯郭(遼宛平縣房仙鄉魯郭里,今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故稱幽州韓氏。

幽州韓氏仕遼始自韓延徽。韓延徽父韓夢殷,累官薊、儒、順三州刺史。五代初,幽州為劉仁恭所據,以延徽少年英才,召為幽都府文學、平州錄事參軍,供事于祗候院,後為幽州觀察度支使。

唐節度使劉守光囚其父鎮幽州時,遣延徽使契丹求援,阿保機“怒其不② 參見《遼史·聖宗紀》、《遼史·耶律隆運傳》,《契丹國志·耶律隆運傳》。③ 皇族耶律烏不呂與國舅爻直不和。參見《遼史》卷83《耶律學古附烏不呂傳》。爻直又作約直,系出國舅小翁帳,參見馮永謙:《遼史外戚表補證(續)》,《社會科學輯刊》1979 年第4 期。① 韓知古子匡美,三娶皆契丹後族蕭氏;匡嗣子德崇、匡胤子琬、琪美子瑜也都娶蕭氏為婦。匡嗣長女嫁承天太後弟隗因,生女菩薩哥為聖宗齊天皇後。

② 韓匡嗣有私城即投下州全州。

③ 《韓橁墓志銘》,見《全遼文》卷6。

① 參見《金史》卷78《韓企先傳》。

屈,留之”②,使牧馬于野。述律氏對阿保機說:“延徽能守節不屈,此今之賢者,奈何辱以牧圉!宜禮而用之。”①于是,阿保機召延徽論事,所言“合上意,立命參軍事”②。延徽不但參與了軍事活動的籌劃,而且建議依漢人的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安置被俘和流亡入草原的漢人。韓延徽“始教契丹建牙開府,築城郭,立市里,以處漢人,使各有配偶,墾藝荒田。由是漢人各安生業,逃亡者益少。契丹威服諸國,延徽有助焉”③。由于他的建議被采納,草原地區開始有了投下軍州的建立,大批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農民在草原定居,“不複思歸”④,不但帶動了草原地區農業、手工業和商業的發展,而且加速了契丹社會的發展和遼政權的封建化進程。

韓延徽入遼日久,思念故鄉,遂逃歸晉陽(今山西太原)⑤。他本擬應李存勗之邀留在晉陽,卻因為人所嫉,心不自安,決定重回遼朝。友人王德明為之擔心,說:“叛而複往,得無取死乎?”延徽不以為然,他說:“彼自吾來,如喪手目,今往謁之,彼手目複完,安肯害我?”延徽對阿保機不辭而別,其初衷顯然是打算留在中原家鄉,回來後的見聞使他意識到遼朝才是他得以施展才干的理想場所,于是他在省母後毅然回到遼朝。果然不出他所料,阿保機聞其至,大喜,如自天而下,拊其背曰:“向者何往?”延徽以“思母,欲告歸,恐不聽,故私歸耳”為辭。于是阿保機“待之益厚,及稱帝,以延徽為相,累遷至中書令”①。進入契丹遼朝的漢官,雖然所掌多為漢人和文治之事,同時也要參加某些軍事活動。天贊四年(926),知古和延徽也都從阿保機征渤海,並分別以功拜中書令和左仆射。“太祖初元,庶事草創,凡營都邑,建宮殿,正君臣,定名分,法度井井,延徽力也。為佐命功臣之一”②。

② 《遼史》卷74《韓延徽傳》不載韓延徽出使被留時間。《資治通鑒》卷269 系之于後梁均王貞明二年(916),《考異》以為《漢高祖實錄·延徽傳》所載“天祐中,..劉守光..遣延徽入虜”不盡可信,認為其事或在乾化元年(911)。按《遼史·韓延徽傳》記其入契丹後曾參與籌劃“攻黨項、室韋,服諸部落”。而契丹征室韋的軍事活動,多在901—909 年間。對黨項用兵則主要在阿保機即位後。911 年至914 年間,阿保機的主要活動是與諸弟爭奪契丹社會的統治權。以此推斷,延徽入契丹並能對阿保機的軍政活動施加影響,時間當早于911 年。《舊五代史》卷135《劉守光傳》載:天祐四年(907)十二月,守光遭周德威圍攻,曾“求援于梁,北誘契丹,救終不至”。或許這次所遣使契丹者即為延徽?如是,則延徽入契丹當在907 年。

① 《資治通鑒》卷269,後梁均王貞明二年。

② 《遼史》卷74《韓延徽傳》。

③ 《資治通鑒》卷269,後梁均王貞明二年。

④ 《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錄第一》。

⑤ 《遼史·韓延徽傳》稱“亡歸唐”,則此事當在後唐建國後,即923 年以後。《資治通鑒》系此事于後梁貞明二年(916),在追述延徽活動時稱:“..頃之,延徽逃奔晉陽。晉王欲置之幕府,掌書記王緘疾之;延徽不自安,求東歸省母,過真定,止于鄉人王德明家。”而延徽重回契丹後,“及(阿保機)稱帝,以延徽為相,..”由此看來,延徽亡歸的時間當在916 年前。

① 《資治通鑒》卷269,後梁均王貞明二年。又《遼史》卷74《韓延徽傳》載:“太祖問故。延徽曰:‘忘親非孝,棄君非忠。臣雖挺身逃,臣心在陛下,是以複來。’上大悅,賜名‘匣列’。‘匣列’,遼言複來也。即命為守政事令、崇文館大學士,中外事悉令參決。”《新五代史·四夷附錄第一》也稱“阿保機以延徽為相,號政事令,契丹謂之‘崇文令公’”。

② 《遼史》卷74《韓延徽傳》。

耶律德光時,韓延徽封魯國公,任官南京三司使,掌管南京道財賦。世宗朝,遷南府宰相。參與籌建政事省,“設張理具,稱盡力吏”。世宗對劉知遠行冊禮,亦由延徽“定其制”。穆宗應曆中致仕,九年(959)卒,享年78 歲。子德樞、倬。

韓延徽子德樞,耶律德光譽之為“國之寶,真英物也”,未冠而為守左羽林軍大將軍,遷特進太尉。德樞善撫民,耶律德光時,“漢人降與轉徙者,多寓東平。丁歲災,饑饉疾厲。德樞往撫字之,授遼興軍節度使。下車整紛剔蠹,恩煦信孚,勸農桑,興教化,期月民獲蘇息”③。此後曆任南院宣徽使,平、灤、營三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門下平章事,加開府儀同三司,行中書,封趙國公。卒于保甯間。有子紹勳、紹芳。

紹勳為東京戶部使,以不善撫民,在大延琳反遼戰爭中被殺①。

紹芳重熙間為樞密直學士、樞密都承旨、參知政事,加兼侍中。反對征西夏,力諫不聽,出為廣德軍節度使。後遼果敗,德芳聞訊,“嘔血死”。紹芳孫資讓,累官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中書侍郎,因事出為崇義、遼興軍節度使②。

延徽子倬官遼興軍節度使,彰國軍節度使兼侍衛親軍兵馬都指揮使,累贈至中書令。子紹雍、紹文。

紹雍曾使宋。《遼史·興宗紀》三又見韓紹榮,或即紹雍。與南府宰相杜防同奏事于廷,亦當為遼朝朝官。此外,《遼史·聖宗紀》八又見賀宋兩宮生辰和正旦使副韓紹一等,此紹一或亦為延徽孫?

