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忌的分類



三、關于禁忌的分類緒論中沒有關于禁忌分類的討論。最初的撰寫體例中曾經有過這樣的安排,但一方面由于禁忌的分類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另一方面當時有關禁忌分類的實踐也比較更少一些,所以後來放棄了這部分內容,留下了一個空缺。現在,雖然仍不能對這一問題說得十分清爽,但覺得已是有了討論的基礎和條件了,所以借此機會就現在學界的狀況作一些大致的分析。

1禁忌分類的理論說明

由于禁忌是人類普遍具有的文化現象,對禁忌的認識又是多學科、多角度的,所以禁忌的分類理論上也就有了許多方式方法,有了許多不同的層次和類別。例如:

從禁忌的信仰根據方面,可以將禁忌分為禁忌對象(禁忌事物)是“神聖的、聖潔的”和“不純的、不潔的”兩大類;

按禁忌主體(執行禁忌者)的禁忌行為(無行為)的方式,可分為:視的、聽的、說的、做的、食的、思的等等若干類;

按時間,可分為原始禁忌、古代禁忌、近代禁忌、現代禁忌、當代禁忌等等;或者分為漢代禁忌、唐代禁忌、宋代禁忌、清代禁忌等等;

按地域,可分為歐洲禁忌、太平洋禁忌、尼羅河流域禁忌、中國禁忌、吳越禁忌、定縣禁忌、丁村禁忌等等;

按宗教,可分為道教禁忌、佛教禁忌、伊斯蘭教禁忌、基督教禁忌等等;


按人種,可分為白人禁忌、黑人禁忌、黃種人禁忌、紅種人禁忌等等;

按民族,可分為漢族禁忌、滿族禁忌、朝鮮族禁忌、日爾曼族禁忌、猶太人禁忌、吉普賽人禁忌、俄羅斯人禁忌、印第安人禁忌等等;

按職業,可分為農業禁忌、漁獵禁忌、商業禁忌、醫藥業禁忌等等;

還可以按年齡,按性別、按物形、按事態等等形式來劃分。

或者,又可綜合某幾方面的因素來劃分。比如詹。喬。弗雷澤著重論述原始禁忌,將其分為:禁忌的行為、禁忌的人、禁忌的物、禁忌的詞彙等等類別。

還有具體到某一種因素的分別,如弗洛伊德側重于論述人的因素,他將禁忌分為:對敵人的處置、對統治者的禁忌、對死人的禁忌。在圖騰信仰方面,則又將禁忌分為兩個主要方面,即:禁止殺害圖騰動物和禁止與相同圖騰宗族(部落)的異性發生性關系。

在中國,當代民俗學界對禁忌的分類給予了充分的重視。例如陶立璠先生在《民俗學概論》中有論述“禁忌的分類”的專門章節。他將禁忌分為(1)宗教禁忌;(2)生產禁忌;(3)語言禁忌;(4)一般生活禁忌。雖然分法比較籠統,有欠嚴整,但卻是最早討論這一問題的學者之一。烏丙安先生在《中國民俗學》中對禁忌的分類則是基于禁忌的民間信仰源的。他將禁忌大體上劃為五個方面,即:

第一,把大自然中的自然力或自然物看成神聖的不可侵犯的事物,加以崇拜,形成了對日、月、星、風、雨、雷、虹、水、火、山、石等物的禁忌觀念與行為。

第二,把某種動物或植物看作是和本氏族祖先有近緣關系的神聖物,形成了嚴禁捕殺或禁止沖犯等禁忌。


第三,對祖靈的崇拜所派生的關于祖先象征或遺物的禁忌。

第四,對鬼靈、精靈的崇拜所派生出來的關于所謂鬼、怪之類及其活動場所的禁忌。

第五,對吉凶禍福的命運的迷信派生出來的趨吉避凶觀念所形成的禁忌。

這五個方面,大致可概括為:(1)自然崇拜;(2)圖騰崇拜;(3)祖先崇拜;(4)鬼神崇拜;(5)命運崇拜。這里的禁忌分類,即是按照這五種生成禁忌的崇拜原由所劃分的。理論系統嚴謹,認識也有深度。只是目前尚未見到全面系統地依此分類法而進行的實際分類成果。或許是因為這五種崇拜形式在實際生活中有所交融,不易分別而存在一定的困難吧。

