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飛向天邊的末班列車

池袋車站東口北側入口邊有一座大手托著一對母子的奇妙銅像,底座邊擺了一本已經破破爛爛的厚筆記簿。封面什麼也沒寫,只在左上角開了個小洞,以塑膠繩系著一枝藍色原子筆。

這本筆記簿起初是誰擺的、是誰開始叫它「老大」——已無人知曉。

無論如何,只要是每晚都會叢聚到池袋陰暗泥淖的人,全都曉得這地帶的老大不是黑道、小幫派或警察跟西武集團,而是這本髒髒的筆記簿。何以見得?一本簿子擺在這堆滿惡意與放縱的城市路邊,竟沒有任何人將它撿走、塗鴉或弄髒,即是最好的證據。某些人路過時還會對它致意.甚至開玩笑地用罐裝咖啡供奉它。

翻開筆記簿,以藍色原子筆寫得密密麻麻的日期與時間便躍入眼中。內容都會寫上「docomo前」、「UNIQLO前」、「ISP」等地點,最後是藝名,筆跡、大小、墨跡深淺各不相同。有人會寫上預定演出的曲目,偶爾能見到幾篇失物招領。飽含濕氣而脹得厚厚的筆記簿中,約有三分之一填滿了我們暈染藍墨的曆史。

§

教我怎麼使用「老大」的,是玲司哥。

「訂位基本上是先搶先贏。如果時間和人重複了,不是換個地方就是放自己一天假。我不知道是誰規定的,總之要在前一個星期訂。要是訂了以後臨時有事不能來,也得自己寫上去。」

玲司哥今年二十五歲,在古著店打工,有空就到路邊開演唱會。由于他體格高壯、眼神凶惡,三教九流的朋友事實上也不少,我還以為他是這一帶的老大。實際向玲司哥問起這件事後,他罵我一句「白癡喔,才不是我」然後把我帶到「老大」記事本面前。

街頭樂手們都是心血來潮就到站前,唱完所有力氣再回去。人潮洶湧的好地點數量有限,自然就成了必爭之地。不過東池袋多虧有「老大」居中安排一切,大伙兒才相安無事。

當然,「老大」只是由紙張與墨水構成,真正維護和平的是樂手自己的良心。盡管如此,大家還是或多或少地將自己的尊嚴寄托在筆記簿上,以禮相待、抱持敬意,地位或許如國旗一般。

「對不起,我完全不知道這本筆記簿的事。」

無知的我不曉得擅自在這里彈唱了多少次。玲司哥往開始感到惶恐的我的肩膀捶了一拳說:

「不會怎樣啦,沒寫本子又不犯法。不認識它也照樣表演的人其實還不少,不會因為你沒寫就嘰嘰歪歪。」

「可是……」

「而且你剛來的時候有點——危險的感覺,所以我故意不告訴你『老大』的事。」

雖好奇「危險的感覺」是什麼意思,但我當時沒有追問。玲司哥蹲下來,在筆記簿文末處預定下周地點,起身背好吉他盒就消失在東口樓梯的人流中。

我離開母子銅像,坐上吸煙區邊的護欄。時間已是晚間九點出頭,地上帶刺的燈光仍將夜逼得不敢進犯,只能囤在西武百貨屋頂一帶。往來眼前人行道的行人,以及在背後回轉區中打轉的車輛多不勝數,包圍我的無數腳步聲、引擎聲、呼吸聲與談話聲交雜得混濁不清,感覺相當虛幻。即使在七月的夜晚,皮膚也無法直接感受柏油滲出的白晝余熱。只有陷入肩頭的吉他盒背帶是我碰得到的小小現實。

考上高中後,我根本沒上幾天學,如今第一學期就要結束。逃離學校的我在我所迷途的池袋街頭迎接了十五歲的夏天。玲司哥說的「危險的感覺」,指的多半就是這回事。當時我仍在逃亡,這城市不會接納我。

這把吉他——凱斯將我拉上街頭,教我歌唱。由于他不在了,留下歌曲就消失了,使——盡管每次這麼想都會讓我心痛——使我開始能靠自己的腳稍微走上幾步。

離開房間,隨埼京線搖擺,到池袋街頭唱歌——凱斯仍在時如此重複的每一天現在依然由我自動自發地持續著。

然而,這會不會只是換個方式逃避而已呢?

畢竟當我在池袋車站前的人潮中看見我們高中的制服時,我一定會低下頭,躲在吉他盒後頭,緊抓背帶、停止呼吸,數自己的心跳耗時間,其他什麼也聽不見。

我很怕有人會問我:「你怎麼會在這里?」因為我什麼也答不了。這里不是我的窠巢,我只是一不小心流落至此,寄人籬下罷了。

§

「——小春!」

聲音喚得我回神。二手煙與車輛廢氣混成的粗黏夜風舔過我的臉頰。抬頭一看,眼前多了個嬌小人影。連帽外套的兜帽和衣擺鼓滿了風,脹得膨膨的;雙眼存在感格外地強,即使隔著琥珀色墨鏡也能瞪得我心跳加速。

「你在干什麼,怎麼背著吉他在這里發呆?」

是Miu。她穿著英文報紙圖樣的T恤和牛仔熱褲,上頭再穿件連帽外套。只看剪影,她與小學男生沒什麼不同;但她是個不折不扣的十七歲女孩,比我大兩歲。兜帽蓋住了頭發,使得性別更難以辨識。兜帽上左右各有一個貓耳狀的三角形隆起,「Miu」這綽號正是由此而來。本名含我在內,只有少數人知道。

「要彈就趕快彈啊,快點快點。」

Miu也在我身旁的護欄坐下,甩著雙腿說。

「呃,不好意思……今天我沒有那個心情。」

「你說什麼傻話?沒心情還背什麼吉他?你白癡啊?趕快准備,大家都在等呢。」

我被她催得縮起脖子。大家?往左右一看,吸煙區周圍還真的多了一堵年輕男女聚成的牆。

「小春,今天要在這里彈啊?」

「在這邊不太好吧?」

「移到樓梯後面吧。」

「今天有新歌嗎?」

期待的視線使我不禁垂下眼睛。單純來吸煙區行使其設立宗旨的叔叔伯伯們一手夾著煙,一副巴不得我們趕快走的眼神。我只好跳下護欄,到通往地下道的樓梯口打開吉他盒。

漆成鮮紅的GibsonES-335仿佛包了一層微亮的火。寬闊的琴身上刻了兩個f孔,簡直像一把壓扁的小提琴。就我所知,這地區用這把吉他就只有我一個,畢竟電吉他不適合街頭演出。

