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葉世球今日比往日更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著我。

相視半晌,他說:“陶陶今晚去見她父親。”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顯地,陶陶信任他,自從他贊助陶陶競選之後,他們成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從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國,何必去見他?”我問。

“之俊,你頭腦真簡單,也許十年,也許二十年後她用得到他們呢,現在聯絡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聞見響尾蛇。

“是的,用。”

“人與人之間可否不提這個字?”

“能,小朋友們每人夾十塊錢齊齊買雞翼去燒烤可以不提這個用字。”

“原來陶陶得你的真傳。”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會陪陶陶去見他們?”

“義不容辭。”

我松口氣。

“喜見楊之俊終于放開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與他父親長得相像,倘若葉成秋不是同母親有那種關系,我的反應是否相反?

那簡直是一定的。

客觀地看,葉成秋年紀又不很大,風度才華不在話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舍得花,錢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性情好、風趣、智慧。即使再過十年,他還是個理想的男人,打著燈籠沒處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沒有一點像葉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沒有從長輩以外的角度去看過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點褻瀆的念頭都沒有,把他當一個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腦筋生鏽,轉不過來。

跟一個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愛上了他。

不,我沒有學乖,我心仍然向往不切實際、愚蠢且浪漫的愛情生活。

我也愛葉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這時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墮入你那隱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離開我的房間。

我沒有時間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與英氏吃完飯,上來看我。

她穿著成套的絲絨緊身上衣,窄裙,綠寶大耳墜配衣服顏色,七厘米高細跟鞋子,頭發盤成二十年代那種辮子髻。

我沒想到她會打扮得這麼隆重。

也好,讓老鄉開開眼界。

她的化妝極濃,但年輕的皮膚吸緊面粉,只覺油光水滑,如剝殼雞蛋,看在我眼中,但覺心曠神怡。

我說:“像顆明星。”

“我確是明星。”她說。

“說了些什麼?”我問。

“他們很客氣,有羅倫斯在,場面總是熱鬧的。”

“英太太話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羅倫斯告訴她,他在美國出生,並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塊地皮,一直不知用來蓋什麼好。”

我很感激世球。

“他……怎麼樣?”我說。

“一直說不信我是陶陶。他以為我還是小女孩,他知道我有十八歲,但沒有聯想到我會是這個樣子。”

我點點頭。

“媽媽,你有沒有發覺,我現在叫楊桃,如果跟他的姓,便是櫻桃。”她笑。

我倒是一呆。

她伸出腿,踢掉鞋子,把耳環除下,解下頭發,拿我的面霜下妝。

“還說些什麼?”

“他那雙眼睛一直紅,又仿佛有痰卡在喉嚨,一言難盡的樣子,相當的婆媽,但看得出他不是壞人,我婉拒他的好意,因為羅倫斯說,將來到世界任何一個城市去住都不成問題,他會幫我。”

羅倫斯這,羅倫斯那。

“他將會在本市住一年,我答應有空去看他。”

就這樣,就這樣解決我十多年來之難題。

她取我的睡衣換上,不知自什麼地方翻出一本書,看了起來。

我已經有一段長時期沒看見她這麼用功,她一邊翻閱,一邊興奮地同我說:“媽媽,你可知道圓明三園的來曆?”

嘎?

“玄燁——這便是康熙,鹿鼎記中小桂子的好友小玄子,”她解釋,“玄燁最初把明代的清華園改建為暢春園,其後在暢春園北修了一座圓明園給還未登位的胤禎,到了胤禎(雍正)登位之後,便把圓明園擴建,索性把家搬到園中,每年禦駕駐園達十個月之久,因此,圓明園一開頭便是一個‘朝廷’,不是閑來到此一游的花園。”

她把資料朗讀出來,我一時不解其意;不過聽得津津有味。

“……即以小說《紅樓夢》的故事而論,大觀園並不是專供游玩而建造的,興建的原因是為了接待皇妃元春回家省親,因此整個布局就以滿足舉行歡迎和慶祝儀式的需要而展開,南京清江甯織造府的舊園‘商園’有人說就是大觀園的模式。”

“噫,好有趣,請讀下去。”

“毀于英國人與法國人的圓明三園顯然就是一座園林式的皇宮,所謂三園是指圓明園、長春園與績春園,成倒‘品’字形組合在一起,該園始于康熙,興于雍正,盛于乾隆。”

“這本書是哪里借來的?”

