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武器

近戰攻擊類:刀劍類 劍 古代和中世紀步兵及騎兵使用。通常為直形雙刃,帶握柄,前端有尖。青銅劍出現于公元前二千年中期,鐵劍出現于公元前一千年初期。分為刺劍、劈劍、刺劈兩用劍。最古老的劍很短,主要是刺劍。公元前二千年末至公元前一千年初,在歐洲和亞洲出現了長劈劍,用來裝備步兵、重騎兵,但由于戰車的廣泛使用,以及騎兵有時須下馬步戰,短劍仍未失去作用。 古羅馬人(公元前三世紀到公元三世紀)有供步兵使用的短刺劍和寬刺劍,供騎兵使用的長劈劍。許多國家還有大的雙手握長柄劍,但應用並不廣泛。 十四至十五世紀時,騎士隊裝備了雙柄劍,通常是在劍柄與劍身之間加裝帶有套環的護柄。一百多年後,步兵也使用這種劍與騎兵作戰。十六世紀初,由于火槍類武器的推廣,步兵不再用劍,騎兵則改用馬刀、軍刀等。 匕首 用于白刃戰的一種刺殺冷兵器。有短刀身和刀柄,刀身有直形、彎形,也分單刃、雙刃等不同形式。古代匕首由石頭或動物角制成,以後演變成銅、青銅、鐵、鋼等。 懷劍 匕首的一種,由金屬書寫工具——尖筆發展而來。通常有鋒利的三棱劍身和十字形劍柄,置于武裝帶上的鞘內作為儀仗裝飾武器,或藏于衣中。基本不用于戰斗。十五至十七世紀在西歐各國最為盛行。 短劍(刀) 劍(刀)身通常長49-67厘米,寬4-6厘米,有十字形或弓形柄,形狀或直或彎,雙刃或單刃。 小劍 一種有雙鋒刃和十字柄的彎曲短劍。通常裝在包著皮革並塗上漆的木鞘中,劍鞘用一個環系在腰帶上。 三棱劍 古代東方使用的刺殺武器,劍身直長(約1.5米)而窄,呈三棱或四棱。用于刺透環狀盔甲。可置于劍鞘佩在腰間或系于馬鞍上。 佩劍 直而薄的棱狀雙刃匕首,帶鞘,佩于腰帶上。出現于十六世紀末期,初為接舷戰肉搏武器,後成為許多國家海軍制服的佩飾武器。 長劍 劍身筆直,帶銳劍頭(用于作戰或決斗)、鈍劍頭(用于訓練)或有固定保護帽的劍頭(用于擊劍)。有護手和帶紋防滑握把。 巨劍 十五世紀末到十六世紀初西歐步兵使用的雙手握大型重劍。 刺劍 多用于刺殺,少數也用于劈刺。劍柄有握把、護手和各種形狀的柄圈。劍身直而長(約1米或1米以上),單鋒或雙鋒,扁平帶槽或呈棱狀。刺劍是劍的進一步發展。十六世紀盛行于西歐,是表明貴族身份的武器,也裝備步兵和騎兵。十八世紀逐漸被馬刀和大軍刀取代,十九世紀上半葉停止裝備部隊。一些國家仍保留刺劍作為榮譽武器和儀仗武器。也作為體育擊劍用。 曲劍(彎刀) 出現于十六世紀,用于劈殺與刺殺。劍(刀)身逆向彎曲,凹側為刃,凸側為弓形背。少數則為雙曲形,底部逆彎,戰斗部分為馬刀形。柄有骨制、金屬制(較少),加粗把(把耳),便于抓靠。無護手盤。鞘通常為木質,用皮革或金屬包面。一般全長80厘米,身長65厘米,彎度4厘米,不帶鞘重約0.8公斤。多見于土耳其、近東、巴爾干半島各國、南高加索。 軍刀 用于劈刺。刀柄通常無護手盤。典型的高加索式軍刀,長約70至90厘米,寬約4厘米,帶鞘重約1.2公斤。軍刀的刀身稍彎(彎度約3厘米),但與曲劍不同,凸側為刃,前端戰斗部分為雙刃。用于裝備騎兵,後也用于裝備炮兵。現代一些國家把軍刀作為某些部隊(如合成軍隊和炮兵)將軍佩帶的閱兵武器。 大軍刀 用于劈刺,直刀身單刃(刀尖部為雙面刃)。有護手盤。刀身通常長85厘米。置于腰帶上的鞘內或掛在馬鞍上。