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 記

我在紐約待了兩三天,我們繞著這個主題談了三四次,最後的結果是在公園大道與第46街的交叉口決定的.比爾跟我正站在那里等著紅燈轉綠燈,注視著出租車駛進隧道中,然後比爾說道:"我想先出《二次降臨》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較喜歡這本--可是他的口氣有點奇怪,好像不太情願,于是我抬起頭來問他是怎麼一回事."沒什麼,不過如果前一本書是寫一個能以心靈力量移動物體的女孩,接著又出這本關于吸血鬼的書,你可能會被定型."他說道.
"定型?"我問道,真的是一頭霧水,我實在看不出吸血鬼與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間有什麼相同的地方."什麼型呀?"
"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他說道,口氣更勉強了.
"喔!"我說道,大大松了一口氣,"就這樣啊!"
"再過幾年看看,"他說道,"到時候,看你還說不說'就這樣啊!’"
"比爾,"我說,心中頗覺有趣,"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謀生.洛夫克萊夫特洛夫克萊夫特(H.P.Lovecraft,1890-1937),恐怖與奇幻小說作家,斯蒂芬-金稱他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古典恐怖小說作家".長期餓肚子,布洛奇布洛奇(RobertBloch),著名作品為《驚魂記》(Psycho).後來根本放棄而改寫懸疑小說和不知算什麼類型的戲謔之作.你看吧,電影《大法師》掀起的熱潮只是曇花一現."
轉綠燈了,比爾輕拍我的肩膀說道:"你會非常成功,但我覺得你還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實狀況,後來事實證明,在美國還真能靠寫恐怖小說賺錢.《二次降臨》後來改成《午夜行尸》這個書名,出版後銷售奇佳.當時我跟家人已遷往科羅拉多州,著手寫一本新的小說,內容是關于一間鬧鬼的旅館.有一次在赴紐約時,我和比爾在一家名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頭淡灰色的大雄貓顯然把點唱機據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來,才能看見有哪些歌可點),並將小說的情節說給他聽,聽到最後,他把手肘撐在桌上,頭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嚴重的偏頭痛.
"你不喜歡這個故事?"我問.
"我很喜歡."他言不由衷地說道.
"那麼有什麼不對嗎?"
"先是一個有超能力的女孩,再來是吸血鬼,現在又是鬧鬼的旅館跟能通靈的小男孩,你會被定型的."
這一回我比較認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許多恐怖小說作家,例如洛夫克萊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蘭克-貝爾克納普-朗恩,弗里茲-雷伯,羅伯-布洛奇,理查德-麥西森,秀蘭-傑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歸為恐怖小說作家)等,多年來他們都讓我得到不少樂趣.于是在嘉士伯酒吧里,看著貓睡在自動點唱機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編輯把頭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況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為像約瑟夫-海勒那樣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說;或變成像約翰-加德納這類作家,作品較艱澀,不那麼大眾化,讀者全是些優秀學者,他們吃健康食品,開著舊紳寶汽車(車子後面的保險杆還貼著"支持金恩-麥卡錫擔任總統"的褪色貼紙).
"沒有關系,比爾,"我說,"如果讀者喜歡,我就繼續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

我們再也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比爾仍然做他的編輯,我則繼續寫我的恐怖小說,我們兩人都不需要看心理醫生.這是一筆好交易.
于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多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故事嗎?如果你讀了前面的故事,就會知道並非如此……不過每個故事里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僅僅是《呼-吸-呼-吸》而已--《尸體》中吸血蟲那檔子事就頗嚇人的,《納粹高徒》里的夢中意象也同樣可怖,天曉得為什麼,我的腦子好像遲早都會轉回那個方向.
這里的每篇稍長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長篇小說後寫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項浩大的工作後,瓦斯桶中殘留的燃料都剛好足夠我寫一篇中篇小說.最早完成的《尸體》寫于《午夜行尸》之後,《納粹高徒》則是《幽光》完成後,花了兩個星期寫成(《納粹高徒》寫完後,我精疲力竭,停筆了三個月);《肖申克的救贖》寫在《再死一次》就緒之後,《呼-吸-呼-吸》則是四個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燒的凝視》寫竣之後動筆.
