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競賽規則

計時賽 計時賽沒有戰術,純粹是力量和體力的考驗。每一次只有一名車手與時鍾進行角逐,而最快完成比賽的人成為勝利者。 悉尼奧運會上,這項比賽只是一種單圈競賽,男選手比四圈(1000米),女選手比兩圈(500米)。騎手們被固定在啟動區內,90秒倒計時之後出發。 沖刺賽是長度為三圈的一種戰術性比賽,盡管只有最後200米才計時。奧運會中,選手進行三輪一對的角逐,兩名騎手相對而騎。而最先沖過終點線的選手成為勝利者。 前兩圈時,一對選手充分利用整個跑道,以策劃最後沖刺的最佳位置。第一圈不能慢于步行速度,但其後選手即可進行任何嘗試,包括在賽場上靜立或是沖刺。領先者必須讓出右邊作為通道,除非他們有明顯的領先優勢才可阻止競爭者。 命運總是青睞在極點領先第一圈的車手。在下一輪中命運正好相反。如果需要比賽第三輪的話,命運就會再次翻轉。如果一位競爭者摔倒,那名選手必須領騎第一圈。 個人追逐賽 兩名選手在賽道的兩個相對面出發,試圖通過追上另一個人或創造最快時間取得勝利。奧運會中,男子比賽時4公里,女子比賽位3公里。 第一輪由各個階段組成,只計時間。取得最佳時間的四名車手進入半決賽。 發出比賽信號後,選手們要在出發區停留50秒。通常的戰術時持續地登輪以及緊靠極線。 一旦發生事故,只有受影響的車手停下。他或她會和遭受類似命運的另一名車手重新進行一次比賽。如果沒有其他人,那他(她)只有自己比賽。導致兩次以上停止的車手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團體追逐賽 團體追逐賽是只有男人參加的4公里比賽,一組四個人。基本規則與個人追逐賽相同。 在團體追逐賽中,第三名車手的位置是置關重要的。時間按照選手自行車前輪通過終點線時計算,只有當第三名車手與另一隊的第三個人打平時才能認為這個團體擊敗了另一隊。 追逐賽的車手保持緊密的比賽線路,通過在陡峭的曲線賽道上交換領先位置和拉開距離以保持體力。時間通過第三名車手計算。 積分賽 正如稱呼所示,這項比賽的目標是在40公里的比賽中積累最多的分數(女子位25公里)。在集體出發比賽一圈之後,選手們開始選擇位置以求積分。每十圈通過終點線的前四名車手將獲得積分——第一名五分,第二名三分,第三名兩分,第一名一分。最後一階段沖刺將計雙倍的分數。 車手完成比賽距離之後,勝利者將是領先一圈的選手,也就是追上最後一名的人。通常情況下,兩名或是更多車手會領先一圈,那麼勝利者就將通過比較積分決出,如果平分,將依據沖刺時的名次。 麥迪遜 這是與積分賽類似的戰術性男子集體賽。比賽長度60公里,因為第一次時在紐約麥迪遜廣場公園舉行而得名。 麥迪遜比賽集體出發,一次每隊只有一名車手參加。兩名車手的團體通過在交替沖刺中的積分來爭取勝利。通常團體由一名沖刺選手和一名耐力強的車手組成,他們根據比賽速度交換位置。當比賽不積極時,車手們選擇休息賽圈——即在賽道上部慢慢的騎。 為了交換位置,一對車手握住手,領先者用力推他放松的對友以加入競賽。這一行為被稱為“交手”。交換位置通常在拐彎之後的直道上進行,因為那時賽道較高有利于加速和控制速度。 麥迪遜要進行240圈,每20圈一次沖刺。在積分賽中,每次沖刺的第一名將獲得五分,第二名三分,第三名兩分,第四名一分。 凱林 凱林20世紀40年代在日本作為打賭賽出現,在悉尼第一次出現在奧運會上。它有八圈比賽,前五圈半車手們跟在摩托車後面。