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

達達尼昂把他們離開以來京城發生的情況,向阿拉米斯作了介紹。這頓豐盛的晚餐,使他們一個忘記了論文,另一個忘記了勞累。達達尼昂見阿拉米斯很快活,便對他說:

“現在就差阿托斯的情況還不清楚了。”

“你認為他會遇到什麼不幸嗎?”阿拉米斯問道,“阿托斯可非常沉著,又非常勇敢,而且劍術非常嫻熟。”

“是的,說得對。阿托斯的勇敢和機靈,我比誰都了解。不過我呢,甯願以劍對長矛,而不願意以劍對棍棒。我擔心阿托斯挨了仆人的打本文和發表在《德法年鑒》上的另一篇文章《政治經濟學批,仆人打起人來,又狠又不肯輕易住手。所以,老實講吧,我想盡快動身。”

“我盡量陪你去,”阿拉米斯說,“雖然我覺得自己還不大能騎馬。昨天,我用牆上你看見的那根苦鞭抽自己,可是這種虔誠的練習實在太疼,堅持不下去。”

“親愛的朋友,從來沒有見過用鞭笞治槍傷的。你是因為身體不好,身體不好腦子也就不夠清醒,所以我原諒你這種作法。”

“那麼你幾時走?”

“明天天亮就動身。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你要是行,我們就一起走。”

“那麼明天見,”阿拉米斯說,“你就是鐵打的,也需要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達達尼昂去阿拉米斯房里時,看見他佇立在窗口。

“你在那里看什麼?”達達尼昂問。

“老實說,我是在觀看馬夫牽著的那三匹駿馬。騎著這樣的馬旅行,那真是享受王公般的快樂。”

“那好啊,親愛的阿拉米斯,你就去享受這種快樂吧,那三匹馬之中有一匹是你的。”

“啊!真的嗎?哪一匹?”

“三匹中任你挑一匹。我騎哪一匹都一樣。”

“馬背上華麗的馬鎧也歸我嗎?”

“當然。”

“你莫不是開玩笑,達達尼昂?”

“自從你會講話以來,我就沒開過玩笑。”

“那兩邊描金的革囊、天鵝絨鞍褥和銷銀釘的鞍子全歸我?”

“整個兒歸你,就像踢蹬前蹄那匹歸我,轉圈子那匹歸阿托斯一樣。”

“喔唷!這可是三匹少有的好馬。”

“你喜歡它們,我很高興。”

“這是國王賞賜給你的嗎?”

“肯定不是紅衣主教所賜。它們是從哪里來的你就不必操心啦,你只想三匹之中有一匹歸你所有就成了。”

“我要黃頭發的馬夫牽著的那一匹。”

“好極了!”

“天主萬歲!”阿拉米斯喊道,“這一下我的傷口一點也不疼啦。就是身中三十顆子彈,我也要騎上去。啊!乖乖,多漂亮的馬鐙!喂!巴贊,過來,馬上過來。”

巴贊沒精打采出現在門口。阿拉米斯吩咐道:

“擦亮我的劍,整理我的氈帽,刷乾淨我的斗篷,再把我的手槍都裝滿彈藥!”

“最後這一項多余啦,”達達尼昂打斷他說道,“革囊里有裝好彈藥的手槍。”

巴贊歎口氣。

“行啦,巴贊先生,心放寬一些,”達達尼昂說道,“人不論干哪一行,都可以進天國的。”

“先生已經是功底很深的神學家!”巴贊說著幾乎要落淚了,“他會成為主教,也許紅衣主教呢。”

“行啦,可憐的巴贊,看你,好好思量吧。請問當教士有什麼好?又不會因此就不去打仗。你不是看見嗎,紅衣主教就要頭戴戰盔,手持方槊去打第一仗啦。還有拉瓦萊特的諾加雷先生又怎麼樣?他不也是紅衣主教嗎?你去問問他的跟班為他包紮過多少次傷口。”

“唉!”巴贊歎息道,“這些我知道,先生。如今這世道一切都亂套啦。”

說到這里,兩位年輕紳士和可憐的跟班下了樓。

“幫我抓住馬鐙,巴贊。”阿拉米斯說。

阿拉米斯像平常一樣瀟灑和輕松地跨上了馬背。可是,那匹桀驁不馴的馬連續蹦達、騰躍了幾下,顛簸得他疼不可擋,頓時臉色煞白,身子搖搖欲墜。達達尼昂估計可能發生意外,眼睛一直沒離開他,見狀連忙跑過去,張開雙臂接住他,把他送回房間。

“行了,親愛的阿拉米斯,好好養傷吧,”達達尼昂說道,“我一個人去尋找阿托斯。”

“你真是一個鐵打的漢子。”阿拉米斯對他說。

“不,只是我比較幸運,沒有別的。不過,在等我這段時間你怎樣打發時光呢?不再寫論文,不再論述用手指頭行降福禮了吧?”

