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斗-騎士

‘有秩序的騎士風格,其作用是什麼?‘十二世紀的英國哲學家,索爾茲伯里的約翰[JohnofSalisbury]這樣寫道,‘它的作用是保護教會,對抗背叛行為;為窮人伸張正義,維護地方的和平;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時犧牲生命。‘這是個很高尚的理想,並在中世紀時被人們努力付諸行動。時至今日,在法國和德國的陸軍軍官和英國公立學校的傳統里,還依稀可以見到這種理想的影子。對于一個中世紀人來說,騎士不僅僅是個職業而已,而是一種在精神和道德要求上都有別于常人的生活方式。 騎士[knight,chevalier],從字面上來說,是指擁有自己的軍馬[cheval],在騎兵隊里服役,並且以騎士風范來約束自己的人。他的職責是和他領主的敵人作戰。14世紀的法國的編年史作者讓·傅華薩[JeanFroissart]說道:‘騎士生來就是要准備戰斗的,那些毫無畏懼的投入戰斗的騎士將從中獲得無上的榮耀。‘(knight,chevalier,cavalier三詞都可以譯為‘騎士‘,但是在詞源和具體含義上還是有一些細微的差別。Knight來自古高地德語,原意是指‘有武裝的人‘;chevalier來自法語,詞根是拉丁語中的‘騎馬的人[horseman]‘[caballarius];cavalier和chevalier是同根詞。用chevalier的地方一般也可以用knight,但是反之則不然。一般的用法里knight用的更多,而且作為一種榮譽爵位時,只能用knight。cavalier則更加強調‘騎兵‘這層意思,cavalry是它的整體名詞。Knighthood和chivalry一般也可以通用,但是後者作為專指一種精神的‘騎士風度‘則用的更多——譯注) 戰爭就是這些紳士們的職業。從幼年時代開始,他就被養育成為專門適應戰爭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為了強健體魄和鞏固信仰。他的學校就是軍隊前哨站里的守衛室,他的家園是永遠處在外敵進攻之下的城堡。作為侍臣,他必須經常服從領主的征召,參加反對另外一個領主的戰爭。作為回報,他可以得到一些攻城掠地所得的戰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財物。偶爾騎士也會被國王征召去,投入一場被國王認定是有利可圖的對外戰爭。‘只有一場成功的對外戰爭可以讓國庫暫時充實起來,並且讓國王獲得新的領土。‘當代學者丹尼斯·海[DenysHay]寫道,‘每年春天,頭腦清楚的國王都會帶著他的戰士們向外擴張。保持和平的後果就是陷于貧困。‘ 戰爭還是這些紳士們的娛樂。在一座陰森的古堡里,和平生活顯得十分單調。因為貴族們沒有什麼文娛活動,僅有的消遣就是打獵。對于一位騎士來說,戰爭是他職業生涯的頂點——當然也常常就是終點。著名的騎士,也是吟游詩人的伯特蘭·德·波恩[BertranddeBorn]這樣描述騎士階層:‘我告訴你們,每當我聽到戰場上雙方大喊:‘沖啊,干掉他們!‘,或是當我聽到背上無人的戰馬在樹下嘶鳴,不遠處有人在呻吟‘救救我吧‘,又或者是我看到草地上高高低低的起伏,戰場上大大小小的溝谷,還有被長矛刺穿的敵人的時候,這種樂趣遠遠超過了我從日常飲食起居中所感到的。爵士們,把你們的城堡,你們的地產,你們的城鎮統統賣掉吧!戰斗,只有戰斗,才是我們永遠不能放棄的!‘(在但丁寫的《煉獄》當中,這位好戰的騎士在地獄里出現,手里像提著燈一樣提著自己被砍下的頭顱。) 當歐洲大陸趨于穩定,中央集權的政府日益強大,商業帶來的利潤日見豐厚的時候,這種好戰的聲音就越來越小了。社會的機構也從依靠軍事力量轉向依靠法律力量來維持。到了中世紀後期,騎士們悲哀的發現,自己已經過時了。決定戰爭的力量,越來越多的是來自出身卑微,像流氓一樣的雇傭兵、工兵和炮兵們。騎士們的軍事傳統雖然仍然得以保留,但是最後,在傅華薩筆下只是留下了盛大的排場。