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其他交往 身體范圍與人際關系親密度

人與人之間的親密程度與雙主的空間距離成正比。心理學家艾德沃迪霍爾將身體范圍和人際關系親密程度分為4個空間段並加以分析。隨著交往范圍的擴大,人與人之間的親密程度也隨之逐漸降低。人在無意中已在內心里設定了與對方的心理距離,一旦不太親密的人過于接近自己,就會下意識地采取後退等被動的防禦姿態。以下4種類型都有與之相應的人際關系及地位關系。

親密空間(40-50cm)

能清楚地看到對方的表情,甚至感覺到對方的氣息,並能接觸到對方的身體。擁抱或撕打都屬于這個空間段。

個人空間(50-120cm)

能接觸到對方的身體,並進行對話,但感覺不到氣息。

社會空間(2.7-3.6m)

必須用周圍的人都能聽到的聲音進行交談,是處理公務或社交時所需的距離,也可稱之為商業空間。

公共空間(3.6m以上)

指類似演講場所、教室等適合向公眾講話的空間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