阿拉米斯莞爾一笑。

“我寫詩。”他說道。

“好,寫帶香味的詩,與謝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給你的信一樣香的詩。也給巴贊講講做詩的法則,這會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那匹馬嘛,每天騎一小會兒,運動運動慢慢就會習慣。”

“啊!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說,“你回來時,准會見到我准備好跟你走啦。”

他們互相道別。達達尼昂囑咐巴贊和老板娘照顧好他的朋友,十分鍾之後就向亞眠奔馳而去了。

他怎樣尋找阿托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托斯呢?

阿托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險的處境之中,很可能已經死了。一想到這里,達達尼昂頓時臉色陰沉,止不住連歎幾口氣,低聲發誓要為阿托斯報仇雪恨。在他的三個朋友之中,阿托斯年齡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惡方面,表面上與達達尼昂距離也最大。

然而,達達尼昂明顯地偏愛這位紳士。阿托斯高貴不凡的外貌,他甘于默默無聞而不時閃爍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變的、使得他最容易結交的平易近人的態度,他的強顏歡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見的冷靜沉著的勇敢無畏氣概,總之,他的許多優點,在達達尼昂心里引起的不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欽佩。

實際上,阿托斯在心情愉快的時候,足可與瀟灑、高貴的廷臣特雷維爾先生媲美,甚至還略勝一籌。他中等個兒,但體格非常結實,非常勻稱。五大三粗的波托斯,論體力在火槍隊里有口皆碑,但他好幾次與阿托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風。阿托斯目光炯炯,鼻梁筆直,下巴的輪廓酷似布魯圖①,整個頭部顯示出一種難以形容的莊重而高雅的氣質;他的雙手從來不加修飾,使得經常用杏仁霜和香油塗抹雙手的阿拉米斯萬分遺憾;他的嗓門又洪亮又悅耳。除了這一切之外,阿托斯還有一個難以描述的特點:他雖然總是使自己默默無聞,不引人注意,但是對上流社會以及最顯赫的社會階層的習俗,卻了解得細致入微;他最細小的行動,都會不自覺地流露出名門世家子弟的習慣——

①古羅馬將軍,曾參與刺殺獨裁者凱撒。

就是請人吃一餐飯,阿托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傳的或自己獲得的地位,給他安排適當的座次。關于紋章學,阿托斯了解全國所有貴族家譜,了解它們的世系、姻親、勳徽和勳徽的來龍去脈。他通曉各種禮儀,連細微末節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領主有些什麼權利,還精通犬獵和鷹獵技術,有一天他聊起這種非凡的技術,令國王路易十三驚訝不已,雖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認為是這方面的行家。

像那個時代的所有大貴族一樣,他騎術嫻熱,善于使用各種兵器。而且他受的教育非常全面,連經院學方面他都有著豐富的知識,而當時具備這方面知識的紳士有如鳳毛麟角;平時,阿拉米斯愛說兩句拉丁文,波托斯假裝也懂,阿托斯卻臉上露出微笑,有兩三次甚至糾正了阿拉米斯不自覺犯的基本文法錯誤,例如糾正一個動詞的時態或名詞的變格,使他的兩個朋友驚愕不已。除此而外,在品行方面他也無懈可擊,盡管在那個時代,軍人很容易違背宗教和良心,情夫很容易拋棄現代人非常細膩的感情,窮人很容易無視“摩西十誡”中的第七誡①。所以,阿托斯的的確確是一個非凡的人——

①即不可偷盜。

然而,人們卻看到這個天性出眾,體格健美,品質優秀的人,不知不覺地變得沉迷于物質生活,就像老年人在肉體上和精神上變得愚鈍一樣。阿托斯在沒有錢吃吃喝喝的日子,——這種日子是常有的——他身上光彩照人的那一部分就徹底熄滅了,仿佛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于是,那個半神半人不見了,剩下的只是一個普通人,耷拉著腦袋,兩眼無神,說話遲鈍吃力,經常成小時地久久盯住面前的酒瓶和酒杯,或者盯住格里默。這位跟班已經習慣于根據人的動作去辦事,而且能從主人沒有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細小的願望,並立即給以滿足。四個朋友有時聚在一起,阿托斯極少開口說話,偶然說一句,也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可是,阿托斯喝起酒來,卻一個人抵得上四個。這時,他除了更明顯地皺起眉頭,臉上現出深深的憂愁之外,沒有別的任何表情。