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過,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評估,為什麼呢?因為每個故事都在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之間--雖不是非常精確,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訴你:即使最大膽的作家,碰到二萬五千到三萬五千字這個數目,也會心驚膽跳.我們很難明確劃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說還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數來界定,不過當一個作家寫出近二萬字的東西時,他知道這已經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樣的,如果他寫的故事超過四萬字,就比較接近一篇小說.但是,在二萬字以下與四萬字以上這兩塊較明確的區域之間是個模糊地帶,作家寫到這個地方時,才猛然發覺自己來到小說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帶--"中篇小說".
從藝術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說並沒有什麼不對;當然,馬戲團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沒什麼不對,只是在馬戲團以外的世界里,你就難得看到這類人;我的意思是,偉大的中篇小說很多,可是傳統上總是只能在類型小說迷的小眾市場上銷售(這還是客氣的說法,比較不客氣,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幾乎乏人問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說賣給《艾勒里昆恩推理雜志》,《麥可仙恩推理雜志》,或把中篇科幻小說賣給《驚愕》,《類比》等雜志,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說雜志》.諷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說也有市場:前面提過的《科幻小說雜志》是其中一個例子,《陰陽魔界》是另外一個例子,其他還有許多原創恐怖小說的選集,例如由雙日書屋出版,葛蘭特編輯的"幽影"系列.
但是對于只能用"主流"二字來形容的中篇小說(這個形容詞和"類型"一樣令人沮喪)……就市場性而言,你的麻煩可大了.你憂愁地看著自己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的手稿,打開一瓶啤酒,在腦中聽到一個很重的外國腔問道:"先生,您好,歡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飛機,旅途愉快嗎?應該還不錯吧!先生,歡迎加入中篇小說的行列,我猜您會很喜歡這趟旅程!來根便宜雪茄吧!把腳翹起來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說還會放在這里很久,很久……對不對?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喪.
從前,這類故事真的有市場(他哀歎)--例如《星期六晚郵報》和《柯立爾》,《美國水星》等雜志,不管長篇或短篇故事,都是這類刊物的主要內容.如果故事太長而無法在一期內刊登完畢,他們就會采取連載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當時還沒有人想到"濃縮"或"摘要"小說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夢波丹》尤其喜歡這種糟糕的做法,你現在可以在二十分鍾內讀完整本小說),雜志會提供充分的篇幅來刊登小說.我還記得從前我會花一整天在家里等郵差送信,因為最新的《星期六晚郵報》即將出刊,而之前曾經預告本期將刊登雷-布萊德伯利的最新小說,或因為凱倫的連載小說將于本期刊出完結篇.
(那種迫不及待的焦慮心情,讓我成為醒目的目標.郵差終于出現了,當他穿著短袖夏季制服,背著郵包,踏著輕快步伐走來,我會在走道盡頭等他,身體動來動去,好像急著要上廁所的樣子,一顆心簡直快跳到胸口.他臉上冷然一笑,遞給我一張電費單,其他什麼都沒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後他于心不忍,終于把《星期六晚郵報》遞給我,封面是由洛克威爾所繪,滿臉笑容的艾森豪威爾,里面有一篇關于索菲亞-羅蘭的報道,還有由派特-尼克松執筆的文章《我說他是個很棒的人》,她說的是誰呢,你猜,當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松啦.還有很多故事,有長篇,有短篇,還有凱倫連載小說的完結篇.謝天謝地!)
而且這樣的情形還不是偶爾為之,而是每個星期都發生!每當《星期六晚郵報》送來的時候,我猜我簡直是整個東岸最快樂的小孩!
現在還有一些雜志會刊登長的小說--《大西洋月刊》和《紐約客》特別同情寫出三萬字小說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問題,不過這些雜志並不特別歡迎我寫的故事,因為我寫的東西比較平淡,文學性不太強,有時又太冗長累贅(雖然要我承認這點是非常痛苦的事).
但就某種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說之所以如此暢銷,還得歸功于這些特質(盡管這些特質似乎不太值得贊賞).我的小說大多是發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學界的麥當勞推出麥香堡和大包薯條一樣.我懂得欣賞優雅的散文,但是發現自己很難或根本不可能寫出那樣的文章(所以我欣賞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奧多-德萊賽或諾里斯之類的寫實作家).如果把"優雅"這個元素抽離了作家的文筆,他就只剩下一條強壯的腿可以立足,那條腿就是"分量".結果,我總是努力寫出有分量的作品.換句話說,如果你發現你無法像純種馬一樣奔馳,還是可以拚命發揮腦力(陽台上傳來一個聲音:"你說什麼腦子?"哈!哈!很幽默,走開吧,你!).
