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夫妻協議



第465章 夫妻協議

看著地上打翻的瓶瓶罐罐,滿目的狼藉,梨諾都能想象地出剛剛發生了怎樣激烈的沖擊,再見此時小姨的臉色煞白,頭發也有些散亂,扶著她坐到一邊,梨諾真是怒不可遏:

"簡直太過分了!太可惡了!"根本就是欺人太甚!

拉著她的手,潘凰卻輕輕拍了拍:"算了,我都習慣了!早點關門吧!先收拾下!"

"嗯~"

幫忙先拉下了店門,梨諾幫潘凰倒了杯水,搶著快速收拾完,才坐到了她身邊:"小姨,別往心里去,惡人自有天收!她也有年華老去的一天,會有報應的!"

安慰了她片刻,梨諾才道:

"小姨,這些人根本就是欺軟怕硬!要不,離婚吧!何必跟這種人渣糾纏不清?以漠認識人多,我可以幫你問問,就是打官司,我們也要討個公道!他是過錯方,不會讓他們討了便宜的,拿點補償過自己的後半生,總比這樣時不時地被騷擾強吧?"

而且,這麼拖著,她自己也耽誤啊!

"哎,事情根本不像你說得這麼簡單!就算我起訴離婚,法院一時半會兒也不會判!就是他是過錯方又如何?他是明星,高收入人員,且別說他名下的財產不一定全在他個人名下,就是在,至少有十年,我也是全職主婦的角色,我能分多少?小梨,不是小姨貪財,圖他什麼?我是不甘心!不離,我難受,也不過就是膈應著他們;離了,我更難受!我這把年紀,一身病老軀體,除了這麼拖著,我還能干什麼?這樣,到死,我也是掛在傅家的族譜上!"

手上突然傳來一股巨大的力道,梨諾不經意間,從潘凰的眼中還是捕捉到了一絲深沉的悲慟與恨意:

是啊,二十多年啊!一個女人一生的青春與美好,她願意吃這麼多苦,一定是很愛傅辛的!她怎麼可能不怨不恨?怎麼這麼容易就放下!

否則,她就該瀟灑地去過自己的日子,而不是選擇吃齋念佛!

還不到五十歲,保養得宜,梅開二度,即便不更燦爛,也還有大把美好的黃昏時光.即便現在,小姨也不缺乏追求者!

很想勸她幾句,但最終,梨諾也還是沒開口.

***

但因為這件事,梨諾也悶悶不樂了幾天,特別是每每看到傅辛開演唱會的消息,會前宣傳,會後吹捧,不管真假,各種風光圓滿,簡直人生贏家的姿態,梨諾心底的忿忿也是翻江倒海.

想著自己都這麼大的情緒,小姨肯定更難過,接連的幾天,電話不斷,不管早晚,梨諾都會跑一趟愛語香.

這天,下了班,知道小姨愛吃一家的素包,梨諾特意去排隊打包了一份,而後才去了店鋪,剛一下車,她竟然看到門口掛出了"打烊"的牌子.

"怎麼回事?"

通常這個時間點,堪比周末了,都是生意最好的時候,沒關門,怎麼會掛出這個牌子?難道那個女人又來了?

思索著,梨諾一路小跑沖了過去,果然一推開門,見到的就是滿地的玻璃碎渣.

"抱歉,我們今天……小梨,是你啊?你怎麼過來了?不是讓你不用天天往這兒跑嗎?不忙!"


說著,潘凰快速地倒掉了垃圾,還將手往套袖里縮了縮.

"小姨,是不是那個小賤人又來搗亂了!簡直太欺負人了!我找她算賬去!"放下便利袋,梨諾氣沖沖地掏出了手機,就想給封以漠打電話.

幾個大步上前,潘凰卻一把攔下了她:"小梨!別去找事了!已經賠錢了!"

口氣透出了無奈,潘凰的視線掃了下一邊桌上的一遝鈔票:"去了,也不占理!弄不好被反咬一口,更是自己生氣!"

"還拿她沒轍了嗎?我找人也去砸她的場子,給她搗亂,看看誰能搗過誰!對啊!我怎麼沒想到?小姨,以後我讓以漠派人過來保護你,然後去給他們搗亂!"

封以漠的人脈比他廣,而且,強龍不壓地頭蛇!

簡直跟蟑螂一樣!三天兩頭地來找茬,狼心狗肺的東西,想把人逼死嗎?

怒氣騰騰地,梨諾不甘心,一定要告訴封以漠,讓他幫忙想個辦法,奪著手機,視線不經意間一垂,見有些血跡滴落了出來,梨諾一把抓住了潘凰的手:

"小姨,你受傷了嗎?你怎麼了?"

一拉套袖,只見她手背上被劃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此時,鮮血還直冒:"是那個女人干的?"

"沒事,沒事,剛剛不小心擦了一下!"

"小姨!"

怒斥了一聲,梨諾拉著她到了一邊干淨的地兒,拿了醫藥箱出來,幫她包紮著,卻氣得眼淚都滾了出來:

"到底怎麼回事?他們到底想干什麼?小姨,不能再這麼由著他們了!簡直欺人太甚了!都說死豬不怕開水燙!小姨,都不給我們活路了,我們還忍什麼?晚點我就告訴以漠,多少,他一定比我們有主意的!"

"不,千萬不要!"

拉著梨諾,潘凰一個激動都站了起來:"算小姨求你,千萬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們的關系!"

"為什麼?"

"小梨!小姨不想連累你!都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小姨是無所謂,但有些人,為了錢,良心都是黑的!實話告訴你吧,我們不離婚,還有另一個原因!以前,我跟傅辛買過一個夫妻保險,連續交了很多年,估摸著也有個上千萬了,這份保險要雙方都達到五十歲之後,才能同時領取.換句話說,他比我年長幾歲,但那幾年的分紅,也要等我到了五十,他才有資格提,每年每人都有上百萬!"

攥著梨諾的手,潘凰的急切無從掩飾:

"而且這份協議,是為了保障夫妻權益,率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就意味著自動放棄所有,而且,本金也將歸對方,現在折算起來,起碼有個五千萬!而我只要保持著婚姻的關系,到了五十歲,所有收益,我們都是均分的,而且是在各自名下的一張卡上,這筆錢,他沒有資格動的,同樣的,到了三十年年限,如果我們還都在,本金返還的時候,也是半對半!當時簽協議的時候,他沒這麼紅,也在意我,我們彼此也是為了求個心安吧!"

"所以,他左擁右抱,風流在外,還不停上門炫耀,找茬,就是想逼你提離婚,而後獨吞這筆錢?"

簡直不敢置信,人性怎麼能無恥到這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