2禁忌分類的實踐

如果僅以理論的分析來對禁忌加以分類,似乎禁忌的分類還應當而且可以從禁忌的懲罰效應上作出區別。比如,可以將禁忌分為:致死的、傷害的、褻瀆的、破財的、絕嗣的、遇難的、厄運的等等。這種分類,雖然看似有一定的價值意義,但卻使理論上難以明晰起來,實際上操作又極具困難的。因為,禁忌的事象通常是具體而又靈活的,與其存在的時空有著現實的不可脫離的互為說明的關系。如果依照理論上的分析來框定它,或者企圖按照理想的而不是自然的形態將其排列開來,那就勢必遇到許多人為的麻煩。這是此種分類不被人們想到或采用的原因所在。實際上,進行比較全面的禁忌的分類實踐的,現在看來,大都是依民俗的生活實態為標准的。這可能是比較淺顯的然而卻又是比較自然和比較容易的一種分類方式。最近出版的一些直接分析論述禁忌文化的書籍,比如《台灣民間禁忌》(林明峪)、《民間禁忌與惰性心理》(李緒鑒)、《民間禁忌》(尉遲從泰)等等,包括本書在內,都是從民俗事象的區別中去區分禁忌的。除此之外,尚未見到有其他的系統的禁忌分類的實踐成果。或許這只是一種禁忌研究發展過程中的必然表現,是一個階段性的現象而已。隨著禁忌文化現象的深入研究,在將來可能會出現的一些新的更有理性觀念指導意義的禁忌分類實踐成果,比如體現在信仰類別、功能效應方面的,甚至是從哲學的高度上所進行的區分,那無疑正是我們所希望看到,並且願意為之而努力的事情。

3禁忌分類的科學性

禁忌的分類,一定要注意科學性。例如在涉及到概念的把握時,一定不能不認真加以鑒別。我們所談到的禁忌,是有特定的文化涵義的。它的根基是在于原始的“塔怖”之中。雖然後來的禁忌體系在此基礎上有所延展,但其民眾的俗信基點不可動搖。因此,離開民間風俗慣習的制約而從社會文化其他方面所提出的禁止和忌諱都不能歸納進我們所說的禁忌中來。這一點必須弄清楚,否則,我們就會流于漫想而失去對目標的科學性把握,從而導致研究的方向性偏誤。比如,趙慧平先生所著《忌諱》一書,將忌諱的分類列為:日常忌諱、社交忌諱、道德忌諱、政治忌諱、信仰忌諱,就是從更廣泛的文化角度來看待忌諱的。其中既包括了民間禁忌的俗信,又包括了社會其他方面的常識性認識。在此,我們不能強求一致,不能說這種關于忌諱的研究是不嚴密的,只能說這里的研究角度,與我們所說的禁忌是有區別的。區別的關鍵在于民間俗信一點。在民間俗信中的是屬于我們所說的民間禁忌,不在其中,超越之外的則是另一回事了。並不是說禁忌沒有或者不能涉及政治和道德等等問題。把禁忌和“社會契約”聯系起來看的觀點就承認著禁忌的政治性困素。說禁忌“決不是一種道德的危險。如果它與其它事物有區別的話,那這種區別並不意味著道德辨別力,也不包含一個道德判斷。”(恩斯特。卡西爾語)也不盡全面。事實上違反某種禁忌,尤其是公益性禁忌,在民間也常常被視為是違反道德的事情。當事人也會因此而受到良心的攪擾和譴責,甚至有至極而死亡的。問題不在于禁忌涉及到政治和道德的范疇沒有,而在于這禁忌所處的層次和所依的根據是不是民間俗信中的超自然力控制下的神聖的或不潔的信仰。若是如此的,便為禁忌;或者不是如此的,而是直接從政治或道德本身出發的,則應為政治的或道德的禁制的規避原則,則應是屬于上層建築領域中的理智的思想常識。那就離開了民間禁忌的含義,與禁忌的概念不相關了。因為它失去了禁忌的靈魂、禁忌的本質。