結果就是,當談到你剛剛閱讀的這幾個短篇故事時,我發現自己的處境令人困惑.人們說我的小說受歡迎的程度,已經到了即使我想拿送洗衣物單去出版都成(在批評家口中,過去八年來,我寫的東西不過就是又臭又長的洗衣單),但是我卻無法出版這幾篇故事,因為這些故事的長度說長不長,說短又不短,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了,先生!脫掉鞋子!喝點廉價的朗姆酒!等會平庸革命鋼鐵樂團就要為我們演奏幾首千里達歌曲.我想你會喜歡的.還有很多時間,先生.時間還有很多,因為我想你的小說會--"
--放在這里很長一段時間,對呀,對呀,太棒了,你何不找個地方去推翻哪個帝國主義的傀儡民主政權?

我最後決定看看我的精裝版小說出版商--維京出版社與平裝版小說商--新美國圖書館出版社,對這幾個故事有沒有興趣,故事分別是關于一個很特別的越獄犯,一個老人和一個男孩被困在一種相互寄生的關系中,四個鄉下小孩的發現之旅,以及年輕女人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許故事其實是關于那個不是俱樂部的俱樂部),結果出版商說他們願意出版.這就是我如何讓這四篇很長的故事掙脫中篇小說的奇怪處境的經過.
我希望你們喜歡這些故事.
喔,關于定型這件事,我還有另外一件事要提一提.
大約一年前,有一天我告訴我的編輯--不是比爾,而是新編輯,一個名叫阿倫-威廉斯的好人,精明,機智而能干,但經常在新澤西的某個地方擔任陪審員.
"愛死你的《狂犬庫丘》了."阿倫說.(當時編輯部正在准備那本小說的出版作業,內容是關于一只長毛狗的真實故事,剛剛才寫完.)"有沒有想到下一本要寫什麼?"
似曾相識的感覺出現了,以前我就有過這樣的談話.
"嗯,有了,"我說道,"我已經有一些概念--"
"說說看."
"你覺得出版一本四個中篇小說的合輯如何?大部分都是普通故事,你覺得如何?"
"中篇小說?"阿倫說道;他是個大好人,但從他的聲音聽來,那天的好心情好像突然打了折扣,仿佛他剛贏來兩張革命航空的機票,要去某個奇怪的小小香蕉共和國."你的意思是長篇故事?"
"是的,一點也不錯,"我說道,"我們就稱這本書為《不同的季節》本書英文原名為DifferentSeasons,即"不同的季節",台灣譯本譯為《四季奇譚》.什麼的,這樣大家看了,就知道這本書講的不是吸血鬼或鬧鬼的旅館之類的故事."
"那麼下一本小說是不是關于吸血鬼的故事?"阿倫滿懷希望地問道.
"不,我想不是;你說呢,阿倫?"
"描寫鬧鬼的旅館如何?"
"不,我已經寫過鬧鬼的旅館了.阿倫,你不覺得《不同的季節》聽起來很不錯嗎?"

"聽起來好極了,斯蒂芬."阿倫說著歎了口氣,仿佛一個大好人坐在革命航空公司新飛機的三等艙中,看到前座椅背上有蟑螂爬來爬去時發出的無奈歎息.
"希望你會喜歡."我說.
"我可不這麼認為.里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阿倫問,"只要一篇就行?有點像……'類似的季節’(而不是不同的季節)?"
我微微一笑--僅僅微微一笑--一邊想著史黛菲與麥卡朗醫生的呼吸方法."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
"好極了!還有那本新小說--"
"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
"這才對呀!"阿倫喊道,我感覺得出來,他待會兒回去開編輯會議(或坐上陪審席)時,會非常快樂;我也很快樂--我愛我的鬼車,我想它會讓很多人在天黑後穿過鬧市時變得緊張兮兮.
不過我也很愛這本書里的每一個故事,而且我想我會永遠喜愛這些故事,希望所有讀者也喜歡,希望這幾個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樣--使你們暫時忘卻積壓在心頭的一些現實問題,帶你們到從未去過的地方,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愛的魔術.
好了,我得走了,再見,請各位保持頭腦清醒,讀些好書,做點有用的事,快快樂樂地生活.
獻上我的愛與祝福
斯蒂芬-金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四日于美國緬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