我們知道,達達尼昂是個愛尋根究底,思想敏捷的人。盡管他在這件事情上很想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但阿托斯這樣憂愁的原因一點都摸不透,也沒有發現造成這種抑郁的遭遇。阿托斯從來沒有收到書信,他辦任何事都從來不瞞著他的三位朋友。

看來只能說,酒是造成阿托斯憂愁的原因,或者反過來講,他飲酒只是為了解愁,而正如我們前面說過的,這種解愁的方法只能越解越愁。這種極度的憂愁不能歸咎于賭博,因為阿托斯在賭台邊的表現與波托斯相反:波托斯賭贏了就唱歌,賭輸了就罵街;阿托斯呢,賭贏了和賭輸了一樣無動于衷。一天晚上在火槍手俱樂部,他贏了三千比斯托爾,隨後不僅輸了,連節日系的繡金腰帶也輸了,接著呢,不僅把這一切重新贏了回來,還多贏了一百金路易。而在整個過程之中,他那漂亮的黑眉毛動都沒動一下,他那雙手一直保持著珍珠般的光澤,他的談話這天晚上是愉快的,但始終愉快而平靜。

阿托斯不像我們的鄰居英國人,臉色會隨著天氣變壞而變得陰沉。一年之中越是天氣好的日子,他就越憂愁;六月和七月,對阿托斯來講是可怕的月份。

他並不為現在發愁;誰對他談起未來,他就聳聳肩膀。因此,他的隱私存在于過去,正如達達尼昂隱隱約約聽過的一樣。

阿托斯即使在喝得爛醉如泥之時,不管人家怎樣巧妙地盤問他,他的眼神和嘴巴都不會透露出任何東西。圍繞著他整個人的這種神秘氣氛,使他更加引起別人的興趣。

“唉!”達達尼昂想道,“可憐的阿托斯可能已經死了,由于我的過錯而死了。是我讓他參加干這件事的。對這件事,他既不知道起因,也不知道結果,從中得不到任何好處。”

“先生,何止這些,”普朗歇說,“我們的性命很可能是多虧了他才得以保全的呢!還記得他當時喊的話吧:‘快走,達達尼昂!我上當啦。’他把兩支手槍的子彈打光後,當時傳來多麼可怕的劍聲!簡直可以說有二十個人,甚或二十個瘋狂的魔鬼在向他進攻。”

這幾句話說得達達尼昂感情更加沖動,他用馬刺催馬快跑。那匹馬根本不需要催,載著騎手奔跑起來。

將近上午十一點鍾,亞眠在望了。十一點半,他們到了那家該死的客店門口。

達達尼昂一直在考慮怎樣狠狠報複那個陰險的店家,出出心頭這口惡氣,但這只能從長計議。因此他進入客店,氈帽拉到眼睛上,左手握住劍柄,右手甩得馬鞭呼呼響。

“你可認得我?”他對上前來招呼他的店家問道。

“我還不曾有這種榮幸,大人。”店家答道,他心里還對達達尼昂那兩匹出色的馬贊歎不已呢。

“噢!你不認識我?”

“不認識,大人。”

“好吧,兩句話就能使您恢複記憶力。大約半個月前,您狗膽包天,指責一位紳士是偽幣犯。您把那位紳士怎樣了?”

店家的臉刷的白了,因為達達尼昂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態度,布朗歇也模仿主人的樣子。

“啊!大人,別提啦,”店家哭喪著臉說道,“唉!大人,我為那個誤會付出了多大的代價!唉!我倒黴透了!”

“那位紳士呢,我問你他怎麼了?”

“請聽我說,大人,請您寬恕。咳!請您開開恩坐下來。”

達達尼昂又生氣又著急,一言不發坐下,威嚴得像個審判官。普朗歇神氣地靠著他的椅背站著。

“事情是這樣的,大人,”店家哆嗦著回答,“現在我認出您來了,在我與您提到的那位紳士不幸地發生糾紛時跑掉了的那一位,原來就是您。”

“不錯,是我。所以你明白,你如果不講出全部實情,我可饒不了你。”

“那就請聽我說吧,您就會知道全部實情。”

“我聽著。”

“那次我得到當局通知,說一個有名的偽幣犯和他幾個同伙,全都打扮成禁軍或火槍手模樣,將到敝店投宿。你們幾位大人的相貌,所騎的馬以及你們的跟班的模樣、通知上都作了描述。”

“後來呢,後來呢?”達達尼昂催問道。他立刻明白這麼准確的通知是從哪里發來的。

“當局還派了六個人前來增援。我根據當局的命令,采取了緊急措施,以確保認准那幾個所謂的偽幣犯。”

“還這樣說!”達達尼昂聽見偽幣犯幾個字,覺得非常刺耳。

“大人,請寬恕我說這些話,不過這正是在下的辯白。我可是害怕當局的呀,您知道,一個開客店的怎敢得罪當局?”