不過,將我帶來這里的就是這把又紅又重又偏執,還要吃電的ES-335。對觀眾而言,這把特殊的吉他應該比「小春」這名字印象更深吧。

將電池式迷你音箱掛上腰際,插上音源線開始調音後,停在我周圍的人愈來愈多。Miu坐在稍遠處的護欄上,玩弄著兜帽拉繩注視我的手邊,害得我細部一直調不好。

「……有什麼想點的嗎?」

我試著問Miu。她稍微歪起頭回答:

「約翰·丹佛(注:John Denver,一九四三~一九九七,死于自駕飛機失事。美國鄉村音樂作曲家,發行音樂超過三百首。其中最經典的便是家喻戶曉的〈Take Me Home,Country Roads〉)的歌!」

她想整我嗎?我苦惱了一下。約翰·丹佛的歌,我也只知道一首(日本人大多如此吧)。對逃出家門正四處游蕩的我來說,唱如此思鄉的歌實在不好受。

然而,我仍然仔細調節吉他的音調,確定聲音變得柔軟沉鈍,以剛學的三指法直接撥弦。

西維吉尼亞,人間仙境;藍脊山長,雪納杜河彎彎。那里的日子,老過了森林,悠久不過山岳,又如微風吹息……

泄出唇間的歌洗去一身塵埃,流向藍藍大海。已經發硬的指尖皮膚回傳的擦弦之痛將覆蓋我現實的殼一片片剝下。如同以往,唯有歌唱時,我才能呼吸真正的空氣;就只有投身于音樂的這段時間,能感到腳下大地是多麼穩固、血管里流著活生生的血液。

因此,唱完了歌在腿上放下吉他並擦去汗水,對觀眾微笑致意時,空虛又隨消退的熱意鋪上我每一寸皮膚。我想我可能會永遠都找不到歸屬,一直在這里到處逃吧。

在這一帶的街頭彈唱至今就快滿兩個月了。不知為何,音樂要求頗高的池袋民眾開始願意接納我。也許是因為紅得亮眼的ES-335比較稀奇,和我起初幾乎每天都有新歌出產,容易引人注意吧。到現在,我仍不太敢相信自己的音樂換得了掌聲。有種頭一昏就不小心闖進他人人生的感覺。

「……36分。」

Miu喃喃吐出的幾個字將我往現實拉回了幾分。我放松肩膀看著她。

「比上星期多了6分,為什麼?」

「因為你音調准了。」

就只是這樣啊?她還是一樣嚴格。

「有人被她打12分就難過得再也不來了呢。」某位觀眾笑著說。

「要是不及格,她連分數都不會打呢。」

「而且連聽都不想聽。」

「可是她每次都來聽小春唱歌喔。」

「哪、哪有,剛好而已啦!」

Miu急忙反駁,抓著外套下擺很不高興地往護欄拍了好幾下。

「小春彈得那麼爛又不太會看情況,跑得很慢,我是擔心他被警察抓去輔導啦!」

「煩勞你操心了……」真是不好意思。

這時,Miu忽然猛一抬頭,並手忙腳亂地按住差

點抖落的兜帽。我也注意到逐漸接近的吵鬧節奏,往明治路遠端望去。有輛左右都打了燈的白色卡車在擁擠的車陣中緩慢駛來。當側邊的大看板近到看得清時,Miu跳下護欄,將外套向前拉攏遮住臉龐。

那是CD宣傳車,也就是會繞著都心跑,到處播放新上市單曲的車。廣告上的女性側臉被放大到幾乎蓋滿了整個看板。洋溢無機感的科幻風服裝與化妝,使得她的美有如礦物。

「小峰由羽 NEW SINGLE NOW ON SALE」

這麼一排文字從我們背後溜過。我刻意不轉頭,不比較Miu與看板那張臉,將時間花在重新調音上。

我至今不敢相信這個就在我身旁、在兜帽和墨鏡底下繃緊全身神經、活像只流浪貓的女孩就是那個小峰由羽。她的歌聲和說話聲截然不同。足以滲透鋼鐵的深沉低音乘著急促節奏,沿著綠色大道往陽光城60方向遠去。

直到音樂聲被車輪輾得完全聽不見,Miu才喘口氣拉整襟口,又坐回護欄。

小峰由羽可是個從出道就連續兩張專輯都銷破百萬張的超級創作型歌手。去年之前,她還時常在電視上露面,即使穿得有點像男孩子,認得出來的人應該也不少。像我就是發現她身分的其中一人。盡管如此,大家仍閉口守著Miu的秘密。沒有一個人知道她為何夜夜都流連街頭聽這些業余演奏,但也沒人多問。這城市雖然干得寸草不生,布滿沙塵且彌漫著一股油煙味,卻也是個非常溫情的城市。

正因如此,我依然躲在這里。

§

池袋有幾個街頭樂手常聚集的點,「老大」所管理的是東口周邊的四個。

最靠近車站的是「西武前」,意即車站大樓西武百貨旁的人行道。由于人流最多,一聚起來就會堵塞交通,派出所又近在對面,警察盯得最嚴。這個點的外籍樂手較多,例如用鋪上布和鐵絲的水桶展現驚人鼓技的澳洲人;左手彈琴,右手拿小號的義大利人;以小提琴模仿人聲或鴨叫的非裔美國人,個個多才多藝。

北側東口正前方的行人穿越道中段,浮在回轉區中央的小島開了一個樓梯口,通往名叫池袋Shopping Park的地下商店街。因此,這個樓梯邊的演奏點就叫做「ISP」。連鼓組都搬出來,要進行完整樂團演出的人,經常會挑選這里。

離開車站往綠色大道前進,不久會遇到名叫東口五叉路的大路口。右側叫「UNIQLO前」,而左側是最多人選的「docomo前」。docomo前是人行道上一處類似小公園的空間,面朝路口,以幾棵高大茂盛的路樹為中心。人多的時候,同時會有三組樂手在此演出,特技表演者也不少。我第一次演出就是在docomo前的樹蔭底下。

來了站前這麼多次,我開始察覺這短短幾十公尺的范圍內,夜晚到來的時間竟各有不同。太陽一落入西武百貨背面,薄影最先吞噬鐵軌邊的人行道,接著一轉眼就浸透回轉區,沿著馬路向五叉路擴散,仿佛竊竊啃噬沙灘的碎浪。有本小說曾寫,夜晚是大地本身投射的巨大陰影。自從我在docomo前彈奏吉他等待黃昏後,我才終于能實際感受作者想表達的意思。若我都把自己關在房里,大概一輩子也不會懂吧。

玲司哥是雙人樂團「Ultra Fullmetal Jacket」的吉他手兼主唱。這個不知在霸氣什麼的團名,是他與淳吾哥在池袋東口對面的三菱東京UFJ銀行前決定組成搭檔,而淳吾哥問UFJ是什麼的縮寫時,玲司哥隨口掰出來的。因此幾乎沒有人用正式名稱稱呼他們,全都用UFJ。