“據說圓明園中有四十景,但並不是四十組不同的建築群,有趣的問題在于如何將眾多不同風格和功能的元素和諧地組織在一起,園中有園,區之中有局。”

唔。

“媽媽,你聽聽這四十個景的名稱多美妙,正門叫出入賢良門、殿叫正大光明殿、花園叫深柳讀書處,還有一處地方叫坦坦蕩蕩,抽象一點的有天宇空明、山高水長,多稼如云、映水蘭香、上下天光、菇古通今、澡身浴德……我想破腦袋都不知是些什麼景處。”

我笑,“那自然。”忽然我靈光一現,“這本書是葉世球借給你的。”

“是呀。”

“他怎麼會對圓明園發生那麼大的興趣?”

“因為羅倫斯說圓明三園是一個存在于十八世紀、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真正的花園城市。十九世紀英國人有過建立花園城市之夢想,但他們只不過是紙上談兵。”

“那又怎樣。”

“他將建議複修圓明園。”

“我不相信!”

“他已搜集了成千上萬有關圓明三園的資料。”

“這是一項一百年的工程。”

“不,羅倫斯說,約十六年夠了。”

我起了疑心。

我問:“這一切與你有什麼關系?”

陶陶不響。

山雨欲來風滿樓。

過很久,她說:“羅倫斯叫我跟著他。”

“他,叫你跟著他?”我站起來。

“是。”

“多久?十六年?”

“當然不是。”

嚇!我不相信雙耳,葉世球像足他老子。

竟叫陶陶隨他去辦事,好讓他身邊有個人,旅途中不愁寂寞。

我不答應他就來問陶陶。

我問:“他向你求婚?”

“沒有。”

“你打算與他同居?”

“媽媽,鎮靜些,我們只是朋友。”

“朋友?”

“是,就像喬其奧及許宗華一樣,我同羅倫斯是朋友。”

“呵是,純潔的朋友。”

“媽媽,你不需要這樣諷刺。”

我像斗敗的公雞,頹然倒在沙發上。

我問:“你已決定了?”

“是。”

“往後的日子,絕不後悔?”

“我不認為事態會嚴重得要後悔的地步。”

說得也對,現在是什麼時代,更大的恐懼都會來臨,說不定哪一日陶陶會因劇情所需,做一個為藝術犧牲的玉女明星。

“你的三套新戲呢?”

“來回走著拍,總會有空檔。”

“你愛葉世球嗎?”

她點點頭。

我心中略為好過一點。

“他也愛你?”

陶陶又點點頭。

我不服氣,“他懂什麼叫愛?”

陶陶嗤一聲笑出來,“他一直說你看不起他。”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羅倫斯是個很好很好的人,”陶陶一本正經告訴我,“他真的關心我。”

我忍不住問:“這是幾時開始的事?”

“記得嗎,一日開派對,我在這里第一次碰到羅倫斯。”

我記得。

“後來他約會你?”

“不是,我有事去找他,我需要一個成熟的朋友。”

我歎口氣,這是欠缺父愛的後遺症。

陶陶拉起我的手,“你不動氣?”