紹文官上京留守,守太子太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魯國公致仕。子造為諸宮制置使、判三司使事,檢校太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贈中書令③。道宗朝致仕後,燕、薊饑荒時,與劉伸、趙徽等致仕官“日濟以糜粥,所活不勝算”④。

造子資道,清甯初,以蔭授銀青崇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行右率府副率,累官閣門祗候、禮賓副使、供軍副使、六宅副使、檢校工部尚書、市買都監等,咸雍五年卒于南京⑤。

③ 《遼史》卷74《韓延徽附子德樞傳》。但東平為今遼甯遼陽,遼興軍所在為今河北盧龍。《韓延徽傳》稱“其子鎮東平”,可能德樞先曾任職于東平,及至耶律德光遷渤海人至遼東,東平升南京後,又調為遼興軍節度使,而在兩地皆有功績。

① 參見李桂芝《遼金簡史》第二章第三節,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② 《遼史》卷74《韓延徽附韓資讓傳》稱:“會宋徽宗嗣位,遣使來報,有司按籍有‘登寶位’文,坐是出為崇義軍節度使。”

③ 參見《王師儒墓志》,《全遼文》卷10。

④ 《遼史》卷98《劉伸傳》。

⑤ 《韓資道墓志銘》,《全遼文》卷8。

第十八章承天太後遼聖宗承天太後(953—1009),名蕭綽,小名燕燕,遼景宗皇後,遼聖宗生母。景宗為世宗之子,遭火神澱之變,留下終生疾患①。應曆十九年(969)遼穆宗被宗室婁國殺死,景宗即位。蕭綽以皇後身份參與國事,她與景宗“任人不疑,信賞必罰”②,扭轉了自穆宗以來遼朝治理上的混亂,調整了與宋朝的關系,為遼朝的全盛創造了條件。

乾亨四年(982),景宗死,遺詔以長子梁王隆緒嗣位,“軍國大事聽皇後命”③,是為遼聖宗(971—1031)。統和元年(983),聖宗上蕭綽尊號為“承天皇太後”,二十四年,加上尊號“睿德神略應運啟化承天皇太後”。統和二十七年(1009)承天太後薨,享年57 歲,諡“聖神宣獻皇後”,重熙二十一年,更諡“睿智皇後”。

遼聖宗以12 歲沖齡即位,“母寡子弱,族屬雄強,邊防未靖”①,遼政權又一次面臨貴族間爭權斗爭的考驗。承天太後以其政治才干團結蕃漢臣僚,擊敗了試圖奪位的宗室貴族,鞏固了幼帝的皇位。自保甯元年景宗即位至聖宗統和二十七年,承天太後先後以皇後和太後的身份執掌朝政40 年,在政治、經濟、軍事領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增強了遼朝的國力,推進了遼朝的封建化進程。與強鄰北宋簽定了“澶淵之盟”,確立了兄弟之國的政治關系。繼續征服周邊沒有歸附的部落、部族,加強了對屬國和屬部的控制。承天太後去世後,遼聖宗親掌朝政20 年,繼續執行統和以來的各項政策、制度,發展了各項改革成果,遼朝進入了全盛時期。

太平十一年(1031,遼興宗改為景福元年)六月,遼聖宗崩于大福河北行宮,享年61 歲。諡文武大孝宣皇帝,廟號聖宗。

第一節選拔人才,整頓吏治遼景宗耶律賢、睿智皇後蕭綽和聖宗耶律隆緒,承穆宗暴政之後,統治集團人心不穩,宋朝威脅南部邊防。他們摒棄民族偏見,唯才是用,任人不疑,使蕃漢臣僚各盡其職,了無嫌隙,同心輔政。內安百姓,外抗強敵,為政局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興盛繁榮創造了條件。

他們重視人才的選拔,不但信任宗室、外戚和契丹諸部有才能的貴族,而且重視任用漢官。除任用那些早期投靠或先後被俘的漢官、漢將外,又逐漸將科舉取士作為選官方式之一。景宗保甯八年(976),詔南京複禮部貢院,正式建立了主持科舉考試的常設機構。統和六年,詔開貢舉,科舉作為選官制度之一正式確立。太平十年(1030)年,聖宗下詔以次年行貢舉法,科舉制度的法令、法規已經完備。雖然聖宗于這一年駕崩,但制度的完善是在他的主持下完成的。正是由于承天太後、聖宗留意選拔和任用治國之才,所以① 天祿五年(951),泰甯王察割(漚僧,太祖弟安端之子)、燕王牒臘(述軋)殺世宗及其後于祥古山火神澱(在河北涿鹿西),史稱“火神澱之亂”。“帝(景宗)時年九歲,禦廚尚食劉解里以氈束之,藏于積薪中,由是得免。及即位,嬰風疾,多不視朝。”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0,《契丹國志》卷6。② 《遼史》卷9《景宗紀》下。

③ 《遼史》卷9《景宗紀》下。

① 《遼史》卷71《景宗睿智皇後蕭氏傳》。

聖宗朝是個人才輩出的時期。契丹官僚中如耶律休哥、耶律斜軫、蕭撻凜、耶律抹只、耶律學古、蕭排押、耶律資忠等,漢臣中如韓德讓、室昉、張儉、王繼忠等,或忠直敢諫,或治獄公平,或安民有術,或拼死疆場,或奉節不辱,對遼政權的鞏固與強大都做出了各自的貢獻。這正是承天太後“明達治道,聞善必從”,聖宗“每承順,略無怨辭”①所致。

他們不僅重視官員的選拔,而且注意對官員的考察。聖宗與太後參考宋朝制度,確立了官員考核辦法,獎勵清勤自持者,懲治貪酷和阿順迎合行為。正是由于朝廷賞罰嚴明,聖宗朝才有明敏干練如張儉者,撫民善斷如邢抱樸者,直言敢諫如馬得臣者,臨民善治如耶律海里、耶律學古、蕭排押、蕭柳者,鎮撫邊陲戰功卓著如蕭撻凜者。而太師柘母以迎合被罰,南院大王耶律勃古哲因虐民被決以大杖,耶律阿沒里好聚斂為時議所鄙。故當時朝野風氣較為清正。

在整頓吏治的同時,承天太後與聖宗也重視審理獄訟,平反冤抑。保甯三年(971)恢複了被穆宗廢棄的鍾院,又置登聞鼓院以達民冤。四年,詔中外官上封事,了解政事得失。太後與聖宗銳意求治,留心聽斷,多次親決滯獄和分遣諸臣決諸道滯獄,使罪犯得以及時判決,冤囚得盡快開釋。統和中,南京及易、平二州以獄空聞。開泰中,諸道獄皆空。這既是社會秩序穩定的反映,也有利于生產的發展。

