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金爺

很多混混是不敢得罪有錢人的,因為他們有錢。只要他們有錢,他們可以用錢買到很多比我們還厲害的混混為他們做事。他們可以讓他們殺我,打我,要我一條腿,或者一只手。而那些人拿到錢後,通常逃之夭夭。

所以,很多明智的混混一般不得罪有錢人。交個好朋友,他們可以從有錢人身上賺點錢。得罪了他們,就要慘了。

金爺是個有錢的混混,不過他比很多混子更聰明,他懂得包裝自己。年輕時,他也是一把刀扛起一條街的好漢。現在年紀大了,有錢有身份有地位了,他從來不提他年輕的時候。打打殺殺的事,他也從來不參加。在很多人眼里,他不過是個普通的有錢人。

不過即使他很低調,懼怕他的人仍然很多。他們知道金爺什麼背景,也不敢得罪他。但是有敢得罪他的,那個人是省里另外一個有錢的混混。兩個人平時誰看誰都不順眼,總要互相諷刺幾句。

地位相當,勢力又相當。所以金爺相中了我和簡傑,他覺得我們有干掉他的能力。只有那個人死了,金爺才會真正的露出笑容。而那個人死了,金爺能賺到的錢也更多一些。

“劉鵬,你知道外面買一個人的命需要多少錢吧?”喝過酒,金爺將我和簡傑帶到了一個包間。

“兩萬到五萬,兩三萬就差不多能找到一個人。”我說。

“恩,那是民工的價錢。殺一個普通人,找兩個農村人夠了。但是如果是想干掉一個有身份的大哥,你覺得需要多少錢?”金爺問我。

“二十萬左右?”我想了想問。

“不錯,只要我拿出二十萬,我可以找到很多人殺他。不過我只相中你了,你覺得這是為什麼呢?”金爺笑著問我。

“呵呵,可能是抬舉我吧?”我笑著問金爺。

“不,是因為你是個殘疾人。殘疾人殺人,是不用償命的。你還年輕,在監獄里蹲個十幾年出來後仍然還年輕。我給你四十萬,你去給我干掉他吧。”金爺笑著對我說。

以前有錢的時候,我們想過用四十萬去買輛牛逼的車子。大家還年輕,有個逼格高一點的車子我們可以借兄弟們泡妞,自己開著也有面子。不過,那只是我們輝煌的時候。

現在我們已經沒什麼錢了,四十萬對我們來說絕對是天文數字。有了這四十萬,我可以不給兄弟們添任何麻煩自己治好自己的眼睛。但是如果我想要自己的眼睛,也要為了自己的眼睛付出代價。

這個世界上,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收獲,永遠與風險並存。

金爺走後,我和簡傑沉默。很明顯,我們干掉那個老大後沒什麼好結果。殺了人,我們就算遠走高飛也可能被抓住。而金爺已經把後路為我們想好了,判個十幾年出來從頭再來。我想重見光明,就要付出代價。

靠賭錢賺錢真的很危險,也很難。我的眼睛不能再拖了,大夫說如果拖的長了很有可能以後真的瞎了。想在短時間內賺錢,我必須忍著被金爺侮辱。他是有錢人,他有資格拿我是瞎子的事開玩笑。而我們在他眼中,也不過是賣命的工具。

“劉鵬,那個金爺很裝逼呢。”簡傑想了想對我說。

“沒辦法,寄人籬下,他又是我們的老板。”我們笑了笑說。

我們一群兄弟不分大小,即使我是老大我也從來沒擺過老大的架子。我們沒有真正的分出過誰是老大,我們更沒有人像金爺那樣對自己的兄弟那麼說話。現在我們有老大了,那種滋味挺不好受的。

就像一只原本無拘無束的野狗,突然被人用繩子拴住喂養。

“哎,不如我們走吧,我們想其他的方法賺錢治你的眼睛。邱凡說會幫你,他一定會幫你的。他打算賣掉你們的場子,他說那些錢夠了。”簡傑歎了口氣。

才和簡傑打了一場,我身上酸疼酸疼的。躺在床上,我也歎了口氣,“找到邱凡了嗎?”