出現于十六世紀。十八至十九世紀在俄國裝備屬于重騎兵的胸甲騎兵團、龍騎兵團和馬槍團。在海軍中作為接舷戰搏斗武器,但刀身較短。 馬刀 用于劈砍、劈刺。刀身呈弧形,凸側為刃,有刀尖(有時刀身帶槽)和安刀柄的刀尾。由于刀身彎曲較大,重心遠離刀柄,增加了揮動時的殺傷力和殺傷范圍。刀柄有系纓穗的握把,東方馬刀柄通常配十字橫檔,歐洲馬刀柄則配護手盤。鞘為木質,裹皮革、山羊皮或絲絨,十九至二十世紀多使用表面燒蘭、鍍鉻或鎳的金屬鞘。 馬刀出現于東方,七至八世紀盛行于東歐和中亞游牧民族,主要用于劈刺。十四世紀演變為寬脊,加寬處逐漸變尖,兩面開口,用于增加重量,增大撞擊力,此後主要用于劈殺。此類馬刀中典型的是土耳其馬刀和波斯馬刀,兩種均為直把,刀柄帶十字橫檔,重量較輕(無鞘重約0.8至1公斤),彎度大(14厘米左右),刀身長75至85厘米,全長95至97厘米。在十八至十九世紀的歐洲軍隊中,馬刀刀身為中等彎度(4.5至6.5厘米),刀柄為呈1至3個弧形的護手,也有碗狀的,長90厘米以上,全長1.1米以上。十九世紀馬刀彎度減小,又重新具備劈刺功能。 近戰攻擊類:槍矛類 矛 世界上多數民族過去在狩獵和戰爭中都曾使用過的刺殺武器或投擲武器。出現于舊石器時代。最初的矛是削尖的棍棒,後來是在矛杆上加裝矛頭,全長從1.5米至5米不等。石器時代用石質和骨質矛頭,青銅時代開始使用金屬矛頭。矛使用最廣泛的時間是在鐵器時代。羅馬步兵裝備矛頭重而長的投擲矛(重矛槍)。中世紀時由騎兵和步兵使用。軍人通常將短投擲矛放在特制的矛筒內隨身攜帶。 矛的頭部稱為矛尖,套在矛杆上的矛頭的管狀部稱為矛盔。矛頭和矛盔相連處的粗大部分通常制成球形或蘋果形。矛杆末端裝有金屬套箍。 一種長杆輕便矛(長矛)在步兵中一直使用到槍刺的出現(十七世紀末到十八世紀初),而在騎兵中一直使用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 鏢槍 一種帶鏃的短投擲梭鏢。在上舊石器時代(石器時代晚期)使用石鏃和骨鏃。古希臘和古羅馬軍隊都曾裝備過鐵鏃鏢槍。馬其頓王亞曆山大的軍隊專門編有鏢槍投擲手分隊,以散開的隊形行動,向敵軍發出第一次突擊,為步兵進攻做好准備。為使鏢槍投擲得更遠(達70至80米),鏢槍上裝有皮帶環,使投擲力量顯著加大。對于不懂使用弓箭的部落(如澳大利亞)和不使用弓箭的部落(如阿留申群島),鏢槍是一種基本武器。在西歐,鏢槍一直流傳至中世紀。 長槍 一種長杆矛,用于刺殺。古代,長槍裝備于步兵和騎兵。長槍有三棱或四棱金屬頭和槍杆,一般長3.3米(槍頭長12厘米),重3-4公斤。在步兵中一直使用到十八世紀初,在騎兵中則使用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 傑里德矛 形似鏢槍的細短投矛。通常裝于不大的特制矛袋(吉傑)中,佩于腰帶左側。 投矛器 用于提高矛的投擲距離、打擊力量和准確性的最簡單的裝置。通常是一條扁平的骨頭或木板(長30-150厘米),板上裝有矛杆托架和握把,握把上有指槽。出現在太古時期,在考古發掘時曾在上舊石器時代(公元前一萬二千年至一萬年)地層中發現投矛器。澳洲土著、巴西印弟安人和其他一些民族都曾使用。 羽形矛 古代狩獵大野獸的武器,有矛杆,矛頭較粗重。後來主要裝備步兵。十六世紀起也裝備貴族騎兵。 