由于社會的發展進步,與中原聯系的加強和受宋朝思想、文化、制度的影響,聖宗時又多次更定法令,屏除不利于封建統治的舊制,增加維護封建秩序的內容。如奴婢犯罪由官府治罪,主人不得擅殺;族帳有罪,黥墨依諸部例;契丹人犯十惡者依漢律。同時還不斷完善訴訟制度,健全司法和行政機構。統和元年,敕“諸刑辟已結正決遣而有冤者,聽詣台訴”;開泰八年,又“詔諸道,事無巨細,已斷者,每三月一次條奏”;統和十二年,大理寺置少卿及正;十六年,“罷民輸官俸,給自內帑”;開泰三年,增樞密使以下月俸;南京、奉聖、平、蔚、云、應等州置轉運使;太平元年(1021),立長子宗真為太子,確立長子繼承制;十年,“詔來歲行貢舉法”等。通過這些制度、措施的制訂和執行,加強了皇權,逐步確立並鞏固了封建秩序,法令也日益完善。

自阿保機建孔子廟以孔子學說為治國的主導思想以來,儒家思想在遼朝統治集團中的影響逐漸加深。遼聖宗好讀《貞觀政要》和唐太宗、玄宗實錄,對其行事多欽伏。他稱唐太宗、後唐明宗和宋太祖、太宗為“五百年來中國之英主”①,積極學習中原的統治方式和思想文化。聖宗多次以詔旨倡導忠、孝、節、義等封建意識形態和行為規范,改變游牧民族中貴壯賤老、別籍異居、收母執嫂的傳統。如民間有父母在,別籍異居者,聽鄰里覺察,坐之;有孝于父母,三世同居者,旌其門閭,免其租賦數年;禁命婦再嫁;分別嫡庶,庶子以母論貴賤;禁皇族與卑小族帳通婚;在中京建太祖廟,制度、祭器皆從古制等。這一切說明,遼聖宗不但能積極學習和借鑒中原的治國經驗,而且在意識形態和思想文化的深層次上與中原也已十分接近。

隨著各種制度和機構的健全、完善,遼朝的文治漸興,史學也有所發展。遼聖宗任命了起居注和日曆官,記載皇帝言行、群臣章奉和國家大事,修史① 《遼史》卷71《景宗睿智皇後蕭氏傳》、《契丹國志》卷7《聖宗天輔皇帝》。① 《契丹國志·聖宗天輔皇帝》。

制度也漸趨完備。統和九年(991),監修國史室昉和邢抱樸合撰《統和實錄》,記載了太祖至景宗五朝史事。從此,契丹與遼朝的曆史從口耳相傳進入了有來自本身的文字記錄階段,為契丹民族和遼朝的發展狀況保留了大量珍貴的資料。

第二節調整階級關系,減輕賦稅,發展生產調整部落組織,解放奴婢自阿保機編部以來,遼朝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面貌已大大改觀。為了適應變化了的形勢,聖宗時期再次調整部落組織。

這次調整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因戶口蕃息,需建部管理。阿保機時,為備禦奚人,曾從契丹八部中各抽調二十戶置二十詳穩。經數十年,戶口蕃息,聖宗遂置特里特勉部,設節度使管理。這是遼朝社會穩定人口增長的結果。

二是以橫帳大族奴隸置部。阿保機伐奚,以所俘奚人為著帳子弟,編為撒里葛、窈爪、耨盌三營,籍隸宮分,設夷離堇管理。聖宗以三營置三部,脫離宮分,設節度使管理。三部各有游牧地,備畋獵之役。類似情況還有訛仆括部。

遼初,從諸宮和橫帳大族抽調奴隸編成稍瓦石烈與曷術石烈,為皇室捉捕鷹鶻和冶鐵。聖宗時兩石烈人口增加,遂各自置部,也設節度使統領。通過以宮分人和奴隸置部,解放了大批奴隸,調整了階級關系。宮分人編為新部,擺脫了被奴役的處境,使遼朝奴隸占有制進一步削弱,封建因素迅速增長,契丹社會也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從而最終完成了封建化進程。三是以新附諸部族民戶置部。對于俘虜或歸附的室韋、女真、達魯虢、烏古、敵烈、唐古、鼻骨德、剖阿里、盆奴里、奧里米、越里篤、越里吉等部族人戶,聖宗朝已不再配隸諸宮和諸部,而是將他們分別編組為部,設節度使統領,與原來各部一樣,分隸南北二府或沿邊軍事機構,為遼朝守邊。不改變其原來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不強迫他們遷往內地。根據各自的發展水平,采取相應的方式管理,使之各得其所。這樣,聖宗朝不但通過重新編部解放了大批奴隸,而且新政策也使新附者不再淪為奴隸。

除解放大批奴隸外,聖宗時也通過各項詔旨將因各種不同原因淪為奴隸者解放出來①。

輕徭薄賦,發展農業生產承天太後和遼聖宗留心民情,注意減輕人民負擔,賑濟災貧,采取了一些安定社會秩序和發展生產的措施。

統和年間,下詔諸道設置義倉,豐年納粟儲積,以備荒年賑濟貧乏。又① 統和七年,詔南征所俘有親屬分隸諸帳者,給官錢贖之;十三年,詔諸道民應曆以來脅從為部曲者,仍隸州縣;二十九年,詔諸道水災饑民質男女者自來年正月起,日計值10 文,價折傭盡,遣還其家。又禁止主人擅殺奴婢。開泰六年,公主賽哥以擅殺無罪婢被降為縣主,駙馬被削官。這在法律上為奴隸的生存權提供了起碼的保障。

屢次下詔賑災,故當時雖不時有水、旱、蝗災,卻沒有發生災民流亡現象,社會秩序一直比較穩定。

平時,他們也重視發展農業生產,制定和推行了一些保護農田、獎勵墾荒和減輕賦役負擔的政策和措施。統和八年,檢括農田,整頓農業生產秩序。十二年,定均稅法;十三年,又以所定稅額偏高而下詔減輕括田租賦;十四年,再蠲三京稅賦。

承天太後與聖宗留心了解民情,隨時調整部民負擔。如統和三年,樞密院反映契丹諸部役戶多困乏,請以富戶替代。聖宗親閱諸部戶籍,減免涅刺、烏隗二部的部分差役。四年,因對宋戰爭,州縣民逃亡,禾稼不能按時收獲,采納韓德讓的建議,募民收割。政事令室昉反映,山西諸州因軍興,民力凋敝,田谷多遭踐踏傷害,遂免其當年稅賦。六年,霜旱民饑,詔三司,舊以稅錢折粟,估價不實,令增價以利民。十年,免云州租賦,安輯朔州流民,免其徭役三年。十二年,免行在50 里內租,蠲宜州(今遼甯義縣)賦調,免南京遭水災民戶租賦,免諸部歲輸羊和關征。十四年,蠲三京及諸州稅賦。審定南京所定新稅法。同時罷不急之役,減少諸部歲貢,調整貢物種類以減輕部民負擔。

承天太後和遼聖宗還多次遣使諸道勸農,視禾稼,禁止諸軍官非時畋獵妨農,行軍中禁止士卒出營劫掠,禁部從伐民桑棗,禁芻牧傷禾稼,改變了契丹軍隊打草谷的舊制。

采取徙民耕種和募民墾荒的方式,發展農業生產,成效顯著。

統和七年,徙宋雞壁砦居民200 戶于檀、順、薊三州,擇沃壤耕種,官給耕牛、種子;詔燕樂、密云二縣荒地,許民耕種,免賦稅十年。統和十三年,令諸道勸民種樹,詔品部曠地令民耕種;募民耕灤州荒地,免租賦十年。開泰元年又詔:“百姓徭役煩重,則多給工價;年谷不登,發倉以貸;田園荒廢者,則給牛種以助之。”①這些措施,安定了社會秩序,促進了生產發展。太平五年,聖宗車駕至燕,人民以年谷豐熟,爭獻土物。于是出現聖宗禮高年,惠孤寡,微服出行觀士庶嬉游,一派安居樂業的景象。

