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上天國 第28節:永安建制(1)

永安建制

永安圍城,清軍和太平軍都處于戰斗力最低下的階段,一時間相安無事。洪秀全于是在永安建制,太平天國的政權和禮制即在永安正式確立。

武宣東鄉時,洪秀全分封首義諸人,官號只是軍師和主將,並未封王。按拜上帝教的禮制,天上地下只有天父皇上帝可稱"帝"號,凡間統治者的最高尊號只能加到王,洪秀全也只稱天王而非天帝。如若將楊秀清等也封王,則不能凸顯洪秀全唯一真"主"的地位,直接構成對洪秀全權威的挑戰。但楊秀清、馮云山等才華均在洪秀全之上,又不辭辛勞為其打江山,最後連王都混不上一個,實在說不過去。楊、蕭、馮、韋在太平天國政權中握有的權力和享有的威嚴,已不亞于清廷所分封的鐵帽子王,所缺只是一個名分而已,加之楊秀清等人手握重兵,洪秀全不得不重新考慮封王事宜。最後洪秀全決定,甯可冒犯皇上帝,也要"姑從人間歪例",分封諸王:東王楊秀清、西王蕭朝貴、南王馮云山、北王韋昌輝,翼王石達開,諸王的等級,由"千歲"來體現:洪秀全萬歲,楊秀清九千歲,蕭朝貴八千歲,馮云山七千歲,韋昌輝六千歲,石達開五千歲。

分封諸王尤其重要的有兩點,一點是眾所周知的,即由東王楊秀清節制諸王,楊秀清統率全軍的事實以制度的方式確定下來,使得楊秀清在太平天國初期得以名正言順地號令諸王,發號施令,而不用擔心僭越。楊秀清不負驚世奇才之稱,由楊秀清出面主持軍政,使得太平天國運動發展迅猛,李秀成曾欽佩地追憶"東王佐政事,事事嚴整","立法安民","嚴嚴整整,民心佩服"。楊秀清權力極大,是太平天國事實上的領袖,洪秀全則臨朝而不理政,成為空頭司令,以至于清軍謠傳洪秀全早在金田就被打死,天王府的只是楊秀清用來糊弄教徒的木雕。太平天國軍政領袖楊秀清、宗教偶像洪秀全,形成了一個二元政體,國有二主,這為"天京變亂"埋下禍根。

分封諸王有另一個要點是其他書上較少提到的,太平天國諸王不是清朝封給僧格林沁等人的空頭王。太平天國諸王是如同先秦一般,實實在在裂土分茅,分封建樹的王。洪秀全的分封以《周禮》為依據,楊秀清等人擁有自己的封地(因占領土地較少,一直沒有兌現),在封地實行自治,以天王為共主,成為天王洪秀全的藩屬,拱衛天朝。諸王在王府中成立自己的行政機構,各自擁有獨立的宰輔、將佐,並分設六部,成立朝中之朝。洪秀全又優許諸王獨立招兵,成立各王的私軍,稱東殿軍、西殿軍、翼殿軍等。各王侯封爵世襲,其未繼位之嫡子王儲也稱王,加一幼字于前,如幼天王,幼南王等。另外,為了表示太平天國諸王無上的地位,洪秀全規定:太平天國所有文書提及古今中外其他政權的王,統統加一"反犬旁",寫作"狂"。

《周禮》是中國上古政治還不成熟時代的產物,是一種權力分散、機構臃腫、效率低下的平行政體,加上清朝實行的皇帝一人高度集權的君主專政政體,構成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兩個極端,也是兩個矯枉過正的典型。洪秀全(亦有可能是馮云山),清楚地看到清王朝政治的弊病:高度集權導致政出一門,不能集思廣益;官員完全"跪聽聖旨",沒有自主權力,行政缺乏活力;地方毫無建設與自衛能力。于是改啟用《周禮》的政治體制,把中國幼年時期的政體拿出來使用,是相當的鄙陋甚至可笑的。其實經過多年的實踐,中國的政治家早創立出相當成熟的君主政體,也就是國人常說的漢唐舊制,以《唐六典》為其最有代表性的行政法典。太平天國的時代,馬克思主義尚未傳播,洪秀全也未能接觸到西方的政體,要按傳統的政治經驗治國,最好的莫過重開三省六部,設宰相,廢行省,重立州縣。明末諸賢思考明朝滅亡之道,提出了兩個重要的改革方案,一是在中央重設宰相,二是廢中央直轄的行省,設立州縣自治,這是明末千萬漢人的血淚凝成的教訓。洪秀全計不及此,一方面是讀書甚少,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清王朝把中國的曆史傳統毀壞得有多嚴重。