我?我只有出的氣都沒進的氣了。

我說:“羅倫斯著名有愛無類,女人只要有身份證,都可以排隊。”


“每個人都有缺點。”陶陶微笑。

陶陶已不能回頭,她並不打算做一個平凡幸福的普通女人,她抱定主意投奔名氣海,無論在感情及事業上,都要求充滿刺激。

她選擇錯誤?並不見得,每一種生活方式都需要付出代價。

我接受事實。

“羅倫斯說,他怕你會追殺他。”

老實說,陶陶同他走,我放心過她同喬其奧。

也許母親也這麼想吧,也許母親也認為我跟葉成秋並不太壞。

母親與女兒的想法往往有很大的距離。

“媽媽,你看上去很不開心。”

“陶陶,我一直都是這樣子。”

“我希望你振作起來。”

“去睡吧。”

她打個呵欠,進房間去。

葉世球,如果你令她傷心,我誓死取你首級。

我替她收拾桌面的雜物,一副耳環沉甸甸地,看仔細了,鑲工珍貴無比,竟是真貨,怕不是葉世球進貢給她的。

大概對她動了真感情,但願浪子也有陰溝里翻船的一天。

第二日我若無其事同世球開了一上午的會。

他約我午飯,我推掉,給他看自備的三文治。

他取過一半吃起來。

我知道他有話說。

“之俊。”

真難得,我以為他要開口叫我媽。

“之俊,陶陶跟你說過?”

“說了。”

“WELL?”他很盼望地整個人往我傾來。

“你就是為了玩,玩玩玩玩玩,這個城市每件玩意被你玩到殘,又到別的地方去玩更新鮮的。”

“之俊,我這個人一直給你這種印象,也是我的錯,我不怪你。”他仍然笑嘻嘻。

“陶陶只有十八歲,摧殘兒童。”

“她是一個很成熟的女孩子。”

“也還是只有十八歲。”

“感情也分年齡界限?之俊,你冬烘、頭巾氣、猥瑣、狷介、固執、永遠住在牛角尖里。”

他瞪著我,我瞪著他。

“說完了?”我問他。

他歎口氣,“我與陶陶都不想你不高興。”

“你不覺得滑稽?追一個女人追到一半忽然跑去追她的女兒?”

他不敢搭嘴。

“你會娶陶陶嗎?”

他轉過頭去。

“還不是玩!”

“將來也許會。”

“也許會。”我學著他的口氣,“也許不會,世事還有第三個可能?陶陶咎由自取,不過葉世球,你良心可要放當中。”

他晃著頭笑:“之俊,你口氣似足八十歲老娘。”

“你幾時再上去?”

“下星期。陶陶有沒有把我的計劃告訴你?”

“我知道,”我刺他,“你想拿諾貝爾建築獎。”

“那設計妙不妙?”他興奮地問。

我不予置評。

“之俊,我們在西湖租了一間房子,設備非常齊全。之俊,秋季,可以泛舟采菱角,你難道不向往?”

我搖搖頭,也難怪陶陶與他這麼融洽,他們兩人的心態一模一樣。

我說:“你們去吧,去探討美麗新世界。”

“謝謝你,之俊。”

世球拉起我的手,親吻了一下。

他雙眼閃爍著喜悅的光芒,在這一刹那,我相信他愛陶陶。

陶陶不比我,她心上沒有枷鎖,她可不在乎此人是否同她母親有過不尋常關系。

這一代才是真正自由的新女性。

我吃完剩余那一半的三文治,與助手商討下一次會議的事項。

內地來了四位見習建築師,暫駐華之傑,不支薪水,但求吸收。

我們談論室內裝修,他們也來旁聽,態度非常謙遜,人非常精靈,客氣得不像話,稱呼中那個你字是帶著心的您:“打擾您了”、“叫您抽空”、“請問您”等等,令我這個落伍的人聽著很舒服。

會議完畢已經華燈初上。

這個時候,中年女人的面色最難看,累了一天,粉都補不上去,等到回家,洗把臉,沖個浴,血液流通,又還好些。

我背著手袋,在走廊等電梯,靠在冰房的瓷磚牆上,瞌著眼。

“之俊。”

是英念智,他找上來了。

因為結已解開,我就沒那麼討厭他。

他今日看上去也比往日略為討好,掛著微笑,他到底也是個有學問的人,懂得進退。

“上哪里去?”他問。

“去探望家父。”

“有時間喝杯咖啡?”