這期間,對西北地區的開發更是成績卓著,聖宗命西北路招討司在臚朐河、鎮州屯田,以解決駐軍供給,並連獲豐收②。

第三節開疆拓土,加強對西北、東北邊區的控制隨著國勢的增強,遼朝對周邊各政權的影響也日益擴大。統和七年,封黨項貴族李繼遷為夏國王,確立了同夏的宗藩關系。為了對宋戰爭的需要,拆散宋與高麗可能結成的聯盟,迫使高麗臣服。從而在對外關系上取得了對宋的優勢。

渤海人南遷後,原渤海國控制下的女真各部逐漸向混同江、鴨綠江兩岸和長白山周圍地區發展。景宗時開始襲擾遼朝東京道州縣。聖宗統和元年、① 《遼史》卷59《食貨志》上。

② 《遼史》卷59《食貨志》上載:“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給西軍,唐古率眾田臚朐河側,歲登上熟。移屯鎮州,凡十四稔,積粟數十萬斛,每斗不過數錢。”唯《食貨志》將此事記于道宗初年,誤。詳見《遼史》卷59《食貨志》上注六、《遼史》卷91《耶律唐古傳》。

三年和十三年,先後三次派兵遣將征討女真和烏惹(兀惹),使他們成為遼朝的屬國和屬部。其中一部分女真人被遷往遼東,成為被編入遼籍的熟女真,也稱合蘇館、合蘇款女真。遼朝在各部女真人中設大王、節度使和詳穩,從而加強了對東北邊境的控制。

遼朝北境的海勒水(海拉爾河)、栲栳泊(呼倫湖)周圍地區居住著烏古諸部。烏古之西有敵烈。他們都是與契丹關系比較密切的室韋大部。阿保機曾多次征伐烏古諸部,將俘獲的烏古人遷往契丹內地,編入契丹部落。留居原地的烏古人則成為遼朝的屬部,即“遼國外十部”之一。遼派詳穩、都監駐守其地,鎮撫和監臨其部眾。太宗耶律德光初年和穆宗耶律璟晚年,烏古曾兩次起兵抗遼,皆被鎮壓。聖宗統和初,烏古承叛降之後,部族貧困,遼廷曾予以賑濟。為加強對邊部的控制,統和初開始對烏古派遣朝廷任命的節度使。同時征調烏古部兵鎮守西北邊境,由契丹將領統率,防遏阻卜諸部。阻卜,《遼史》又作“術不姑”、“述不姑”、“直不姑”、“直不古”、“臭泊”等,是契丹人對室韋系統蒙古語族各游牧部族的泛稱。有若干互不統屬的部落或部落集團,分別游牧于遼的西界和西北界。遼朝將他們分別稱為阻卜、北阻卜和西阻卜。自太祖阿保機西征以來,阻卜各部逐漸臣服,相繼成為遼朝的屬部,與遼建立了朝貢和互市關系。景宗時,在阻卜活動區域設西北路招討使,加強了對阻卜地區的控制。

聖宗統和十二年(994),以皇太後姊、齊王罨撒葛妃胡輦領烏古部兵和永興宮分斡魯朵軍駐守西北境,以蕭撻凜為西北路招討使。建鎮、防、維三邊防城,開境數千里。以鎮州為西北路招討司駐地,遼朝對西北地區的統治也大大地鞏固了。

在軍事征伐中被俘虜而進入契丹內地的回鶻人,也被編入契丹部落,聖宗三十四部中的薛特部,就是由回鶻人組成的。留居原地沒有西遷的回鶻人歸附遼朝後,也成為遼朝屬部。他們同遼國外十部中的烏古一樣,對遼朝歲有常貢。高昌回鶻成為遼朝的屬國,遼在那里派有都監。甘州回鶻以及蔥嶺西回鶻建立的黑汗王朝也與遼建立了朝貢和通使關系。遼在其地分別建有高昌回鶻大王府、甘州回鶻大王府和阿薩蘭回鶻大王府。

第四節與宋的爭戰與和好遼自太祖阿保機起即有意奪取黃河以北之地,除穆宗無意進取失去瀛、莫二州外,太宗、世宗都曾為這一目標努力奮斗,但均未能如願。景宗初年時遼朝政局不穩,宋朝實力增加,遼曾主動與宋修好,雙方曾維持了短時間的和平。宋太宗即位後連續兩次向遼出兵,發動了幽州之戰(遼稱高梁河之戰、圍城之役)和燕云之戰。在遼朝群臣、將帥的奮力抵抗下,保住了南京、西京諸州縣,但遼朝不但沒有將勢力推進至黃河以北,甚至也沒能收回被後周奪去的瀛、莫二州。此後,宋朝雖然放棄了武力收複燕云的努力,但遼朝卻始終沒有改變占有黃河以北至少是收回瀛、莫二州的決心。

燕云之戰失敗後,宋朝對遼取守勢。遼聖宗在鞏固了統治地位後,便開始了對宋朝的軍事進攻。統和十七年,承天太後與聖宗親率遼軍南下,俘宋高陽關都部署康保裔(遼為避太祖諱改為康昭裔)。二十一年,俘宋副部署、殿前都虞侯、云州觀察使王繼忠。二十二年,兵臨澶州城下,與宋軍隔河對陣。戰前,契丹大將南京統軍使蕭撻凜誤觸宋軍伏弩,重傷致死,遼軍士氣受挫。王繼忠居間調停,向承天太後建議南北議和,被太後采納。又致書宋真宗,通報遼方息民止戈之意。經過反複談判,避免了一次拼死的厮殺,雙方簽定了化干戈為玉帛的“澶淵之盟”①。

澶淵之盟確定了遼、宋雙方兄弟之國的政治地位,劃定了雙方的邊界,決定開展互市貿易,宋每年向遼提供“助軍銀” 10 萬兩、絹20 萬匹。它是承天太後、遼聖宗以軍事訛詐手段在政治、經濟上取得重大勝利的協議,也是他們審時度勢、聞善必從的政治風范的體現。從此,遼宋雙方結束了軍事對峙狀態,開展了和平友好交往,不但使遼宋統治者各自得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而且使雙方人民免受戰爭之苦,有了從事生產的和平安定環境,對當時中國的社會發展是有利的。

