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57節:仗義疏財為梅郎(4)

訪美演出的款項所需約十萬元,五萬元由齊如山找到當時的教育部次長李石曾設法籌妥,其余的五萬元由馮耿光、吳震修在上海代為籌集。

而臨行前旅費還是不夠,馮耿光見梅蘭芳決心赴美,志在必成,便使出了渾身解數,動用了他在銀行界的全部關系,居然又張羅了十來萬元。

這樣,梅劇團一行21人才能如期赴美訪問演出。

期間,梅蘭芳為了籌備赴美演出,幾乎把私人積蓄全部拿出,待到上船之前,連養家糊口的“十擔干柴,八斗老米”,也是由馮耿光接濟的。

而據說,為了贊助梅蘭芳赴美,馮耿光甚至賣掉了老家的田地。

“九一八事變”後,日寇的侵華氣焰甚囂塵上,北平的局勢日甚一日。

前一年就到上海的馮耿光一再來信催梅南遷。

是留在北平,還是南遷上海?梅蘭芳面臨著人生的一項重大抉擇。

齊如山從梅蘭芳藝術上尚需進一步發展考慮,認為還是留在北平為宜;馮耿光則從經濟、政治計,亟力鼓動梅蘭芳南遷。

最後梅蘭芳還是做出了舉家南遷的決斷。

1933年冬遷居上海後,梅蘭芳一家先在法租界滄州飯店住了一年,後來馮耿光給他在僻靜的馬斯南路上租了房子。

陳定山在《春申舊聞》中說:“那是蘭芳藝術飲譽最高、爐火最純青的時代,出演于四馬路天蟾舞台(原來的天蟾已由永安公司收買,改建商場,即後來的七重天)。

一時輿論,說程豔秋的好,好在貨賣識家;梅蘭芳的好,則連登三輪車的也會入迷。

事實也確是如此。

我有一天到浴德池洗澡,堂子里清蕩蕩的,我說:‘今天怎麼的?’跑堂的笑笑,歎口氣說:‘人家聽梅蘭芳去都來不及,還有人來洗澡嗎?’這不是挖苦,而是證明梅戲受人歡迎的普遍。”那幾年間,馮、梅關系更形親密。

1935年,梅蘭芳應邀訪問蘇聯。

與五年前的訪美相比,首先是經濟上沒有風險,同時有赴美的經驗可資借鑒,成套設備和宣傳資料都有舊章可循。

但梅蘭芳對此仍不敢掉以輕心。

因齊如山遠在北平,這一次訪蘇除了自己努力外,不得不格外倚重馮耿光了,馮耿光自然又義不容辭地擔起了籌款的重任。

訪蘇的經費至少要法幣18萬元,據孫曜東說:“後來,在籌備訪問蘇聯的經費時也是這樣,由馮耿光、史量才、張公權、錢新之、陳光甫、梅蘭芳等成立了中國戲劇協進會,商量由協進會籌款10萬元,梅蘭芳自己承擔3萬元,國民政府財政部撥發5萬元,幾方面合力才得以解決。”梅蘭芳訪蘇前,為了安全起見,還向馮耿光“托妻寄子”。

馮耿光不負重托,將梅蘭芳的子女接到自己家中,以免除梅蘭芳的後顧之憂。

1937年“八一三事變”後,上海失守,梅蘭芳雖身居租界,仍不時受到敵偽分子的騷擾,深感上海已非久留之地,決定遠走香港,首先由馮耿光到港預為布置。

1938年春天,梅蘭芳接受香港利舞台的邀請,第四次率梅劇團赴港演出。

演出結束,梅劇團北返,梅蘭芳則留在香港,住香港干德道,深居簡出,閉門謝客。

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爆發,香港淪陷,梅蘭芳和馮耿光滯留在香港,而這邊梅夫人福芝芳留在上海,兩地相思。

據陳定山說:“日本人答應蘭芳可以用飛機送他回來。

馮幼偉也在香港,便想跟著回來,幾次對梅大爺說。

梅也幾次和日本人商量。

但日本人則說:‘你是藝人,可以;他是什麼?不可以。

’梅因馮之不能同行,自願留在香港。”而由于馮耿光早年留學日本,所以每遇日本軍人騷擾,通常都是由馮耿光充當翻譯。

他們直到1942年夏才返回上海,梅蘭芳和馮耿光患難與共,度過了五百多個惴惴不安的日日夜夜!

孫曜東說:“香港淪陷後,(馮耿光)被日本人軟禁在一家飯店里,又用軍用飛機押解回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