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5節:金屋藏嬌突驚變(3)

據包平和的記載說,下了車,李志剛叫張三高舉雙手在前面走,他用手槍抵住張的後心,魚貫而入,門道站的當差全嚇傻了。

見兩人由前院進了垂花門,直入中層大廳,進去便命張三把廳內電燈全部熄滅,又將廳門大隔扇也關緊,叫張三趴在窗口向外喊話,讓馮、梅速籌十萬元現鈔,都要十元一張的,趕快送來給張三贖命。

這時已是晚間八點,前院倒座客廳里酒席未散,門房聽差的和汽車司機進來報告經過,大家一聽全愣住了。

馮、梅兩家不用說不能立刻拿出十萬元現鈔來,就是兩三萬也籌措不及,只好一面向警察廳報案,一面由馮耿光親自給中國銀行值夜的打電話,叫他們趕快把管庫的找來,現開庫要湊出十萬塊的十元現鈔送到總裁家里來。

不久,內左一區的武裝警察,戶部街的保安隊、偵緝隊,步軍統領衙門的巡防隊,大隊人馬從四面八方急馳而至,整條煤渣胡同的門里門外都布滿了軍警,連馮宅三層院落以及左右鄰居的房上也站滿了人,眼見李志剛挾持著張三就在中廳,只是沒法兒下手。

那年月軍警手里既沒有瓦斯槍,也沒有催淚彈,想要拿活的、救活的,勢比登天還難。

這時候中國銀行已然把十萬現鈔送來,放在前院客廳里,一共是十大捆。

同時偵緝隊的人都換了便衣,扮做聽差模樣來到中廳,李志剛要他們一捆一捆地將現鈔往里遞送,而他們則在伺機奪槍抓人。

但李志剛也很機靈,那支手槍一直抵在張三的後心上,一刻也不放松。

李志剛要張三從窗戶眼兒將現鈔接進來,並查點數目,偵緝隊雖然精明能干,但此時對李亦莫可奈何,因為馮六爺有令,就是十萬元全給綁匪拿去都沒關系,但要保住張三的活命要緊,因此大家無不小心翼翼,不敢貿然行動。

直到十萬現鈔都拿到並點收完畢,李志剛要張三傳話,把一輛汽車開到大門口,預先開好車門,等候啟行,馮宅遵命照辦。

這時李志剛叫張三打開大隔扇,雙手捧著鈔票在前面走,他仍用手槍押著,在後緊緊跟隨,由中院走至前院,直到出了大門,兩旁的偽裝的仆役因投鼠忌器,誰也沒敢動。

到了汽車車門前,李志剛叫張三抱著鈔票先進去,張三低頭彎腰往汽車里一鑽,手槍槍口剛好離開他後心,偽裝的仆役一看機不可失,忙步向車門,李志剛見狀便說:“好啊,你們有埋伏!”馬上對准張三“砰砰砰”連開了三槍,這時隱蔽的軍警一聞槍聲,知道事情已決裂,鳴槍示警。

李志剛伏在窗下,掏出手槍向外射擊,軍警也開槍還擊,李志剛身中八彈而亡,軍警中也有二人受傷。

當天,官廳就對李志剛以“搶匪綁票”定案,被嫋首示眾,首級懸在東四九條胡同口電線杆上。

還貼有布告:“軍警聯合辦事處布告:為布告事,本月十四日夜十二時,據報東四牌樓九條胡同住戶馮耿光家,有盜匪闖入綁人勒索情事,當即調派軍警前往圍捕,乃該匪先將被綁人張漢舉用槍擊傷,對于軍警開槍拒捕,又擊傷偵緝探兵一名,因將該匪當場格殺,嫋首示眾。

由其身邊搜出信件,始悉該犯名李志剛,合亟布告軍民人等,一體周知。

此布。

中華民國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司令王琦,旅長孫旭昌,總監陳興亞。”

在這場意外中,張漢舉不幸喪命,事後梅蘭芳深感歉疚,為張漢舉包攬了後事,並贈送給張家位于麻草園的房屋一幢和現金兩千元。

此事當時轟動了北京。

最後雖然有驚無險,但是小報上的流言蜚語卻一時之間鋪天蓋地而來,有的說孟小冬原是那個青年的未婚妻,某某伶人是奪人所愛云云。

梅蘭芳的名字和命案、緋聞糾纏在一起,是相當難堪的。

而梅蘭芳在受此驚嚇之余,只得深居簡出,暫時不登台演出。

而“梅孟之戀”更因此蒙上陰影,不久之後,兩人終告仳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