我點點頭。

他很覺安慰。

進了電梯,他說:“陶陶同你小時候一個樣子。”

我蒼涼地笑了。說真的也是,都被比大我們許多的男人所吸引。

“真沒想到她那麼好看,”他側頭想一想,很向往,“整個人像一顆發光的寶石。”

我說:“那日她濃妝,平時也不過是個小女孩。”

“之俊,多謝你為我養育這麼可愛的女兒。”

我立刻說:“這個女兒,不是為你養育的。”

他沉默一會兒,“之俊,我又說錯話,對不起。”

我與他步出電梯。

他歎口氣,“要你原諒我,也畢竟難一點。”

“不,我從未責怪過你,又何須原諒你?”說我古老,他比我更糾纏不清。

他也發覺這一點,尷尬地把手插入口袋中,“我笨,之俊,你別見怪。”他很怕得罪我。

我們找間好的咖啡廳坐下來。

隔壁台子坐著個女青年,牛仔褲大球衣,一只布袋掛在椅背上,相貌很平凡,聲音很洪亮,正在教育她對面的小男生,那男的大約剛送完文件下班,一杯咖啡已喝干,很疲倦地看著女友,聽她訓導。

她正在說:“到了那邊……”

我嚇一跳,連忙向英某投過去一眼角色,表示要換位子。

他這次倒很機靈,跟我到另一角落去。

這次比較好,鄰座是一個金發洋人與一混血女郎,那女孩美得像朵玫瑰花,兩人情意綿綿的在喝白酒,看著很舒服。

女青年的聲音仍傳過來,不過低許多。我與英氏還不知如何開口,她已說到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但她不肯定烈士為何犧牲,問那後生,“是打日本人?是不是?是不是?”那男孩被她震呆,不知如何回答。

我想叫過去,是打慈禧,小姐。

原以為這種誇張的文藝憤怒青年已經過時消失,誰知還有孤本。

“……會不會好一點?”英念智不知說了什麼。”

“嗯?”我看著他。

“把過去的不快說出來,會不會好過一點?”

“什麼不快?”我反問。

“我都不知你怎麼千辛萬苦才把陶陶帶大。”

我微笑,“看過苦情戲沒有?賣肉養孤兒,陶陶就是那樣大的。”

他很吃驚,“之俊,你怎麼可以拿自身來開這種玩笑?”

我聳聳肩。

“我落伍了,之俊。”他不安地說。

英念智不安地說:“我不能接受這樣的新潮作風。”

“我算新?陶陶認為我古老石山。”

“陶陶的確站在時代的尖端。”他亦承認,“我都沒見過似她那樣的女孩,只有在時裝書里看過那種打扮。”

我們這一代女人所向往的,在她那一代,終于都得到了。

“那位葉世球,是她的男朋友?”

“是。”

“聽說是著名的花花公子?”

“是。”

“你不擔心?”

“不。”我說,“年輕女孩子,喜歡挑戰,她們最怕生活沉悶。”

“看得出你們感情很好。”

“我們相愛至深。”

“之俊,我的妻子……”他似有點歉意。

“她不錯,”我說,“她以你為重,她崇拜你,這是很難得的。”

他沉默,慣性地旋轉茶杯。

“之俊,我欠你那麼多……”

“得了得了,事過境遷,提來作甚?”