⑻BOOk。Cом

“我們跑的時候電話都關機了,現在誰也聯系不上誰。不過邱凡說了,我們誰混的差不多了就先回去,到時候大家聽到消息就都回來了。”簡傑說。

“賣掉場子的事就不提了,我治眼睛這筆錢我會自己弄。如果我們真的要收拾那個老大,到時候我會替你背下所有的罪名。我是殘疾人,判的時候也能輕一點。”我說。

“劉鵬,你不會真的要給金爺當槍吧?他是利用我們的,他肯定沒想過收我們當小弟。”簡傑生氣的說。

歎了口氣,我對簡傑說,“放下吧,也許咱們不會出事。咱們混了這麼久了,每次看著都很危險其實很安全不是嗎?”

“可是陳樂平現在已經被控制住了,他每天都要去警察局被警察問話。”簡傑說。

這個世界是法律的,我們不能觸碰法律是無忌憚的為所欲為。就因為有法律約束我們,我們做什麼事都要加倍小心。這不是快意恩仇的武俠世界,是與現實差不多的世界。盡管我們做的很多事跟普通人不一樣,但是我們仍然要為我們做出的事付出代價。

一陣郁悶,轉眼間有人敲我們的門。門外好像是個女孩子,女孩子交給我們兩套衣服走了。而她走了之後,簡傑又是一聲冷哼。

“怎麼了?”我吃驚的問。

“呵呵,金爺還真把我們當成小弟了,他叫人給我們送來了西裝。”簡傑冷冰冰的說。

“西裝?”

“不錯!”

西裝不是電影里黑大哥們穿的那種,是類似于酒店大堂經理的那種西裝。金爺喜歡穿一件寬松的唐裝,他手下的小弟也大多衣裝得體。他們這不像我們小城市,動不動就上百人火拼。他出門時只帶六七個人,現在我和簡傑成了其中一員。

他是個暴發戶,他覺得我們這麼做能襯得出他大老板的身份。他對外也從不承認自己是個混子,他說自己是個商人。

我們不是電影中穿著西裝那種打手,我們是他公司中的高級職員。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他身邊還要有個漂亮的女秘書。那個女秘書會經常拿來一份文件說,“金爺,這份文件請您簽個字。”

“沃克。”金爺一陣豪爽的笑,然後接過了女秘書的文件。同時,眼睛往女秘書的領子里多看一眼。

第二天,我們已經跟著金爺上班了。他稱呼我們為小劉,小簡。簽過字,他開始吹牛逼,“你們知道嗎?我最看不上那些說英語的。英語有什麼好?有我們的拼音來的實在?”

“是,金爺所言極是。”金爺有幾個心腹,夜叉算一個,瘦子王算一個。瘦子王長的精瘦精瘦的,是他的狗頭軍師。他說話文縐縐的,最討金爺歡心。

“恩……”金爺滿意的輕哼,然後招呼小弟去給他泡一壺武夷山的大紅袍。坐在辦公室的老板椅上,金爺對我和簡傑還算不錯。他對我和簡傑說,“小劉,小簡,我不知道你們喜不喜歡喝茶,一會兒你們嘗嘗武夷山的大紅袍。將來你們有出息了,要試著享受一下。”

“謝謝金爺。”我微笑著點頭。而簡傑不說話,他打心眼里看不上金爺。如果不是為了我,他早就走了。

一壺茶很快泡好,我和簡傑也有幸喝到了這武夷山的大紅袍。相傳古時一個書生趕考時肚子痛,當天晚上生了怪病。一個和尚給他泡了一壺茶,結果這書生喝了茶後病好了。後來書生高中,回來時用大紅袍披在了茶的身上,大紅袍由此得名。再到後來,大紅袍成了禦用飲品和達官貴人的最愛,老百姓根本喝不上。

這茶貴的出奇,如今也成了黑勢力大哥的最愛。喝一口這茶,有種黃袍加身的感覺。

“晚上我帶你們見見那癟三,差不多時你們就動手吧。”輕抿一口茶水,金爺臉上露出笑意。



⒏bOOK.со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