他們似乎是池袋街頭人氣最高的表演者,排定演出的那天很早就會有人在docomo前占位置。大家為何能掌握演出的日期與地點呢?當然是因為觀眾也懂得翻「老大」。

「這種事,應該可以用網路來辦吧?」

我曾在母子像前,趁常來聽我唱歌的熟面孔大哥查看「老大」時這麼問。

「找個社群網建立街頭演出的社團.在那里做一份時刻表,大家就不用特地跑來這里看『老大』了不是嗎……」

「傻子,這樣多無聊。」他笑著回答:「反正『老大』都在這里,保持現狀也無所謂吧。再說,不上網的人也很多喔。」

他說得沒錯,就連沒有樂器的表演者也不少。而且我想必須親眼拜見「老大」,能使人們沒事就來池袋逛逛,有增加觀眾量的功效。街頭演出這般稍縱即逝的娛樂或許與網路不太搭調。人這種生物,對于伸手就有的東西總是不屑一顧。

不知不覺間,我也養成了來池袋就會翻翻「老大」查看玲司哥他們UFJ演出行程的習慣。只要稍微遲到一點點,docomo前廣場的群眾就會擠得完全看不見他們,只能從熱烘烘的人堆對面聽見犀利的節奏以及戲劇效果十足的吉他反複。火熱的氣氛煽得觀眾都晃了起來。我抓住背帶,重新背好沉沉的吉他盒走上馬路邊,從外側繞近廣場。

很快地,我便見到兩人的背影。

玲司哥黑色T恤背面的骷髏圖案,隨節奏輕輕晃動。仿佛會直接消磨人骨的狂亂掃弦,與嘴里念的祈願之歌,絲毫不被往來車輛的排氣聲攪散,推向我們的胸口。淳吾哥露在汗衫外的大片肩膀汗光閃爍,掌底拍打著箱鼓的肚腩。這樂器看起來只是個四四方方的箱子,卻蘊藏著媲美鼓組的繽紛音色,並順應不同拍打位置與詮釋方式自在地將它們盡吐而出。淳吾哥的手部動作令人想起傳統民族的祈雨舞,才看了一下子就讓我幾乎忘了這里是四周都是水泥建築的東京街頭。像魔法一樣——當時我只能想到這種形容。玲司哥不知是饒舌還是口白的歌聲,不時穿插著淳吾哥的高音和聲。

我茫茫然地環視舉手拍掌、搖頭散發的人們,不禁想著——

我也會有站在這種景象前的一天嗎?我能憑一己之身將孤獨和怯懦都塞進這把鮮紅吉他的空洞里,抬頭擠出所有勇氣,面對面地傾力歌唱嗎?

我想起西口公園的演奏會。在玲司哥、淳吾哥以及凱斯的支持下,我總算站到了台上。總有一天,我要憑自己的力量上台。

只是現在還不行,我的頭就是會低下去。

(插圖)

連續表演完五首後,玲司哥放下吉他,無情地說:

「休息。你們幾個哪邊涼快哪邊去。」

聚集在他面前的女性歌迷發出不滿的叫聲,玲司哥完全當作沒聽見,自顧自地喝瓶裝水,擦起吉他琴頸。淳吾哥則比搭檔親切了五十倍,皮膚曬得很健康,又拿毛巾當頭巾圍住頭發,活像個豪爽的蔬果店老板。事實上,他以相當俐落的口條一片片賣出自錄CD的模樣十足有商人架勢。

「咦?小春,你在啊?」

淳吾哥回頭時發現了我。那五首歌的火燙余韻仍使我動彈不得,呆立在車道與人行道高低差的低側。

「傻傻站在那邊,小心被撞死。」玲司哥這麼說,我才急忙靠到他們身邊。

「小春,你今天要在這里唱嗎?」淳吾哥往我的臉看來。周圍的女生也不時偷瞄我背上的吉他盒,互相交頭接耳。我縮著脖子回答:

「我沒有要唱。我怎麼敢接在淳吾哥你們後面唱呢。」

「為什麼?我們已經累了,你就直接接收這里的人嘛。」

我用力搖搖頭。我哪有那種膽子。

「怎麼不寫本子啊?我不是教過你了嗎?」

玲司哥凶巴巴地問。

「對不起。知道有那種東西以後,我總覺得在這里唱不太好……要是我唱下去了,其他人就不能在那里唱了吧。」

「那不是當然的嗎?不然要『老大』做什麼?」

對喔,那是當然的,無論有沒有「老大」都一樣。我也為自己的不知所云害羞得不得了。

「總之先把吉他放下來。背著那種東西傻傻站在路邊,笨死了。」玲司哥說。

「啊,好。」

「借我彈一下。我對你沒什麼興趣啦,不過這把ES-335是個好東西,我也想彈彈看。」

玲司哥都這麼說了,我便拉開吉他盒,將吉他交給他,接上迷你音箱。玲司哥的電吉他技術確實了得,眉頭也不皺一下就信手奏出深具史提夫·雷·范(注:Stevie Ray Vaughan,一九五四~一九九〇,死于直升機墜毀。號稱史上最棒的藍調吉他手,在二十世紀末將藍調重新推上高峰,注重演奏的張力與情緒。代表性歌曲有〈Texas Flood〉、


「記住了嗎?」

「咦?」

「記住我彈的了嗎?」

「這、這個,如果只有一開始那段……」

「那就夠了。開始嘍。」他一說完就拿起自己的吉他,叩叩琴身起個拍子,掃出清脆響聲。淳吾哥笑著坐回箱鼓,將慵懶的節奏偷渡到玲司哥的吉他底下。我抱著鮮紅色的吉他傻呼呼地眨眨眼,被玲司哥踩了一下腳才趕緊將

背帶掛上肩,捏起撥片。

我乘著玲司哥的和弦,如同在風中輕灑棉絮,回想一節又一節的樂句,將它們串連起來。ES-335的聲音從廉價的音箱傳出來,如凝固的焦糖甜中帶苦,且滲入我指尖的傷口,要與指板融合。我似乎在哪聽過這首老歌。馬車載台上,我目送血色的夕陽。漆白樁柱和紅磚間,開了朵小花。奇妙的想像湧起又流逝。那或許是茫茫大海另一端,某個生了又死的人的記憶。

沉浸在三人共織的音樂中使我很晚才察覺鼓掌聲。赫然抬頭一看,聚集在docomo前廣場的人比之前多了約一倍。不僅是UFJ的女性歌迷,還有路過的上班族、上班前的酒店小姐、提著儂特利紙袋的高中生。我嚇了一跳,不禁垂下臉。

