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基本規則

1)基本規則一: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 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20分鍾,中場休息10分 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鍾,若5分鍾後比數 仍相同,則再次進行5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叁 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2)基本規則二: 30秒鍾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鍾規則—— 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 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3秒鍾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侵人犯規——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 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知識的犯規—— 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 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 既不屬于侵人犯規,也不屬于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 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 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 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 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