由于趙慧平先生《忌諱》一書論述的啟示,使我們認識到原來在緒論中所說到的“忌諱”就是“禁忌”就是“民間禁忌”的意思,有必要再作調整。那樣簡單的等同是不行的。民間禁忌必須嚴格限定在民間俗信的基點上,超越此一限定便雖有泛指的忌諱的意義,也不再一定是我所說的民間禁忌體系之內的事了。


以上便是我在《中國民間禁忌》(增補本)出版前所要作的一些理論認識上的說明。如果由于先前對這些理論上的問題不夠明確而引起材料上的寬泛收錄和論述上的游離不當,則請讀者諸君明鑒。另外,原版許鈺先生的序中所提到的一些“毛病”,此次由于時間倉促未能一一改正,又請讀者諸君見諒。

最後,我想再次聲明一點,即,雖然本書彙集的習俗禁忌,有一些具有迷信性質,但用意絕不在于倡導、發揚這些東西,而完全是想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去研究它,以民俗學、民族學、文化人類學、哲學、社會學等等學科的理論去說明它,以使人們能夠真正認識這類禁忌迷信的無理性,盡管這種研究的說明還是初步的。設若有人竟然從書中尋找這些禁忌習俗的宿命觀而以為自己遵從的信條的話,那無疑是與作者的初衷相悖的。雖然,迷信禁忌的消亡,是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過程,但是,我們應當堅持移風易俗的正確方向,這也是我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人類文化發展的必然走向。由于自己學識水平有限,理論素養欠佳,在對這些習俗禁忌的論述中,有些地方可能仍然並不完全恰當,存在著這樣那樣一些疏漏和謬誤,對此,我真誠地希望讀者諸君給予批評指正,以便在將來有機會再版時作出相應的補充和修訂,使得本書更加完善、更加符合科學進步的要求。

任騁

1997年11月29日于鄭州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來電話商議出版本書時並不知道這已是第四版了。因為有了前面的一些序文,此處的弁言也就只需說說第三版以來的情況。這五年來,中國學術界在禁忌理論研究方面有了一個大的飛躍。專著、文章層出不窮,紛至遝來。尤其是在文化人類學、民間文學、宗教學方面,成績更為突出。我本人也曾有過一些專題的評述,甚至在一本書稿中還專門論及到了“禁忌民俗史”和“禁忌民俗研究史”的問題。然而,考慮到本書所擔負的主要任務是禁忌事象的記述,那些民間禁忌基礎理論之外的研究成果就不便更多地介紹了。這里想說的只有一點,那就是關于禁忌的一種賦有哲學意義的視角。

這是一種從人類思維結構出發的理論觀點。人類思維結構本質上被認為是二元對立的。因此,從這一本質特點出發,那些不能被明確劃分為二元對立中某一極的事物就成為禁忌。此說來自海外,不過中國本土的民間哲學也有類似的認識基礎。比如,將“不倫不類”的“異形”視為“怪物”、“妖孽”,禁忌看視接觸,以為不祥的觀念就是此類認知的表現。我在本書第三版“自序”里“關于禁忌的概念”中說到的“轉化”,也包含有這樣的意思。“轉化”的過程即為“渡過期”,是由二元對立的一極轉向另一極的危險時刻。人的出生、成丁、婚嫁、榮辱、禍福、壽夭等等,從無到有,由此及彼,那關鍵處,都屬不定型的“異常”時刻,都是禁忌的多出地帶,其本身也常常被視為禁忌。這方面的意義,過去認識得並不清楚,還大有深挖、細嚼的琢磨頭。理論思維一旦進入哲學的范疇,必將反過來大大促進學術思想的提高。在這一點上,我們期待著禁忌研究的理論能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在本書付梓之際,謹對馮斌先生、史平先生以及給予本書出版以幫助、校正的諸君表示衷心的感謝。

任騁

2003年6月1日于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