「小春怎麼被人圍觀就嚇成這樣啊?」

淳吾哥以調侃口吻說道。

「用這麼高調的吉他就已經顯眼到不行了耶。」

「因為他是笨蛋吧。」玲司哥不客氣地這麼說,用手肘頂頂我。「你要多聽一點,多練幾首起來。你完全沒發揮這把吉他的優點。」

我縮著脖子拔下音源線,將吉他收回盒里。

整理完抬起頭時,我意外發現兩條穿了小雙運動鞋的細腿。Miu不知是什麼時候來的,就坐在眼前的植栽緣石上,稍微拉下褐色墨鏡盯著我。

「……42分。」

我只能回她一個疲憊的笑。

關上吉他盒前,我的視線垂落在那豔紅之上。

就是它砸碎了我的房門,將我從房間拖到街上。無論這把不斷燃燒的火多麼突兀,我也只能繼續用下去。我不認為會有人相信我的故事,所以我從未告訴任何人——

我的傷,以及我與自己的承諾。

這晚的末班車時分,我在西武百貨鐵卷門前喝著罐裝咖啡,聽小提琴手亞倫哥和口風琴手拉菲特哥講他們的故事時,有道高跟鞋聲步步接近。

抬頭一看,只見人行盡散的陰暗人行道上站了個身穿褲裝,看似OL的女子。她年約二十四五歲,服裝穿法隱約有種女大學生的氣息;有一頭清爽短發,看得見形狀可愛的耳朵。

大概是因為被亞倫哥這麼壯的黑人盯著看嚇著她了吧,她稍微睜大眼,後退一步。 「我今天打烊嘍。」亞倫哥擠出所有善意打個招呼。

「那、那個……」

女子看了看我們三人後,極其理所當然地決定對最不可怕的我開口問:

「你們是經常在這附近……表演的人吧?」

她忐忑的視線在我的吉他盒和小提琴盒之間徘徊。

「……是啊,沒有很常啦。」

「那個,所以你們和其他表演的人,也像這樣彼此認識嗎?」

亞倫哥和拉菲特哥兩人相視。

「常來的話,會記得長相。」

「我們不太會跟其他人講話。」

「不過我認識他們的sound。」

「對,音樂的話,我們認識。」

話都讓他們答完了,我只有點頭的份。

「這樣啊……我知道了……」

她緊抓著提包,愁眉不展地沉默不語。我忽然有個想法便問:

「你在找人嗎?」

訝異在她臉上漫開。經過短暫沉默,她將提包按在胸前,點了兩次頭。

她自稱長谷川香奈,有個名叫寺谷篤志的男友。這男友是想以音樂維生的自由業者,曾告訴香奈小姐他經常在池袋街頭彈唱。

「寺谷……篤志?沒印象。」

被我用電話請出來的玲司哥聽過香奈小姐的說明後搖搖頭。

「我不太注意每個人的名字,他也不一定用本名。有照片嗎?」

香奈小姐立刻展示手機相簿中的照片。地點似乎是游樂園,兩人背對著巨大的游樂設施並肩比了「V」手勢。位于照片右側的香奈小姐不知是休閑服使然還是照片已時隔多年,比眼前本人年輕許多。左側的男子身材較高,看起來是大學生,笑容中充滿沒來由的自信。我不認識這張臉。

「啊……我看過。」

玲司哥的話讓香奈小姐驚訝得整個人逼上去。

「真的嗎?那他真的在這附近唱歌嘍?最後是什麼時候看到的?」

「你冷靜一點,我耳朵快爆了。我記不得那麼多了啦。」

「這個人常在docomo前唱。」亞倫哥指著手機熒幕。「我記得有人叫他篤志。」

「這樣啊。那麼,還有其他人知道嗎?」

「你找他干什麼,他跑了嗎?」

玲司哥毫不掩飾地問,香奈小姐跟著臉色一沉,點頭說:

「……我們住在一起。上個月底,他突然不回來了。」

「去找警察啦。」玲司哥用下巴指向路對面的派出所。

「我報警了,可是我一提到小篤最後傳的簡訊,他們就不幫我找了。」

篤志先生曾在離開後不久,傳了封簡訊到香奈小姐的手機,說「我不能再吃你的軟飯,我要走了」之類的話。只是單純的分手嘛,警察當然不肯動。

香奈小姐在人行道中央蹲下,臉埋進手臂。

「小篤之前什麼也沒跟我談過,突然說走就走,電話也不接……」

「最近沒看到這個人耶。」聽亞倫哥這麼說,拉菲特哥也聳聳肩。

香奈小姐抬起頭,眼中泛淚。

「他待到什麼時候?」

「……上個月吧。」

「這個月以後好像沒看過。」

「這……這樣啊……」

無力的呢喃落在人行道地磚上。護欄後駛過的計程車將它當場輾碎。

「很過分耶,你真的很過分耶,小篤……沒有說一句話就走了……到底是到哪里去了嘛……」

香奈小姐就這樣蹲著不動了。

玲司哥嘴角松動,多半是想說些逆耳的話吧。例如「街頭又不是收容所,人家是自己跑走的,找有什麼用」之類的。

于是我先一步插嘴:

「那個,看『老大』應該能知道他最後是什麼時候來池袋的吧?」

香奈小姐抬起頭,玲司哥側眼瞪我,聚集的視線使聲音哽住喉嚨。

「那、那個,對不起,只是剛好想到而已。」

玲司哥抓住香奈小姐的手將蹲成一團的她硬拉起來,拇指比向人行道另一頭——北側東口。

回翻筆記簿行程沒多久就發現「篤志」這名字。

「6/29 2:30 UniKLO」

六月二十九日,的確是上個月底。

「所以他最後是在UNIQLO前面唱的吧。」

「那、那時候有人和他說過話嗎?就算只是看過一眼也好。」

香奈小姐表情急切地追問。

「我可以幫你問問其他人,可是你不要太期待。」

「拜托你了!明天、明天我會再來!」

我捏著筆記簿邊緣,凝視篤志先生的留言。街燈的光被我自己的影子遮蔽,黑暗中,藍墨水的字跡仿佛在我別開眼的瞬間跟著飄進黑暗。玲司哥疑惑地問:

「小春,你在干嘛?」

「沒、沒什麼,那個……」我的指尖在筆記簿封面爬動,猶豫著該不該說,最後還是說下去:

「感覺怪怪的。」

「哪里怪?」香奈小姐聲音微顫地問。

「呃,就是,兩點半好像太早了。」

「有的人就是會那麼早開工,而且那說不定是晚上兩點半。」

「嗯……」

從中午時段就開始表演的人的確不是沒有,不過被警察驅趕的機率高很多,願意停下來聽的人又少,大多以夜間為主場。但若不是下午,晚上兩點半也太晚了,連末班車都沒得坐。此外,UNIQLO拼錯也令我頗為在意,只是玲司哥可能會嫌我疑心病重,便選擇沉默。

繼續再翻翻筆記簿,能稀稀落落地看到篤志先生的名字。他大約是每周會在docomo前表演一次,時間是晚間九點到十點,可是我沒印象。

「那個,篤志先生是彈吉他嗎?」

香奈小姐點頭回答:

