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5)

“有了。他坐過一次牢,被逮捕過四次,大約在五年前吧。後來被釋放,案子也撤銷了。”他說。

“什麼罪名?”

他眯起眼睛看著電腦熒光幕,“他違反了第二百三十五條的罪犯條例。那是什麼鬼名堂?我都沒聽說過。”他抓起一本黑色的活頁夾翻了起來,“找到了。是猥褻罪,大概是對誰說了粗話吧。案子後來撤銷了,四年後他被不知名的人用刀捅死。這讓我們學會不可口出穢言?”

如果安德烈奧蒂願意再多玩玩電腦,我就可以得到更多有關萊韋克的資料,不過他也有自己的事得忙。之後我便到四十二街的圖書館查閱《紐約時報》的索引,說不定會查到萊韋克被捕或被殺的消息。巧的是,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萊韋克總是可以避開大眾媒體。

後來我又搭地鐵到錢伯斯街走訪幾個市立或州立的政府機關。我發現略施小惠便能讓許多辦事員更樂意幫我的忙。他們替我查到了一些記錄,我私下塞了一點錢以示回報。

資料中查出萊韋克三十八年前出生于麻省的羅威爾。三十三歲之前待在紐約,住西三十四街的基督教青年會斯隆之家,並且在教科書出版社的收發室工作。一年之後,他離開了出版社,到一家叫“R&J商行”的公司上班,在第五大道和四十街附近,他在那里當售貨員。不知道賣的是什麼樣的商品,那一家公司現也不存在了。在第五大道上,有許多不起眼的小型店號,零星地摻雜在合法的店家之間,無休止地舉行結束營業大拍賣,同時拼命搜尋來路不明的象牙、玉器、照相機和電器用品,R&J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那時他仍然住旅館,就我所知,一直住到一九七九年秋天搬到哥倫比亞大道為止。再次換工作很可能是他搬家的主因,因為在遷移的前一個月,他開始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上班。哥倫比亞廣播電台離我住的五十七街旅館很近,只要再往西走一條街就到了。從他新家走路就可以到工作的地方。

我無法得知他在哥倫比亞廣播電台的職務,不過照年薪一萬六千元來推測,絕對不會是什麼總裁之類的職位。他在那里待了三年多,一九八二年十月離開。那時的年薪已經調到一萬八千五百美元。就我所知,從那時起,他就沒再工作過。

回旅館,那兒有我一封郵件。上面說我有資格加入國際退休警員協會,也可以參加在福特·勞代爾舉行的年會。會員享受的權益有:會員卡一張、很酷的翻領徽章一枚,以及每個月出刊的時事通訊。時事通訊會有什麼大事好登?訃聞嗎?

另外有一個留言,要我打電話給約瑟夫·德金,我打過去時他剛好在辦公室。他說:“我知道,光是瑟曼一個人還是不夠你忙。你是不是想把我們所有的懸案都查清楚啊。”

“只是想幫點忙。”

“阿諾德·萊韋克怎麼會扯上瑟曼的案子?”

“很可能一點關系都扯不上。”

“那可不見得啊。他在五月被殺,她則在十一月,兩件案子相隔整整半年,在我看來簡直是預謀的。”

“時間有些不同。”

“嗯。她是被歹徒先強奸而後勒死,他則是被刀子捅死在暗巷里,我看那是凶手用來混淆視聽的手法吧。說真的,你發現了任何有關萊韋克的線索了嗎?”

“很難說。我希望能夠知道他活著的最後七年之間到底干了些什麼。”

“那還用說,不就在低級住宅區鬼混嗎?不然還能干什麼?”


“據我所知,他既沒上班,又沒領救濟金,我看過他住的地方,房租要不了多少錢,可是,他總得有經濟來源。”

“也許他剛好得到一筆錢,就像阿曼達·瑟曼。”

“嘿,這倒是讓他們倆有了一些共同點。我喜歡你的論點。”

“我的腦袋從來都沒停過,甚至連睡覺時都不休息。”

“特別是在睡覺的時候吧。”

“沒錯。你說他在生前的最後七年都沒有再工作過是什麼意思?他被捕的時候明明還在上班。”

“州政府的檔案記錄上可不是這麼回事。”

“唉呀,去他的州政府檔案。警察以猥褻罪名進去逮他的時候,他還是那家店的店員。萊韋克是個法國人,我猜警察可能是為了一些海報或相片之類的抓他。你還不明白?”

“他販賣色情刊物?”

“安德烈奧蒂沒告訴你?”

“他只告訴我犯罪條款。”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點,還可以發現更多細節。我記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時代廣場有一個很大的掃黃行動。那是選舉前夕,市長希望看起來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選出來的市長是什麼樣的人。”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哦。耶穌基督,要是讓我選擇當市長還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會說:‘快把繩子給我吧。’好了,言歸正傳,在那次行動中,他們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員,搬走所有的色情雜志,甚至還為此召開聯合記者會。少數幾個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結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銷了。”

“而且連色情雜志都物歸原主了。”

他大笑,“還有一大堆放在哪個不知名的倉庫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紀也沒人會發現它們。當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選回去增加警員們的閨房樂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