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圓明園 第28節:《北京條約》

《北京條約》

隨著圓明園被一把暴戾之火燒掉,清廷的信心徹底被打垮了。據說,眼睜睜看著圓明園毀于敵手,絕望的恭親王已經准備出走,最後,身邊的人幾乎動用武力才把他強行留在了北京。法國特使葛羅的描述證實了這一點,據他回憶:當時恭親王的眾多隨從車輛已經套上了馬匹,只等一聲令下便可動身。

軟弱的清廷沒有像英法聯軍中的某些人擔心的那樣,因為禦園被毀、皇宮受到威脅從而奮起與入侵者決一死戰,相反,他們徹底屈服了。

英軍步兵中校沃爾斯利在《1860年對華戰爭錄》寫道:

摧毀了圓明園,似乎使北京當局甚為驚恐……它表明額爾金的最後一封信絕非空言恫嚇,而是對首都本身的命運發出警告,除非我們提出的各項條件被接受。城內的皇宮尚完好無損,但是,如果他們想要保全這處碩果僅存的宮殿,中國人不應該浪費時間。

——《圓明園——曆史?現狀?論爭》

事實上,在額爾金揚言毀滅圓明園的同時,咸豐皇帝就已經決意議和了,十月十七日,他在諭旨里明確指示:“著恭親王等迅即入城,與該夷將本年所議續約畫押蓋印,並將(咸豐)八年天津和約互換。”十月十九日,圓明園被燒之後,咸豐皇帝又諭令軍機大臣:“俟該夷酋進城,即行前往畫押換約,保全大局,毋再耽延,致生枝節。此時天氣尚未嚴寒,該夷如能早退,朕即可回鑾,以定人心。”從這兩封諭旨可以看出,對于英法聯軍,此時的咸豐皇帝沒有心思戰而勝之,只巴望“夷酋”早日退兵,好“保全大局”——咸豐皇帝所說的“大局”指的是大清王朝的安全。據說,此時太平軍距離北京不到三百里,他們深恐太平軍跟英法聯軍聯合起來傾覆大清王朝。在這一點上,咸豐君臣的想法很是一致。曾國藩曾經對英法聯軍做過這樣的評價:“(英法聯軍)不傷毀我宗廟社稷,日下在上海、甯波等處助我攻剿發匪,兩者皆有德于我。”這話在現在聽起來匪夷所思,卻是當時清朝統治集團的主流意見。

十月十八日圓明園火起的時候,俄國公使義格拉底夫(Ignatieff)在清政府和英法聯軍之間扮演了調停人的角色。他一邊擔保恭親王的人身安全,一邊力勸恭親王“認明危險,速定和約”,並暗示說,和議簽訂之後,“外國軍隊”可以幫助清政府剿滅太平軍。結果證明,圓明園的大火和義格拉底夫威逼利誘式的調停,對和約的達成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這樣,圓明園余燼未熄,清政府就接受了英法聯軍所提出的全部要求。

十月二十二日,恭親王奕訢移駐北京城法華寺內。

十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恭親王奕訢在禮部大堂,分別與英、法兩國交換了《天津條約》批准書,並訂立了中英、中法《北京條約》。《北京條約》規定:開天津為商埠;九龍割讓英國,賠償英、法軍費各八百萬兩,恤金英國三十萬兩,法國二十萬兩。二十多天後,俄國因“調停有功”,也趁此要挾,迫使清政府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從而霸占了烏蘇里江以東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四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

一八六○年十一月初,英法聯軍分期分批撤離北京,由通州前往天津。

至此,第二次鴉片戰爭以清政府的徹底失敗而告終。

在英法聯軍撤離北京以後的日子里,咸豐皇帝在熱河行宮陸續接到了內務府大臣們有關圓明園劫後情況的奏報,在每一份奏報里面,圓明園被毀建築、丟失物品都被列成了一個長長的清單。

洋人攻進京城,禦園被毀,成為咸豐皇帝心中難以平複的傷痛。《清朝野史大觀》記載,咸豐十年,咸豐皇帝在熱河“北狩”期間,整日悶悶不樂,于是禦書“且樂道人”四字多副,張貼在各個“行殿”之中,借以緩解自己郁悶的心情。後來,咸豐皇帝在十一月七日的一件奏折上批道:“此次夷務,步步不得手,致令夷酋面見朕弟,已屬不成事體,若複任其肆行無忌,我大清尚有人耶?”這番總結,可說是既辛酸又無奈的大實話。在咸豐皇帝看來,外國人以“平等”禮節面見他的具有親王身份的弟弟,實在是太不成體統了。在“夷夏”關系問題上,清政府的平等觀念一直發展得十分緩慢,時間又過了整整三十年,大清光緒皇帝才答應接見外國使節;一直晚到一八七九年,中國才第一次向外國派出了使節。

正如額爾金所設想的那樣,圓明園的毀滅的確給了咸豐皇帝致命一擊——他的身體每況愈下。

由于健康原因,也許還有別的什麼原因,比如不想看到滿目瘡痍的圓明園——直到一年後去世,咸豐皇帝再也沒有回到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