另外,重商主義極大的改變了貴族階層。公元1300年,法國國王‘公平‘菲利普[PhiliptheFair]公開向富有的商人們出賣騎士頭銜。獲得騎士頭銜的商人就可以不用納稅,同時還可以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到了後來,這些所謂的皮西厄騎士[KnightofPythia]、哥倫布騎士[Knightofcolumbus]和神殿騎士[KnightoftheTemple]就經常一本正經的穿戴著佩劍和裝甲,從自家開的藥店門口走過了。 騎士最初是陪伴領主和國王的,這種同伴的資格必須得到正式認可。大約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會接管了冊封騎士的儀式,並且將很多宗教禮節和規范加入了這個儀式,使之近于神聖。將要成為騎士的年輕人首先要沐浴,象征靈魂得到潔淨。然後穿著潔白的上衣,身披紅色長袍,在祭壇前佇立或是跪拜10小時。他的盔甲和佩劍就放在祭壇上。到天色破曉的時候,他來到一群騎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舉行一場盛大的彌撒。他的擔保人將他帶到領主面前,並且將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遞給他,每遞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禱和祝福。儀式中最關鍵的一步是為新騎士綁上馬刺[spurs],今天我們的語言里還保留著這個儀式的痕跡:‘他終于出人頭地了[Hehaswonhisspurs]。‘一位年長的騎士還要用自己的掌緣或劍身在新騎士的脖子或面頰上重重的打一下——這一擊是所有的騎士都必須承受而且不得反擊的。這位剛剛被冊封的騎士接下來還要宣誓:自己的劍永遠只用于正當的理由,用來捍衛教會,保護孤兒寡婦,濟貧救苦,鏟除奸惡。整個儀式以馬術表演、模擬決斗和格斗游戲而告終。全部的儀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誠摯的騎士終其一生都無法忘懷他們在祭壇前度過的一夜,也無法忘懷他們當年作出的誓言。但是,這也是個非常昂貴的儀式。其花費之高使得14世紀的很多有資格的年輕人甯可終身都保持著扈從[squire]的身份。(有部電影‘FirstKnight‘里面對于冊封SirLancelot的儀式描繪的相當詳盡,基本上是按照這里的記述進行的。但是從時間上來說,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arthur王時代,這種儀式還沒有出現呢——譯注) 騎士的義務就是必須在他主人出征時服役,不過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當然,他們當時認為的所謂‘戰爭‘,有很多其實不過是掠奪的同義詞。真正意義上的戰爭只有在一方的領主向另外一方發下戰書,約定在何時何地作戰以後才可能發生。很多時候,指揮官的目的並不是要打敗敵人,而是盡可能的焚毀村莊,屠殺農民,削弱對方的經濟來源,而對方的領主還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卻毫發無傷。‘當兩位貴族吵架時,‘當時的人們這樣寫道,‘窮人的茅草就要著火了。‘當時的英雄頌歌[chansondegeste]描述了一次入侵的場面:‘他們開始前進。最前面的是斥候和縱火隊,後面跟著給養隊,隊伍里帶著龐大的輜重車,任務是清掃戰場,搶奪可用的資源。他們的出現帶來了騷亂。剛剛下地干活的農民馬上轉過身去,一面嚷嚷著一面落荒而逃。牧羊人把他們的羊群往鄰近的樹林里趕,希望能夠逃過一劫。縱火隊員們在村子里到處防火,後面的給養隊員抓緊洗劫。茫然無措的村民們要麼被燒死,要麼被綁起來作為人質,用來索取贖金。示警的鍾聲響成一片,恐慌的情緒四處蔓延。