這輛摩托車車速固定在25公里/每小時,逐漸加速到45公里/小時,剩下的兩圈半離開賽道。于是車手們向終點沖刺,大多數通道為最後階段做保留。最先沖過終點的將是勝利者。 奧林匹克沖刺賽 盡管被稱為此,它並不總是在奧運會上進行,它第一次出現在悉尼。奧林匹克沖刺賽由每隊三名男選手的兩個團體組成,三圈的比賽固定速度。競賽模式依據追逐賽,八個最快者進入四分之一決賽,然後是淘汰賽。 下面是意大利的安托內拉-貝魯蒂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上奪取金牌的行進途中 團體在賽道的相反面出發,團體中的三名隊員每人都要領騎一圈。第一名車手最典型的是能迅速達到最快速度的沖刺手。很長距離中沖刺手都在第二位,剩下一公里沖刺。當第三名車手到達終點時團體完成比賽。 賽道賽 賽道賽在周長為250米的木質表面上進行。賽道整個傾斜,拐彎處(42度)要陡于直道(12.4度)。 賽道上有一紅線——沖刺線——圍繞整個賽道,在極線80厘米外。在沖刺賽中,車手一旦騎入沖刺線內,就不能移出,如果他們這樣做會干擾其他車手的話。而且如果一名車手在沖刺線之內,他或她的對手就不能占據線內。 自行車 賽道賽對自行車的基本要求時它們要有三角形框架,而且車輪同樣大小(直徑66或68厘米)。它們可由鋼、鋁或碳纖維制成。賽道賽車有一個“固定”的輪軸以致于車手移動時必須不停地登車。輪軸大小根據競賽項目和車手風格決定。車手們也要受他們賽車地動力性能地制約。為了減少迎面風地阻力或人為提高速度或加速而使用保護性地擋風屏、整流片和其他附件是被禁止的。追逐賽和公里計時賽可以使用三式空氣動力手柄,但在集體出發的比賽是被禁止。賽道自行車沒有刹車裝置。賽車的長度不能超過2米,長度不超過50厘米。 事故 在所有賽道規則中,事故分為兩類——可知性的和不可知性的。 被認為是有效的可知性事故包括摔倒、自行車零件破裂或突出,這些都不受懲罰。不可知事故是車輪、手柄或腳踏板松緊錯誤,或鏈條阻塞的結果。在這些情況下車手將被取消資格。 其他規則 沖撞很少導致比賽中途停止,而且最後一圈鈴響後則不會停止比賽。 車手必須毫無阻擋的讓更快的選手超過。 如果車手感覺因推擠或阻擋而處于不利位置,他們必須向組織者提交書面抗議。 參加比賽的車手總人數不能超過188名,其中包括後備隊員和替換隊員。在賽道賽中,資格來自于國家而不時單個車手。一個國家取得資格可有兩種方法。第一,這個國家的車手在賽前一年的世界錦標賽中應表現良好。或者,他們應在賽前一年的四項地區資格賽中的一個表現良好——包括亞洲、美洲、大洋州和非洲(歐洲選手沒有相應比賽)。 這些資格標准的一個例外發生在積分賽中。這項比賽的比賽資格同樣可通過所謂的“B世界錦標賽”中表現獲得,這一比賽對沒有資格競爭世界頭銜的車手開放。 雖然奧林匹克的公路自行車賽的比賽路程有數百公里之長,男子公路自行車賽的路程約為200多公里,女子的約為100公里。 最先沖過終點的選手為獲勝一方。 舉個例子來說,與船員不同的是自行車選手可以跟在領騎的選手的後面,這樣他們就可以從行駛中的車輛所形成的氣流中受益匪淺。 公路自行車的參賽選手往往是排成一隊,利用領騎的選手形成擋風牆,這樣可以節省自己的體力。當然,這些選手可以多次輪換進行領騎。 對這一規則的最好詮釋是在1972年的慕尼黑的奧運會上:荷蘭隊隊員經曆了一次不同尋常的比賽,最終的贏家海利-庫里帕受到了其隊友的保護,一個對手曾試圖在比賽中擊打荷蘭人普利姆的臉,但對手對結果失望異常。事後當被問及為何要對庫里帕鼎力相助時,普利姆的答案非常的簡單:我們全力支持海利是因為他是我們中間最棒的。 