長矛 公元前四至三世紀,古希臘(古馬其頓)及其他一些古國長矛兵的基本武器。起初長約3米,用于投擲和刺殺,後增長到6-7米,僅用于刺殺。 近戰攻擊類:打擊類 狼牙棒 一種極簡單的打擊或投擲武器,遠古時代即用于裝備步兵和騎兵。通常用堅木制成,長1.2米左右,頭部比握把處粗2-4倍。粗端有的外包金屬,有的嵌入尖刃石或釘入粗大的釘子。重量可達12公斤。南美洲、澳洲、非洲及大洋洲諸部落也使用幾種骨制或石制的狼牙棒類武器。 一般認為回旋飛鏢即是從投擲狼牙棒發展而來,在古埃及、澳洲諸部落、南印度、東南亞及墨西哥用于戰斗和狩獵。 短錘矛 狼牙錘的一種。在短杆一端裝有用金屬葉片(盾片)制成的小頭。十六至十七世紀的短錘矛長約50厘米,帶有直徑14厘米的鐵頭,上有14個葉片。也作為首領或軍事長官的權力象征。 尖錘 一種裝在手柄上、頭部磨尖的金屬錘。常作為首領功勳標志。 短柄流星錘 古代打擊武器。形為一根短棍,一端用皮帶或鐵環系著重物(石塊、鐵錘或特制的多棱鑄鐵塊),另一端有繩套或系帶套在手上。許多東方國家都使用過這種武器。 六翅杖 古俄羅斯的打擊冷兵器,又是一種權杖。杖頭裝有金屬板,形如翅,數量從四個到八個不等。盛行于十五至十七世紀。翅上飾有模壓花紋、貴重金屬和寶石的六翅杖也是軍事長官權力的象征。 滾木 用于防衛堡壘、高地時,從高處投放或滾放的長粗圓木。 近戰攻擊類:其它類 戰斧 用于投擲和劈殺,北美印弟安人經常采用。最初的戰斧是磨利的木把石斧,後出現銅、鐵戰斧。 長柄斧 最古老的劈殺武器之一。通常為半月形寬刃,斧背裝在長杆(柯)上。有時斧背帶鉤,步兵用于把騎兵鉤下馬。早在青銅時代就已出現。平均尺寸為:斧刃長20至30厘米,連斧背寬13至18厘米,柄長80至100厘米。十六世紀被戟(西歐)和鉞(俄國)代替。 鉞 古代斧類武器。刃寬闊(40-100厘米),呈半月形,裝有兩米多長的柄。十五至十七世紀俄國用鉞裝備步兵時,用皮帶背在肩上。十八世紀,鉞和戟是宮廷衛士和崗哨的儀仗武器。 戟 形狀似矛,頂端裝有一柄戰斧或長柄斧。十四至十六世紀,戟作為許多歐洲國家的步兵武器。一直沿用到十八世紀。 藤鞭 長而柔韌的植物或皮革細條,也有用纖維絞入金屬絲制成。通常用于體罰,極其殘酷,常令受罰者死亡。 遠程攻擊類:弓弩類 弓 自太古時代就已出現,幾乎所有種族和民族都曾使用過。簡易的弓是一條彎成拱形的木杆,兩端用弦系緊。優良的弓,基架外邊用腱筋、里面用角質薄片加固,木基架各部分牢固膠合,在堅固程度和射程上遠勝簡易弓。弓弦常用大牲畜的腱筋、窄的鞣皮條、鬃毛和植物纖維搓成。有效射程可達200米以上。 箭 用于弓、弩、機弩和某些投射機發射。通常由箭杆、箭鏃、箭翼和箭鼻組成。箭杆長60-120厘米,粗0.5-1.2厘米,材料為各種直紋木材、蘆葦或竹子。箭翼位于尾端,通常由大鳥羽毛、樹葉制成,用于保持箭飛行的穩定,有兩羽、三羽、四羽等。箭鏃形狀各異:最古老的是葉狀鏃;若敵軍披甲,常用窄鏃、三棱或四棱鏃;敵軍無防護時或狩獵時用菱形鏃、葉狀鏃、雙鉤鏃等;射馬或狩獵時用寬刃鏃或分叉鏃代替尖頭鏃。箭鼻(箭杆尾端搭弦的裝置)用骨或角制成,用接榫固定。 弓箭 騎兵手射武器的成套裝備。出現于五至六世紀,十至十九世紀在蒙古族和突厥族中非常盛行。通常包括弓、弓囊、箭和箭筒以及箭筒套(護套)。掛在武裝帶或專用腰帶上,弓囊在左,箭筒在右。