遼聖宗十分珍惜與宋的友好關系。澶淵之盟後宋使首次入遼時,“所過州縣,刺史迎謁,命幕職、縣令、父老送于馬前,捧卮獻酒。民庶以斗焚香迎引,家置盂勺漿水于門。令接伴使察從人中途所須即供應之,所至民無得鬻衾物受錢,違者全家處斬。行從芻秣之事,皆命人掌之”,遼聖宗對“歲獻方物,皆親閱視,必使美好中意。守約甚堅,未嘗稍起邊釁”②。故終聖宗之世,遼宋間一直友好相處,不曾發生矛盾沖突。聖宗臨終,仍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諄諄囑之于其繼承者。此後在興宗和道宗時期,遼宋間雖有一些矛盾與摩擦,但最終也都是通過政治交涉的手段解決的,雙方都盡力避免訴諸武力,這都是聖宗和承天太後身體力行和對其子孫耳提面命的結果。① 關于王繼忠在澶淵之盟中的作用,參見李桂芝《遼金簡史》第五章第二節。② 《宋會要輯稿·蕃夷一》,中華書局1957 年影印本。

第十九章耶律斜軫耶律休哥蕭撻凜第一節耶律斜軫耶律斜軫(?—999),字韓隱,六院部人。耶律曷魯之孫,世宗、穆宗族兄弟,景宗族叔,聖宗同族叔祖。《遼史》稱其“性明敏,不事生產”①。保甯元年(969),宋兵攻北漢,以樞密使蕭思溫薦為西南面招討使,節制西南面諸軍。保甯八年,改南院大王②。統和初,為北院樞密使,守司徒。統和四年(986),以破女直、宋有功,加守太保。統和十七年(999),從承天太後南伐,卒于軍中。

保甯十一年(979),宋以滅北漢之師,奔襲燕京。北院大王耶律奚底、統軍使蕭討古和乙室王撒合往援,與宋軍逆戰于沙河,敗退至清河北。耶律斜軫取奚底軍青幟旗,佯敗誘敵,取得初戰的勝利。進軍至京西北高梁河,與休哥分左右翼夾擊宋軍,又獲全勝,致使宋太宗落荒而逃。接著,遼諸軍並力,“擊宋余軍,所殺甚眾,獲兵仗、器甲、符印、糧饋、貨幣不可勝計”①。高梁河之戰,是宋軍首次大規模對遼朝的進攻,宋太宗親臨指揮。時值七月,正是遼景宗遠離南京避暑于夏捺缽之際,南京守備空虛,賴權南京留守韓德讓、南京兵馬都指揮使耶律學古和知三司使劉弘能安人心,捍城池;耶律斜軫與耶律休哥率軍及時赴援,才得以取勝。這是斜軫與休哥軍事才能的首次展現。

乾亨四年(982),聖宗沖齡即位,皇太後攝國政。“母寡子弱,族屬雄強,邊防未靖”②;景宗後“當朝雖久,然少姻媛助,諸皇子幼稚,內外震恐”③;“諸王宗室二百余人擁兵握政,盈布朝廷”④;宋朝也欲乘機北伐,收複被石晉割棄的燕云十六州。太後以寡母弱子面對虎視最高權力的宗室諸王,勢孤力單,處境艱危,形勢嚴峻。

景宗在位14 年,雖不曾致遼朝于鼎盛,卻初步扭轉了穆宗時國勢不振的局面。更為可貴的是,他任用和培養了一批有為的蕃漢官僚,這是遼聖宗承自其父的最可寶貴的財富。在政權交接、局勢動蕩之際,這些官僚的作用就顯得更為重要了。與韓德讓一樣,耶律斜軫、耶律休哥和蕭撻凜在關鍵時刻,給遼聖宗以無保留的大力支持,對聖宗統治地位的確立和政權的鞏固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耶律斜軫與受顧命的韓德讓一起,面對挑戰,勇敢地承擔起了保衛聖宗權力,維護國家穩定的重擔,向太後保證說:“信任臣等,何慮之有!”①。不但保證聖宗的皇位得以鞏固,而且為遼朝的全盛發揮了各自的經邦治國之① 《遼史》卷83《耶律斜軫傳》。

② 《遼史》卷8《景宗紀》上載:保甯八年,以西南面招討使耶律斜軫為北院大王。則本傳所載保甯元年節制西南面諸軍即為西南面招討使之職。《景宗紀》保甯八年載斜軫為“北院大王”,誤。當以本傳和《景宗紀》乾亨元年所載為准。

① 《遼史》卷8《景宗紀》下。

② 《遼史》卷71《景宗睿智皇後蕭氏傳》。

③ 《契丹國志·耶律隆運傳》。

④ 《契丹國志·耶律隆運傳》。

① 《遼史》卷71《景宗睿智皇後蕭氏傳》。

才。

耶律斜軫以北院樞密使參決大政,除維護聖宗的地位外,也充分發揮契丹人能征善戰的軍事才能,保衛遼朝安全。在高梁河之戰後,斜軫又參加了遼宋間的第二次大戰——燕云之戰。

統和四年(986),宋朝三路大軍北上伐遼,承天太後親自率師援救南京,以斜軫為山西路兵馬都統,迎擊潘美、楊繼業的西路軍。宋軍乘遼方無備,已“陷山西諸郡,各以兵守”②,斜軫先擊敗宋將賀令圖,進圍蔚州。一面射書城中招降,一面令都監耶律題子設伏險處,配合圍城打援,一舉攻取蔚州。又敗宋軍于飛狐、渾源,並于狼牙村俘獲宋將楊繼業。與此同時,承天太後與耶律休哥等在東路也戰勝了宋軍,為遼宋對峙局面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宋兩次北伐失利後,放棄了以武力收複燕云的方針,對遼改為守勢。但遼朝卻開始不斷南下,以期將疆域推進到黃河以北,至少要收回被後周攻占的瀛、莫二州。于是遼聖宗在鞏固了帝位之後,自統和十七年開始,又大舉對宋用兵。耶律斜軫也于是年卒于軍中。

第二節耶律休哥耶律休哥(?—998),字遜甯,耶律釋魯之孫。東丹王耶律倍、耶律德光族兄弟,世宗、穆宗族叔,景宗叔祖,聖宗同族曾祖。初為郎君①,穆宗應曆十五年,從群牧都林牙蕭幹討平烏古、室韋叛部。應曆末年,官惕隱②。景宗乾亨二年(980)為北院大王,拜于越,總南面戍兵。聖宗統和元年,為南京留守、南面行營總管,總邊事。四年,封宋國王。十六年薨,聖宗詔立祠南京。

高梁河之役,宋軍包圍南京,遼朝形勢危急。諸臣甚至議及棄燕薊,保松亭、古北口。宋人記載,耶律休哥“時為舍利郎君,..請兵十萬救幽州。並西山,薄幽陵,人夜持兩炬,朝舉兩旗。選精騎三萬,夜從他道,自官軍南,席卷而北。又以弱兵五千守幽州,望風遁去。我師遏之不得去,遂堅守。及我師已退,或勸襲之,于越曰:‘受命救幽薊,已得之矣。’遂不甚爭利”③。這里所記的正是耶律奚底、蕭討古失利後,斜軫與休哥領兵赴援的情況。斜軫在清河一線設伏誘敵,然後與休哥左右夾擊宋軍。《遼史·耶律休哥傳》載,“追殺三十余里,斬首萬余級,休哥被三創。明旦宋主遁去,休哥以創不能騎,輕車追至涿州,不及而還。”兩方記載相互對照,可知當時堅守南京者為韓德讓、耶律學古和劉弘,失利者為耶律奚底和蕭討古。斜軫和休哥各領兵自東西兩路入援。西路斜軫先至,設伏先擊敗宋朝追兵;東路休哥人持兩炬、旗,日夜兼程。雙方戰術運用得當,配合默契,同時抵達高梁河,大敗宋軍,解救了南京之圍。宋太宗得以逃脫,是休哥負傷不能騎馬,不便追擊,並非“不甚爭利”。

