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47年: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2)

5月31日,《大公報》駐廣州記者陳凡因報道學生游行被捕。6月1日,國民黨當局出動軍警、憲兵、特務,在一些重要城市的新聞界實行大逮捕,僅重慶新聞界就有30多人被捕,包括《國民公報》4人、《商務日報》6人、《新民報》8人、《大公報》8人、《世界日報》4人。《新民報》成都、南京、上海版分別有3人、9人、1人被捕。6月1日,成都《華西晚報》被搗毀,許多工作人員被捕,被迫停刊。“六一”事件發生後,6月5日,王芸生在上海《大公報》發表社評《逮捕記者和檢查新聞》,嚴厲譴責國民黨當局壓制言論,任意逮捕記者的行徑。經過新聞界的抗爭,多數記者不久獲釋。

7月,南京《中央日報》竟刊出孔、宋貪汙國家外彙3億多美金的消息,上海《申報》、《新聞報》、《大公報》等紛紛轉載,一時轟動中外。蔣介石大怒,嚴厲追究消息來源,副總編輯兼采訪主任陸鏗自知闖下大禍,又堅持新聞記者不能泄露消息來源,自知難免入獄,不料卻安然無恙。原來美國總統特使魏德曼無意中向蔣說起這件事,誇之為“民主的表現”,蔣介石的一天怒云隨之而散。

10月,北大、清華、中法三校教授聯名發表《為學生罷課抗議非法逮捕保障人權事告社會人士書》。

11月8日,民盟被取締之後,一片風聲鶴唳,儲安平毅然在《觀察》頭條位置發表周炳琳、金岳霖、朱光潛、朱自請、俞平伯、李廣田、馮至等48位教授署名的《我們對于政府壓迫民盟的看法》,同時發表了董時進《我對于政府取締民盟的感想》,發出公開的抗議。儲安平說:

編者的根本原則是:生死之權操之于人,說話之權操之于我。刊物要封,聽命封,遇到大問題時,我們是無法躲避,無法退讓的。在這混亂的大時代,中國需要的就是無畏的言論,就是有決心肯為言論犧牲生命的人物!

在那個戰火彌漫的年頭,以《觀察》、《大公報》、《文彙報》等為代表的民間報刊,周炳琳、朱自清、金岳霖等知識分子,和傅斯年一起為中國挽回了榮譽,成為幽暗中國言論界的象征。

〔記事〕

1月6日,“蘇聯呼聲”廣播電台被封閉。

1月11日,桂林《星期民主刊》被迫停刊。

2月4日,國民黨行政院綏靖區政務委員會發出密令,要求宣傳部門“以各種技術打擊一切反動刊物之流行及散布”。

2月28日,重慶《新華日報》被當局連夜查封,共發行了3231號,一張異黨的機關報在國民黨的眼皮底下連續出版達9年零49天。同時被封閉的有新華社重慶分社。

同一天,國民黨當局出兵鎮壓台灣“二二八”起義,一口氣查封了台灣島上的54家報刊,三家報紙負責人遭殺害。

3月1日,重慶《民主報》被迫停刊。

3月2日,《群眾》周刊在上海出至第14卷第9期後被迫停刊。

同一天,《鹽阜日報》特派記者、作家阿英(錢杏邨)的長子錢毅在采訪時被國民黨軍隊俘虜遇害。

3月13日,有國民黨背景的《大剛報》以“消息不實,言論失檢”被罰停刊18天。

4月,重慶三聯書店遭查封,經理仲秋元被捕。

5月19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戒嚴法》,規定在戒嚴地區停止集會結社,“取締言論、講學、新聞雜志、圖畫、告白、標語暨其他出版物,認為與軍事有妨害者”。

同月,國民黨當局把一部分原屬于國民黨中宣部的業務劃歸行政院新聞局管理,如政令宣傳、圖書雜志登記的審查、對報紙通訊社的指導與聯絡、新聞社登記的審查、國際宣傳等。

同月,廣東新會縣《複興報》以“言論左傾”的罪名被勒令停刊。

7月10日,上海新知書店出版、發售范文瀾以馬克思主義觀點編寫的《中國通史簡編》,在發行了600冊後被查抄。

7月11日,漢口12家報刊同時被封閉。

7月18日,國民黨當局公布《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其中第7條是“為維持安甯秩序,政府對于煽動叛亂之集會及其言論行動,應依法懲處”。

7月21日,中共地下黨在上海辦的《文萃叢刊》出至第10期被國民黨特務查抄,工作人員吳承德、陳子濤、駱何民三人被捕。(1948年12月7日,陳、駱在南京雨花台被活埋,吳被押往甯波,1949年5月被殺,合稱“文萃三烈士”。)

8月16日,北平《真理晚報》發行才一個月即被勒令停刊。

9月10日,貴陽《力報》以“言論為共黨張目”的罪名被封閉,發行人、總編輯均下獄。

12月25日,國民政府頒布的《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第6條明確規定“以文字、圖畫或演說為匪徒宣傳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