「他從高中就一直在彈吉他……還信誓旦旦地說要和唱片公司簽約出道……」

「他彈什麼吉他?有些人記樂器比記臉行。主要彈哪種風格?」

香奈對玲司哥搖搖頭。

「我不清楚。其實,我對這方面完全沒興趣。他偶爾會在公寓里彈彈唱唱,唱的都是沒聽過的英文歌……」

香奈小姐愈說愈小聲,教人為她覺得可憐。

「能不能出道又沒什麼,吃我的軟飯也沒關系啊,怎麼可以……就這樣走了……」

她又蹲成一團,把臉埋進手臂。

然而,玲司哥在這種時候也依然無情得令人發毛,確認電車快來了之後就匆匆步下車站階梯。還在原處的我對著香奈小姐的背給了些笨拙的安慰,一再重複「今天先回家吧,快沒車能搭了」之類的話。

我搭末班車回了家。那是公寓中的一戶,位在東京與埼玉交界,總是睡意濃厚的住宅區。我以最小音量打開家門,溜進去放下吉他。

走廊一片黑暗,但有漏出客廳門縫的光線以及疑似電視節目的聲響。

當我離開玄關,要進就在左手邊的自己房間時,客廳的門開了。父親探出頭來不發一語,只是注視著吉他盒。無論他是因為知道說再多也沒用而死了心,還是明白自己只能等我回家,都讓我感到歉疚堆滿心頭。

我逃離父親視線似的鑽進房間,脫下襪子往牆一扔就趴上床。冰涼的床單使我汗濕的皮膚非常舒服。但閉了眼沒多久,與臉頰相貼的布料也溫熱起來。

我一句句回想香奈小姐的話。

很多年輕人都是以吸引唱片公司目光為目標,持續在街頭演出,玲司哥他們便是如此。盡管有那樣的實力,運氣不來就是沒機會。「老大」的橫線之間到處充斥著如此無處可去的難耐熱情。當夢想重得再也承受不住時,他們就會離開街頭。

我能堅持這種事到什麼時候呢?

我從沒想過未來該怎麼辦。難道不上高中、不敢正視父母,卻不害臊地照拿零用錢的我,要一而再地觀望下次該逃到哪里,背著吉他到處爬嗎?

但即使知道不能繼續這麼下去,我現在能做的也只有戴上耳機、打開音響罷了。按下播放鍵,低音鼓就由內敲起眼皮,腳踏鈸在黑暗中迸濺火花;吉他和斑鳩琴一指一指地摳抓意識最偏僻的角落。

隨後,巴布·狄倫(注:Bob Dylan,生于一九四一。美國唱作歌手兼詩人,反叛文化的代表,在反戰意識及民權運動高漲的六〇年代,他的歌廣為傳唱。代表性歌曲有
搖滾樂什麼也不教我,也不為我指引方向,只是不斷不斷地撼動我的心。


§

從第二天起,香奈小姐每晚八點左右都會在北側東口現身,檢查「老大」內容。玲司哥似乎也到處打電話向朋友打聽,而結論是:「有幾個記得他的長相和名字,可是沒一個和他說過話。」昨天態度明明那麼冷淡,居然還是幫了這個忙。我看他其實是個無可救藥的大好人,那張刀子嘴只是用來掩飾他的豆腐心吧。他也幫過我。

「他會在其他地方唱嗎?例如新宿之類的。」我試著問香奈小姐。「或者是錄音室、展演館之類的地方……」

「我不曉得。可是……說不定,他已經放棄音樂了。」

香奈小姐感傷地垂下眼睛。

「他走得不是很順,而且事實上,也沒有多少人記得他吧。所以我想他可能已經……不來池袋了……」

話雖如此,她仍然每晚都來到池袋,在藍墨串連而成的夢中尋找他的名字,且在母子像前虛耗一罐罐裝咖啡的時間,眺望雜亂漫布于回轉區對岸的池袋夜霓,然後被吞進車站地下。每次見到她萎靡不振的背影,我就好想替她多打聽一點篤志先生的消息。

「搞什麼,你以為你是偵探啊?」

即使被玲司哥數落,我還是很掛意。無論是抓住了自己所望還是失手讓夢想溜了,人總有一天會離開街頭,所以我很想知道接下來的故事。既然篤志先生從街頭跌了下來,他所走的路很可能也會是我的路。

我請求香奈小姐給我篤志先生的相片,每晚都在圍繞表演者的群眾間詢問。其中極少數表示好像看過他,但完全沒有更進一步的成果。到頭來,我只是耗了一個星期的時間來回奔波確認玲司哥僅靠電話搜集一晚的情報確實不假而已。

「你白癡啊。那只是浪費時間,別鬧了。」

玲司哥不留情地說。

「我說你啊,背那麼大的吉他跑來池袋到底是為了什麼?你最近一次也沒彈耶。不想玩了就把吉他賣給我,我從以前就很想要ES-335了。」

「玲司,你最近很常打小春吉他的主意嘛?」淳吾哥在我身旁笑著說。

「呃,那個,我當然不會不想彈啦。」

我們當時都在ISP的樓梯邊,吹著混摻悶熱車輛廢氣的風吃冰。假日之夜才剛開始,車站前擠滿了腳步輕盈的男男女女。往行人穿越道另一頭的北側東口看,能見到在吸煙區邊以合成器鍵盤彈唱的年輕女孩。再遠一點還有個坐在百貨櫥窗前,面色憂郁地彈吉他吹口琴的大叔。才隔一條馬路,我就完全聽不見他們的音樂,也記不住他們的臉。這是個每日人次以百萬計的都心車站,幾乎沒人會對路邊的歌聲多留點心,拐個彎就再也聽不見了。

篤志先生是不是也被這片冷漠的泥沼埋沒了呢?

§

「……我知道。我在docomo前聽過他唱好幾次。」

好久不見的Miu出現在東口時,我給她看篤志先生的照片碰碰運氣,想不到她竟這麼說。我突然精神都來了,追問:

「真的嗎?什麼時候?和他說過話嗎?」

Miu不高興地瞪我一眼。

「我怎麼可能跟他說話。唱得那麼爛,頂多只有20分。我會有點印象,單純是因為他和你一樣用電吉他,而且唱電光合唱團(注:Electric Light Orchestra,成立于一九七〇的英國搖滾樂團,除了吉他、貝斯、電子琴與鼓組外,還有大小提琴或銅管樂器,搖滾中充滿古典氣息。代表性歌曲有Livin'Thing〉、〈Twilight〉等)的人又很少見。」

