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沖破禁運   海上貿易發跡(3)

貨船曾遭追捕和械劫

“有無疏通海關、水警?”

“有的,主要靠一些海關、水警人員協助。”

“有無經曆過一些危險的事,比如被追過或抓過?”

“有的。我們的船一般是在早晨到澳門起貨,天天早晨都到澳門,幾乎是定期的。有一只貨船,港府已經盯了很久了,我們一開船,他們就追趕,並用機關槍掃射……”

“當時,你是否在船上呢?”

“我不在,但我看到他們截住這條船。船上載的是一些膠管。”

“在香港,你有無合伙人?”

“沒有,因為沒有多少人夠膽做。從頭到尾,都是自己親力親為。”

“是用自己的船,還是租船?”

“最初是用漁船,什麼古靈精怪的船都用過。”

“船速快不快?”

“很慢的,比如那些風帆船,走一天才到澳門,載幾噸柴油,才賺幾百元。”

“交貨之後,對方就交錢給你們?”

“是的。”

“從澳門返香港途中,還有沒有危險?”

“本來沒有危險的,政府方面沒危險。後來澳門那些‘大天二’來了就危險了。他們拿著軍械,最厲害的是那些13米的機關炮。那時,我們的貨船是沒武器的,所以他們一截住我們的船,就乖乖給他們貨和錢。”霍英東說的“大天二”,是20世紀40年代後期起開始活躍于澳門的那些江湖人物。

“你們出發時,有無固定的碼頭?”

“沒有,到處都是。有時夜晚睡在大船上,等天黑就出發。後來不再是這樣,干脆用船拖去,白天都去的,沒所謂了。”

“是不是最初時封鎖緊一些,後來松了些?”

“不是的,怎樣封鎖我們都不怕,內地需要多少物資,我們能運得到。”

“貨源有無問題?”

“沒問題的,因為香港這邊有人與內地代表談判,洽談貨源。一般來說,100萬港元的貨,去到內地,可以賺到20萬,其中10萬元分給各方面,包括船租、伙計、海關、水警之類。其實,不是賺好多錢,不是像現在這樣用‘大飛’走私汽車那樣發達。講來講去,都是後來靠地產發達。這種生意怎能發達呢?”

“關于這段曆史,羅亞所著的《政治部回憶錄》有過概述:‘由于港英警政紊亂,貪汙盛行,地下活動人物只要持有足夠資本,任何關卡皆可打通。當時的軍警巡彙范圍,僅及內港及碼頭,牽涉走私行內商人,大多為國民黨時期的‘大天二’黑社會中人,只要有利可圖,便可不理死活,進行走私勾當;當遇警截查時,先出示金銀財帛,如要吃硬時,便須進行大火拼。’”

自問合理、公道

“對于這段曆史,外界議論紛紛,莫衷一是,但你自己怎樣看待、評價?”

“我自己覺得,看待這件事不能離開當時的環境。不管用什麼名稱評價這件事,你說‘走私’都好,或者說是運送物資都好,我都是身先士卒,幾年間,每天只睡三四個鍾頭。那時,有不少人做這種生意,有些可能賣假藥、賣過期藥而受到一定的懲罰。”

“據說,那時何賢、何添、何鴻燊等人那時也和內地做生意?至于包玉剛,他自己也承認

那時與內地有生意往來……”我說。

“是的,那時,在香港沒有什麼生意可做,不少商人都趁那時與內地做生意。認為自己賺的錢很少、很公道、很合理,所以我並不認為自己發‘國難財’。當然,沒有這筆錢,就很難有下一步的發展。當時,我是在商言商,除了賺錢外,談不上什麼意識。我一向喜歡接受挑戰,最艱苦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好。我覺得做人要本著良知,當時賺錢真是好公道,每一個人都有好處。有一個伙計,他好幫得我手,將各方面關系理順。但這件事結束後,大家各走各路。他賺到錢後花光了;他向我借,我借10萬元給他,他拿去開麻將館又虧蝕了;後來他又跟借了700萬去投資一間娛樂城,我贊助200萬,結果又虧掉了。200萬在當時是一大筆數,我買畢打行才700萬元。我當時對伙計是沒得說的,最重要是講本心。”

“像你這樣說,你認為這段經曆沒有什麼不正當?你問心無愧?”

“當然……”

“那麼為什麼多年來,不喜歡提這件事,不願意向外界解釋?”

“其實不是的,我跟家里人講過。當時的情況,所謂‘走私’的定義並不同,當時香港幾乎是一個自由港,不是有稅的。況且,我始終認為,對朝鮮戰爭的經曆,解釋、爭論是沒有用的,雖然我後來碰到的問題很多,比如被傳遞解出境……”霍英東所說的“遞解出境”,是朝鮮戰爭之後幾年的事,詳情在以後的章節將會寫到。

“您說1997香港回歸之前不想多講,為什麼?”

“因為港府可能說我犯法……”

“這件事是否牽涉很多人進去?”

“沒有,基本上不會牽涉很多人進去,但當時幫我的人還有一些在香港。那時,真是很艱苦,第一年才賺一點錢,結果還被一個叫做阿作的伙計亂花完。事實上並不是人們想像的那樣賺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