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部 戰國七雄 第四章 沈門五子


國郢都,葉公府邸。

“啪!”

葉公跪坐在地將新得來的情報竹簡用力在案上一擲,長長的歎了口氣,雙手按在太陽穴上輕輕的按揉著,以減輕自己的疲勞。

他雙眼布滿了紅絲,一臉的疲憊神色,顯然已經好久沒有睡個安穩的覺了。

在過去的兩個月里,葉公白日忙于國事,結交有鄰;夜晚研究諸侯近況,思索應對之策,少有休息的時刻。

這是一個寬闊的屋子,日幕以落,四周都點上了油燈,照得屋子里紅通通的。除了葉公外,還有五個人跪坐在下首。

他們模樣相貌各有相象之處,人人都擔憂的看著葉公。

為首一男子看了最下首的一個中年人一眼,給了一個嚴厲的神色。

“父親大人……”一個破鑼似的嗓音怯生生由一旁傳來:“父親大人,你已經三日沒有合眼了,早早休息去吧。”

葉公斜眼見自己最小的一個兒子有些懼恐的跪坐在一旁,雖然他極力掩飾,但那股害怕之意卻流露無遺。

葉公只恨得牙根兒都癢了起來,咬牙切齒道:“畜生,這不都是你惹出來的大禍。可恨,想我葉公一世英明,卻毀在你著畜生手里。若楚國能度過這個難關才好,要是有個萬一,我第一個就砍下你的腦袋。”

那中年男子嚇得半死,身子發抖象是出了麻疹一般。戰戰兢兢地說道:“孩……孩兒也是出于好意……想幫助楚國而已。”

葉公按耐不住胸中怒氣,拍案而起道:“你還敢狡辯,若不是你將夫差的身份泄露,吳楚之間關系弄到如此地步?”

為首那男子忙勸道:“父親息怒,事情已經如此再責怪信弟也無法改變狀況。父親是楚國的支柱。您老已經三日沒有合眼了,萬一倒下,楚國真的要完了……我們兄弟也很擔心父親大人的身體。”

葉公哼了一聲,總算平息了怒氣,但還是大聲呵斥道:“你給我滾出去,見了你,這氣就不打一處來。生了你這麼一個逆子,我如何有顏面去面對楚國地曆代祖先?”

看著狼狽而逃的小兒子。葉公恨鐵不成鋼的歎了口氣。自己一共有五個兒子,分別以忠孝仁義信命名。

忠孝仁義四子,個個不凡,尤其是長子沈忠,三子沈仁由為出色。二子沈孝,四子沈義不如兩者,但一個遇事也沉著冷靜,一個無謀卻有勇,值得信賴。惟獨五子沈信,最讓人頭疼。雖名信,但為人卻一點兒也不值得信賴,明明連如何握刀都不會,手無縛雞之力,卻自命武勇不凡,喜歡出風頭。

在一年前,自己有意幫楚國攻取蔡國,但卻因吳國的介入使得進度裹足不前。蔡國的地勢對楚國相當的重要,自己當時並不打算退步。反而准備全取蔡國土地,為楚國爭取最大利益。自己苦思許久,決定暗中游說百越給吳國的後方制造麻煩,以此吸引吳國的注意。


當時,自己為了慎重起見讓自己最為穩重地二子沈孝前去執行這個任務。在沈孝出發之前,發生了一件本來小得不能在小的事,自己萬萬沒有想到就是這個小事將楚國推向了毀滅的邊緣。

在沈孝臨行前,沈信來找自己表示願意跟隨沈孝一同前往百越,學習為人處世的經驗。本來自己有些擔心。但在沈孝的勸說下竟然對沈信生出了一絲希望,破天荒地同意了他的請求。

沈孝、沈信一行到了百越。在沈孝的游說下一切都進行的非常順利。直到遇見夫差為止。本來,自己並沒有跟吳國爭風的念頭,只是想制造一個意外,讓吳國放棄蔡國。可沈信認出了夫差後,竟然自主的說出了夫差地身份,並慫恿百越各族對付夫差,直接將自己由暗處轉到了明處。

吳楚之間建立多年的關系,在這一刻瞬間崩塌。

雖然目的已經達到,吳國確實放棄了對蔡國的征伐,但吳楚之間的關系也只能以戰爭來說話了。

葉公既氣沈信的無能,又是自責自己當時不該心軟,將楚國推向了絕境。他狠狠的打了自己三個巴掌,疼痛讓他清醒了許多,重新坐下拿起了吳國最新的動向。

“父親……”

沈忠是沈諸梁最出眾的一個兒子,官拜楚國上將軍自幼學習韜略,為楚國立下過無數地汗馬功勞。伐蔡之戰中,其自領一軍屢占屢勝,最後攻破蔡國國都下蔡,深得沈諸梁信賴,視為左膀右臂。

他見葉公這般模樣在了忍不住的站了出來,跪地泣聲道:您了,休息去吧……自從得到吳國軍隊調動頻繁以後,您老已經三日沒有合眼了。”

其他三人也站了出來,一起跪地懇求。

葉公正要發怒,忽然從遠處傳來喧囂聲,尖銳的嗓音來:“楚王駕到,速來跪迎。”

葉公滿腹怒火,卻也只有匆匆向屋外趕去,剛出屋外,就看到門口一人正背負雙手,望著遠去的沈信,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態。

葉公正待叩拜。

楚王立刻上前相扶,見葉公真的一臉疲態,既是感動又是內疚:“聽說葉老以三日未眠,您老還是早些休息去吧。”

葉公當即醒悟,罵道:“那個逆子……”

楚王歎息道:“葉老也別過分指責令郎了,也別過于自責。這一切都是我楚國的命數。誰又料想的到以死多年的夫差會出現在百越呢?既然這一戰已經無法避免,寡人只有希望葉老能夠養足了精神,帶領楚國度過這次難關。”

楚王地信任讓葉公感動的無以複加。

葉公道:“大王放心,秦國公主已經與老臣約定好了,只要老臣幫它攻取巴地,她就出兵幫助我國抵禦吳國。只要能夠在秦國援兵到來之前,保證我國不大敗,並非沒有取勝地可能。對此,老夫也已經有了定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