他再三地說:“說出來會好一點。”

“不,說出來並不會好一點。”

怎麼搞的,這老土一定要與我上演半生緣。

“我不相信你都忘了。”


“你想知道什麼?”我真佩服自己的耐性。

他又說不上來,只得長長歎一口氣,從他的表情我可以看得出,他終于明白過來,許多金光燦爛的記憶,都禁不起歲月的考驗,褪至灰白。

他同時也知道,我並不恨他,我們之間,已成陌路,無話可說。

憤怒女青年還在發表偉論:“我希望可以月入萬五元,這樣子開銷才不成問題……”

全間咖啡廳都聽到她的宏願。

我說:“走吧。”

他付了賬。

握過手道再見,他還想說文藝腔,我連忙拍他的肩膀,叫他休息。

我把車開到父親那里去。

他精神不錯,與兒子下棋,每子必悔,贏了罵,輸了也罵,難得的是,父子同樣投入,兩個弟弟紅著脖子同他吵,見到我,強我做公正人。

他忘記了我對于棋藝一竅不通。

我在那里喝了碗蓮藕章魚湯,覺得很甘香。這樣的湯,打死母親她也不會喝。

你不能說我們不堅毅,在疾病死亡陰影的籠罩下,仍然苦中作樂。

那邊父親一疊聲叫我過去。

繼母向兩個兒子使個眼色,他們乖覺地躲開。

我蹲在父親的身邊,聽他吩咐。

他問我:“陶陶怎麼許久不來?”

“她那麼瘋,哪有停下來的一刻。”

“之俊,我是不行的了。”語調異常平靜。

我喉頭干涸。

“棺材本我倒還有,不必擔心。”

我借故問:“吃了藥沒有?”

“還有些東西留給你。”

我立刻說:“我不要。”

“你到底是楊家的女兒,怎麼不要?”

“給弟弟。”

他不響。

“爸,如果你真為我好,就把東西留給弟弟。”

“你不要?你已經足夠,不需要我?”

“不是,只是他們比我更需要。答應我。”

他默默想很久,終于點頭。

我噓出一口氣,心中放下大塊石頭。

這間住宅能有多大,不管他們回避在什麼地方,我相信每句話都會傳入他們的耳朵。

我有點支持不住,與活著的人談他死後遺產分配問題,實在太過分,何況這人是我的父親。

“我累了。”他說。

我告辭。

弟弟們一直送我到樓下,雖然不說什麼,也看得出心中是很感激的。

夜涼如水,我拉拉衣襟。每年等我想起要置秋裝的時候,鋪子都大減價了。

陶陶跟世球北上,我裝作看不見。

報上新聞登得很大,圖文並茂,是陶陶穿著牛仔褲球鞋步出羅倫斯時攝得的,圖片說明繪形繪聲,陶陶在數個月間變成都市傳奇女性。

英教授不知有沒有後悔認回這個女兒,他滿以為陶陶是個等他救濟的小可憐吧,三餐不繼,住在本市著名的木屋區中,生病要住公立醫院排隊,含著眼淚渴望父愛……

放下報紙我笑出聲來。

我已把繪圖室看作第二個家。什麼事都在這里做,當下折好報紙,便喝手中之紅茶。

自內地來見習的小錢進來問我借工具,順便閑聊幾句。

他感覺到工作的壓力驚人,要學的實在太多,最難受的是寂寞。他結婚才一年,孩子出生沒多久就被派下來,頗受了點相思之苦。

他形容得很好:“晚上回去,整個人像是空的,很想家人。”

孩子是女兒,因為只能生一個,頗為遺憾。

我不以為然地說:“此刻男孩與女孩還有什麼分別?不比從前,怕女兒自小嫁到外姓人家去,輕易不得見面,被人虐死也不知道。現在女孩子也什麼都做,又記得家里,我本人喜歡女兒。”

他沖口而出:“但兒子總是姓錢,女兒嫁出去,就不一樣。”

我瞪著他:“你的姓氏那麼要緊嗎?”

他有點不好意思。

“你看我們這里,當權的都是女人。”

“是,真的,”小錢說,“這里女性地位真的高。”

我教育他:“越是文明的社會,女人地位越高,你要好好地疼愛女兒。”

“是是。”他唯唯諾諾。

我笑出來。

小錢借了軟件訕訕地走了。

電話鈴響,我接過:“楊之俊。”

“楊小姐,我代表鍾斯黃烏頓公司。”對方說。

我一呆,這間公司是著名的獵頭手,專替大機構拉角,挖掘行政專門人材。

“我可以為你做什麼?”我問。

那邊的聲音極富魅力,“小姓高,希望楊小姐撥冗與我們談談公事。”

“公事?”

