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變臉 殺戒

程務挺被殺不久,太後與群臣對話。

她說:朕沒什麼對不起天下的,你們知道嗎?

群臣唯唯諾諾:是。

太後冷笑:當真知道?公卿之富貴,是朕賜予。天下之安樂,是朕養育。為什麼謀反的都是王公大臣?

沒人敢回答。

太後說:自己想想吧!你們當中,有受命于先帝,倔強難制如裴炎的嗎?有將門之貴種,能糾合亡命之徒如徐敬業的嗎?有重兵在握,戰無不勝如程務挺的嗎?這三個,堪稱眾望所歸。不利于朕,朕照殺不誤。如果誰更有能耐,倒是不妨試試。否則就得洗心事朕,不要弄得身敗名裂。

群臣一齊頓首:唯太後之命是從。[1]

此事真偽難辨。輕狂淺薄如此,武後也許不至于。[2]

但,她干得出來。事實上,如果她需要翻臉,一定比翻書還快。不妨回憶一下,當年帶兵進宮,幫她廢掉皇帝李哲的都是哪些人?中書令裴炎,中書侍郎劉祎之,羽林將軍程務挺。現在,裴炎和程務挺都死了,劉祎之如何?

也只比程務挺多活了兩年半。

不過,這一次的罪名不是謀反,是受賄和通奸。根據帝國的反腐要求和監察制度,劉祎之必須接受調查,哪怕罪名原本是誣陷。然而當辦案人員出示太後手令時,劉祎之卻拒絕配合。因為按照唐代制度,公文必須由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核。現在中書、門下兩省雖然改名,規矩卻沒變。因此劉祎之說:未經鳳閣鸞台,怎麼能算正式文件?

于是,他被定為“拒捍制使”罪。

這就比妨礙公務或藐視法庭更為嚴重,因為宣布制令的使者(制使)代表著最高權力,豈能抗拒?難怪睿宗聞訊之後趕緊上書求情。劉祎之卻一聲長歎:我死定了!太後獨斷專行,豈容他人置喙?皇帝這是加快我的滅亡啊!

劉祎之說得不錯,賜他自盡的命令果然很快下達。臨刑之時,這位前宰相神色自若地沐浴更衣,然後讓兒子起草表章謝主隆恩。兒子泣不成聲無法握筆,劉祎之拿過紙來洋洋灑灑一揮而就,據說讀過的人無不動容。

結果,有兩個贊不絕口的被貶了官。[3]

本案的意義其實並不亞于裴炎被殺。因為裴炎只是武則天的同路人,劉祎之卻是她的自己人。作為“北門學士”的代表人物,他可是武後一手培養和提拔起來的。劉祎之也不負厚望,甚至曾經因為一件小事而讓太後感動。

案子確實不大。裴炎被殺五個月後,一個小官因為降職而到鳳閣(中書省)投訴。當時的鳳閣長官,正是由于審判裴炎有功而成為宰相的騫味道。為了打發這個上訪的,騫味道不假思索就對那小官說:這是太後的決定。

副長官劉祎之卻立即反對。他說,官員的升遷從來就是有關部門先提方案再上奏,怎麼能說是太後所定?

顯然,一個是推諉,一個是攬責,高下立判。


太後也大加贊賞。她說,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哪有手腳出問題而歸之于心髒的?劉祎之引咎于己,是忠臣!至于那個推卸責任的騫味道,當然也被貶到外地去了。[4]

呵呵,武太後並不糊塗。

劉祎之的心情卻越來越沉重。他已經看出,太後恐怕是要自己當皇帝了;而這個太後的親信卻跟裴炎一樣,是不能同意變更大唐帝國權屬的。因此他悄悄對下屬說:太後反正能廢立皇帝,何必還要臨朝稱制,讓天下人不得安心?

下屬立即密報太後,劉祎之也只有死路一條。

剩下的事,不過設圈套和找借口。[5]

其實,武則天並不嗜殺,也不想殺人。畢竟,裴炎是她的智囊,祎之是文膽更是心腹。所以,殺裴炎,她心疼;殺祎之,她心寒。但是不殺又能如何?掛羊頭賣狗肉的把戲已經演不下去,她也只有兩種選擇:要麼還政李旦,讓他去賣羊肉;要麼亮出招牌,兜售狗肉包子,但會血流成河。

那就殺吧!殺一個是殺,殺一萬也是。

已經無法准確統計死亡人數,但可以肯定那將是一個長長的名單。死得最多的大約是李唐皇室成員,因為他們是改朝換代的直接障礙。其實從李賢被害開始,宗室就已經人人自危。要知道,即便李賢是私生子,那也是高宗皇帝的親骨肉啊!如果李賢都可以殺,還有誰是安全的?