公路自行車賽 公路自行車賽好像馬拉松一樣,起點處由大量的選手同時開始比賽,最先一名到終點的選手獲得比賽的勝利。 車隊依據1999年UcI排名先後在起點依次排開。 男子公路自行車賽全程總共234公里,一般需要5個小時多一點才能賽完全程。女子公路自行車賽全程126公里,比賽一般持續約3個小時。因為公路自行車賽持續時間過長,比賽對參賽隊員的體能要求很高,所以,大賽還在賽段沿線的指定地點為隊員提供巧克力,三明治及香蕉等食物,以及提神的飲料。在比賽過程中,同國籍的隊員可以與其隊友分享食物和飲料。 在比賽過程中,參賽隊員可以從後面跟著的可搭載報廢車輛的工作車上得到一些維修服務(比如說自行車的爆胎),或者他們也可以在設置在賽段中間的維修站那兒進行維修。同一隊的隊友可以互相提供工具進行維修,但是沿著賽道推車將意味著被取消比賽資格,該選手將被要求離開賽道。 個人計時 從實質上講,個人計時法大體上等同于賽道計算法,唯一不同的是前者的比賽路程更長。在男子比賽中,參賽選手將要騎上三圈大約45-8公里,女子則要騎上兩圈約31-2公里。個人計時法是讓選手們先後出發,中間的時間間隔為90秒,然後將每名選手騎完全程的時間進行比較和排名,用時最少的當然是最後的優勝者。 自行車運動員可以向跟在後面的工作車尋求技術和維修上的幫助,工作車要求距離運動員至少10米遠。競爭者在比賽的過程中不得互相幫助。 場地 無論是公路自行車賽或者是個人計時賽都可以用同樣的一塊場地,雖然項目不同比賽賽道的長度也大不相同。在公路自行車的比賽中使用的是更長的一條賽道(18公里),而在個人的計時賽中賽程只有14-8公里。悉尼奧運會的比賽場地設在東部小鎮的一些街道上,但是這些街道是保密的。 自行車 公路自行車和普通自行車和很多的相似之處,它們是由輕質的鋼,鋁,鈦或是碳纖維構成,他們由向下彎曲的車把,薄但耐壓的輪胎和狹窄的車座墊組成,同時公路自行車還安裝了車閘和有八個齒輪組成的變速器。 自行車運動員由于自行車所形成的空氣的動力而在比賽的過程中受到限制,但是對這一限制的自保措施是有規定的:保護性的擋風玻璃以及其他的用來減少風的阻力或是人為地加速的附屬裝備都是被禁止的。在大多數的比賽中,特制的車把也是被禁用的。 車的尺寸在長度上不得超過2米,在寬度上不得超過50厘米,車身的重量應在8至10千克之間。 其它規則 1.參賽選手必須佩帶頭盔 2.領騎以擋風在計時賽中是不允許的 當選手們之間很接近時,他們不得利用前面的隊員形成的帶動助力,相反,緊跟的隊員必須從側面閃開兩米的空當。 山地自行車 山地自行車賽從一開始就被看成是一種獨立的自行車賽事。參賽隊員盡量避開過于平整的賽道,而選擇更艱險崎嶇的山路,以考驗他們的實力及自行車技術。正因為如此,選手除了必須具備相當出色的自行車駕馭技術以外,他們還必須配備一輛性能好而且結實耐用的自行車。所以,山地自行車與別的自行車不同。雖然山地自行車賽對于自行車的型號或自行車零部件的型號沒有做出特別的規定,但是由于比賽需要,人們通常選用車胎較大的自行車參加比賽。 山地自行車賽 男子山地車賽的賽段在40到50公里之間(一般為6到7圈),而女子山地車賽的賽段相對較短,只有30到40公里(一般為5到6圈)。每圈長為6.9千米,這樣有利于讓選手們取得最好的總成績。一般來說,男子最佳成績為2小時15分女子為2小時,但由于其他因素的影響,比賽成績也會比這個時間高15分鍾或低15分鍾。 根據一名頂級選手騎完一圈所需的時間,組委會對比賽成績做出了上述預測。