到處都可以看到閃光的頭盔,飄揚的旗幟,大地上全是騎在馬背上的戰士。這邊的人們忙著搶錢,那邊的忙著搶牛搶馬,還有的人在到處追著羊群。村子里一片煙熏火燎,幸存的農民和牧人從驚恐中清醒過來,逃得無影無蹤……在城里,在鎮上,在鄉間,磨坊的風車不再轉動,煙囪不再冒煙;聽不到雞鳴,也沒有了犬吠。房子被荒廢了。牧師也丟下了上帝賦予的職責而逃跑了,教堂的石板里長出了雜草,殘破的十字架倒在地上。遠來的朝聖者走過六天的路程,卻找不到一戶人家可以歇腳。平民們不敢再到這里來安居,當年的村莊如今長滿了野草和荊棘?quot; 後來的大規模戰爭——例如威廉征服英格蘭的戰斗和十字軍東征——使得戰略的萌芽開始在西方出現。軍事家們開始思考這些問題:步兵和騎兵的在戰場上的作用,如何選擇作戰地形,如何使用弓箭手,以及如何正確使用預備隊。 使用騎兵最佳方案莫過于讓他們全速沖向對方的防線了。被嚇壞的農民們在狂奔的軍馬和全身鐵甲的騎兵的雙重威脅下,只有潰敗逃命的份了。但是這種沖鋒也不是全無危險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澤地帶上,這種沖鋒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條隱蔽的溝壕則可以讓騎兵完全失去作用。防禦的一方如果足夠沉著,還可以在雙方陣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樁——在這種障礙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馬也不可能跳躍而過;弓箭手就有機會用箭矢去迎接沖鋒而來的騎兵。不過弓箭手能夠有效發揮作用的時間很短,因為箭的有效殺傷距離只有大約150碼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裝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幾乎所有打擊。因此,一個有經驗的弓箭手總是瞄准敵人的坐騎開火,因為一旦騎士沒有了馬,他的全部優勢就幾乎都變成劣勢了。 騎兵沖鋒結束以後,戰斗就演變為一系列的白刃戰了。當兩軍混戰之時,弓箭手就撤出戰場,把戰斗留給騎士們。戰爭的勝負取決于雙方的傷亡數目,傷亡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據戰場的主動權。但是真正戰死在戰場上的騎士其實是很少的,因為有點名氣的人物都被關押起來勒索贖金了。當時甚至還出現了專門買進和賣出這些被俘人員的投機商人,使得這些俘虜的去向經常顯得變化莫測。而那些被認定沒有什麼價值的俘虜就只有很悲慘的下場:他們身上的貴重 盔甲被剝掉,然後通常被一把匕首了結性命,這樣可以省下養活他們所需的開銷。 直到公元13世紀,中世紀的軍隊還是幾乎全部由戰斗人員所組成,專門負責輔助性事務和後勤供給的人幾乎沒有。‘戰地醫療‘這個概念還根本沒有出現。另外,士兵們必須自行解決給養問題,因為部隊經常不在本國境內作戰。一般而言,部隊里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裝的騎士——不過這個比例經常隨著情況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動。步兵中有一些是經過訓練的正規士兵,但是更多的則是臨時招來應付戰爭的農民。他們身穿著他們隨便找到的各種盔甲,通常是用鐵環加固過的皮甲。他們攜帶的武器和防具可謂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長劍、梭鏢、斧頭、甚至還有棍棒。 騎士的裝備體現了進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說是機動性和防護力的平衡。從進攻的方面來說,兵器之王當然是劍了。