“不過我再問一遍:那位紳士在什麼地方?他怎麼樣了?是死了還是活著?”

“請您耐心點兒,大人,咱們就要談到啦。接著就發生了您所知道的情況,而您匆忙跑掉了,”店家說話挺乖巧,這一點達達尼昂看在眼里,“這似乎有利于事情的了結。那位紳士,也就是您的朋友,拼死命自衛。而他的跟班,也是活該倒黴,不知怎麼跟當局派來的人吵了起來,當局那幾個人是裝扮馬夫的……”

“啊!混蛋!”達達尼昂嚷起來,“你們是事先商量好的。我當時不知道為什麼沒把你們這班家伙殺光!”

“唉!沒有呀,大人,我們沒有事先商量,您一會兒就明白了。您那位朋友,請原諒我叫不上他的姓名,他無疑有一個很體面的姓名,可是我們都不知道。您那位朋友兩槍撂倒兩個人之後,就拔出劍,且戰且退,刺傷了我手下一個人,又用劍背將我擊昏過去。”

“劊子手,你有完沒完?”達達尼昂喝問道,“阿托斯,阿托斯怎樣了?”

“他如同我向大人您說的一樣且戰且退,正好退到了地窖的梯子跟前。地窖的門是開著的,他就把門上的鑰匙拔下來揣在身上,從里邊把門堵上了。我們想他在里面反正跑不掉,就任憑他呆在地窖里。”

“原來如此,”達達尼昂說,“看來並不是非殺掉他不可,而是要把他關起來。”

“公正的老天爺!您說我們把他關了起來,大人?是他自己把自己關起來的,我向您發誓。首先,他干的也夠狠的,一個人當場被他打死,另外兩個被他刺成重傷。死的和傷的都被他們的伙伴抬走了,此後我再也沒有聽見提起過他們。我自己恢複知覺後,就去找省長,向他稟報了事情的經過,請示怎樣處置被關在地窖里的那個人。可是,省長似乎大吃一驚,說我稟報的事情他毫無所知,我收到的命令並非他發出的,如果我對任何人講他與這次魯莽行動有關,他就把我吊死。看來我搞錯了,抓了不該抓的人,而讓該抓的人逃走了。”

“可是阿托斯呢?”達達尼昂嚷道,聽說當局對事情撒手不管,他更加按捺不住了。“阿托斯怎麼樣了?”

“我急于想彌補自己的過錯,”店家接著說,“就向地窖走去,想把里面的那個人放出來。唉!先生,他簡直不再是人,而是一個惡魔。聽說願意讓他自由,他說這是給他設的一個陷阱。他說我們必須接受他的條件,他才出來。我對他說話簡直是低聲下氣,並不掩飾因自己攻打國王的火槍手而陷入的不妙處境,對他說我准備接受他的條件。

“‘首先,’他說,‘我要求把我的跟班全副武裝的還給我。’“我們連忙接受了這個條件,因為,您知道,先生,我們准備滿足您的朋友的一切要求。格里默先生——他雖然不肯多說話,但還是說出了自己的名字。格里默先生遍體鱗傷,被送進了地窖里。他的主人接住他,又把門堵起來,並且命令我們呆在店里。”

“可是,他到底在哪里?”達達尼昂吼起來,“阿托斯在什麼地方?”

“在地窖里,先生。”

“該死的,你怎麼從那時以來一直把他扣押在地窖里?”

“仁慈的天主!不,先生。我們把他扣押在地窖里?!您不知道他在里面,在地窖里干什麼!啊!先生,如果您能讓他出來,我今生今世對您感恩不盡,會像對主保聖人一樣對您頂禮膜拜。”

“那麼他還在里面,我能在里面找到他?”