「嗯嗯……這樣啊……我問你喔,你有看過他在UNIQLO前面唱嗎?上個月二十九日的事。」

我翻「老大」給Miu看,她搖了頭。

「沒看過。你調查這種事干嘛?話說,你最近都沒唱是真的嗎?玲司很火大耶。」

「唔、嗯……」

告訴Miu我在忙著幫忙尋人,如此辯解後,她的臉色愈來愈難看。

「你白癡啊?做那種事干什麼,她是你朋友?」

「完全不是——」

嘴不禁臨時閉上,因為我從來自PARCO百貨方向的大批行人中發現了香奈小姐。她往我們所在的母子像跑了一小段,發現我之後停下。

「啊……」

香奈小姐注意到我手上的筆記簿,尷尬地別開視線。

「那個……!」

我抓住Miu的手腕,將她拉到香奈小姐面前。

「這個人好像記得篤志先生的事。」

「小春你干嘛!很痛耶!放手啦!」

Miu甩開我的手,氣得劈哩啪啦地罵。但香奈小姐沒再轉回來的臉上漾著枯死的微笑讓我幾乎沒聽見。

「說記得也只是看過幾次而已啦。」

Miu臭著臉對香奈小姐說:

「我也記不清楚是多久以前,有一陣子了,更不知道他跑去哪里。」

「這樣啊……嗯。」香奈小姐含糊地點頭。

「可以把篤志先生的相片分給其他人嗎?大家一起找的話——」

香奈小姐搖搖頭,打斷我的話。

「夠了……謝謝你,小春。」

她的低語幾乎被微微傳來的山手線發車廣播打散。

「我這樣每天都來……我都覺得自己很傻。小篤是自己離開的,我卻不想承認,結果就……真的,好傻好傻。已經夠了,我決定不要再來了,忘了這件事吧。可以替我向其他人說謝謝嗎?」

我只能愣得像根木棒,目送她的背影步下階梯。好傻,一點也沒錯。明明不可能找得到。

「……是怎樣?小春,你為什麼要幫那種人找人啊?」

Miu不平地說。我望著早已吞下香奈小姐背影的樓梯口,喃喃回答:

「……不是啦……怎麼說呢,我是為了自己。我還滿在意的,想問問那個人為什麼要離開池袋。嗯……我也覺得自己很傻。」

我要將筆記簿放回母子像底下,卻被Miu突然搶走。我錯愕得抬起頭,只見她一臉火大地逼上前來。

「那你就找到最後嘛!你這個人真的做什麼都是半吊子的42分耶!」

我一時反應不過來,眨了眨眼。

「呃,可是我……已經沒線索了。」

「五郎叔。」

「……咦?」

「我看過五郎叔和那個叫篤志的說話。」

我睜大眼睛,跑過綠燈開始閃爍的行人穿越道。

五郎叔堪稱是東口五叉路一帶游民的代表人物。這個時節,他大多在藍天銀行前搭紙箱屋。明明晚上悶熱得半死,他也絕不脫毛線帽。有一頭白發,長得有點像李奧納多·達文西,因此也有人叫他李奧。

「……喔,篤志……篤志啊。」

他像只垂死的毛毛蟲,有氣無力地爬出紙箱屋,聽了我的話後點了約十五次頭。

「好想念篤志啊,我還幫他換過尿布呢。那孩子跟他爺爺很像。」

「不是問你的孫子啦,不要裝傻!」

我抓住五郎叔肩膀猛搖。這個人每次都這樣。

「我在找他。他上個月還在這附近唱歌喔,你和他說過話嗎?」



郎叔焦點模糊的眼睛朝我遞出的手機照片看了一會兒後,忽然繃起他的酒糟臉,伸手指著我所背的吉他盒。

「……咦?」

手指還不停勾動,似乎在催我交出吉他。

我起初也很難相信這位五郎叔有點音樂底子。有天他喝醉了酒,纏上一臉不願的玲司哥,死皮賴臉地跟他借了吉他來彈。盡管他寶刀已鏽,但仍聽得出曾待過職業世界的味道。他和街頭樂手合得來就是這個緣故吧。我默默地將ES-335交給他。

五郎叔迅速調完音,右手就開始在弦上奔馳。清脆的節奏、簡樸的E小調音階中,不時穿插五郎叔以滄桑嗓音哼唱的假音與即興演出。歌詞我是聽不懂,不過他應該不知道歌詞,只是照著記憶隨性唱唱而已。高中生、白發游民與鮮紅吉他的組合,不可避免地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但我沒空管那種小事。我跪在紙箱墊的角落,專注地聆聽五郎叔的歌。

好像在哪里聽過。我想我應該認識這首歌。

唱完後,五郎叔將吉他塞回我腿上,往馬路大聲咳一口痰並說:

「……大概就這樣,他每次都會唱這首。歌詞是英文,我聽不懂。」

我在五郎叔堆滿黑垢的腫大指節,與手邊吉他的紅色光澤之間交互看了好幾次。

「……他有和你說過什麼嗎?」

「忘了,講的和這附近其他人都差不多。什麼沒錢啊、愈活愈痛苦啊,好想趕快離開這種地方,總有一天,總有一天我要……之類的。」

「這……這樣啊。」

我垂下了肩。愈活愈痛苦……其實我以前也老是抱著那種念頭過日子,只是沒說出口。而且我和他們不同,連「遲早要脫離現況」的氣概都沒有。若我不曾邂逅這把吉他——一這麼想,寒意就從四面八方爬上我身,使冷汗布滿皮膚。

「這麼說來,最近都沒看到他呢。最後一次見到他,他不只背了吉他,還拉著一個大旅行箱,該不會是跑路了吧。」

我頓時瞪大了眼。

「旅行箱?什、什麼時候的事?」

「上個月……最後一兩天吧。那一天是星期日,我正在要去買馬券的路上,所以記得很清楚。」

我立刻用手機查看月曆。六月最後的星期日是二十九日,不就是「老大」上篤志先生最後一次演奏的日期嗎?

……買馬券的路上?

「是白天的事嗎?」

「這還用問嗎?那時候快中午了,我在陽光城前面看到的。」

怪了。他不是預定兩點半在UNIQLO前演奏嗎?上午拉著旅行箱要去哪里?