“是,我們受客人委托,指明要楊小姐幫忙。”

“可否先透露一二?”

“可以,我們了解你此刻為華之傑進行一項工程,約莫明年年中才可完工,但剛巧與我委托人的時間配合,所以要預早談合同。”

我的心狂躍。

來了,這一刻終于來臨,苦干多年,終于獲得賞識,我不知如何回答,萬分感慨,鼻子竟發酸。

高先生急急地說:“楊小姐下星期一有沒有空?”

“有。”

“上午十時或下午三時,隨楊小姐選。”

“上午我來貴公司面談。”

“到時見。”高先生爽快地掛了電話。

我輕輕放下話筒,歡呼一聲,忽然間熱淚奪眶而出,心中充滿說不出的快意:成功了成功了。

對我這種小人物來說,這便是山之峰,天之尖。

我伏在繪圖桌上,我找到了,我終于找到了自己。這是我事業的第一步,我終于獲得開步走的資格,道路無論有多少荊棘,終會走得通。

我一邊開心一邊飲泣,一邊覺得自己傻氣。

“之俊。”

我連忙擦干眼淚,轉過身子。

葉成秋站在門外,臉色微慍。我站起來,“什麼事,葉伯伯,工作上有問題?”

他坐下來,看著我。

我還未見過他動氣,非常不安。

他問:“新發基來挖你角?”

“誰?”我瞠目。

“之俊,對我你可以坦白。”

“是新發基?我不知道,我剛收的電話,他們叫我星期一去談話。”

“你去不去?”

“去呀!”

“之俊,你要工程,我這里有的是,你何必起二心?”他惱我。

“咦,我只是一枚微不足道的小釘子。”

“我用的人,全部都是英才。”

“每個人都知道我是黃馬褂。”

“瞎說,只有你才這麼想。”

“那麼多設計人才都有大學文憑,你一登報真可以隨便挑。”

“你是走定了?”

我不明他為何無端發作,“人家還沒決定要請我呢。”

“瘦田沒人耕,耕開有人爭。”

“有沒有我有什麼不同?”

“當新發基一切條件與華之傑相同,而他們多了一個你的時候,有沒有你就發生作用。”

我說:“這種機會是很微的。”

“微?那他們為什麼要拉你過去?”

我不禁飄飄然。

“做生意,只怕萬一,不怕一萬,我不准你走。”

“葉伯伯,你不是要退休要去加國?”我問,“這里的事,何必還這麼勞心?”

“我今天可沒退休,之俊,無論新發基給你什麼條件,回來同我商量。”

“你不退休了?”

他雙手插在口袋里。

才五十多歲,正當盛年,退個鬼休。即使去到外國,怕他還是得打出更大的局面來。

他說:“你陪我走,我就退休。”

我也攤開來說:“我怎麼同你走?世球與陶陶已結伴北游,他倆有什麼發展,我同你就是親家,葉伯伯,世球未來的丈母娘怎麼又可能是他的繼母?他們的孩子叫你祖父,叫我外婆,這個局面又怎麼收拾?”

葉成秋不響。

“現在連叫我母親陪你走都不可能了。”

他說:“任性的人往往最占便宜的,這次世球占了上風。”

“葉伯伯,請讓我們維持目前的關系,直到永遠。”

“世球與陶陶是不會結婚的。”

“你怎麼知道?他們做事那麼神化。”

“你此刻是為陶陶犧牲?”

“不,但既然陶陶與世球已經到這種地步,我們就得適可而止。”

“乘機而止。”葉成秋說。

可以那樣說,是陶陶替我解了圍。


我安樂地看著葉成秋,胸有成竹,咪咪嘴笑。

他詫異地說:“之俊,你不同了。”

“我不同?”