“當然,先生。他硬要呆在里邊。每天我們從通風孔里用叉子遞面包給他,他要肉就遞肉給他。可是,唉!他用得最多的並不是肉和面包。有一次,我想和兩個伙計下地窖去,他馬上大發雷霆。我聽見他給手槍上膛,他的跟班給火槍上膛的響聲。我們問他們想干什麼;那位主人回答說,他們主仆二人有四十顆子彈,他們就是打完最後一顆子彈,也不准我們之中任何一個人下到地窖里去。于是,先生,我便跑到省長那里去訴苦。省長對我說,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誰叫我侮辱住到我店里的尊貴的爵爺們呢,這是對我的教訓。”

“這就是說,從那時以來……”達達尼昂說著看到店家那副可憐巴巴的樣子,忍不住發笑。

“這就是說從那時以來,”店家接著說,“我們的生活真是慘得不能再慘了,因為,先生,您該知道,我們的所有食品和飲料全貯存在地窖里。那里面有我們的酒,整瓶整桶的葡萄酒和啤酒,有食油和調味品,有咸肉和香腸。我們不能下去取,就沒有辦法給來店里的客人提供吃喝,所以店里天天虧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里呆一個禮拜,我就破產了。”

“那是你罪有應得,可笑的家伙!憑我們的儀表難道看不出來,我們是貴族而不是偽幣犯?”

“看得出來,先生,看得出來。您言之有理。”店家說道,“啊!請聽,請聽!他在里面發火啦。”

“大概有人打擾了他。”達達尼昂說。

“可是,非得打擾他不可呀,”店家大聲說,“店里剛到了兩個英國紳士。”

“到了兩個英國紳士又怎麼樣?”

“怎麼樣,英國人愛喝上等葡萄酒,正如您所知道的,先生。這兩位紳士要求最好的。大概我太太去請求阿托斯先生允許我們滿足這兩位客人,而阿托斯先生大概像往常一樣拒絕了。啊!天主發發慈悲吧!聽,吵得更凶了。”

達達尼昂果然聽見地窖那邊大吵大嚷的聲音。他站起來,由店家絞著雙手在前面引路,後面跟著普朗歇握著子彈上膛的火槍,走近吵鬧的地點。

兩位英國紳士大為生氣,因為他們經過長途跋涉,已經饑渴難忍。

“這簡直是橫行霸道!”他們嚷起來,說的是地道的法語,雖然帶點外國腔,“這個瘋子不讓好人喝他們的酒,我們就來砸開那扇門,他要是再耍瘋,那麼我們就宰了他!”

“慢著,先生們!”達達尼昂從腰間拔出手槍說道,“對不起,你們休想宰任何人。”

“好,好,”門背後阿托斯的聲音平靜地說,“這兩個吃小孩的家伙,讓他們進來給爺們瞧瞧。”

那兩個英國紳士看上去很勇敢,卻畏縮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仿佛地窖里有一個餓極了的吃人妖怪,有一個民間傳說里的頂天立地的英雄,誰都休想進地窖而不受到懲罰。

一陣沉默。兩個英國人終歸怕後退有失臉面,脾氣最暴躁的那個下了五六級梯子,狠狠朝門上踹一腳,震得牆都要塌了似的。

“普朗歇,”達達尼昂一邊扳開兩支手槍的機頭,一邊說,“我對付上面這個,你去對付下面那個。喂!先生們,你們是想干仗嗎?那好吧,我們就干掉你們!”

“天哪!”阿托斯嗡嗡的聲音叫道,“我好像聽見了達達尼昂的聲音。”

“不錯,”達達尼昂提高嗓門對朋友說道,“正是我呀,朋友。”

“啊!好!”阿托斯說,“那麼,我們來干掉他們吧,這兩個踢門的家伙。”

兩個英國紳士已經拔劍在手,但他們處在兩邊火力的夾擊之下,所以又猶豫了一下,結果還是傲氣占了上風,第二腳把門板從上到下踢裂了。

“閃開,達達尼昂,閃開,”阿托斯喊道,“閃開,我要開槍了。”

“兩位先生,”達達尼昂一貫是深思熟慮的,“兩位先生,你們考慮考慮吧!耐心點兒,阿托斯。你們卷進了一件很危險的事情之中,你們身上將打出許多窟窿。在這邊,我和我的跟班會放三槍,地窖那邊也會放三槍。放完之後我們還有劍。我向你們肯定,我的朋友和我劍術都相當不錯。讓我來安排你我雙方的事情吧。等一會兒你們肯定有喝的,我向你們擔保。”

“如果還剩下有的話。”阿托斯嘲笑地嘟囔道。

店家覺得整個脊梁上冷汗涔涔。

“怎麼如果還剩下有!”他喃喃道。

“見鬼!肯定還剩下有,”達達尼昂說道,“他們兩個人不可能把酒窖里的酒全喝光,放心吧。先生們,把你們的劍插回劍鞘。”

“好吧,你們把手槍別回腰帶上。”

“很好。”

達達尼昂做出表率,隨後轉身叫普朗歇收起手槍。

兩個英國人信服了,咕噥著把劍插回劍鞘。達達尼昂把阿托斯怎樣被關在地窖里的情形講給他們聽。他們畢竟是正直的紳士,都批評店家不對。

“先生們,現在請回你們房間去。”達達尼昂說,“我保證十分鍾後,你們希望的東西會全給你們送去。”