是年冬,為報圍城之役(即高梁河之役),景宗又遣韓匡嗣和南府宰相② 《遼史》卷83《耶律斜軫傳》。

① “郎君”,契丹語作“舍利”、“沙里”,意為勇士,是契丹貴族中無職事而勇武者的稱號。詳見李桂芝:《契丹郎君考》,《民大史學》第1 期,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6 年版。② 此據休哥本傳。參照《穆宗紀》下和《蕭幹傳》。

③ 江休複:《雜志》,引自《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0。

耶律沙伐宋。休哥從匡嗣軍戰于滿城。“方陣,宋人請降。匡嗣欲納之,休哥曰:‘彼軍氣甚銳,疑誘我也。可整頓士卒以禦。’匡嗣不聽”①。“休哥引兵憑高而視,須臾南兵大至,鼓噪疾進。匡嗣倉卒不知所為,士卒棄旗鼓而走,遂敗績。休哥整兵進擊,敵乃卻”②。休哥對宋軍行動判斷正確,部署得當,並收拾匡嗣軍所棄兵械,全軍而還。

次年,休哥為北院大王,總南面戍兵。從景宗南伐,圍瓦橋關,陣斬宋將張師。景宗賜以玄甲、白馬,追敵至莫州,生獲數將以獻。景宗又賜以禦馬,稱贊他“爾勇過于名,若人人如卿,何憂不克?”③師還,拜于越。聖宗即位後,休哥總南面軍務,他一面繼續治軍修武備,一面加強政治治理,發展生產,安定民心,恢複和建立新的統治秩序④。統和四年,燕云之戰,宋東路軍進至岐溝、涿州、固安。南京兵少,休哥不敢輕易出戰,遂采取襲擾的方式,令宋軍疲于應付,以待援軍⑤。待援軍至,休哥率軍追擊,“宋師望塵奔竄,墮岸相蹂死者過半,沙河為之不流”。以功,封宋國王。

經與宋軍兩次大的較量,宋朝不敢再以武力收複燕云。遼朝勢力複振,休哥上言“略地至河為界”,以實現阿保機生前的心願。太後雖未采納,但從後來不斷南征的記錄看,遼朝君臣確實一直在等待時機,實現宿願。統和七年(989),宋軍攻易州,休哥“率銳卒逆擊于沙河之北,殺傷數萬,獲輜重不可勝計,獻于朝。太後嘉其功,詔免拜、不名。自是宋不敢北向”。“時宋人欲止兒啼,乃曰:‘于越至矣!’”①休哥為宋人所懼,是因為有勇有謀,每戰必勝。《遼史》稱他“智略宏遠,料敵如神。每戰勝,讓功諸將,故士卒樂為之用。身更百戰,未嘗殺一無辜”②。平時,他也能休兵息民。對宋,重視邊境的和平與安甯;對南京農業區,他身體力行,輕徭薄賦,建立正常秩序③。是遼朝前期難得的文武雙全的軍政人才。

第三節蕭撻凜蕭撻凜(?—1004),又做撻覽、闥覽,字駝甯,承天太後族兄弟④。《遼史》稱他“有才略,通天文”,以宿直官入仕,“屢任艱劇”⑤。曆任南院都監、彰德軍節度使、阻卜都詳穩(西北路招討使)、南京統軍使等職,加侍① 《遼史》卷74《韓匡嗣傳》。

② 《遼史》卷83《耶律休哥傳》。

③ 《遼史》卷83《耶律休哥傳》。

④ 《遼史》卷83《耶律休哥傳》載:“休哥均戍兵,立更休法,勸農桑,修武備,邊境大治。”⑤ 《耶律休哥傳》載:“夜以輕騎出兩軍間,殺其單弱以脅余眾;晝則以精銳張其勢,使彼勞于防禦,以疲其力。又設伏林莽,絕其糧道。”

① 《遼史》卷83《耶律休哥傳》。

② 《遼史》卷83《耶律休哥傳》。

③ 《耶律休哥傳》載:“休哥以燕民疲敝,省賦役,恤孤寡,戒戍兵無犯宋境,雖馬牛逸于北者悉還之。遠近向化,邊鄙以安。”

④ 撻凜的族屬,尚待研究。《遼史》卷85《蕭撻凜傳》載,他是承天太後父蕭思溫的再從侄,即承天太後的族兄弟,應屬國舅大翁帳或小翁帳,即淳欽皇後母前夫之族。或為蕭翰、蕭幹之族?⑤ 《遼史》卷85《蕭撻凜傳》。

中、右監門衛大將軍、檢校太師。統和十二年(994),封蘭陵郡王。二十二年①,與聖宗、承天太後南伐宋,誤觸宋軍伏弩,重傷致死。

蕭撻凜一生行事以軍事活動為主。統和四年(986)參加遼、宋燕云之戰,以諸軍副部署身份從樞密使耶律斜軫戰于山西,俘獲宋將楊繼業于朔州。十一年,與東京留守蕭恒德伐高麗,迫使其稱臣納貢。十二年,與齊王妃率領西北烏古等部兵和永興宮分軍駐守西北臚朐河地區,任西北路招討使(又稱阻卜都詳穩)。“凡軍中號令,太妃並委撻凜”②。蕭撻凜悉心鎮邊,訪求安邊之策。時有仲父房耶律昭“博學,善屬文。..坐兄國留事,流西北部”,蕭撻凜向他請教如何管理阻卜事務③。耶律昭建議他賑窮薄賦,散畜牧以就便地;簡練精兵,去其難治者。撻凜采納他的意見,對諸屬部鎮之以威,撫之以德。十五年,敵烈部殺詳穩而叛,撻凜率軍追剿,並討阻卜之未服者。于是“諸蕃歲貢方物充于國,自後往來若一家”④。聖宗親自作詩褒獎,同時令耶律昭作賦以述其功。後因諸部叛服不常,撻凜上表“乞建三城以絕後患”⑤。自統和十九年調任南京統軍使⑥,至二十二年死于弩傷,四年來一直在伐宋前線。先後攻宋威虜、順安諸軍,在望都康村擒宋將王繼忠,又連攻保、定、瀛等州,率軍直指澶淵,給宋軍造成極大威脅,為澶淵之盟的簽定創造了條件。

遼宋澶淵之盟是在遼朝大軍壓境的情況下,由被俘的宋將王繼忠首先提出,並分別說服承天太後、遼聖宗和宋真宗,經過雙方使臣往複多次交涉後簽定的。撻凜之死嚴重地影響了遼軍的士氣,給遼朝軍事和談判活動都帶來了不利影響,但遼方利用宋朝君臣的怯戰心理,通過和議仍然攫取了30 萬兩匹銀絹的物質利益,並取得了與宋為兄弟之國的平等地位,遼宋雙方也因此得以維持和平局面。

