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逐鹿天下 第三百五十八章 爭勝心(一)


頭冠泛射出的並不是許多玩家夢寐以求的七彩神光,入目便知這不是一件神器,好在我原本就沒有對結果寄予太高的期望,只是“祈禱”千萬別再便宜了龍空——如果爆出的還是魔騎士的裝備,估計他很快就能湊齊一身聖器了,等于是用我的功勳和面子,去為他謀“福利”,所期盼的,只不過是能夠獲得一兩件適合亡靈巫師使用的,能夠增加精神力上限的聖器而已。而白骨制成的王冠,以及周身所泛射出的淡淡的紅黃藍三原色光環,已經清楚的標明了它的“真實身份”,因此我非但沒有什麼失落的感覺,反而長出了一口氣——辛苦了這麼久,總算是幸有所獲,沒有白忙活一場。

只要是亡靈巫師專屬的聖器,一般都會附帶增加精神力上限的屬性,區別只是增幅的多少而已,按捺住激動的心情,撿起了地上的白骨頭冠,仔細查看它的屬性——“龍骨聖冠”,高階聖器,增加60%的精神力上限,附帶“凝神辟邪”的能力,一經發動,會持續消耗精神力,但對中毒、麻痹等各種負面異常狀態的抵抗能力增加30%。好,終于得償所願,我徹底消去了最後一絲擔心,立刻便把“龍骨聖冠”戴在了頭上,替換下了原來那頂盜賊職業的破帽子,隨手扔給了一邊的阿風——雖然只是一件不值多少錢的下階天器,卻也屬于同心盟的集體財產,需要“繳公”的。

除了“龍骨聖冠”這件高階聖器以及那枚“聖魔晶”,其余的兩件掉落物品都是原材料,並不是什麼裝備。這也很正常,一般殺死一個聖獸,最多只會掉落兩件下階的聖器,如果出現中階和高階的聖器,通常只會是一件,才導致了現階段《天下》中的聖器這麼“稀缺”,價格一直居高不下,否則我也不至于遲至今日,還穿戴著一身的“破爛”——既有盜賊的,也有魔法師的通用裝備,整個一“雜牌軍”。

雖然戴上了“龍骨聖冠”,不過施展“亡靈召喚”的效果卻遠遠低于我的期望——又增加了60%的精神力上限,居然只是剛剛能夠把八級中階的無馬或者奇特雷給召喚出來,連個恐怖地行龍騎士都“搭配”不上,就是八級下階的恐怖飛龍騎士,一次也只能夠召喚出來兩個,這“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差距也實在是太大了一些。

也不能怪我“貪心”,在獲得戰勝“執法者”的獎勵之前,我處于施展出“血變”的狀態下,一次可以召喚出兩個恐怖地行龍騎士,而在又增加了大約15%的基礎精神力之後,卻赫然能夠召喚出一個八級下階的恐怖飛龍騎士,一下子便跨越了兩階多,甚至一舉超越了七、八級之間的“級差限制”,讓我都為之驚訝不已。由此類推,按說這下又增加了60%的精神力上限,縱使還無法召喚出九級下階的胡夫,我想也足以把八級中階的無馬和奇特雷同時給召喚出來,沒想到卻會是如此一個結果,實在是不能不讓我感到失望。

只是縱然倍感疑惑,卻也沒有可以參照、借鑒的實例——除了我之外,其他的亡靈巫師恐怕還沒有人有能力收服實力達到八級的亡靈生物,不可能有這方面的經驗。無奈之下,聯系了熟識的同行之中實力最為接近的輕舞飛揚進行商議,綜合了她的實際情況以及所掌握的相關信息,得出的推論是施展“亡靈召喚”召喚出來的亡靈生物的數量特別是等級並不僅僅取決于精神力上限的多寡,還同基礎精神力有著密切的關聯,應該是以基礎精神力為本源、相輔相成的關系,如果基礎精神力的數值相對“滯後”,跟不上精神力上限的提升速度,同樣不可能召喚出數量太多,或者級別太高的亡靈生物。這大概也是系統對亡靈巫師職業的一種制約,或者是一種“保護”,避免某些玩家單純的依靠一身增加精神力上限的極品裝備來“橫行天下”,而忽略了基礎屬性值的作用,在完成晉級任務的時候“偷奸耍滑”,不肯“出力”挑戰高級別的難度。


其實以我現在七級亡靈巫師職業、五級盜賊職業的實力,能夠一次性召喚出兩個八級下階或者一個八級中階的亡靈,已經是相當的強悍了,除非其他的玩家借助神器或者是“偽神器”,又或者是裝備著一身不錯的聖器,否則正面對決,沒有人會是我的對手,如果再強大一些,恐怕真要成為“無敵”的存在了——我當然是很希望如此,不過從職業平衡的角度講,系統應該是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此次挑戰大惡魔的行動可說是收獲頗豐,不過為此所支付的代價也是不菲,而且裝備對我的實力提升的作用並不是太明顯,因此目前階段無須再在這方面進行過多的投入,把能夠用于我身上的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挑戰金龍和玄武的行動當中,畢竟,“死靈權杖”的解封對于我的作用要大的多。

因為“龍骨聖冠”屬于高階聖器,所以回到了東方大陸,我馬上趕往城市當中的傭兵工會申報對它的所有權,按照新頒布的“《天下》裝備道具管理辦法”的規定,玩家使用的所有神器以及高階和中階聖器級別的裝備道具必須向傭兵工會申報備案,以便于系統控制管理,不允許隨意進行出售、轉借等“非法交易”行為,一方面是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來“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不利于合理的判斷衡量高級裝備道具的實際價值,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玩家的正常利益——高級裝備道具一般都價值不菲,通過系統設立的“交易所”進行正規交易,可以有效的避免欺詐行為,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