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你在街上拉客有多久?”

“肯定有五六個月。我不太在行。我長得不錯,你知道,我會表演,但在街上我不夠機靈。有幾次我焦慮症發作,根本沒法工作。達菲給我白面兒,但那只能讓我更難受。”

“白面兒?”

“你知道,就是毒品。”

“對。”

“然後,他就把我安排在室內,那樣好一些。但他不喜歡,因為那樣的話,他就不太好控制我了。在哥倫布圓環附近,有一個大公寓,我在那兒工作,就像你去辦公室上班一樣。我在室內——我不肯定——大概又干了六個月。就那樣。然後,我跟著錢斯干了。”

“怎麼會這樣?”

“那時我和達菲在一起。我們在一個酒吧。不是皮條客酒吧,是一個爵士俱樂部,錢斯進來跟我們坐一桌。我們三人一起聊天,然後,他們把我扔在那兒出去了。談了一會兒,達菲一個人回來,說我以後跟著錢斯。我以為他是要我干他。你知道,就像賣淫。我很生氣,因為我本以為是三個人一起出來玩的,為什麼讓我工作。瞧,我沒把錢斯當成嫖客。然後,他解釋說,從此以後,我將成為錢斯的女孩。我覺得自己像是被他剛剛賣掉的汽車。”

“他是那麼干的嗎?把你賣給錢斯?”

“我不知道他干了什麼。但我跟錢斯走了。還不錯,比跟著達菲強。他把我帶出那個房子,把我安置在一部電話機邊上,到現在,呃,有三年了。”

“你想讓我幫你脫身?”

“你能幫我嗎?”

“我不知道。也許你可以自己干。你跟他什麼都沒說過?暗示過,或談論過,諸如此類?”

“我害怕。”

“怕什麼?”

“怕他殺了我,或給我毀容,或其他什麼的。或者,他會說服我放棄這個念頭。”

她身子前傾,把染著波特酒色指甲油的手指放在我手腕上。這個姿勢顯然是蓄意而為,但很有效。我吸入她的香水氣息,感受她的性感魅力。我沒欲火焚身,也沒想上她,但我無法對她的性力量無動于衷。她說:“你能幫我嗎,馬修?”

然後,馬上補充道,“你不介意我叫你馬修吧?”

我只好笑笑。“不,”我說,“我不介意。”

“我賺錢,但留不住。實際上,我掙的並不比在街上多。但我有點錢。”

“哦?”

“我有一千美元。”

我沒說什麼。她打開錢包,拿出一個普通的白信封,把一根手指頭伸到口蓋下,扯開信封,從里面取出一疊鈔票,放在桌子上。“你替我去見他,”她說。我拿起錢,握在手里。我得到一個機會去當金發娼妓和黑人皮條客之間的調解人。那可不是我曾渴望過的角色。我想把錢塞回去。但我從羅斯福醫院出來剛九或十天,我欠那兒的錢,月初我的房租該到期了,有多久沒給安尼塔和孩子們寄東西了我都懶得去記。我錢包里有錢,銀行里更多,但加起來卻沒多少,而金?達基嫩的錢同別人的一樣好,也更容易賺,至于她的掙錢方式跟我又有什麼關系?我點著鈔票。它們都是用過的百元大鈔,一共十張。我留下五張放回桌上,把其余五張還給她。她瞪大了眼睛,我認為,她肯定戴了隱形眼鏡。沒人會長那種顏色的眼睛。我說:“先收五百,那五百事後再收。如果我能讓你脫身的話。”

“成交,”她說,突然咧嘴一笑,“你本來可以把這一千元全收下的。”

“也許有動力我會干得更好。你再來點咖啡嗎?”

“如果你要,我就要。我想,我更喜歡甜的東西。這兒有甜點嗎?”

“這兒的核桃派不錯。奶酪餅也挺好。”

“我喜歡核桃派,”她說,“我非常喜歡甜食,但從不會增加一盎司體重。很幸運吧?”

2有個問題。要想跟錢斯談,我得先找到他才行,但她沒告訴我怎麼才能找到他。“我不知道他的住處,”她說,“沒人知道。”

“沒人?”

“他的女孩都不知道。當我們中間有兩個碰巧在一起,而他又不在屋里時,那就是一個很不錯的猜謎游戲。努力猜猜錢斯住在哪里。記得有一個晚上,我和那個叫桑妮的女孩在一起,我們打發時間,就想出一個又一個怪異的答案。如他和他的殘廢媽媽住在哈勒姆區①的一個廉價公寓里,或他在‘糖山’②有座大宅子,或他在郊區有所平房,每天往來于城郊之間。或者,他在他的車里放幾個箱子,靠它們生活,每晚到我們中某個人的公寓里睡上幾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