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11節:毛澤東說:"我們不但要有飛機、大炮,還要有原子彈。"(5)

不可否認,蘇聯的幫助,對中國核武器研制走上正軌,的確發揮了很大作用,特別是在導彈研制和試驗基地建設等方面,推進了中國的建設速度。正是在此基礎上,中國開始了"消化資料、研究設計和試制工作"。

于是,在1958年8月,二機部明確提出了"軍事利用為主,和平利用為輔"的方針。

1958年9月29日中蘇又簽訂了《關于蘇聯為中國原子能工業方面提供技術援助的補充協定》(簡稱《核協定》),將《國防新技術協定》中設備內容、交付時間等不明確的地方加以明確。

然而好景不長,從1958年下半年起,中蘇之間分歧和矛盾的逐漸顯露。到1959年6月20日,蘇共致信中方,聲稱由于正進行禁止核試驗的談判,暫緩提供原子彈教學模型和圖紙。一年後,撤走了全部援華專家,並停止一切設備和資料的供應。

在1959年7月的廬山會議上,周恩來向宋任窮、劉傑傳達了中共中央的決策:"自己動手,從頭摸起,准備用八年時間搞出原子彈。"並提出"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立足國內"的方針,要求二機部縮短戰線,集中力量解決最急需的問題,並決定調動各地區、各部門的力量支持原子能事業。

11月11日,聶榮臻向中央軍委和中共中央呈交的《關于以自力更生為主解決新技術所需材料問題》報告也認為:"發展我國的新技術材料,必須采取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援為輔的方針。"

蘇聯撕毀合同的行為,更激起了毛澤東的雄心,他說:"敵人有的,我們要有;敵人沒有的,我們也要有,原子彈要有,氫彈也要快。管他什麼國,管他什麼彈,原子彈、氫彈我們都要超過。"

中共中央在1960年7月,給二機部下達了"三年突破,五年掌握,八年適當儲備"的任務,即爭取在五年內(1960-1964)自力更生制成原子彈,並進行爆炸試驗,在八年內有一定數量的儲備。

二機部的解決辦法是,把鈾-235作為一線集中力量搞;钚-239作為第二線,暫停或緩建。

可到1961年夏天,"大躍進"之後三年困難時期的窘境日益顯現。原子彈是上馬下馬,抑或緩一緩,在國務院內不斷有不同的意見爭論,後來這種爭論也波及到國防工業系統內。在7月份北戴河召開的國防工業委員會工作會議上,兩種對立意見就擺在了桌面上。最後,緩建的意見占了上風,好在沒有形成決議。他們的考慮也不能說有錯,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確實面臨重重困難。搞"兩"彈花錢不菲,如果滿足需要,勢必影響常規武器的研制,以及國民經濟的發展。當然沒有蘇聯的援助,技術上困難很多,再加上我們自己的工業基礎薄,原材料無法保證,特種材料的品種規格解決不了,新材料的研究也無以為繼,最好的辦法是暫時下馬,等國家經濟好轉後還可以再干,先渡過目前的難關再說。

主抓國防科技事業的聶榮臻得知會議情況後,在7月下旬趕往北戴河,並在會上作了發言。他說:"自力更生,兩彈為主,導彈第一,這是中央確定的方針,不能動搖。不能說沒有困難,但我們有能力克服。搞尖端武器,並不妨礙搞常規武器,要堅持兩條腿走路。"

正在杭州的毛澤東很關注這個會議,10天後,毛澤東讓秘書徐業夫打電話給聶榮臻轉達他的話說,我們應采取什麼方針,值得好好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