“是,你變得深思熟慮,懂得利用機會。”

“呵,成精了。”我稱贊自己。

葉成秋一邊點頭一邊說:“好,好,我可以放心。”

我笑出來。

我了無牽掛,真正開始享受生活。

星期一,我如約去到鍾斯黃烏頓。

高先生是個英俊小生,對我如公主般看待,拉椅子,遞香煙,無微不至,但看得出做起生意來,也必然如葉世球精明入骨。

我並沒有准備對白,我打算實是求事,我說:“是新發基公司是不是?”

高先生一呆,“消息傳得好快。”

我說:“是我目前的老板同我說的。”

高先生急說:“他不肯放人?”

“我與葉先生沒有合同。”

高點點頭,“明人眼前不打暗話,我們聽說楊小姐與華之傑有特殊關系。”

我微笑。

是,他兒子追求我女兒。

“所以當我們的委托人指明要楊小姐幫忙,我們認為這件事不容易辦到。”

“你們的條件好嗎?”我問道。

“願與楊小姐談一談。”高先生說。

“請說。”

他忍不住,“楊小姐名不虛傳。”

“名?”我愕然,“我有什麼名?”

“都說楊小姐做事爽朗,說一是一,說二是二。”

“這算優點?這是華之傑一貫作風。”

他很佩服,“久聞華之傑猛將如云。”

我竟與高君談得超過一小時。

沒來之前我已決心跳槽。我要證明自己,做不來至多重作馮婦,再去替客人找金色瓷盆。

他們的條件很好,公司十分禮待于我,最難應付的不外是新的人事關系,我的信條是凡事不與人爭,盡其本分做好工作。

使我驚異的是工程不在中國任何一個城市,而是在美國三藩市。

這不由我不想起經濟日報上的一段文字,作者說,中國人已買下多倫多,現在要買溫哥華,已買下三藩市,此刻想收購洛杉磯,更看中紐約市皇後區,要大展鴻圖。葉成秋自然也早已有這個打算。

世球回國發展,他父親要把葉氏企業移往西方揚名,留在本市的人才,也許會成為最重要的環節。

我漸漸看通這一層關系。

這張合同我是簽訂了。

離開鍾斯黃烏頓尚未到午飯時分,我覺得天氣特別爽,陽光特別好,我今日特別年輕,心情開朗。

我一個電話,把母親叫出來吃中飯。

她很疙瘩地叫我到嘉蒂斯訂台子。

一坐下來便同我說:“看到沒有,左邊是霍家兩個媳婦,右邊是郭家姐妹。”

“是不是這樣就不用叫菜了?”我笑問。

她瞅我一眼,“你最近心情大好。”

“是的。”

“你葉伯伯很生氣。”

我迅速分析她這句話。氣——氣什麼?兩個可能性:一、為我拒絕他。二、為我往新發基。一已過時,他不可能氣那麼久,故此為二的成數比較高。

從這句話我有新發現,母親與他又開始說話了。

我笑問:“他約會你?”

母親支吾,“我們吃過一頓飯,還不是談你。”

“我怎麼了?”

“華之傑大把工程在外國,做生不如做熟。”

“我就是要做生。”

“他氣。”

“他看不開。”

“你是他栽培的。”

“我總會報答他。”

“他說,你是不是不齒于他,要避開他。”

“絕不。”

“那一家也不過是酒店,你已做過,難道不膩?”

“他叫你做說客?”

“他不是那樣的人。”

“他又對你訴苦了?”我很替母親寬慰。

“是呀,”母親嘲弄地說,“他現在比以前更苦,他向人求婚,居然被拒,苦也苦煞脫,沒有苦水,他來找我這個老朋友作啥?”

我忍不住笑,一切恢複舊觀。

她猶疑一刻,“你父親如何?”