兩個英國人施禮退了出去。

“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了,親愛的阿托斯,”達達尼昂說,“請給我開門吧。”

“這就開。”阿托斯答道。

于是,傳來一陣木頭相互撞擊和房梁震動的巨大響聲。那是阿托斯構築的防禦工事,由被圍困者自己拆除了。

不一會兒,門開了,里面出現了阿托斯蒼白的臉,他敏捷地掃視一眼四周。

達達尼昂跑過去摟住他的脖子,親切地擁抱他。隨後,他想領阿托斯趕緊離開那個潮濕的地方,卻發現他有些左搖右晃。

“你受傷啦?”他問道。

“我嗎,根本沒有!只不過快醉死啦,沒別的,從來沒有人過過這樣的酒癮。天主萬歲!店家,光我一個人就起碼喝了一百五十瓶。”

“天哪!”店家叫道,“那跟班如果喝了主人的一半,我就破產了。”

“格里默是出身于體面人家的跟班,他不會放肆和我用同樣的飲食,只喝桶里的酒。我想他忘了塞上塞子了。聽見了嗎?

這酒還在流哩。”

達達尼昂哈哈大笑,使得打冷顫的老板發起高燒來了。

與此同時,格里默也出現在主人身後,肩上扛著火槍,腦袋一晃一晃,頗像魯本斯①畫中的酒色之徒。他渾身前後滴著粘稠的液體,店家看出那是他最好的橄欖油——

①魯本斯(一五七七——一六四○),佛蘭德著名畫家。

一行人穿過大廳,住進店里最好的客房。那是達達尼昂強行要來的。

這時候,店家和他太太拎著燈,跑進他們好久以來不准進入的地窖。那里面等待他們的,是一幅慘不忍睹的景象。

阿托斯為了出來而拆開了一個缺口的防禦工事,是由柴火,木板和空酒桶,按照戰略攻防的藝術法則構築的。跨進防禦工事,只見地上一攤攤油和酒液中,漂浮著吃剩的火腿殘骸。而地窖左邊的角落里堆著一大堆砸碎的酒瓶;一個酒桶龍頭沒有關上,正在流盡最後的血液。眼前這一切,恰如古代詩人描寫的戰場上滿目破壞和死亡的景象。

掛在小梁上的五十串香腸,剩下還不到十串了。

店家夫婦倆嚎啕的哭聲從地窖里傳出來,達達尼昂產生了惻隱之心,阿托斯連頭也沒回。

痛苦轉變成了狂怒,店家拿了一根烤肉的鐵扡,沖進兩位朋友歇息的房間。

“拿酒來!”阿托斯瞥見店家就這樣喊道。

“拿酒來!”店家目瞪口呆地重複道,“拿酒來!你們已經喝了我一百多比斯托爾,我現在可是破產了,完蛋了,被葬送了!”

“唔!”阿托斯說,“因為我們一直口渴得不行。”

“你們光喝酒也就得了,可是你們連瓶子都砸碎了。”

“你們把我推倒在一堆瓶子上,碰得瓶子滾了下來,這怪你們自己。”

“我的食油也全都糟蹋了。”

“油是醫治創傷的良藥,格里默被你們打得遍體鱗傷,總不能不給他醫治吧?”

“我所有的大香腸都給啃光了!”

“你的地窖里有許多耗子。”

“您要賠償我這一切。”店家憤怒地嚷道。

“天大的笑話!”阿托斯說著霍的站起來,但又連忙坐下來,因為他站起來時用力太猛。達達尼昂揚著馬鞭前來幫助他。

店家後退一步,頓時淚如雨下。

“這是教訓你要更加禮貌地對待天主派來的客人。”

“天主……您還不如說魔鬼!”

“親愛的朋友,”達達尼昂說,“你再這樣吵得我們耳朵發聾,我們就四個人關到你的地窖里,去看看損失是否有你說的那麼大。”

“行啦,好吧,先生們,”店家說,“是我錯了,我承認。可是,對待任何過錯都應該慈悲為懷啊,你們都是貴族老爺,我是一個可憐的店主,你們應該可憐我。”

“唔!你要是這麼說,”阿托斯說道,“我的心都會碎了,我會像酒從酒桶里流出來那樣老淚縱橫。我們並不像看上去那麼凶惡。那麼,過來聊聊吧。”

店家怯生生地走過去。

“我叫你過來,不要怕,”阿托斯說道,“那天我要付錢的時候,把錢袋子放在桌子上。”

“是的,大人。”

“那個錢袋子裝著六十比斯托爾,哪兒去了?”

