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二任 戴維斯JoHn Francis DaVis(3)

1846年,港英政府又發表布告,布告規定了通用貨幣及其相互比值。(一)西班牙本洋、墨西哥鷹洋、印度盧比及其破碎銀屑,中國通用銅錢,均為法定通用貨幣;(二)所有上述貨幣不論價值低昂,或屬于任何種類,或是否完整,或已打印,如各有同等質量,即具同等通用之效能;(三)規定每銀圓等于2盧比又1/4;(四)規定每銀圓等于銅錢1200枚,每半圓等于600枚;每盧比等于銅錢533枚,每半盧比等于266枚,每1/4盧比等于133枚;(五)其他貨幣未列入上項規定之內者,均不能作為在本港合法通用貨幣;(六)第四款規定之銅錢,得向商務總監公署或香港庫務司署領換,惟不得逾50元。凡屬英國通用貨幣,不論紙幣或硬幣,一律為本港合法通用貨幣。

這些規定,充分保障了英國政府和英國商人的利益,而對中國人設置了種種限制。

為了解決財政困難,戴維斯又發布《征收警捐條例》、《煙販牌照條例》等多種條例,廣開稅源,以各項稅收增加財源。到1846年,香港政府每年稅收達到27046英鎊。

戴維斯的稅收舉措,目的本來是搜刮中國香港人的民脂民膏。但也損害了部分英國人的利益,所以首先遭到英國商人的反對。登記法例風波平息不久,11月20日,戴維斯又在立法局會議上通過了另一個法令,規定香港殖民者可以無須經過立法局的通過,隨時下令宣布戒嚴。連英國人也不懂得戴維斯為何要如此緊張,因為當時香港實在沒有這樣采取非常措施的必要。果然,後來倫敦對于這條法令予以否決,于是這位中國通總督又在中外居民面前出了一次洋相。

1847年1月,港英當局再公布《市場販物牌照條例》。5月4日,渣甸洋行首腦馬地臣向英國下院呼籲,要求英倫督促戴維斯改變政策,減收地租,只征收維持警察部隊的費用為限,其余費用均應由英國政府負擔。英國政府自然不會答應,反而逐漸增加對香港的索求。

到戴維斯離任的1847年,港府各種稅收已達31078英鎊,折合港元372936元。

開征妓捐

香港的妓女從開埠初期就存在。在香港開辟為商埠以前,澳門是中外貿易的一個中心,到澳門的中外商人在那里可以尋歡作樂。英國強占香港島,將其辟為商埠以後,澳門許多妓女紛紛來到香港。

1845年初,香港英國當局接到舉報,警察有收受賄賂、包庇娼妓的行為。經過調查證明,事實確鑿,但為了港府的顏面,調查報告結論卻說,屬于“娼家情願繳納,而非出于勒索行為”,因而對警察不加追究。後來當局意識到這是一條財路,于是決定由警察公開征收妓捐,而名義又說,所收捐稅款項,用來開辦花柳病院。

根據1845年6月性病醫院的報告,全港有妓院31家,每家月捐5元,有妓女一百多人,每人月捐一元半。當時一元錢相當頂用,可買幾十斤白米。每年妓捐收入數目很大。當時香港社會人士對此表示不滿,認為這項稅收沒有得到英國法律許可,不是正式稅收;此外,每月妓捐用作病院開支的僅屬少數,大部分支出用途不明。雖然興辦了花柳病院,但只辦了兩年,就因經費不足而停辦了。根據香港社會人士的意見,1847年,英國議會曾派人到香港就此事進行調查。不久,英國政府通知香港總督戴維斯,由他下令取消征收妓捐。

雖然按照命令妓捐停止征收,但戴維斯當政期間不僅妓院未被取締,而且越辦越多。這畢竟是英國人斂財的一種門路。

後來,駐港英國海軍司令詹士史德陵發現,英國軍人和海員患花柳病的人數與日俱增,于是向香港政府建議頒布條例,控制性病流行。戴維斯采納了這個建議,港府于1857年11月24日公布了《檢驗花柳傳染病條例》。1864年1月19日,港府建立西營盤海員宿舍,專門收容患性病的海員。盡管采取了上述措施,性病流行的狀況還是沒有明顯變化。1867年7月23日,英國殖民部諭令香港政府重訂《取締花柳傳染病條例》,規定實行妓女登記、檢查身體等事宜。隨後,香港立法局又決定向妓院和妓女征收營業牌照稅。從此,賣淫行為在香港進一步公開化、合法化。當時負責發放營業牌照的是總登記官兼撫華道高和爾,他曾借發放牌照之機,大飽私囊,廣置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