事實上屠刀已經舉起。最早被害的是平定揚州兵變的指揮官、高祖堂弟李神通的兒子李孝逸。時間在劉祎之被殺的半年後,罪名居然是名中有逸,逸中有兔,兔在月宮;而李孝逸以此為據,自稱能當天子。這就罪該萬死。但因平叛有功而減罪,流放海南島,最後冤死在那里。[6]

如此牽強附會地進行政治迫害,終于導致了一次不成功的兵變。結果是更多的李唐宗室被殺,甚至被滅門。到武則天稱帝建國前一個月,能殺的基本上已經殺完。[7]

與此同時,裴炎一案也在繼續發酵。

武則天稱帝一年前,宰相魏玄同被賜在家自盡,享年七十三歲。此案的直接原因是有人誣陷他出言不遜,散布“太後老了,不如還政嗣君”的言論。這當然為則天不容。再加上玄同與裴炎關系極好,時稱“耐久朋”(鐵哥們),太後便很自然地將他看作了裴炎的死黨和余孽。

然而就連被派來監刑的官員也看出這是冤案,于是善意地勸他:老人家,隨便舉報一個人吧!太後的規矩,是但凡有人舉報,一定親自接見,那時就可以辯誣了。

魏玄同卻說:皇太後殺,閻王爺叫,不都是死嗎?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要連累一個無辜的人呢?

于是從容就死。

此案又照例牽連一大批人。他們或被殺,或被貶,或者被流放。最讓人不解的是,就連當年指控裴炎有謀反嫌疑的那個家伙居然也被秘密處決,死因不詳。[8]

這可真是大開殺戒。

但,世界上有敢殺的,就有不怕死的。裴炎死後,他的侄子裴伷先(伷讀如宙)請求面陳。太後接見了這個年方十七的小官,劈頭就問:你伯父謀反,還有什麼話說?

臣不敢訴冤,不過替太後著想。裴伷先說。陛下其實是李家之婦,豈能獨攬朝政,排斥宗室,濫殺忠臣?如能及早還政,尚可安享晚年;不然天下一變,只怕萬劫不複!


胡白(胡說)!太後大怒。你小子不知天高地厚!

然後下令:給我拉出去!

裴伷先卻不管不顧,邊走邊回頭:現在還來得及。

太後更怒,當廷打了他一百大板,然後永久性地發配到窮鄉僻壤——今天廣西省的十萬大山去了。[9]

然而豁得出去的真多。前有裴伷先,後有郝象賢。郝象賢是宰相郝處俊的孫子,罪名也是謀反,被害時間在劉祎之和李孝逸之後。當時,郝家人到朝堂擊鼓鳴冤,監察禦史經過審理也認為證據不足。太後卻對當年郝處俊反對自己攝政一直懷恨在心,郝象賢終于被綁赴刑場。

誰都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郝象賢掙脫了繩索,又從路人甲手中搶過一根杠子,為自己清理出一個舞台,然後在刑場上發表演說。演說全文現在已無從知曉,但不難想象應該是通俗版的駱賓王檄文,而且一定滔滔不絕。

行刑官兵看得目瞪口呆,圍觀群眾聽得津津有味。等到大家想起這是一個死刑犯時,該說的都已經說完,包括老太後的心狠手辣、背信棄義、兩面三刀和荒淫無恥。

當然,也會提到假和尚薛懷義。[10]

[1]見《新唐書·則天皇後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十二月條《考異》所引《唐統紀》。

[2]司馬光即持這種觀點,《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十二月條《考異》。但也有學者認為可能,這里不討論。

[3]見兩《唐書》之劉祎之傳,《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垂拱三年五月條。

[4]見《新唐書·劉祎之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元年三月條。

[5]見兩《唐書》之劉祎之傳,《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垂拱三年五月條。

[6]李孝逸事諸說不一,本書據《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垂拱三年十月條。

[7]這一過程複雜繁瑣,不細說。請參看《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八月至天授元年八月。

[8]見兩《唐書》之魏玄同傳,《資治通鑒》卷二百四永昌元年九月條。

[9]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光宅元年九月條。

[10]見《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垂拱四年四月條,同時參看兩《唐書》郝處俊傳所附郝象賢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