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吸精公主 第九章 風花雪月(上)


從高哲的敘述中,我發現了阮靜的背景原來極不平凡,更在十五年前牽涉到另一宗命案因此有必要再次調查她。但是在此之前,我想先了解清楚高哲跟薛楚凡之間的事情,他又點了根煙,緩緩向我們敘述與薛楚凡言歸于好的經過——

金融海嘯從去年開始席卷全球,我的公司當然不可能獨善其身,生意受到很大影響,幾乎做不下去。我可不想苦心經曆了十幾年的公司就這麼倒閉,但大環境是這樣,我也很無奈。剛才我跟你們說了,我們香港人最相信的就是風水,我想也許請個風水大師來擺個風水陣,說不定會對公司的生意有幫助。

大師我是請來了好幾個,錢也沒少花,可是一點效果也沒有。我想我的公司肯定是熬不過這一關了,已經做好很快就要關門的心理准備。不過,雖然是這麼說,但我心里還有很不甘心,總想找個辦法讓公司挺過去。就在這個時候,我打聽到五蓮山上有間清蓮觀,那里的觀主精通風水術數,是了隱世高人,說不定能幫得到我。于是,我就立刻去五蓮山找他。

你們能找到忘恨大師,應該也知道上五蓮山有多困難吧!要是平時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不過當時我可是火燒眼眉,不想吃苦也得吃苦,咬緊牙關終于都走到山頂找到了清蓮觀。

我上到找到清蓮觀之後,才知道觀主原來只有初一和十五才會接見上山的人,而我上山那天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不過,我這趟也沒白走,因為我在道觀里碰見了楚凡,也就是忘恨大師。

再次見到他時,他跟之前可說是判若兩人,舉止談吐比以前少了一份輕狂,多了一份儒雅。而且,他對我們之前的過節一點也沒有在意,在知道我的困難後,更主動提出幫忙。

老實說,我對他在風水上的修為可不太放心,因為他的公司早就被承天騙走了,他連自的公司也沒能保住,我又怎能相信他能幫得到我呢?不過,他怎麼說也曾經讓自己的公司起死回生,這一點我是親眼目睹的,而且當時我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只好相信他一次了。

本來,我只是在無計可施的情況才硬著頭皮相信他,沒想到他還真行。他給我公司擺了個風水陣後,公司的員工都做起事來特別有精神,生意漸漸就有好轉了。不過,生意雖然比之前好了一些,但還是馬馬虎虎,只能勉強維持開支,根本賺不了多少錢。所以,我又再找他,問他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做漏了。


他當時笑著問我:“你是不是打算下半輩子像我這樣,在道觀里學道?”我不知道他為何會問我這個莫名其妙的問題,不過還是跟他說,我只對風水感興趣,要我在長期在山里靜修,我可吃不了這個苦。他聽後又笑著跟我說:“你不想吃苦,就別太貪心,現在這樣不就很好嗎?”

他隨後給我解釋,人一生的禍福是有定數的,要為自己添福只能依靠積德行善,相反縱欲行惡則會給自己招來禍劫。風水的作用並非像世人所想那樣趨吉避凶,而只不過是改變福禍到來的時間。命中注定的禍劫早晚都要來,用風水來推遲禍劫的到來,那麼禍劫會來得更凶更猛。而用風水將福澤提前招,則會削薄自身一生的運勢,他就是因為之前將自己一生的運氣都透支耗盡,所以現在才會在道觀里靜修,並多行善舉為自己修德積福。

他幫擺的是個比較溫和的風水陣,雖然會透支我將來的運氣,但只是透支很少的一部分,不會對我一生的運情有太大的影響。這樣我就既能熬過現在的難關,但又不至于會落得一個落泊的晚年。

他還給了我一本名叫“《了凡四訓》益西彭措堪布講解”的書,並跟我談及有關于命運的道理:“你命中福德淺薄,改風水只能幫你一時,幫不了一世。而且,要是你現在就把福德享盡,那麼下半輩子就得挨窮,到時候風水也起不到作用。為什麼叫《周易》,何謂易,易就是變。改風水,改運程,改命都是變。但改命才是根本,命中無福,風水和運程也沒用。

“所謂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就是這個道理。就算是風水不好的地方,只要讓有福德的人住上一段時日,風水自然會好轉。因為風水的根本是在于人,縱欲行惡的人就算是住在風水寶地,也只會得一時順境,待其一生運氣耗盡,厄運自會降臨,到時候寶地也會漸漸變成凶地。”

我聽他這麼說似乎很有道理,很多大奸大惡的人有的是錢,肯定有請風水大師給自己看風水,但他們大多都只是年輕時有過一時風光,後來要麼就是壯年死于非命,要麼就是晚年不得善終。于是,我就問他如何才能改命?

他笑眯眯地回答我:“《太上感應篇》中有云: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只要你以後不做壞事,並且懺悔之前所做的惡行,還要多做好事,當然最重要的是堅持一直都這樣做,你的命自然就會慢慢地好起來。”

聽他這麼說,我就想起很多有錢人都樂于做善事,或許他們就是如他所說,為了給自己積德才這麼做。我覺得他說的有一定道理,回家後看過他給的書後,就更加相信他的話了。之後,我就經常做善事,不論是大善事還是小善事我都會做。但凡有什麼要捐款的,我一定會捐,每個周末我回香港的時間,也一會去買旗。看見有需要幫忙的人,也一定會伸出援手。而且,我現在已經很少去夜總會之類的地方,只有在應酬一些大客戶時才會偶爾去一趟,以前我可是夜總會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