“保管在法院書記室,大人。他們說那是假貨幣。”

“那麼,你去索回那個錢袋子,里面的六十比斯托爾你就留著吧。”

“可是,大人您知道得很清楚,東西到了法院書記手里,他是不會再撒手的。那些如果是假貨幣,倒還有希望,不幸那都是真貨幣。”

“你去和他通融吧,正直的朋友。這不關我的事了,尤其我身上一個利弗爾都不剩了。”

“喂,”達達尼昂開了腔,“阿托斯原來那匹馬到哪兒去了?”

“在馬廄里。”

“它值多少錢?”

“頂多五十比斯托爾。”

“它值八十比斯托爾。那匹馬你留下吧。這就算徹底了清了。”

“怎麼!你賣掉我的馬,”阿托斯說道,“你賣掉我的巴雅仔?那我騎什麼去打仗,騎在格里默背上嗎?”

“我給你牽來了另一匹。”達達尼昂說。

“另一匹?”

“非常漂亮呢!”店家說。

“好吧,既然有一匹更漂亮、歲口更小的,那匹老的你就留下吧。拿酒來喝。”

“要哪一種?”店家完全平靜下來了,立刻問道。

“最里邊靠近板條那一種。還剩下二十五瓶,其他的我摔倒在上面時全摔碎了。你去拿六瓶上來。”

“這個人是個酒桶!”老板自言自語道,“如果他在這里再呆半個月,又付得起酒錢的話,我的生意就又興隆起來啦。”

“別忘了給那兩位英國紳士送去四瓶同樣的酒。”

“現在嗎,”阿托斯說道,“在等送酒來這段時間,達達尼昂,給我講講其他幾個人的情況吧,好嗎?”

達達尼昂便向阿托斯介紹,他是如何找到了扭傷腿躺在床上的波托斯,和在桌子旁邊坐在兩位神學家之間的阿拉米斯。正當他講完的時候,店家拿著酒返回來了,同時帶來一塊幸好沒藏在地窖里的火腿。

“不錯。”阿托斯給自己和達達尼昂斟滿酒說道,“為波托斯和阿拉米斯干杯。可是,你呢,朋友,你自己怎麼啦?發生了什麼事?我覺得你悶悶不樂。”

“唉!”達達尼昂說道,“這是因為,在我們幾個之中我最不幸!”

“你最不幸,達達尼昂!”阿托斯說道,“瞧,你怎麼不幸?給我說說。”

“以後再講吧。”達達尼昂答道。

“以後再講!為什麼以後再講?你以為我醉了嗎,達達尼昂?請你記住:我只有喝了酒頭腦才最清楚。你就說吧,我兩只耳朵聽著哩。”

達達尼昂介紹了他與波那瑟太太的愛情遭遇。

“這一切不值一提,”阿托斯說,“不值一提。”

這句話是阿托斯的口頭禪。

“你總說不值一提,親愛的阿托斯!”達達尼昂說,“你這樣說很不合適,你從來沒有愛過。”

阿托斯暗淡無神的眼睛突然發光了,不過那只像電光一閃,接著重新變得暗淡、茫然。

“對,”他平靜地說,“我從來沒有愛過。”

“所以你應該明白,”達達尼昂說,“你這鐵石心腸,這麼冷酷無情地對待我們這些柔弱心腸是不對的。”

“柔弱心腸,破碎的心腸。”阿托斯說。

“你說的什麼話?”

“我說愛情是一種賭博,賭贏的人贏到的是死亡!你輸了輸得好,相信我的話吧,親愛的達達尼昂。如果讓我忠告你,我就忠告你一輸到底。”

“她看上去那樣愛我!”

“她看上去愛你。”

“啊!她真愛我。”

“真是個孩子!世界上沒有一個男人不相信情婦是愛他的,世界上也沒有一個男人不受情婦欺騙。”

“你除外,阿托斯,因為你從來沒有過情婦。”

“說得對,”沉默片刻阿托斯說,“我從來沒有過情婦。喝酒吧。”

“你是個達觀冷靜的人,”達達尼昂說,“請你開導我吧,拉我一把吧,我需要知道該怎麼辦,需要得到安慰。”

“怎麼安慰?”

“減輕我的不幸。”

“你的不幸令人好笑,”阿托斯聳聳肩膀說道,“我如果給你講一個愛情故事,真不知你會怎麼說。”

“可是發生在你身上的?”

“或許發生在我一個朋友身上,那有什麼關系!”

