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隔世情癡 第十章 集體幻覺(下)


他露出無奈的神色輕輕點頭:“是,他是我的大兒子。他一直都覺得是我害死他娘,所以這些年來他也不肯叫我一聲爸。我跟現在的妻子結婚後,他對我就更冷淡了。本來我是可以給他安排到更好的工作,可是他老是跟我作對,做什麼都馬馬虎虎,為了替他保住現在的工作,我也不記得替他背了多少黑鍋。”

“他脖子上的紅絲是什麼回事,天生就是這樣的嗎?”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

“是那次發高燒的後遺症,醫生也說不清楚為什麼會這樣。”他話語間流露出對兒子的擔憂。

日報大廈的鬧鬼事件並非真有其事,而只不過是一個謊言?更讓我意想不到的是,黃禹竟然是陳豔的兒子,他會不會跟這宗案子有關系呢?仔細回想也不是全無可能,首先何夕看見女妖時,正是與他一同值班,但他卻賴在保安室沒有一同上樓查看。隨後的情況也是差不多,每次他都賴在保安室不願離開,也許他就是借此暗中搞鬼。然而,這只不過是我的推測,而要驗證我的推測,或許有一個人能幫我。

我讓蓁蓁先回詭案組跟老大交代今晚的“降魔伏妖”行動,毛主席說人多力量大,要揭開女妖的真面目,當然不能讓我一個人去送死了。所以我打算讓全組總動員,除了蓁蓁和雪晴這兩大主力之外,偉哥和喵喵這兩個拖油瓶也不能放過。

把蓁蓁趕走後,我就獨自到小娜上班的醫院找她,到步時她已經快要下班了,于是我就請她吃飯並准備向她咨詢一下。在餐廳里,我把日報大廈鬧鬼的事情告訴她,詢問她一個謊言有沒有可能產生這麼大的威力,弄得如此人心惶惶。

“你還記得‘集體癔症’嗎?”她微笑著問我。

“當然記得了,我們還在一起的時候,你跟我說過的。不過,當時你沒有說清楚,只說是集體幻覺的學名。”記得那時候,我正為了寫一宗靈異案子的報告而搔破頭皮,幸好她告訴我這玩意,我把它寫進報告里,稀里糊塗地混過去了。

“你的記憶力還是那麼好。”她對我笑了笑,徐徐解釋道:“我先告訴你什麼叫癔症吧!癔症即為‘心意病也’,也稱為歇斯底里,是一種較常見的神經症。其實每一個人都可能是潛在的癔症患者,因為癔症的形成,能簡單到會因別人的一句話而起。譬如說,某人剛喝下了一杯水,他身邊的朋友就告訴他,水里有條蟲子。他立刻就會覺得惡心,並出現嘔吐的現象。然而,實際上這杯水是乾淨的,並沒有朋友所以說的蟲子。這就是癔症的一種具體表現。

“好了,我們既然知道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患上癔症,那麼要解釋集體癔症就容易多了。簡單來說,集體癔症就是多人同時患上癔症。或者我舉個例子你會比較容易明白,比較常見的例子是學校食堂里的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我們先假設食堂里有100個學生,其中一個學生的食物出了問題,他用膳後出現了嘔吐等症狀。其他99名學生的食物都沒有問題,但是這99名學生當中有10人看見這名學生嘔吐後,相繼出現了同樣的症狀。同理,其余的89名學生在看見陸續有人出現症狀後,也以為自己的食物出了問題,于是就有更多人嘔吐了。那麼在這件事件中,除真正食物中毒的那名學生外,其他所有嘔吐的學生都是患上了集體癔症。”

“你的意思是,黃傑的話把保安嚇倒了,使他們變得草木皆兵,以為日報大廈有鬼。而大廈里的其他人在聽到保安所謂的遇鬼經曆後,也同樣變得神經虧虧,以為大廈里有鬼,自己把自己嚇倒。”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嗯,這也是集體癔症的一種表現。最開始的時候可能只有少部分人相信,但隨後越來越多人聲稱自己遇鬼,那麼患上癔症的人就會呈倍數增長。最終原本不相信的人也會變得半信半疑,對一些細微的異常之處也會變得很敏感。譬如物件移位,也許只是自己記錯了,或許別人無意間移動了。要是平時根本沒有人會在意,但是大家都說是鬼魅作祟,那麼大多數人都會懷疑是否真有其事,把自己給嚇倒了。”


如果所謂的鬧鬼事件只是集體癔症,那麼水泥女妖就是不存在的。如此,我不禁懷疑會不會是黃禹在暗中搞鬼,他也許因為母親枉死,而遷怒于林主編一家。以目前的證據看來,他至少有作案動機及時間,至于作能力也有值得懷疑的地方。首先是他的身高,以他的身高只要在腳下綁上小碼鞋就能踏出洗手間的鞋印。其次,他在發高燒後留下嗜睡及脖子出現紅絲的後遺症,這與傳說中的飛頭蠻有類似之處。倘若假設他是飛頭蠻,那麼這案子就更加懸了。

不過,倘若黃禹就是水泥女妖,那麼仍然有不少疑點解釋不了,最大的疑問就甯宇易遇害後,凶手如何逃離反鎖的暗房。假如凶手是黃禹,並且他是飛頭蠻,那麼他頂多只能讓頭及頸部穿過空調管道,而凶案現場有鞋印,死者後腦又有凶手留下指壓痕跡。倘若凶手的身體在暗房里,那麼他就算頭部能穿過空調管道也不可能逃離現場。而假設凶手的身體在暗房以外,只有頭和脖子通過管道進入暗房,那又不可能留下鞋印及指痕。這還真是一道邏輯難題啊,也許我猜錯了。

“在想工作上的事情嗎?想得這麼入神。”小娜溫柔的聲線打斷了我的思路。

“嗯,不好意思,讓你見笑了。”我尷尬笑道。剛才忙著分析案情,忘記了自己正與小娜吃飯。

“沒關系,我挺喜歡你認真思考的樣子,蠻帥氣的。”她這麼說不知道是否想暗示些什麼,不過我沒來得及認真去想,因為她接下來所說的話引起了我的注意:“認真工作是好事,但也不能給自己太大壓力。作為一位心理治療師,我建議你像我這樣,有空就去學一下瑜伽減壓。”

“瑜伽……”我突然得到一點頭緒,便問道:“練習瑜伽能讓人鑽進狹窄的管道里嗎?”

“這個可不好說哦,我就做不到了。不過,我聽說前段時間有個瑜伽大師到本地表演,他可厲害了,竟然能讓身體完全鑽進一個小罐子里,那罐子比這個還要小一點。”她指著放在牆角的飲水機上,那個五加侖裝的飲用水瓶。

我看著那飲用水瓶呆了一會兒,空調管道的直徑跟它差不了多少,瑜伽大師既然能整個人鑽進去,肯定也能鑽進空調管道里。難道凶手是個瑜伽高手,利用瑜伽術于空調管道中來去自由如?

“你知道那個瑜伽大師的名字嗎?他是否還還本地?”我問。

“聽說他已經離開本地了,至于他的名字,我可能幫你打聽一下。”她的回答真讓我失望。

看來要解釋這宗案子,只能期待今晚了,不過我想今夜將會是一場惡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