當一柄劍陪著騎士在祭壇上度過一夜,然後被遞交到騎士手里的時候,這柄劍對于騎士來說就是神聖而莊嚴的,代表了他的生命和榮譽。傳說中出現過幾柄神兵利器,像是阿瑟王的石中劍[excalibur]和羅蘭的杜朗達爾[Durendal]。劍柄上的圓球常常設計成空心的,里面可以放進一些聖物,這樣,騎士發誓時手握劍柄,整個天國就成為見證。為了適應各人不同的趣味,劍刃、劍把、護手都有不同的式樣。比較普遍的一種規格是這樣的: 劍刃在劍柄處寬約3英寸,約向劍尖處越細,全長大約32到33英寸。 這種劍適于橫砍,同樣也適用于直刺。鋼鐵的劍刃是由多層的帶狀鐵條經過反複鍛打而成。當時有不少頗有見地的文章,討論托萊多[Toledo]、薩拉哥薩[Saragossa]、大馬士革、索林恩[Solinger]、米蘭等地出產的刀劍孰優孰劣。雙手劍也相當流行,但是對于使用者的力量要求很高。另外,由于用雙手劍的人無法騰出手來拿盾牌,他就很可能在揮劍准備全力一擊時被動作敏捷的對手擊倒——事實上,這種劍後來用的最多的場合是砍死囚的腦袋。 長槍或者長矛是馬上部隊的傳統武器,並且一直到今天,它還是騎兵部隊的標志。1939年的時候,波蘭的騎兵部隊以極大的勇氣,揮舞著長槍和德國的坦克作戰——但是這種勇氣只能說是荒唐的。一個持著10英尺長,帶有鐵頭的長矛的騎士,在全速沖鋒時可以輕易的擊倒一個全副武裝的敵人,或是穿過盾牆把他的敵人刺穿。但是第一擊之後,這杆長矛也就沒什麼用處了,騎士只能把它扔掉,換上長劍或是戰斧。戰斧即使隔著裝甲仍然有很強的殺傷力,鎖甲的鏈子經常會被砍得嵌入傷口,並且在傷口內生鏽,造成嚴重的壞疽。有些騎士攜帶的則是釘錘,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許多釘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獅心王理查在戰場上時,釘錘就是他們的徽章。並且,正如曆史學者威廉·斯坦恩斯·戴維斯[WilliamStearnsDavis]所說,‘釘錘也是尚武的主教和牧師們的最愛,因為使用釘錘的時候,他們就避開了《聖經》上的律令:‘你們不得用利刃擊打人‘‘不得流血‘。用釘錘可以把人打得人事不省,或是干脆把他的腦袋打開花——但是卻不必用刀劍刺入他的心肺!‘不過曆史和人們開了一個大玩笑,後來它的地位竟然和聖物相仿:在大學的畢業典禮上,全體教師當中要有一位身著盛裝,手持一個裝飾精美的釘錘,站在校長面 給騎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時的工作。隨著盔甲變得越來越重,設計也越精巧,後來的騎士已經沒辦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須坐著,讓他的扈從們幫他把褲子拉上——褲子是用鐵條加固的;然後,他還要站著讓扈從們把鎧甲的各個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帶子和搭扣拼裝起來。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貼身襯衣,通常由毛氈或是棉布縫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層鎧甲——這就是早期的鎖子甲。鎖子甲的外形其實就是一件衣服,長度常常過腰,甚至還有過膝的。鎖子甲由無數的小鐵環鉚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話,應該是柔韌而有彈性;都市藝術博物館的一件鎖子甲總共用了20多萬個鐵環,而重量不過19磅,制作得粗糙一些的鎖甲通常就有這一件的兩到三倍重。盡管鎖甲的強度還算不錯,它還是無法抵擋猛力一擊。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鎖甲很容易生鏽,因此很多古代的鎖甲沒有能夠保存至今。當時的一種除鏽方法是在一個皮口袋里裝上浸過醋的沙子,然後把鎖甲塞進去,把口袋紮好以後當實心球扔——這種方法現在仍然被博物館所采用,只不過裝鎖甲的換成了機械驅動的箱子。 