“不行了,”我有一絲蒼涼,“數日子,在這段時間內,我會盡量陪他。”

母親說:“他把一切委諸命運,其實操縱他命運的,是他的性格。”

“可是他仍是我父親。”

氣氛有點僵。

母親努力改變話題:“陶陶昨日掛電話回來,我同她說,新戲後天開拍,催她回來,你猜她在什麼地方?”

“火焰山。”

“別開玩笑。她在威海衛,真是,連我們沒去過的地方,她都去了。”

“她很年輕,膽子大,志向遠,這個時候不飛,就永遠飛不起來了。”我說。

“以前你也嘗試過要把她縛住。”母親說。

我尷尬地笑。

“你有沒有想過歸宿的問題?”

“我的歸宿,便是健康與才干。你還不明白?媽媽,一個人,終究可以信賴的,不過是他自己,能夠為他揚眉吐氣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麼歸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歸宿。”我慷慨陳詞。

母親說:“嘩,我還沒聽過比這更激昂的講詞,你打算到哪一家婦女會去發表演說?”

“這是真的,我只有三十五歲,將來的日子長著呢。”

“啊,‘只有’三十五歲,以前我老聽你說你‘已經’三十五歲。”

我厚著面皮說:“噯,我現在的看法變了。”

“很好很好。”

我們吃完飯就走了。

媽媽羨慕郭大小姐嘴上那只粉紅色的胭脂。為了討好她,為了做人苦多樂少,為了縱容自己,我說:“馬上替你去買。”

我們在門口分手,她打道回府,我去百貨公司的化妝品部。

我把唇膏與腮紅一只只研究,擺滿玻璃櫃台。

“楊小姐。”

我轉過身子。

哎呀,是關太太,不,孫靈芝小姐。

我有點心虛,怕她會記仇,這個小地方,誰不知道誰的事。

但一眼看過去,只見她身光頸靚,容光煥發,穿戴合時,大白天都套著大鑽戒,起碼三卡拉,耀眼生花,她的皮膚比以前更白皙,眼睛更閃亮。

看樣子她正得意,一個人,際遇好的時候,氣量自然擴大,想來不會與我計較,我可以放心。

我連忙活潑地用手遮一遮眼,打趣地說:“這麼大的一個燈泡,照得我眼睛都睜不開來。”

孫小姐被我恭維得一點芥蒂也不存。

孫小姐打我一下,“好不好?”

“托福,過得去。你呢?”

“我結婚了,在夏威夷落籍。”

“恭喜恭喜。”這是由衷的。

“我剛才在嘉蒂斯已經看見你,你同朋友在一起。”

“那是家母。”

“這麼年輕,”她詫異,“這麼漂亮。”她展開笑容,“令千金也是個美女。”

終歸納入正題。

我笑,“只有我夾在當中,不三不四。”

“楊小姐,你根本不打扮,來,我幫你挑一只好的顏色。”她取起櫃台上的盒子。

我小心應付。

“我沒想到楊陶是你的女兒,”她閑閑地說,“她同葉世球走?”

我笑著耍太極,“報上是這麼說,孩子大了,我也只得裝聾作啞。”

“世球最喜歡在選美會中挑女朋友。”在這一刹那,她有無限依依,聲線都柔和起來,一個女人是一個女人,尚盧高達之名句。

對,記得她是檀香山皇後。

“這只顏色好。”她下了結論。

我一看,是種極淺的桃子紅,搽在臉上,可能無跡可尋,但看上去一定十分嬌柔。

孫靈芝說:“我買一盒。”

我說:“我要三盒。”

“三盒?”她揚起一道眉。

“我上有母親,下有女兒。”我微笑。

“呵是。”孫小姐恍然大悟。

售貨員替我把粉盒子包好,我接過,與孫靈芝道別。

我走出店鋪,陽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

我忽然發覺,女人,不論什麼年紀、什麼身份、什麼環境、什麼性情、什麼命運、什麼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後,都少不了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靈魂呢。

我愉快地伸出手,擋住陽光,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