“講吧,阿托斯,講吧。”

“先喝酒,喝了會講得更好。”

“邊喝邊講吧。”

“當然,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阿托斯端起酒杯一飲而盡,又重新斟滿,“兩件事同時進行真是好極了。”

“我洗耳恭聽。”達達尼昂說。

阿托斯陷入了沉思。他越是沉思,達達尼昂看見他臉色越是蒼白。一般酒徒喝到這個份上就得倒下,呼呼睡去。阿托斯呢,高聲說著夢話卻並未睡著。這醉中的夢囈實在有點兒嚇人。

“你非要聽不可嗎?”他問道。

“請講吧。”達達尼昂說。

“那麼,就滿足你的願望吧。我的一個朋友,我的一個朋友,請聽清楚了!不是我,”阿托斯說到這里停頓了一下,露出陰郁的微笑,“我那個省,即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棠朵羅或蒙莫朗希①那樣高貴的伯爵,二十五歲上愛上了一位像愛神一樣美麗的十六歲少女。她正當天真爛漫的年齡,卻透露出熱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詩人般熱烈的思想;她不是討人喜歡,而是令人著迷。她住在一個小鎮上,生活在他哥哥身邊。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倆來到我的家鄉,誰也不知道他們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大家見她那樣漂亮,她哥哥那樣虔誠,就沒想到問他們是從哪兒來的。況且,有人說他們出身于富貴門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領主,他完全可以引誘她,隨心所欲地強行占有她。他是主人,誰會來幫助兩個外地來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這個笨蛋,這個白癡,這個糊塗蟲!”

“為什麼這樣說呢?他不是愛她嗎?”達達尼昂問道——

①棠朵羅為意大利著名貴族;蒙莫朗希是法國的著名貴族。

“等一會兒你就明白了。”阿托斯說,“他把她帶回莊園,使她成了全省的頭號貴夫人;應該說句公道話,她與她的地位非常相稱。”

“後來怎麼樣?”達達尼昂問道。

“後來怎麼樣嗎?一天,她與丈夫一塊打獵。”阿托斯聲音很低,又說得很快,“她從馬背上摔下來,昏了過去。伯爵趕來救她,見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將衣服劃開,讓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麼東西嗎,達達尼昂?”說到這里,阿托斯大笑起來。

“我可以知道嗎?”達達尼昂問道。

“一朵百合花。”阿托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托斯一口喝掉手里的一杯酒。

“真可怕!”達達尼昂大聲說,“你瞎扯些什麼?”

“我說的是真事,親愛的,天使原來是魔鬼。可憐的姑娘曾經偷盜過。”

“伯爵怎麼處理的?”

“伯爵是一個大領主,他在自己的領地有從上到下的審判權。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剝光,將她的雙手反剪在背後,然後把她吊在一棵樹上。”

“天哪!阿托斯!這豈不鬧出了人命案子!”達達尼昂嚷起來。

“不錯,一樁人命案子,沒別的。”阿托斯臉色蒼白得像死人,“可是,看來這酒不夠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後一瓶酒,對著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尋常人喝一杯酒一樣。

然後,他將腦袋伏在手上。面對他這副模樣,達達尼昂感到恐怖。

“這使我絕了追求美麗、浪漫、多情女人的念頭。”阿托斯抬起頭來說道,但並不想繼續講伯爵的故事。“現在天主也給了你絕了這種念頭的機會。喝酒!”

“那麼她死了嗎?”達達尼昂含糊不清地問道。

“那還用問!”阿托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過來。吃火腿呀,怪家伙!”阿托斯嚷著,“酒我們不能多喝了。”

“那麼,她的哥哥呢?”達達尼昂膽怯地問道。

“她的哥哥?”阿托斯重複道。

“是的,那個神甫呢?”

“噢!我去打聽,想把他也吊起來。可是他搶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拋下本堂神甫的職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這個壞蛋是什麼人吧?”

“大概是那個漂亮娘兒們的第一個情人和同謀,一個有頭有臉的人。他裝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為了把他的情婦嫁出去,使她最終有個歸宿。但願這家伙受到四馬分尸之刑。”

“啊!天哪!天哪!”這駭人聽聞的故事令達達尼昂目瞪口呆。

“吃這火腿,達達尼昂,味道好極了。”阿托斯切了一片火腿放進小伙子盤子里。“真遺憾,這樣的火腿地窖連四個都沒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這樣的談話使達達尼昂都要瘋了。他再也聽不下去,便用手枕住頭,趴在桌子上假裝睡著了。

“現在的年輕人都不會喝酒啦,”阿托斯憐憫地望著達達尼昂說道,“然而這一位是年輕人中最優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