這時我想起一件事。陽光城前面,是指——

「……王子飯店前的客運站嗎?」

「大概吧,我不清楚。我正忙著趕路呢。」

腿上的吉他砰的一聲倒下。

兩點半、UNIQLO、旅行箱、發自王子飯店的客運。

我被雷劈中似的赫然想起了曲名。五郎叔剛彈給我聽的是篤志先生最愛的歌對吧。

這樣一切都串起來了。

§

香奈小姐如其所言,不再現身。

原先天天都來母子像旁邊巴望的人,從那天起就再也看不見,表示她是真的放棄追回男友吧。

就連把妹動作迅速的淳吾哥都沒要到香奈小姐的電話,我也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聯絡她。現在才知道篤志先生的行蹤太遲了,這也沒辦法。她既不是我的朋友,也不是會來聽我演奏的觀眾,只是個由于無可奈何的事而循線來到池袋,花了一張CD的時間和我東奔西跑的人而已。

然而,我仍然忘不了與她告別那天,那張如月球表面般荒涼的笑容。

想不到其他辦法的我在「老大」寫下畢生第一次預定。之前拖拖拉拉了那麼久,現在卻能毫不猶豫地揮灑藍墨寫下預定,我也嚇了一跳。

可能是因為我寫的不是自己的名字吧。

「寺谷篤志 8/11 9:29~ UNIQLO前」

我盡可能地模仿他的筆跡。時間是一周後。

希望在那之前,香奈小姐能夠忽然犯犯相思,來池袋看看這本筆記簿,就算只有一次也好。

我沒時間祈禱。還得寫好樂譜,請亞倫哥以小提琴替我伴奏,並且趕緊練習。

闔上筆記簿、離開母子像之際,我腦中響起火車的聲音。剝光了絢爛急促的迪斯可節拍,裸露的弦樂與歌聲彼此較勁。篤志先生留下的歌被車輪踏碎,碎片四散紛飛……

§

仲夏夜的池袋,柏油路就像烤完肉的鐵板沾滿油膩熱氣,每一步都會黏住鞋底。穿過大樓間若有似無的風根本消不了暑,悶得樂器都要流汗了。

UNIQLO前是人氣最低的演奏地點,比起對岸的docomo前,距離陽光城60大道遠了點,人潮相對地少,而且同一側路上就有派出所,遭驅趕的機會相當高。

但那天過了晚上九點半,我和亞倫哥周圍也沒幾個人,並不只是因為行人不多。


「小春,你今天要唱啊?」

「沒聽說你要和亞倫合奏耶,這種事怎麼不先寫好?」

幾個湊巧經過的熟面孔忍不住抱怨。冒用篤志先生的名字預定,結果吸引不到觀眾的事實隱隱刺痛我的心。

「小春,我們開始吧,不要讓觀眾等太久。」

亞倫哥拿毛巾擦擦黑檀般閃亮的額頭上的汗水,手指靈巧地旋動小提琴弓。我含糊地點頭,再度環視人行道。

香奈小姐還沒來。果然是我想太多了嗎?她都說再也不來池袋了,恐怕不會發現我在筆記簿留下的訊息。

已經太遲了。

「……也對,開始吧。」

我將吉他背帶繞上肩,站了起來。那天的ES-335感覺比平時沉重許多。音樂並不是只為了一個人存在,縱使是贈給某個人的歌,只要全世界的天空還連在一起就能傳到任何地方。

接上音箱後,我將音量鈕大力一轉,與亞倫哥交換眼色,在心中暗敲四拍。撥片一滑上弦,金屬質感的聲響便緩慢且確實地乘著一定加速度,奔向遠在天邊的城市。現在九點二十九分,大都會的小巷里。太陽已經隱沒,身邊到處是音樂,感覺真好。又是那樣的夜,那樣的夜你感到世界停止不轉。但我真心希望今夜永續不斷,我不想和你分開,就讓那音樂放縱一整晚……亞倫哥以引人懷舊的琴音呼應我摻雜假音的歌聲。多年前,電光合唱團絢爛至極的迪斯可節奏所奔竄的路線,如今成了篤志先生的旅途。五郎叔當時彈的節奏和原曲差太多,我一時沒認出來,可現在不同了。我已經明白火車的目的地——篤志先生的目標,是哪座城市。

所以,我希望你聽見這首歌。

趁著間奏,以指尖抹開睫毛上閃亮的汗珠時,我意外發現有個人影從車站跑來。人影穿過公車站邊的隊列,頭發散亂、腳步踉蹌地逐漸接近。我甚至忘了歌詞,差點大叫。是香奈小姐,她真的來了。剛吐的氣哽住了胸口,手也快動不了了。小提琴唱出樂句,使我想起下一組和弦。我要唱歌,現在我必須唱歌。我都站到了舞台上,現在當然得讓這盞燈繼續燒下去。

亞倫哥黑得發亮的肩頭在我眼角猛然隆起。每飆完一段樂句,他就拋起小提琴,使其在空中翻騰,或在背後接住,再分秒不差地接上我的歌。喝采與掌聲迎面撲來,倍感炎熱。

歌曲結束後,仍能在汗水淋漓的暢快疲勞中聽見火車踏軌遠去的聲音。我從擁擠人群的肩與肩之間望向香奈小姐。她佇立在人群之外,依然引頸探望著續曲奔向何方。

我卸下吉他,放回盒里。身體刹那間變得又冷又輕,像張薄薄的紙。

「對不起,不好意思,那個……」

香奈小姐撥開人牆湊上前來。

「剛才……剛才的歌……是小篤……常常唱的歌。」

香奈注視我的胸口支吾地說。我點了頭。

「我、這個、我看到這個就嚇了一跳——馬上跑過來了。」

她抬起的手上抓著「老大」筆記簿。周圍觀眾注意到它,紛紛逼向香奈小姐。

「你干什麼!怎麼把那個拿過來!」「不要隨便亂拿啦!」「這本簿子一定要放在那里才行!」

「啊!對、對不起!」

「快放回去吧。」我抓起香奈小姐的手,快步跑開。

「小春,你去哪里!」「只唱一首啊?」

背後群眾開始抱怨。我稍稍回頭,以眼神請求亞倫哥:「對不起,這里拜托你了。」他跟著豎起大拇指,重新提起弓弦,我則是往車站加快腳步。

「等、等一下啊,小春!」

香奈小姐尖聲大叫並甩開我的手,大步趕到我身旁。

「你在做什麼?你知道那首歌嗎?你見到小篤了?」

我在行人穿越道前幾步停下,轉身回答:

「嗯,那是ELO的歌叫做〈Last Train to London〉。」

她不解地眨眨眼。燈號轉綠,等在兩岸的大批行人流入車道,而我們仍面對面站著不動。

我從香奈小姐手中抽走「老大

」,翻開六月二十九日的頁面。

「這里,寫了篤志先生最後一次行程。」

我指著「6/29 2:30 UniKLO」說。香奈小姐疑惑的目光不停在頁面和我的臉來回。

「這不是UNIQLO。Q寫成K了對不對,我想他其實是這個意思。」

我拿藍筆在UniKLO邊寫上——

United Kingdom LOndon。

香奈小姐眼中掀起陣陣漣漪。我等她平靜之後,將慎選的言詞擠出唇間。

「這一天中午,有人看見篤志先生出現在陽光城旁邊,帶著吉他盒和旅行箱。陽光城王子飯店前面的客運站,有直通成田機場的車。兩點半大概是指起飛時間。」

我的話斷在這里。燈號再次轉紅,車輛引擎一左一右地輾碎這短暫的沉默。

「……倫敦?」

香奈小姐終于說話了。

「他飛去……倫敦了嗎?」

我點頭回答:

「我不知道他有親友可以投靠,還是想完全靠自己闖蕩。不過能確定的是,他帶了吉他一起去。篤志先生還沒放棄音樂,他想追尋屬于他的音樂之路。」

所以他遠渡重洋,飛到地球的另一面,前往他的憧憬,彌漫音樂的霧都。

香奈小姐手腳忽然失了力氣,搖搖晃晃地往車道偏,我急忙拉住她的手。

「……這樣啊……所以,他已經不在了……其實,我一直都在妨礙小篤吧。我對音樂完全沒興趣……還可能說了很多傷他心的話……」

燈號又綠了。香奈小姐低著頭,慢吞吞地移動腳步,許多人匆忙地趕過她。我也一面思索該說什麼,一面過馬路。見到她頹喪的背影,我就覺得無論任何安慰,都會在她聽見之前折朽。

來到北側東口的母子像前面時,香奈小姐停下來轉身。沒什麼比強顏歡笑更令人悲哀了。

「謝謝你,小春……哈哈,很好笑吧。我都說不來池袋了,結果還是不小心跑了過來,還翻了那本筆記簿……真的很傻吧。這樣,我就真的能夠……」

香奈小姐的話濕氣漸濃,最後在喉中癱垮,變為嗚咽的兆候。于是她咬起嘴唇,想要轉身。

「他會回來的。」

我的話使香奈小姐的肩抖了一下,又轉過頭。她似乎不太懂我的意思,雙唇顫動。

「篤志先生會回來的。」

「……為什麼?……不用說這種話安慰我,已經夠了。」

我搖搖頭。事實上,〈Last Train to London〉就是那樣的歌。即使非走不可,卻仍逗留在戀人身邊。而這最後一夜的結論是走是留並未出現在歌詞中。而且——

「……香奈小姐,你住在櫻台吧?練馬的。」

她的眼霎時睜得不能再大。

「你怎麼知道?我應該……沒告訴過你吧?」

「我就知道。我到最近,才終于注意到這個。這應該是『那個』意思吧。」

(插圖)

我翻開「老大」的倒數第二頁給香奈小姐看。

只見她抽了一口氣,眼瞳沉入水中,光波粼粼。在誰也沒有寫下預定、直到遙遠的未來才會填滿的幾乎全新頁面上,只有一行孤零零的藍字。

「篤志櫻台」

香奈小姐從我手中接過筆記簿,當場蹲下,幾滴水珠落在頁面邊緣。路過的人都疑惑地看著她和我,但她一點反應也沒有。說不定,她的心已經飛到倫敦去了。

我悄悄從母子像退開,背向香奈小姐信步而去。遠離名牌服飾櫥窗的眩目光采,跨過行人穿越道,縮著頭穿過派出所與麥當勞之間,音樂終于又回到我身旁。手打節拍與小提琴聲撥亂了我的心池。奇怪,這小提琴聲還真奇妙,明明應該熟悉卻從來沒聽過。

「小春!」「你跑去哪啦,小春?快點啦!」

觀眾一個個呼喊我的名字。劃開人群前進的我,一見到亞倫哥埋頭演奏的高大軀體就傻了。那個大叔,居然拿我的吉他當小提琴拉!亞倫哥發現我回來後,扮起鬼臉做個結尾,掀起歡笑與掌聲。

「你讓我等太久,我就只好表演壓箱寶給大家看了。」

我從若無其事的亞倫哥手上接過ES-335,重新掛上肩。這是我的舞台,盡管事情忙完了也不能交給來賓一個人撐場面,否則下不了台。

我蹲下來調音,一結束就起身轉向觀眾。在數十只充滿期待光芒的眼睛壓迫下,我反覆地舔濕嘴唇,並說:

「……那麼,再唱一首。」

悶熱的歡呼迎面吹來,吹得我的撥片都差點掉了。

§

「真差勁,他是白癡啊?」

向Miu報告事情始末後,翻著「老大」頁面的她如此唾罵。

「還好你碰巧發現,事情才好一點。可是總歸來說,他還是一聲不響就走了嘛,而且還沒寫什麼時候回來,真的很差勁。」

「嗯,是啊……真的是那樣。」

我從旁伸手翻動頁面。

兩天前的頁面中段,有段話混在預定里面,字跡秀氣得像女性所寫。內容是這樣:

「給篤志忘了帶的東西,我替你保管。」

這事是她的問題,要等待還是原諒都是她的自由。我們只是找出訊息傳給她,事後沒立場說三道四。話說,她的答覆方式很棒。雖然香奈小姐看起來是那個樣子,說不定還挺有詩人氣質,感覺她比我這種人更適合使用「老大」。

「不說那個了啦!」

Miu將筆記簿推回我手上。

「你為什麼從那之後一次也沒預定啊?第一次寫『老大』卻借用別人的名字,你不覺得可恥嗎?」

我縮起脖子。她說得沒錯。

我無法預知未來,不曉得自己會橫尸何處。不過現在,我知道這里是我歌唱的地方。問我為什麼?當然是因為這里有人願意聽我的歌,不需要其他理由。

「那麼……嗯,就定下星期一或二吧,docomo前都空著。」

Miu臉撇向一邊,噘起嘴說:

「我明天要開始工作,暫時不能來了啦。」

我不禁注視兜帽底下那張寂寞的臉。

等到太陽升起,Miu就得變回小峰由羽。再說她平時也不能每晚都出來玩,她也有她該歌唱的地方。

「這樣啊……」我略顯失望。「我還希望下次能讓你分數打高一點耶,太可惜了。你下次——」

「笨蛋!」

Miu的食指往我胸口一戳。

「現在唱不就好了嗎!為什麼這種事還要我說啊!」

「咦……」

我在Miu褐色墨鏡後的眼睛,和寫滿藍字的筆記頁面之間看來看去。

的確,今晚西武前還空著。

「不、不行啦,那個,我沒有心理准備。」

Miu從我手上搶走筆記簿,逕自代我填寫預定並擺回母子像底下,然後抓住我的肩,用力推向百貨前的演奏點。當我在這情況下也仍猶豫不決時,一對面熟的男女來到母子像邊,翻開「老大」。

「……咦,小春等一下要唱啊?」「好幸運喔!」

既然事已至此,也沒有回頭的余地了。于是我放棄掙紮,將吉他盒擺到人行道地磚上掀開蓋子,摸摸我那伙伴紅得刺眼的身體。背上背帶開始調音後,我感到血液開始流過指尖,甚至要趁手指按在弦上時,給整把吉他沾滿血氣。音源線插上音箱時的酥麻手感將我的現實與這城市的現實接在一起。

我人在這里。像這樣黏在池袋暈人的炎炎夏夜最底邊,盡全力放聲歌唱。

「要點歌嗎?」我問Miu。

「能得50分的歌!」她粗聲粗氣地回答。

苦笑之後,我將音量轉到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