然後,又根據這些估計數據來確定比賽的圈數。例如,如果一位頂級女子山地車賽選手騎完一圈要用30分鍾,那麼,比賽組委會將把比賽的賽程規定為4圈,這樣,比賽的最佳總時間就有可能是正常的2小時。 山地自行車賽組委會在比賽的前一天晚上根據當時的天氣情況決定比賽的最後總路程。如果在比賽當天出現異常的天氣變化,組委會也會改變他們原先做出的決定。 比賽前,選手們在比賽的出發點集合。發令槍一響,選手們各施絕技,賽完長為1.8千米的第一環之後,選手們回到比賽的始發地點,同時也將是比賽的終點。然後他們開始在正式塞道上的角逐,完成事先預定的圈數。第一個騎過終點線的選手是此次比賽的冠軍。 山地自行車賽與公路自行車賽及賽道自行車賽有很大的區別,即山地自行車賽的選手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援助。參賽選手在比賽中要自備修車工具,而且如果自行車在比賽過程中壞了,選手們應自己負責修理。選手一旦接受任何來自外界的幫助,他將會被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隊員一旦被發現有推搡其他參賽隊員,或倚在他人身上,或者拉別人的運動衫等犯規行為,都將被驅逐出比賽。在這樣的情況下,參賽選手可以先騎完全部賽段,然後比賽組委會將通告這位犯規隊員因為幾處的犯規而失去了比賽的最終排名。比賽的裁判對此依據隊員犯規的性質及犯規隊比賽結果的影響對該名隊員做出判罰。隊員如果在比賽的最後沖刺階段干擾其他隊員,那麼該名犯規隊員將被取消比賽資格。為了比賽的安全起見,參賽隊員可以換護眼鏡,可以在賽道特定地點接受食物及飲料。隊員如果在其他地方飲食將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賽道 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賽道長約7公里。這一賽道在灌木叢中,主要是由艱險地段組成。參賽隊員每環都必須越過長為310米的陡坡,還包括一些峽谷和其他障礙物。賽道沿線每隔一公里都有一個路標,用以提示參賽選手離賽完全程還有多遠。 比賽對自行車的要求 山地車與賽道自行車和公路賽車很相似,但是山地車的結構要結實許多,以適應比較惡劣的比賽環境。跟摩托車一樣,山地車配有叉形的前懸架,在車尾可能還有減震器。山地車采用直車把,強有力的刹車,以及有24種速度選擇。山地車的另外一個特點是他有又寬又厚而且很粗糙的車胎。 比賽對參賽選手用車的空氣動力有限制。比賽嚴禁使用擋風鏡,導流罩和其它用來減小空氣阻力或人為地提高車速或加速度的附加裝置。 比賽的其它規定 1.選手必須戴頭盔 2.選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比賽路線行駛 3.當其他隊員超車時,其他隊員應為他讓道,不許故意阻擋 4.隊員如果在某環犯規,他可以繼續騎完那一環,然後他將被驅逐出比賽 5.賽道上所有的路障都必須是原先計劃好的,而且事先通知過參賽隊員的 6.當有一名或幾名隊員在開賽時處于不利狀況,比賽可以重新開始 參賽隊員可以對在比賽中使自己處于不利情況的行為向裁判提出抗議,但該參賽隊員必須在比賽結束後10分鍾內向裁判提出書面抗議。 在賽道沿線必須有劍形標志或其它標志告訴選手們前進的方向,前方是否有危險,以及危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