弓囊和箭筒一般由皮革或山羊皮制成,也有木料、竹子的,後來用金屬制作。飾有花紋或金屬牌。有的箭筒按箭的數量分為幾格,大箭筒還有放鞭子、短柄流星錘等的明兜。護套罩在箭筒上,防止箭受潮。 箭筒 形狀似矛,頂端裝有一柄戰斧或長柄斧。十四至十六世紀,戟作為許多歐洲國家的步兵武器。一直沿用到十八世紀。 弩 又稱十字弓。古俄羅斯稱之為自射器。發射箭或石頭等。通常由大彎度木制托架(機架)、拉弦裝置(蹬環或帶曲柄的絞輪)、控弦和放弦裝置。弩比弓射程更遠(普通弩發射短箭可達150步),准確度更高,但造價昂貴,制作複雜。 弩分作戰用和狩獵用兩類,作戰用又分輕重兩種。輕弩是一種嵌入木槽、帶托架的弓,上弦用跳蹬(腳踏鐵環)拉緊,使用極簡單的裝置發射。重弩本體是帶輪的特制床架,裝以鋼弓和用牛筋或繩制的粗弦,用搖柄齒輪裝置拉弦。使用搖柄是弩的巨大進步。十二至十四世紀的重弩需要50人才能拉開。在西歐,弩始于十一世紀末。十七世紀被火器取代。 狩獵用弩經常把一根經過偽裝的細繩橫攔在野獸出沒的道路上,野獸碰到繩子,機弩即被觸發。 遠程攻擊類:投射類 手拋投石帶 廣泛用于古代世界(埃及、希臘、羅馬等國)和中世紀各國。由獸皮、毛或植物纖維做成帶狀,中間部分寬,一端有環扣,套在投石手的手上或木柄上(長鞭投彈帶)。彈丸放在中央的寬部,通常為鵝卵石、金屬球。投石手同時握住兩端,在頭頂不斷旋轉加力,然後松開無環扣的一端。有效殺傷距離150米,介于投矛和弓箭之間。投石手通常帶有十發以上的彈丸。投石帶有多種形式,澳洲、非洲、大洋洲諸部落一直使用到二十世紀初葉。 弩炮 古代投射武器。利用纖維(筋頭、腸、鬃毛、繩索等)的彈力發射,用以摧毀要塞城牆、殺傷要塞守衛者。一直沿用到五世紀末期。弩炮可投射石彈(重可達30公斤)、重箭,或是外包鐵皮的圓木(長達3.5米)、裝有燃燒物(樹脂、油類等)的大桶等。射程可達400至800米,發射重箭時達1000米。由數人操作,每次射擊准備時間需要15分鍾到1小時。 彈射器 借助扭絞的纖維繩發射的投擲器。伯羅奔尼撒戰爭(公元前431至404年)期間首次出現于錫臘庫紮,在古希臘和羅馬的戰爭中圍攻要塞時使用過。從公元前四世紀起,輕便型彈射器也用于野戰。 彈射器的構造為:在堅固的木架上固定一束扭絞繩(皮帶、鬃繩等),投擲杠杆下端插入繩內,上端有裝彈碗。裝彈時把繩絞緊,杠杆被絞車幾乎拉成水平。投射時,杠杆被松開,迅速向前彈出,被前面的橫梁所阻,投射物則飛出。與弩炮的平射不同,彈射器是沿彎曲彈道發射。 彈射器可投擲石塊、金屬彈、圓木、重箭、燃燒桶或瓶罐、動物尸體等。150-480公斤重的石塊射程為250-400米,重箭或30公斤重的石塊射程可達850米。在歐洲,到十四至十五世紀,彈射器曾與火炮同時使用。 拋石機 與彈射器不同,拋石機是利用重錘的重力發射。出現于中世紀初期,使用至十五世紀,主要用于圍攻和防守要塞。拋石機的機架兩支柱間有固定橫軸,上有與軸垂直的杠杆,可繞軸自由轉動。杠杆短臂上固定一個重物,長臂末端有彈袋(類似投石帶的套子)用于裝彈。發射時,用絞車把長臂向後拉至幾乎水平,突然放開,石袋即迅速升起。當短臂重錘完全落下時,投射物從彈袋中沿約45度角飛出。30公斤的石彈射程約140-210米,100公斤的石彈射程約40-7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