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化尸童姥 十二章 百萬大軍(上)


在喵喵的“胡言亂語”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發現了一個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嬰兒為原料浸制的藥酒。在尋找開門的機關時,發現這個連電燈也沒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裝了紅外線報警器。更糟糕的是,用盡辦法也沒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轉門就在這時被人從外面推開。

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轉門,所以情況還至于太壞。外面的人推動旋轉門的左側,那麼他肯定會從左邊進來,我們只要在他進來時從右邊出去,他就不會發現我們。于是我便趕緊抱起喵喵,僅以腳尖沾地,趁著右側出現一能讓我們通過的門縫,便立刻鑽出去。

然而,就在我以為我們暫時不會有危險的時候,一道強光照在我臉上,使我眼睛也睜不開。一把熟悉的聲音隨即響起:“是你……也許這是主的安排……”眼睛漸漸開始適應光線,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于眼前——是袁修女。

“是你?難道里面的嬰兒都是你殺的?”我實在難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會做出這麼可怕的事情。

“這事與她無關,是我一個人做的。”旋轉門再次轉動,盧院長從里面緩緩步出。

“盧院長,我希望你能給我解釋清楚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盛氣凌人地說出這句話,不過這只是虛張聲勢而已。我的雙手正抱著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對方的襲擊,我將會很被動。

然而,盧院長似乎並沒有襲擊我的意思,只是對著我無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話,請跟我到辦公室,我會給你一個交代。”

防人之心不可無,他要我到他辦公室說不定會有什麼陰謀,不過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應該沒有別地方比這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地下室更適合。而且離開這個鬼地方,最起碼手機能接收信號,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隨他到辦公室。

剛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過來了,還一臉緋紅地問我干嘛抱著她。唉,看來她把剛才的事情忘記得一干二淨了,我也懶得跟她解釋,把她放下來,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趕過來,便獨自與盧院長進入辦公室。

“管理孤兒院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動蕩不安的年代……”盧院長坐在辦公桌前,長歎一聲,隨後便向我講述孤兒院的艱苦歲月——

史密斯院長返回天父的懷抱後,我便接任院長的職務,當時剛剛解放,社會還很動蕩。那是一個艱辛的歲月,因為與教會失去了聯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員連自己吃不飽,更別說給我們提供援助。

當時,我首要解決的問題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飯問題,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販賣糧油的商人乞討。那時候糧食是由政府配給的,幾乎所有商業活動都是違法,冒險逐利的商人又有誰會願意幫助我們呢?連連碰壁之後,我終于明白一個道理,必須以商人的身份才能與商人打交道。


當時院里能賣的東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長生前釀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幾十缸酒,要是全部賣掉也許能換來一些糧食,但也只不過是杯水車薪,這點糧食能吃上一個星期就不錯了。于是,我就想有沒有辦法能使這些酒變得比黃金更珍貴。

李老板是我當時認識的其中一名商人,他當時已經四十幾歲了,因為長年日晚操勞,所以身體狀況十分差,經常要吃補品。然而,在那個物資短缺的年代,他雖然靠非法從事糧油買賣獲得暴利,但要弄來補品,甚至是一碗人參雞湯也是很困難的事情。

得知此事後,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幾十缸酒全部變成十全大補酒,應該能跟李老板換來更多糧食。然而,在那個年代,要弄一顆枸杞子也難于登天,那來那麼多藥材泡酒呢?

就在這個時候,院里出現了另一個難題,就是埋葬嬰兒尸體時出現了怪事,嬰尸放在教堂後面的空地上無人看管就會變成白骨,所以沒有人敢去埋尸。本來這兩道都是煩人的難題,但同時出現就很好解決了——我決定用這些嬰尸來泡酒!

我本來想拿著這些嬰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後跟他多換點糧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單用嬰尸泡酒,也不見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時院里有個調皮鬼發現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螞蟻,于是我便把讓他盡量多抓點回來,和嬰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沒幾天,我就裝了一小瓶給李老板,跟他說是早傳的蟻王酒,換來了一些糧食。我本想在這個老板身上騙幾包大米,再向另一個老板騙幾包面粉,沒想到大概過了三五天,李老板親自上門來找我。我本以為他是來找我麻煩,豈料他竟然說喝過我的蟻王酒後,精神比之前好多了,還說願意用更多糧食跟我換。

既然有水魚上門,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說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貴,當然也向他討要更多糧食。在孤兒院最艱難的時期,我就是憑著這種亂打亂撞配制出來的嬰尸酒挺過來。

(水魚:王八的別稱,在廣東方言中有冤大頭之意。)

隨後,我發現嬰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飲用了一段時間後,竟然變得比之前更年輕。而維持孤兒院的日常開支,必須大量經費,光靠向別人乞討,是不可能養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進嬰尸和螞蟻浸制成嬰尸酒,以極高的價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聽完盧院長的敘述後,心中不禁出現了一個疑問,語帶顫抖地問他:“你今年多少歲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兒院的,到現在快八十歲了。”

又是一個老不死,雖然他沒有直接承認自己長期飲用嬰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齡也等于交待了這個事實。褻瀆尸體,甚至用嬰兒尸體來泡酒,雖然是人神共憤的惡行,但此事發生在兵荒馬亂的年代,倘若現在要追究法律責任,恐怕會出現無法可依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