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第二十講(2)





那他們還進一步論述說,實際上,多爾袞的封號是一步一步疊加累積才到了皇父攝政王這兒,你看最開始他就是一個攝政王,後來呢?他立了功,所以被封為叔父攝政王。再後來諸位注意,據《清世祖實錄》記載,有一個漢族人禦史,他這個人的名叫趙開心,他就注意到了叔父攝政王在漢語中的問題,叔父攝政王到底是誰的叔父,是我的叔父,是你的叔父,咱們家一共祖孫三代人,到底誰管他叫叔父,這個叔父成為官稱了,他說這個不對,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就上了一道疏,說:“夫叔父,為皇上叔父,惟皇上得而稱之,若臣庶皆呼,則尊卑無異矣。”你就說不明白了,所以,在他的強烈建議之下,各部開始討論,討論他的建議,最後通過了他的建議。把叔父攝政王改稱為皇叔父攝政王,皇帝也很高興。

那再後來呢?也就是到了順治五年,1647年10月的時候,據《清世祖實錄》記載,順治皇帝又覺得,多爾袞又立了大功了,所以頒詔,大赦天下。大赦天下,第一句就開始這麼寫:“叔父攝政王治安天下,有大勳勞,宜增加殊禮,以崇功德。”最後各部各院集體討論,應該叫什麼,前面已經叫皇叔父了,現在應該叫什麼,最後大家討論的結果是皇父攝政王。反對者們認為,從此以後,直到多爾袞病逝,清朝的所有公文,在涉及到多爾袞的問題上,您查,《清實錄》,或者去查中國曆史第一檔案館的檔案,清史檔案。您在那里能夠找到什麼呢?皇父攝政王這個詞,是專門指多爾袞的,而且不光在中國的史書上您可以找到,您可以看朝鮮的《李朝實錄》,它這里面也記載的是。從順治六年以後,一直開始記載,就叫皇父攝政王,他們認為皇父攝政王這個詞,在中國的史書上,從順治五年十一月就開始出現了,在朝鮮的史書上是順治六年二月開始出現了,而我們人所共知的太後下嫁是順治七年年初,從時間上不對,所以,不存在太後下嫁的問題。

另外,反對者們還對這個進行了進一步的解釋。他們認為皇父攝政王這個詞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事,就跟我們漢族人的一些政權,他們的一些統治者對自己的臣下立了大功,覺得這人太棒了太牛了,最後怎麼辦呢?給他一些稱謂,也就是叫父的,比如說西周,有一個姜尚,周武王就稱姜尚為尚父。春秋有一個齊桓公,齊桓公就管管仲稱為仲父。還有,三國,蜀漢的後主劉禪,他就管諸葛亮叫相父,相是丞相的意思。他說,怎麼就許你們漢族人,漢族的皇帝管他的臣下叫尚父、仲父、相父,我們滿洲人叫一回皇父就怎麼了呢?有什麼新鮮的,不一樣的道理嗎?他們還進一步論述說,你看,光緒管慈禧太後叫皇阿瑪。盡人皆知,這阿瑪是爸爸的意思?那慈禧太後就變性了?就變成男的了?你不能這麼論述吧,所以他們認為,叫皇父,恰恰證明她沒有下嫁給多爾袞,這是他的第三個方面的批駁。

反對者們認為,張煌言的確寫了《建夷宮詞》,而且他們認為呢?張煌言的《建夷宮詞》是正方所提八個觀點中惟一的一個直接涉及到太後下嫁的,所以,如果把這個批倒了,那你認為已經下嫁的人你就沒戲了,所以他們全力以赴對《建夷宮詞》進行批駁。

他們認為,《建夷宮詞》有三個原因導致它不能作為論據使用。《建夷宮詞》的第一個不符合,從《建夷宮詞》的名字,就不對,它帶有濃厚的民族偏見,本來人家是清朝,或者您最不濟叫後金也可以,叫金也可以,不叫,非得按照漢人傳統的您原來在那兒建過一個州叫建州,叫建。夷呢?對東方少數民族誣蔑性的稱謂,夷蠻戎狄,東方是夷,南方是蠻,西方是戎,北方是狄,夷蠻戎狄。這個詩,從頭到尾,十首詩徹頭徹尾的內容都是對滿洲的誣蔑。所以,這是第一,偏見,不能成為證據。

第二,他認為張煌言本人出生在異地之口,他寫的書,寫在異地之口,記在異國之文,你不是在這兒寫的,你人不在這兒看著他寫的,你好幾千里地以外,你寫人家的事,這就不可信,這就不能成為曆史的證據。除此之外,他的第三點論述,他認為,這個詩詞跟史料不是一回事,詩詞可以比賦,可以誇張,所以詩詞就不能算史料。你拿什麼說都可以,就是不能拿詩詞說,詩詞就靠邊站,我這曆史考證里頭沒有詩詞,這是他的對于論據四的批駁。

對于論據五,順治諭旨露出的破綻,反對者們進行了考證。他們說,有的人說,順治有諭旨,太後下嫁。可直到現在,我看到的順治諭旨都不知打哪兒抄的,誰能告訴我原文在哪兒,在哪本書里,你從哪本書里看的,在第幾頁,這本書的可信度如何,這本書現在在哪兒?史料在哪兒?沒有。天下文章一大抄,你抄我抄他也抄,最後這諭旨就真的了?所以他們認為,你要想說這順治諭旨是真的,可以,拿來讓我看看。我要看不見,抱歉,沒有。我認為這個不值一提,您拿來讓我看看,行不?看完了我就還你。這是他對第五個方面的批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