鎧甲被不斷地改進,越來越繁複,逐漸出現了保護頭頸的護帽,護肘,護膝,還有護脛。為了保護容易受傷的面部,頭盔的重量不斷增加,保護的面積也越來越大,最後把整個頭部都保護了起來,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幾道狹縫。當然,要獲得這種強大的防護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在戴上頭盔之前,騎士必須把自己的頭包好,否則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腦震蕩。十二世紀末有一位著名的英格蘭騎士,名叫威廉·馬紹爾[Williammarshal]。在一次騎士比武大賽上,他取得了勝利,但是在頒獎時,大家卻找不到他。後來人們在一家鐵匠鋪里找到了他:他的頭盔在比賽時被打壞了,所以他正把頭放在鐵砧上,讓鐵匠用錘子把頭盔敲下來——這是當時不傷害騎士而取下頭盔的唯一方法。在大熱天激戰實在是受罪:太陽直曬在頭盔上,又不能用手擦汗。穿著盔甲的人根本聽不見外面傳來的命令和消息,也沒法說出能夠讓別人聽懂的話。更糟糕的是,一旦頭盔被打偏,帶著頭盔的人就什麼也看不見了。曆史上有很多因為穿著盔甲在酷熱下中暑而死的實例,還有不少是淹死的——盡管淹死他們的往往只是一條小溪。在阿根科特[agincourt]戰役中,很多法國騎士摔倒在被踩得稀爛的泥濘道路上,結果被活活悶死。這種頭盔還帶來了一個問題:光看頭盔根本無法認出誰是誰。因此騎士們在頭盔和盾牌上畫上各種標記——後世的紋章就起源于此。 到了14世紀的時候,板甲[platearmor]取代了鎖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並且常常飾有精美的花紋。全套板甲的重量超過60磅,在阿根科特戰役中法國騎士們的盔甲中,光是頭盔和胸甲就有90磅。如果盔甲的關節處鉸接妥帖並且潤滑良好的話,穿著板甲的人活動起來可以比穿著鎖甲的人更加自由。15世紀時一位著名的法國運動健將穿著除了頭盔以外的全部盔甲以後可以翻筋斗,甚至還可以只用手爬上一段梯子。但是,不管更換了怎樣的裝備,穿上盔甲的騎士 還是很脆弱的。比較陰險的做法是刺傷他的馬,另外,長槍兵可以捅到他的腋窩,把他從馬上掀下來。一旦離開了馬,騎士的命運就非常悲慘了:他的行動非常笨拙,而且為了坐在馬鞍上操縱坐騎,他的臀部和襠部都是沒有鎧甲保護的。如果他仰面摔倒,他就要像海龜一樣,費很大的勁才能掙紮著翻過身來。這時候任何一個輕裝的敵人都可以上前去,掀開他的面甲,刺他的眼睛,了結他的性命。 盾牌一般是用幾層結實的木板做成的,用釘子把它們釘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邊上還包著一圈金屬。為了彈開敵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還有用金屬做成的一個突起。步兵慣用的盾牌是圓形的,而騎士們為了保護他們的腿,一般都使用風箏形狀的盾牌[kiteshield]。 為了能夠在作戰和比武大會時負載全身鐵甲的騎士,戰馬必須是強健有力的。這種軍馬在當時並不多見,而且極其昂貴,因為草料並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體形都很瘦小。養馬者必須想辦法把自己的馬喂得高大強壯才行。當時阿拉伯馬非常受歡迎,而全身純白的雄馬更是上上之選。按照當時的觀點,騎母馬是不合騎士身份的。為了能夠承受戰爭時的各種沖擊,選作軍馬的馬匹必須經過長期精心的訓練。另外,騎士在戰場上經常拿著劍、盾、長槍,騰不出手來握缰繩,控制坐騎就只能靠用馬刺驅策、用腿壓馬腹、還有移動身體重心之類的動作來完成——這些也需要事先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