撻凜子排押(?—1023),又作排亞,字韓穩,也多戰功,曆官左皮室詳穩,南京統軍使,北、南宣徽使,東京留守,北府宰相,政事令兼知西南面招討使,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等。尚景宗次女長壽公主,拜駙馬都尉。封蘭陵郡王、豳王。曾參加征討阻卜、遼宋燕云之戰和澶淵之戰以及征高麗等重要戰役,所在多有功。在宣徽使任上,曾“條上時政得失及賦役法,上嘉納焉”,“為政寬裕而善斷,諸部愛之,民以殷富,時議多之”①。

撻凜次子恒德(?—996),又作勤德、肯德、懇德,字遜甯。統和元年(983)尚景宗幼女越國公主,曆官南面林牙、北面林牙、東京留守,拜駙馬① 關于蕭撻凜卒年,《遼史·聖宗紀》和《續資治通鑒長編》載為統和二十二年,即宋景德元年(1004),與本傳有異,本傳誤,當從《聖宗紀》、《長編》。

② 《遼史》卷85《蕭撻凜傳》。

③ 《遼史》卷104《耶律昭傳》。

④ 《遼史》卷85《蕭撻凜傳》。

⑤ 《聖宗紀》載統和二十一年,“修可敦城”;二十二年,“以可敦城為鎮州,軍曰建安”;《遼史·地理志》一載,鎮州“本古可敦城,統和二十二年皇太妃奏置。選諸部族二萬余騎充屯軍,專捍禦室韋、羽厥等國。..渤海、女直、漢人流配七百余戶,分居鎮、防、維三州。”此事當是因耶律昭的建議,由蕭撻凜上表請示,至此得以實施。

⑥ 《遼史·聖宗紀》十四載,統和二十年,“南京統軍使蕭撻凜破宋軍於泰州”,知撻凜此時已為南京統軍使。

① 《遼史》卷88《蕭排押傳》。

都尉。“有膽略而善謀”,參加征伐高麗、遼宋燕云之戰和征討兀惹,賜啟聖竭力功臣。因對公主照料不周賜死,後追封蘭陵郡王。

恒德子匹敵(?—1031),字蘇隱,一名昌裔。尚聖宗弟秦晉國王耶律隆慶女韓國長公主,拜駙馬都尉,官殿前副點檢、北面林牙、殿前都點檢、國舅詳穩,封蘭陵郡王。太平十一年,遼聖宗死,欽哀後執政,以匹敵為聖宗齊天皇後所愛,遂與後父蕭浞卜等同以謀反罪被害。

聖宗前期,樞密使耶律斜軫與承天太後、韓德讓等總全國軍政事務,韓德讓在政事上建樹較多,斜軫常在軍旅。邊防事務南有休哥總兵禦宋,治理南京漢地;西北有蕭撻凜駐軍,鎮撫阻卜和烏古、敵烈;東京地區有蕭恒德、蕭排押先後為留守,控扼女真和備禦高麗。中外所任各盡職守,共同創造了遼朝的鼎盛局面。

第二十章蕭韓家奴耶律仁先王鼎第一節蕭韓家奴蕭韓家奴(975—1046),字休堅,契丹涅刺部人。通契丹、漢文字,是受漢文化濡染頗深的契丹上層知識分子。統和十四年(996)始仕,先後為右通進、典南京栗園、同知三司使事。重熙四年(1035)遷天成軍節度使、彰湣宮使,後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國史、歸德軍節度使等。

蕭韓家奴立身清儉,不妄取于人。《遼史》載,他“家有一牛,不任驅策,其奴得善價鬻之。韓家奴曰:‘利己誤人,非吾所欲。’乃歸值取牛”①。他善詩文,明治道,重史事,以文才出眾,被興宗命為詩友。常常借與興宗接觸的機會反映治國方面的問題,並常于閑談中論及國計民生。一次,興宗問及異聞,他則以炒栗比喻治國,說“臣惟知炒栗:小者熟,則大者必生;大者熟,則小者必焦。使小大均熟,始為盡美。不知其他。”興宗很欣賞這一諷諫方式。興宗曾問他“我國家開創以來,孰為賢主?”,蕭韓家奴竟以穆宗對。穆宗是遼朝諸帝中最無建樹且殘暴嗜殺者,興宗頗感奇怪,說:“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視人猶草芥,卿何謂賢?”答稱:“穆宗雖暴虐,省徭薄賦,人樂其生。終穆宗之世,無罪被誅,未有過今日秋山傷死者。臣故以穆宗為賢。”顯然,蕭韓家奴並不真正認為穆宗最賢,只是為使興宗節制游畋,才以嗜殺成性的穆宗為參照,以期引起興宗的重視。這與他後來建議“節盤游”的思想是一致的。

興宗下詔令群臣言治國之要,蕭韓家奴上書洋洋數千言,多為當時要務。如賦繁役重,民以貧困;宜倡節儉,戒奢侈,節盤游,簡驛傳,輕徭薄賦,使民務農;防禦重點應為南方之宋,對西北諸屬部,則應各置酋長,令其“歲修職貢”,徙可敦城于近地等。並從曆史經驗教訓中得出“寇盜多寡,皆由衣食豐儉,徭役重輕”的認識。

蕭韓家奴以大儒為興宗所器重,命為翰林都林牙,兼修國史和起居注官。“每入侍,賜坐。遇勝日,與帝飲酒賦詩,以相酬酢,君臣相得無比。韓家奴知無不言,雖諧謔不忘規諫”①。

蕭韓家奴也繼承了中原曆朝的史學傳統,是契丹人中兼具史德、史識和史才的傑出史學家。重熙十三年(1044)上疏請按照“唐高祖創立先廟,尊四世為帝”的先例,追尊祖先名號,為興宗采納,于是遼朝“始行追冊玄、德二祖之禮”②。在任起居注官時,秉承奉筆直書的優良傳統,善惡無所隱。興宗每畋獵,蕭韓家奴“未嘗不諫”。一次興宗于秋山射獵,侍從中被熊虎傷死者數十人,蕭韓家奴書于簡冊。興宗見到後命他刪去,他卻堅持如實記錄。興宗不得不承認:“史筆當如是。”

有此史德和史才,堪當修史重任,故興宗下詔讓他與耶律古欲、耶律庶① 《遼史》卷103《蕭韓家奴傳》。

① 《遼史》卷103《蕭韓家奴傳》。

② 奏疏內容參見《遼史》卷103《蕭韓家奴傳》。遼興宗于重熙二十一年(1052)“追尊太祖之祖為簡獻皇帝,廟號玄祖,祖妣為簡獻皇後;太祖之考為宣簡皇帝,廟號德祖,妣為宣簡皇後”。此後,天祚帝于乾統三年(1103)又“追尊太祖之高祖曰昭烈皇帝,廟號肅祖,妣曰昭烈皇後;曾祖曰莊敬皇帝,廟號懿祖,妣曰莊敬皇後”。于是,遼太祖以上四世皆得以追尊帝號。此議始由蕭韓家奴發之。成等編輯上世以來事跡及諸帝實錄。這是自聖宗朝室昉和邢抱樸編纂《統和實錄》以來,遼朝第二次組織力量編修國史、實錄,這次編纂的實錄仍為20卷,稱《遙輦至重熙以來事跡》,又稱《遼國上世事跡及諸帝實錄》或《先朝事跡》。此後,道宗朝耶律孟簡又編錄了耶律曷魯、耶律屋質和耶律休哥《三人行事》,天祚朝耶律儼編纂《皇朝實錄》70 卷,加上時人所作的《七賢傳》等,都是遼朝重要的國史資料,直接或間接為後來《遼史》的編纂保留了部分寶貴的資料。

此外,蕭韓家奴又奉詔纂修《禮典》。他博考經籍,自天子達于庶人,以情文制度可行于世,不謬于古者,撰成3 卷①。

蕭韓家奴是一個蕃漢、經史兼通的大儒。興宗還命他翻譯漢文諸書。他希望契丹統治者能了解古今成敗得失,遂翻譯了《通曆》、《貞觀政要》和《五代史》等,為他們提供借鑒。

蕭韓家奴有詩文集稱《六義集》12 卷行世,惜今已不傳。

第二節耶律仁先耶律仁先(1013—1072),契丹名乣鄰(一作查刺),字一得,耶律釋魯之後,籍隸孟父房。興宗重熙三年(1034)補宿衛,與興宗論政,受到賞識。仁先以知遇之恩,“言無所隱”①。曆官宿直將軍、崇德宮使、殿前副點檢、鶴刺唐古部節度使、北面林牙;重熙十一年(1042)升北樞密院副使,遷燕京(南京)留守同知兼權析津府尹事;十三年為契丹行宮都部署;十六年,遷北院大王;十八年,知北院樞密使事,遷東京留守,封吳王。道宗清甯初,為南院樞密使;為人所譖,出為南京兵馬副元帥,守太尉,改封隋王;複為北院大王,拜南院樞密使,封許王。以平耶律重元灤河之變有功,為北院樞密使,進封宋王。咸雍元年(1065),加于越,改封遼王。咸雍八年(1072)四月,以疾薨,享年60 歲。

耶律仁先“魁偉爽秀,有智略”②,在遼朝政治生活和外交活動中都曾起過重要的關鍵性作用。遼興宗統治地位鞏固後,自認為“天下太平,戶口繁息”③,欲繼其父之後,再創偉業,以軍事訛詐和政治交涉手段向宋朝索要關南十縣。重熙十一年(1042),耶律仁先以北院樞密副使身份與漢人行宮副部署劉六符使宋。同意宋使富弼的意見,雙方罷兵約和,宋朝在澶淵之盟所定歲幣的基礎上,增加歲幣銀10 萬兩、絹10 萬匹。並因爭得歲幣名目為“貢”、“納”④,授功臣名號,加官中書門下平章事⑤。

在治民任上,耶律仁先能體察下情,減輕人民負擔,安撫百姓;當然為① 《遼史》卷103《蕭韓家奴傳》載:“十五年,複詔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禮義,正法度。我朝之興,世有明德,雖中外向化,然禮書未作,無以示後世。卿可與庶成酌古准今,制為禮典。事或有疑,與北、南院同議。’”

①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

②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

③ 《遼史》卷87《蕭孝穆傳》。

④ 參見《遼史·興宗紀》、《遼史·耶律仁先傳》、《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37。但《長編》載最終所定歲幣名目為“納”,《耶律仁先傳》則記為“貢”。

⑤ 《耶律仁先墓志銘》,見《全遼文》卷8。

加強遼朝的統治也曾鎮壓人民的反抗。任南京留守同知時,“下車之後,都邑肅清”①。武清發生了李宜兒領導的反抗活動,他偵捕宜兒送至闕下,致使李宜兒被殺。他卻因此受到褒獎,封吳王。興宗親自宣讀制書,稱他為“唐室之玄齡、如晦,我朝之信你、室甯”②。為北院大王期間,奏“兩院戶口殷庶,乞免他部助役”;③在東京留守任上,奏開山通道以控制女真恃險擾掠,“邊民安業”。因此,當清甯年間再為北院大王時,“民歡迎數百里,如見父兄”。在南京留守任上,“恤孤煢,禁奸慝,宋聞風震服。議者以為自于越休哥之後,惟仁先一人而已”④。

耶律仁先的最大功績是平定耶律重元和涅魯古發動的灤河之變。清甯九年,道宗獵于太子山。敦睦宮使耶律良奏重元父子謀逆,道宗尚不甚相信,他召仁先了解情況。仁先素與參知政事姚景行關系密切,景行曾多次提醒仁先注意重元父子的動向,及時向道宗上奏。至此,仁先“具言其事”⑤,並說:“此曹凶狠,臣固疑之久矣。”加之道宗按耶律良的建議派去考察涅魯古的使者報告了重元父子的實情,道宗才開始有所警覺,並派仁先去搜捕重元父子,而宮帳仍未作任何防范。重元、涅魯古父子陰謀敗露,遂立即起事。仁先未及備馬,涅魯古脅迫弩手軍400 人已至行宮,情況異常危急。道宗欲到北、南院避敵,仁先以情況不明,又擔心重元追擊,苦留不放①。倉卒間,他“環車為營,拆行馬作兵仗,率官屬近侍三十余騎陣柢枑外”②。叛軍因早有准備,來勢甚猛,道宗被射傷臂,乘馬亦為所傷。而由于仁先率近侍拼死抵擋,道宗終得脫險。經過雙方激戰,涅魯古受傷被擒,重元也不得不退兵。仁先乘休戰時機,亟召居地最近的五院部蕭塔剌,又遣人分頭召集諸軍。次日黎明,重元又脅迫奚人獵夫2000 人再犯行宮。時蕭塔刺兵已至,“仁先料賊勢不能久,俟其氣沮攻之。乃背營而陣,乘便奮擊”。加之北院宣徽使奚人蕭韓家奴曉諭奚人去逆效順,奚人獵夫多投械首服。叛軍奔潰,追殺20余里,重元自縊而死。

事平,道宗“嘉歎久之”,授仁先“安邦衛社盡忠平亂同德功臣”,親制文褒獎,並命人畫《灤河戰圖》以旌其功。

後遭乙辛排擠出朝為西北路招討使,“仁先嚴斥堠,扼敵沖,懷柔服從,庶事整飭。..北邊遂安”③。仁先終死于任所。

仁先有弟義先、禮先、智先、信先等七人。義先曆任祗侯郎君班詳穩、南院宣徽使、殿前都點檢、南京統軍使,封武昌、富春郡王,追封許王。義① 《耶律仁先墓志銘》,見《全遼文》卷8。

② 見《耶律仁先墓志銘》,但墓志稱“封尚王”;《耶律仁先傳》但載在興宗朝“封吳王”,卻不載封王時間。兩相對照,則封王時間當在鎮壓李宜兒之後,所封王號當為“吳”。“信你”、“室甯”不知何人,或即“洪隱”(耶律曷魯字)、“遜甯”(耶律休哥字)?

③ 《耶律仁先墓志銘》。

④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

⑤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

①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載:“帝欲幸北、南院,仁先曰:‘陛下若舍扈從而行,賊必躡其後;且南、北大王心未可知。’仁先子撻不也曰:‘聖意豈可違也?’仁先怒,擊其首。帝悟,悉委仁先以討賊事。”

②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

③ 《遼史》卷96《耶律仁先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